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九章
詩篇 第十九章 經文

1大衛的詩,交與伶長。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 穹蒼傳揚他的手段。

2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 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

3無言無語, 也無聲音可聽。

4它的量帶通遍天下, 它的言語傳到地極。 上帝在其間為太陽安設帳幕;

5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 又如勇士歡然奔路。

6它從天這邊出來,繞到天那邊, 沒有一物被隱藏不得它的熱氣。

7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 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8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 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

9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 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

10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 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11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 守着這些便有大賞。

12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 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

13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 不容這罪轄制我, 我便完全,免犯大罪。

14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 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

第十九章

【導言】

本篇詩篇的標題並無特別之處;但它是否由大衛所寫,儘管歸於他名下,卻不甚清楚。有些人認為他是在掃羅迫害期間,於曠野中寫下此詩。然而,這種觀點並無確鑿根據。詩篇本身沒有任何註記能讓我們得知它是在何時、何地、由何人所寫。這是一首極其精緻優美的頌歌。

本篇詩篇的整體,已被理解為關乎基督的受難與得勝,以及福音在世上的成功。霍恩主教(Bishop Horne)即以此方式理解並釋義;而我們常提及的古老《詩篇集》(ancient Psalter)也持相同觀點。許多早期教父和現代解經家也採取了這種看法。我已指出那些我認為具有此意義的段落,並僅需補充一點:由於大衛是基督的預表,許多最初指涉他的事,最終都指向我們的主;但在應用時需要極大的判斷力和謹慎。若將整篇詩篇都以此方式應用,在我看來是非常不明智的,且常有損基督的威嚴。這便是我不追隨許多前輩足跡的藉口。

本章引言:
1. 諸天及其萬象宣揚神的威嚴(詩19:1-6)。
2. 神聖律法的卓越與完全(詩19:7-10)。
3. 律法的益處(詩19:11)。
4. 詩人祈求赦免並保守免於犯罪(詩19:12-13)。
5. 願他的言語和思想聖潔(詩19:14)。

【第1節】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字面意義是:「諸天數說強大之神的榮耀。」初次見到星空,無不使觀者驚嘆於創造並維繫它們的力量。要探究其中所展現的智慧與技巧,需要一定的科學知識;但當我們思量這些天體的浩瀚規模時,對這位強大之神(strong God)的作為,我們感到日益增長的驚嘆。

穹蒼——整個可見的廣闊空間;不僅包含上述天體,也包含空氣、光線、雨水、露水等等。當這些元素的組成被檢視,它們對地球及其居民的巨大功用被適當理解時,它們為最智慧的心靈提供了驚嘆的素材,也為最無情的心靈提供了敬拜與感恩的理由。

【第2節】

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每一天都被描繪成向另一天教導,關於在這些神多樣的作為中發現的新卓越之處。夜晚也以同樣的比喻,被描繪成彼此傳遞已獲得知識的增長。

「這些教導者(instructers)的工作永不間斷;他們持續不斷地向我們講授神聖智慧的科學。太陽有其榮耀,在白晝閃耀;月亮和星辰有其榮耀,在夜晚顯現。由於白晝與黑夜交替劃分世界,它們因此被描繪成輪流傳遞所賦予的任務,如同合唱團的兩部分,交替頌揚神的讚美。」——霍恩主教。

【第3節】

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這裡刪去那些扭曲原意的贅詞;剩下的便是對原文尚可的翻譯:**אין אמר ואין דברים בלי נשמע קולם**(Ein omer veein debarim, beli nishma kolam),「無言語,無話語;它們的聲音無人聽見。」

【第4節】

它們的聲音傳遍全地,它們的言語傳到地極——**בכל הארץ יצא קום ובקצה תבל מליהם**(Bechol haarets yatsa kavvam: Ubiktsey thebel milleyhem),「它們的聲音傳遍全地;它們的雄辯傳到可居住世界的盡頭。」

我們翻譯為「線」(line)的詞**קו**(kau),在《拉丁通行本》(Vulgate)中譯為**sonus**(聲音),在《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中譯為**φθαγγος**(phthangos,聲音);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0:18也使用了相同的詞。或許這裡的意象取自一根被拉緊的弦,受擊時會發出聲音;因此,這兩個概念可能都包含在同一個詞中;而**קום**(kavvam)既可以是它們的「線」或「弦」,也可以是它們的「聲音」。但我更傾向於認為這個希伯來詞最初的意思是「聲音」或「響聲」;因為在阿拉伯語中,動詞**kavaha**意為「他喊叫,呼喊,喧嘩」。

