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2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
3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4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5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6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裏』,它也必聽從你們。
7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8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
9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
10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
11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馬利亞和加利利。
12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遠遠地站着,
13高聲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吧!」
14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
15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上帝,
16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這人是撒馬利亞人。
17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裏呢?
18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上帝嗎?」
19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
20法利賽人問:「上帝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上帝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
21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裏!看哪,在那裏!』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裏。」
22他又對門徒說:「日子將到,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卻不得看見。
23人將要對你們說:『看哪,在那裏!看哪,在這裏!』你們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隨他們!
24因為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
25只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
26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
27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28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
29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30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
31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裏,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裏,也不要回家。
32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33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34我對你們說,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35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37門徒說:「主啊,在哪裏[有這事]呢?」耶穌說:「屍首在哪裏,鷹也必聚在那裏。」
路加福音 第17章
【第1節】**引言** 基督教導必須避免冒犯他人(路17:1-2)。如何對待冒犯你的弟兄(路17:3-4)。信心的功效(路17:5-6)。人不能藉著自己的服事或順服使造物主獲益(路17:7-10)。祂潔淨了十個痲瘋病人(路17:11-19)。法利賽人詢問神的國何時降臨;基督回答他們,並糾正他們對此主題的不當看法(路17:20-37)。
**【第1節】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人心腐敗至此,儘管有恩典的一切影響和榮耀的應許,人仍會繼續得罪神;而神的公義也必繼續施行懲罰。參閱馬太福音18:6的注釋。
【第2節】**【第2節】一塊大磨石**——將磨石繫在脖子上淹死人是一種古老的刑罰,這點已在馬太福音18:6-7的注釋中得到證明,請再補充以下內容。將磨石繫在脖子上是一個常見的諺語。「撒母耳說:人可以結婚,然後專心研讀律法。拉比約哈南說:不!他豈能脖子上繫著磨石來專心研讀律法呢?」讀者在馬太福音18:6的注釋中提到的亞里斯多芬(Aristophanes)的段落如下:
**Αραν μετεωρον εις το βαραθρον εμβαλω, Εκ του λαρυγγος εκκρεμασας ὑπερβολον**(Aran meteōron eis to barathron embalō, Ek tou laryggos ekkremasas hyperbolon)
「我將他高高舉起,投入深淵:一塊大石頭懸掛在他的脖子上。」——亞里斯多芬,《騎士》(Equit.),第1359節。
**【第3節】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參閱馬太福音18:21-22的注釋。
【第5節】**【第5節】加增我們的信心**——這種不斷赦免每個人的每一次過犯的工作,即使對門徒來說也顯得如此困難,以至於他們認為,若沒有超凡的信心,他們將永遠無法遵守這條命令。但有些人認為,這段話及接下來的內容與馬太福音17:19-20所提及的有關。
