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二章
馬可福音 第十二章 經文

1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2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裏,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

3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4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裏。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凌辱他。

5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

6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7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

8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

9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10[經上寫着說]: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11這是主所做的, 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12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着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

13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要就着他的話陷害他。

14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15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

16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

17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他們就很希奇他。

18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

19「夫子,摩西為我們寫着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0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

21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

22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

23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24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上帝的大能嗎?

25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26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上帝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

27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你們是大錯了。」

28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29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

30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

31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32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上帝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

33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34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35耶穌在殿裏教訓人,就問他們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36大衛被聖靈感動,說: 主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37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都喜歡聽他。

38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

39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40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41耶穌對銀庫坐着,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裏投了若干的錢。

42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43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44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第十二章

馬可福音 第12章

【第1節】

有一個人栽了一個葡萄園——關於這個比喻的解釋,請參閱《馬太福音》21:33-41(注)。

【第4節】

他們向他扔石頭,打傷了他的頭——或者更確切地說,正如大多數學者所同意的,他們迅速地解決了這件事,**ἐκεφαλαιωσαν**(ekephalaiōsan)。我們沿用了《拉丁通行本》(Vulgate)的譯法,**illum in capite vulneraverunt**(illum in capite vulneraverunt),將原文翻譯為「打傷了他的頭」,但我相信這個詞在任何希臘作家中都沒有這種含義。**Ἀνακεφαλαιοομαι**(anakephalaiomai)的意思是「總結、概括」,聖保羅在《羅馬書》13:9中就是用這個意思。從這個比喻我們得知,這些人決心不聽任何道理,不伸張任何正義,並要以暴力佔有產業和產物;因此,他們以最徹底、最迅速的方式達成了目的,這似乎是福音書作者想要用這個詞表達的意思。韋克菲爾德先生(Mr. Wakefield)將其翻譯為「他們迅速地打發他走了」;其他人認為意思是「他們剃光了他們的頭,讓他們看起來很可笑」;這與前者的意思大致相同,但我更傾向於「他們迅速地解決了這件事」。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德迪厄(De Dieu)和其他人都同意上述解釋;如果**λιθοβολησαντες**(lithobolēsantes,他們扔石頭)這個詞被省略,那麼這種解釋會顯得更為可信,因為它在B、D、L手稿、《科普特譯本》(Coptic)、《拉丁通行本》(Vulgate)以及所有《古拉丁譯本》(Itala)中都被省略了。

【第7節】

這是承受產業的——因此,他們似乎在良心上承認這就是彌賽亞,萬物的承受者。產業就歸我們了——藉著殺害他,我們就能維持我們的權威,並保有我們的收入。

【第9節】

他要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葡萄園不應與園戶一同滅亡;如果妥善耕種,它仍然能夠結出豐碩的果實。我會將它交給新的葡萄園工人,即傳福音者和使徒們照管。——在他們的職事下,耶路撒冷被毀之前,有無數人歸向了神。

【第13節】

他們就打發人到他那裡——關於這段以及《馬可福音》12:17的內容,請參閱《馬太福音》22:15-22(注)的詳細解釋。

【第15節】

我們納不納呢?——這句話在《貝撒抄本》(Codex Bezae)和幾個譯本中缺失。

【第18節】

關於復活的問題,請參閱《馬太福音》22:23-32(注)的詳細解釋。

【第23節】

當他們復活的時候——這個子句在B、C、D、L手稿、其他四份手稿、《敘利亞譯本》(Syriac)、後來的《阿拉伯譯本》(Arabic)、後來的《波斯譯本》(Persic)、《科普特譯本》(Coptic)、《撒克遜譯本》(Saxon)以及兩份《古拉丁譯本》(Itala)中缺失。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對此持保留態度。

【第27節】

卻是活人的神——**Θεος**(Theos,神)這個詞在A、B、C、D、K、L手稿以及四十多份其他手稿、《敘利亞譯本》(Syriac)、一份《阿拉伯譯本》(Arabic)、一份《波斯譯本》(Persic)、《科普特譯本》(Coptic)、《亞美尼亞譯本》(Armenian)、《哥特譯本》(Gothic)、《撒克遜譯本》(Saxon)、《拉丁通行本》(Vulgate)、《古拉丁譯本》(Itala)和俄利根(Origen)的著作中被省略。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已將其省略。

【第30節】

你要盡心愛主——關於愛神和愛人的本質與特徵,以及如何遵行這條誡命,請參閱《馬太福音》22:37等處的注釋。

【第32節】

那文士說——文士的回答,載於《馬可福音》12:32-34,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均未提及。這是反駁馬可福音是馬太福音縮寫的又一證據。

