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在西奈山曉諭摩西的日子,亞倫和摩西的後代如下:
2亞倫的兒子,長子名叫拿答,還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3這是亞倫兒子的名字,都是受膏的祭司,是摩西叫他們承接聖職供祭司職分的。
4拿答、亞比戶在西奈的曠野向耶和華獻凡火的時候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了。他們也沒有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
5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6「你使利未支派近前來,站在祭司亞倫面前好服事他,
7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辦理帳幕的事。
8又要看守會幕的器具,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辦理帳幕的事。
9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給他的。
10你要囑咐亞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1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2「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
13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他們定要屬我。我是耶和華。」
14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曉諭摩西說:
15「你要照利未人的宗族、家室數點他們。凡一個月以外的男子都要數點。」
16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數點他們。
17利未眾子的名字是革順、哥轄、米拉利。
18革順的兒子,按着家室,是立尼、示每。
19哥轄的兒子,按着家室,是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
20米拉利的兒子,按着家室,是抹利、母示。這些按着宗族是利未人的家室。
21屬革順的,有立尼族、示每族。這是革順的二族。
22其中被數、從一個月以外所有的男子共有七千五百名。
23這革順的二族要在帳幕後西邊安營。
24拉伊勒的兒子以利雅薩作革順人宗族的首領。
25革順的子孫在會幕中所要看守的,就是帳幕和罩棚,並罩棚的蓋與會幕的門簾,
26院子的帷子和門簾(院子是圍帳幕和壇的),並一切使用的繩子。
27屬哥轄的,有暗蘭族、以斯哈族、希伯倫族、烏薛族。這是哥轄的諸族。
28按所有男子的數目,從一個月以外看守聖所的,共有八千六百名。
29哥轄兒子的諸族要在帳幕的南邊安營。
30烏薛的兒子以利撒反作哥轄宗族家室的首領。
31他們所要看守的是[約]櫃、桌子、燈臺、兩座壇與聖所內使用的器皿,並簾子和一切使用之物。
32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作利未人眾首領的領袖,要監察那些看守聖所的人。
33屬米拉利的,有抹利族、母示族。這是米拉利的二族。
34他們被數的,按所有男子的數目,從一個月以外的,共有六千二百名。
35亞比亥的兒子蘇列作米拉利二宗族的首領。他們要在帳幕的北邊安營。
36米拉利子孫的職分是看守帳幕的板、閂、柱子、帶卯的座,和帳幕一切所使用的器具,
37院子四圍的柱子、帶卯的座、橛子,和繩子。
38在帳幕前東邊,向日出之地安營的是摩西、亞倫,和亞倫的兒子。他們看守聖所,替以色列人守[耶和華]所吩咐的。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39凡被數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亞倫照耶和華吩咐所數的,按着家室,從一個月以外的男子,共有二萬二千名。
