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六章
民數記 第二十六章 經文

1瘟疫之後,耶和華曉諭摩西和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說:

2「你們要將以色列全會眾,按他們的宗族,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計算總數。」

3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在摩押平原與耶利哥相對的約旦河邊向以色列人說:

4「將你們中間從二十歲以外的[計算總數]」;是照耶和華吩咐出埃及地的摩西和以色列人的話。

5以色列的長子是呂便。呂便的眾子:屬哈諾的,有哈諾族;屬法路的,有法路族;

6屬希斯倫的,有希斯倫族;屬迦米的,有迦米族;

7這就是呂便的各族;其中被數的,共有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8法路的兒子是以利押。

9以利押的眾子是尼母利、大坍、亞比蘭。這大坍、亞比蘭,就是從會中選召的,與可拉一黨同向耶和華爭鬧的時候也向摩西、亞倫爭鬧;

10地便開口吞了他們,和可拉、可拉的黨類一同死亡。那時火燒滅了二百五十個人;他們就作了警戒。

11然而可拉的眾子沒有死亡。

12按着家族,西緬的眾子:屬尼母利的,有尼母利族;屬雅憫的,有雅憫族;屬雅斤的,有雅斤族;

13屬謝拉的,有謝拉族;屬掃羅的,有掃羅族。

14這就是西緬的各族,共有二萬二千二百名。

15按着家族,迦得的眾子:屬洗分的,有洗分族;屬哈基的,有哈基族;屬書尼的,有書尼族;

16屬阿斯尼的,有阿斯尼族;屬以利的,有以利族;

17屬亞律的,有亞律族;屬亞列利的,有亞列利族。

18這就是迦得子孫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四萬零五百名。

19猶大的兒子是珥和俄南。這珥和俄南死在迦南地。

20按着家族,猶大[其餘]的眾子:屬示拉的,有示拉族;屬法勒斯的,有法勒斯族;屬謝拉的,有謝拉族。

21法勒斯的兒子:屬希斯崙的,有希斯崙族;屬哈母勒的,有哈母勒族。

22這就是猶大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七萬六千五百名。

23按着家族,以薩迦的眾子:屬陀拉的,有陀拉族;屬普瓦的,有普瓦族;

24屬雅述的,有雅述族;屬伸崙的,有伸崙族。

25這就是以薩迦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六萬四千三百名。

26按着家族,西布倫的眾子:屬西烈的,有西烈族;屬以倫的,有以倫族;屬雅利的,有雅利族。

27這就是西布倫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六萬零五百名。

28按着家族,約瑟的兒子有瑪拿西、以法蓮。

29瑪拿西的眾子:屬瑪吉的,有瑪吉族;瑪吉生基列;屬基列的,有基列族。

30基列的眾子:屬伊以謝的,有伊以謝族;屬希勒的,有希勒族;

31屬亞斯烈的,有亞斯烈族;屬示劍的,有示劍族;

32屬示米大的,有示米大族;屬希弗的,有希弗族。

33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沒兒子,只有女兒。西羅非哈女兒的名字就是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

34這就是瑪拿西的各族;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五萬二千七百名。

35按着家族,以法蓮的眾子:屬書提拉的,有書提拉族;屬比結的,有比結族;屬他罕的,有他罕族。

36書提拉的眾子:屬以蘭的,有以蘭族。

37這就是以法蓮子孫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三萬二千五百名。按着家族,這都是約瑟的子孫。

38按着家族,便雅憫的眾子:屬比拉的,有比拉族;屬亞實別的,有亞實別族;屬亞希蘭的,有亞希蘭族;

39屬書反的,有書反族;屬戶反的,有戶反族。

40比拉的眾子是亞勒、乃幔。[屬 亞勒 的],有亞勒族;屬乃幔的,有乃幔族。

41按着家族,這就是便雅憫的子孫,其中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六百名。

42按着家族,但的眾子:屬書含的,有書含族。按着家族,這就是但的各族。

43照其中被數的,書含所有的各族,共有六萬四千四百名。

44按着家族,亞設的眾子:屬音拿的,有音拿族;屬亦施韋的,有亦施韋族;屬比利亞的,有比利亞族。

45比利亞的眾子:屬希別的,有希別族;屬瑪結的,有瑪結族。

46亞設的女兒名叫西拉。

47這就是亞設子孫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

48按着家族,拿弗他利的眾子:屬雅薛的,有雅薛族;屬沽尼的,有沽尼族;

