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八章
詩篇 第八章 經文

1大衛的詩,交與伶長。用迦特樂器。 耶和華-我們的主啊, 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

2你因敵人的緣故, 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 建立了能力, 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

3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 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

4[便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 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

5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 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

6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 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 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 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

9耶和華-我們的主啊, 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第八章
【第22節】

溪旁的柳樹環繞著牠——這與河馬的描述非常吻合。

【第23節】

看哪,牠喝乾一條河——這是一種相似的表達方式,其含義與《約伯記》39:24中的「牠吞噬大地,帶著狂怒」完全相同。沒有任何河流能阻擋牠的去路:牠涉水而過,逆流而上,衝破一切洪流,卻不顯得匆忙,彷彿身處險境。牠相信自己能吸乾約旦河——即使河水氾濫,也無法阻擋牠:儘管約旦河的全部洪流衝向牠的口,牠也毫不畏懼。古德先生(Mr. Good)在他的譯文中抓住了這個詩節的真義:——「若溪流狂暴,牠不反抗:牠不動搖,縱使約旦河衝擊牠的口。」從這裡提到約旦河,很可能巨獸(behemoth)曾是巴勒斯坦山區、沼澤和森林的居民。

【第24節】

牠用眼睛捕捉它——牠看著洶湧的潮水,並藐視它。牠的鼻子穿透羅網——如果人們用堅固的木樁築起圍欄,以限制牠或阻止牠越過某些界限,牠會用牙齒將它們撕碎;或者,用鼻子抵住它們,將其折斷。如果描述的其他部分也符合,這很可能指大象,這裡的鼻子是指牠的長鼻,牠可以用長鼻劈開樹木,甚至將它們連根拔起!巨獸的描述至此結束;我認為牠是乳齒象(mastodon)或猛獁象(mammoth),或是某種此類生物,是神所造的「祂諸工作之首」,曾在各國展示一段時間,然後被神從地上剪除,但藉著祂的護理(Providence)保存了許多牠們的骨骼,以便後世能看見創造這「神諸道路之首」的巨大能力,並讚嘆那使這個物種滅絕的護理,否則,牠們很可能會滅絕所有其他動物物種!我並非不了解學者們提出的強有力論證,一方面證明巨獸是大象;另一方面證明牠是河馬或河馬,我也仔細閱讀了博夏特(Bochart)這位大學者關於此主題的所有論述。但我確信,這裡所指和神所默示描述的生物,是一種現已滅絕的動物,很可能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那種。關於《約伯記》40:1,我們從希思先生(Mr. Heath)的評論中看到,前十四節很可能被調換了位置。在以下的觀察中,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似乎證明了這一點。

「這裡會有人反駁說,這首詩不可能以約伯的提問結束;除了其他原因,特別是因為我們在下一節讀到:『耶和華對約伯說了這些話以後,等等。』因此,如果最後說話的不是約伯,而是耶和華,那麼約伯最初就不可能像現在這樣結束這首詩。

「我認為這個反駁極其重要;事實上,它決定性地證明這首詩最初必須以神的一些話語結束。

「這個評論直接引出一個非常有趣的探究:這首詩最初的結尾是什麼?我想,這可以指出並確定,不是通過改變任何一個詞,而只是允許現在開始第四十章的十四節經文發生錯位。《約伯記》第38、39、40和41章宏偉地展示了創造主在祂創造之工中的神聖能力與智慧;具體提到了獅子、烏鴉、野山羊、野驢、獨角獸、孔雀、鴕鳥、馬、鷹、鷲、巨獸和利維坦。

「現在,大多數讀者一定會驚訝地發現,這些生物的描述在《約伯記》40:1處被奇怪地打斷,然後又在《約伯記》40:15處奇怪地恢復;因此,如果這十四節經文能與現在結束這首詩的內容連接並規律地接續,我們就不能懷疑這十四節經文已經找到了它們的真正位置,應該恢復到那裡。

「假定的調換規模之大並非反對理由:因為在古代卷軸中,足以填滿一張羊皮紙的許多經文,很容易被錯誤地縫合在正確位置之前或之後。在我們這個案例中,第四十章前十四節的二十五行經文,似乎被錯誤地縫合在《約伯記》39:30之後,而不是《約伯記》42:6之後。在製作卷軸時,如此大段的內容被調換位置是絕對確定的;而這裡的情況更是如此,原因如下:——

「這裡被認為錯位的經文有二十五行,包含九十二個詞;這些詞可以寫在一張羊皮紙或一頁上。但是,這二十五行構成一頁的手稿,必須假設其相鄰頁面有相同或近似的行數。如果這二十五行能規律地接續在任何其他行數近似的經文之後,這將大大加強這種推測;如果它們能接續在下一組二十五行之後,或者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等等。現在,這裡的情況確實如此;因為這二十五行之後的經文,有一百或一百零一行,正好是四個二十五行。因此,如果我們將這一百二十五行視為寫在五張等長的羊皮紙上,那麼第五張羊皮紙可能被粗心地縫合在其他四張之前。

「我們還要觀察目前講話的混亂,情況如下。在第38和39章中,神首先對約伯說話。第39章的結尾之後是『耶和華回答約伯說』,然而約伯尚未回應。在《約伯記》40:3-5,約伯回答;但他卻說他已經說了兩次,不會再說了;然而,這是他第一次回應,他之後還會說話。從《約伯記》40:15-41:34現在是巨獸和利維坦的描述,這將規律地接續在馬、鷹和鷲的描述之後。而從《約伯記》42:1-6現在是約伯的講話,之後我們在《約伯記》42:7讀到:『耶和華對約伯說了這些話以後!』

