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五章
民數記 第十五章 經文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

3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4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

5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為每隻綿羊羔,一同預備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

6為公綿羊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7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8你預備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平安祭,獻給耶和華,

9就要把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獻上,

10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1「獻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山羊羔,每隻都要這樣辦理。

12照你們所預備的數目,按着隻數都要這樣辦理。

13凡本地人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都要這樣辦理。

14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

15至於會眾,你們和同居的外人都歸一例,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

16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一樣的典章。」

17耶和華對摩西說:

18「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

19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

20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

21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

22「你們有錯誤的時候,不守耶和華所曉諭摩西的這一切命令,

23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

24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5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並奉到耶和華面前。

26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27「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28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29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甚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

30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31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32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33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裏,

34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3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36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

39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

40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上帝。

41「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第十五章
【第2節】

【第88節】此後,壇被膏抹——藉著膏抹,祭壇被分別為聖歸於上帝;藉著這奉獻,它被莊嚴地指定用於其建造的目的。

【第3節】

【第89節】與他(上帝)說話——與上帝交談,並領受他旨意更進一步的啟示。他聽見有聲音向他說話——雖然摩西沒有看見任何形像,只聽見一個聲音,但他對全能者的存在和臨在都有最充分的證明。上帝選擇以這種方式顯現自己,直到時候滿足,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施恩座——參閱《出埃及記》25:17的注釋。由於上帝從這地方發出神諭般的回答,並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因此這地方被稱為「神諭之所」,**דביר**(debir),或「說話之處」,源自**דבר**(dabar,他說話),如《列王紀上》6:23。正如這施恩座預表我們蒙福的救贖主,使徒也說,上帝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向列祖說話,但在這末世,卻藉著他的兒子向我們說話(《希伯來書》1:1-2)。因此,道成肉身的基督是真正的**דביר**(debir)或神諭,上帝藉著他並在他裡面向人說話。在此場合,我們發現獻上了12個銀盤,每個重130舍客勒;12個銀碗,每個重70舍客勒。銀器總重2,400舍客勒。12個金匙,每個重10舍客勒。金器總重120舍客勒。

將銀盤(130舍客勒)換算為金衡制重量:75盎司9打蘭16格令8/31
將銀碗(70舍客勒)換算為金衡制重量:40盎司12打蘭21格令21/31
12個銀盤總重:905盎司16打蘭3格令3/31
12個銀碗總重:487盎司14打蘭20格令4/31
總計:1393盎司10打蘭23格令7/31
按每盎司5先令計算,約等於348英鎊7先令9便士。

12個金匙,每個約重5盎司16打蘭3格令3/31
總計:69盎司13打蘭13格令5/31
按每盎司4英鎊計算,約等於278英鎊14先令2.5便士。
加上銀器總額348英鎊7先令9便士,總計為627英鎊1先令11便士。

除了上述之外,還有:
公牛12頭
公羊12隻
綿羊羔12隻
公山羊24隻
公羊60隻
公山羊60隻
綿羊羔60隻
總計240隻潔淨的牲畜用於獻祭。

由此我們立刻可以看出,雖然他們當時所寄居的地方是曠野,沒有城市、村莊和常住居民,但卻有充足的牧草。否則,以色列人不可能提供這些牲畜,以及所有因不同場合所需的祭物,特別是逾越節的祭物。逾越節是在他們曠野漂流期間慶祝的,而逾越節本身就必須需要大量的羊羔(參閱《民數記》第9章),因為60萬男丁的每個家庭都必須為自己預備一隻。

【第5節】

【引言】關於如何點燈的指示(《民數記》8:1-3)。燈臺的製作方式(《民數記》8:4)。利未人要藉著潔淨、灑水、剃髮、潔淨和洗滌衣服來分別為聖,以供事奉(《民數記》8:5-7)。獻上素祭和贖罪祭(《民數記》8:8)。百姓要按手在他們身上(《民數記》8:9-10)。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獻上他們(《民數記》8:11)。利未人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等等(《民數記》8:12)。利未人被選來協助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代替以色列所有頭生的(《民數記》8:13-19)。摩西和亞倫照著吩咐行,利未人被獻上、潔淨,並開始他們的事奉(《民數記》8:20-22)。他們要在二十五歲開始事奉,五十歲停止(《民數記》8:23-25)。此後,他們將負責事奉的總體監督(《民數記》8:26)。

