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各族,有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她們前來,
2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說:
3「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
4為甚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
5於是,摩西將她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
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7「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你定要在她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她們為業;要將她們父親的產業歸給她們。
8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
9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
10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
11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
1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這亞巴琳山,觀看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
13看了以後,你也必歸到你列祖那裏,像你哥哥亞倫一樣。
14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當會眾爭鬧的時候,違背了我的命,沒有在[湧]水之地、會眾眼前尊我為聖。」(這水就是尋的曠野加低斯米利巴水。)
15摩西對耶和華說:
16「願耶和華萬人之靈的上帝,立一個人治理會眾,
17可以在他們面前出入,也可以引導他們,免得耶和華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
18耶和華對摩西說:「嫩的兒子約書亞是心中有[聖]靈的;你將他領來,按手在他[頭]上,
19使他站在祭司以利亞撒和全會眾面前,囑咐他,
20又將你的尊榮給他幾分,使以色列全會眾都聽從他。
21他要站在祭司以利亞撒面前;以利亞撒要憑烏陵的判斷,在耶和華面前為他求問。他和以色列全會眾都要遵以利亞撒的命出入。」
22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將約書亞領來,使他站在祭司以利亞撒和全會眾面前,
23按手在他[頭]上,囑咐他,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說的話。
**剝去亞倫的衣服**——這實際上是剝奪了他的職位;而將衣服穿在他兒子以利亞撒身上,則意味著將該職位轉移給他。這種因將前任者的衣服穿在繼任者身上而進行的職位轉移,被稱為「授職」或「就職」(穿衣);而將某人從職位上免除則稱為「免職」或「脫衣」。在天主教和英國聖公會中,也使用這種方法來降級神職人員。因此,這種降級被普通人稱為「剝去某人的法袍」。
【第3節】**亞倫死在那裡**——因此,正如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所正確指出的,我們有「無可爭辯的證據表明,地上的迦南並非上帝對以色列人應許的最終福祉,因為他們當中最好的義人也被排除在外。」一些教父在此處的評論值得注意:「無論是代表律法的摩西,還是代表先知的米利暗,抑或是代表祭司職分及其獻祭禮儀的亞倫,都無法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這項任務保留給了約書亞,他的名字和行為都生動地預表了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唯有他能將那些信靠他名的人帶入那為上帝子民所存留的安息。