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六章
馬太福音 第二十六章 經文

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

2「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3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

4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

5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

6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

7有一個女人拿着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8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9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10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11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12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

13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14當下,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

15說: 「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

16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17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裏給你預備?」

18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裏,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裏守逾越[節]。』」

19門徒遵着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20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

21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22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

23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

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着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25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26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着吃,這是我的身體」;

27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9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30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31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着說: 我要擊打牧人, 羊就分散了。

32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33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

34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35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36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裏,等我到那邊去禱告。」

37於是帶着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

38便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39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40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睡着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

41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42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

43又來,見他們睡着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

44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45於是來到門徒那裏,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

46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47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裏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着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裏與他同來。

48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

49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

50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

51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54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55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着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裏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

56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57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會。

58彼得遠遠地跟着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裏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59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

60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着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

61「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62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

63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着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

64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

65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

66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

67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

68「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69彼得在外面院子裏坐着,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

70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

71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裏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72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

73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着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

74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

75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第二十六章

馬太福音 第26章

【引言】基督預言祂將被出賣和釘十字架,【太26:1-2】。祭司長、文士和長老商議如何殺害祂,【太26:3-5】。一個婦人在伯大尼用香膏抹祂的頭,門徒對此感到不悅,但基督為她的行為辯護,【太26:6-13】。猶大為三十塊銀子與祭司長約定出賣祂,【太26:14-16】。祂與門徒一同吃逾越節筵席,並向他們保證祂的死期將近,且其中一人將出賣祂,【太26:17-21】。當每個人都問「是我嗎?」時,基督斷言猶大就是那叛徒,【太26:22-25】。吃完最後的晚餐後,祂設立了聖餐,吩咐教會遵守,作為祂犧牲受死的紀念,【太26:26-29】。他們唱了詩,前往橄欖山,祂再次宣告祂即將受死和復活,【太26:30-32】。彼得堅稱他將忠於他的主,但基督預言他將否認並背道,【太26:33-35】。祂前往客西馬尼園;在那裡發生的事,【太26:36-46】。猶大帶著大祭司的暴徒前來,用親吻出賣了祂,【太26:47-50】。彼得砍掉了大祭司僕人的耳朵;基督與眾人對話,【太26:51-55】。門徒逃跑,祂被帶到該亞法那裡,【太26:56-57】。彼得遠遠地跟隨,【太26:58】。他們尋找假見證,並審問我們的主,祂宣告自己是基督,【太26:59-64】。他們控告祂褻瀆,並虐待祂,【太26:65-68】。彼得的否認與悔改,【太26:69-75】。

【第1節】

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祂在橄欖山開始說這些話(【太24:1】),並一直說到祂進入伯大尼,也就是祂要去的地方。

【第2節】

逾越節——這是一個在埃及設立的節期,為紀念滅命天使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擊殺埃及人的長子。關於這整件事的詳細解釋,請參閱《出埃及記》【出12:1-27】的注釋。這個節期在第一個月(尼散月)的第一個新月的第十四天開始,只持續一天;但緊接著是七天的無酵節,所以整個節期持續八天,這八天有時被稱為逾越節,有時被稱為無酵節。參閱《路加福音》【路22:1-7】。以色列人所蒙受的三個最顯著的恩惠是:1. 從埃及的奴役中得蒙拯救;為紀念此事,他們守無酵節和逾越節。2. 頒布律法;為紀念此事,他們守七七節。3. 他們在曠野漂流,並進入應許之地;為紀念此事,他們守住棚節。關於這些節期的詳細解釋,請參閱《出埃及記》【出23:14】和《利未記》【利23:2-40】。人子將被出賣(更確切地說,是被交出)釘十字架——我們蒙福的主以何等驚人的平靜和精確談論這件可怕的事!祂在此何等清楚地預言了這件事,證明了祂的預知;又何等欣然地承受了這件事,證明了祂的愛!祂藉著祂的教訓教導了門徒和猶太人,藉著祂的榜樣造就了他們,藉著祂的神蹟使他們信服,現在祂預備用祂的寶血來救贖他們!這兩節經文與本章沒有直接關聯,應與前一章連接。

【第3節】

那時,祭司長——即逾越節前的兩天。大祭司名叫該亞法——該亞法約在主後16年,或如卡爾梅特(Calmet)所認為的25年,接替了西門(西門是卡米特之子)。他娶了亞那的女兒,亞那也與他一同擔任祭司職務。在我們主被釘十字架約兩年後,該亞法和彼拉多都被當時敘利亞總督,後來成為皇帝的提比略(Vitellius)罷免。該亞法無法忍受這份恥辱,以及因謀殺基督而良心受到的譴責,約在主後35年自殺。參閱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八卷第二至四章。

【第4節】

商議怎樣用詭計拿住耶穌——神的護理挫敗了他們狡猾的計謀;他們希望以最隱秘和安靜的方式進行的事件,卻在逾越節期間,在數千湧入耶路撒冷的人群中,以最公開的方式進行。毫無疑問,基督的釘十字架,作為基督教最重要成就——祂從墳墓中復活——的預備,必須在眾多見證人面前,以最公開的方式呈現,這對於防止不信者將來試圖以「這些事是在暗中做的」為由,來削弱基督教的證據,是至關重要的。參閱韋克菲爾德(Wakefield)的注釋。

【第5節】

不要在節期,恐怕百姓生亂——猶太人通常會在公共節期懲罰罪犯;但在這個案例中,他們害怕發生暴動,因為我們的主已經非常受歡迎。神的護理如此安排,原因已在前一節注釋中說明。那些純粹出於人為動機守節的人,在心裡已經違背了節期,在神面前是個偽君子。他們可能更害怕加利利人,因為他們是我們主的同鄉,而不是耶路撒冷人。

【第6節】

在伯大尼——關於本節中膏抹時間的難題,請參閱本章末尾的說明。長大痲瘋的西門——這可能只是一個綽號,就像迦南人西門(【太10:4】)和巴撒巴猶士都(【徒1:23】)以及其他幾個人一樣。然而,這也可能是一位被基督醫治好痲瘋病的人。參閱《馬太福音》【太11:5】。

【第7節】

有一個女人到祂那裡來——關於這裡和《約翰福音》【約12:3】所提到的事件,解經家們爭論不休;有些人認為它們是不同的事件,有些人則認為是同一事件。紐康主教(Bishop Newcome)對此事的看法,我已放在本章末尾。有些人認為這裡提到的女人是拉撒路的姊妹馬利亞;另一些人則認為是抹大拉的馬利亞;但反對前一種觀點的理由是,如果這是拉撒路的姊妹馬利亞,馬太和馬可不太可能省略她的名字。此外,他們說,我們不應將這裡提到的筵席與約翰福音【約12:3】提到的筵席混淆。這裡的筵席是在逾越節前兩天舉行的,而約翰福音的筵席是在六天前舉行的:這裡的筵席是在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舉行的,而約翰福音的筵席是在拉撒路家裡舉行的(【約12:1-2】)。在這裡,女人將油倒在基督的頭上;而在約翰福音中,馬利亞用油抹了基督的腳。參閱《馬可福音》【可14:3】的注釋,並參閱本章末尾的注釋(紐康主教關於膏抹的記述)。

【第8節】

門徒——其中一人,即猶大。這種說話方式在希伯來人中很常見。例如,《馬太福音》【太27:44】說「那兩個強盜也這樣譏誚他」,即其中一個。又如《馬太福音》【太28:17】說「還有人疑惑」,即其中一個,多馬。另參閱《創世記》【創8:4】;《士師記》【士12:7】;《尼希米記》【尼6:7】等。修辭學中有一種修辭格稱為「轉數(enallag)」,即用複數代替單數;然而,猶大提出異議,而其他門徒也可能贊同他的觀點。

【第9節】

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慈善何等頻繁地成為貪婪的藉口!有時,神被剝奪了祂的權利,卻假借將所扣留的錢財用於某種慈善目的,而實際上從未打算這樣做。

【第10節】

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或者說,為什麼讓這女人感到痛苦呢?關於**κόπους παρέχειν**(kopous parechein,使人勞苦/難為人)的這種含義,基普克(Kypke)已在該處詳細闡明。慷慨的心靈在被剝奪行善機會或其所提供的善意被拒絕時,總是感到痛苦。

【第11節】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因此,你們隨時都有機會向他們行善;只是你們不常有我;我的肉身將永遠離開你們。這女人在預感到我的死期將近時,正在為我的安葬做準備。

【第12節】

她這樣做是為我安葬——或者說,她這樣做是為了膏抹我——**ἐνταφιάσαι με**(entaphiasai me)。七十士譯本用**ἐνταφιαστὴς**(entaphiastes)指負責膏抹的人(【創50:2】),用**ἐνταφιάζω**(entaphiazo)指希伯來文**הנט**(hanat),意為用香料或芳香劑預備(【創50:3】)。我們的主藉此機會再次告訴他們,祂即將受死。

【第13節】

普天之下,無論在何處傳這福音——這是基督預知能力的另一個顯著證明。這樣一件事,從人性的角度來看,僅僅取決於偶然的環境,然而神卻如此安排,以至於這件事至今仍像天上的定例一樣堅定而有規律。為要紀念她——正如防腐能使身體免於腐朽,她做了這件善事來膏抹和保存這個身體,我也將命令將這件事的一切仔細記錄下來,以保存她的記憶直到萬代。世人因嫉妒、貪婪或惡意而責備的行為,神卻樂於彰顯和記錄。

【第14節】

那時,猶大——在伯大尼的這頓晚餐之後,猶大回到耶路撒冷,與祭司長訂立了契約。

【第15節】

三十塊銀子——**Τριάκοντα ἀργύρια**(triakonta argyria),三十個銀幣;但**στατῆρας**(stateras,斯塔特)是《別撒抄本》(Codex Bezae)、三份《古拉丁譯本》(Itala)、優西比烏(Eusebius)和俄利根(Origen)有時的讀法;而**στατῆρας ἀργυρίου**(stateras argyriou,銀斯塔特)是格里斯巴赫(Griesbach)所列的著名《巴西爾手稿》(Basil MS. No. 1)和一份《古拉丁譯本》的讀法。根據普賴多(Dean Prideaux)的說法,一個斯塔特與一個舍客勒相同,價值約為3先令英鎊:這是世界救主的一個好價錢!三十個斯塔特,約4英鎊10先令,是最低賤奴隸的常見價格!參閱《出埃及記》【出21:32】。拉比們說,三十**סלעין**(sela'in,舍拉因)純銀是奴隸的標準價格,無論好壞,無論男女。參閱《厄拉欽篇》(tract Erachin)第14頁,和《舍卡林篇》(Shekalim)第一章。每個舍拉(selaa)重384粒大麥;一個舍客勒也包含相同數量的粒數;因此舍客勒和舍拉是相同的。參閱《創世記》【創20:16】和《出埃及記》【出38:24】的注釋。

【第16節】

他就尋找機會——**Εὐκαιρίαν**(eukairian),一個方便或合適的機會。人很少會讓罪行不完全:一旦罪惡懷胎,通常很少遇到障礙,直到它生出死亡。貪財之心何等詭詐,何等深重地毀滅人!一位異教徒在凝視一個因財富而被謀殺的人的墳墓時,不禁感嘆:
——**Quid non mortalia pectora cogis Auri Sacra Fames?**
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三卷56行
「啊!該死的貪金慾!你不會強迫人心去犯下什麼呢?」
猶大理所當然地被認為是最臭名昭著的人之一,他的行為卑劣到難以形容,他的動機卑鄙。但自他之後,有多少人走上了同樣的道路!有多少人為了世俗的財富,背棄了他們的主和夫子的信仰,為了短暫的世俗利益,出賣了耶穌和他們在天上的產業!從《約翰福音》【約12:6】我們得知,猶大是我們的主和祂門徒的司庫(因為他管錢囊),他是一個賊,經常盜用一部分為供養這個聖潔家庭而捐獻的錢財。由於他未能從出售珍貴香膏中獲得他所期望的利益(【太26:9】),他便出賣了他的主以補足這筆錢。一個徹頭徹尾的猶太人!