【第6節】

【第2節】七盞燈都要發光——七盞燈應同時點亮,使七盞燈永遠燃燒。

【第8節】

【第4節】這燈臺的製作等等——關於這燈臺的許多奇特細節,請參閱《出埃及記》25:31和25:39的注釋。燈臺本身是基督教會的象徵;油是上帝聖靈的恩典和恩賜;光是這些恩賜和恩典在人中間的行動。參閱《啟示錄》1:12-20。上帝建造他的教會,並差遣他的聖靈居住其中,使其成聖和潔淨,以便向世人顯明為他自己的工作。燈臺上的七盞燈指出上帝的七靈,聖靈因此被稱為七靈(《啟示錄》3:1),因為他的恩賜和影響力多樣而豐盛;「七」在希伯來人中用來表示任何完整、完全和完美的事物。沒有油的燈臺或燈是無用的;不燃燒的油也是無用的。同樣,一個沒有聖靈影響力的教會或宗教團體,雖然有活著的名,卻是死的;如果他們有一點光,卻不藉著聖潔的生活和熱心的事奉在人前發光,他們的信仰對自己和對他人都是無用的。讀者啊,有可能身在上帝的教會中,卻不屬於那教會;有可能擁有一點聖靈,卻既無益於人也無益於己。感受這種可怕的可能性,並向上帝禱告,願你不要成為這種情況的證明。

【第11節】

【第7節】灑潔淨水——**מי חטאת**(mey chattath),罪水,或贖罪祭的水。由於這潔淨水是由紅母牛的灰、香柏木、牛膝草和朱紅色線製成的;而母牛本身被獻為祭,其血在會幕前灑了七次(《民數記》19:3-6);她可以被視為一個合適的贖罪祭,因此這樣預備的水可以稱為贖罪祭的水。由於灰燼隨時備用,用於潔淨所有律法上的污穢,這種預備可以被視為贖罪祭基本特性的濃縮,並且可以隨時使用,費用和麻煩相對較少,也不會浪費時間。由於有許多事物可能導致律法上的污穢,因此有必要在所有住處隨時備有方便且廉價的潔淨方式。由於利未人在此被潔淨的水必定是從紅母牛灰燼中預備的水,這條條例無疑是在此之前就已設立,儘管直到本書《民數記》19:1-10才被描述;但那一章可以與任何先前的條例相關聯,而不僅僅是現在所處的位置。我們從《希伯來書》9:13-14看到,這些與水混合並灑在不潔淨者身上的灰燼,使肉體潔淨成聖,旨在預表基督的血,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死行,以事奉永生上帝(《希伯來書》9:15);因為若沒有這贖罪祭水的灑淨,利未人就不適合在曠野事奉上帝,同樣,若沒有基督寶血的灑淨,任何良心都無法從死行中潔淨,以事奉永生上帝。參閱《民數記》19:1-10的注釋。

【第14節】

【第10節】要按手在利未人身上——有人據此認為,會眾在任命自己的聖職人員方面有份,並且這是藉著按手禮完成的。然而,無論如何,這次所做的事似乎僅僅意味著百姓將整個支派獻給上帝,以代替他們的頭生子;並且藉著此舉,他們約束自己要供養那些因其神聖事奉而無法從事世俗工作的人。那些事奉祭壇的人理應靠祭壇為生。上帝的僕人為百姓執行百姓無法為自己執行的職務;因此,百姓在他們為自己服務時,為他們提供生活必需品和舒適,沒有什麼比這更合理的了。

【第21節】

【第17節】因為所有頭生的……都是我的——參閱《民數記》18:6關於贖回頭生子的方式。

【第25節】

【第21節】亞倫為他們行了代贖——儘管利未人已最莊嚴地被分別為聖歸於主的事奉,儘管所有律法上的洗滌和潔淨都已在此場合妥善執行,但他們仍無法親近上帝,除非為他們行了代贖。在所有這些關於上帝對人類旨意和目的的啟示之後,任何祭司或任何百姓試圖在沒有代贖的情況下親近上帝,這是多麼奇怪啊!正如上帝所說的,除了藉著耶穌的血,沒有人能進入至聖所(《希伯來書》10:19-20)。

【第28節】

【第24節】從二十五歲起——參閱《民數記》4:3的注釋,其中二十五歲和三十歲這兩個期限得到了調和。

【第30節】

【第26節】看守會幕,卻不作工——他們不再需要從事任何勞動服務,而是擔任總指導和顧問;因此,他們要靠近營地,歌頌上帝,並確保沒有外人或不潔淨的人被允許進入。猶太人和其他許多人都這樣理解這段經文。
1. 如果利未人需要如此多的律法上的潔淨才能在會幕中工作,我們能想像福音的傳道人需要較少的屬靈潔淨才能宣揚至高者的公義,並向基督的羊群施行基督教的神聖聖禮嗎?如果這些人必須毫無瑕疵,就像以前的祭司毫無殘疾一樣,而這些人只是預表性的人物,我們就可以確信,一位基督徒傳道人需要非凡的聖潔程度來預備他,以便他能蒙悅納且有益地履行其職責。
2. 如果基督教聖職的設立是為了預備人進入上帝的國度,而營地的潔淨只是其聖潔的微弱象徵,那麼,任何一個沒有良心被潔淨脫離邪惡,身體被純水洗淨,其生活和行為與基督福音中規定的神聖誡命相符的人,怎能期望進入那蒙福之地呢?如果更多地閱讀摩西律法並將其與福音聯繫起來,福音本身及其要求將會被更好地理解。讀者啊,無論你如何,反律法主義在有信仰的人中比通常想像的更普遍。有多少各宗派的人期望進入上帝的國度,卻沒有為那地方做任何適當的預備!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對於這神聖公義的裁決,將永遠沒有任何上訴。