【第34節】

你離神的國不遠了——這位文士似乎是一位謹慎、明智且虔誠的人;幾乎是一位基督徒——他離神的國如此之近,以至於他可以輕易地踏入其中。他很可能最終相信並承認了耶穌。

【第35節】

文士怎麼說——參閱《馬太福音》22:41等處。

【第37節】

眾人喜歡聽他——無疑,他們中有許多人因此相信並接受了真理。福音至今仍最受相對貧困的人歡迎。

【第38節】

你們要防備文士——參閱《馬太福音》23:1(注)等處。

【第41節】

把錢投在庫裡——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富人投在庫裡的錢,福音書作者也稱之為**χαλκον**(chalkon),即銅錢,很可能是猶太人稱之為**פרוטה**(prutah)的那種小銅幣,兩個**prutah**等於一個法利賽錢(farthing),二十四個**prutah**等於一個義大利亞撒利亞(assarius),而一個亞撒利亞是銀幣一便士的二十四分之一。我們稱之為「小錢」(mite),源自法語**miete**,意為碎屑或極小的碎片。**prutah**是猶太人使用的最小的硬幣;拉比們有一條規矩,任何人投在庫裡的錢不得少於兩個**prutah**。這位貧窮的寡婦不會少於這個數目,而她的貧困也使她無法多投。至於說許多富人投了「許多」(**πολλα**,many),這可能僅指他們投進的**prutah**的數量,而非其價值。對於一個富人,在為公共慈善募捐時,只投了一把半便士,我們該如何評價呢?參閱《路加福音》21:1,並參閱《馬太福音》5:26的注釋。這整個記載在《馬太福音》中都缺失。這是馬可福音並非馬太福音縮寫的又一證據。讓我們更仔細地審視這個主題:耶穌將寡婦的兩個小錢置於所有富人奉獻之上。在前面的記載,《馬可福音》12:41中說,耶穌看見眾人怎樣把錢投在庫裡。為了使這段記載更有益處,讓我們將基督視為人類行為的觀察者和審判者。

一、基督是觀察者。 1. 基督觀察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我們所有的行為都在他眼前,我們公開做的和私下做的,他都同樣知曉。 2. 他觀察我們所處的狀態和境況:他的目光注視著富人豐厚的奉獻,他們投了許多;他也非常清楚寡婦的貧困和淒涼境況,她投了她所有的一切,儘管那本身很少。對於富人來說,這是多麼令人敬畏的念頭啊!「神看見我擁有的每一分錢,並不斷觀察我如何使用它。」對於貧困和淒涼的人來說,這是多麼令人安慰的念頭啊!最慈悲和慷慨的耶穌的眼睛不斷注視著我的貧困和困境,並會使它們為我的益處效力。 3. 基督看見引導人們執行各自行為的所有動機;以及引導他們執行相同行為的不同動機:他知道他們是出於虛榮、自愛、利益、野心、偽善,還是出於愛、慈善、對他榮耀的熱心,以及真心取悅他的願望。 4. 他觀察伴隨我們行為的環境;我們是謹慎還是疏忽地行事,是樂意還是不情願地行事。 5. 他觀察我們對以他名義所做之事形成的判斷;我們是否因所做之事而自視甚高,向他人談論,沉湎於我們的勞苦、苦難、花費、成功等,還是我們因所做善事太少,甚至那一點點也做得不夠完美而謙卑自己。
二、看基督對我們行為的判斷。 1. 他似乎對這位貧窮的寡婦身上竟能找到如此多的虔誠感到驚訝。 2. 他表明慈善等行為不應以其外表來衡量,而應以產生它們的精神來衡量。 3. 他藉此表明所有人在本質上都是平等的;因為儘管在外在事物上存在且應當存在差異,但神卻看重內心,最貧窮的人也有能力藉著單純的意圖和純潔的愛,使他的小錢像富人所奉獻的數百萬一樣蒙主悅納。神根據行為所處的精神來衡量其價值是公正的。 4. 他表明人們在處理這類情況時應當公正判斷,不應允許自己因禮物的大小而偏袒某人,或因施捨的微薄而反對某人。關於這位貧窮的寡婦,經上說:「她投進的比所有富人投的更多。」因為: 1. 她給得更多;她獻上了她所有的一切,而他們只獻上了一部分。 2. 她以更好的精神這樣做,單純地渴望取悅神。從來沒有任何一位君王能比得上這位寡婦的慷慨;她獻上了她所有的一切,**ὁλον τον βιον αὑτης**(holon ton bion autēs),她的整個生命,即她所有用來維持一天生計的錢,而且在她的勞動獲得之前,她將一無所有。要做出這樣的行為,必須對神的護理(Providence)有何等的信靠啊!從她的行為中可以學到兩個重要的教訓。 1. 對富人而言,這是謙卑的教訓,他們一方面因貪婪,另一方面因奢華,很少奉獻給神和窮人。 2. 對窮人而言,這是責備的教訓,他們因不信靠神的護理(Providence),什麼也不奉獻。我們的財產只有將一部分奉獻給神才能得以聖化。當一部分奉獻給神和窮人之後,其餘的部分必將蒙福。如果富人和窮人認真思考這一點,富人將學會憐憫,窮人將學會慷慨,兩者都將因他們的行為蒙福。一個人若貧窮到找不到比自己更貧窮的人,那他真是貧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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