【第17節】

除酵節的第一天——由於無酵節直到逾越節的第二天,即本月第十五天才開始(【利23:5-6】;【民28:16-17】),這嚴格來說不可能是那個節期的第一天;但由於猶太人從第十四天就開始吃無酵餅(【出12:18】),這一天常被稱為無酵節的第一天。福音書作者也用這個意義,甚至將逾越節當天也稱為這個名字。參閱《馬可福音》【可14:12】;《路加福音》【路22:7】。你願意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這何等令人驚訝,那位創造萬物,無論可見或不可見,並維繫萬物的主,竟然如此虛己,以至於在祂整個創造中,連一間房子都沒有,無法與祂的門徒一同吃最後的逾越節筵席!這確實是一個奧秘,神的每一件事或多或少都是如此。但罪的本質必須是何等根深蒂固和具毀滅性,以至於需要如此的虛己和謙卑才能將其摧毀!值得注意的是,塔木德學者們說,耶路撒冷的居民不會將他們的房屋租給那些來參加年度節期的人;而是免費提供所有這類住宿。因此,一個人可以在這種場合去請求使用任何尚未被佔用的房間。陶罐和祭牲的皮會留在主人家裡。參閱萊特富特(Lightfoot),第二卷,第21頁。

【第18節】

你進城去,到某人那裡——**Τὸν δεῖνα**(ton deina)。這可能指基督非常熟悉,且門徒也認識的某個人。格羅提烏斯(Grotius)指出,希臘人使用這種形式時,是指某個特定的人,他非常有名,無需指名道姓。在《路加福音》【路22:8】等處,情況描述得更為詳細。我的時候近了——即我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基普克(Kypke)已詳細說明,**καιρός**(kairos)在希臘人中常被用來指苦難和災難。這裡可以譯為「我被釘十字架的時候近了」。

【第19節】

門徒就照耶穌所吩咐的去辦——被派去辦這件事的門徒是彼得和約翰。參閱《路加福音》【路22:8】。他們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即他們預備了律法為此莊嚴節期所規定的羊羔等。韋克菲爾德先生(Mr. Wakefield)公正地指出:「猶太人將逾越節視為一種獻祭儀式;約瑟夫稱之為**θυσίαν**(thysian),一種祭物;而特里弗(Trypho)在殉道者猶斯丁(Justin Martyr)的著作中,談到**πρόβατον τοῦ πάσχα θύειν**(probato tou pascha thyein),獻逾越節羊羔。但更接近重點的是,猶太拉比中最傑出的一位邁蒙尼德(Maimonides)有一篇關於逾越節祭物的專門論述;在那篇著作中,他始終將羊羔視為祭牲,並將這個節期本身視為一種獻祭。而拉比貝凱(R. Bechai)在《利未記》【利2:11】的注釋中說,逾越節祭物具有贖罪性質,旨在贖以色列人在埃及所犯的偶像崇拜之罪。」這被視為贖罪祭是極其必要的,因為它預表了那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關於這個重要主題的更多內容,由於不宜在這些注釋中過多介紹,請參閱本書作者最近出版的《聖餐論》。

【第20節】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普遍的觀點是,我們的主在猶太人吃逾越節筵席前幾個小時就吃了;因為猶太人按照習俗在第十四天結束時吃他們的筵席,但基督在同一第六天(或星期五)的傍晚,即該天的開始時吃了祂的筵席;猶太人從日落時開始他們的一天,我們則從午夜開始。因此,基督與猶太人在同一天吃逾越節筵席,但不在同一時間。基督在第十四天的開始時守這個逾越節,這正是猶太人在埃及吃他們第一個逾越節的確切日期和時間。參閱《出埃及記》【出12:6-12】。在猶太人獻上他們第一個逾越節羊羔的同一天的同一部分,即在兩個黃昏之間,約在第九小時,或下午3點,我們的逾越節基督為我們獻上了自己:因為正是在這個時候,祂斷了氣;然後,當獻祭完成時,耶穌說:「成了。」參閱《出埃及記》【出12:6】等,和《申命記》【申16:6】等。參閱《約翰福音》【約18:28】的注釋,以及【太26:19】所提及的《聖餐論》;並參閱【太26:26】及以下經文的注釋。

【第21節】

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出賣我——或者說,將要將我交出去。猶大已經出賣了祂(【太26:15】),現在他正要按照他與祭司長所達成的協議,將祂交到他們手中。

【第22節】

他們就甚憂愁——即那十一個無辜的門徒;而那偽善的叛徒猶大,則努力裝出憂愁的樣子。奇怪!他難道不知道基督知道他靈魂的秘密嗎?或者他的貪財之心已經蒙蔽了他,以至於他甚至無法辨別這一點,儘管他以前對此非常熟悉?

【第23節】

同我手蘸在盤子裡的——由於猶太人是全家一起吃逾越節筵席,所以他們不可能所有人都把餅蘸在同一個盤子裡;因此,他們在桌子不同地方擺放了幾個小盤子或碟子,裡面盛著《出埃及記》【出12:8】提到的苦菜汁;那些靠近其中一個盤子的人,就蘸他們的餅。猶大被描述為與基督蘸在同一個盤子裡,這表明他要麼靠近基督,要麼坐在基督對面。如果這個人的心沒有被罪的詭詐硬化,他的良心沒有被烙印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他會出現在這個神聖的聚會中嗎?或者會藉著吃這祭牲的羊羔,為自己的滅亡蓋上印記嗎?他難道一點也不會感到內疚嗎?唉!他既已將自己交在魔鬼手中,就能將他的主交在祭司長手中;因此,當人被罪的詭詐完全硬化時,他們可以在外表上執行最莊嚴的敬拜行為,而內心對此事卻毫無關切。

【第24節】

人子必要去世——即將要死。在最好的希臘和拉丁作家中,「去」、「離開」、「離去」等詞語經常被用來指死亡或垂死。聖經中也常用這些詞語來表達同樣的意思。那人沒有生下來倒好——如果地獄的折磨有任何救贖,這句話在通常的理解下,能適用於任何罪人嗎?如果一個罪人在地獄中受苦數百萬年,最終得以進入天堂的享受,那麼他出生是好的,因為他面前仍有無盡的福樂。地獄折磨非永恆的教義,能在這句話面前站得住腳嗎?或者惡人滅絕的教義,能與這句話相符嗎?那人沒有生下來倒好!那麼他必然處於某種有意識的存在狀態,因為非存在被認為比他現在所處的狀態更好。猶太人常說,對於任何嚴重的違法者,「他沒有生下來倒好」。參閱舍特根(Schoettgen)的幾個例子。參閱《使徒行傳》【徒1】末尾關於猶大案例的論述。

【第25節】

猶大問:「拉比,是我嗎?」——何等過分的厚顏無恥!他心裡知道自己已經出賣了主,現在正等候祭司長的僕人,好將祂交到他們手中;然而他卻說(希望他辦事如此隱秘,尚未洩露),「拉比,是我嗎?」值得注意的是,其他門徒都說**Κύριε**(Kyrie,主),「主,是我嗎?」但猶大不敢,或不願使用這個尊貴的稱號,而只是簡單地說**ῥαββί**(rabbi,老師),「老師,是我嗎?」你說的是——**Σὺ εἶπας**(Sy eipas),或**אתון אמריתון**(atun amaritun),「你們說了」,是「是的,就是這樣」的常見表達方式。「當西坡利人(Zipporenses)詢問拉比猶大是否已死時?卡弗拉(Kaphra)的兒子回答說:『你們說了』」,即他死了。參閱舍特根《希伯來語注釋》(Schoettgen. Hor. Hebr.)第1頁。

【第26節】

耶穌拿起餅來——這是首次設立所謂的「主的晚餐」。對於此處所提及的這項儀式中的每一個環節,我們都應給予最嚴謹的關注。為了最有效地做到這一點,我認為有必要將三位傳福音者所記載的全部內容,與使徒保羅《哥林多前書》中論及同一主題的部分(他確證是藉由神聖啟示領受的)進行對照,並將其文本列出。

或許有人會覺得奇怪,約翰福音(約13:1-38)雖然記載了聖餐前的一切情境,以及從約14:1-31開始,餅擘開之後的情境,並在約15、16、17章記載了分杯之後的講論,但他卻完全沒有提及這項神聖的設立。這通常解釋為他知道其他三位傳福音者已經寫了什麼,並且他確信他們的記載是真實的,不需要額外的證實,因為這件事已經由三位如此受人尊敬的見證人共同確立。

**馬太福音 26:26**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ευλογησας**(eulogēsas,祝福了,即祝福了神),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馬可福音 14:22**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ευλογησας**(eulogēsas,祝福了,即祝福了神),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路加福音 22:19**
他又拿起餅來,**ευχαριϚησας**(eucharistēsas,感謝了,即感謝神),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哥林多前書 11:23-24**
我從主領受的,又傳給你們: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και ευχαριϚησος**(kai eucharistēsas,感謝了,即感謝神),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擘開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在分餅之後,主教導了《約翰福音》14:1-31所記載的講論,紐康主教(Bishop Newcome)認為這是主為了安慰和支持門徒,面對他們當時和即將來臨的試煉而說的。

**馬太福音 26:27-29**
他又拿起杯來,**ευχαριϚησας**(eucharistēsas,感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馬可福音 14:23-25**
他又拿起杯來,**ευχαριϚησας**(eucharistēsas,感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

