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二章
馬太福音 第二十二章 經文

1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2「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3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4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5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裏去;一個做買賣去;

6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7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

8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9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10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11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12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13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14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15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着耶穌的話陷害他,

16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17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18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甚麼試探我?

19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

20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21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

22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他走了。

2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24「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5從前,在我們這裏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27末後,婦人也死了。

28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

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1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

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33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

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35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36「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41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

42「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43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

44主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45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46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第二十二章

馬太福音 第22章

【引言】國王之子婚宴的比喻(太22:1-14)。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就納稅給凱撒是否合法一事質問耶穌(太22:15-22)。撒都該人就復活一事質問耶穌(太22:23-33)。一位律法師就律法中最大的誡命質問耶穌(太22:34-40)。耶穌反問他們對基督的看法,使他們啞口無言(太22:41-46)。

【第2節】

天國——在《創世記拉比註釋》(Bereshith Rabba)第62節,第60頁,有一個與此非常相似的比喻;在《佐哈爾·利未記》(Sohar. Levit.)第40頁,還有一個更為相似。但這些拉比的比喻,經過我們主之手,被極大地昇華了。從路加福音14:15等處看來,這個比喻最初是在一次宴席上講的。我們主一貫的習慣是從在場的人、或從當時的時機、人物和地點的環境中取材來進行講論。參見馬太福音16:6;約翰福音4:7-10;約翰福音6:26-27;約翰福音7:37。一位能如此行道的傳道人,絕不會為講章或經文而發愁。為他兒子擺設婚宴——**γαμους**(gamus)這個詞的本義是婚宴。或者說,是為他兒子登基掌權而設的慶典,如此一來,他與他的新子民便結為一體。參見列王紀上1:5-9、1:19、1:25等處,其中提到了這樣的宴席。從這個比喻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
1. 國王是指偉大的上帝。
2. 他的兒子是指主耶穌。
3. 婚宴是指他的道成肉身,或藉著將人性與自己聯合而與之結合。
4. 婚宴是指福音的恩典之約,在此期間,人們被邀請來分享我們蒙福的主道成肉身和受死所買贖並隨之而來的祝福。
5. 那些「被邀請的」(太22:3)是指廣大的猶太人,他們藉著律法下的各種禮儀、儀式和獻祭,被指明了基督與人性的聯合以及他為罪所獻的犧牲;並且藉著眾先知,他們不斷地被邀請去相信並接受所應許的彌賽亞。
6. 那些「僕人」是指福音的最初傳道者,他們向猶太人宣告救恩。施洗約翰和七十門徒(路10:1)可能在此特別指明。
7. 那些「另外的僕人」(太22:4)似乎是指使徒們,他們雖然要向全世界傳福音,但卻要從耶路撒冷開始(路24:47),首先提供憐憫的機會。
8. 他們「不理會」(太22:5)等,是指他們對這救恩的忽視,以及他們寧願選擇世俗的享樂等,而不願選擇基督的國度。
9. 他們「凌辱並殺害」他的一些僕人(太22:6),是指猶太人對使徒們發起的迫害,其中一些使徒因此殉道。
10. 他「發兵」(太22:7)是指上帝授權羅馬人攻擊猶太地;而「燒毀他們的城」,是指提多(維斯帕先之子)對耶路撒冷的徹底毀滅,這發生在大約四十一年前。

關於這個比喻,有必要指出:
1. 人最初是與上帝聯合而造的。
2. 罪惡進入,使上帝與人之間產生隔閡。
3. 既然沒有與上帝聯合就沒有聖潔,沒有聖潔就沒有天堂,因此他預備了一條道路,使人與他自己和好並重新聯合。
4. 這藉著基督將自己與人性聯合,並將他的靈賜給那些相信的人而得以實現。
5. 既然婚姻的聯合是凡人之間所形成的一切關係中最親密、最深切、最莊嚴、最美好的,並且那些在主裡如此聯合的人成為一體;那麼,藉著永恆的聖靈,透過耶穌基督在上帝與靈魂之間形成的奧秘聯合,就是所能想像到的最親密、最深切、最莊嚴、最美好的;因為那樣與主聯合的人,就是一靈。
6. 這聖約是自由締結的:沒有人能被迫接受,因為這是意志與意志、心靈與心靈的聯合;我們藉著願意和同意,透過他的兒子來到上帝面前。
7. 如果這婚姻在此生沒有發生,那麼與上帝及其權能榮耀的永恆分離,將是可怕的後果。
8. 人們有三種狀態,可能在沒有上帝的情況下生活並失去靈魂:
第一,過著柔弱、懶散、放蕩的生活,一個人只想到安靜地享受生命、便利、財富、私人享樂和公共娛樂。他們「不理會」。
第二,一個人完全沉浸在農業或商業活動中,對財富的熱愛和對獲取財富手段的投入,通常會扼殺所有關於救恩的念頭。「一個到自己的田裡去,一個去做買賣。」
第三,一個人公然不義、暴力、極度邪惡,他是一個職業罪人,不僅忽視自己的救恩,而且惡意對待所有向他傳講和好福音的人。「他們抓住僕人,凌辱他們」等。

