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4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
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
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5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17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20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羅馬書 第6章**
**導言**
我們絕不可濫用上帝無限的良善,在罪中繼續沉淪,懷著邪惡的信念,以為罪越多,上帝的恩典就越發豐盛(羅6:1)。因為,我們既已受洗歸入基督,就表明我們已向罪死了(羅6:2-4)。並且與祂一同栽種,效法祂的復活(羅6:5)。我們宣稱與祂同釘十字架,與祂同死,並從死裡復活(羅6:6-11)。因此,我們不應讓罪在我們必死的身體裡作王,而應為上帝的榮耀而活(羅6:12-14)。福音絕不容許人活在罪中,正如律法也不容許;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羅6:15-19)。罪的服事是墮落且痛苦的,其工價是永恆的死亡;而上帝恩典在人心中的蒙福果效,其果實就是永生(羅6:20-23)。使徒保羅在證明了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救恩都必須藉著彌賽亞,並唯獨藉著信心領受之後,在本章中繼續闡明他們有義務過聖潔的生活,以及他們為此所享有的方法和優勢。他這樣做,不僅因為聖潔本身是極其必要且不可或缺的——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更是為了駁斥當時似乎甚囂塵上的一種誹謗,即:唯獨藉著基督耶穌的恩典,因信稱義的教義,使得遵守道德律法變得無用;並且人作惡越多,上帝的恩典就越發豐盛,以救贖他脫離那惡。我們從羅3:8得知這種誹謗當時正在傳播;使徒在同章的第31節(羅3:31)為自己辯護,聲稱他的教義非但沒有廢掉律法,反而堅立了律法。但在本章及接下來的兩章中,他以一種有條理、正式的方式處理這個主題;向猶太人和外邦人表明,基督教的原則絕對要求一顆聖潔的心和聖潔的生活,並為此提供了最充分的預備。
**我們可以在罪中繼續嗎?**——這很可能是信主的外邦人所說的話,他們——由於剛從異教狀態歸信基督耶穌,所受的教導還很少——可能從上帝如何彰顯祂的憐憫,因他們單純相信基督而塗抹他們的罪,就想像即使他們屈服於自己內心的邪惡傾向,他們的過犯現在也無法傷害他們,因為他們已蒙上帝的恩寵。我們不必驚訝於一個剛從最深沉的黑暗中走出來的外邦人會產生這樣的想法;因為我們發現,在此之後的十八個世紀,在歐洲最基督教化的國家中,不僅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甚至竭力捍衛這種教義;並以最不加修飾的方式宣稱:「信徒沒有義務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基督已經為他們遵守了;祂的遵守歸算給他們;而上帝,既然已向作為他們保證人和代表的基督追討了,就不會再向他們追討,因為為同一筆債務要求兩次償還是不公義的。」這些就是曾經在這個國家盛行,其種族尚未完全滅絕的**反律法主義者**(Antinomians)。
【第2節】**斷乎不可!**——**Μη γενοιτο**(me genoito,絕不如此;萬萬不可;遠非如此;絕不可提及此事!)——這些都是希臘文短語的意思,它強烈表達了驚訝和不贊同:我們的「上帝禁止!」