**路加福音 22:20**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為你們流出來的。」

**哥林多前書 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因為這是我的血,是新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他又對他們說:『這是我的血,是新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
「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為你們流出來的。」
「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

此後,我們的主繼續了《約翰福音》15、16、17章所記載的講論,從14章最後一節「起來,我們走吧」開始。接著是以下這些話,結束了整個儀式。

**馬太福音 26:30**
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馬可福音 14:26**
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路加福音 22:39**
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他。

**約翰福音 14:1**
耶穌說了這些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

從上述三位傳福音者和一位使徒所描述的這項重要事件的協調觀點中,我們看到了後來被稱為「主的晚餐」的首次設立、性質和目的。對於此處所列出的每一個情境,以及描述這些情境的表達方式,我們都應給予最深切的關注。

**他們吃的時候**——要麼是普通的晚餐,要麼是逾越節的羔羊,有些人如此認為。請參閱本章末尾的評論。

**耶穌拿起餅來**——是什麼樣的餅?無酵餅,當然,因為當時在整個猶太地都找不到其他種類的餅;因為這是無酵節的第一天(太26:17),即尼散月十四日,當時猶太人根據神的命令(出12:15-20;出23:15;出34:25),必須將家中所有的酵都清除乾淨;因為凡獻逾越節祭物時,家中仍有酵的人,就被視為嚴重違犯神律法者,不能再容忍於神的子民中,因此必須從以色列會眾中剪除。

摩德納的利奧(Leo of Modena)寫了一篇關於猶太人習俗的非常明智的論文,他觀察到:「有些猶太人嚴格遵守在逾越節慶祝期間清除家中所有酵的誡命,他們要麼準備全新的烘焙器皿,要麼擁有一套專門用於逾越節的器皿,從不在其他場合使用。」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5:6-8中顯然暗示了這種神聖設立的、在逾越節慶祝之前清除所有酵的習俗:「你們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你們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正如你們是無酵的。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理的無酵餅。」

現在,如果我們在慶祝這項神聖的禮儀時,應當尊重原始的設立,那麼就應該使用無酵的、未發酵的餅。在每一個記號或預表中,那預表或指向其自身之外事物的,應當具有某些特性,或伴隨某些情境,盡可能地表達所預表的事物。餅,單純地看,或許足以象徵為我們捨去的我們主耶穌的身體;但神的旨意顯然不僅是要指出這一點,還要指出那些慶祝預表和實體的人所需要的心態;使徒將此解釋為誠實和真理,與惡毒和邪惡相反。餅的味道本身就具有教導意義:它向每一位領聖餐者指出,凡帶著對任何人的惡意或敵意,或帶著邪惡、放蕩或罪惡的生活來到神桌前的人,都可能吃喝自己的審判,因為他們沒有辨明主的身體是為此目的而犧牲的,即為要毀滅一切罪惡;並且,**εἰλικρίνεια**(eilikrineia,誠實),即連最清晰的光線也無法察覺任何污點的純潔,應當充滿整個靈魂;而真理,即公義和真正聖潔的律法,應當規範和引導生命中的一切行為。如果這些場合使用的餅是普通種類的,那麼它將完全不適合,或不恰當地傳達這些非凡的意義;而且,由於它很少使用,其罕見性會使象徵性的表達更具深刻的印象;並且,記號和所預表的事物將具有其應有的對應和影響。

考慮到這些情況,使用普通餅在主的晚餐聖禮中,難道不顯得極為不恰當嗎?凡能說「這不重要」的人,也可以同樣恰當地說餅本身不重要;另一個人可能會說酒不重要;第三個人可能會說「餅和酒都無關緊要,除非它們引導到屬靈的指涉;一旦屬靈的指涉被理解,這些記號就無用了。」因此,我們可能透過矯揉造作的屬靈性,將神的所有禮儀都精煉掉;並且,隨著宗教的字面和形式,廢除宗教本身。許多人已經這樣做了,不僅對他們造成損失,甚至導致毀滅,因為他們顯示出自己比聖經所寫的更為深奧。因此,那些認為人活著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語,並且認真地關心每一項神聖的設立不僅要被保存,而且要以其原始的完整性來遵守的人,應當注意這一點。路德宗教會至今仍使用無酵餅。

**又祝福了**——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使用**εὐλογήσας**(eulogēsas,祝福了)這個詞,而不是**εὐχαριστήσας**(eucharistēsas,感謝了),後者是路加福音和保羅所使用的詞。但是,在十份大寫字體手稿、巴雷特博士(Dr. Barrett)出版的都柏林重寫本(Dublin Codex rescriptus),以及一百多份極具權威性的其他手稿中,**εὐλογήσας**(祝福了)的讀法是**εὐχαριστήσας**(感謝了)。這也是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的讀法,並得到幾位早期教父的證實。在這種情況下,這兩個詞的含義幾乎相同,因為在這些場合,祝福和感謝都被使用。

但我們的主祝福了什麼?不是餅,儘管許多人認為恰恰相反,他們被我們譯本中不恰當補充的「它」字所誤導。在上述所有四處經文中,無論是使用「祝福」還是「感謝」一詞,它都不是指餅,而是指神,一切美善的施予者。我們的主在此遵循了猶太人一貫的習俗,即在日常用餐時拿起餅和杯時,藉由感謝來承認神是一切美善和完全恩賜的源頭。因為每個猶太人都被禁止在不感謝神的情況下吃、喝或使用神的任何受造物;凡違背此命令者,都被視為犯了褻瀆聖物之罪。我們從這個習俗中衍生出飯前飯後謝恩(**gratas**,感謝)的得體而值得稱讚的習慣。

猶太人的祝福形式,很可能就是我們的主在這次場合所使用的,我的讀者們會很高興在此找到,儘管它之前已經提過一次。

拿起餅時,他們說:
**בָּרוּךְ אַתָּה אֱלֹהֵינוּ מֶלֶךְ הָעוֹלָם הַמּוֹצִיא לֶחֶם מִן הָאָרֶץ**
(Baruch atta Elohinoo, Melech, haolam, ha motse Lechem min haarets.)
「我們的神,宇宙的王,你當受稱頌,你使糧食從地裡生長!」

同樣,拿起杯時,他們說:
**בָּרוּךְ אֱלֹהֵינוּ מֶלֶךְ הָעוֹלָם בּוֹרֵא פְּרִי הַגָּפֶן**
(Baruch Elohinoo, Melech, haolam, Bore perey haggephen.)
「我們的神,宇宙的王,你當受稱頌,你創造了葡萄樹的果實!」

穆斯林也效仿他們的榜樣,飯前飯後不斷地說:
**Bismillahi arahmani arraheemi.**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因此,這裡並非意圖祝福聖餐元素;它們已經蒙福,因為它們是豐盛之主慈悲的恩賜;而是祝福那位施予者神,因為他為他不配的受造物提供了豐厚的供應。祝福和觸摸餅僅僅是天主教的儀式,既無聖經授權,也非純潔教會的實踐;當然,對於那些聲稱透過一種屬靈的咒語,將餅和酒轉變為耶穌基督真實的身體和血的人來說,這是必要的;這是一種極其愚蠢和荒謬的措施,神在審判中曾將墮落的人類靈魂棄絕於此。

**又擘開**——我們在聖經中經常讀到擘餅,但從未讀到切餅。猶太人沒有類似我們高高隆起的麵包:他們的餅做得又寬又薄,因此非常易碎,分開它不需要刀。我認為擘餅對於正確執行這項莊嚴而意義深遠的儀式至關重要:因為這個動作是我們的主設計來預表他身體在十字架上受傷、被刺和破碎;而且,由於這一切對於為世人的罪作出完全的代贖是絕對必要的,因此,這個看似微小的細節——擘餅——應當仔細注意,以便虔誠的領聖餐者在參與這項神聖而最重要的禮儀時,能得到一切必要的幫助,使他能夠辨明主的身體。

但誰看不出,一小塊發酵的,即有酵的餅,預先用刀從麵團中切開,再由牧師的手指分開,絕不能達到這項設立的目的,無論是就餅的物質而言,還是就分開餅的方式而言?人天生是遲鈍而粗心的受造物,尤其是在屬靈的事上,他需要感官的最大幫助,與聖經(而非傳統)所認可的那些富有表達力的禮儀和儀式結合,以便他能透過地上的比喻來領會屬靈的事物。

**遞給門徒**——不僅擘餅,而且分發餅,都是這項禮儀的必要部分。在羅馬天主教會中,餅不被擘開,也不分發給信眾,讓他們自己拿著吃;而是由神父將祝聖過的聖餅放在他們的舌頭上;領聖餐者普遍認為他們不應咀嚼,而應整塊吞下。

惠特比博士(Dr. Whitby)說:「擘開這餅並分發,是這項禮儀的必要部分,這顯然是:第一,使徒保羅和所有傳福音者在談到這聖禮的設立時,不斷提及這一點,這表明它是其必要部分。第二,基督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擘開的』(林前11:24)。但是,當聖餐元素沒有被擘開時,就不能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擘開的』,就像聖餐元素沒有被分發一樣。第三,我們的主說:『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即『吃這擘開的餅,為的是記念我身體在十字架上被擘開』;現在,如果沒有擘開的身體被分發,那麼就沒有什麼可以吃來記念他被擘開的身體。最後,使徒說:『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與基督的身體相交嗎?』(林前10:10),充分告訴我們,吃他被擘開的身體對於達到這個目的來說是必要的。因此,這種分發擘開的餅的禮儀持續了一千年,並且,正如洪伯圖斯(Humbertus)所證實的,在十一世紀的羅馬教會中也遵守著。」(惠特比,同上)目前,相反的做法卻大膽地實行著,彷彿基督教會從未遵守過真正的聖經禮儀。

**這是我的身體**——這裡必須指出,基督當時手中除了他和門徒在晚餐時所吃的無酵餅之外,別無他物,因此他只能意味著:他現在擘開的餅代表他的身體,這身體在幾個小時內將為他們被釘十字架。常識,未受迷信和錯誤信條的污染——以及理性,未受主權權威世俗刀劍的威脅——不可能從這些話中得出除了這個簡單、一致、合理的意義之外的任何其他意義。

「但是,」一個錯誤而荒謬的信條說,「耶穌說『**Hoc Est Corpus Meum**』(這是我的身體)和『**Hic Est Calix Sanguinis Mei**』(這是我的血之杯)時,意思是餅和酒實質性地變成了他的身體,包括肉、血、骨頭,是的,是整個基督,在他無瑕的人性和可敬的神性中!」而為了否認這一點,國家迫害和宗教戰爭流了多少義人的血!人們可以合理地問:「任何有理智的人會相信,當基督拿起那餅並擘開時,他手中拿著的是他自己的身體,並且是他自己擘開,然後他和他的門徒吃了嗎?」凡能相信如此荒謬之集合的人,不能說他是自願相信的;因為顯然,就此主題而言,這個人既沒有信心也沒有理性。