【第4節】

肥畜——**τα σιτιϚα**(ta sitista),確切地說,是肥壯的公羊或閹羊。撒母耳記下6:13;歷代志上15:26。

【第7節】

但當國王——他自己,或說,這位國王。我根據九份最古老的手稿和近百份其他手稿、後期的敘利亞譯本、六份《古拉丁譯本》(Itala)以及一些教父的權威,添加了**εκεινος**(ekeinos)。一些印刷版本也有這個詞,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已將其納入正文。

【第8節】

不配——因為他們不理會,不願前來;寧願選擇屬世的事物而非屬天的祝福。在穆斯林中,受邀卻拒絕參加婚宴被視為違反上帝律法的行為。《赫達亞》(Hedayah),第四卷,第91頁記載:「任何受邀參加晚宴卻不接受邀請的人,都是違抗上帝及其使者;任何不請自來的人,你可以說他是小偷,是掠奪者而歸。」——《米什卡特·烏爾·梅薩比》(Mischat ul Mesabih)。這在所有東方民族中可能都被視為如此。這項觀察是必要的,以便更有力地指出經文中提到的拒絕行為的不義。當一個人感受到自己的悲慘和痛苦,並按照所指定的方式來到上帝面前,藉著耶穌的寶血進入至聖所時,就可以說他配得上或適合這婚宴。

【第9節】

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去——**Διεξοδους των οδων**(diexodous ton hodon),交叉路口或小徑;指兩條或多條道路匯合通往城市的交會處,人們從全國各地匯聚於此。路加福音補充了「籬笆」,以指出使徒們被差遣去的人,他們或是悲慘的流浪者,或是最貧困的窮人,在鄉間遊蕩,或坐在路邊和籬笆旁乞求救濟。這節經文指出猶太人最終被棄絕,以及外邦人的蒙召。猶太人有一個習俗,當富人設宴時,會出去邀請所有貧困的旅客。參見《拉比·貝拉科特》(Rab. Beracoth),第43頁。凡你們所遇見的,都請他們來赴婚宴——上帝將他的救恩賜給每個靈魂,使所有人都可藉著自由意志相信並得救。

【第10節】

就聚集了所有的人——無論好壞——藉著福音的傳講,無數的靈魂被聚集到通常所稱的基督有形教會中。這教會是「禾場」,麥子和糠秕常常混雜在一起(太3:12)。是「田地」,稗子和真麥子一同生長(太13:26-27)。是「網」,捕獲各種魚,無論好壞(太13:48)。是「房屋」,其中有聰明的和愚拙的(太25:1等)。是「羊圈」,其中有綿羊和山羊(太25:33等)。

【第11節】

王進來——當上帝來審判世界的時候。婚禮的禮服——在東方人中,在公共節慶時會穿著長長的白袍;那些在這種場合穿著其他服裝的人,不僅被認為是極其有罪的,而且應受懲罰。我們的主在此似乎暗示西番雅書1:7-8:「耶和華預備了祭物,他已邀請了他的客人。到了耶和華獻祭的日子,我必懲罰王子、王的兒女,以及所有穿著奇裝異服的人。」邀請客人的主人會為每個人準備一件這樣的禮服,供當時穿著;客人向宴席的主管申請即可獲得。正是這一點使得經文中提到的人的行為無可推諉;如果他申請,他本可以得到一件合適的婚禮禮服。為偶然的客人提供適合婚宴的服裝,是古希臘人的習俗。荷馬記載,特勒馬科斯和涅斯托爾的兒子抵達拉科尼亞時,墨涅拉俄斯正在為他的兒子和女兒舉行婚宴,他們在沐浴和塗油後,獲贈了適合場合的服裝:
**Τους δ' επει ουν δρωμαι λουσαν και χρισαν ελαιῳ,**
**Αμφι δ' αρα χλαινας ουλας βαλον ηδε χιτωνας,**
**Ες ρα θρονους εζοντο παρ' Ατρειδην Μενελαον**
《奧德賽》第四卷,第49-51行
(他們進入浴池,由侍女洗淨、塗油,
再穿上毛茸茸的斗篷和閃亮的長袍,
兩人便在阿特柔斯之子墨涅拉俄斯身旁就座。)
——考珀(Cowper)譯

在亞洲人中,一種稱為「卡夫坦」(caftans)的服裝,每位貴族通常在衣櫥裡備有大量,用來贈予他們希望榮耀的人:拒絕接受或穿著這種服裝將被視為極大的侮辱。這婚宴或晚宴(今生福音恩典的傳遞)為羔羊的婚筵(啟19:7-9)做準備,即在榮耀國度中享受永恆的福樂。現在,既然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我們立刻就能明白我們的主所說的婚禮禮服是什麼意思——它是心靈和生命的聖潔:最後引用的經文斷言,那細麻衣、又白又潔淨的(暗示上述的婚禮禮服)是聖徒義行的象徵。請注意這個表達:義行,即整個外在行為;按照上帝的旨意和話語來規範。聖徒,即那些靈魂被羔羊寶血潔淨的聖潔之人。