並未恰當地翻譯它;因為,雖然這可能表達相同的意思,但在這種場合如此隨意使用神聖的名字是不恰當的。**我們這些向罪死了的人,怎能仍在罪中活著呢?**——這節經文的措辭在希伯來人、希臘人和拉丁人中很常見。「向某事或某人死」意味著與之或與他毫無瓜葛;與他們完全分離:「為某事或某人活」意味著完全獻身於他們;與他們有最親密的聯繫。例如普勞圖斯(Plautus)的《克利特拉》(Clitell. iii. 1, 16):**Nihil mecum tibi, Mortuus Tibi Sum.**(我與你無關;我向你死了。)《波斯人》(Persa, i. 1, 20):**Mihi quidem tu jam Mortuus Eras, quia te non visitavi.**(你向我死了,因為我沒有拜訪你。)又如埃利安(Aelian)的《雜史》(Var. Hist. iii. 13):**Ὅτι φιλοινότατον ἔθνος τὸ τῶν Ταπύρων, τοσοῦτον, ὥστε ζῇν αὐτοὺς ἐν οἴνῳ, καὶ τὸ πλεῖστον τοῦ βίου ἐν τῇ πρὸς αὐτὸν ὁμιλίᾳ καταναλίσκειν**(Tapyrians是如此愛酒的民族,以至於他們活在酒中;他們生命的大部分都獻給了酒。)他們為酒而活;他們是貪得無厭的酒徒。更多例子請參見韋茨斯坦(Wetstein)和羅森穆勒(Rosenmuller)。
【第3節】**你們豈不知,等等?**——每個相信基督教,並以洗禮證明其信仰和歸信的人,都因此有義務過公義的生活。**受洗歸入基督**,就是接受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教義,並接受洗禮作為那信心的真實性,以及按照其教訓生活的義務的證明。**受洗歸入祂的死嗎?**——這意味著,正如耶穌基督在祂被釘十字架時完全死了,以至於祂身體中沒有一絲自然或動物的生命殘留,同樣,那些宣稱信奉祂宗教的人,也應當完全脫離罪惡並從罪中得救,以至於他們與罪不再有任何聯繫,也不再受罪的任何影響,就像一個死人與他已離去的靈魂毫無瓜葛一樣。
【第4節】**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使徒在此很可能暗示了浸禮的施行方式,即全身浸入水中,這似乎在說,這個人被淹死了,死了;而當他從水中出來時,他似乎復活得生;這個人又活了!因此,他被認為是脫去了舊的外邦人狀態,就像他脫去衣服一樣,並穿上新的品格,就像受洗者通常會穿上新衣或潔淨的衣服一樣。我說使徒很可能暗示了這種浸禮方式;但並非絕對確定他如此,正如有些人所想像的;因為,在下一節中,我們藉著洗禮與基督聯合,也被表示為我們與祂一同**栽種**,或者更確切地說,**嫁接**在祂死的樣式上;而挪亞方舟漂浮在水上,被天上的雨水灑濕,也是洗禮的預表(彼前3:20,彼前3:21);但這兩者都沒有給我們與埋葬相同的外在形式概念。因此,我們必須小心,不要過分強調這些細節。在古代,溺水被認為是最崇高的死法;有些人認為使徒可能暗示了這一點。重點是,這種洗禮代表我們向罪死,以及我們有義務過新生的生活:若無此,洗禮或任何其他儀式又有何用呢?**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從中我們得知,正如需要父的榮耀,即祂榮耀的能力,才能使基督的死屍從墳墓中復活,同樣也需要這同樣榮耀的能力,才能使罪人的死靈活過來,並使他能夠過新生的生活。
