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四十三章
詩篇 第四十三章 經文

1上帝啊,求你伸我的冤, 向不虔誠的國為我辨屈; 求你救我脫離詭詐不義的人。

2因為你是賜我力量的上帝,為何丟棄我呢? 我為何因仇敵的欺壓時常哀痛呢?

3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 帶我到你的聖山,到你的居所!

4我就走到上帝的祭壇, 到我最喜樂的上帝那裏。 上帝啊,我的上帝, 我要彈琴稱讚你!

5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 為何在我裏面煩躁? 應當仰望上帝,因我還要稱讚他。 他是我臉上的光榮,是我的上帝。

第四十三章

詩篇 第43章

【第27節】

讓他們歡呼快樂——當我的仇敵蒙羞時,願我的朋友在主裡歡欣;願他們都為祂對我奇妙的慈愛而讚美祂。

【第28節】

我的舌頭要述說——我,作為主要蒙恩者,領受最多,因此負有最大的義務;我需要用我一生持續的感恩和順服來償還這筆巨大的債務。

【第3節】

**導言**
本詩篇描繪了惡人的悲慘景況(詩36:1-4),上帝慈愛的卓越本質及其對跟隨者的恩典(詩36:5-9)。詩人為正直人祈禱(詩36:10),也為自己祈禱,求主使他脫離驕傲和暴力(詩36:11),並揭示了作惡之人的結局(詩36:12)。希伯來文的標題是:「交與伶長。耶和華的僕人大衛的詩。」《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認為本詩是在掃羅迫害大衛時所作。加爾梅(Calmet)則有充分理由認為,本詩是在巴比倫被擄期間寫成的。這是整部詩篇中最優美的一篇。

【第1節】

惡人的過犯在我心裡說——這句話按現有形式很難理解。惡人的過犯怎能在我的心裡說話呢?然而,在肯尼科特(Kennicott)和德羅西(De Rossi)的四份手稿中,**לבי**(libbi,我的心)被改為**לבו**(libbo,他的心)。「過犯對惡人說話,就在他心裡。」「他眼中不怕上帝。」這樣的人犯罪並非受榜樣影響;那湧出不潔之流的源頭就在他自己的心裡。過犯的靈在那裡活著並掌權;由於他對上帝一無所知,所以他也不敬畏上帝;因此,他的邪惡傾向沒有任何約束:一切都完全實現。情慾懷了胎,罪惡便有力地生出來,過犯也隨之增多。上述所提議並應採用的讀法,得到了《拉丁通行本》(Vulgate)、《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敘利亞譯本》(Syriac)、《衣索比亞譯本》(Ethiopic)、《阿拉伯譯本》(Arabic)和《古英語譯本》(Anglo-Saxon)的支持。後者將這句話譯為(我將盡可能按原文順序呈現):「不義者說,他自己犯了罪:上帝的懼怕不在他眼前。」也就是說,不義之人對自己說他要犯罪:上帝的懼怕不在他眼前。古老的《詩篇》在語言和意義上都與《古英語譯本》非常接近:「不義者說,他自己犯了罪:上帝的懼怕不在他眼前。」它對這段經文的釋義是:「不義者,即邪惡之人的種類(整個世代);對自己說,在人看不見的地方;他犯了罪,也就是說,他隨心所欲地犯罪,好像上帝不在乎他做了什麼;因此顯而易見,上帝的懼怕不在他眼前;因為如果他敬畏上帝,他就不敢這樣說。」我相信這些譯本給出了這段經文的真實意義。詩人在此描繪了巴比倫人的真實狀況:他們是極其粗鄙的偶像崇拜者,貪婪地作惡。我們在《但以理書》中讀到的關於這個民族的記載,將他們描繪得極其惡劣;世俗歷史也證實了這一點。霍斯利主教(Bishop Horsley)認為,我們譯為「過犯」的詞**פשע**(pesha)意指「背道者」或「魔鬼」。魔鬼對惡人說,在他心裡,沒有懼怕;即,沒有懼怕的理由:「上帝不在他眼前。」將冒號放在「懼怕」之後,消除了與「他的心」這一讀法相關的所有歧義,這也是我們之前所主張的。過犯的原則,即心中的罪,對每個罪人說,或暗示說,沒有懼怕的理由:繼續吧,不要懼怕,因為沒有危險。他順從這個暗示,繼續前行,作惡多端,因為「上帝不在他眼前」。

【第4節】

【第2節】因為他自欺——他受上述暗示的支配;他努力說服自己,可以安全地順從自己內心的傾向,直到他的罪孽被發現是可憎的。他如此大膽地犯罪,以至於最終變得令人厭惡。有些人認為這句話應如此理解:「他對自己發現罪孽並憎恨它這件事,在自己眼中加以粉飾。也就是說,他對自己最惡劣的行為,在自己眼中塗上虛假的油彩,以至於他從未發現自己罪孽的黑暗;如果他能察覺到,那罪孽甚至會令他自己憎恨。」——霍斯利主教。

【第5節】

【第3節】他口中的言語是罪孽——在原則上是如此;並且是詭詐,旨在敗壞他人,引人誤入歧途。他停止了智慧,不再行善——他的心變得愚昧,他的行為變得邪惡。他切斷了自己與一切公義之間的連結。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