如果在此點上需要進一步說明,請注意,逾越節的羔羊被稱為逾越節,因為它代表了滅命天使越過以色列的兒女,同時擊殺埃及人的長子;我們的主和他的門徒在本章中多次稱這羔羊為逾越節;由此可明確證明,他們只能意味著,在這次場合獻祭的羔羊是記念,並代表了,為保護以色列人免受滅命天使之災所使用的手段。

此外,我們的主並沒有說「**hoc est corpus meum**」(這是我的身體),因為他沒有說拉丁語;儘管對這句《拉丁通行本》的引文所強調的程度,彷彿三位傳福音者的原文是用拉丁語寫的。如果他用拉丁語說話,遵循《拉丁通行本》的慣用語,他會說:**Panis hic corpus meum significat**,或**Symbolum est corporis mei**:——這餅象徵我的身體;**hoc poculum sanguinem meum representat**,或**symbolum est sanguinis mei**:——這杯代表我的血。

但請注意,在聖經中使用的希伯來語、迦勒底語和迦勒底-敘利亞語中,沒有表達「意味」、「象徵」、「表示」的詞,儘管希臘語和拉丁語中有很多這樣的詞:因此希伯來人使用一種比喻,說「是」來表示「象徵」。例如《創世記》41:26, 41:27:「七隻母牛**是**(即代表)七年。」「這**是**(代表)我們祖宗在埃及地所吃的困苦餅。」《但以理書》7:24:「十角**是**(即象徵)十王。」「他們都喝了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是**(代表)基督。」《哥林多前書》10:4。

遵循這種希伯來語的慣用語,儘管這部作品是用希臘語寫的,我們在《啟示錄》1:20中發現:「七星**是**(代表)七個教會的使者;七個金燈臺**是**(代表)七個教會。」在新約中許多地方都使用相同的說話方式,其中這個意義是必然的。

《馬太福音》13:38, 13:39:「田地**是**(代表)世界;好種**是**(代表或象徵)天國之子;稗子**是**(象徵)那惡者之子。仇敵**是**(象徵)魔鬼;收割的時候**是**(代表)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是**(即象徵)天使。」

《路加福音》8:9:「這比喻**是**什麼意思呢?**Τίς ΕΙΗ ἡ παραβολὴ αὕτη**(Tis EIH hē parabolē autē):——這比喻**象徵**什麼呢?」

《約翰福音》7:36:「這話**是**什麼意思呢?**Τίς ΕΣΤΙΝ οὗτος ὁ λόγος**(Tis ESTIN houtos ho logos):這話的**意義**是什麼呢?」

《約翰福音》10:6:「他們不明白他所說的**是**什麼意思,**τίνα ΗΝ**(tina ĒN),他對他們所說的話的**意義**是什麼。」

《使徒行傳》10:17:「這異象**是**什麼意思呢?**Τί ἂν ΕΙΗ ὅραμα**(Ti an EIH horama),我們的譯者正確地翻譯為『這異象**意味著**什麼』。」

《加拉太書》4:24:「這二者**是**兩個約,**αὗται γὰρ ΕΙΣΙΝ αἱ δύο διαθῆκαι**(autai gar EISIN hai duo diathēkai),這些**象徵**兩個約。」

《路加福音》15:26:「他問,**τί ΕΙΗ ταῦτα**(ti EIH tauta),這些事**意味著**什麼。」另參《路加福音》18:36。

在聖經如此明確的見證之後,任何人還能懷疑「這餅是我的身體」除了「這餅**代表**我的身體」之外還有其他意義嗎?

拉丁語也以類似的廣泛意義使用動詞**sum**(是)的所有形式。例如:**Esse oneri ferendo**,他**能夠**承受重擔;**bene Esse**,過著奢華的**生活**;**male Esse**,過著悲慘的**生活**;**recte Esse**,**享受**健康;**Est mihi fistula**,我**擁有**一支笛子;**EST hodie in rebus**,他現在**享有**豐厚的財富;**Est mihi namque domi pater**,我**有**一個父親在家等等;**Esse solvendo**,**能夠**償還;**Fuimus Troes, Fuit Ilium**;特洛伊人**滅絕了**,特洛伊**不復存在**。

在希臘語和希伯來語中,它也常表示「活著」、「死去」、「被殺」。**Οὐκ ΕΙΜΙ**(Ouk EIMI),我**死了**,或是一個死人。《馬太福音》2:18:「拉結為她的兒女哭泣,**ὅτι οὐκ ΕΙΣΙ**(hoti ouk EISI),因為他們**被殺了**。」《創世記》42:36:「約瑟夫**不在了**,**יוֹסֵף אֵינֶנּוּ**(Yoseph einennu),《七十士譯本》:**Ἰωσὴφ οὐκ ΕΣΤΙΝ**(Iōsēph ouk ESTIN),約瑟夫**被野獸吞噬了**。」《羅馬書》4:17:「稱無有的為**有**(彷彿它們**活著**)。」

普魯塔克(Plutarch)在《拉科尼亞語錄》(Laconicis)中也說:「這盾牌你父親一直保存著;你也要保存它,否則你將**不復存在**,**ἢ μὴ ΕΣΟ**(ē mē ESO),你將**滅亡**。」**Οὐκ ὄντες νόμοι**(Ouk ontes nomoi),**廢除的**法律。**ΕΙΜΙ ἐν ἐμοί**(EIMI en emoi),我**擁有**健全的理解力。**Εἰς πατέρα ὑμῖν ΕΣΟΜΑΙ**(Eis patera hymin ESOMAI),我將**扮演**你們父親的角色。**ΕΙΜΙ τῆς πόλεως τῆςδε**(EIMI tēs poleōs tēsde),我**是**那個城市的居民。

《提摩太前書》1:7:「想要作律法的教師,**θέλοντες ΕΙΝΑΙ νομοδιδασκάλους**(thelontes EINAI nomodidaskalous),想要**被視為**律法的教師,即**有能力的**神學家。」**Τὰ ὄντα**(Ta onta),**存在的事物**,即高貴和榮譽的人;**τὰ μὴ ὄντα**(ta mē onta),**不存在的事物**,即平民或出身卑微的人。

特土良(Tertullian)似乎對我們主的話有正確的理解:「**Acceptum panem et distributum discipulis, corpus illum suum fecit, Hoc Est Corpus Meum dicendo, id est, Figura corporis mei.**」(《駁馬吉安》第五卷,第40章)「他拿起餅,分給門徒,藉著說『這是我的身體』,使它成為他的身體,即『我身體的**預表**』。」

我們的主在這次場合既沒有說希臘語也沒有說拉丁語,這無需證明。他最可能使用的是以前稱為迦勒底語,現在稱為敘利亞語的語言與門徒交談。藉由神的護理,我們有這種語言的福音書完整譯本,很可能在其中我們找到了我們的主在這次場合所說的確切話語。在《馬太福音》26:26, 26:27中,敘利亞語譯本的詞語是**hanau pagree**(這是我的身體),**hanau demee**(這是我的血),這些表達方式的希臘語是逐字翻譯;即使在今天,說相同語言的人,在對母語使用者說話時,也不會使用除了上述詞語之外的任何詞語來表達「這代表我的身體」和「這代表我的血」。

至於馬拉巴海岸的古敘利亞教會,事實是它從未持有變質說的教義,而且似乎直到1599年,當果阿大主教唐·亞歷克西斯·梅內塞斯(Don Alexis Menezes)和耶穌會士弗朗西斯·雷茲(Fransic Rez)入侵該教會,並透過詭計、欺騙以及收買和贈送禮物而獲得科欽和其他地方的異教統治者的幫助,推翻了整個古老教會,並將教皇天主教會的儀式、信條等強加給受壓迫的人民時,變質說才在該教會中被聽聞。(參見拉克羅茲《印度教會史》)。這是在1599年6月20日於迪亞姆佩爾(Diamper)會議上開始的。這位無原則的主教,教皇克萊門特八世和葡萄牙國王腓力二世的工具,其詭計在拉克羅茲先生已引用的著作中有詳細記載。

但這種說話方式在我們自己的語言中也很常見,儘管我們有足夠的詞語來填補省略。假設一個人走進一個博物館,裡面陳列著古希臘雕塑的遺物:他的眼睛被許多奇特的半身像所吸引;當他詢問它們是什麼時,他得知,這是蘇格拉底,那是柏拉圖,第三個是荷馬;還有赫西俄德、賀拉斯、維吉爾、德摩斯梯尼、西塞羅、希羅多德、李維、凱撒、尼祿、維斯帕先等等。他會被這個信息欺騙嗎?完全不會:他很清楚他所看到的半身像並不是那些古代哲學家、詩人、演說家、歷史學家和皇帝的本人,而只是他們人物的雕塑**代表**,在這些代表和原物之間存在著本質上的差異,就像一個充滿理性生命原則的人體與一塊大理石之間的差異一樣。

因此,當基督拿起一塊餅,擘開它,並說:「這**是**我的身體」時,除了最愚蠢的凡人之外,誰會想像他同時正在處理和擘開他自己的身體呢!任何有簡單常識的人,難道不會看到基督耶穌這個人與那塊餅之間,就像上述例子中大理石塊與它所代表的哲學家之間一樣大的差異嗎?事實是,在任何語言中,幾乎沒有比「這**是**」來表示「這**代表**或**象徵**」更常見的說話方式了。

由於我們的主在整個這項行動中都指涉逾越節的禮儀,我們可以認為他說的是:「這餅現在**是**我的身體,其意義如同逾越節的羔羊迄今為止**是**我的身體一樣;這杯**是**我新約的血,其意義如同公牛和山羊的血在舊約之下**是**我的血一樣(出24;來9)。也就是說,逾越節的羔羊和灑血代表了我的犧牲直到現在;這餅和這酒將代表我的身體和血直到將來所有的世代;因此,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路加福音和保羅在此處補充了一個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沒有提及的情境。在「這是我的身體」之後,前者補充說:「為你們**捨的**」;後者補充說:「為你們**擘開的**」;其意義是:「正如神在他豐盛的護理中賜給你們餅來維持你們的生命,照樣在他無限的恩典中,他賜給你們我的身體來拯救你們的靈魂,使你們得永生。但是,正如這餅必須被擘開和咀嚼,才能成為適當的滋養,照樣我的身體必須為你們被擘開,即被釘十字架,才能成為你們靈魂的生命之糧。因此,正如你們的生命依賴於神豐盛供應給你們身體的餅,照樣你們的永生依賴於我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你們靈魂所作的犧牲。」

