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慕伊勒王的言語,是他母親教訓他的真言。
2我的兒啊,我腹中生的兒啊, 我許願得的兒啊!我當怎樣[教訓]你呢?
3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 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
4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 王子說濃酒在那裏也不相宜;
5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 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
6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 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
7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 不再記念他的苦楚。
8你當為啞巴開口, 為一切孤獨的伸冤。
9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 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
10才德的婦人誰能得着呢? 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11她丈夫心裏倚靠她, 必不缺少利益;
12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13她尋找羊羢和麻, 甘心用手做工。
14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15未到黎明她就起來, 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 將當做的工分派婢女。
16她想得田地就買來; 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
17她以能力束腰, 使膀臂有力。
18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 她的燈終夜不滅。
19她手拿撚線竿, 手把紡線車。
20她張手賙濟困苦人, 伸手幫補窮乏人。
21她不因下雪為家裏的人擔心, 因為全家都穿着朱紅衣服。
22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 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做的。
23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 為眾人所認識。
24她做細麻布衣裳出賣, 又將腰帶賣與商家。
25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 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
26她開口就發智慧; 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27她觀察家務, 並不吃閒飯。
28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 她的丈夫也稱讚她,
29說:才德的女子很多, 惟獨你超過一切。
30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 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31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 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
必得肥甘——必得昌盛。
【第26節】信靠自己內心的人是愚昧的——因為他的心是詭詐且邪惡透頂的,必會無可避免地欺騙他。
【第27節】施捨給窮人的人——請參閱《申命記》15:7(注)、19:17(注)、22:9(注)的注釋。
【第5節】【導言】我們不可輕視管教。謹慎的君王。諂媚者。公正的審判官。不可與愚昧人爭辯。聽信讒言的君王。窮人與詭詐者。虔誠的君王。傲慢的僕人。驕傲者的降卑。與盜賊同夥者。懼怕人。主是公義的審判官。
【第1節】硬著頸項——變得頑固和執拗。
【第7節】【第3節】與妓女為友的——**רעה**(roeh,餵養)妓女的,**יאבד**(yeabed,必全然毀滅)他的財物。難道曾有過任何相反的例子嗎?
【第8節】【第4節】收受禮物的人——這在英國,在《大憲章》(Magna Charta),即自由大憲章頒布之前,是臭名昭著的普遍現象。因此,其中有一條規定:「Nulli vendemus justitiam」(我們不向任何人出售正義)。我在我們古老的記錄中曾遇到過一些案例,為了獲得自己的權利,一個人幾乎要傾家蕩產地向國王、王后及其寵臣進貢,才能使案件得到有利的裁決。
【第9節】【第5節】為自己的腳設網羅——提防諂媚者;他諂媚你不僅是為了取悅你,更是為了欺騙你並從中獲利。
【第13節】【第9節】無論他發怒或歡笑——考弗代爾(Coverdale)譯為:「如果一個智者與愚昧人打官司,無論他友善地對待他還是粗暴地對待他,他都得不到安寧。」
【第15節】【第11節】愚昧人發洩他一切的心意——一個人應當小心保守自己的秘密,在還有其他意見尚未表達時,絕不要在任何事情上說出自己的全部想法;否則,如果他再次發言,就必須重複舊有的論點;由於他沒有提出任何新東西,反而會損害他先前的論證。
【第16節】【第12節】如果君王聽信謊言——凡是允許間諜制度盛行的地方,虛假制度就必然建立;因為一個能夠充當間諜和告密者的人,不僅能夠說謊和發假誓,甚至能夠割斷他君王或父親的喉嚨。我曾見過一些案例,同一個間諜從雙方收取報酬,並欺騙了雙方。
【第17節】【第13節】窮人與詭詐人——我們在此將**תככים**(techachim)譯為「詭詐人」,其含義難以確定。《他爾根》譯為:「窮人與財富微薄的人。」《七十士譯本》譯為:「高利貸者與債務人。」《拉丁通行本》譯為:「窮人與債權人。」考弗代爾譯為:「窮人與借貸者。」其他人譯為:「窮人與富人」;「窮人與壓迫者」。我認為其含義可能與《箴言》22:2(注)相同:「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請參閱該處注釋。
【第20節】【第16節】惡人增多時——惡人增多,過犯也隨之增多,這無需證明;但這其中蘊含著一個重要的教義。正因如此,邪惡的國家和邪惡的家庭被剪除和根絕。若非如此,公義將隨著時間的推移從地上消失。這解釋了許多家庭滅絕的眾多案例。
【第22節】【第18節】沒有異象——我的古老手稿聖經,遵循《拉丁通行本》翻譯為:「當預言失敗時,人民將被分散。」當神聖啟示和忠實傳講聖經見證的教導既不受敬重也不受重視時,那個國家的毀滅就不遠了。但遵守律法的人有福了——無論其他人如何,他都將安穩。正如我們的主所說:「那些聽見神的話語並遵守的人有福了。」
【第25節】【第21節】嬌養僕人的——這樣的人通常會忘記自己的義務,僭越子女的權利和特權,而且很少能成事。
【第26節】【第22節】暴怒的人挑起爭端——他的脾氣無論走到哪裡都會產生類似的影響。暴躁的人多有過犯——他暴躁的脾氣總是把他帶向極端,而每一個極端都是過犯。
【第27節】【第23節】人的驕傲必使他卑微——驕傲的人普遍受人鄙視,這樣的人常會遭受極大的羞辱。
【第28節】【第24節】恨惡自己的性命——**נפשו**(naphsho,他的生命),因為被冒犯的律法隨時可能逮捕他並處死他。他聽見咒詛——**אלה**(alah,咒詛或起誓),(因為所有罪犯都被要求在神面前說實話),**ולא יגד**(velo yagpid,但他不說)。他既不懼怕神,也不敬畏誓言,因為他的心因罪的詭詐而剛硬。
【第29節】【第25節】懼怕人的,陷入網羅——這常常使軟弱的人,儘管他們在整體品格上是真誠的,卻否認他們的神,並棄絕他的子民!請看彼得的例子;讀者啊,從中學習,在強者倒下的地方,你也會跌倒,除非你向那強者呼求力量,並呼求使用這力量的勇氣。不要以耶穌、他的子民或他的十字架為恥。要以此為榮,你認識他,與他們聯合,並被算為配得背負它。
【第30節】【第26節】許多人求君王的恩惠——為了免受律法所定的懲罰;但即使他施予所求的恩惠,赦免了罪犯,這也無法消除他在神面前的罪咎,因為一切公義的審判都來自於神。
【第31節】【第27節】行正直路的——「但至於那些行在正道上的人,惡人恨惡他們。」——考弗代爾。此節《拉丁通行本》補充了以下內容:「Verbum custodiens filius extra perditionem erit」(遵守話語的兒子將免於滅亡)。這並非所有《拉丁通行本》版本都有,但我的古老手稿聖經所依據的版本有,其中譯為:「遵守話語的兒子將免於滅亡。」我相信這裡的「verbum」是指神聖的話語;來自神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