【第12節】

就對他說,朋友——更確切地說,是「同伴」:**εταιρε**(hetaire)應如此翻譯。既然這個人代表了有形教會中一個忽視向宴席主人求取婚禮禮服,即基督所預備的救恩的人的狀態,那麼他就不宜被稱為朋友,但可以很好地被稱為同伴,因為他是可見教會的一員,並出席所有那些真心等候基督賜予救恩的人能找到基督同在和祝福的聖禮。你怎麼進到這裡來呢——你為何自稱我的名,卻沒有為我的國度做準備呢?那人無言以對——**Εφιμωθη**(ephimothe),他被堵住了嘴,或被塞住了口。他沒有什麼話可以為自己的疏忽辯護。禮服已經預備好了,但他既沒有穿上,也沒有申請。因此,他的行為是極其侮辱和不合禮儀的。既然這個人普遍被認為是末日將滅亡之人的象徵,我們是否可以無冒犯地問:在他身上,絕對預定棄絕或預先棄絕的教義何在?如果基督從未為他而死,或者如果他申請禮服卻被拒絕,他豈不可以用此為自己的靈魂辯護嗎?——公義的上帝豈不會聽從嗎?但他沒有絲毫藉口:基督為他而死,犧牲為他獻上;福音的傳道者邀請了他;聖靈與他爭戰;他本可以得救,但他沒有:過錯完全在他自己身上,以至於公義的上帝在將他送入地獄時,其行為是正當的,不是因為他無法得到,而是因為他本可以得到卻忽視或拒絕了。於是王對僕人說——對執行神聖旨意的服役天使說。把他丟在外面黑暗裡——猶太人的婚禮是在夜間舉行,宴會廳燈火輝煌;因此,外面黑暗是指宴會廳外面的黑暗;對於一個突然從如此豐富的光明中被趕出去的人來說,這黑暗顯得更加陰森。關於這一切,請參見馬太福音8:12(註釋)的詳細闡述。

【第14節】

被召的人多,蒙選的人少——這節經文在科爾伯特(Colbert)的一份手稿中缺失,格里斯巴赫(Griesbach)標記為33號。參見馬太福音20:16的註釋。許多人藉著福音的傳講被召入基督教會的外在團契;但相對而言,很少人被揀選與上帝同住在榮耀裡,因為他們沒有向宴席的主人求取婚禮禮服——即沒有那非聖潔就無人能見主的聖潔。這暗示了羅馬徵召民兵的習俗;所有人都被召集,但只有那些被發現合適的人才被選中服役。參見馬太福音20:16的註釋。讀者!省察你的靈魂,為永恆做好確切的準備!

【第15節】

在談話中——**Εν λογῳ**(en logō),藉著言談:意圖問他一些巧妙而陷害人的問題;他的回答可能會使他捲入羅馬政府或大公會的麻煩。

【第16節】

希律黨人——關於這個教派的記載,請參見馬太福音16:1的註釋。前面的比喻使法利賽人滿面羞愧:比喻結束後,他們出去,不是為了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祈求免除他們所受的威脅;而是重新密謀毀滅他們的老師。他們惡意的深度顯而易見:
1. 在他們的攻擊方式上。他們曾多次就宗教事務質問我們的主;而他的回答只會增加他的聲譽,並使他們更加困惑。他們現在改變策略,就國家事務質問他,而且這個問題必須回答;然而,從所有人的角度來看,這個答案除了可能被解釋為對人民或對羅馬政府的犯罪之外,別無他途。
2. 他們深沉的惡意進一步體現在他們選擇的同伴上,即希律黨人。希律此時正在耶路撒冷,他來此是為了守逾越節。耶穌來自拿撒勒,屬於希律的管轄範圍,因此被視為他的臣民。希律本人極其效忠羅馬皇帝,並公開宣稱這一點:所有這些考慮促使法利賽人聯合希律黨人(敘利亞譯本暗示他們是希律的家臣)參與這項邪惡的陰謀。
3. 他們深沉的惡意進一步體現在他們對我們主的讚美上。「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這確實是我們蒙福的主的真實品格;而現在他們作證說出真相,僅僅是為了讓它服務於他們血腥的目的。那些心靈受惡者之靈影響的人,從不做善事,除非他們希望藉此達成惡事。當面讚美你的人,永遠值得懷疑。義大利人對此有一個非常富有表現力的諺語:
**Che ti fa carezze piu che non suole,**
**O t' ha ingannato, o ingannar ti vuole**
(那個比往常更愛撫你的人,
要麼已經欺騙了你,要麼正要欺騙你。)
我從未見過這個諺語中的情感失靈;在當前這個例子中,它得到了臭名昭著的印證。奉承者,即使他們說的是實話,也總是懷著卑鄙或惡毒的靈魂。
4. 他們的惡意進一步體現在他們提出的問題上。「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太22:17)。猶太共和國的憲法、他們對未來榮耀和卓越的期望,以及猶太人在這個問題上意見的分歧,使得回答這個問題極其困難:
第一,在人民面前,他們聲稱除了上帝沒有別的王,並將他們的獨立視為宗教的根本要點。
第二,在法利賽人面前,如果他的決定被解釋為與他們的偏見或宗教權利相悖,他們隨時準備煽動人民反對他。
第三,在希律黨人面前,如果答案似乎不利於凱撒的權利,他們隨時準備煽動他們的主人,藉著處死我們的主來報復對他主人皇帝的冒犯。
第四,這個答案之所以困難,是因為猶太人在這個問題上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堅持認為他們不能合法地向異教統治者納稅:而另一些人則認為,既然他們現在處於這種異族統治之下,沒有能力擺脫它,那麼支付他們無法拒絕的稅款是合法的。
第五,這個答案之所以困難,是因為當時許多人已經開始接受耶穌為所應許的彌賽亞,他將把他們的國家從屬靈和屬世的壓迫中解救出來,因此最近向他唱了「和散那拉巴」(Hosanna Rabba):參見馬太福音21:9。那麼,如果他決定支持凱撒,人民會如何看待他,無論是作為熱心於律法的人,還是作為所期待的彌賽亞?如果反對凱撒,他就會毀滅。誰愛耶穌,卻不相信他至高的智慧,在這種情況下能不為他顫抖呢?