此外,這裡還暗示了獻祭——一個無辜的受造物被帶到神的祭壇,它的血(獸的生命)為獻祭者,或代表獻祭者,被傾倒出來。因此基督說,暗示逾越節羔羊的犧牲:「這是我的身體,**τὸ ὑπὲρ ὑμῶν διδόμενον**(to hyper hymōn didomenon),是**為你們捨的**,或**為你們的緣故**;這是神無限慈悲的**白白恩賜**,為要拯救你們的靈魂。」「這是我的身體,**τὸ ὑπὲρ ὑμῶν κλώμενον**(to hyper hymōn klōmenon),(林前11:24),是**為你們擘開的**——為你們**犧牲的**;因為若沒有身體的擘開(刺穿)和流血,就沒有赦免。在這莊嚴的行動中,我們必須權衡每一個字,因為沒有一個字是沒有其恰當而深刻的意義的。

正如《以弗所書》5:2所寫:「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ὑπὲρ ἡμῶν**(hyper hēmōn),**為我們的緣故**,或**代替我們**,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θυσία**,thysia)獻給神。」這正如挪亞所獻的祭物(創8:21),使徒顯然暗示了這一點,其中說:「耶和華聞了那馨香之氣,**רֵיחַ הַנִּיחֹחַ**(riach hanichoach),安息的香氣」,以致他對地息怒,並決定不再有洪水毀滅它;同樣地,在基督為我們所獻的供物和犧牲中,神對人類息怒,並因此命定凡信他的人必不滅亡,反得永生。

【第27節】

他又拿起杯來——**Μετα το δειπνησαι**(meta to deipnesai,飯後),如路加福音22:20和哥林多前書11:25所載。這頓飯是逾越節的羔羊宴,還是普通的餐食,我在此不作探究;請參閱本章末尾的注釋。在路加福音22章的平行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兩次拿起杯,路加福音22:17和22:19;前一次可能指的是「祝福之杯」(**כוס הברכה**,kos haberakah),這是家主在祝福上帝後,分給每位賓客以示歡迎的。但第二次拿起杯,則應理解為與他此刻正在設立的極其重要的聖禮相關,他對此給予了非常顯著的強調。關於餅,他之前只是簡單地說:「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但關於杯,他卻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指出了聖禮的精髓,即「代贖之血」,所以每個人都必須親身領受;因此他說:「你們**都**喝這個。」

由此我們得知,杯是主聖餐聖禮的**核心**;因此,那些拒絕將杯分給信徒的人,是違背上帝設立的;而那些不領受杯的人,就不是基督身體和寶血的領受者。如果說有哪一樣可以不致造成致命損害而省略,那可能是餅;但杯,因其指向所傾流的血,即生命,而唯有藉此才能完成偉大的獻祭行為,並獲得罪的赦免,是絕對不可或缺的。基於此,可以證明,世上沒有任何一位神父,若拒絕將杯分給信徒,能被稱為真正舉行了主聖餐;他們的信徒中,也沒有一人真正領受了聖禮。只要代贖之血的象徵——杯——被拒絕,所有關於此的聲稱都絕對是鬧劇。多麼奇怪啊,那些在前一節經文中極力主張「這是我的身體」的字面意義的人,卻在本節經文中否認「你們**都**喝這個杯」的一切意義!儘管基督以最明確的方式吩咐了,他們卻不允許任何一位平信徒品嚐!哦,人是何等矛盾的存在——不斷地與理性和自身相悖。

我剛才說,我們蒙福的主對杯的施行以及他自己所確證的杯所代表的意義,給予了顯著的強調。由於其特別的強調性,請允許我將原文列出,細心的讀者應仔細查考:**Τουτο γαρ εϚι ΤΟ αιμα μου ΤΟ της καινης διαθηκης, ΤΟ περι πολλων εκχυνομενον εις αφεσιν αμαρτιων**(Touto gar esti TO haima mou TO tes kaines diathekes, TO peri pollon ekchymenon eis aphesin hamartion)。以下字面翻譯和釋義並未超出其原意:——「因為**這**是**那**我的血,就是舊約律法下所有祭物所預表的,特別是逾越節羔羊的血所傾流和灑出的。那是為堅立新約而宰殺的祭牲之血。這血即將為**許多人**傾流,包括整個外邦世界以及猶太人,為要除去罪惡;無論是原罪還是本罪,在它所有的權勢、罪咎、內在能量和污穢中。」

**又祝謝了**——請參閱馬太福音26:26(注)中用於此場合的禱告形式;並參閱《米示拿》的《祝福篇》(Tract **ברכות** Beracoth)。

【第28節】

**因為這是我立新約的血**——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是這樣記載的;但路加福音和保羅書信則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這段經文被嚴重誤解了:許多人將「新約」僅僅理解為通常所稱的聖經書卷,包含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使徒書信和啟示錄;他們認為「新約的杯」不過是指新約聖經在主聖餐中吩咐的那個杯。鑑於此,解釋這個詞語是極其必要的。

原文**Η Καινη Διαθηκη**(He Kaine Diatheke),我們翻譯為「新約」,也是上述書卷的總稱,其簡單意義是「新**聖約**」。聖約(Covenant,源自拉丁文con,一起,和venio,我來)意指兩方之間的協議、契約或盟約,雙方都相互約束,在特定條件和懲罰下履行某些事情。它對應希伯來文**ברית**(berith),這個詞不僅常指聖約或協議,也指為此而宰殺的祭牲,藉著祭牲的血,聖約得以確立;立約雙方則聲明,若違反承諾,願承受如同祭牲般的死亡。這種在宰殺立約祭牲時的誓言在古代很常見:例如在荷馬史詩中,希臘人和特洛伊人立約時,宰殺羔羊並傾倒其血後,立約雙方會使用以下咒語:
**Ζευ κυδιϚε, μεγιϚε, και αθανατοι θεοι αλλοι,**
**Οπποτεροι προτεροι υπερ ορκια πημηνειαν,**
**Ωδε σφ' εγκεφαλος χαμαδις ρεοι, ως οδε οινος,**
**Αυτων, και τεκεων· αλοχοι δ' αλλοισι μιγειεν.**
「榮耀至高之宙斯,以及其他不朽眾神!
無論哪一方首先違背誓約,
願他們的腦漿,連同他們子女的,
像這酒一樣傾倒在地,
願他們的妻子與他人結合!」
——《伊利亞特》第三卷,298-301行

我們蒙福的救主顯然被稱為**Διαθηκη**(Diatheke),即**ברית**(berith),或「聖約祭牲」,如以賽亞書42:6;49:8;撒迦利亞書9:11。他似乎在暗示這些經文,因為在這些經文中,主應許將他賜給外邦人作「聖約」(祭牲),並藉著這「聖約」(祭牲)的血,釋放被囚之人脫離深坑。聖經中暗示這一偉大獻祭和代贖行為的經文幾乎數不勝數。請參閱《馬太福音序言》。

在此處,我們的主稱他的血為「新聖約的血」;他指的是上帝現在藉著他兒子的受難和死亡,在自己與人類之間建立的和解或協議的宏偉計畫,唯有藉著他,人才能親近上帝;這「新聖約」是與「舊聖約」(**η παλαια Διαθηκη**,he palaia Diatheke,哥林多後書3:14)相對而言的,舊約聖經的所有書卷都以此稱謂區分,因為它們指出了藉著律法下各種祭牲的血與上帝和好的道路;但如今,既然除掉世人罪孽的上帝羔羊即將被獻上,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就此建立,從此以後,沒有人能藉著別的來到父那裡,唯獨藉著他。因此,所有為藉著耶穌的血因信稱義的教義作一致見證的新約聖經書卷,都被稱為**Η Καινη Διαθηκη**(He Kaine Diatheke),即「新聖約」。請參閱《序言》。

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對此的觀察值得認真注意:「這是我的新約之血。不僅是聖約的印記,更是新聖約的確立。摩西律法的終結,以及新律法的確立。舊約的確立是藉著公牛和山羊的血,出埃及記24章,希伯來書9章,因為血仍需流出:新約的確立是藉著一杯酒,因為在新約之下,不再有流血。正如這裡對杯所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同樣,出埃及記24章的血杯也可以說:『那杯是用基督的血所立的舊約』:在那裡,摩西宣讀了那聖約的所有條款,然後用血灑在眾民身上,說:『這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血』;舊約或舊見證就這樣確立了。同樣地,基督宣佈了新約的所有條款後,他拿起酒杯,給他們喝,說:『這是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新約就這樣確立了。」——《著作集》,第二卷,第260頁。

**為許多人流出來**(**εκχυνομενον**,ekchymenon,傾流而出)——**Εκχεω**(ekcheo)和**εκχυω**(ekchyo),傾流而出,在《七十士譯本》中常以獻祭的意義使用,指在耶和華的祭壇前傾倒或灑祭牲的血,作為代贖。參閱列王紀下16:15;利未記8:15;9:9;出埃及記29:12;利未記4:7, 14, 17, 30, 34;以及其他多處經文。我們的主藉著這種非常顯著的表達方式教導我們,正如他的身體要為我們(**υπερ ημων**,hyper hemon,代替我們)被破碎或釘十字架,這裡的血也要傾流而出,以成就代贖,因為「罪得赦免」這些詞語已充分證明了這一點;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來書9:22),而藉著流血所獲得的赦免,也唯有透過獻祭的方式。參閱上述經文和馬太福音26:26(注)。

將這整段經文與以賽亞書53:11-12對照,將會獲得額外的亮光:「因他認識我,我的義僕要使**許多人**稱義,因為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因為他將自己的靈魂**傾倒**以至於死,他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先知書中「將自己的靈魂傾倒以至於死」與福音書中「這是我的血所立的新約,為你們傾流」相對應;而以賽亞書中的**רבים**(rabbim,眾多/許多人)則與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的**πολλων**(pollon,許多人)相符。

當我們考慮先知書中提到的兩類不同的人時,這段經文很快就會變得清晰。
1. 猶太人。以賽亞書53:4:「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53:5:「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53: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2. 外邦人。以賽亞書53:11:「因他認識我(**בדעתו**,bedaato,即藉著他被認識,作為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在外邦人中被宣揚),我的義僕要使**許多人**(**רבים**,rabbim,眾人,即外邦人)稱義,因為他也要擔當**他們**的過犯,正如他擔當**我們**猶太人的過犯一樣(以賽亞書53:4等)。」