49屬耶色的,有耶色族;屬示冷的,有示冷族。

50按着家族,這就是拿弗他利的各族;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四百名。

51以色列人中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一千七百三十名。

52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53「你要按着人名的數目將地分給這些人為業。

54人多的,你要把產業多分給他們;人少的,你要把產業少分給他們;要照被數的人數,把產業分給各人。

55雖是這樣,還要拈鬮分地。他們要按着祖宗各支派的名字承受為業。

56要按着所拈的鬮,看人數多,人數少,把產業分給他們。」

57利未人,按着他們的各族被數的:屬革順的,有革順族;屬哥轄的,有哥轄族;屬米拉利的,有米拉利族。

58利未的各族有立尼族、希伯倫族、瑪利族、母示族、可拉族。哥轄生暗蘭。

59暗蘭的妻名叫約基別,是利未女子,生在埃及。她給暗蘭生了亞倫、摩西,並他們的姊姊米利暗。

60亞倫生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61拿答、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凡火的時候就死了。

62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被數的男丁,共有二萬三千。他們本來沒有數在以色列人中;因為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分給他們產業。

63這些就是被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所數的;他們在摩押平原與耶利哥相對的約旦河邊數點以色列人。

64但被數的人中,沒有一個是摩西和祭司亞倫從前在西奈的曠野所數的以色列人,

65因為耶和華論到他們說:「他們必要死在曠野。」所以,除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以外,連一個人也沒有存留。

第二十六章
【第15節】

人的頭生——以及不潔牲畜的頭生——如此,虛妄的人竟與必死的牲畜同列;而且是與其中最惡劣、被視為不潔的種類同列。

【第16節】

你要贖出來——用五舍客勒銀子——贖回頭生子是猶太人至今仍在實行的儀式之一。根據《摩德納的利奧》(Leo of Modena)記載,其執行方式如下:當孩子滿三十天時,父親會請一位亞倫的後裔前來;數人為此聚集,父親會帶來一個裝有金銀幣的杯子。祭司隨後抱起孩子,對母親說:「這是你的兒子嗎?」母親答:「是的。」祭司問:「你從未有過其他孩子,無論男女,也未曾流產或早產嗎?」母親答:「沒有。」祭司說:「既然如此,這孩子作為頭生子,是屬於我的。」然後,他轉向父親說:「如果你希望擁有這孩子,你必須贖回他。」父親答:「我為此獻上這些金銀。」祭司問:「那麼,你確實希望贖回這孩子嗎?」父親答:「我確實希望如此。」祭司隨後轉向眾人說:「很好;這孩子作為頭生子,是我的,正如《民數記》(Bemidbar,Num 18:16)所寫:『凡頭生的,滿一個月的,你要用五舍客勒銀子贖出來。』但我將以這些作為交換,便心滿意足了。」他隨後取走約兩枚金冠,然後將孩子還給他的父母。

【第19節】

這是鹽的聖約——即,一個不朽壞、永恆的聖約。鹽被加入各種食物中,不僅是為了增添風味,更是為了防止腐敗變質,因此它成為不朽與永恆的象徵。故此,「鹽的聖約」意指永恆的聖約。我們已經看到,在亞洲人中,一同進食被視為永恆友誼的紐帶;而鹽是他們所有餐食中常見的物品,因此,一個永恆的聖約被稱為「鹽的聖約」,可能就是指這種情況:因為雙方一同吃下為此獻上的祭物,而整個交易被視為永無止境的友誼聯盟。參閱《利未記》2:13的注釋。

