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八章
路加福音 第十八章 經文

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3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他多日不准, 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

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上帝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8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9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0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5有人抱着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16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7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

28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31耶穌帶着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32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34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35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36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37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38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39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40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

41「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42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43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上帝。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上帝。

第十八章

路加福音 第18章

【引言】
本章包含以下內容:不義的寡婦的比喻(路 18:1-8);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路 18:9-14);嬰孩被帶到基督面前(路 18:15-17);那位想知道如何承受永生的官長(路 18:18-23);我們主對他情況的反思(路 18:24-27);那些跟隨基督的人將得到什麼(路 18:28-30);祂預言自己即將受難和死亡(路 18:31-34);祂在耶利哥使一個盲人重見光明(路 18:35-43)。

【第1節】

人應當常常禱告——因此,這個比喻的明確含義和道德教訓顯而易見:即,由於苦難和荒涼將臨到這地,他們將需要極大的忍耐和持續的堅韌,以及全能者不斷的影響和保護,所以他們應當恆切禱告。它進一步指出,人應當為那些上帝讓他們感受到其必要性的事物,永不停止禱告,直到他們的禱告得到完全的應允。這個比喻無需尋找其他含義:聖路加,他完全了解他夫子的意思,已如上文所解釋。

【第2節】

一個不懼怕上帝,也不顧念人的官長——我們的主稱這個人為不義的官長(路 18:6),這不足為奇。任何不深切敬畏上帝、不溫柔尊重同胞的人,都不配擔任神聖的官長職位。因為這個人不懼怕上帝,所以他不理會公義的呼喚;因為他不尊重人,所以他對寡婦的抱怨無動於衷。即使在異教徒中,這也是一個完全沉溺於邪惡之人的特徵。正如狄翁·卡修斯(Dion Cassius)論及維特里烏斯(Vitellius)時所說,他既不顧念神,也不顧念人——**ουτε των ανθρωπων, ουτε των θεων εφροντιζεν**(oute ton anthropon, oute ton theon ephrontizen,既不顧念人,也不顧念神)。

【第3節】

為我伸冤,脫離我的對頭——原文 **εκδικησον με απο του αντιδικου μου**(ekdikeson me apo tou antidikou mou),最好翻譯為「為我伸張正義,對抗我的對頭」或「使我脫離我的對頭」。如果這個婦人是來尋求報復,如我們普通譯本所暗示的,我想我們蒙福的主絕不會允許她在聖經記錄中佔有一席之地。她只求公義,僅此而已;她憑著她的懇求,得到了那個不義的官長本無意給予,而僅僅是為了自己省事才給予的東西。

【第4節】

他心裡說——有多少看似良善的行為,其原則和動機既非出於對上帝的愛,也非出於對鄰舍的愛,而僅僅是出於最卑劣的自私自利!

【第5節】

她煩擾我——**Ὑπωπιαζῃ με**(hypopiazei me),使我疲憊不堪。這是一個來自拳擊手的比喻,他們互相擊打,通過擊打對方的臉部使眼睛發黑。參見林前 9:27。

【第6節】

你們聽這不義的官長所說的話——我們蒙福的主暗示我們應當這樣自省:「如果一個像這官長一樣聲名狼藉的人,尚且能屈服於一個貧窮寡婦的迫切和持續懇求,而他對她除了輕蔑之外別無他感,那麼上帝,祂是無限良善和慈悲的,祂以最溫柔的方式愛祂的受造物,豈不更樂意將祂至高的救恩賜給所有殷勤尋求祂的人嗎!」