40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從以色列人中數點一個月以外、凡頭生的男子,把他們的名字記下。
41我是耶和華。你要揀選利未人歸我,代替以色列人所有頭生的,也取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以色列所有頭生的牲畜。」
42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把以色列人頭生的都數點了。
43按人名的數目,從一個月以外、凡頭生的男子,共有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名。
4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45「你揀選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所有頭生的,也取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以色列人的牲畜。利未人要歸我;我是耶和華。
46以色列人中頭生的男子比利未人多二百七十三個,必當將他們贖出來。
47你要按人丁,照聖所的平,每人取贖銀五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48把那多餘之人的贖銀交給亞倫和他的兒子。」
49於是摩西從那被利未人所贖以外的人取了贖銀。
50從以色列人頭生的所取之銀,按聖所的平,有一千三百六十五[舍客勒]。
51摩西照耶和華的話把這贖銀給亞倫和他的兒子,正如耶和華所吩咐的。
【第8節】「你數點七個安息年」——這似乎表明禧年應在第四十九年慶祝;但在《利未記》25:10和25:11中卻說:「你們要將第五十年分別為聖」,以及「這第五十年必為你們的禧年」。摩西在此節中,或許是將前一個禧年也計算在內,如此與第四十九年加起來便湊足了五十年的數目;或者他指的是在第四十九年宣告禧年,並在第五十年(即將到來的年份)慶祝。有些人認為禧年是在第四十九年慶祝的,正如《利未記》25:8所說;這樣可以避免安息年(即第七個安息之年)與禧年混淆,否則若在第五十年慶祝這個盛大的節期,兩者便會重疊。但最有可能的是,第五十年才是真正的禧年。
【第7節】【第11節】「這第五十年必為你們的禧年」——「禧年」這個詞,希伯來文是**יובל**(yobel),撒馬利亞文是**יוביל**(yobil),其字面意義尚未完全確定。《約瑟夫》和拉比們導致許多人誤解;前者說這個詞的意思是「自由」;**Ελευθεριαν δε σημαινει τουνομα**(Eleutherian de semeine tou onoma),《猶太古史》第三卷第十二章,Haverc.版,第一冊,第184頁;但「自由」這個詞更像是指這項制度的「目的」,而非希伯來語詞本身的「含義」。拉比們說它指的是「公羊角」,因為用來宣告這個節期的號角是由公羊角製成的。我們的譯本在少數地方採用了這個意思,但除了《他爾根》之外,沒有任何古代譯本承認這個詞的此種含義。有些人將其源於**יבל**(yabal),意為「帶來、帶走」,因為以色列人在這個時候帶走了重新佔有他們已喪失或轉讓的產業的權利。最自然的詞源是源於**הוביל**(hobil),意為「使之帶回」或「召回」,因為那些已被轉讓的產業等,在那時會被帶回給它們最初的擁有者。這是一項明智而卓越的制度,但在巴比倫被擄之後,似乎很少受到猶太人的重視。事實上,在第二聖殿時期並未提及,而且當猶太人被置於外邦統治之下時,這項遵守便已停止。禧年似乎具有預表性:
1. 預表了「大釋放」的時代,即福音的恩典之約,那時所有信靠基督耶穌的人都從罪的捆綁中被贖回——重新擁有上帝的恩寵和形象,這是人類靈魂唯一的產業,所有債務都被取消,繼承權也得以恢復。先知以賽亞似乎在《以賽亞書》26:13,特別是61:1-3中暗示了這一點。
2. 預表了「普遍的復活」。「它」,帕克赫斯特先生說,「生動地預示了時間的宏大終結,那將同樣由上帝的號角引入(《哥林多前書》15:52),屆時上帝的兒女和繼承人將從所有喪失中被解救出來,並恢復到他們父所分配給他們的永恆產業;從此他們將從勞苦中得享安息,並靠著上帝的田地所供應的,在生命和幸福中得到支持。」值得注意的是,禧年直到第七個月的第十天才宣告,這正是為百姓的罪孽作年度大代贖的日子;這難道不證明,在福音之下所宣告的從奴役中得享的大自由或救贖,必須等到主耶穌的偉大代贖,即他的犧牲獻上之後才能實現嗎?參見《利未記》25:9。