【第20節】

我就是你的份,你的產業——獻給神的主要部分是祭司的份,因此他們在以色列沒有土地產業;除了這些,他們還有非常充足的供應來維持生計。拉比們說,有二十四種禮物賜給祭司,這些都在律法中明確記載。其中八種禮物祭司只能在聖所內食用:這八種是:1. 贖罪祭的肉,無論是牲畜還是飛鳥的,利未記 6:25, 6:26。2. 贖愆祭的肉,利未記 7:1, 7:6。3. 會眾的平安祭,利未記 23:19, 23:20。4. 俄梅珥或禾捆的餘下部分,利未記 23:10等。5. 以色列人素祭的餘下部分,利未記 6:16。6. 兩個餅,利未記 23:17。7. 陳設餅,利未記 24:9。8. 痲瘋病人獻的油一羅革,利未記 14:10等。其中五種禮物他們只能在耶路撒冷食用:1. 平安祭的胸和右腿,利未記 7:31, 7:34。2. 感謝祭的舉祭,利未記 7:12-14。3. 拿細耳人公羊的舉祭,利未記 6:17-20。4. 潔淨牲畜的頭生,民數記 18:15;申命記 15:19, 15:20。5. 初熟的果子,民數記 18:13。有五種禮物並非律法所規定,但只在以色列地才歸他們所有:1. 舉祭或初熟的果子,民數記 18:12。2. 十分之一的舉祭,民數記 18:28。3. 餅,民數記 15:20。這三種是聖潔的。4. 初剪的羊毛,申命記 18:4。5. 產業之地,民數記 35。這兩種是普通的。有五種禮物無論在境內境外都歸他們所有:1. 宰殺牲畜的禮物,申命記 18:3。2. 頭生子的贖價,民數記 18:15。3. 為驢的頭生所獻的羊羔,出埃及記 4:20;民數記 18。4. 從外邦人那裡強取而歸還的賠償,民數記 5:8。5. 所有奉獻之物,民數記 18:14。有一種禮物是從聖所歸他們所有:1. 燔祭的皮,以及所有其他至聖之物的皮,利未記 7:8。總共二十四種。參閱《安斯沃思注釋》。祭司家族的女性有份的禮物是:1. 舉祭,或初熟的果子。2. 十分之一的舉祭。3. 餅。4. 牲畜的禮物,申命記 18:3。5. 初剪的羊毛。——參閱《米示拿·初熟果子篇》(Mishna, Tract. Biccurim)及《安斯沃思五經注釋》。除此之外,祭司還有民數記 31:28, 31:29 所提及的貢銀。

【第21節】

看哪,我已將以色列中一切的十分之一賜給利未的子孫——1. 利未人擁有地上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2. 他們擁有四十八座城,每座城形成一個四千肘見方的區域。3. 每座城周圍有兩千肘的土地。他們所擁有的土地總面積為五萬三千英畝。4. 他們擁有初熟的果子和境內所有被宰殺動物的某些部分。迦南地約有一千一百二十六萬四千英畝;因此利未人所擁有的份額略少於二百一十二分之一;因為一千一百二十六萬四千除以五萬三千,僅得二百一十二又五十三分之二十八。——參閱《洛曼注釋》、《多德注釋》等。然而,儘管這對於一個為了事奉神、為百姓靈魂勞苦而甘願放棄其政治存在的整個支派來說,是一個非常小的比例;但請考慮他們所擁有的乃是上好的土地:雖然這對他們的服務而言是微薄的報酬,但他們的份額足以使他們獨立自主,生活舒適;這樣他們就能專心事奉主的工作,不受任何分心。這為神僕的供養樹立了一個恰當的典範:讓他們有足夠的供應給自己和家人,以免有任何分心的憂慮;也不要讓他們被財富或世俗產業所累,以免他們無法專心照顧靈魂。

【第28節】

這樣,你們也要獻上舉祭——正如利未人擁有全地的十分之一,他們自己也必須將這十分之一的十分之一獻給祭司,這大大減少了他們的收入。而且,他們必須從所收到的上好之物中選出這十分之一,民數記 18:29等。所有的一切都必須獻一部分給神,作為祂美善和他們對祂依賴的證據。參閱民數記 20:28結尾。