【第7節】

難道上帝不為祂的選民伸冤嗎?——難道公義的上帝不為祂的選民伸張正義嗎?這可能指的是祂的門徒所遭受的殘酷待遇,以及他們仍在從悖逆和不信的猶太人那裡所受的苦難;這些苦難最終將在耶路撒冷被毀和隨之而來的災難中臨到他們。但我們也可以認為這段經文具有更廣泛的含義。既然上帝已慈愛地應許將救恩賜給每個藉著祂的兒子來到祂面前的靈魂,並已將祂的靈放在他們心中,促使他們不斷地向祂呼求救恩;那麼祂本性的良善和祂恩典的應許,就約束祂必須垂聽他們向祂獻上的禱告,並賜予他們所有祂藉著應許和聖靈引導他們所祈求的救恩。他們晝夜呼籲祂,等等——這是基督真選民或門徒的真實特徵。他們感到自己沒有亮光、能力或良善,除非從祂那裡領受;而且,由於祂是他們靈魂的渴望,他們不斷地尋求,以便能被祂扶持和拯救。難道祂會長久忍耐他們嗎?——不如翻譯為「祂對他們滿有憐憫」,因此與不義的官長完全不同。這裡的 **μακροθυμων**(makrothymon,長久忍耐),在我們的譯本中,我讀作 **μακροθυμει**(makrothymei,祂是憐憫的),這個讀法得到 ABDLQ 和其他幾個手稿的支持。我們的主給予祂選民成功的原因是:1. 他們晝夜向祂呼求。2. 祂對他們滿有憐憫。由於第一點,他們甚至可以期望從不義的官長那裡得到公義;由於第二點,他們確信會得到救恩,因為他們是向那位對他們而言是永恆之愛和憐憫的父上帝祈求的。從不義的官長那裡期望公義的理由很少。1. 因為他是不義的;2. 因為他不尊重人:甚至不尊重一個貧窮孤單的寡婦。但在天上,有充分的理由期望從上帝那裡得到憐憫:1. 因為祂是公義的,而且祂已應許;2. 因為祂對祂的受造物滿有憐憫;祂總是樂意賜予比最廣闊的心所能祈求的更多。每個讀者都必須意識到,普通譯本的表達方式如此含糊,幾乎難以理解;而本注釋中根據上述權威的譯文則盡可能清晰,並顯示這個美麗的比喻是上帝話語中最寶貴的篇章之一。

【第8節】

祂必快快地為他們伸冤——或者說,祂必快快地為他們伸張正義——**εν ταχει**(en tachei),立刻,轉眼之間。1. 因為祂已應許;2. 因為祂樂意這樣做。當人子來的時候——來要求這百姓中間所撒的國度種子的產出。祂在地上能找到信心嗎?——或者更確切地說,祂在這片土地上能找到忠誠嗎?祂能找到這片土壤所結出的收成,與其所受的耕耘相稱嗎?不!因此祂毀滅了那片土地。

【第9節】

輕視——**Εξουθενουντας**(exouthenountas),輕蔑,視他人為無物,以極度輕蔑的態度對待他們。我們的主承認法利賽人潔淨了外面:但唉!裡面卻充滿了何等的驕傲、虛榮和對他人的輕蔑!

【第10節】

一個法利賽人——關於法利賽人及其教義的描述,請參閱太 16:1 的注釋。稅吏——關於這些人的記載,請參閱太 5:46 的注釋。這兩個人都去聖殿禱告,即敬拜上帝:他們可能都是猶太人,並因不同的動機在禱告時辰來到聖殿:一個是為所領受的恩典獻上感謝;另一個是懇求唯獨能救贖他脫離罪惡的恩典。

【第11節】

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或者,如有些人會翻譯的,他獨自站著禱告。他可能認為與這位悔改的稅吏有任何關聯是可恥的:因此他的行為似乎在說:「你站開一點;我比你聖潔。」他似乎不僅獨自站著,也獨自禱告;無論是身體上還是禱告內容上,都沒有與他那貧窮有罪的鄰舍聯合。上帝啊,我感謝你,等等——在太 5:20,我們的主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請參閱該處注釋。現在,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由一位法利賽人自己在此描述。我們發現它有兩方面:1. 它在於不傷害他人。2. 在於遵守當時猶太體系中所有上帝所設立的條例;在這些事上,他們不像其他人,因為這地的大多數居民對這些事很少或根本不注意。法利賽人最初是純潔聖潔的人,這幾乎無可置疑;但在我們主時代之前,他們已經嚴重墮落,這也足夠明顯。他們失去了其制度的精神,只保留了其外在的規條。參閱太 16:1 的注釋。1. 這位法利賽人不傷害他人——我不貪婪,不不義,不淫亂。我不藉著虛假藉口奪取任何人的財產。我在買賣中不利用任何人的無知。我避免一切形式的不潔。簡而言之,我待人如我希望人待我一樣。有多少所謂的基督徒,連這位法利賽人的一半好都達不到!然而,他離天國還很遠。2. 他遵守宗教條例——我一週禁食兩次。猶太人每週禁食的日子是第二天和第五天;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星期一和星期四。這些禁食是為了紀念摩西上山領受律法(他們認為是在第五天),以及他領受兩塊法版後下山(他們認為是在一週的第二天)。