「現在,所有這些混亂都將立即消除,只要我們允許包含二十五行經文(《約伯記》40:1-14)的羊皮紙,最初是接續在《約伯記》42:6之後的。因為那樣,在神第一次講話(以利維坦結束)之後,約伯回應;然後神,約伯第二次回應祂時,他不再多說;然後神第三次對他說話,此時約伯沉默,詩歌結束:隨後敘事規律地展開,說:『耶和華對約伯說了這些話以後,等等。』《約伯記》42:7。」——肯尼科特評論,第161頁。讀者若按照上述指示閱讀這些地方,將會感到更加滿意。讀完第29章後,立即接續《約伯記》40:15;然後規律地讀到《約伯記》42:6的結尾,並緊接著加上《約伯記》40:1-14。我們將會發現這首詩有一個連貫且恰當的結尾,並且結束的講話是由耶和華說出的。

【引言】神在利維坦身上所顯的大能,祂對這種生物作了非常詳細的描述,第1-34節。

【第1節】

你能用魚鉤釣上利維坦嗎?——我們現在來到一個不亞於我們剛才討論的、同樣令人困惑的主題,而且學者們對此的意見比前一個主題更不一致。利維坦是什麼?希伯來文 **לויתן**(livyathan)被《拉丁通行本》(Vulgate)和《他爾根》(Targum)保留。七十士譯本(LXX)譯為 **Αξεις δε δρακοντα**(Axeis de drakonta,你能釣上龍嗎?)。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也有相同的譯法。有人認為利維坦是一種鯨魚;但這個描述只符合鱷魚或短吻鱷,沒有必要另尋他物。鱷魚是尼羅河以及其他亞洲和非洲河流的天然居民。牠是一種食量巨大、力量驚人、游泳速度極快的生物。牠會以最魯莽的衝勁攻擊最大的動物,甚至人類。按其體型而言,牠擁有所有怪獸中最大的嘴巴。上顎有四十顆鋒利堅固的牙齒,下顎有三十八顆。牠披著一層無法刺穿的甲冑,可以抵擋任何方向的槍彈。希伯來文 **לוי**(levi)**תן**(ten)意為「連結的龍」;但這是什麼,我們不得而知,除非是指鱷魚。用魚鉤——關於鱷魚(至少是一種鱷魚)是用帶餌的魚鉤捕獲的,我們有希羅多德(Herodotus)的證詞,《歷史》第二卷,第70章:**Επεαν νωτον συος δελεασῃ περι αγκιστρον, μετιει ες μεσον τον ποταμον, κ. τ. λ.**(Epean noton suos deleasē peri ankistron, metiei es meson ton potamon, k. t. l.,他們用豬的脊背作餌,掛在魚鉤上,然後將其投入河中央,等等)。「他們取豬的脊背或脊椎,用它作餌掛在魚鉤上,然後將其投入河中央;漁夫站在岸邊一段距離,手裡抱著一隻小豬,他會激怒小豬,讓牠尖叫。當鱷魚聽到聲音時,牠會立即朝著聲音游去;當牠發現帶餌的魚鉤擋在路上時,牠會吞下魚鉤,然後被拉上岸,這時他們會將泥巴扔進牠的眼睛,使牠失明;之後牠很快就會被殺死。」看來利維坦就是這樣被魚鉤釣上來的:但這無疑是一項既困難又危險的工作,而且按照希羅多德所描述的方式,幾乎無法實行。或用繩子繫住牠的舌頭——很可能當動物被捕獲時,他們有某種方法在牠張開嘴時,將繩套套在牠的舌頭上;或者用某種帶倒鉤的工具刺穿牠的舌頭。泰弗諾(Thevenot)說,為了捕捉鱷魚,他們會在河岸挖洞,然後用樹枝覆蓋。鱷魚會掉進這些洞裡,無法出來。他們讓牠們在那裡幾天不吃東西,然後放下繩套,套在牠們的下顎上,這樣就把牠們拉出來了。這裡可能就是這個意思。

【第2節】

你能用鉤子穿牠的鼻子嗎?——你能把環穿在牠的鼻子上,像牽牛一樣牽著牠走嗎?在東方,人們常用鼻環牽著牛和水牛。用荊棘穿透牠的下顎嗎?——有些人認為這意味著,你能像對待那些用末端帶刺的蘆葦串起來的小魚一樣對待牠嗎?或者,這可能指他們有時用來裝飾馬、騾子、駱駝等的飾物。

【第3節】

牠會向你多多懇求嗎?——這些經文中有幾處典故,我們對此一無所知。

【第4節】

牠會與你立約嗎?——你能像僱用僕人一樣僱用牠嗎?僕人要如此依附你的家庭,以至於要穿耳,好永遠住在你家裡?這難道不是暗指《出埃及記》21:1-6的律法嗎?

【第5節】

你會與牠玩耍嗎?——牠是那種你可以馴服的生物嗎?你可以把牠當作寵物,送給你的小女孩玩耍嗎?**נערותיך**(naarotheycha);這可能暗指捕捉鳥類,用繩子繫住牠們的腿,然後給孩子們玩耍的習俗;這種習俗既古老又可憎,既現代又可恥。

【第6節】

你的同伴會為牠設宴嗎?——你和你的朋友能像你們習慣於宰殺駱駝來設宴一樣,以牠為食嗎?或者,你能把牠的肉賣給商人——賣給買家,就像你賣駱駝或牛的肉一樣嗎?根據希羅多德《歷史》第二卷,第70章的記載,在埃及的阿波羅諾波利斯(Apollonople)和象島(Elephantis),人們確實會宰殺並食用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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