整句的意思,正如霍恩主教所精闢闡述的:「儘管諸天被指定為教導者,但它們並非透過清晰的聲音來教導。它們不像人類那樣被賦予言語的能力;但它們以另一種方式,向有智慧的觀看者心靈說話,而這種方式,一旦被理解,其力量絲毫不減,即透過圖畫或表象的方式。諸天所傳播的教導,如同它們的實體一樣普遍,以線條或光線的形式延伸。藉此,它們的話語,或者說它們有意義的行動或運作,**מליהם**(milleyhem),無處不在;因此,它們向萬國宣講主的權能與智慧,憐憫與慈愛。」

使徒保羅將此應用為關於基督福音普世傳播的預言(羅10:18);因為神旨意要讓福音之光,如同天體之光照耀之處,也照耀到那裡;並在道德層面,如同自然層面一樣有益和施恩。地上所有的居民都將受益於基督的福音,如同他們都受益於太陽、月亮和星辰的光。事實上,即使福音的話語尚未傳到之處,所有人都已因此受益。「耶穌是真光,照亮一切來到世上的人。」他的光,以及他聖靈的聲音,已經傳遍全地;而他的話語,以及他使徒的話語,正藉由《聖經》和宣教士傳向可居住地球的各個角落。

關於這些話,我將以我的古老《詩篇集》的翻譯作結:
羅10:1 諸天述說神的喜樂;他手所作的工顯明穹蒼。
羅10:2 白晝向白晝發出言語;黑夜向黑夜顯明智慧。
羅10:3 無言語,無話語,它們的聲音卻被聽見。
羅10:4 它們的聲音傳遍全地;它們的話語傳到世界的盡頭。
羅10:5 他在太陽中為自己設立帳幕;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像勇士歡然奔路。
羅10:6 它的運行從天這邊到天那邊;它的回轉達到天那邊;沒有什麼能躲避它的熱力。

除了《亞蘭他爾根》(Chaldee Targum)之外,所有譯本都將第四節的最後一句譯為:「他在太陽中為自己設立帳幕」;古老的《詩篇集》也是如此。他們認為,如果至高者有一個居所,那必定是太陽;因為從所有人類的觀點來看,那是最適當的地方。但希伯來文是:「在它們中間,他為太陽設立了帳幕。」太陽是宇宙的中心;所有其他天體似乎都為它服務。它就像一位將軍在他的帳篷裡,周圍環繞著他的部隊,他向他們發號施令,他們也服從他。同樣,太陽的影響力賦予所有行星運動、活動、光和熱。詩人沒有為其他任何天體指定帳幕,沒有任何天體被說成有固定的居所,唯獨太陽。

【第5節】

太陽如同新郎……——這是指太陽的升起,而下一節是指太陽的落下。它以光輝和威嚴出現在地平線上;每個受造物似乎都為它的到來而歡欣;在它整個運行過程中,在它從東到西,從一個回歸線到另一個回歸線的整個視運動中,地球的任何部分都沒有被剝奪其應有的光和熱。太陽被比作新郎穿戴華麗,因為它的光線榮耀而輝煌;又被比作巨人或強壯的人奔跑,因為它的光和熱具有力量。這裡同時提到了太陽在日運動和年運動中的視運動。然而,這兩者都被證明只是表象。太陽的日運動源於地球在23小時56分4秒內從西向東自轉,這是同一顆恆星兩次連續子午線過境的平均或相等時間。但由於太陽在同一方向上的視黃道運動,地球必須再自轉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圈,才能使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點再次與太陽處於相同的方向:因此,一個自然日的平均長度是24小時。太陽在一個恆星年內穿過黃道十二宮的視運動,是由於地球在同一時間內完成其軌道上的一次完整公轉所致。由於地球軸與黃道軸形成約23度28分的夾角,並始終保持其平行性,即始終指向星空中的同一個點;這些情況產生了季節的規律變化,以及地球上除兩極和赤道外所有地區晝夜長度的持續變化。當我們說地球軸始終指向天空中的同一個點時,我們僅指一般意義上的理解;因為地球軸與其平行性之間存在一種非常緩慢的偏差,稱為「歲差」(precession of the equinoctial points),這種偏差在數年後變得明顯,並且沒有逃過古代天文學家的觀察,他們清楚地認識到這是由天極圍繞黃道極緩慢旋轉引起的,因此地球在其軌道上的完整公轉比自然年,或地球的熱帶公轉,長約二十多分鐘;這樣,在25763次完整的地球繞日公轉中,季節將更新25764次。而在這個週期的一半,即12882個自然年內,現在是天球南北極的點,圍繞著整個星空似乎在旋轉的點,將圍繞當時天球的南北極描繪出半徑超過47度的圓。