眾所周知,猶太教的恩典時期,使徒稱之為**η παλαια διαθηκη**(he palaia diatheke),即「舊聖約」,是局部且排他的。除了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後裔,沒有人特別與之相關;而基督徒的恩典時期,即我們的主在此處所指的**η καινη διαθηκη**(he kaine diatheke),即「新聖約」,則是普世性的;因為耶穌基督藉著上帝的恩典為**每個人**嘗了死味(希伯來書2:9),他是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羔羊(約翰福音1:29),他願**所有的人**都得救,並明白真理(提摩太前書2:4),即藉著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知識而稱義(以賽亞書53:11),因此他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去,向**萬民**傳福音(馬可福音16:15)。那些被棄絕的民族,那些「非我民」和「不蒙愛」的,都要被召進來;因為福音要傳遍全世界,儘管要從耶路撒冷開始(路加福音24:47)。為此,新聖約祭牲的血為**許多人**傾流,為要使羊群歸為一圈,正如只有一位牧人一樣;並使上帝在萬有中作萬有之主。

**為赦免罪**——**Εις αφεσις αμαρτιων**(eis aphesin hamartion),為(或,關於)除去罪惡。因為,儘管血已流出,代贖已成就,但除非一個人作為真正的悔改者歸向上帝,並感到自己完全無力自救,相信耶穌基督——那稱義不敬虔之人的,否則他的罪就不得除去。

「罪得赦免」(**αφεσις των αμαρτιων**,aphesis ton hamartion)這個詞組(《七十士譯本》常用)經我們主如此解釋後,常被福音書作者和使徒使用;它不僅僅指罪的赦免,如通常所理解的,更是指罪的**除去**或**消除**;不僅是罪咎,更是罪的本質,以及靈魂因罪而受的玷污;它涵蓋了通常所理解的「稱義」和「成聖」的所有意義。關於「罪得赦免」(**αφεσις αμαρτιων**)這個詞組的用法和意義,請參閱馬可福音1:4;路加福音1:77;3:3;24:47;使徒行傳2:38;5:31;10:43;13:38;26:18;歌羅西書1:14;希伯來書10:18。

路加福音和保羅書信都補充說,主耶穌在分餅後說:「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而在分杯後,唯獨保羅補充說:「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保羅所記載的應當仔細遵循,因為它更為完整,並且根據他自己的聲明,是藉著上帝的特別啟示領受的。參閱哥林多前書11:23:「我從主領受的,又傳給你們的,就是……」參閱上文的協調觀點。

【第29節】

**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這些話似乎只暗示:「我們不會再有機會一起吃這餅、喝這酒了;因為再過幾個小時,我就要被釘十字架了。」

**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也就是說,我將不再與你們一同喝這葡萄樹的產物;但我將喝**新酒**——一種與此截然不同性質的酒——一種唯有上帝的國才能提供的酒。聖經中「新」這個詞常作此解。因此,「新天」、「新地」、「新聖約」、「新人」——都意味著與舊有截然不同性質的天、地、聖約、人。

我們的主一貫的習慣是藉著地上的事物來闡明天上的事,並將最近談論的主題作為闡明的方式。因此,他在此處使用他們剛喝過的酒,以及他之前關於酒的談話,來指出上帝國度的至高福樂。然而,無論酒對身體多麼令人愉悅和有益,無論作為上帝的聖禮,它在聖餐中對靈魂多麼有幫助;上帝國度的酒,即在上帝右邊的屬靈享受,將會無限地更為寶貴和有益。從我們主在此處所說的話,我們得知他的聖餐聖禮是真基督徒將在榮耀國度中與基督一同享受福樂的預表和保證。

【第30節】

**他們唱了詩**——**Υμνησαντες**(hymnesantes)可能只是一種吟誦或詠唱。至於詩歌本身,我們從猶太古籍的普遍共識中得知,它由詩篇113至118篇組成,猶太人稱之為**הלל**(halel),源自詩篇113篇的第一個詞**הללו־יה**(halelu-yah)。這六篇詩篇在每次逾越節慶典中都會被吟唱。他們吟唱這大哈利路亞,是為了紀念其中提到的五大恩惠:
1. 出埃及,詩篇114:1:「以色列出了埃及……」
2. 紅海的神蹟分開,詩篇114:3:「海看見就奔逃……」
3. 律法的頒布,詩篇114:4:「大山小山都跳躍如羊羔。」
4. 死人復活,詩篇116:9:「我要在活人之地行在耶和華面前。」
5. 彌賽亞的受難,詩篇115:1:「耶和華啊,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
參閱 Schoettgen,《希伯來時光》(Hor. Hebr.),第231頁,以及我的《論聖餐的性質與目的》(Discourse on the nature and design of the Eucharist),倫敦,1808年版。

【第31節】

**你們都要跌倒**——或者更確切地說,「你們都會被絆倒」——**παντες υμεις σκανδαλισθησεσθε**(pantes hymeis skandalisthēsesthē)——你們都會離棄我,並在很大程度上失去對我的信心。

**這一夜**——考驗的時刻即將來臨。

**我要擊打牧人**——你們將會像一群羊,牧人被擊殺——領袖和保護者被除去後,整個羊群將會分散,並瀕臨成為兇猛野獸的獵物。

【第32節】

**但我復活以後**——不要失去信心;因為雖然我會暫時完全被惡人所棄,並被死亡所轄制,但我將會復活,並戰勝你們和我的所有仇敵。

**我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仍然暗示牧人和羊群的情況。雖然牧人被擊打,羊群分散,但牧人將會再次復活,聚集分散的羊群,走在他們前面,引導他們走向平安、安全和幸福。

【第33節】

**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自負的人以為自己無所不能,卻一無所能;以為自己能超越所有人,卻一無所長;承諾一切,卻一無所行。謙卑的人則恰恰相反。我們最不了解的莫過於自己——最看不見的莫過於自己的軟弱和貧乏。驕傲的力量只是一時的。彼得雖然過於自信,但他的確是真誠的——他從未經歷過嚴峻的考驗,也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如果他的這個決心是靠著上帝的力量形成的,他就能夠抵擋地上和地獄的一切。他如此可怕地否認基督,並在考驗時刻離棄他,足以使他永遠失去作為教會元首的資格,如果他曾被預定擁有這樣的至高權柄的話。基督從未賦予他這樣的至高權柄;但這個虛構的故事存在於羅馬天主教會中,而那個虛假的彼得,而非使徒彼得,只在那裡才能找到。

【第34節】

**耶穌說**——我們主對彼得的回答非常強調和令人印象深刻。

**我實在告訴你**——我說的是一個莊嚴而重要的真理,你不僅會被絆倒、跌落、離棄你的主,你甚至會否認你認識我,或曾與我有任何關聯;而且你這樣做,不是一點一滴地,經過漫長的時間,直到背道日漸加劇而完成;你將在**今夜**就這樣做,而且不止一次,而是**三次**;你還將在夜間較早的時候這樣做,甚至在雞叫之前。這難道不足以警告他不要信賴自己的力量,而要倚靠上帝嗎?

【第35節】

**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他沒有聽從主給他的警告——他信賴自己此刻對基督的熱切真誠的依戀,卻沒有考慮到,除非有上帝的能力支持,這依戀很快就會消逝。

【第36節】

**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橄欖山腳下的一個園子。這個名字似乎是由**גת**(gath,壓榨機)和**סמן**(shemen,油)組成;可能就是處理橄欖山產物的地方。即「榨油園」或「橄欖榨油園」。

**你們坐在這裡**——或者說,「你們留在這個地方,我去那邊禱告」:你們要像我一樣,用這時間警醒禱告。

【第37節】

**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即雅各和約翰;就是那些曾在山上目睹他變像的人——好讓他們在他們所見的榮光中默想這場痛苦;這樣他們就不會因看到他此刻的屈辱而跌倒。

**就憂愁起來**——**Λυπεισθαι**(lypeisthai),源自**λυω**(lyo),意為「溶解」——極度的憂傷,足以消解自然的活力,並威脅要使靈魂與身體分離。

**甚是難過**——被痛苦所淹沒——**αδημονειν**(adēmonein)。這個詞被希臘人用來指靈魂所能感受到的最極端的痛苦——極其劇烈的焦慮和精神折磨。

【第38節】

**便對他們說**——「耶穌」說:我根據眾多著名手稿的權威,加上了「耶穌」(**ὁ Ιησους**,ho Iēsous)。參閱格里斯巴赫(Griesbach)。

**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後面的詞解釋了前兩個詞:我的靈魂因憂傷而如此消融,我的心靈充滿了如此的痛苦和煎熬,以至於如果我的身體不迅速得到幫助,死亡將是迅速的結果。現在,偉大的贖罪祭開始獻上:在這個園子裡,耶穌完全進入了祭司的職分;現在,在他無瑕疵的神性祭壇上,他開始獻上自己的身體——自己的生命——一隻無瑕疵的羔羊,為世人的罪。

路加福音22:43-44記載,有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他極其傷痛,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這痛苦該是何等劇烈,竟然迫使血液穿透血管壁,並以如此超自然的方式擴張毛孔,使血液以大滴連續滴落!在我看來,救贖代價的主要部分,就是在這前所未有、難以言喻的痛苦中付出的。許多作者都提到血汗,但沒有一次像這樣——一個身體完全健康(從未有任何預先存在的疾病導致身體虛弱),正值生命旺盛時期,約三十三歲的人,突然因精神壓力,毫無死亡的恐懼,卻汗出如大血點;而且在他與上帝搏鬥期間,這些血點持續滴落在地上。

若說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害怕即將面臨的羞辱性死亡所致,這說法本身就站不住腳——因為這不僅會剝奪他的神性(這正是此說法所欲達成的目的),更會剝奪他的一切卓越,甚至他的人性。死亡的預期不可能使他如此受苦,因為他知道在不到三天內他將會復活,並進入永恆的福樂。他的痛苦和憂傷,唯有基於此才能得到一致的解釋——他受苦,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哦,榮耀的真理!哦,無限有功的受苦!哦!最重要的是,那永恆的愛,使他為罪人承受如此的苦難!