耶穌以他深邃的智慧對抗他們深沉的惡意,並顯明出來:
1. 藉著揭露他們,表明他知道他們內心的秘密。「你們這些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麼試探我呢?」即,你們為什麼這樣試探我呢?當他們看到自己的動機被如此揭露時,這必然使他們滿面羞愧;並且當他們明顯不是出於渴望獲得信息以規範自己的行為,而僅僅是為了陷害和毀滅他時,這將大大削弱他們在人民眼中的影響力。
2. 基督顯明他深邃的智慧,在於他不試圖詳細討論這個問題;而是藉著抓住一個在所有民族中普遍存在並為猶太人所承認的原則來解決問題,即:在一個國家中,將自己的肖像和頭銜印在流通貨幣上的君主,實際上已被承認為統治者。參見邁蒙尼德(Maimon. Gezel. c. v. in Wetstein)。當馬維拉納哈爾、圖爾克斯坦和印度國王馬哈茂德蘇丹(Sultan Mahmoud)約在公元909年希望奪取波斯女王賽德(Seideh)的領土時,她當時是她年幼的兒子梅格德德-夫萊特(Megededde-vlet)的攝政王,他派了一位大使給她,傳達以下命令:「你必須承認我為你的國王,讓庫特巴(kootbah)被宣讀,即在王國所有清真寺為我祈禱,並讓你的錢幣重新鑄造,印上我的印記:」這表示她必須完全臣服於他。參見《加蘭德東方圖書館》(Bibliot. Orient. de Galand.),第453頁。埃索·阿富汗(Esau Afghan)將他的征服擴展到巴蒂(Bhatty),進入孟加拉的總督轄區,並下令宣讀庫特巴,並以阿克巴皇帝(Emperor Akbar)的名義鑄造錢幣。《艾因·阿克巴里》(Ayeen Akbery),第二卷,第5頁。另參見第38、92、94、130、139、187頁。

【第19節】

他們就拿一個銀錢給他——一個德納里烏斯(denarius):可能是普通的丁稅,儘管律法中(出30:13-14)的人頭稅是半舍客勒,大約是德納里烏斯的兩倍。羅馬德納里烏斯的一面印有皇帝的肖像和適當的銘文。因此,現在所要求的不是律法中為修繕聖殿而繳納的神聖舍客勒,而是羅馬政府所要求的常規貢稅。

【第20節】

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當然知道是誰的;但他顯明了他智慧的卓越之處,第三,在於讓他們回答,使他們自己蒙羞。他們來是為了在言談中陷害我們的主,現在他們卻被自己的話語所陷害。為鄰舍挖坑的人,通常自己會掉進去。

【第21節】

他們說,是凱撒的——這像是皇帝的頭像;這號是他的頭銜。儒略·凱撒是第一個將自己的肖像鑄造在羅馬錢幣上的人。當時的皇帝是提比略。那麼,把凱撒的物歸給凱撒——這個結論是從他們自己的前提中得出的。你們承認這是凱撒的錢幣;這錢幣在你們的土地上流通;這錢幣的流通表明這個國家處於羅馬政府之下;而你們承認它是凱撒的,證明你們已經順服了。因此,不要不義;要把你們承認是凱撒的物歸給凱撒;同時,不要不敬虔,要把屬於上帝的物歸給上帝。這個回答充滿了無與倫比的智慧。它確立了天國和地上兩個帝國的界限,規範了它們的權利,並區分了它們的管轄權。君王肖像印在錢幣上,表示屬世的事物都屬於他們的政府。上帝的肖像印在靈魂上,表示靈魂的一切能力和權能都屬於至高者,應當用於事奉他。