【第32節】

【引言】以色列人被提醒關於逾越節的律法,要求他們在適當的時間,並按照所有禮儀守逾越節(《民數記》9:1-3)。他們在正月十四日守逾越節(《民數記》9:4-5)。那些因觸摸死屍而不潔淨,無法守逾越節的人的情況(《民數記》9:6-7)。摩西就此事求問耶和華(《民數記》9:8);耶和華指定二月十四日為所有因任何意外不潔淨,或因旅行不在而無法在常規時間守逾越節的人守節(《民數記》9:9-12)。那些忽略守這莊嚴節期的人將從民中剪除(《民數記》9:13)。願意守逾越節的寄居者可以自由守節(《民數記》9:14)。從會幕奉獻之日起,雲彩晝夜覆蓋會幕(《民數記》9:15-16)。這雲彩規範了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所有的安營和行進(《民數記》9:17-22)。他們的行程和安歇都由耶和華的命令引導(《民數記》9:23)。
【第1節】耶和華對摩西說——本章的前十四節經文無疑是指本書開頭所提及的事件,發生在數點百姓之前,一些學者認為這十四節經文應該回溯到那個地方。我們已經遇到過一些很可能發生了轉置的例子,而且不難解釋。由於在很早的時期,書寫通常是在埃及紙莎草的葉子或不同物質的薄片上進行的,因此這樣記錄的事實和事件很容易被打亂;所以當後來將一系列內容編成一本書時,許多事件可能會被插入錯誤的位置,從而嚴重擾亂了事件的確切年代順序。寫在樹葉上的手稿,每片葉子都有一個孔,用繩子穿過以將它們固定在一起,在收藏家的櫃子中經常可見,我現在就有許多這樣的例子,特別是僧伽羅語、巴利語和緬甸語的手稿。如果繩子斷裂或意外鬆開,要將它們全部按正確順序串起來將會非常困難;我經常遇到這類事故,令我非常困惑,在某些情況下幾乎不可能將每片葉子恢復到其原來的位置;因為應該注意的是,這些東方書寫的獨立部分並不總是像我們印刷書籍的頁面那樣編頁碼;底部也常常沒有連接系列的接續詞或簽名。這一個考慮可以解釋幾處轉置,特別是在《摩西五經》中,它們比聖經其他部分更頻繁地出現。胡比根(Houbigant)承認存在這種轉置,但他認為這不足以改變目前的敘述順序:「知道這些書包含摩西時代所發生事件的記載,而不是一部連貫的歷史,就足夠了。」他說:「**non ignorare libros eos Mosis esse acta rerum suo tempore gestarum, non historiam filo perpetuo elaboratam**」(知道這些書是摩西時代所發生事件的記載,而不是一部連貫的歷史,就足夠了)。

【第34節】

【第3節】照著它的一切禮儀——參閱《出埃及記》第12章的注釋,其中詳細解釋了所有這些禮儀和儀式。

【第38節】

【第7節】我們因死屍而不潔淨——這裡提到的不潔淨很可能是因為協助埋葬某人——這既是必要也是憐憫工作。然而,這個情況導致了《民數記》9:10-14中頒布的條例,因此在特殊情況下,逾越節可以慶祝兩次:1. 在其常規時間,即正月十四日;2. 在一個額外時間,即二月十四日。但那些沒有合法阻礙,卻沒有在這兩個時間之一慶祝逾越節的人,將從上帝的子民中剪除;給出剪除的原因是,他沒有在指定的時間獻上上帝的祭物——因此那人要擔當他的罪(《民數記》9:13)。我們已經從使徒保羅的權威中看到,基督,我們的逾越節,已經為我們犧牲了;而且逾越節的羊羔所指向的就是他的犧牲:因此,我們可以觀察到,那些遲早不吃真逾越節,不藉著他寶血的灑淨獲得救恩的人,將從那些將進入為上帝子民預備的安息的人中剪除;原因也一樣:他們沒有在指定的時間獻上上帝的祭物,因此他們要擔當他們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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