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章
馬可福音 第二章 經文

1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他在房子裏,

2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

3有人帶着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

4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

5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

6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裏,心裏議論,說:

7「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

8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裏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裏為甚麼這樣議論呢?

9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10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

11「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12那人就起來,立刻拿着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上帝,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13耶穌又出到海邊去,眾人都就了他來,他便教訓他們。

14耶穌經過的時候,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15耶穌在利未家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因為這樣的人多,他們也跟隨耶穌。

16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

17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18當下,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禁食。他們來問耶穌說:「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甚麼呢?」

19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

20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

21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22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

23耶穌當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門徒行路的時候,掐了麥穗。

24法利賽人對耶穌說:「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甚麼做不可做的事呢?」

25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着]大衛和跟從他的人缺乏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

26他當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怎麼進了上帝的殿,吃了陳設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吃。這餅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27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28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第二章

馬可福音 第2章

【引言】基督在迦百農傳道,馬可福音 2:1-2。一個癱瘓病人被帶到祂面前,祂宣告他的罪得赦免,馬可福音 2:3-5。文士們指控祂褻瀆,馬可福音 2:6-7。祂為自己辯護,並藉著醫治那人的疾病,證明祂有赦罪的權柄,馬可福音 2:8-11。眾人驚訝並受教,馬可福音 2:12。祂呼召利未離開稅關,馬可福音 2:13-14。祂在利未家中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法利賽人為此抱怨,馬可福音 2:15-16。祂為自己的行為辯護,馬可福音 2:17。祂為門徒辯護,他們被指控不禁食,馬可福音 2:18-22;又在安息日掐麥穗,馬可福音 2:23-26;並教導安息日的正確用途,馬可福音 2:27-28。

【第1節】

在屋裡——彼得的家,基督在迦百農時曾住在他家。參閱馬太福音 4:13;馬太福音 8:13 的注釋。

【第2節】

甚至連門前——指屋前的院子或天井。傳道——**τὸν λόγον**(ton logon)。神的國的教義;因為**ὁ λόγος**(ho logos)屢次被如此使用。

【第3節】

一個患癱瘓病的人——一個癱瘓者。參閱馬太福音 9:2(注)等。四個人抬著——四個人,每人抬著他所躺臥的沙發或床榻的一角:這個病人似乎太虛弱,無法自己前來,也太虛弱,無法以其他方式被抬著。

【第4節】

他們就拆了房頂——東方的房屋通常是平頂的,以便居民可以在上面乘涼;它們也四周設有女牆,申命記 22:8;士師記 16:27;撒母耳記下 11:2,以防人跌落;並有一個活板門,可以從那裡進入屋內。這個門顯然太窄,無法放下病人及其床榻;所以他們拆開了房頂,移開了一部分瓦片;然後將其拆開,移走了固定瓦片的板條或木材,這樣他們就有足夠的空間放下受苦的人。參閱路加福音 5:19,以及馬太福音 10:27(注);馬太福音 24:17(注)。

【第7節】

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褻瀆的話呢?——參閱馬太福音 9:3(注)等對此的解釋。

【第12節】

他——就拿起褥子——普羅斯珀(Prosper)對此處的評論值得注意:「罪是什麼?不過是一種可悲的墮落,一種在地上爬行,一種在受造物中安息,常常伴隨著靈魂的普遍癱瘓;也就是說,完全無力自救,無法擺脫惡習,無法行走在神的道上,無法站起來或向祂邁出一步。恩典可以在一瞬間修復一切:因為它不過是神全能的旨意,祂命令什麼,就成就什麼。」

【第14節】

利未——就是馬太;他似乎是個猶太人,儘管從事著令人厭惡的稅吏工作。關於他蒙召的記載,參閱他的福音書,馬太福音 9:9 等。

【第16節】

罪人——在福音書中,**ἁμαρτωλοί**(hamartoloi)通常指外邦人或異教徒,因為猶太人從不將這個詞應用於他們自己人。參閱馬太福音 9:10 的注釋。他為什麼與——一些非常好的手稿、幾個譯本,以及金口約翰(Chrysostom)和奧古斯丁(Augustin)都讀作:「你們的夫子為什麼與……一同吃飯呢?」

【第17節】

悔改——這個詞被 ABDKL、其他二十七個手稿;敘利亞文、波斯文、科普特文、衣索比亞文、亞美尼亞文、哥特文、拉丁通行本;六份古拉丁譯本;優西米烏斯(Euthymius)和奧古斯丁所省略。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已將其從正文中刪除;格羅提烏斯(Grotius)、米爾(Mill)和本格爾(Bengel)贊同此省略。參閱馬太福音 9:13(注)。我將其保留,如同上面引用的平行經文。嚴格來說,義人不能被呼召悔改。他們已經離棄罪惡,為罪哀傷,並歸向神。在另一個平行經文路加福音 5:32 中,所有手稿和譯本都保留了**μετάνοιαν**(metanoian,悔改)。