【第5節】**我們若與祂一同栽種**——**Συμφυτοι γεγοναμεν**(symphytoi gegonamen)。泰勒博士(Dr. Taylor)指出,我們的譯文並未完全表達使徒的意思。**Τα συμφυτα**(ta symphyta)是指那些彼此生長,從中汲取汁液和養分的植物,例如槲寄生長在橡樹上,或接穗嫁接在砧木上。因此,他會將這些詞翻譯為:因為我們若與基督一同生長在祂死的樣式上(或與祂的死相似的事物上),我們也將與祂一同生長在祂復活的樣式上;或與祂的復活相似的事物上。他認為這是一個美麗的隱喻,取自嫁接,或使接穗與新的砧木一同生長。但如果我們按其通常意義理解「栽種」這個詞,我們會發現它與前者一樣美麗且富有表達力。當種子或植物被種入土壤時,它從土壤中汲取所有養分和汁液,藉此得以發育;藉此增大、變得堅固、強壯和旺盛;並長出葉子、花朵和果實。耶穌基督的死被描繪成祂作為人類永恆救恩的作者,其豐盛的源頭;而真正信靠祂的人則被描繪成栽種在祂的死中,並從中生長出來;從中汲取他們的成長、活力、堅固、美麗和豐盛。簡而言之,是藉著祂的死,耶穌基督救贖了失喪的世界;而信徒正是從那**代贖**(Atonement)的死中,獲得了使他們自身如此幸福,並對他人如此有益的赦免和聖潔。這**挽回祭**(Propitiation)的死是他們被栽種的土壤;他們從中汲取生命、豐盛和最終的榮耀。
【第6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這似乎是同一隱喻的進一步延伸。當種子被種入土中時,它似乎整個身體都滅亡了。所有種子,通常來說,都由兩部分組成:胚芽,其中包含未來植物的雛形;以及子葉,或種子的主體,它們在土壤中分解,成為胚胎植物極其細嫩的根的第一批養分,並支持它直到它能夠從普通土壤中汲取更粗的養分。身體死亡,以便胚芽可以存活。比喻不能面面俱到;在隱喻或比喻中,總有一些(或更多)顯著的特性,藉此闡明所要傳達的教義。將此應用於手頭的目的:耶穌基督在我們裡面所植入的生命原則,如何才能充分發揮其效力、活力和功用呢?藉著罪身的毀滅,我們的**舊人**,我們邪惡、敗壞、屬肉體的自我,必須被釘十字架;必須像基督被釘十字架一樣真實地被殺死;這樣我們的靈魂才能像基督的身體從墳墓中復活,並隨後升到上帝的右邊一樣,真實地從罪的死亡中復活,進入公義的生命。但這部分隱喻如何應用於耶穌基督呢?顯然且有力。耶穌基督取了身體;一個有罪之肉體的樣式(羅8:3);並將那身體獻給死亡;唯獨藉著那死亡,才為罪作了**代贖**(Atonement),並為賜生命的聖靈開闢了最充分進入並最有能力在人心裡運作的道路。在這裡,基督的身體死亡,以便祂可以成為人類的賜生命之靈。我們的罪身被這賜生命的聖靈毀滅,以便從今以後我們為那為我們死而復活的祂而活。因此,這個隱喻在其所有主要意義上都是完整的,並最有說服力地應用於所討論的主題。我們發現這裡和弗4:22以及西3:9中使用的**παλαιος ανθρωπος**(palaios anthropos,舊人),與加5:24中的「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以及西2:11中的「肉體的情慾之身」是相同的;也與猶太作家所稱的**אדם הקדמוני**(Adam hakkadmoni,老亞當)相同;他們將其解釋為**יצר הרע**(yetsar hara,邪惡的私慾),這與我們所說的**內住的罪**(indwelling sin),或因墮落而來的**本性敗壞**(infection of our nature)是同一回事。從所有這些我們可以得知,上帝的旨意是要抵制並摧毀罪的本質和靈魂,使我們不再**δουλευειν**(douleuein,服事)它,不再作它的奴僕。它也將不再能夠執行其基本功能,就像死屍無法執行自然生命的機能一樣。