【第19章導言】紅母牛的條例,民數記 19:1, 19:2。她要在營外被以利亞撒宰殺,血要灑在會幕前,民數記 19:3, 19:4。她的全身和附屬物都要燒成灰燼,燃燒時要將香柏木、朱紅色線和牛膝草扔進火中,民數記 19:5, 19:6。祭司和燒牛的人要沐浴,並被視為不潔直到晚上,民數記 19:7, 19:8。她的灰要存起來,用作潔淨水,民數記 19:9。如何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應用,民數記 19:10-13。關於死在帳棚裡或在野外被殺之人的律法,民數記 19:14-16。如何用這些灰潔淨人、帳棚和器皿,民數記 19:17-19。不潔之人若不應用這些灰,就要從會眾中剪除,民數記 19:20。這將是一個永久的條例,民數記 19:21, 19:22。

【第2節】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把……帶給你——紅母牛的條例是一種普遍適用的獻祭。所有百姓都應當有份於其中,因此百姓整體要提供這祭物。這項猶太儀式無疑與福音之下所成就的事有關,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指出的:「若公牛和山羊的血」(可能指贖罪祭和代罪羔羊),「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疵地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希伯來書 9:13, 9:14。既然這裡的類比主要著重於紅母牛的條例,我們當然可以斷定它旨在預表我們蒙福之主的犧牲。我們可以在這條例中注意到幾個奇特的細節。1. 指定一頭母牛犢作祭物,可能是為了反對埃及人對牛的迷信,他們視牛為神聖,並實際以這種形式崇拜他們的大女神伊西斯;這似乎更有可能,因為通常獻祭偏好雄性動物,但這裡卻選擇了雌性。2. 必須是紅色的母牛犢,因為紅色的公牛被獻祭以安撫埃及人所崇拜的邪惡惡魔泰豐(Typhon)。參閱《斯賓塞注釋》。3. 母牛犢必須是無斑點的——沒有任何其他顏色的混雜。普魯塔克在《論伊西斯與奧西里斯》(De Iside et de Osiride)中指出,如果動物身上有一根白毛或黑毛,就會破壞獻祭。參閱《卡爾梅注釋》,並參閱民數記 8:7的注釋。4. 無殘疾——身體沒有任何缺陷;另一個可能指毛髮或顏色。5. 未曾負軛,因為任何曾用於普通用途的動物都被認為不適合獻給神作祭物。異教徒似乎從希伯來人那裡借鑒了許多,他們在這方面非常謹慎。無論是希臘人、羅馬人,還是埃及人,都不會獻祭曾用於農業目的的動物。我們從荷馬、波菲利、維吉爾和馬克羅比烏斯那裡有最確鑿的證據。狄俄墨得斯(Diomede)誓言要獻給帕拉斯(Pallas)的祭物,正是這裡所規定的那種——《伊利亞特》第十卷,第291行:
**Ὡς νυν μοι εθελουσα παριστασο, και με φυλασσε·**
**Σοι δ' αυ εγω ῥεξω βουν ηνιν ευρυμετωπον,**
**Αδμητην, ἡν ουπω ὑπο ζυγον ηγαγεν ανηρ·**
**Την τοι εγω ῥεξω, χρυσον κερασιν περιχευας.**
「願你現在樂意與我同在,並保護我;
我將為你獻上一頭未曾負軛、寬額的母牛,
未曾被人套上軛的;
我將為你獻上牠,並在牠的角上澆上黃金。」
(改編自蒲柏譯文)
內斯特(Nestor)在《奧德賽》第三卷,第382行,以同樣的詞語向帕拉斯承諾了類似的獻祭。羅馬人與希臘人有相同的宗教,因此也有相同的獻祭方式;維吉爾在《農事詩》第四卷,第550行寫道:
**Quatuor eximios praestanti corpore tauros**
**Ducit, et intacta totidem cervice juveneas.**
「——他從牛群中挑選
四頭最美的公牛宰殺;
又從母牛群中選出四頭母牛,
全都美麗,全都未曾負軛。」
(德萊頓譯文)
異教徒很可能從列祖那裡學到了最初的獻祭儀式;因此,我們不必驚訝於列祖和猶太人與所有鄰近民族的獻祭體系中存在如此多的巧合。

【第9節】

作為潔淨水——也就是說,這些灰要保存起來,以便與水混合(民數記 19:17),並灑在那些沾染了任何律法上不潔的人身上。

【第11節】

摸了死屍的,就必不潔淨七天——這將人置於何等低下的地位!摸了死獸的人只不潔淨一天(利未記 11:24, 11:27, 11:39);但摸了死人的人卻不潔淨七天。這無疑是為了標誌人特有的不潔,並顯示他的罪惡——比最卑賤的動物還要糟糕七倍!哦,你這早晨之子,你何竟從天墜落!