萊特富特博士對此章及前幾章的一些觀察應當更廣為人知:「百姓因探子回報而發怨言的地方是加低斯巴尼亞(民數記 13:26;民數記 32:8;申命記 1:19)。此地之前稱為利提瑪(民數記 33:18,與民數記 12:16 和民數記 13:26 比較),可能因那裡生長的杜松樹而得名;但現在稱為加低斯,因為耶和華在那裡在百姓身上顯為聖(民數記 20:13);而巴尼亞,或『流浪之子』,則是因為他們長期在曠野流浪的諭令是在此地頒布的。他們在加低斯停留了相當長一段時間才離開;因為摩西說:『你們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或按希伯來文,『照你們所住的日子』,即在西奈山(民數記 20:6)。他們在那裡度過了一整年,因為他們在西奈山也是如此。當上帝命令他們因發怨言而『轉回紅海去』(申命記 1:40)時,他的意思是,無論他們下次何時行軍,都不應向前進入迦南,而應轉回紅海,他們從那裡來(但請參閱申命記 1:1 的注釋)。他們也確實這樣做了,因為他們從加低斯巴尼亞經過許多站點和行軍,直到七八三十年後再次回到加低斯巴尼亞。民數記 33 章中提到的這些行軍是:從加低斯或利提瑪到臨門帕勒斯,到立拿,到利撒,到基希拉他,到沙斐山,到哈拉大,到瑪基羅,到他哈,到他拉,到米加,到哈實摩拿,到摩西律,到比尼亞干,到何珥哈基甲,到約巴他,到以博拿,到以旬迦別,在第四十年再次回到加低斯。雖然從何烈山經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亞只需十一天的路程(申命記 1:2),他們卻走了超過三次十一年的路程!」如果他們信靠上帝並順服他,他們的敵人早就被擊敗,他們自己也早已安穩地佔據了應許的產業。但他們卻使上帝的靈憂傷,不相信他的應許;將不信者引入那預表上帝國度的安息,與整個恩典之約的經濟原則是不一致的。
【第6節】**引言** 迦南人的亞拉得王攻擊以色列,並俘虜了一些人(民數記 21:1)。以色列人將他和他的人民獻給毀滅(民數記 21:2);他們後來也實現了這一點(民數記 21:3)。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心中甚是灰心(民數記 21:4)。他們向上帝和摩西發怨言,厭惡嗎哪(民數記 21:5)。耶和華使火蛇進入他們中間(民數記 21:6)。他們悔改,求摩西為他們代求(民數記 21:7)。耶和華指示他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使百姓望著它就能得醫治(民數記 21:8)。摩西照辦,凡望著銅蛇的百姓都活了(民數記 21:9)。他們行到俄博、以耶亞巴琳、撒烈谷和亞嫩(民數記 21:10-13)。引自《耶和華的戰記》(民數記 21:14, 21:15)。從亞嫩他們來到比珥(民數記 21:16)。他們的凱歌(民數記 21:17-20)。摩西派使者到亞摩利人那裡,請求允許他們經過其地(民數記 21:21, 21:22)。他們的王西宏拒絕,攻擊以色列,被擊敗,他所有的城邑都被毀滅(民數記 21:23-26)。為此而作的詩歌箴言(民數記 21:27-30)。以色列人佔據了亞摩利人的地(民數記 21:31, 21:32)。他們受到巴珊王噩的攻擊(民數記 21:33)。他們擊敗他,毀滅他的軍隊和家人,並佔據他的地(民數記 21:34, 21:35)。
【第1節】**探子的路**——**אתרים**(atharim)。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探子去窺探那地時所走的路。但正如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所正確指出的,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以色列人此時已從米利巴加低斯行軍到何珥山,越過以旬迦別,正繞過以東向東南方行進;因此,這個詞在這裡應理解為一個地名。
【第8節】【第3節】
**耶和華垂聽了以色列的聲音**——我認為這整節經文是在約書亞時代之後才添加的。可以肯定的是,迦南人在此處所說的時期並未被徹底毀滅,因為這是在摩西死後才發生的。如果我們將「徹底毀滅他們」**ויחרם**(vaiyacharem)翻譯為「他們將他們獻給徹底毀滅」,那麼這將是一個很好的解釋,並且與希伯來文不矛盾;儘管有些人認為更可能的是,這節經文是約書亞或以斯拉後來添加的,作為上帝應許實現的見證;因為這裡提到被毀滅的亞拉得,在很久以後約書亞所毀滅的人中也提到了他(參見約書亞記 12:14):但這與他們被獻給毀滅是完全一致的,因為這可以在此後的任何時間實現。參見利未記 27 章的注釋。
【第5節】
