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說:雅各的首領, 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要聽! 你們不當知道公平嗎?
2你們惡善好惡, 從人身上剝皮, 從人骨頭上剔肉,
3吃我民的肉, 剝他們的皮, 打折他們的骨頭, 分成塊子像要下鍋, 又像釜中的肉。
4到了[遭災的]時候, 這些人必哀求耶和華, 他卻不應允他們。 那時他必照他們所行的惡事向他們掩面。
5論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 他們牙齒有所嚼的, 他們就呼喊說:平安了! 凡不供給他們吃的, 他們就預備攻擊他- 耶和華如此說:
6你們必遭遇黑夜,以致不見異象; 又必遭遇幽暗,以致不能占卜。 日頭必向你們沉落, 白晝變為黑暗。
7先見必抱愧, 占卜的必蒙羞, 都必摀着嘴唇, 因為上帝不應允他們。
8至於我,我藉耶和華的靈, 滿有力量、公平、才能, 可以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 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
9雅各家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 當聽我的話! 你們厭惡公平, 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
10以人血建立錫安, 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
11首領為賄賂行審判; 祭司為雇價施訓誨; 先知為銀錢行占卜。 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 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 災禍必不臨到我們。
12所以因你們的緣故, 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 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 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
**導言**
本章(除了第一節和最後一節,它們是敘事的一部分)包含了一篇優美的禱告或讚美詩,由約拿在大魚腹中時所產生的虔誠思想,以及對他奇蹟般蒙拯救的感恩所組成。
**【第1節】那時約拿在魚腹中禱告耶和華他的神。**
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本節是第二章的第一節。或許有人會問:「約拿怎麼可能在大魚的胃裡禱告或呼吸呢?」如果神願意,這就非常容易。讀者務必牢記這一點:從約拿被魚吞下,直到他被同一條魚吐到岸上,整個過程都是一個神蹟。是神預備了那條大魚。是耶和華對魚說話,使牠將約拿吐在乾地上。這一切都是神蹟。
**【第2節】從陰間的深處呼求。**
在希伯來文中,**שאול**(sheol,陰間)意指墳墓、任何深坑、分離靈魂的居所等。在此,先知將自己描繪成身處海底;因為在此處,**שאול**(sheol,陰間)必須理解為海底。
**【第3節】你的波浪洪濤漫過我身。**
這可以按字面意思理解:當他身處其中的魚在深海中尋求樂趣或食物時,海浪和洪濤就在上方翻騰。這句話似乎是借用自《詩篇》42:7。
**【第4節】我從你眼前被驅逐。**
參見《詩篇》31:22。**你的聖殿**——那時耶路撒冷尚未被毀,聖殿仍然屹立。
**【第5節】眾水環繞我,幾乎淹沒我魂。**
這似乎要奪去我的生命。我已毫無希望。**海草纏繞我的頭。**這也可以按字面意思理解。他發現自己在大魚的胃裡,與海草和諸如此類的海中物質在一起,這些都是魚所吞食的。
**【第6節】我下到山根。**
這也可以按字面意思理解。那條魚沿著山脈的傾斜底部游動,直到山脈在深海底部的一片平原上終止。**地與地的門閂**——他將自己描繪成一個被囚禁在地牢中的囚犯,被他無法移除的門閂關閉,起初看來是永遠的,也就是他生命終結的地方。**然而你卻將我的性命從腐朽中救拔出來。**這篇詩意禱告的實質是在魚腹中寫成的;但後來先知似乎將其整理成現在的詩歌形式,並添加了一些情節,例如我們眼前這句;因為他現在談論的是他從這迫在眉睫的死亡危險中蒙拯救。「你將我的性命從腐朽中救拔出來。」
**【第7節】我心發昏的時候。**
當我對生命完全絕望的時候。**我的禱告達到你那裡。**這裡禱告被擬人化,被描繪成一個信使,從困苦者那裡出發,進入神的殿,站在祂面前。這是一個非常優美而細膩的意象。我認為這句話是先知在寫這篇禱告時所添加的。
**【第8節】那信奉虛無偶像的人。**
那些信靠偶像、追隨虛妄預言、任憑愚蠢恐懼影響,以致偏離明顯職責的人,**離棄自己的恩典**。他們離棄了作為恩典源頭的神,也就拋棄了神為他們預備的恩典。
**【第9節】但我必以感謝為祭獻給你。**
我將許下真誠的誓言,一旦環境允許,我必忠實履行;因此他補充說:「我必償還我所許的願。」**救恩出於耶和華。**一切脫離危險、生命蒙保守、疾病得痊癒,以及靈魂從罪惡的權勢、罪咎和污穢中蒙救贖,都來自耶和華。唯有祂是救主,唯有祂是拯救者;因為一切救恩都出於耶和華。
**【第10節】耶和華吩咐那魚。**
也就是說,藉著祂的影響,那魚游到岸邊,將約拿吐在乾地上。所以,從始至終,這一切都是一個神蹟;我們無需費心去尋找字面上的解釋,例如:「約拿被拋入海中後,他奮力游泳求生,懇切禱告神保守他不被淹死;藉著神的護理,他被拋到一個魚群聚集的地方——一個漁港,在那裡他一度被海草纏住,幾乎喪命;當他安全後,他用比喻的語言寫下了這篇詩意禱告,有些人錯誤地解釋為他被魚吞下;而**דג**(dag,魚)應該理解為魚群聚集的地方,或漁港」等等。現在我說,原文在聖經中並沒有這種意思;這種解釋顯然與經文的字面意思、所有嚴謹合理的解釋方式,以及神顯然行此神蹟的目的,以及耶穌基督自己對此的應用,都是相悖的。因為約拿是作為基督復活的預兆給猶太人的,他們要從他像先知在大魚腹中一樣,在地的深處停留那麼久,來證明這個預兆的意義,而所有這類解釋都否認了預兆和所預兆的事物。有些人因為自己無法行神蹟,就難以相信神能行神蹟。經文以及基督對它的應用,最清楚地教導我們,先知是按神的命令,被一條魚按字面意思吞下的;並且藉著神的大能,他在魚的胃裡活了所謂的三天三夜;在上述時間結束時,同一條魚在神看不見的大能引導下,游到岸邊,被迫吐出牠既不能殺死也不能消化的獵物。對於生命之源和生命之維持者那全能的力量來說,這一切是多麼容易啊!祂在天上和地上擁有至高無上、無所不在、充滿活力的權柄。然而愚蠢的人卻自作聰明;儘管在這種情況下,他顯得像剛出生、愚笨的野驢幼崽。在如此重大的事情上,追隨幻想是錯誤的。古人和今人對這位先知的敘述都曾嚴重輕視;僅僅因為他們無法理性地解釋這件事,並且不願(為何不願?)承認任何神蹟的干預。
**導言**
約拿再次被差遣到尼尼微,這是一座需要三天路程的城市(根據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其周長為六十英里),《約拿書》3:1-4。城裡的居民因先知的傳道,披麻蒙灰悔改,《約拿書》3:5-9。神看見他們因自己的罪深切謙卑,並離棄一切罪惡,就後悔沒有將所預言的災禍降給他們,《約拿書》3:10。
**【第1節】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約拿說。**
這是與之前所賜的相同神諭;而約拿從他所經歷和看見的耶和華的公義和憐憫中,現在已準備好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