【第39節】

**就俯伏在地**——參閱路加福音22:44的注釋。這是懇求者在祈求大恩惠、需要深切謙卑時的常用姿勢。頭放在膝蓋之間,額頭觸地——這不僅是一種謙卑,也是一種非常痛苦的姿勢。

**這杯**——「杯」這個詞在聖經中常用來指悲傷、痛苦、恐懼、死亡。這似乎是暗示一種非常古老的懲罰罪犯的方法。一杯毒藥放在他們手中,他們被迫喝下。蘇格拉底就是這樣被殺的,雅典的官員強迫他喝下一杯毒芹汁。希伯來書2:9似乎暗示了這種毒杯致死:「耶穌基督,因著上帝的恩典,為**每個人**嘗了死味。」這裡將全世界描繪成有罪並被定罪,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致命的杯放在每個人的手中,他被要求喝下毒藥——耶穌進來,從每個人手中拿走他們的杯,喝下毒藥,因此嘗了或承受了每個人原本必須經歷的死亡。

**離開我**——這裡或許暗示一排站著的罪犯,他們都要喝同一杯;但法官對某人施恩,杯就從他身邊傳給下一個人。

「**προελθων μικρον**」(proelthōn mikron,往前走了一點)許多著名手稿作「**προσελθων**」(proselthōn,走近了一點)——但這個差異微不足道。本節末尾,一些手稿補充了路加福音22:43的句子:「有天使顯現……」

【第40節】

**他對彼得說**——他特別對這位使徒說話,因為彼得曾作過承諾(馬太福音26:33);彷彿他說:「這就是你表達對我深情依戀的方式嗎?你們都說願意與我同死;那麼,你們連**一個小時**都不能警醒嗎?」

「**ουκ ισχυσατε**」(ouk ischysate,你們不能)在亞歷山大抄本、後期的敘利亞譯本旁註、三份古拉丁譯本和尤文庫斯(Juvencus)中作「**ουκ ισχυσας**」(ouk ischysas,你不能)——將責備直接指向彼得,因為他曾作過上述承諾。

【第41節】

**免得你們入了迷惑**——如果你們在沒有受苦時都無法忍受一點疲勞,那麼當誘惑,即對你們忠誠和勇氣的巨大考驗來臨時,你們將如何應對呢?

**警醒**——免得你們措手不及;

**禱告**——好讓當誘惑來臨時,你們能夠承受。

**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你們的意願是好的——你們確實真誠;但你們的善意將被你們的膽怯所壓倒。你們希望堅定不移地追隨你們的主;但你們的恐懼將會導致你們離棄他。

【第42節】

**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如果除非我喝這杯,除非我為墮落的人類受死,否則就無法救贖他們;

**願你的旨意成就**——我甘願承受一切必要的苦難,以成就這偉大的計畫。在這番話中,基督的人性顯而易見;因為唯有人性才能受苦;如果他沒有顯出感受這些苦難,那將會推斷他沒有受苦,因此也沒有代贖。而且,如果他沒有顯出在這些苦難中完全順服,他的犧牲就不是甘心樂意的,而是被迫的獻祭,因此對人類的救贖毫無用處。

【第43節】

**他們的眼睛困倦**——也就是說,他們無法睜開眼睛。這其中難道沒有超自然之處嗎?難道沒有黑暗權勢的影響嗎?

【第44節】

**第三次禱告**——正如保羅所說:「我為這事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哥林多後書12:8)。三次重複同一祈求,表明靈魂深切的懇切。

【第45節】

**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或許將這些話讀作疑問句並釋義會更好:「你們還在睡覺嗎?難道沒有任何警告能奏效嗎?難道沒有任何危險能激發你們警醒禱告嗎?」

**時候到了**——我將被交出的時候近了;因此,現在要考慮你們自己的個人安全。

**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Αμαρτωλων**(hamartōlōn),即外邦人或異教徒,他們通常以此稱謂與猶太人區分開來。這裡可能指節期期間駐守聖殿的羅馬軍隊。他被羅馬人判處死刑;因為猶太人承認他們在死刑案件上沒有權力。參閱馬太福音9:10的注釋。

【第46節】

**起來,我們走吧**——也就是說,去迎接他們,藉此提供最充分的證據,證明我知曉他們所有的計畫,並且本可以藉著逃跑或其他方式保全自己的安全;但我甘願去面對他們惡意為我設計的死亡,並藉著它,為世人的生命提供救贖。

【第47節】

**猶大,十二門徒中的一個**——更深地標誌著他卑劣的忘恩負義和絕望的邪惡——他是**十二門徒中的一個**——他卻是個叛徒,而且是人類歷史上最卑鄙的叛徒之一。

**帶著許多人,拿著刀棒**——他們不是以執法人員的身份前來,而是像一群絕望的暴徒。正義與這件事毫無關係。他,不久前還是基督羊群的領袖之一,現在卻成了暴徒和兇手的領袖!多麼可怕的墮落!

【第48節】

**給他們一個暗號**——這位可怕的叛徒是多麼冷靜而深思熟慮啊!

**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多麼深沉的虛偽!

**你們就拿住他**——多麼惡毒的惡意!

**夫子好**——這是猶太人常用的問候語。猶大假裝祝願我們的主身體健康,而他卻在策劃毀滅他!世上有多少這種問候語啊!猶大效法了約押,約押假裝溫柔地詢問亞瑪撒的健康,卻用刀刺穿了他;但這裡的門徒遠遠超越了他的師傅,而且動機可能更為卑劣。願所有使用無意義或陰險問候語的人,永遠與約押和猶大為伍。

**就與他親嘴**——而且溫柔地親吻他——這是原文**κατεφιλησεν**(katephilēsen)的恰當含義,他一再親吻他——仍然假裝對他最深情的依戀,儘管我們的主之前已經揭露了他。

【第50節】

**耶穌說**——**朋友**——更確切地說,是「同伴」(**εταιρε**,hetaire),「你來是要做什麼呢?」更確切地說,是「你來是**針對誰**呢?」(**εφ' ὃ**,eph' ho,這是所有最佳手稿的讀法)。如果他還有一點點感受力,這些話該會多麼刺痛他的心啊!你,我的同伴這麼久,難道不是來**針對我**,你的主、老師和朋友嗎?當人被上帝離棄,受撒旦和貪財的影響時,人心還有什麼不能做的呢!

**他們就上前,下手拿住耶穌**——但在此之前,他們已經感受到了他至高權能的證明,他們都被擊倒在地(約翰福音18:6)。奇怪的是,在此之後,他們竟然還敢靠近他;但聖經必須應驗。

【第51節】

**有一個同耶穌的人**——這就是彼得——**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這個僕人的名字叫馬勒古(約翰福音18:10)。在路加福音22:51中記載,耶穌摸了他的耳朵,醫好了他。這又是一個神蹟,也是基督神性的顯著證明。彼得不僅僅是劃傷了耳朵,他是**削掉了**(**αφειλεν**,apheilen)它。現在要醫好它,耶穌要麼是把耳朵撿起來重新接上,要麼是創造一個新的——無論哪一種都是神蹟,唯有無限的能力才能做到。參閱約翰福音18:10的注釋。

【第52節】

「收刀入鞘吧!」——基督及其宗教不應由世俗權力來捍衛。上帝完全有能力維護祂的約櫃;烏撒無需在此時伸手扶持。即使是來自公權者的公義之影,私人也不應抗拒。基督徒的事業是上帝的事業:苦難屬於前者,報復屬於後者。因此,讓這事業交在上帝手中,祂必會伸張完全的公義。「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許多優秀的手稿、譯本和教父著作,將**ἀπολοῦνται**(apolountai,將滅亡)改為**ἀποθανοῦνται**(apothanountai,將死亡)。這節經文的普遍含義是,凡在戰鬥中爭鬥的,雙方都可能成為彼此敵意的犧牲品。但這很可能是一個關於猶太和羅馬國家的預言性宣告。猶太人在羅馬人的許可下將我們的主處死——兩者都對基督動了刀,兩者也都因此滅亡。猶太人被羅馬人的刀所滅,羅馬人則被哥特人、汪達爾人等的刀所滅。事件已證實了這預言——猶太政府已被摧毀超過1700年,羅馬政府則超過1000年。可參閱《詩篇》2:4, 2:9;110:1, 110:5, 110:6。但彼得為何會有刀呢?當時猶太地盜匪橫行,以至於任何人都認為不帶武器是不安全的。他可能只是為了個人安全而攜帶一把。

【第53節】

「我父不能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彷彿祂在說:「與你們這十二個人(其中一個還是叛徒)不同,我父能差遣十二營多的天使來保護我。」一個「營」(legion)在不同時期包含不同的人數:4,200、5,000,通常是6,000人。從這句話來看,如果取後者這個常見的數字,我們是否可以確信上帝的天使數量超過72,000呢?

【第54節】

「若是這樣,經上的話怎麼應驗呢?」——如果我有這樣的保護,那麼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又如何應驗呢?也就是說,我必須為世人的罪受苦和死亡。我們的主主要引用的經文可能是《詩篇》第22篇、第69篇,特別是《以賽亞書》53:1-12和《但以理書》9:24-27。基督表明,他們對祂沒有任何權力,除非祂允許;而且祂是甘願將自己交在他們手中的。

【第55節】

「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當時猶太地強盜猖獗,以至於必須動用武裝人員來對付他們——我們的主似乎在暗示這一點。參閱《馬太福音》26:52(注)。「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為何以這種敵對的方式前來?過去四天,你們每天都可以在殿裡遇到我,我到那裡去教導你們救恩之道。參閱《馬太福音》21:17(注)。

【第56節】

「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這很可能是福音書作者的觀察。參閱《馬太福音》2:23(注)。「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哦,人算什麼!即使他最真誠的表現,也多麼不可靠!耶穌被所有人拋棄了!——甚至熱心的彼得和慈愛的約翰也在逃亡者之列!曾有哪位老師被他的學生如此對待?曾有哪位父母被他的孩子如此對待?他們所有人當中,難道沒有足夠的熱心和愛,可以為上帝和真理獻身殉道嗎?唉!沒有。他只有十二個聲稱對他忠貞不渝的門徒;其中一個出賣了他,另一個發誓否認他,其餘的都逃跑了,完全將他拋棄給他那些不共戴天的仇敵!在他的門徒中,至今難道沒有:1. 出賣他和他事業的人?2. 否認他和他子民的人?3. 拋棄他、他的子民、他的事業和他的真理的人?讀者啊!你屬於這些類別中的任何一種嗎?

【第57節】

「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約翰在《約翰福音》18:13說,他們先將他帶到亞那那裡;但這似乎只是為了向亞那表示敬意,因為他是該亞法的岳父,也是大祭司的同僚。然而,由於公會是在該亞法的家中聚集,所以耶穌必須被帶到那裡接受虛假的審判:但請參閱《約翰福音》18:13(注)。

【第58節】

「彼得遠遠地跟著他」——可憐的彼得!這是他可怕墮落的開始。他的恐懼使他不敢加入人群,公開承認他的主;而他的情感又迫使他遠遠地跟隨,以便看清結局。「和差役一同坐著,要看這事到底怎樣。」——當一個人信心軟弱,只能遠遠地跟隨基督時,他應當避開所有危險的地方,以及那些最可能成為他網羅的人的陪伴。如果彼得沒有進入大祭司的院子,沒有和差役一同坐下,他就不會這樣否認他的主和夫子。差役——**ὑπηρετῶν**(hypereton),官員。我們稱之為警長、警員等。

【第59節】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這是何等對公義的褻瀆!——他們首先決定毀滅他,然後才尋找實現目的的適當手段:他們宣告他有罪,然後盡一切努力給他安上一些罪名,以便在處死他時,他們能顯得有某種公義的影子。這邪惡的法庭似乎慣於在任何場合使用假見證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參見《使徒行傳》6:11-13中司提反的案例。

【第60節】

「雖有好些假見證來」——這節經文的手稿存在難以解釋的混亂:我將不列出變體(可在格里斯巴赫的著作中查閱),而是給出我認為是福音書作者的真實含義。當時,祭司長和長老以及全公會尋找假見證來陷害耶穌,要將他處死;但他們找不到,儘管有許多假見證前來。最後,有兩個假見證前來,說:「這個人說過……」虛假之物總是自相矛盾,因此他們找不到兩個一致的證詞,而猶太律法不允許在沒有兩個一致證詞的情況下處死任何人。然而,上帝的手介入了這件事:為了耶穌的聲譽和基督教的榮耀,祂不允許耶穌被虛假指控定罪;因此,他們最終被迫改變立場,而這不義的公會,在永恆的羞辱中,竟然根據耶穌自己的無辜、純潔和真理的證據來定他的罪!