出洞房——**מחפתו**(mechuppatho),從他的幔子下。這是一種搭在四根柱子上的華蓋,由四個猶太人舉在新郎頭上。

【第7節】

耶和華的律法——這裡有兩本神聖啟示的書:
1. 可見的諸天,以及普遍的創造之工。
2. 《聖經》,或包含在舊約和新約中的神所默示的著作。
這些都可以稱為耶和華的律法;**תורה**(torah),源自**ירה**(yarah),意為教導、引導、使正直、指引。這是神的教導系統,藉此教導人認識神和自己,指引人如何行事以討神喜悅,將人從彎曲的道路中救贖出來,並引導人走永生之路。有些人認為**תורה**(torah)是指啟示中誡命的部分。

一些早期教父曾提及神賜給人類的三種律法:
1. 自然律,藉由可見的創造,教導人認識神的永恆權能和神性。
2. 賜給摩西和先知的律法,更完全地教導人認識神、神的本性、神的旨意和我們的責任。
3. 基督耶穌所賜的恩典律法,顯明代贖、潔淨和身體復活的教義。
第一種律法以象形文字寫在諸天和大地之上。第二種律法寫在石版上,並體現在許多禮儀和儀式中。第三種律法將藉由聖靈的能力寫在心上。

是完全的——**תמימה**(temimah),它是完全本身,作為律法,它本身是完全的,並要求人心和生活達到完全。這是它的特徵。

使人靈魂甦醒——使靈魂歸向神。使它恢復理智,或健全的心智;教導它在今世和來世的自身利益。這是它的功用。

耶和華的法度——**עדות**(eduth),源自**עד**(ad),意為超越、向前。律法中各種預表和規定,它們指向超越自身的事物,並指向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有些人理解為律法中的教義部分。

是確定的——**נאמנה**(neemanah),是信實的;它們公平、真實、完整地指出超越它們的事物,不作虛假或錯誤的報告。它們都為偉大的代贖作見證。這是它們的特徵。

使愚人有智慧——愚人是指心無旁騖的人:他關心自己的靈魂,並懇切地問:「我當做什麼才能得救?」這些法度指向代贖,因此單純的心靈得以有智慧,以致得救。這是它們的功用。

【第8節】

耶和華的訓詞——**פקודים**(pikkudim),源自**פקד**(pakad),意為他探訪、關心、留意、委派職責。神賜給人類的規定或職責,供人留意和遵守。

是正直的——**ישרים**(yesharim),源自**ישר**(yashar),意為使正直、平順、正確、誠實,與心靈或行為上的彎曲相對;顯示人內外應當如何。這是它們的特徵。

使人心歡喜——因為它們向人顯示他應當留意和遵守什麼,以及他如何討神喜悅,以及他將從神的眷顧中獲得神聖的幫助,它們極大地增進正直人的幸福——它們使人心歡喜。這是它們的功用。

耶和華的命令——**מצוה**(mitsvah),源自**צוה**(tsavah),意為命令、下令、規定。神命令人做或不做的事。他所命令的,以及他所禁止的。

是清潔的——源自**ברה**(barah),意為潔淨、洗淨、淨化。神所有的命令都導向潔淨,要求潔淨,並指出藉由哪種獻祭才能獲得潔淨和淨化。這是它的特徵。

使人眼目明亮——向人顯示他們應該做什麼,以及應該避免什麼。正是藉由神的命令,我們才看見罪的極其可憎,以及救贖的必要性,這樣我們才能盡心愛主,愛鄰如己。因為這是命令的終極目的,因此使眼目明亮是它的功用。