【第7節】**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Δεδικαιωται**(dedikaiotai),字面意思是「從罪中稱義」;或「從罪中得釋放或解脫」。這是否僅僅意味著,那藉著信心接受基督耶穌,並藉著相信而成為聖靈的分享者的人,他的舊人,他所有的邪惡傾向都已被摧毀;以至於他不僅白白地從一切罪中**稱義**(Justification),而且完全**成聖**(Sanctification)歸於上帝?上下文表明這就是其意思。認為「這段經文證明信徒今生無法完全從罪中得救,因為唯有死了的人才能脫離罪」的觀點,是對使徒整個論述範圍和目的的極大扭曲。那麼,死亡就是他的**稱義者**和**拯救者**!這是何等卑鄙可憎的暗示,極大地貶損了基督的榮耀!多德博士(Dr. Dodd)在他對前一節經文的注釋中,對**καταργηθῃ**(katargethe,毀滅)一詞進行了一些無效的批判,他認為應該翻譯為「削弱」,然後提出了以下最不合乎福音的觀點:「信徒身上的罪身,確實是一個被削弱、被征服、被廢黜的暴君,而死亡的一擊則終結了它的毀滅。」那麼,基督的死和聖靈的影響力,僅僅足以廢黜和削弱罪這個暴君;而**我們的死**必須介入才能實現它的徹底毀滅!因此,我們的死至少部分是我們的**救主**;因此,那作為罪的結果(因為罪入了世界,死就因罪而來)的東西,竟然成為最終毀滅罪的手段!也就是說,一個原因的結果可以變得如此強大,以至於反作用於那個原因並導致其消滅!這種觀點的神學和哲學同樣荒謬。唯獨基督的寶血潔淨一切不義;信徒的**成聖**(Sanctification)與他的**稱義**(Justification)一樣,不依賴於死亡。如果有人說:「信徒直到死才停止犯罪」;我只能說,他們是那些沒有恰當運用信心的信徒;對於所有犯罪者和不信者,還能說什麼呢?他們停止呼吸時,就停止犯罪。如果基督教沒有給其正直的追隨者帶來其他特權,我們大可問,智者與愚者有何區別,因為他們都有一個結局?但整個福音教導的是相反的教義。
【第8節】**我們若與基督同死**——根據前面經文所闡述的。特別參見第5節(羅6:5注)。
【第9節】**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同樣,我們信靠基督耶穌,向罪死了,向義活著,就不應再犯罪。如果我們確實與基督一同復活,我們就應當尋求上面的事,思念上面的事,而不是地上的事。那以謙卑、愛心順服內住基督的人,罪對他的靈魂不再有任何轄制,就像死亡對他救贖主不朽榮耀的身體不再有任何權勢一樣。
【第10節】**祂死是向罪死,只死了一次**——關於這句話,羅森穆勒(Rosenmuller)如此說道:「**Τῇ ἁμαρτιᾳ ἀπέθανεν ἐφάπαξ**(te hamartia apethanen ephapax);**propter peccatum mortuus est semel, et quidem misera morte. Τῇ ἁμαρτιᾳ, i.e. ὑπὲρ τῆς ἁμαρτίας, ad expianda peccata; res ipsa docet aliter homines ἀποθνῄσκειν τῇ ἁμαρτίᾳ, aliter Christum: amat Paulus parallelismum, in quo interpretando multa cautione opus est.**」(祂向罪死了一次:即祂為罪而死了一次,而且是悲慘的死。**Τῇ ἁμαρτιᾳ**與**ὑπὲρ τῆς ἁμαρτίας**相同,意為為罪**代贖**。常識告訴我們,人向罪死是一種意義;基督向罪死是另一種意義:保羅喜歡平行句,在解釋時需要非常謹慎。)從使徒整個論述的範圍來看,他顯然將基督的死視為為罪而死或為罪獻祭;一個贖罪祭:在這個意義上,沒有人曾為罪而死,也永遠不能為罪而死。
【第11節】**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要像祂為罪而死一樣,真實地向罪死。要像祂與上帝同活一樣,真實地為上帝而活。這似乎是使徒意思的精髓。