**這淡薄的食物**——**הקלקל**(hakkelokel),一個極度輕蔑的詞;彷彿他們在說:「這無營養、無實質、欺騙肚子的東西。」
【第6節】
**火蛇**——**הנחשים השרפים**(hannechashim hasseraphim)。我之前在創世記第三章中曾指出,很難為希伯來文中稱為**nachash**的生物指定一個名稱;它有不同的含義,但它在這裡和創世記第三章中的含義最難確定。**Seraphim**是天使的一種等級(以賽亞書 6:2, 6:6);但由於它來自詞根**שרף**(saraph),意為「燃燒」,因此在經文中被翻譯為「火」。聖保羅可能在希伯來書 1:7 中暗示了撒拉弗:「他使風為他的使者,又使火焰為他的僕役。」摩西在這裡提到的動物可能被稱為「火」蛇,因為它們的咬傷會引起高熱、劇烈炎症和口渴;因此,如果它們是蛇,那麼它們屬於「普雷斯特」(prester)或「迪普薩斯」(dipsas)種類,其咬傷,尤其是前者的咬傷,會導致全身劇烈發炎,面部呈現火紅色。詩人盧坎(Lucan)在他的《法薩利亞》(Pharsalia)第九卷中很好地描述了普雷斯特和迪普薩斯咬傷的可怕影響,為了那些手邊沒有這部作品的人,我將在此處插入。關於迪普薩斯在利比亞沙漠中咬傷的致命影響,他給出了以下描述:
「提爾倫血統的年輕旗手奧盧斯,
踩到了一條迪普薩斯,它扭頭咬了他。
疼痛或牙齒的感覺幾乎沒有:
他歡快的臉龐沒有嫉妒:傷口也沒什麼威脅。
看哪!無形的毒液悄然滲入,
吞噬性的火焰侵蝕著骨髓,
灼熱的腐爛點燃了內臟。
瘟疫吸乾了生命周圍的液體,
舌頭開始在乾燥的口腔中焦灼:
沒有汗水能流向疲憊的四肢,
淚腺也避開了眼睛。」
(羅威譯)
普雷斯特咬傷的影響同樣可怕:
「馬爾西農夫納西迪烏斯,
被一條灼熱的普雷斯特擊中:
火焰般的紅色點燃了他的臉龐,
皮膚緊繃,形狀消失,
腫脹已遍及全身,超越了所有界限:
膿液從所有肢體中噴出,超越了人類的尺度,
毒液廣泛蔓延。」
(羅威譯)
波查特(Bochart)認為這裡指的是水蛇(hydrus)或沼澤蛇(chersydrus);一種生活在沼澤地的蛇,其咬傷會產生最可怕的炎症、灼熱、惡臭嘔吐和全身腐爛。參見他的著作,第三卷,第421欄。更可能是普雷斯特或迪普薩斯種類的蛇,因為以色列人經過的曠野既沒有河流也沒有沼澤,儘管波查特試圖證明那部分可能有沼澤;但他的論點沒有什麼說服力。而且,只要普雷斯特或迪普薩斯在利比亞沙漠中大量存在,它們也可能在阿拉伯沙漠中大量存在,就不需要水蛇了。但很可能這些蛇本身就是上帝直接派來懲罰這悖逆的百姓的。醫治顯然是超自然的;這一點無人懷疑;那麼,造成疾病的媒介為何不能也是超自然的呢?
【第8節】
**為自己做一條火蛇**——字面意思是,為自己做一個撒拉弗。**掛在杆子上**——**על נס**(al nes),掛在旗幟或標誌上。
【第9節】
**摩西就造了一條銅蛇**——**נחש נחשת**(nechash nechosheth)。因此我們發現,「銅」或「黃銅」這個詞的詞根與這裡指「蛇」的**nachash**相同,可能因為顏色相似;因為大多數蛇,尤其是那些有亮斑的蛇,外觀非常閃亮,而那些有棕色或黃色斑點的蛇看起來有點像擦亮的黃銅:但詞根的真正含義不容易確定。關於被蛇咬傷的以色列人藉著仰望銅蛇而得醫治,在《所羅門智訓》(次經)民數記 16:4-12 中有一段很好的注釋,其中有這些值得注意的話:「他們受了勸誡,有一個得救的記號(即銅蛇),使他們想起你律法的誡命。因為轉向它的人,不是因他所看見的東西得救,而是因你,萬物的救主而得救。」我們的主在約翰福音 3:14, 3:15 中提到了仰望銅蛇以得醫治的情形:「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銅蛇當然不是耶穌基督的預表;但從我們主的話中,我們可以學到:1. 就像蛇被舉在杆子或旗幟上,耶穌基督也照樣被舉在十字架上。2. 就像以色列人要仰望銅蛇,罪人也必須仰望基督以得救恩。3. 就像上帝除了仰望之外沒有為受傷的以色列人提供其他補救方法,他也沒有提供除了信靠他兒子寶血之外的其他救恩之道。4. 就像仰望銅蛇的人得醫治並活著,信靠主耶穌基督的人也必不滅亡,反得永生。5. 就像既不是蛇,也不是仰望它,而是上帝無形的能力醫治了百姓,同樣,既不是基督的十字架,也不是他單單被釘十字架,而是他用寶血買來的赦免,藉著他聖靈的大能傳達,拯救了人的靈魂。所有這些事情難道不能在這件事的背景中清楚地看到嗎,而無需將蛇作為耶穌基督的預表(這可能是最不恰當的選擇),並像有些人那樣,在十幾個細節上進行類比?
