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
2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她們的神獻祭,百姓就吃[她們的祭物],跪拜她們的神。
3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在我面前對着日頭懸掛,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氣可以消了。」
5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審判官說:「凡屬你們的人,有與巴力‧毗珥連合的,你們各人要把他們殺了。」
6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正在會幕門前哭泣的時候,誰知,有以色列中的一個人,當他們眼前,帶着一個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裏去。
7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中起來,手裏拿着槍,
8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亭子裏去,便將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這樣,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
9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1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1「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
12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
13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上帝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14那與米甸女人一同被殺的以色列人,名叫心利,是撒路的兒子,是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
15那被殺的米甸女人,名叫哥斯比,是蘇珥的女兒;這蘇珥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
1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7「你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
18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毗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姊妹、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這哥斯比,當瘟疫流行的日子,因毗珥的事被殺了。」
【第12節】看哪,我們死了,我們滅亡了,我們都滅亡了——**גוענו**(gavaenu)這個詞不僅僅指單純的死亡,更指一種極度呼吸困難,最終導致窒息而亡的感受。請看這群罪惡之民的愚昧與極端。起初,他們認為每個人都可以親近上帝,因為他們覺得所有人都足夠聖潔,完全有資格在聖事上供職。現在,在他們看來,沒有人可以親近會幕而不被吞滅(民數記 17:13)。在這兩種情況下,他們都錯了;有些人可以親近,有些人則不可以。上帝已經劃分了界限。祂的決定對他們來說應該是最終的;但罪人總是走向極端。
【第5節】【導言】祭司要擔當聖所的罪孽(民數記 18:1)。利未人要服事祭司,並看守會幕(民數記 18:2-4)。唯獨祭司要看守聖所等,任何外人不得靠近,否則必死(民數記 18:5-7)。他們所得的供養份額(民數記 18:8)。他們要得一切素祭;並要在聖處吃(民數記 18:9, 民數記 18:10)。搖祭(民數記 18:11)。油、酒、麥子的初熟之物,以及一切初熟的,和一切歸與上帝的物(民數記 18:12-14);還有,人與牲畜一切頭生的(民數記 18:15-18);以及舉祭(民數記 18:19)。祭司在以色列中不可有產業(民數記 18:20)。利未人在以色列中不可有產業,但要得以色列出產的十分之一(民數記 18:21-24),其中他們要從最好的部分取出十分之一給祭司(民數記 18:25-30)。
【第1節】你和你的兒子們——要擔當聖所的罪孽等——這意味著,他們必須為聖所的律法性玷污負責,並必須作出必要的代贖與潔淨。藉此,他們必須感受到,儘管他們藉著神蹟干預獲得了一個崇高而重要的職位,但這是一個責任極大的職位;他們不可心高氣傲,而要存敬畏之心。
【第2節】你弟兄利未支派的人——可以與你一同供職——原文中有一種精妙的諧音雙關語。**לוי**(Levi,利未)源自詞根**לוה**(lavah,連結、結合、聯合):因此摩西說,利未人** ילוו**(yillavu),將與祭司「連結」或「聯合」;他們將共同執行全部聖職,但祭司是主要的,利未人只是他們的同伴或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