【第12節】**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這是一個**擬人法**(prosopopoeia)。罪被描繪成一個君王、統治者或暴君,他控制著心靈的慾望和身體的肢體,藉著影響情慾來統治身體。不要讓罪作王,不要讓它作工;也就是說,不要讓它在你們的靈魂中有任何地位,任何存在;因為,無論它在哪裡,它或多或少都會統治:事實上,沒有這種統治,罪就不是罪。罪是如何被認識的?藉著心靈中的邪惡影響,和生命中的邪惡行為。但這些影響和行為難道不證明它的統治嗎?當然,一個邪惡思想的存在,只要情慾或食慾附著其上,就證明罪在那裡有統治權;因為沒有統治權,這樣的情慾就無法被激發。無論罪在哪裡被感受到,罪就在那裡有統治權;因為罪之所以為罪,僅在於它在行為或情慾上與上帝作對。罪不能是一個靜止的東西:如果它不作工,它就不存在。**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Αυτῃ εν ταις επιθυμιαις αυτου**(aute en tais epithymiais autou)。這句話在最古老和最受推崇的抄本以及主要譯本中都缺失。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已將其從他的文本中刪除;懷特教授(Professor White)說:**Certissime delenda**(這些詞語確實應該刪除),它們對使徒的論證並非必要;只要說「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它」就足夠了。如果罪在那裡,它就會在那裡作王;而它的作王必然意味著它所統治之物的順服。一個君王作王,是當他的律法被執行,人民順從它們時。如果沒有行政政府,就沒有統治。那裡可能有一個王室的影子,但沒有君王。
【第13節】**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不要屈服於試探。受試探不是罪,罪在於屈服。當罪僅存在於撒旦的引誘時,那是魔鬼的罪,不是我們的罪:當我們屈服時,我們就將魔鬼的罪變成自己的罪:那時我們就**進入試探**。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撒旦本身不能強迫你們犯罪:除非它贏得你們的意志,否則它不能使你們屈服。你們可能會受試探;但不要屈服於試探。**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讓上帝擁有你們的意志;永遠讓它們站在祂那邊;在那裡它們是安全的,在那裡它們將是活躍的。撒旦不能強迫意志,上帝也不會。事實上,如果意志被任何一方強迫,它就不再是意志了:它的本質是自由的。**並將你們的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讓靈魂和身體都用於事奉你們的創造主;讓祂擁有你們的心;並與心一同,擁有你們的頭腦、你們的手、你們的腳。思想和策劃純潔的事;說真實的、造就人的話;做公義和良善的事;並穩步走在通往永恆幸福的道路上。內在聖潔,外在也聖潔。
【第14節】**罪必不能轄制你們**——上帝將你們從罪中解救出來;如果你們再次受其轄制,那將是你們自己的選擇或疏忽的結果。**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那律法要求順服,卻不賜予順服的能力;那律法譴責一切過犯和一切不聖潔的思想,卻不提供根除邪惡或赦免罪惡的方法。**乃在恩典之下**——你們是在福音的憐憫和恩惠的**恩典之約**(Covenant of Grace)之下,它雖然要求最嚴格地順從上帝的旨意,卻提供了足夠的能力來順從;並且,藉著基督的死,為所有過去的罪提供了赦免,並在任何需要的時候賜予**恩典**(Grace)幫助。
【第15節】**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我們是否會濫用我們崇高而神聖的呼召,因為我們不在那不提供赦免的律法之下,卻在那已開啟泉源洗淨一切罪惡和污穢的福音之下?我們是否會因為**恩典**(Grace)豐盛而犯罪?我們是否會作惡以求善果?這萬萬不可!