【第12節】

我將我一切所得的獻上十分之一——或者,我一切所獲的,**κτωμαι**(ktomai)。拉斐利烏斯(Raphelius)觀察得很好,這個動詞的現在時態表示「獲得」——過去時態表示「擁有」:這位法利賽人的意思似乎是:「我一獲得任何東西,就將其中十分之一獻給上帝的殿和窮人。」那些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奉獻給主的人,絕不應讓它留在自己手中,以免擁有產生貪婪。這就是法利賽人的義,也是他建立最終救恩希望的基礎。法利賽人對自己的義有強烈的看法,以下歷史將證明:「拉比西緬,約哈伊的兒子說:『整個世界不值得三十個像我們祖先亞伯拉罕那樣的義人。如果世界上只有三十個義人,我和我的兒子就是其中兩個;但如果只有二十個,我和我的兒子也會在其中;如果只有十個,我和我的兒子也會在其中;如果只有五個,我和我的兒子也會是那五個;如果只有兩個,我和我的兒子就是那兩個;如果只有一個,我自己就是那一個。』」《創世記拉巴》(Bereshith Rabba),第35章,第34頁。這是法利賽人驕傲的真實寫照。難怪我們的主指責他們驕傲和虛榮:他們遠離謙卑,因此也遠離公義。

【第13節】

稅吏卻遠遠地站著——不是因為他是外邦人,不敢靠近聖地(因為他很可能是猶太人);而是因為他是一個真正悔改的人,感到自己完全不配出現在上帝面前。不敢舉目——低著頭,眼睛注視著地面,這是一種:1. 深切痛苦的標誌。2. 意識到並承認罪惡。3. 這正是猶太拉比要求那些向上帝禱告的人所採取的姿勢。參見拉 9:6;《米示拿》(Mishna),《祝福篇》(Berachoth),第5章;以及基普克(Kypke)在此處的注釋。所以法利賽人似乎忘記了他自己的一條誡命。卻捶著胸——捶胸是極度悲傷的標誌,在所有民族中普遍實行。它似乎暗示著悔改者渴望懲罰那因其邪惡傾向而犯下所哀悼之罪的心。羅馬天主教徒在他們的總告解中仍然使用這種做法。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Ἱλασθητι μοι**(hilastheti moi)——求你藉著獻祭向我施恩——或者,願為我作出代贖。我是一個罪人,除了這種方式,無法得救。希臘詞 **ἱλασκω**(hilasko)或 **ἱλασκομαι**(hilaskomai)常指為罪作贖罪祭;七十士譯本在詩 65:4;詩 78:38;詩 79:9 中用它來翻譯希伯來文 **כפר**(kipper),他作了代贖。同樣,**ἱλασμος**(hilasmos),挽回祭,在同一譯本中用來翻譯希伯來文 **חטאה**(chataah),贖罪祭,結 44:27;而 **ἱλαστηριον**(hilasterion),施恩座,在上述譯本中是希伯來文 **כפרת**(kapporeth),約櫃蓋的翻譯,在贖罪大日,贖罪祭牲的血灑在其上和其前。這個動詞在最好的希臘作家中也以完全相同的意義使用。以下引自希羅多德(Herodotus),《歷史》(lib. i. p. 19, edit. Gale),非常切題:**Θυσιῃσι μεγαλῃσι τον εν Δελφοισι θεον ἹΛΑΣΚΕΤΟ**(Thysies megalaisi ton en Delphois theon HILASKETO),克羅伊斯(Croesus)藉著巨大的獻祭平息了德爾斐的神,或向他作了代贖。我們因此立刻明白,為什麼我們蒙福的主說稅吏回家去,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他藉著為罪作代贖來尋求憐憫,這是上帝從起初就定意拯救罪人的唯一方式。由於法利賽人依賴他不做惡事和遵守宗教條例來蒙上帝悅納,按照恩典和公義的體系,他必須被拒絕: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沒有人能為自己的罪作代贖,所以那些不投靠上帝憐憫所預備的代贖的人,就必被排除在天國之外。這並非新教義:這是猶太律法下所獻的每一個祭物公開而莊嚴地宣講的教義。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這是整個摩西律法響亮而持續的呼喊。由此我們可以明白,擁有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義的意義是什麼。我們必須在上帝面前謙卑,這是他們沒有做的:我們必須投靠十字架的寶血,這是他們不願做的;並且心裡溫柔謙卑,這是他們沒有的。許多人認為法利賽人以為他們可以獨立於上帝,靠自己獲得公義,並且不依賴上帝的恩典或能力:但我們不要把他們說得比他們實際更糟——因為這在經文中的法利賽人自己就否認了,他將他所有的好處都歸於上帝: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是你使我與眾不同。但這還不夠:約束的恩典不能取代偉大的代贖。他已經犯了罪——這罪必須被塗抹;而要做到這一點,除了藉著代贖之外別無他法,這是整個猶太律法所宣告的。參見太 5:20 的注釋。

