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七章
詩篇 第七章 經文

1大衛指着便雅憫人古實的話,向耶和華唱的流離歌。 耶和華-我的上帝啊,我投靠你! 求你救我脫離一切追趕我的人,將我救拔出來!

2恐怕他們像獅子撕裂我, 甚至撕碎,無人搭救。

3耶和華-我的上帝啊,我若行了這事, 若有罪孽在我手裏,

4我若以惡報那與我交好的人- 連那無故與我為敵的,我也救了他,

5就任憑仇敵追趕我,直到追上, 將我的性命踏在地下, 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 (細拉)

6耶和華啊,求你在怒中起來, 挺身而立,抵擋我敵人的暴怒! 求你為我興起!你已經命定施行審判!

7願眾民的會環繞你! 願你從其上歸於高位!

8耶和華向眾民施行審判; 耶和華啊,求你按我的公義和我心中的純正判斷我。

9願惡人的惡斷絕! 願你堅立義人! 因為公義的上帝察驗人的心腸肺腑。

10上帝是我的盾牌; 他拯救心裏正直的人。

11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 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上帝。

12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 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

13他也預備了殺人的器械; 他所射的是火[箭]。

14試看惡人因奸惡而劬勞, 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虛假。

15他掘了坑,又挖深了, 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裏。

16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 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

17我要照着耶和華的公義稱謝他, 歌頌耶和華至高者的名。

第七章
【第4節】

看哪,我卑微——我承認我內心的污穢。我無法回答祢。我將手放在口上——我無法為自己辯解,在祢面前我必須緘默。

【第5節】

我曾說過一次——參閱 Job 42:3 (note) 等。我不再繼續——我不再試圖為自己辯護;我已多次發言;我因對造物主缺乏敬意,以及對自己公義的過高評價而感到困惑。在祢的威嚴面前,一切都是不潔的。

【第7節】

束上你的腰——參閱 Job 38:1-3。有些人認為這一節和前一節是從 Job 38:1-3 重複而來,並且那裡、這裡以及 Job 42:3 中的幾個詞,在後來的時代被重複,以連接這首詩歌結尾最初寫在羊皮紙上的某些錯誤的頁面組合。參閱 Job 40:1 (note) 和本章末尾。

【第8節】

祢會定我的罪嗎——祢是否寧願定我的行為有罪,以證明祢自己是正確的,而不願承認我是錯的?有些人從不承認自己有錯。「上帝可能會犯錯,但我們不會」,這似乎是他們褻瀆的格言。不願承認錯誤常常直接或間接地導致人們犯下這種褻瀆。在所有語言中,有三個詞最難說出口——我錯了。

【第9節】

祢有像上帝一樣的膀臂嗎?——從這裡到 Job 40:14 結尾的每一個字,都對謙卑靈魂有著奇妙的影響;難怪在這些話語結束時,約伯俯伏於塵土中,感到困惑,並將公義歸於他的造物主。

【第10節】

現在用威嚴裝飾自己——既然你一直將只屬於上帝的完美歸於自己,那麼就表現得像上帝一樣吧。

【第13節】

將他們一同藏在塵土中——將高貴與卑微、富裕與貧窮,混為一體,歸於共同的毀滅。向他們表明祢是至高無上的,可以隨心所欲地行事。將他們的臉蒙在隱密處——這似乎是指保存木乃伊的習俗:整個身體被堅韌的亞麻布或棉布纏繞。不僅是四肢,連頭部、臉部,以及所有一切,都被堅韌的繃帶纏繞,以至於看不到任何特徵,甚至連鼻子的突出部分也看不到。在這些纏繞物的外面,通常會畫上一張人臉;但至於真實的臉本身,它被強調地「蒙在隱密處」,因為那些捲軸從未打算被移除。

【第14節】

祢自己的右手能拯救祢——拯救人類靈魂是上帝獨有的特權。唯有無窮無盡的力量,在無限憐憫的引導和推動下施展,才能拯救罪人。這在耶和華的這番話中得到了最清楚的闡述:當祢能伸出像上帝一樣的膀臂,即一種不可控制的力量——當祢能用天上的閃電武裝自己,並發出像上帝一樣的雷聲——當祢能用耶和華至高威嚴那不可言喻的榮耀、美麗和光輝裝飾自己——當祢能將祢的審判遍及全地,以貶低驕傲者,踐踏惡人——當祢能像擁有陰間和死亡的鑰匙一樣,將高貴與卑微一同混入塵土中;那時我將承認祢自己的右手能拯救祢。換句話說:救恩屬於主;沒有人能憑藉自己所行、正在行或可能永遠行的公義行為來拯救自己的靈魂。沒有耶穌,每一個人類靈魂都將永遠滅亡。榮耀歸於上帝,因祂那不可言喻的恩賜!

