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九十一章
詩篇 第九十一章 經文

1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 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

2我要論到耶和華說: 他是我的避難所,是我的山寨, 是我的上帝,是我所倚靠的。

3他必救你脫離捕鳥人的網羅 和毒害的瘟疫。

4他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 你要投靠在他的翅膀底下; 他的誠實是大小的盾牌。

5你必不怕黑夜的驚駭, 或是白日飛的箭,

6也不怕黑夜行的瘟疫, 或是午間滅人的毒病。

7雖有千人仆倒在你旁邊, 萬人仆倒在你右邊, 這災卻不得臨近你。

8你惟親眼觀看, 見惡人遭報。

9耶和華是我的避難所; 你已將至高者當你的居所,

10禍患必不臨到你, 災害也不挨近你的帳棚。

11因他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 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

12他們要用手托着你, 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13你要踹在獅子和虺蛇的身上, 踐踏少壯獅子和大蛇。

14上帝[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 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

15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 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 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貴。

16我要使他足享長壽, 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

第九十一章

詩篇 第91章

【第1節】

你的道在海中——你曾走過大海,你的路徑穿過眾水。你的腳蹤無人知曉——從其果效顯然可見上帝在那裡;但祂的蹤跡卻無法被發現;祂仍是無限的靈,沒有部分、界限或情感。祂不是感官的對象。

【第2節】

你曾引導你的百姓如羊群——這可能指雲柱和火柱。它走在他們前面,他們跟隨其後。同樣,在東方國家,牧羊人不是驅趕,而是引導他的羊群。他走在羊群前面為牠們尋找草場,牠們則規律地跟隨他。藉摩西和亞倫的手——他們是上帝的代理人;在民事和聖事上,他們完全按照至高者的指示行事。

【第4節】

引言:本詩篇列舉了上帝對祂百姓恩慈的主要果效(第1-16節);他們的悖逆與懲罰(第17-33節);他們虛假的悔改(詩篇78:34-37);上帝對他們的憐憫(詩篇78:38-39);他們的背道與忘記祂的慈愛(詩篇78:40-42);祂降在埃及人身上的災禍(詩篇78:43-51);祂拯救自己的百姓,以及他們一再的忘恩負義與悖逆(詩篇78:52-58);他們的懲罰(詩篇78:59-64);上帝對他們仇敵的憤怒(詩篇78:65-66);祂棄絕以色列各支派,卻揀選猶大支派,並揀選大衛作祂百姓的王(詩篇78:67-72)。詩題「亞薩的訓誨詩」或旁註「亞薩的訓誨詩」並無特別之處。阿拉伯語譯本為「亞薩對百姓的講道」。本詩篇可能不是大衛所寫,而是在以色列十個支派分離之後,羅波安時代之後,巴比倫被擄之前寫的,因為聖殿當時仍舊矗立(詩篇78:69)。加爾梅特(Calmet)認為它寫於亞撒王時代,亞撒藉助敘利亞人的幫助,在與以色列人的戰爭中大獲全勝;並使以法蓮、瑪拿西和西緬支派中的許多人歸回對上帝的純正敬拜。參見《歷代志下》第15章和16:1-14。

【第1節】

我的民哪,你們要側耳而聽——這是這篇極其感人且富有教益的講論的開場白。

【第5節】

在比喻中——或者說,我將藉著眾多例子給你們教訓;參見詩篇49:1-4(注),該處與此有極大相似之處;並參閱那裡的注釋。「比喻」(parable)一詞的各種含義已充分解釋;但**מָשָׁל**(mashal,比喻/箴言)在此可能指「例子」,與**תּוֹרָה**(torah,律法或訓誡)相對,如詩篇49:1。

【第6節】

我們所聽見、所知道的——我們聽見了律法,也知道了事實。

【第7節】

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隱瞞——在那些古老的時代,閱讀的人很少,因為書籍極其稀少;因此,傳統是保存過去事件記憶的唯一或幾乎唯一的手段。它們藉著比喻或精闢的格言,以及編年詩歌,從父傳給子。這篇詩篇本身就是這類作品,對以色列人來說必定非常有用,因為它提供了關於他們古老歷史的教訓,並敘述了全能者為他們所行的奇妙作為。

【第9節】

在雅各中設立法度——這可能指律法所規定的各種條例、禮儀和儀式;而「律法」一詞可能指道德律,或宗教教訓的體系,教導他們對上帝、對鄰舍、對自己的責任。這些都曾吩咐給列祖——即族長和早期的希伯來人,要他們將這些事傳給他們的兒女,兒女再傳給後代,後代的兒女也應受教,以便他們能將這些事傳給他們的兒女;目的是使他們的指望在於上帝,不忘記祂的作為,並遵守祂的誡命:使他們不致像他們的列祖那樣,而是心存正直,精神堅定地與上帝同在(詩篇78:6-8)。這裡似乎提到了五代人:1. 列祖;2. 他們的兒女;3. 後代;4. 他們的兒女;5. 他們的兒女。他們在世世代代中絕不可忘記自己的歷史。有些人認為這裡的「法度」可能指會幕。

【第12節】

以法蓮的子孫——轉身退後——這指的是以法蓮人的一次失敗;有些人認為是指《歷代志上》7:21所提及的,被迦特人擊敗的事件。拉比大衛·金奇(R. D. Kimchi)說,以法蓮人的這次失敗發生在曠野;雖然這故事在律法書中沒有提及,但在《歷代志》中卻有記載,我們讀到「以法蓮人撒拔和書提拉等人,被那地出生的迦特人殺了;他們的父親以法蓮為他們悲傷多日,他的弟兄們來安慰他」(《歷代志上》7:20-22):但這指的是以法蓮人的哪次失敗,尚不確定;可能指的是兩國分裂後的以色列人。

【第13節】

他們不守上帝的聖約——他們離棄了對上帝的敬拜,無論是道德上的還是儀式上的。他們行事就像上述事件中的以法蓮人,他們丟下弓箭,逃跑了。

【第15節】

瑣安的田野——「在塔尼斯平原」(《拉丁通行本》)。塔尼斯是法老王的首都,摩西在那裡行了許多神蹟。它位於尼羅河最東支流之一的三角洲。後來它被稱為塔尼斯(Thanis);該地區也因此被稱為塔尼斯省。參見加爾梅特(Calmet)。肖博士(Dr. Shaw)認為瑣安(Zoan)意指整個埃及。

【第16節】

他分開紅海,使他們過去——請讀者參閱本節及詩篇78:14-17等處旁註所標示的平行經文注釋,其中對所有這些神蹟都有詳細解釋。

【第21節】

為滿足他們的慾望而求食——**לְנַפְשָׁם**(lenaphsham,為他們的靈魂),即「為他們的生命」;因為他們心裡說,那清淡的食物,就是嗎哪,不足以維持他們自然的體力,保全他們的生命。然而,從這表達來看,他們似乎完全是屬肉體的;他們沒有屬靈的心思;他們是屬世的、屬動物的、屬魔鬼的。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