【第14節】

回家去,算為義了——他的罪被塗抹了;他自己也被悅納了。比那個人倒算為義——**Η εκεινος**(e ekeinos):也就是說,另一個人沒有被悅納,因為他自高自大——他利用他承認歸因於上帝的憐憫,來向上帝的認可提出要求,並壟斷至高者的救恩!他被貶低,因為他徒然相信自己是義的,並依賴他所能做到的,卻不尋求內心的改變,也不尋求與上帝的和好。這是一種奇怪的人心扭曲,試圖藉著上帝純粹的憐憫所賜予我們的祝福,來使上帝成為我們的債務人!猶太人中有一條格言,凡帶祭物到聖殿的人,都算為義而歸。但我們的主表明,這取決於心靈的狀態——如果他們沒有在罪惡感下謙卑,即使他們獻了祭,也沒有算為義。

【第15節】

有人也把嬰孩帶到他那裡——關於這些經文,請讀者參閱太 19:13、太 19:14 和可 10:16 的注釋。當一位屬靈導師(gooroo)拜訪他的門徒時,門徒會把孩子帶到他面前求祝福,強迫孩子的頭低到導師的腳下,導師會說一些類似「長壽!——學識淵博!——富有!」的話,這就是所謂的祝福。

【第18節】

有一個官長——關於這個人的情況,請參閱太 19:16-22 和可 10:21、可 10:22 的詳細解釋。

【第24節】

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等等——請參閱我們主這段講論的注釋,太 19:21-30 和可 10:30。

【第25節】

駱駝穿過——這裡的 **καμηλον**(kamelon,駱駝),有 S 和其他四個手稿讀作 **καμιλον**(kamilos,纜繩)。請參閱平行經文太 19:24 中提到的相同讀法。

【第28節】

我們已經撇下一切——我們的行業、房屋和家庭。請讀者參閱太 4:20;太 19:27 等處的注釋。

【第29節】

凡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父母,等等——請參閱太 19:28、太 19:29 和可 10:29、可 10:30 的注釋。或弟兄——**Η αδελφας**(e adelphas),或姊妹,由貝撒抄本(Cod. Bezae)和其他一些抄本增補。

【第31節】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請參閱這段講論的注釋,太 20:17-19 和可 10:32。

【第33節】

第三日他必復活——參見何 6:2;請讀者注意,這段經文應當這樣讀:在第三日,他必使他復活(**יקמנו**,yekimenu),我們必在他面前存活:他的復活將是我們復活的憑據、記號和原因。

【第34節】

這些事他們一樣也不懂得——儘管基督已就這嚴肅的議題給予他們所有資訊,他們當時仍無法完全理解彌賽亞將如何受苦;或者他們的主,其能力他們知道是無限的,怎會允許猶太人和外邦人像祂在此暗示的那樣折磨並殺害祂。

【第35節】

有一個瞎子——巴底買。請參閱太 20:29-34 和可 10:46 等處對此事件的詳細解釋。

【第40節】

耶穌走近的時候——請參閱可 10:50 中關於黑人和白人的顯著記載。

【第43節】

眾百姓——都歸榮耀與上帝——他們看見上帝的手在所行的事上,他們將當歸於祂名的讚美歸給祂。法利賽人要麼看不見,要麼不願承認這一點。普通百姓往往比博士們更能判斷上帝的工作。他們更單純,不因學問的驕傲而自大,也較少受偏見或私利的影響。那些屬靈上瞎眼的人有福了,基督賜給他們眼睛,使他們能認識祂;賜給他們腳,使他們能跟隨祂;賜給他們舌頭,使他們能讚美祂;賜給他們心,使他們能愛祂!一個真實的歸正,絕不自相矛盾,而是隨之而來的是造就人的生命,它以比最偉大的外在神蹟更卓越的方式彰顯上帝的威嚴和能力。——凱斯內爾(Quesnel)。關於本章主要主題的實際應用,請參閱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的平行經文。「我如何才能稱義?」是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最清楚地回答了這個問題。對罪的深刻意識、內心的謙卑,以及藉著信心投靠偉大的代贖,是唯一的道路。即使是最嚴重的罪犯,如此來到上帝面前,也會被悅納。這對悔改的罪人來說是何等蒙福的消息!——因為儘管他們不能誇耀擁有與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的義,但他們發現,像稅吏一樣來到上帝面前,他們可以藉著十字架的寶血,從一切他們無法藉著摩西律法稱義的事上,白白地稱義。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那些忽略如此偉大救恩的人,怎能逃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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