【第14節】「你們不可彼此欺壓」——你們在買賣中不可利用彼此的無知;因為凡以低於其價值的價格購買物品,或以高於其價值的價格出售物品,在兩種情況下都利用了賣方或買方的無知,這種人與盜賊無異,因為他實際上剝奪了鄰舍的財產,其數額正是他購買物品時低於或出售物品時高於其現行價值的差額。
【第11節】【第15節】「照著年數」——土地的買賣應根據當前禧年尚未過去的年數來規定。這有點像我們這裡購買租約未到期的期限;購買價格總是根據購買時間與租約到期之間剩餘的年數來確定。
【第16節】【第20節】「第七年我們吃什麼呢?」——這是一個非常自然的問題,只有下一節中至高主權的應許才能平息:「我必在第六年將我的祝福命定在你們身上,它必為三年結出果實。」參見《利未記》25:2(注)。
【第19節】【第23節】「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由於上帝以奇蹟般的方式使他們佔有這片土地,因此他們應當將自己視為他的佃戶;基於此,他作為大地主或土地的主宰,向他們規定了他們持有土地的所有條件。這一點對於他們在宗教、公義和真正的聖潔方面的進步特別有利;因為他們感到自己在地上沒有什麼可以稱之為自己的東西,這必然會頻繁地提醒他們,需要擁有一個在天上產業的永久居所,以及沒有這種預備就無法佔有它的事實。
【第21節】【第25節】「他本族的人來贖回」——已出售的土地,在禧年與禧年之間,可以由原所有者或其親屬之一贖回。這個親屬在經文中被稱為**גאל**(goel),即「贖回者」;這難道不是基督耶穌救贖人類的生動預表嗎?為了有權贖回人類,他取了人性,從而成為人類大家庭的親屬,因此擁有贖回他所參與的墮落本性,並為人類買回因過犯而喪失的產業的權利。
【第25節】【第29節】「人若賣城內有牆的房屋」——城裡的房屋和鄉下的房屋之間有非常恰當的區別。如果一個人賣掉他在城裡的房子,他可以在一年內隨時贖回;但如果一年內沒有贖回,就不能再贖回,即使在禧年也不會歸還。鄉下的房子則不然;這樣的房子可以在禧年之間的任何時間贖回;如果沒有贖回,就必須在禧年歸還。這兩種情況的原因都相當明顯;城裡的房子可能只是為了貿易或商業目的而建造,鄉下的房子則建在或附屬於上帝分給各家庭的產業,因此,同樣的法律適用於房子和產業是絕對必要的。但對於城裡的房子來說,這種必要性就不存在了:而且我們可以假定城裡的房子僅用於商業目的,當一個人買下這樣的房子並在那裡建立起他的生意時,搬遷對他來說會非常不便;但由於原所有者可能因一時衝動或某種非常緊急的需要而賣掉房子,因此給了他一年的時間,讓他在這段時間內有機會重新考慮他的輕率行為,或者度過他的緊急需要,以便能夠取回他的住所。這段時間在上述兩種情況下都足夠長;而且由於這些情況可能是他賣房子的原因,因此他有機會贖回他的抵押品是必要的。再者,由於買方買房僅為貿易、製造等目的,他必然花費了大量精力和費用來改造房屋以適應他的工作,並建立他的生意,他自己、他的子女和子孫後代都將在那裡勞動並謀生;因此,他必須對永久佔有有一定的確定性,否則,我們可以自然地推測,這樣的買賣永遠不會發生。這似乎是這兩種情況下法律的簡單原因。
【第28節】【第32節】「利未人的城邑」——這幾節經文中的法律也是非常明智的。利未人不能最終出售他們的房屋:如果出售,他們可以在兩個禧年之間的任何時間贖回;但如果沒有贖回,就必須在下一個禧年歸還。為什麼呢?「因為摩西的法律對祭司職分如此有利,以至於他們擁有特殊的特權?」等等。恰恰相反:他們非但沒有受到特別優待,反而在以色列沒有產業,只有他們的城邑可供居住:而且因為他們在這些城邑中的房屋是他們唯一可以稱之為自己的東西,所以這些房屋不能最終被轉讓。他們賴以生存的一切,都來自於最不穩定的支持來源,即百姓的甘心樂意獻祭,這取決於這片土地上純粹宗教的盛行程度。
【第32節】【第36節】「不可向他取利」——「取利」(Usury)目前指非法的高利貸。嚴格來說,它指為使用某物而給予的報酬或補償,但主要指金錢。關於原始術語的定義,請參見《出埃及記》22:25的注釋。