【第18節】

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卻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參閱馬太福音 9:14(注)等對此的詳細解釋。以下惡習在法利賽人中非常普遍:1. 他們更忙於批評他人的行為,而非糾正自己的行為。2. 他們希望每個人都按照他們的標準來規範自己的虔誠;並採納他們特定的習俗和敬拜形式。3. 他們談論並將自己與他人比較,只是為了有機會區分和抬高自己。關於禁食的性質、時間和持續時間,參閱馬太福音 6:16;馬太福音 9:15。

【第19節】

新郎和他們同在的時候,伴郎豈能禁食呢?——在印度教徒中,新娘和新郎雙方的大批朋友在婚禮當天都會陪伴他們;第二天,當新郎離開岳父家時,隨行人員,尤其是近親,都會充滿悲傷。——沃德(Ward)的《習俗》。

【第20節】

那些日子——但許多最好的手稿和譯本讀作**ἐν ἐκείνῃ τῇ ἡμέρᾳ**(en ekeinē tē hēmera,在那日),而非**ἐν ἐκείναις ταῖς ἡμέραις**(en ekeinais tais hēmerais,在那些日子)。即耶穌基督將被交給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那一天。米爾(Mill)和本格爾(Bengel)贊同這個讀法,格里斯巴赫(Griesbach)也採納了它。本節的前半部分似乎支持普遍的讀法。

【第21節】

沒有人——縫補——參閱馬太福音 9:16。沒有人把一塊未經縮水的布料縫在舊衣服上。在普通版本中,本節以**καὶ**(kai,和)開頭,但幾乎所有重要的手稿和譯本都省略了這個詞。整節的結構在手稿中各不相同。這裡和馬太福音 9:16 給出的譯文是清晰的,不言自明。

【第23節】

經過麥田——參閱馬太福音 12:1(注)。

【第26節】

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從撒母耳記上 21:1(這裡所指的經文)看來,那時亞希米勒在挪伯作大祭司:從撒母耳記上 22:20;撒母耳記上 23:6;歷代志上 18:16 看來,亞比亞他是亞希米勒的兒子。波斯文讀作亞比米勒(Abimelech)而非亞比亞他(Abiathar)。提奧非拉(Theophylact)認為亞比亞他是祭司,而亞希米勒或亞比米勒是大祭司,因此試圖調和兩位聖經歷史學家的記載。其他人則這樣調和這些記載:亞希米勒被稱為亞希米勒·亞比亞他,**אב**(ab,父親)被理解;而亞比亞他被稱為亞比亞他·亞希米勒,**בן**(ben,兒子)被理解。他們可能都曾擔任大祭司的職務;而這個職務的名稱可以不加區別地應用於其中任何一位。陳設餅——參閱馬太福音 12:4。

【第27節】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使他可以將他全部時間的七分之一用於身體的休息和屬靈的操練。在這兩方面,它對人類有無限的益處。凡不遵守安息日的地方,疾病、貧困和放蕩通常盛行。如果我們沒有安息日,我們很快就會沒有宗教。整節經文在《貝撒抄本》(Codex Bezae)和五份古拉丁譯本中缺失。

【第28節】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參閱馬太福音 12:7,馬太福音 12:8(注)。有些人將此理解為適用於一般人,而非基督。人子,任何人都是安息日的主;即安息日是為他設立的,為他的安逸、舒適和使用,他應將其用於這些目的。但這是一種非常生硬,同時也是非常鬆散的解釋方式;因為它似乎說一個人可以隨意使用安息日;如果這是真的,安息日的道德義務很快就會被廢除。神設立安息日不僅是為了預表那為神的子民所存留的安息,也是為了促進全人類的福祉。宗教的條例應根據其目的來規範,即神的榮耀和人類的救贖。真宗教的特點是其中不包含任何對人無益的事物。藉此,神清楚表明祂要求人敬拜和順服祂,並非出於匱乏或私利;而只是出於良善,並為了使他們幸福。神禁止在安息日工作,是為了防止僕人被主人壓迫,讓勞動的牲畜得到必要的休息,並讓人們有適當的機會參加祂的條例,使他們的靈魂得救。在神之下,我們身體和靈魂所需的一切,很大程度上都歸功於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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