【第16節】**你們豈不曉得,你們獻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你們能想像,如果你們屈服於罪,你們還能繼續作基督的僕人嗎?難道不是那要求服事,並接受服事的主人嗎?罪是撒旦的服事;公義是基督的服事。如果你們犯罪,你們就是撒旦的僕人,而不是上帝的僕人。我們翻譯為「僕人」的**δουλος**(doulos)一詞,原意是「奴隸」;在希臘和羅馬,奴隸被視為主人的財產,主人可以隨意處置他。在惡主之下,奴隸的命運是極其壓迫和可怕的;他們的安逸和舒適從未被考慮;他們受到的待遇比牲畜還差;在許多情況下,他們的生命懸於主人的一時興起。這種狀態就是每個可憐、悲慘罪人的狀態;他是撒旦的奴隸,而他自己的邪惡私慾和食慾是他最殘酷的工頭。同樣的詞也應用於基督的僕人,更強有力地表明他們是他們主人的財產;而且,由於祂是無限良善和仁慈的,因此祂的服事必須是完全的自由。事實上,祂對他們的要求,沒有哪一樣不是為了他們永恆的益處;因為這位主人沒有私利可圖。參見羅1:1注。
【第17節】**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這節經文應當這樣讀:但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然而你們從心裡順服了那傳給你們的教訓的模範;或者說,順服了那你們被鑄入的教導模具。使徒並不是感謝上帝他們是罪人;而是感謝上帝,雖然他們是罪人,但他們現在已經接受並順服了福音。賽12:1的希伯來文短語與使徒這裡的完全相同:那日你必說,我要稱謝你,因為你曾向我發怒:也就是說,雖然你曾向我發怒,但你已轉離你的怒氣,等等。**那教訓的模範**——**Τυπον διδαχης**(typon didaches);這裡基督教被描繪成一個模具或印模,他們被鑄入其中,並從中獲得其卓越的印記。這個印模上的圖案是上帝的形象,公義和真正的**聖潔**(Holiness),這在他們相信福音並領受聖靈時,被印在他們的靈魂上。**εις ὃν παρεδόθητε τύπον**(eis hon paredothete typon)這些詞指的是金屬的熔化;當金屬液化後,被鑄入模具中,以便它能接受模具中凹陷或刻出的印記;因此,這些詞可以字面翻譯為「你們被鑄入的那個教義模具」。他們在道的傳講下被熔化,然後就能夠接受其純潔的印記。
【第18節】**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Ελευθερωθεντες**(eleutherothentes)是一個指奴隸解放的術語。他們從罪的奴役中被**救贖**(Redemption),並成為公義的僕人。這裡又是另一個**擬人法**(prosopopoeia):罪和公義都被擬人化了:罪不能命令任何良善和有益的工作;公義不能要求任何不公義或有害的工作。
【第19節】**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說**——希臘作家常用這句話來表示容易理解的事物;即**ad captum vulgi**(適合大眾理解),以通俗易懂的風格表達;與詩人高超的飛揚和哲學家刻意深奧的晦澀不同。**因為你們肉體的軟弱**——好像他說:我使用與眾所周知的自然事物、與你們的行業和生活狀況相關的隱喻和比喻;因為你們對屬天之事缺乏經驗,你們才剛開始了解其性質和名稱。**作了不潔和不法的奴僕**——這些不同的表達方式顯示了這些外邦人在歸信基督教之前,是如何深陷罪中並被罪奴役的。其中一些細節在本卷書的第一章中有所提及。
【第20節】**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轄制了**——這兩種服事是互不相容的;如果我們不能事奉上帝和瑪門,我們當然也不能事奉基督和撒旦。我們必須要麼是罪人,要麼是聖徒;要麼是上帝的僕人,要麼是魔鬼的奴隸。不可能像一個好心卻誤解的人所唱的那樣:「善惡兼具,我既是魔鬼又是聖徒。」我不知道是否有可能比使徒在這裡所說的「不被義轄制」更能強烈地描繪罪的徹底盛行。這似乎等同於創世記6:5的表達,那裡談到人類的徹底墮落時,作者說:「他心裡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而且終日如此。」他們都敗壞了;他們都全然可憎:沒有行善的;一個也沒有。