【第15節】

看哪,河馬——**בְּהֵמוֹת**(behemoth)這個詞是**בְּהֵמָה**(behemah)的複數,泛指牲畜,或食草動物,與**חַיְתוֹ**(chayetho),所有野生或肉食動物區分開來。參閱 Gen 1:24。前者似乎指牛、馬、驢、羊等,以及所有用於家庭或農業事務的動物;後者指所有野生和兇猛的野獸,如獅子、熊、老虎等:但這些詞並不總是按這些意義使用。在此處,它被認為是指某種牛科動物。《拉丁通行本》保留了希伯來文名稱;《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也如此。《迦勒底譯本》則不確定,翻譯為「生物」或「動物」。而《七十士譯本》則不夠明確,翻譯為**θηρια**(theria),野獸或兇猛的野獸;老科弗代爾譯本(Coverdale)譯為「殘酷的野獸」,或許與事實最接近。因此,從名稱或古譯本對其的理解來看,我們無法獲得關於所討論動物個體性的幫助;只能希望通過這裡給出的描述中的特徵來找出它是什麼。這些特徵經過評論家和博物學家的仔細考慮和深入研究,得出結論認為,所討論的動物要麼是大象,要麼是河馬;在比較這兩種動物的特徵後,河馬的優勢相當大。但即使如此,仍然存在一些困難,因為描述中的某些部分甚至不完全符合河馬;因此我懷疑所討論的動物是否是上述兩種之一,或者是否是全能者所描述的任何現存動物。古德先生(Mr. Good)認為,我也持相同意見,這裡描述的動物現在已經滅絕。實際上已經發現了三種已滅絕屬的骨骼:它們被稱為古獸(palaeotherium)、無角獸(anoplotherium)和乳齒象(mastodon)或猛獁象(mammoth)。通過對所謂猛獁象骨骼一部分的實際檢查,我在 Gen 1:24 的注釋中對其進行了描述。由於我不相信這裡指的是大象或河馬,我將不再詳細描述,以免浪費讀者的時間。大象眾所周知;儘管它不是這些國家的居民,但它經常以馴養狀態進口,並頻繁出現在野獸展覽中,以至於許多普通人也見過這種巨大、溫順而聰明的動物。關於河馬,人們通常只通過描述了解甚少,因為這種動物的習性不允許它被馴服。它的兩棲性質使其無法長期居住在陸地上。河馬棲息在非洲的河流和衣索比亞的湖泊中:通常在夜間覓食;只在離水幾英里的範圍內遊蕩;以蔬菜和樹根為食,從不吃魚;毀壞整個甘蔗、水稻和其他穀物的種植園。當被激怒或受傷時,它會猛烈攻擊船隻和人類。它行動緩慢而笨重:游泳靈巧;從容不迫地走入水中,甚至在水底四肢著地前行;但不能長時間待在水下而不浮出水面呼吸。它睡在蘆葦叢中;發出可怕的聲音,介於牛的哞叫和大象的吼叫之間。它的頭很大;嘴很寬;皮膚厚實,幾乎沒有毛髮;尾巴光禿禿的,約一英尺長。它幾乎與大象一樣大,有些被發現長達十七英尺。古德先生觀察到:「大象和河馬都是天性溫順的動物;除非被激怒,否則它們從不干涉其他不同種類動物的放牧。相反,河馬被描述為一種兇猛的四足動物,生性暴虐,如果不是貪婪的話;它同樣是洪水和山脈的主宰;奔跑速度快,而不是緩慢或莊重;並且擁有一條堅硬而巨大的尾巴,像一棵雪松樹,而不是河馬那條約一英尺長的短而光禿禿的尾巴;也不是大象那條細弱、豬形狀的尾巴。」猛獁象的體型符合這裡的描述,尤其是 Job 40:19:「牠是上帝所造之物中為首的。」我所檢查的骨骼部分所屬的動物,根據計算,其高度不低於二十五英尺,長度不低於六十英尺!我測量了一根腳趾骨,發現它長達三英尺!我剛剛稱量了一隻這種已滅絕物種動物最小的磨牙之一,其表面有超過一英寸深的突起,這表明該動物以肉為食,我發現它在非常乾燥的狀態下重四磅八盎司(常衡制):我也稱量了一隻大象的相同磨牙,發現它正好兩磅。因此,猛獁象按此比例計算,其大小必須是兩頭又四分之一頭大象那麼大。我們可以由此判斷其體型:大象通常高十到十一英尺;這將使猛獁象至少高二十五或二十六英尺;而且它似乎是一種多趾動物,這種生物所能做出的跳躍幾乎令人難以置信:沒有什麼能憑藉速度逃脫它的追捕。上帝似乎創造它作為祂能力的證明;如果它多產且沒有滅絕,它將使地球人口銳減。這類生物在約伯時代必定是活著的;這裡提到的河馬,似乎是完全且普遍為人所知的。牠吃草如牛——這似乎被提及為這種動物的一個顯著特點:儘管從牙齒的形狀來看它必定是肉食性的,但它卻像牛一樣吃草;它既吃動物性食物也吃植物性食物。

【第16節】

牠的力量在腰間——這指的是牠儘管體型龐大,卻具有極大的敏捷性;憑藉腰部的力量,牠能夠做出巨大的跳躍和驚人的騰躍。

【第17節】

牠搖動尾巴如香柏樹——因此,它既不是尾巴像豬的大象,也不是尾巴只有一英尺長的河馬。牠的**石頭**的筋——我與古德先生(Mr. Good)一樣,基於相同的原因,翻譯為「牠的臀部的筋」,這更具特徵性;因為這種動物必定擅長跳躍。

【第18節】

牠的骨頭像銅管——鐵棒——我上面提到的象牙,就其尺寸而言,異常堅硬、堅實且沉重。

【第19節】

牠是上帝所造之物中為首的——上帝所創造的最大的、最強壯的、最敏捷的四足動物。創造牠的——人或獸的力量都無法戰勝牠。唯有上帝能戰勝牠,也唯有上帝能使祂的劍(滅絕之劍)臨近牠。

【第20節】

山嶺為牠生出食物——因此,它不可能是河馬,因為河馬很少遠離其主要棲息地河流。那裡有田野所有的走獸玩耍——牠常去那些能獲得最多獵物的地方。牠嘲笑田野所有的走獸。牠們既無法抵抗牠的力量,也無法逃脫牠的敏捷。所有這些都符合我們對猛獁象的了解,但完全不符合河馬。

【第21節】

牠臥在蓮葉之下——這一節和接下來的幾節指的是河馬的某些習性,我們對此不了解,也必然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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