【第61節】

「我能拆毀上帝的殿」——第一,這些話並未被公正引用。耶穌在《約翰福音》2:19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第二,他們所提出的暗示,將這些話應用於一個假裝要拆毀耶路撒冷聖殿的意圖,是完全不公平的;因為這些話祂是指著自己的身體的殿說的。透過一些微小的改動,很容易就能使最聖潔的事物和無辜的人在世人眼中變得可憎,甚至奪去無辜者的生命。

【第62節】

「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指控完全是微不足道的,不值得注意:此外,耶穌知道他們決意要將他處死,而且他的時刻已到;因此,抗議或辯護都將無濟於事:他之前已經為真理作了足夠的見證。

【第63節】

「我指著永生上帝叫你起誓」——我讓你發誓。對這莊嚴的起誓,基督立刻回答,因為他現在奉上帝的名被要求為真理作另一個見證。即使是最不配的官長,其上帝的權柄也應當受到適當的尊重。儘管我們的主認為在指控微不足道、證據矛盾時保持沉默是必要的,但當被問及他為之來到世上流血的真理時,他卻沒有繼續保持沉默的意圖。

【第64節】

「你說的是」——也就是說,我就是基督,所應許的彌賽亞(參閱《馬太福音》26:25注);你和這整個民族很快就會得到最充分的證明:因為此後,在幾年之內,你們將看見人子坐在權能者的右邊,完全被賦予絕對的統治權,並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對這邪惡的民族施行審判。參閱《馬太福音》24:30。我們的主似乎引用了《但以理書》7:13:「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這也可能指最終的審判。

【第65節】

「大祭司就撕裂衣服」——大祭司撕裂衣服的行為,明確違反了律法(《利未記》10:6;21:10)。但這是一種常見的表達極度悲傷(《創世記》37:29, 37:34;《約伯記》1:20)和對被視為褻瀆或不敬之事的恐懼(《列王紀下》18:37;19:1;《使徒行傳》14:14)的方式。所有聽到褻瀆言論的人都必須撕裂衣服,且永不縫合。參閱萊特富特。他說了褻瀆的話——奎斯內爾對此的注釋值得注意:「看哪,這裡有虛假的熱心、宗教的面具,以及一種充滿激情和煽動性的行事方式,目的只是激怒和煽動他人,所有這些都是那些企圖透過陰謀、毫無證據地壓制真理的人所共有的。透過高喊『異端、褻瀆、派系』,儘管與所有表象相悖,人們仍能煽動當權者,贏得單純的人,給心懷不軌者一些權威的影子,使虔誠但無知的人陷入疑慮,從而推進那歷代以來的奧秘,即不法之奧秘。」這正是他的天主教弟兄們在瑪麗女王(被稱為血腥女王,因為她在大主教的授權下謀殺了許多義人)統治時期,在這個國家所採用的策略。

【第66節】

「他是該死的」——**Ἔνοχος θανάτου ἐστὶ**(Enochos thanatou esti),他應當處死。這裡所有的司法形式都被違反了。法官成為當事人兼控告者,在沒有審查所有關於彌賽亞的預言以及他所行的無數神蹟是否能為他辯護的情況下,就直接作出判決。審查和證據是所有誹謗及其作者的毀滅者,因此他們小心翼翼地避開這兩點。參閱奎斯內爾。

【第67節】

「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這是表示最深切蔑視的行為。參閱《約伯記》16:10;30:10;《以賽亞書》50:6;《彌迦書》5:1。法官們現在將他交給暴民。又用拳頭打他——用拳頭打他,**ἐκολάφισαν**(ekolaphisan)。這是提奧菲拉克特的翻譯。他說,**Κολαφίζειν**(kolaphizein)的意思是「用手打,手指緊握。**Συγκαμπτομένων τῶν δακτύλων**(sygkamptomenon ton daktylon),或者更簡潔地說,用拳頭打」。又用手掌打他——**Ἐρράπισαν**(errapisan)。蘇伊達斯說,**Ῥαπίζω**(rhapizo)的意思是「**πατάξαι τὴν γνάθον ἁπλῇ τῇ χειρὶ**(pataxai ten gnathon haple te cheiri),用張開的手掌打臉頰」。他們就這樣以各種各樣令人惱火的方式侮辱他。世人從不原諒這種侮辱:耶穌不僅沒有報復(儘管他完全有能力),而且溫順地忍受一切,甚至沒有一句回話。

【第68節】

「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他們現在對他的行為,正是被一個他們不否認其神聖使命的人所明確預言的;參閱《以賽亞書》50:6。看來,在他們用拳頭打他之前,他們蒙住了他的眼睛。參閱《馬可福音》14:65。

【第69節】

「有一個使女前來」——一個婢女,**παιδίσκη**(paidiske)。參閱基普克對此翻譯的辯護。你也是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彼得現在有一個多麼絕佳的機會來展現他對受辱的真理事業的熱心,以及他對他夫子的忠誠。但是,唉!他被剪除了力量。差役和使女不是使徒的同伴,除非他正在向他們傳達救恩的信息。惡劣的交往敗壞美好的品德。如果彼得處於更好的同伴之中,他就不會如此嚴重地跌倒。

【第70節】

「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於是邪惡的原則得勢了。之前他遠遠地跟隨,現在他否認;這是他墮落的第二個階段。

【第71節】

「對那裡的人說」——「**λέγει τοῖς ἐκεῖ· καὶ**」(legei tois ekei; kai)這個讀法,有一百多份手稿(其中許多是第一手權威且古老的)作「**λέγει αὐτοῖς· ἐκεῖ καὶ**」(legei autois; ekei kai),意思是「她對他們說:這個人也在那裡」。我寧願相信這是真實的讀法。如果**τοῖς**(tois)的第一個音節**αὐ**(au)在一個被抄寫的手稿中稍微褪色,那麼**τοῖς**就很容易被誤認為**αὐτοῖς**(autois);然後,將句點放在**ἐκεῖ·**(ekei;)之後,而不是**αὐτοῖς·**(autois;)之後,就會自然而然地發生,因為如果放在**τοῖς**之後,就沒有意義了。格里斯巴赫贊同這個讀法。

【第72節】

「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這是他罪惡的第三個階段。他撒了謊,並且發誓支持它。說謊者總是懷疑他的證詞不被相信,因為他意識到自己的虛假,因此自然會透過發誓來支持他的斷言。

【第73節】

「你的口音」——你的說話方式,**ἡ λαλιά σου**(he lalia sou),你的方言——他的口音與耶路撒冷的不同。從萊特富特和肖特根提供的各種例子中,我們發現加利利人有非常不純正的發音,經常將**ת**、**ה**、**א**和**ע**互換,並將單詞混合或分割,使其難以理解,或使其傳達相反的意義。「把你露出來了」——**δηλοῦ σε ποιεῖ**(delou se poiei),使你顯明出來,源自盎格魯-撒克遜語,意為指控、背叛;這個詞早已從我們的語言中消失。

【第74節】

「彼得就發咒起誓說」——更確切地說,他開始堅決地肯定——**καταθεματίζειν**(katathematizein),源自加強語氣的**κατά**(kata)和**τίθημι**(tithemi,我放下、放置、肯定)。但常見的讀法是**καταναθεματίζειν**(katanathematizein),意為詛咒自己。前一種讀法得到幾乎所有有價值的手稿的支持,無疑是真實的讀法,並已被格里斯巴赫納入文本。這件事已經夠糟了,但常見的讀法使其更糟。在《馬太福音》26:72中,彼得被說成是發誓否認;在這裡,他堅決肯定並發誓,可能以上帝的名義,因為這就是**ὀμνύειν**(omnyein)這個詞的含義。這構成了彼得墮落高潮的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階段。從這些可怕的開端來看,不難得出結論,如果叛徒的行為沒有提前發生,彼得可能幾乎會像猶大一樣。然而,所有這些邪惡都僅僅源於對人的恐懼。從那以後,有多少對基督和他的真理的否認,都源於同樣的原因!「雞就叫了」——這隻動物在上帝手中,成為喚醒這位墮落的使徒,最終意識到他的墮落、危險和職責的工具。當被上帝拋棄時,最小的事物都可能成為墮落的誘因;而當在上帝手中時,最小的事物都可能成為我們復興的工具。我們絕不要輕視所謂的小罪:最小的罪都蘊含著永恆毀滅的種子。我們絕不要輕視最微弱的恩典之道:每一個都可能蘊含著永恆救恩的種子。我們永遠要記住,偉大的使徒彼得因懼怕一個使女而跌倒,又因雞鳴而重新站起來。

【第75節】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路加福音22:61說:「主轉過身來看彼得。」所以看來他當時離我們的主很近,要麼是在雞鳴時,要麼是稍後。這次責備的巧妙之處在於——他必須受到責備和警醒,否則他將在罪惡中走得更遠;基督被捆綁,不能去和他講話;如果他大聲呼叫,門徒就會被發現,成為猶太惡意和羅馬猜忌的犧牲品;因此他透過一個眼神完成了這一切。在全能者手中,一切都輕而易舉,他能以少數人拯救,也能以多數人拯救。「他就出去」——他離開了他犯罪的地方,以及導致他犯罪的公司。「痛哭」——感到靈魂極度的痛苦,這痛苦透過他眼中大量流出的悔恨淚水表現出來。站立的人要小心,免得跌倒!在強者都已倒下的地方,什麼能支持弱者呢?唯有全能上帝的恩典。這件事被受默示的作者們記錄下來,第一,是為了讓所有人警醒禱告,避開犯罪的機會。第二,是為了讓一個人如果不幸被過犯所勝,也不要絕望,而要立刻以一顆痛悔的心投靠上帝無限的溫柔和憐憫。參閱《約翰福音》18:27的注釋。我在前面的注釋中對我們主受膏的問題只是輕描淡寫,因為關於這一點的爭議尚未解決;而且,除了對和諧本的編者而言,這是一個相對不重要的問題。紐康主教對這一事實有大量著述,我在此摘錄他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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