【第21節】**你們在那時候有什麼果子呢?**——上帝設計讓每個人都從祂的服事中獲益。你們從罪的服事中得到了什麼益處呢?**那些事,你們現在以為羞恥**——你們羞於回憶你們過去的生活。那對你們自己是可恥的,對他人是有害的,對上帝是極其冒犯的。**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無論罪可能承諾什麼快樂或好處,它必然導致的結局是身體和靈魂的毀滅。
【第22節】**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正如「不被義轄制」是罪人最終的特徵,同樣「從罪裡得了釋放」是真正基督徒最終的特徵。**作了上帝的奴僕**——他們從一個主人的服事轉移到另一個主人的服事:他們從罪的奴役中被釋放,並投入上帝的服事。**就有成聖的果子**——內心的**聖潔**(Holiness)是原則;而生命的公義是果實。
【第23節】**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第二次的死,永恆的沉淪。每個罪人都藉著漫長、艱苦、痛苦的服事賺取了這個。哦!人們為了下地獄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啊!他們日夜辛勞地犯罪;如果神聖的公義不支付他們應得的工價,難道它會虧欠他們嗎?**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人可以**賺取**地獄,但他不能**賺取**天堂。使徒並沒有說公義的工價是永生:不,而是說這永生,即使對義人而言,也是**το χαρισμα του Θεου**(to charisma tou Theou),上帝的**恩典**(Grace)之**禮物**。而且這恩典的禮物也是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而來。唯有祂成就了它;它賜給所有在祂寶血中找到**救贖**(Redemption)的人。罪人下地獄是因為他應得的;義人上天堂是因為基督為他死了,並賜予了那使他的罪得赦免、靈魂得以**成聖**(Sanctification)的**恩典**(Grace)。我們這裡翻譯為「工價」的**οψωνια**(opsonia)一詞,指的是羅馬士兵的日薪。所以每個罪人都有日薪,這薪水就是死亡;他因犯罪而受苦。罪構成地獄;罪人自己心中就有地獄;凡上帝不掌權之處,一切都是混亂和無序的:每一次放縱罪惡的情慾都會增加混亂,從而增加罪人的痛苦。如果人們像準備沉淪一樣認真地拯救自己的靈魂,天堂將會人滿為患,魔鬼將會是他們自己的同伴。活著的人難道不將這些事放在心上嗎?
1. 在前一章中,我們看到了福音教義與基督教實踐之間的聯繫。教義是一種教導、指示或關於某些必須相信的真理的信息,作為我們**救恩**(Salvation)的必要條件。但所有來自上帝的教導,必然引導我們歸向祂。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為我們的**稱義**(Justification)而復活,這是福音榮耀的教義。但這對那些不向罪死,不效法祂復活的樣式,不活出新生命的人來說是毫無用處的:這就是應當運用這教義的方式。每個教義都有其用處,其用處在於基於它的實踐。我們聽說有白白的赦免——我們就到上帝那裡領受;我們聽說我們可以**成聖**(Sanctification)——我們就祈求那使人**成聖**(Sanctification)的聖靈;我們聽說有一個榮耀的天堂,唯有義人才能進入——我們就警醒禱告,相信,愛,並順服,以便當祂顯現時,我們可以在祂面前安然無過,無可指摘。這些是教義;這些是基於這些教義的用處或實踐。
2. 奇怪的是,竟然有人相信整個福音體系,卻仍然活在罪中!**從罪中得救**(Salvation From Sin)是福音長期以來不斷發出的聲音,也是其精神和目的。我們的基督徒名分,我們的洗禮**聖約**(Covenant),我們對基督的信仰宣告,以及我們對祂話語的公開相信,所有這些都呼召我們如此:難道我們還有比這些更響亮的呼召嗎?我們的自身利益,就敬虔生活的幸福和永恆福樂的榮耀而言;罪惡生活的痛苦和悲慘,導致那不死的蟲和不滅的火;這些都最有力地支持了上述呼召。讀者,請將這些事放在心上,並向上帝回答這個問題:如果我忽略這麼大的**救恩**(Salvation),我怎能逃脫呢?然後,讓你的良心回答,讓你的思想和雙手開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