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裏來,
3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4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
5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
6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
7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
8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9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
10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11「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
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
13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
14「人死在帳棚裏的條例乃是這樣: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裏的,都必七天不潔淨。
15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
16無論何人在田野裏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
17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
18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
19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
20「但那污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
21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並且那灑除污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2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第14節】「她父親若只是吐唾沫在她臉上」——這似乎只發生在孩子極度挑釁、父母極度憤怒的情況下。吐唾沫在臉上是極度輕蔑的標誌。參閱《約伯記》30:10;《以賽亞書》50:6;《馬可福音》14:65。在一個因孩子不順從的行為而導致父母不得不如此對待孩子的情況下,孩子似乎會被逐出父親的面前七天。如果這在孩子極度挑釁的情況下是允許且被判定的,那麼當受造物反叛造物主時,懲罰豈不也應當同樣嚴厲嗎?因此,米利暗被關在營外七天,從而無法來到她的父神面前,這位父神被描繪為居住在百姓中間。對於一個深知與神相交的價值和無可言喻的福樂的靈魂來說,七天的屬靈黑暗該是多麼難以忍受啊!然而,那些被丟到外面的黑暗中,神的亮光不再照耀,神的認可也永遠無法感受到的,他們的情況該是多麼難以形容的悲慘啊!讀者,願神救你脫離如此大的咒詛!
幾位教父認為,米利暗和亞倫與摩西和西坡拉的爭執中隱藏著一個巨大的奧秘。俄利根(以及在他之後的幾位教父)對此作了如下闡述:
1. 西坡拉,一個古實女子,被摩西娶為妻,顯然指向耶穌基督選擇外邦人作為祂的配偶和教會。
2. 亞倫和米利暗對摩西和西坡拉的嫉妒,象徵著猶太人對基督和使徒的仇恨和嫉妒,因為他們看到天國的奧秘已向外邦人敞開,而他們自己卻不配。
3. 米利暗所患的麻風病,顯示了猶太人極度的無知,以及他們宗教的毀滅性、混亂狀態,其中既沒有元首,也沒有聖殿,更沒有獻祭。
4. 唯有耶穌基督才能被稱為最溫柔、最有耐心的人;祂曾面對面見過神;祂的一切都得到清晰的啟示,沒有任何隱晦的表徵;並且祂在神的全家忠心。
俄利根在《民數記》第六和第七篇講道中闡述了這些以及更多內容,然而他認為所有這些與這些記載中隱藏的巨大奧秘相比,仍是微不足道的;因為時間的短暫和奧秘的宏大,只允許他「從那些廣闊的田野中採摘幾朵小花——不是田野所能提供的那麼多,而只是憑藉其芬芳引導他從其餘花朵中選出的那些。」**Licebat tamen ex ingentibus campis paucos flosculos legere, et non quantum ager exuberet, sed quantum ordoratui supiciat, carpere.**(然而,從廣闊的田野中採摘幾朵小花是允許的,不是田野所能提供的那麼多,而是憑藉其芬芳引導他從其餘花朵中選出的那些。)
【第4節】【第16節】「巴蘭曠野」——這不可能與《申命記》1:1中提到的巴蘭是同一個地方,因為那是在應許之地的邊界上,參閱《申命記》1:1和1:2的注釋;他們在迦南邊界附近停留了很長時間,如果不是因為他們的挑釁和罪孽,他們本可以迅速進入迦南。他們在幾週內就能完成的旅程,卻花了三十八年!有多少人因為他們的不忠,花了許多年的時間才獲得在神恩典的正常運作下幾天就能獲得的東西!一個人因一次不忠或過犯,會在屬靈生命中失去多少地步啊!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因為以色列人藐視那美地,不相信耶和華的話。他們想要一個金牛犢,結果卻只得到苦難和禍患。
【第6節】【引言】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被派去考察迦南地的性質和狀況(《民數記》13:1-3)。他們的名字(《民數記》13:4-16)。摩西給予他們具體指示(《民數記》13:17-20)。他們開始旅程(《民數記》13:21-22)。來到以實各,砍下一根帶有一串葡萄的枝子,兩人用槓子抬著(《民數記》13:23-24)。四十天後,他們從探地歸來,回到巴蘭,向摩西和百姓展示他們帶回來的果子(《民數記》13:25-26)。他們的報告——他們承認那地是好的,但居民是以色列人無法指望征服的(《民數記》13:27-29)。迦勒努力消除同伴報告在百姓心中造成的負面印象(《民數記》13:30)。但其他人堅持他們先前的說法(《民數記》13:31),並大大誇大了征服的困難(《民數記》13:32-33)。
【第7節】【第2節】「你打發人去窺探」——從《申命記》1:19-24來看,這是在摩西以下講話之後,應百姓的要求而做的:「我們離開何烈山,經過那大而可怕的曠野……來到加低斯巴尼亞。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來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就是耶和華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看哪,耶和華你的神已將那地擺在你面前,你要上去得為業,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說的;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你們都就近我,說:我們要先打發人去,為我們窺探那地,將我們上去的路,和所要進的城,回報我們。這話我以為美,就從你們中間選了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等等。」撒馬利亞版本在此處幾乎完整地添加了這些經文。
「每人都是一個首領」——不是百姓中的任何王子(參閱《民數記》第1章),因為這些名字與那些不同;但這次被派去的人是他們各自支派中有地位和重要性的人。
【第18節】【第13節】「撒土珥,米迦勒的兒子」——如果對《啟示錄》13:18;17:5中神秘數字666的眾多解釋,沒有在這個米迦勒兒子的名字中找到任何與其目的相關的東西,那將會很奇怪。**סתור**(Sethur),源自**סתר**(sathar,隱藏或遮蓋),意為隱藏的或神秘的,並包含數字666的字母數值:**ס**(60)+ **ת**(400)+ **ו**(6)+ **ר**(200)= 666。但這種注釋對於任何歷史或神學主題有何用處呢?
【第21節】【第16節】「摩西就稱何西阿為約書亞」——希伯來文**הושע**(Hoshea)應寫作Hoshea:這個詞的意思是「被拯救的」、「一位拯救者」或「救恩」;但**יהושע**(Yehoshua)的意思是「他將拯救」或「神的救恩」;加爾梅特說,這是將神那不可傳達之名的一個字母加到他原來的名字上。這並非他第一次被稱為約書亞;參閱《出埃及記》17:9(注釋)及該處的注釋。有些人認為他因戰勝亞瑪力人而改名;參閱《出埃及記》17:13,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