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三十章
民數記 第三十章 經文

1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2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3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

4她父親也聽見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5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因為她父親不應承。

6她若出了嫁,有願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

7她丈夫聽見的日子,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8但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就算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她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9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就是她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

10她若在丈夫家裏許了願或起了誓,約束自己,

11丈夫聽見,卻向她默默不言,也沒有不應承,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12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兩樣全廢了,婦人口中所許的願或是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因]她丈夫已經把這兩樣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13凡她所許的願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她丈夫可以堅定,也可以廢去。

14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就算是堅定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因丈夫聽見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就使這兩樣堅定。

15但她丈夫聽見以後,若使這兩樣全廢了,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

16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第三十章
【第3節】

【第17節】耶和華說了什麼?——巴勒現在明白了,巴蘭完全受耶和華的影響,除了上帝吩咐的,他什麼也不會說;但他不像巴蘭那樣認識耶和華,他希望上帝可能會改變心意,咒詛他迄今為止一直決定要賜福的百姓。

【第5節】

【第19節】上帝並非世人,必不致說謊——這似乎是為了糾正巴勒先前關於上帝會改變心意的假設。即使是異教徒也不會允許他們的至高神說謊。因此,埃斯庫羅斯在《被縛的普羅米修斯》第1068行中寫道:
「**Ψευδηγορειν γαρ ουκ επισταται στομα Το Διον, αλλα παν επος τελει.**(Pseudēgorein gar ouk epistatai stoma To Dion, alla pan epos telei.)
宙斯之口不知如何編造謊言;
但每一句話都必完全成就。」

【第7節】

【第21節】他未曾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曾見以色列中有禍患——這是一個難解的經文;因為如果我們將這些話理解為指以色列百姓,那麼他們的罪孽和禍患幾乎是無與倫比的,這些話就不能嚴格地說他們是真實的。如果我們將這些話理解為指先祖雅各和以色列,或者指雅各成為以色列之後,那麼這些話就極其真實,因為在那之後,歷史上(除了亞伯拉罕)再也找不到比他更無瑕疵、更高尚的人物了,無論是聖經歷史還是世俗歷史;為了他,為了他的父親以撒,以及他的祖父亞伯拉罕的緣故,上帝總是表現出對一個悖逆和不配的百姓的眷顧、賜福和寬恕;參閱 Gen 49:33 的注釋。我認為,這樣理解這個難解的經文是穩妥的。還有另一種解釋方式,也能得出很好的意義。**און**(aven)不僅指罪孽,更常指麻煩、勞苦、困苦和苦難;這些確實是它的本義,而罪孽只是一種引申或比喻的意義,因為罪會帶來痛苦、困苦等。**עמל**(amal),這裡翻譯為禍患,在聖經中經常出現,但除了這裡,從未被翻譯為禍患。它簡單地指勞苦,特別是那種令人痛苦或壓迫性的勞苦。因此,這些話可以被理解為暗示上帝不會讓這百姓被刀劍滅絕,也不會讓他們被奴役。這兩種解釋方法都能得出很好的意義,但我們的通用譯本卻沒有。肯尼科特博士主張採用撒馬利亞譯本的讀法,它將**לא הביט**(lo hibbit,他未曾看見)改為**לא אבט**(lo abbit,我未曾看見),即「我未曾看見,我未曾發現他們當中有任何我可以咒詛的理由」。但上述的意義更值得採納。

【第8節】

【第22節】獨角獸的力量——**ראם**(reem)和**ראים**(reim)。人們普遍認為自然界中沒有獨角獸這種動物;也就是說,一種馬科動物,額頭上有一根長而捲曲的角。這種憑空想像的生物被描繪成大英帝國皇家紋章的兩個扶持者之一。很難說原文指的是哪種動物。七十士譯本將這個詞翻譯為**μονοκερως**(monokeros),即獨角獸或單角動物;拉丁通行本有時翻譯為**unicornus**;而在經文中則翻譯為**rhinocerotis**,據信指的是犀牛,一種因其鼻上的角而得名的動物。摩西所指的**reem**不可能是單角動物,這一點從摩西談到約瑟時說「他有獨角獸的角」或**reem**的角,其中角是複數,動物是單數,就足以證明。所指的動物可能是犀牛,其中一些品種鼻上有兩隻角,或者是野牛、原牛或水牛;儘管有些人認為所指的動物是一種山羊;但犀牛似乎最有可能。確實有一種**monoceros**或獨角獸,其鼻吻部水平長出一根巨大的捲曲象牙角;但這不是陸地動物,它是獨角鯨或劍齒鯨,一種鯨魚類的海洋動物,我面前就有一根它的角,長七英尺四英寸;但我相信聖經作者所指的應該是犀牛。

【第9節】

【第23節】雅各中沒有法術,以色列中也沒有占卜——因為上帝已決定拯救他們,所以任何法術都不能勝過他們。照這時候,等等——我認為這句話應該這樣讀:「就在這時候,必有話論到雅各,論到以色列,說上帝行了何等的大事」;也就是說,這百姓將永遠得到上帝將要行之事的預言性信息。事實上,他們是天下唯一享有此特權的百姓。當上帝自己因他們的罪孽而決定懲罰他們時,他總是藉著先知預先警告他們;也總是留意讓他們知道敵人對他們的一切陰謀。

【第10節】

【第24節】看哪,這百姓起來,好像母獅——**לביא**(labi),指巨大、強壯或年老的獅子,森林之王,受所有其他野獸的懼怕和尊敬;以色列也將如此,征服並佔有整個迦南地。又像公獅,**ארי**(ari)源自**ארה**(arah),意為撕裂,指掠食的獅子,或正在捕捉和撕裂獵物的獅子;——以色列人現在要攻打的列國,將無法抵禦他們的攻擊,就像森林中最弱小的野獸無法抵禦強壯獅子的攻擊一樣。

【第14節】

【第28節】直到毗珥山頂——這可能是著名的巴力毗珥(Baal-peor)主要神廟所在地。他似乎是摩押人的普里阿普斯(Priapus),並以同樣淫穢和可憎的儀式受人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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