【第12節】

他要用這水潔淨自己——**יתחטא בו**(yithchatta bo),字面意思是「他要用它使自己犯罪」。這種希伯來語表達方式在我們其他事情上也很常見。例如,「to fleece」(剪羊毛),「to bark」(剝樹皮),和「to skin」(剝皮),並非指「加上羊毛」、「加上樹皮」或「加上皮」,而是指「取走」;因此,在希伯來語的慣用語中,「to sin himself」(使自己犯罪)並非指「增加罪」,而是指「除去罪」,即潔淨。動詞**חטא**(chata)意為「射不中目標」、「犯罪」、「潔淨罪」和「獻贖罪祭」。參閱創世記 13:13的注釋。希伯來人通常獻雄性動物,無論顏色如何;但這裡卻命令獻一頭母牛,而且是紅色的母牛。這些情況的原因並不是很清楚。「拉比們,儘管他們大膽無畏,」卡爾梅(Calmet)說,「當需要解釋他們不理解的事物時,他們從不退縮,卻聲明這條律法的原因完全未知;所羅門雖有智慧,也無法參透。」然而,一些教父,無論是現代還是古代的,都聲稱完全理解這一切。1. 紅母牛在他們看來象徵我們主的肉身,由塵土之物形成。2. 無斑點等,象徵基督無限的聖潔。3. 動物的性別,象徵我們肉身的軟弱,祂曾披戴這肉身。4. 紅色,象徵祂的受難。5. 未曾負軛,象徵祂在一切行為上都是公義的,從未受罪的軛轄制。6. 以利亞撒代替亞倫獻祭母牛(創世記 13:3),象徵祭司職分從亞倫家族的改變,以便建立一個新的、更完美的祭司職分。7. 紅母牛被帶到營外(創世記 13:3)宰殺,指向我們主在城外被釘十字架。8. 母牛被火完全焚燒,象徵基督將祂的整個身體和靈魂完全獻給神,作為人類罪惡的贖罪祭:因為母牛是無瑕疵的,所以可以將全部獻給神;正如基督是無瑕疵的,祂的整個身體和靈魂都成了贖罪祭。9. 既然這祭物的火升到神那裡,這就指向我們蒙福之主的復活和升天。10. 既然這祭牲的灰能使那些被玷污的人獲得律法上的潔淨,那麼真正的悔改,由這些灰所象徵,對於洗淨受洗後所犯的罪是必要的。其中大部分本身是真實的;但有多少證據表明所有這些事情都旨在紅母牛的條例中呢?參閱民數記 8:7(注釋)。

【第20章導言】以色列人來到尋的曠野,米利暗去世,民數記 20:1。他們因缺水而發怨言,民數記 20:2-5。摩西和亞倫在會幕前懇求,耶和華的榮光顯現,民數記 20:6。祂吩咐摩西拿杖,召集會眾,使水從磐石中流出,民數記 20:7, 20:8。摩西拿杖,召集以色列人,責備他們,並兩次擊打磐石,水就豐盛地流出,民數記 20:9-11。耶和華因摩西和亞倫未能在以色列人眼前尊祂為聖而向他們發怒,民數記 20:12。那地方名叫米利巴,民數記 20:13。摩西派友善的使者去見以東王,請求允許他們經過他的領土,民數記 20:14-17。以東人拒絕,民數記 20:18。以色列人爭辯,民數記 20:19。以東人仍然拒絕,並準備攻擊他們,民數記 20:20, 20:21。以色列人前往何珥山,民數記 20:22。亞倫奉命為他的死做準備,民數記 20:23, 20:24。亞倫在何珥山上被脫去祭司的衣服,他的聖衣穿在兒子以利亞撒身上;亞倫去世,民數記 20:25-28。百姓為他哀哭三十天,民數記 20:29。

