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三十章
箴言 第三十章 經文

1雅基的兒子亞古珥的言語就是真言。 這人對以鐵和烏甲說:

2我比眾人更蠢笨, 也沒有人的聰明。

3我沒有學好智慧, 也不認識至聖者。

4誰升天又降下來? 誰聚風在掌握中? 誰包水在衣服裏? 誰立定地的四極? 他名叫甚麼? 他兒子名叫甚麼? 你知道嗎?

5上帝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 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

6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 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

7我求你兩件事, 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

8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 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 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9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 耶和華是誰呢? 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 以致褻瀆我上帝的名。

10你不要向主人讒謗僕人, 恐怕他咒詛你,你便算為有罪。

11有一宗人,咒詛父親, 不給母親祝福。

12有一宗人,自以為清潔, 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污穢。

13有一宗人,眼目何其高傲, 眼皮也是高舉。

14有一宗人,牙如劍,齒如刀, 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間的窮乏人。

15螞蟥有兩個女兒, [常說]:給呀,給呀! 有三樣不知足的, 連不說「夠的」共有四樣:

16就是陰間和石胎, 浸水不足的地,並火。

17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 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18我所測不透的奇妙有三樣, 連我所不知道的共有四樣:

19就是鷹在空中飛的道; 蛇在磐石上爬的道; 船在海中行的道; 男與女交合的道。

20淫婦的道也是這樣: 她吃了,把嘴一擦就說: 我沒有行惡。

21使地震動的有三樣, 連地擔不起的共有四樣:

22就是僕人作王; 愚頑人吃飽;

23醜惡的女子出嫁; 婢女接續主母。

24地上有四樣小物,卻甚聰明:

25螞蟻是無力之類, 卻在夏天預備糧食。

26沙番是軟弱之類, 卻在磐石中造房。

27蝗蟲沒有君王, 卻分隊而出。

28守宮用爪抓[牆], 卻住在王宮。

29步行威武的有三樣, 連行走威武的共有四樣:

30就是獅子-乃百獸中最為猛烈、無所躲避的,

31獵狗,公山羊,和無人能敵的君王。

32你若行事愚頑,自高自傲, 或是懷了惡念,就當用手[摀口]。

33搖牛奶必成奶油; 扭鼻子必出血。 照樣,激動怒氣必起爭端。

第三十章

箴言 第30章

【第19節】

正如水面映照人臉——所有人的心幾乎都一樣;水與水之間,沒有比一顆心與另一顆心更相似的了。或者說,正如人俯視水面時,能完美地看到自己的臉;同樣,有智慧而洞察力強的人,通常能透過觀察他人的言行舉止,來了解其內心。
「誠然,若人人皆能洞察他人心,
世間便無交易;
眾人皆將散去,
獨自生活。」——赫伯特(Hebert)。

【第20節】

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當上帝將貪婪之人的靈魂比作陰間和滅亡時,那該是多麼可憎啊!人的眼目永不滿足——正如墳墓永遠無法被屍體填滿,滅亡永遠無法被靈魂填滿;同樣,那永不滿足的慾望,對權力、財富和榮華的貪戀,也永無止境。正是這種永不滿足的慾望,催生了每個時代、每個國家盛行的各種不斷變化的時尚、多樣的娛樂和無窮無盡的賺錢方式。

【第21節】

煉銀的鍋——正如銀子和金子透過煉金師的技藝得以試驗,人的心也透過他所受的讚美得以試驗。如果他對讚美無動於衷,他便配得;如果他因此而驕傲自大,他便一文不值。

【第22節】

你雖用杵臼搗碎愚頑人——撇開評論家們充斥的各種其他猜測,我認為這是一個比喻,取自於在東方仍然常見的巨大臼中搗碎金屬礦石,以便在經火作用後,金屬能更容易地從礦石中分離出來。無論你如何嘗試,透過教導或榜樣,或兩者兼施,去教導一個愚笨的人,你的勞力都是徒勞的;他的愚昧無法從他身上分離。你可以清除金屬的所有雜質;但你無法清除愚頑人的愚昧。