然而,當世人為政治權利和錯誤的問題而騷動不安時,讀者自然會問:一個人欠凱撒什麼?——欠他所生活的民政政府什麼?我們的主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凱撒的物」。但什麼是凱撒的物呢?
1. 尊榮。
2. 順服。
3. 貢稅。
1. 一個人所生活的民政政府,以及他所受到的保護,要求他的尊榮和敬畏。
2. 為制止作惡者和維持良好秩序而制定的法律,旨在促進全體人民的利益和個人的舒適,應當虔誠地遵守。
3. 負責支持和保衛全體人民的政府,其不可避免的開支,無論多麼巨大,都應由人民償還,因為這些開支是為人民的利益而發生的;因此我們應當納稅。

但請記住,如果凱撒侵犯了上帝的事物,鑄造新的信條,或傳播新的福音,並在統治國家時試圖統治良心,在這些事上凱撒是不應當被順服的;他正在奪取上帝的物,他絕不能得到。因此,不要把上帝的物歸給凱撒,也不要把凱撒的物歸給上帝。屬於公共財產的,無論如何都不應當用於宗教用途;也沒有人應當認為,他把從國家竊取的東西用於慈善或神聖用途,就取悅了上帝。律法(出30:13-14)要求每個二十歲以上的人向聖殿繳納半舍客勒的貢稅,在聖殿被毀之後,在維斯帕先(Vespasian)時代,這筆錢被繳入皇帝的國庫。墨蘭頓(Melancthon)認為,這筆款項每年達三噸黃金。

【第22節】

他們聽見這話,就希奇——他們確實應該希奇——從來沒有人像這個人這樣說話。藉著這個決定,凱撒得到了滿足——他得到了他應得的每一分錢。上帝得到了榮耀——他的尊榮在各方面都得到了保障。人民得到了造就——他們可能遇到的最困難的問題之一,以一種既能解除他們的良心,又能指導他們行為的方式得到了回答。參見《默想福音》(L'Evangile Medite),並參見我的講道《上帝與凱撒的權利》(The Rights of God and Caesar)。

【第23節】

就在那一天——惡意總是活躍的;無論它被擊敗多少次,它都會捲土重來。耶穌和他的福音不容許罪惡;邪惡的人也不會容許他或他的福音。撒都該人——關於這些人的記載,請參見馬太福音16:1(註釋)。

【第24節】

為他哥哥生子立後——這條律法記載在申命記25:5。這句話的意思是,這段婚姻所生的孩子應當被算在已故哥哥的家譜中,並繼承他的產業。「後裔」(seed)這個詞應當總是翻譯為「兒女」或「子孫」。印度教中也有一條完全相似的律法。

【第25節】

有七個兄弟——撒都該人很可能只是為了讓問題更難回答而增加了人數。

【第28節】

那麼,這七個人中,她將是誰的妻子呢?——拉比們曾說:「如果一個女人今生有兩個丈夫,來世只會把第一個還給她。」《佐哈爾·創世記》(Sohar. Genes.),第24頁。這些惡人提出的問題,非常適合放蕩者的口吻。那些在世上沒有上帝的人,除了世界之外沒有別的上帝;那些沒有從享受上帝而來的幸福的人,除了從滿足感官慾望而來的快樂之外,沒有別的快樂。溪流不可能高於泉源:這些人,以及他們年輕的弟兄們,各種無神論者、自然神論者和放蕩者,無法將天堂想像成一個有福之地,除非他們希望在那裡找到感官慾望的滿足。穆罕默德正是以此為基礎建造了他的天堂。

【第29節】

你們錯了——或者說,你們被你們不潔的慾望所欺騙了:不明白聖經,聖經斷言復活;也不明白上帝那奇妙的大能(**την δυναμιν του Θεου**,tēn dynamin tou Theou),藉著這大能復活將得以實現。在《阿沃達·薩拉》(Avoda Sara),第18頁,《撒赫德林》(Sanhedrin),第90頁記載:「這些人將在來世無份:那些說主不是從天上來的;以及那些說復活不能從律法中證明的人。」他們的欺騙在於他們假設,如果存在復活,男人和女人將像今生一樣結婚嫁娶;我們的主表明情況並非如此:因為那裡的男人和女人將像上帝的天使一樣,不朽,並且擺脫所有人類的激情,以及那些只在今生與他們同在的傾向。將沒有死亡;因此也無需婚姻來維持屬靈世界的繁衍。

【第31節】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這段引文取自出埃及記3:6、3:16;由於摩西五經是撒都該人唯一承認為神聖的經文,我們的主藉著從這些書卷中駁斥他們,證明了他斷言的第二部分:「你們對你們自稱神聖的那些經文一無所知。」