【第38節】【第42節】「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由於上帝將每個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奴役中贖回,他們因此應當將自己視為他的財產,因此他們不應當將自己與他疏遠。他們的宗教和政治服務都體現在作他的僕人,並專心於他的工作。儘管他們的政治自由可能會喪失,但他們知道他們的屬靈自由絕不會喪失,除非完全與上帝疏遠。因此,上帝對他們的人身擁有與對他們土地相同的權利;參見《利未記》25:23的注釋。
【第39節】【第43節】「你不可嚴嚴地轄制他」——什麼是嚴酷的服事?「未經確定的服事,以及不必要的服事。」這是猶太人給出的定義;但這條誡命所蘊含的意義遠不止於此。超出個人體力的勞動,或持續過久的勞動,或在不健康、不舒適的場所和環境中勞動,或沒有足夠的食物等,都是嚴酷地強加的勞動,因此是不人道的;這條法律不僅是為摩西的恩典之約和猶太民族而設,更是為天下每一個恩典之約和每一個民族而設。
【第46節】【第50節】「他賣身的價錢」——這是一條非常公平的法律,無論是對買下這個人的寄居者,還是對這個被賣的以色列人而言。以色列人可以贖回自己,或者他的親屬可以贖回他;但這絕不能損害他的主人,即寄居者的利益。因此,他們必須計算從那時起到禧年他本應服役的年數;然後,以當時僕人每年的現行工資乘以剩餘年數,總和就是給他主人作為贖金的數額。猶太人認為,這樣一個人的親屬有義務(如果他們有能力)贖回他,以免他被外邦人吞噬;我們從《尼希米記》5:8中發現,猶太人在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確實這樣做了:「我們盡力贖回了我們被賣給外邦人的猶太弟兄。」
【第51節】【第55節】「因為以色列人是我的僕人」——這條法律的原因我們已經看過(參見《利未記》25:42(注)),但我們必須更進一步地看到它的偉大目的。以色列人是一個預表的民族;他們代表著在福音恩典之約下,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心成為上帝兒女的人。但後者擁有一種特殊的祝福:他們不僅僅是僕人,他們更是兒子;雖然他們也事奉上帝,但卻是在聖靈的新樣中,而不是在律法的舊樣中。使徒似乎明顯地暗示了這種狀態的差異,如《加拉太書》4:6等:「你們既為兒子,上帝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所以,你不再是僕人,而是兒子;既是兒子,就是藉著基督成為上帝的後嗣;真正信靠基督的人,不僅不是地上產業的後嗣,也不僅僅是天上產業的後嗣,因為他們是上帝的後嗣。因此,上帝自己就是他們的份,沒有他,即使天堂本身對於一個不朽的靈魂來說,也不是完全的福樂狀態。禧年是一項奇妙的制度,對於猶太民族的宗教、自由和獨立有著極大的幫助。「這條法律的動機」,卡爾梅特說,「是為了防止富人欺壓窮人,使他們陷入永久的奴役;並防止他們藉由買賣、抵押,或最終是篡奪,佔有所有土地。為了不讓債務過度累積,以免窮人徹底破產;並防止奴隸、他們的妻子和兒女永遠處於奴役之中。此外,摩西旨在盡可能地維護希伯來人的個人自由、財產平等和家庭的正常秩序。最後,他希望百姓能強烈地依戀他們的國家、土地和產業;他們應當對這些懷有深情,並將其視為從祖先傳承下來,將留給後代的產業,而無需擔心它們最終會脫離他們的家庭。」但這項制度尤其指出了基督耶穌對人類的救贖:
1. 藉著他,那欠上帝公義之債的人,其債務得以償清,罪孽得以赦免。
2. 那為無物賣身,作罪和撒旦奴僕的人,重獲自由,藉著信靠他的寶血成為上帝的兒子。
3. 那因過犯而喪失對上帝國度所有權利和資格的人,成為上帝的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他所喪失的產業——天堂,得以恢復,因為天國向所有信徒敞開;因此,他從債務中被贖回,恢復了自由,與天家聯合,重新獲得了繼承權,他便歡喜地前行,直到進入他創造主的樂園,並永遠與主同在。讀者啊,你是否已申請這救贖?禧年的號角,即基督耶穌救恩的喜訊,難道沒有在這片土地上響起嗎?當然響起了。那麼,當如此大的救恩白白地提供給你時,你為何還要繼續作罪的奴僕,作忿怒之子,作地獄的後嗣呢?哦,不要讓這項預備最終對你徒勞無功!因為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的靈魂,又有什麼益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