【第23節】

你羊群的景況——本章末尾的指示主要涉及牧業和農業事務。不要僅僅將你的羊群託付給牧羊人;要親自數點牠們;查看牠們的狀況;看看牠們是如何被照料的;以及牠們何時、用什麼、按什麼比例被餵養。

【第24節】

因為財富不能永存——所有其他類型的財產都是非常短暫的。金錢和最高的公民榮譽都只是短暫的。而羊群和牛群,若得到妥善照料,則可以代代相傳,不斷繁衍。即使是王冠本身,其持久性也非自然而然。

【第25節】

草料出現——務必及時收割,仔細曬乾,並安全地堆放或入庫。當春天山間出現嫩草和適宜的牧草時,便可放出羊羔,即羊群中的幼崽,讓牠們獲得適當的牧草,而不過度耗盡家裡的田地;因為透過出售羊羔和山羊,田地的租金便得以支付——地主的所有要求都得以滿足。這可能是指將一定數量的羊羔、山羊和其他牲畜交給地主;或者支付與這些羊羔等值數量的金錢。

【第26節】

羊羔是為你穿衣——在某些地方,會將一定數量的羊毛作為租金交給地主。

【第27節】

山羊奶足夠你食用——**ללחמך**(lelachmecha,為你的餅/食物);因為他們吃餅並喝奶,以助咀嚼和吞嚥。看來,餅配山羊奶是主人及其家人,以及協助家務和乳製品工作的婢女們的日常食物。讀者若想詳細了解和闡釋這些格言,可查閱《論農事》(De Re Rustica)的作者們的著作,其中將會發現許多有趣的資訊。

【第10節】

邪惡者的膽怯。國家政府的快速更迭是對土地的懲罰。關於壓迫窮人的窮人。正直的窮人勝過邪惡的富人。高利貸者的無益行為。義人的興盛是喜樂的原因。常存敬畏之心的人有福了。邪惡的統治者是咒詛。殺人犯普遍受人憎惡。忠信的人。腐敗的法官。信賴自己內心的愚蠢。樂善好施的人。當惡人高升時,這是公共的禍患。

【第1節】

惡人逃跑——每個惡人,無論他看起來多麼大膽,內心都充滿了對今生和來世的陰鬱恐懼。但義人擁有真正的勇氣,因為他意識到自己的無辜,並得到上帝的認可。古老的《聖經》手稿譯為「無憐憫者逃跑」。這個詞常被用來指不敬虔、邪惡、不信神的人;因此,我們的「憐憫」(pity)一詞在古代似乎意指虔誠或敬虔。

【第11節】

許多君王——國家作為國家,無法在來世受審;因此,上帝在此世審判牠們。當人民極其邪惡,憲法極其糟糕時,君王的更迭便會頻繁——他們通常會死於非命。當人民知道憲法對他們有利時,他們很少會騷擾君王,因為他們認為君王是他們特權的守護者。但藉著有見識的人——無論他是君王,還是君王的首相,國家的繁榮都將因他的謀劃而進步。

【第12節】

壓迫窮人的窮人——我們的主用兩個債戶的比喻,非常優美地闡明了這句箴言(太18:23)。一個欠了一萬他連得,無力償還,請求寬限,並得到了赦免。一個同伴欠他一百錢:這個同伴也無力償還;但他懇求他的同伴給他一點時間,他會全部還清。他卻不肯,掐住他的喉嚨,把他下在監裡,直到他還清那筆債。這裡,窮人壓迫窮人;結果如何呢?那個壓迫人的窮人被交給了受刑的,而那筆被赦免的債務又重新算在他頭上,因為他沒有憐憫。相對貧窮的人常常對真正貧窮的人表現出令人震驚的無情和冷酷。如同暴雨——這在東方很常見;有時會將羊群、莊稼和房屋一併沖走。

【第13節】

離棄律法的人——違背律法的人,實際上是在說違背律法是正確的;因此,其他惡人也受到鼓勵。

【第14節】

尋求耶和華的人明白萬事——他們有得救的智慧;他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一切的事」(約壹2:20),知道一切對他們來說,無論是今生還是來世,都至關重要的事。