【第32節】

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請注意,亞伯拉罕在這些話對摩西說之前已經死了三百多年:然而上帝仍然稱自己為亞伯拉罕的上帝等等。現在基督恰當地指出,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在撒都該人的意義上,這個詞等同於永恆的毀滅),而是活人的上帝;因此,如果他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那麼這些人就沒有死,而是活著;與上帝同活,儘管他們已經停止在凡人中存在數百年了。從這點我們可以看出,我們的主駁斥並推翻了撒都該人的另一個觀點,即沒有天使也沒有靈魂;他藉著表明靈魂不僅不朽,而且與上帝同活,即使身體被拘禁在塵土中,這身體隨後將被復活,並藉著上帝奇妙的大能與其靈魂聯合,而他們在否認復活的可能性時,就顯明他們對這大能一無所知。

【第33節】

眾人聽見他的教訓,就都希奇——上帝利用一些人的不信來造就另一些人。如果世上沒有錯誤的教義出現,我們就不會看到真理教導的充分證據。自然神論者和不信者的反對,只不過是促使人們為上帝的真理挺身而出,他們不僅駁斥了這些人,同時也表明,神聖的見證本身是無限可愛的,值得完全接受。真理總是在被反對中獲益。

【第34節】

他們就聚集——**Επι το αυτο**(epi to auto)——他們同心合意地聚集,或者說,為了同樣的目的;即像撒都該人一樣,在言談中陷害他(太22:23)。《貝撒抄本》(Codex Bezae)和幾份《古拉丁譯本》(Itala)都有**επ' αυτον**(ep' auton),意為「反對他」。古英文聖經手稿譯為「Camen togidre into oon」(一同聚集)。

【第35節】

一個律法師——**Νομικος**(nomikos),律法的教師。普通譯本中的「律師」(lawyer)一詞,對大多數讀者來說傳達了錯誤的概念:我的古老手稿以我所用的方式翻譯這個詞。這些律法教師與文士相同,或者沃頓博士(Dr. Wotton)所稱的「文字人」(letter-men),他認為他們與卡拉派(Karaites)相同,卡拉派是猶太教的一個教派,他們拒絕所有長老的傳統,只承認成文的聖經。參見沃頓的《米示拿》(Mishna),第一卷,第78頁。這些人被認為比法利賽人更緊密地遵循律法和先知的屬靈意義;因此,這位律法師(馬可福音12:28稱他為文士之一)或卡拉派提出的問題,比之前任何一個問題都更具屬靈或精微的性質。

【第36節】

【第36節】哪是誡命中最大的呢?——我們在此看到基督及其門徒的三種敵人與誣告者;以及針對他們的三種指控。1. 希律黨人,或稱政治家與朝臣,他們的問題與指控基於君主的權利與國家事務(太 22:16)。2. 撒都該人,或稱自由主義者,他們的問題基於宗教事務與他們不相信的信仰條款(太 22:23)。3. 法利賽人、律法師、文士,或稱卡拉派(Karaites),這些假冒為善的虔誠者,他們的問題基於他們自以為是唯一擁有者之活潑而實踐的敬虔(愛神與愛人)(太 22:36)。