【第1節】

以色列人就到了……——這是他們離開埃及後第四十年的一個月。參閱民數記 33:38,與本章民數記 20:28和申命記 1:3比較。摩西略過了三十七年的事蹟,因為他不是以歷史學家的身份寫作,而是以立法者的身份;他特別向我們講述了他們漂流的第一年和最後一年的律法、條例和其他事件。現在所說的這一年是他們旅程的最後一年;因為從民數記 13章探子出去到這個時候,大約是三十八年,申命記 1:22, 1:23;申命記 2:14。尋的曠野——卡爾梅(Calmet)認為這與出埃及記 16:1所提及的曠野不同,那裡是以色列人第八次安營的地方;出埃及記中的曠野在原文中稱為**סין**(sin),而這裡的曠野稱為**צין**(tsin):但這並非確鑿的證據,因為在所有語言中,特別是希伯來語中,發音器官相同的字母經常互換。米利暗死在那裡——米利暗肯定比摩西年長。當摩西還是嬰兒,被棄於尼羅河時,她受父母委託,觀察法老女兒的舉動,並處理一項需要極大機智和謹慎的微妙事務。參閱出埃及記 2章。據推測,她去世時已一百三十歲,在摩西出生時至少十歲。天主教作家將她描繪為童貞女馬利亞的預表;她保持了永久的童貞;她是以色列婦女的立法者,正如摩西是以色列男子的立法者;她擁有大量的預言之靈。優西比烏(Eusebius)說,在她那個時代,她的墳墓在加低斯,靠近彼特拉城。她似乎比她的兄弟亞倫早去世約四個月(民數記 33:38),比她的兄弟摩西早十一個月;因此,這三位最傑出的人類,在一年之內相繼去世!

【第2節】

會眾沒有水喝——以色列人在加低斯遭遇了與他們祖先在利非訂(參閱出埃及記 17:1)同樣的事情;正如祖先發怨言,子孫也同樣發怨言。

【第12節】

因為你們不信我——摩西被排除在應許之地之外的罪過是什麼?這似乎包含以下部分或全部細節:1. 神曾吩咐他(民數記 20:8)拿著杖,去對磐石說話,磐石就會出水。摩西似乎認為說話不足夠,因此他未經吩咐就擊打磐石。2. 他這樣做了兩次,這在這種情況下無疑表明他心神大亂,沒有留意神的同在。3. 他任憑自己的靈被百姓的不順服所激怒,因此口出輕率之言:「你們這些悖逆的人哪,現在聽著!」民數記 20:10。4. 他沒有將即將發生的神蹟歸榮耀給神,反而將榮耀歸給自己和亞倫:「我們必須從這磐石中為你們引水出來嗎?」因此,顯然他們沒有真正相信神,也沒有在百姓眼前尊榮祂;因為在百姓面前,他們似乎表達了對這事是否可能實現的懷疑。由於亞倫在上述細節中似乎是同謀,因此他也同樣被排除在應許之地之外。

【第14節】

差遣使者去見以東王——烏雪大主教(Archbishop Usher)推測,當時統治以東的王是創世記 36:39所提及的哈達。你的兄弟以色列這樣說——以東人是以東或以掃的後裔,以掃是雅各或以色列的兄弟,以色列人就是從雅各而來。

【第17節】

我們要走大道——這是「大道」這個詞首次出現;它似乎是一條由國王授權,由國家出資修建的公共道路。

【第21節】

這樣,以東不肯讓以色列人經過他的境界——儘管每個國王都有權拒絕任何陌生人經過其領土;但在這種情況下,以及在當時普遍允許移民的時代,以東拒絕讓一支相對手無寸鐵、無害的群眾通過,而他們都是自己的近親,這既是殘酷也是壓迫。然而,似乎只有加低斯的以東人如此不友善和殘酷;因為從申命記 2:29我們得知,住在西珥山的以東人以好客的方式對待他們。俄巴底亞先知強烈譴責並威脅加低斯以東人的這種殘酷行為,俄巴底亞書 1: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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