【第9節】

耶和華的道理——**יראה**(yirah),源自**ירא**(yara),意為懼怕、敬畏;常指整個神聖的敬拜。我們對至高者所應有的敬畏。

是潔淨的——**טהורה**(tehorah),源自**טהר**(tahar),意為純潔、潔淨;與**ברה**(barah)(見上文)相差無幾,意為像諸天一樣潔淨明亮;像被淨化的銀子。它的目的是清除一切污穢,造就無瑕的品格。

存到永遠——**עומדת לעד**(omedeth laad),永遠常存。那阻止我們得罪神、使我們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也是保障的敬畏,必須貫穿一生。沒有它,靈魂片刻都不安全。它阻止人偏離神,並保守神所潔淨的潔淨。這是它的功用。

耶和華的典章——**משפטים**(mishpatim),源自**שפת**(shaphat),他判斷、規範、安排。神所有的規定,他所有的決定;他所宣告為正確和適當的。

是真實的——**אמת**(emeth),真理,源自**אם**(am),意為支持、確認、使穩定和確定。這是神典章的特徵。它們都將站立得住。護理(Providence)和恩典(Grace)中的所有安排都證實它們;它們是確定的,並具有固定的特徵。

並且全然公義——它們不僅符合真理;而且它們是公義的,**צדקו**(tsadeku),它們給予所有人應得的。它們顯示什麼屬於神,什麼屬於人,什麼屬於我們自己。因此,加上了「全然」(altogether),**יחדו**(yachdav),意為平等地;或真理與公義的結合。

【第10節】

都比金子可羨慕——這絕對是真的;但誰相信呢?大多數人寧願選擇金子,而不是神和他的典章;他們會為了金銀而放棄一切屬天的福分!

比蜜甘甜——對於那些心靈品味已矯正,具有屬靈辨別力的人而言。

蜂房下滴的蜜——蜂蜜很甜;但剛從蜂房中取出的蜂蜜,其甜度、濃郁度和風味,遠勝於暴露在空氣中之後的蜂蜜。只有嘗過蜂房中蜂蜜的人,才能體會詩人比喻的力量:它比金子更好,是的,比最純淨的精金還要好;它比蜜更甜,是的,比蜂房下滴的蜜更甜。

【第11節】

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נזהר**(nizhar),源自**זהר**(zahar),意為清晰、透明。藉由這些律法、法度等,你的僕人得到充分的教導;他看清一切;他辨明遵守它們有大賞賜:凡遵守它們的人,都是有智慧、聖潔、快樂的。所有基督徒的經歷都證實了這個真理。讀者,你的經歷如何?

【第12節】

誰能知道自己的過失呢?——若沒有充足的神聖之光,就不可能理解我們所有偏離神聖律法字面意義和屬靈意義的過失。頻繁的自我省察和行在光中,對於達到所需的屬靈完全(spiritual perfection)是絕對必要的。

求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失——赦免那些我已犯卻已遺忘的過失;那些我尚未悔改的過失;那些已在我心中犯下卻未付諸行動的過失;那些我犯下卻不知道是罪的過失,即無知之罪;以及那些我在私下犯下,若公之於眾會令我羞愧和困惑的過失。

【第13節】

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這些罪不是因軟弱或一時衝動而犯,而是思想、意圖和深思熟慮的產物。是違背判斷、亮光和良心的罪。

這些話也可以翻譯為:「也求你保守你的僕人脫離驕傲的人;脫離暴虐的統治者,即脫離邪惡的靈。」——霍斯利主教(Bishop Horsley)。大多數譯本都如此理解此處。

不容這罪轄制我——願我永不陷入犯罪的習慣。任意妄為犯罪的人,很快就會因罪的欺騙性而心硬。

我便完全——願我蒙保守脫離魔鬼或人類的詭計和惡意所加諸於我的一切邪惡,那麼我將繼續正直地行事,並無辜於大罪——脫離習慣性犯罪、背道(apostasy)、以及我那容易纏累我的罪。凡想無辜於大罪的人,必須小心,不可放縱自己於任何罪。參見霍恩主教。大多數人都曾犯下某些特定的罪,他們應當終生為此哀慟,並因其嚴重性而永遠謙卑。

【第14節】

我口中的言語——他已祈求免於實際的罪,即身體的罪;現在,他祈求免於口舌和心靈的罪。願我口中只說真實、仁慈和有益的話;願我心中只默想聖潔、純潔和貞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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