【第12節】
**他們……在撒烈谷安營**——**נחל זרד**(nachal zared)。這應翻譯為「撒烈溪」,如申命記 2:13, 2:14 所載。這條溪流發源於摩押東部的山脈,自東向西流淌,注入死海。
【第13節】
**亞嫩**——另一條河流,發源於摩押山脈,在分隔了摩押人和亞捫人的古老領土後,注入死海,靠近約旦河口。
【第14節】
**耶和華的戰記**——關於這本書,古今學者有著無數的猜測。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的觀點最為簡潔,對我來說也最接近真實。「這本書似乎是摩西為約書亞私下指導他日後戰爭管理而寫的一些備忘錄和指示。參見出埃及記 17:14-16。這可能就是那本被稱為《雅煞珥書》(即正直人的書)的書,或是摩西給約書亞的指南,告訴他在戰爭中該做什麼以及期待什麼;在這本書中,摩西似乎指示了弓箭術的設立(參見撒母耳記下 1:18),並授權約書亞命令太陽,並期待它的順從(約書亞記 10:13)。」
**他在紅海和亞嫩溪所行的**——這句話極其晦澀難懂。所有譯本、所有譯者和所有注釋家都為此感到困惑。幾乎沒有兩者意見一致。原文是**את והב בסופה**(eth vaheb besuphah),我們的譯者將其翻譯為「他在紅海所行的」,這裡遵循了迦勒底他爾根(Chaldee Targum);但他們對這個譯本不滿意,於是在旁註中用英文拼寫了最難的詞:Vaheb in Suphah。卡爾梅特(Calmet)在此處的猜測很巧妙,並被胡比岡(Houbigant)採納;他將**והב**(vaheb)讀作**זרד**(zared)。現在,一個**ז**(zain)很容易被誤認為一個**ו**(vau),反之亦然;而一個**ה**(he)如果左邊的筆劃稍有模糊,也可能被誤認為一個**ר**(resh),這種情況不僅在手稿中,在印刷書籍中也經常發生;如果**ב**(beth)所站的橫線在那裡比平常稍粗或更黑,它也可能被誤認為一個**ד**(daleth)。因此,**והב**(vaheb)很容易從民數記 21:12 中提到的**זרד**(zared)中形成;那麼整句話就可以讀作:「他們在撒烈溪安營,他們來到蘇法,然後到亞嫩溪。」無論我們如何理解這段話,它顯然都是不完整的。由於我認為整句話在當時是一個常見的諺語,而Vaheb是一個專有名詞,因此我提出以下翻譯,我相信這是最好的:「從瓦合到蘇弗,直到亞嫩溪流。」如果我們允許它是一個諺語,用來指出廣闊的距離,那麼它就類似於那句眾所周知的短語:「從但到別是巴。」
【第22節】【第17節】
**井啊,湧上來吧!**——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戰歌之一,但不容易理解,這通常是所有非常古老的詩歌作品的共同特點。參見出埃及記 15:1 等的評論。
【第18節】
**首領挖了這井——用他們的杖**——這不容易理解。誰能想像首領們用他們的杖挖這井呢?我們的譯文傳達了其他任何意思嗎?**חפרו**(chapharu)這個詞,被翻譯為「他們挖了」,應該翻譯為「他們尋找」,這是這個詞根的常見含義;而**במשענתם**(bemishanotham),我們翻譯為「用他們的杖」,應該翻譯為「在他們的邊界或疆界上」,來自詞根**שען**(shaan),意為「躺臥」。經過這些修正,整首歌可以這樣讀:
井啊,湧上來吧!
你們回應它。
這井,首領們尋找出來。
百姓的貴冑挖了它。
憑著一道諭令,在他們自己的邊界上。
這就是引自所謂《耶和華的戰記》的全部內容。但請參閱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在本章末尾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