【第37節】

【第37節】你要盡心愛主——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主題,應當深入理解,因為我們的主表明,一切真宗教都包含在愛神與愛鄰舍之中。探究「愛」這個詞的字面意義或許並非不必要。**Αγαπη**(agape,愛),源自**αγαπαω**(agapao,我愛),據推測可能由**αγαν**(agan,強烈地)和**ποιειν**(poiein,行動)組成,意指強烈或熱切地行動;或者,源自**αγειν κατα παν**(agein kata pan),因為愛總是活躍的,並會以一切可能的方式行動;因為愛人者,會以其全部的感情與渴望,被引導向所愛之物,以期擁有並享受它。有些人將其追溯至**αγαν**(agan,強烈地)和**παυεσθαι**(pausthai,完全安息),意指完全滿足,或強烈地滿足;因為愛人者,會對其所愛之物感到極度滿足,並完全安息其中。另一些人則認為,它源自**αγαν**(agan,強烈地)和**παω**(pao),因為一個人會熱切地擁抱並牢牢抓住其所愛之物。最後,還有人認為它由**αγαω**(agao,我欣賞)和**παυομαι**(paomai,我安息)組成,因為一個人熱愛之物,他會以堅定的欣賞與沉思安息其中。因此,真愛不會改變,而是始終堅定地依附於所愛之物。無論這些詞源學解釋被認為是正確或可能,對於所有理解愛之意義的人來說,有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它們為這個主題提供了許多啟發,並從多個引人注目的角度闡明了它。已故法國國王圖書館中一份手稿詞典的古老作者,在**αγαπη**(agape)這個詞條下,有以下定義:**ΑσπαϚος προθεσις επι τη φιλια του φιλουμενου - Σομψυχια**(aspastos prothesis epi te philia tou philoumenou - sompsychia)。「對朋友友誼的愉悅降服:——靈魂的同一性或一致性。」這是一種將某人置於所有其他人(無論在場或缺席)之上的至高偏愛:將所有思想與渴望集中於一個對象,這個對象是一個人所偏愛於所有其他一切的。將這個定義應用於神要求其受造物所擁有的愛,你將對這個主題有最正確的理解。由此可見,藉著這種愛,靈魂熱切地依附於神,深情地仰慕神,並不斷地安息在神裡面,以神為其產業而感到極度喜悅與滿足:它從神(作為其創造者)而行動;為神(作為其主宰)而行動;並歸向神(作為其終極目的)。藉著這種愛,心智的所有能力與官能都集中於宇宙之主。藉著這種愛,整個人都甘願降服於至高者:並且,藉著這種愛,與主達成了靈魂的同一性或一致性——人成為神性本質的分享者,擁有基督耶穌裡面的心志,從而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然而,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意味著什麼?一個人何時可以說他做到了這一點?
1. 盡心愛神的人,是與神相比不愛任何事物,且只為神而愛任何事物的人:——他樂意為討神喜悅、榮耀神而放棄、做或忍受任何事:——他心中沒有愛或恨、希望或恐懼、傾向或厭惡、渴望或喜悅,除非這些都與神相關,並受神規範。
2. 盡性(或更確切地說,**εν ολη τη ψυχη**,en hole te psyche,盡生命)愛神的人,是樂意為神捨棄生命的人——寧願忍受各種折磨,被剝奪各種安慰,也不願羞辱神:——他運用生命及其所有安慰與便利,在一切事上、藉著一切事、透過一切事榮耀神:——對他而言,生與死都無足輕重,除非它們來自神並引向神。正是從這神聖的原則,產生了殉道者的鮮血,這鮮血成為教會的種子。他們藉著羔羊的血得勝,並且愛惜自己的生命,以至於死。參閱啟 12:11。
3. 盡力(可 12:30;路 10:27)愛神的人,是將身體與靈魂的所有力量都投入事奉神的人:——他為造物主的榮耀,不惜勞力與代價——他為神聖的主的榮耀,犧牲時間、身體、健康、安逸:——他將所有財物、才能、權力、聲譽、權威與影響力都用於事奉神。
4. 盡意(智力——**διανοια**,dianoia)愛神的人,是只專注於認識神及其聖潔旨意的人:——他以順服、感恩與喜悅的心接受神向人啟示的神聖真理:——他學習任何藝術或科學,只為其對事奉神的必要性,並時刻運用它來促進神的榮耀——他所制定的任何計畫或設計,都只與神和人類的利益相關:——他將所有無用、愚蠢、危險的思想,以及任何可能玷污靈魂或使其片刻偏離永恆安息中心的念頭,都從其理解與記憶中驅逐出去。簡而言之,他是在萬事中看見神的人——時刻思想神——心智持續專注於神,在一切道路上都承認神——他開始、繼續並結束所有思想、言語與工作,都是為了神的榮耀:——這就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的人。他已經與世界同釘十字架,世界也與他同釘十字架:他活著,卻不再是他,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他如同在鏡子裡看見主的榮耀,並且從榮耀到榮耀地變成主的形狀。他單純而持續地仰望耶穌,他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不斷領受光照與成聖的恩典供應,從而預備好行各樣的善言善工。哦,何等榮耀的境界!遠遠超越這段描述!它包含著永恆蒙福的三位一體與人的靈魂之間不可言喻的相交!

【第38節】

【第38節】這是誡命中最大、最重要的——它之所以如此,1. 在於其古老性,與世界同齡,最初就銘刻在我們的本性之中。2. 在於其尊貴性,直接而即刻地源於神並指向神。3. 在於其卓越性,是新聖約的誡命,也是神聖收養的精髓。4. 在於其公義性,因為唯有它能歸還神應得的,將神置於萬物之上,並確保神在萬物中的適當地位。5. 在於其充足性,本身就能使人在今生聖潔,在來世幸福。6. 在於其豐碩性,因為它是所有誡命的根源,也是律法的成全。7. 在於其美德與效力,因為唯有藉著它,神才能在人心裡掌權,人才能與神聯合。8. 在於其廣泛性,不留下任何受造物不指向造物主。9. 在於其必要性,是絕對不可或缺的。10. 在於其持久性,在地上永遠持續,在天上永不間斷。

【第39節】

【第39節】你要愛鄰舍——愛鄰舍源於愛神,以愛神為其源頭;在愛神中找到其原則、榜樣與目的;而愛神則在愛鄰舍中找到其果效、表現與確鑿的標誌。這種愛鄰舍是一種公平、慈善、幫助與仁慈的愛。我們對鄰舍所負的責任,正是我們有權利從他那裡期望的——「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是我們蒙福的救主的一條積極命令。因此,我們應當以此為準則,談論、思想並書寫關於每個人的事:——對鄰舍的所有言語與行為,都盡可能作最好的解釋。藉著這條準則,我們被教導要忍耐、愛與饒恕他;為他的幸福而歡喜,為他的逆境而悲傷,渴望並喜悅他的興盛,並盡我們所能促進它:教導他的無知,幫助他的軟弱,甚至為他與公共利益冒生命危險。簡而言之,在所有可能的情況下,我們必須為鄰舍做一切我們希望他們為我們做的事,如果我們處境互換的話。這就是耶穌的宗教!如果這兩條簡單、理性的誡命能被適當地遵守,社會將會多麼幸福!愛我,並愛你的同伴!在我裡面有無可言喻的幸福,並在你們彼此之間享有完美的平安、和睦與愛。偉大的愛之源頭與施予者啊!為著那為人類救贖而死的主的緣故,用這神聖的原則充滿你的創造!關於自愛的本質,請參閱太 19:19。