【第17節】

那藉著高利貸——增加財富的人——透過收取非法利息;借錢給極度困窘的人,卻要求過高的利息。啊,願所有那些在這個國家中,利用鄰舍的困境來致富的無情、鐵石心腸、徹頭徹尾的惡棍的名字,都能在每個市集廣場上公佈;然後將這些罪犯全部送往他們在新西蘭的野蠻兄弟那裡。這對國家來說將是一個幸福的解脫。

【第18節】

那轉耳不聽律法的人——許多人認為,如果他們不知道自己的職責,他們就不必為自己的過犯負責;因此,他們避免一切能啟發他們的事物。他們不讀《聖經》,以免知道上帝的旨意;他們也不參加神聖的禮儀,原因相同。但這種藉口對他們毫無益處;因為那本可以知道主人旨意卻不願知道的人,將會像那知道卻不順從的人一樣受到對待。甚至這樣的人的禱告,在上帝面前也被視為罪。

【第19節】

凡使義人走迷路的——那試圖使一個真正歸向上帝的人偏離正道,以便他能輕蔑宗教的人,將會墜入他曾試圖引導他人進入的地獄。

【第21節】

義人歡樂的時候——當真正的信仰不再受迫害,上帝的話語受到應有的尊重時,便有極大的榮耀;因為那時主的話語暢行無阻,奔跑,並得榮耀:但當惡人興起——當他們被提升到受信任的職位,並被置於民政事務的首位時,義人便被迫隱藏自己;主的話語變得稀少,也沒有公開的異象。前者發生在這個國家愛德華六世時代;後者發生在他的繼任者瑪麗一世時代:在她統治下,天主教、殘酷和欺詐幾乎摧毀了這些島嶼上的教會和國家。

【第22節】

遮掩自己罪過的——這裡有一條關於歸信的普遍指示。1. 如果罪人不承認自己的罪;如果他遮掩和開脫罪過,拒絕來到上帝話語和聖靈的光中,以免他的行為受到責備,他將找不到救恩。上帝絕不會讓一個有罪、不謙卑的靈魂進入祂的國度。2. 但如果他以悔改破碎的心承認自己的罪,並透過離棄一切邪惡的道路,證明他感受到自己的痛苦和內心的瘟疫,那麼他將得到憐憫。這是一個對靈魂救恩至關重要的教義,即使最軟弱的人也能明白。

【第23節】

常存敬畏之心的人有福了——那心中常存對上帝的敬畏和孝順之情的人,這將引導他避免犯罪,並努力在上帝他的救主眼中行合法和正直的事。

【第25節】

缺乏見識的君王——一個軟弱的君王通常會有邪惡的臣子,因為他的軟弱使他無法做出正確的選擇;他傾向於偏愛那些奉承他、最能滿足他享樂的人。君王的智力程度,總可以從他政府的溫和或壓迫程度來判斷。那個將他的人民捲入昂貴戰爭,為支持這些戰爭而使人民背負重稅的君王,是一個缺乏見識的君王。他不知道自己的利益,也不顧及他人民的利益。但這些事,雖然是普遍真理,卻更特別適用於亞洲國家盛行的那些專制政府。

【第26節】

對流血事件施暴的——那殺害無辜者,或促成其毀滅的人,或許會逃跑躲藏:但願無人給予他庇護。法律要求他的生命,因為他是殺人犯;願無人剝奪正義的權利。謀殺在上帝和人眼中是最可怕的罪行;它幾乎從未逃脫懲罰,並普遍受到憎惡。

【第27節】

必立刻跌倒——必毫無辦法地,徹底跌倒。

【第28節】

耕種自己田地的——參見箴12:11。

【第29節】

急於致富的——參見箴13:11;箴20:21。

【第33節】

搶奪父親的——父親的財產,對孩子而言,與陌生人的財產一樣,都是他自己的。搶奪父母的人比普通強盜更惡劣;除了不誠實和掠奪的行為,他還加上了忘恩負義、殘忍和不孝。這樣的人是毀滅者的同夥;他可以被視為一個殺人犯。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