【第40節】

【第40節】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它們就像一條鏈子的第一環和最後一環,所有中間的環都依賴於它們。真正的宗教始於並終於愛神與愛人。這是將神與人、人與其同伴、以及人與神再次聯合的兩大環節。聖保羅在羅 13:10 說,愛是成全律法;因為心中有神之愛的人,樂意順服神的誡命,並為神的緣故向人行各樣的善事。

【第41節】

【第41節】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反過來提出一個問題,徹底使他們困惑,並向眾人表明,他對手的那些刁鑽問題的根源,在於他們對彌賽亞相關預言的無知。

【第42節】

【第42節】你們對基督有何看法?——或者說,你們對那基督——彌賽亞——有何看法?因為這個稱號應當始終加上強調的冠詞。他是誰的兒子?——他將出自哪個家族?他們對他說,是大衛的子孫——這在猶太人中是眾所周知且普遍承認的事(參閱約 7:42);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最有力的證據,證明彌賽亞已經來臨。他們的家族現在已經完全混淆,無法以任何程度的確定性追溯他們的家譜:而且他們已經超過一千六百年無法確定他們各支派的不同家族。那麼,為什麼預言之靈如此頻繁且明確地斷言耶穌將出自大衛家族;如果他只在公共登記冊全部被毀,且無法確定家族時才出現呢?這難道不清楚表明,神設計彌賽亞在公共家譜可以查閱的時候降臨,以證明他就是所預言的那位,並且沒有其他人值得期待嗎?福音書作者馬太和路加對這個證據的說服力深信不疑,他們查閱了公共登記冊;因此從猶太人自己的記錄中向他們證明,耶穌出生於先知所提及的家族。我們也沒有發現任何文士、法利賽人或其他人曾試圖推翻這個證據,儘管如果他們能做到,這將對他們的事業大有裨益。但既然他們沒有做到,我們就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這是無法做到的。

【第43節】

【第43節】大衛怎麼在靈裡(或藉著聖靈——藉著神的靈感)稱他為主呢?說:

【第44節】

【第44節】主(**יהוה**,Yeve 或 Jehovah)對我的主(**אדניע**,Adni 或 Adonai,我的支柱、依靠、主人、支持)說:你坐在我的右邊——坐在最尊貴和最有權柄的位置。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直到我將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制服在你之下,並使他們承認你為他們的主宰和君王。這段引文取自詩 110:1;從中可以清楚看出兩點:1. 大衛是在神的默示下寫的;2. 這是關於彌賽亞的預言性宣告。

【第45節】

【第45節】他怎麼又是他的子孫呢?——既然猶太人沒有試圖否認我們主問題的結論,即彌賽亞不僅是按肉身說的大衛的子孫,而且按其神性來說也是大衛的主,那麼顯然他們無法否認。事實上,除了否認所討論的預言與基督有關之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推翻這個論點:但似乎這個預言被如此充分且普遍地理解為屬於彌賽亞,以至於他們沒有試圖這樣做;因為緊接著就說,沒有人能回答他一句話——他們完全被難倒和困惑了。

【第46節】

【第46節】從此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問題——「因此,」沃頓博士說,「我們的主在一天之內,接連使猶太人的四大教派都沉默了。希律黨人和法利賽人想知道他們是否可以合法地向凱撒納稅。撒都該人則想知道,在復活時,那七兄弟都娶過的婦人,將是誰的妻子。然後是文士(或卡拉派),他們不承認書面律法之外的任何權威,問律法中哪條誡命是最大的。這位律法師值得在此提及,因為他不僅默許,而且稱讚了我們的主對他問題的回答。」沃頓的《雜論》(Wotton's Miscellaneous Discourses),第一卷,第78頁。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被擊敗(太 22:15-22)。撒都該人被困惑(太 22:29-33)。律法師或卡拉派被難倒(太 22:37-40)。而法利賽人等最終被徹底擊潰(太 22:41-46)。神的智慧就這樣戰勝了人的狡猾。從此以後,我們沒有發現我們的主再被他們刁鑽的問題困擾:他們的全部伎倆似乎都已用盡,現在他們冷靜地商議最有效的方法來謀殺他。凡抵擋神真理的人,都能夠實現撒旦最惡毒的目的。本章中非常重要的主題已在注釋中充分討論,並特別應用於其屬靈用途,因此似乎沒有必要再添加任何實踐性的改進。律法中最大誡命的解釋特別推薦讀者注意。參閱太 22:36-4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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