【第6節】**【第6節】像一粒芥菜種**——一種像芥菜種那樣增長和興旺的信心,如馬太福音13:32所描述的(參閱該處注釋)。另參閱馬太福音17:20。**這棵桑樹**——這些話似乎暗示他們正站在這樣一棵樹旁。桑樹(sycamine)很可能與無花果桑樹(sycamore)是同一種樹。伊芙琳先生說,我們這裡的無花果桑樹是錯誤的稱呼,它其實是我們的**acer majus**(大楓樹)。真正的無花果桑樹是**ficus Pharaonis**或**Aegyptia**(法老或埃及無花果樹);也因其葉子和果實的相似性,被稱為**morosyous**(桑椹無花果樹)。阿拉伯人稱它為**guimez**:它生長在塞浦路斯、卡里亞、羅得島,以及猶大和加利利,當時我們的主就在那裡:參閱路加福音17:11。對這些地區非常熟悉的聖耶羅米(St. Jerome)將這個詞翻譯為桑樹。**連根拔起**——參閱馬太福音21:21的注釋,該處解釋了這種說話方式是指成就極其困難但並非不可能的事。
【第7節】**【第7節】你們誰有僕人**——從未有人設想主人會服事僕人——僕人有義務服事主人,並盡其所能為主人做一切事:前者也不期望為此得到感謝,因為他受約定約束必須如此行,因為有約定的報酬,這報酬被認為與他所能提供的一切服務價值相等。
【第10節】**【第10節】我們是無用的僕人**——這段經文常被用來證明沒有人能活著而不犯罪得罪神。但請注意,經文說的是**無用的僕人**,而不是**有罪的僕人**。如果這段經文可以被公正地解釋為支持有罪的不完全,那麼很容易證明,在樂園中那些被成全的義人靈魂中,沒有一個,在神寶座前服事的眾天使中,也沒有一個,是罪惡地不完全的:因為他們沒有一個能超越神所賜予他們的能力,在最小的程度上行義;而公義和公平要求他們應當盡其所能地運用這些能力來服事他們的造物主;在這樣行之後,可以公正地說:「他們只是做了他們應分做的事。」神的本性是無限的,那本性的一切屬性都是無限榮耀的:它們不能因祂受造物的過犯而減少,也不能因所有充滿自然界漩渦的智慧受造物不間斷、永恆的順服和不息的哈利路亞而增加。當超越算術所能計算的時代過去之後,對最純潔和最完美的受造物,仍可說:「你們是無用的僕人。」你們的生命源於無限的生命之泉:你們由全能者持續的能量所維繫:祂的榮耀是無限且永恆的,而你們的順服和服事,無論其本身多麼卓越,對你們多麼有益,都未曾,也不能,為你們神的絕對卓越和榮耀增添任何東西。
【第11節】**【第11節】他經過撒馬利亞和加利利之間**——他首先經過加利利,從那裡開始他的旅程;然後經過撒馬利亞,路加福音9:51-52曾提及。所有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人都必須經過撒馬利亞,除非他們向西繞很遠的路。因此約翰福音4:4告訴我們,當耶穌離開猶大去加利利時,他必須經過撒馬利亞;原因很簡單,因為那是唯一合適的道路。「很可能我們的主從迦百農出發,穿過加利利其餘的村莊直到撒馬利亞,然後穿過撒馬利亞這個小地方,像往常一樣到處傳道、教導並醫治病人。」——加爾梅(Calmet)。
【第12節】**【第12節】十個痲瘋病人**——關於痲瘋病,請參閱馬太福音8:2的注釋;以及利未記13:1等和利未記14:1等的注釋。**遠遠地站著**——他們保持距離,因為律法和習俗禁止他們靠近健康的人,以免傳染。參閱利未記13:46;民數記5:2;列王紀下15:5。
【第13節】**【第13節】他們就高聲說**——他們異口同聲地呼喊——他們都同樣需要幫助,儘管有十個人同時呼喊,但他們只有一個聲音。他們既是受苦的同伴,也是禱告的同伴。當疾病嚴重且根深蒂固時,禱告應當強烈而懇切。罪是所有痲瘋病中最糟糕的;它不僅將那些沾染它的人與義人隔開,更將他們與神隔開;除了基督耶穌憐憫的心和有力的手,沒有什麼能使任何靈魂從中得自由。
【第14節】**【第14節】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按照利未記13:2等;利未記14:2等的指示。我們的主意圖讓他們的潔淨是藉著信心領受的:他們信賴祂的良善和能力;儘管他們沒有得到應許,但他們遵照祂的命令去行,去做那些律法只要求已經痊癒的人去做的事。**他們去的時候**——本著這種全然信靠的信心;他們就潔淨了。神高度尊榮這種信心,並使其成為祂手中行許多神蹟的工具。那些不願相信,直到他們得到所謂的「理由」才相信的人,很可能永遠無法得救。相信的最高、最主權的理由,就是神已經命令了。
【第15節】**【第15節】其中有一個,見自己好了,就回來**——看來他沒有先去見祭司,而是立刻轉身回來,公開讚美那賜予他醫治的慈愛之手。
【第16節】**【第16節】他是一個撒馬利亞人**——一個信奉非常腐敗宗教的人;從他身上所期望的,遠比從其他九個可能是猶太人的人身上所期望的要少得多。
【第17節】**【第17節】那九個在哪裡呢?**——那些時常歸向神的人在哪裡呢?他們是否仍然像起初那樣,臉伏於地讚美祂呢?唉!有多少人轉回沉淪!又有多少人再次與世俗混雜!讀者啊!你是否屬於這類人呢?
【第18節】**【第18節】這外族人**——神常常從那些長期不認識祂、不敬畏祂的人那裡,得到比那些在祂子民中長大、自稱蒙祂名的人更多的讚美和深情順服。簡單的原因是,**多蒙赦免的,就愛得多**(路7:47)。
【第19節】**【第19節】你的信心救了你**——你的信心是領受那使你潔淨之影響的媒介。
【第20節】**【第20節】神的國來到,不是憑著眼見**——不是憑著仔細的觀察。基普克(Kypke)和其他人已從最好的希臘作家那裡充分證明,**μετα παρατηρησεως**(meta paratērēseōs)的正確含義是「憑著仔細的觀察」。彷彿祂在說:「神的國,彌賽亞榮耀的宗教,並非以一種只有敏銳的評論家才能辨識,或只有那些仔細觀察的人才能看見的方式來到;它並非那種被限制在一個地方,以至於人們會說『看哪,它只在這裡』或『只在那裡』的性質:因為這神的國是公開顯明的;看哪,它就在你們中間;我公開宣揚它,並行那些證明神的國已降臨的神蹟;這些事沒有一件是在隱密處做的。」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曾很好地指出,「天國」這個詞組有兩種特別的理解方式。1. 基督教的傳播和建立。2. 猶太政體的徹底傾覆。猶太人想像彌賽亞來臨時會毀滅外邦人,並在猶太人中榮耀地作王:我們的主暗示的卻恰恰相反。祂即將毀滅整個猶太政體,並在外邦人中榮耀地作王。因此祂提到了大洪水和所多瑪蛾摩拉的毀滅。彷彿祂在說:「這國的降臨對你們來說,將像大洪水對古世界一樣致命,也像從天而降的硫磺與火對所多瑪蛾摩拉一樣致命。」我們的主指出這天國在他們裡面,即他們自己將是這些毀滅的場景,因為他們因著不順服和悖逆,本身就蘊含著這些審判的種子。參閱馬太福音3:2的注釋。
【第21節】**【第21節】看哪,在這裡!或看哪,在那裡!**——或許那些法利賽人認為彌賽亞被隱藏在某個只有他們一些領袖知道的秘密地方;並且他將以類似祭司耶何耶大宣告約阿施的方式被宣告。參閱歷代志下23:1-11的記載。
【第22節】**【第22節】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既然我們的主一貫的習慣是支持和安慰門徒的心,我們不能假設祂在此暗示他們在試煉之日將缺乏支持他們所需的福分。當祂說「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時,祂要麼是指「你們這個民族,你們猶太人」,並對門徒說話,彷彿他們將為這宣告的真實性作證;暗示著嚴重的災難即將降臨在他們身上,而他們將徒然渴望那些現在被他們拒絕的歸向神的機會;要麼,祂是指這個民族的困境將如此嚴重,以至於門徒會因憐憫和溫柔而渴望這些懲罰從他們身上除去,而這些懲罰卻無法除去,因為他們罪孽的杯已滿。但前一種解釋更可能是這段經文的意思。
【第23節】**【第23節】人若對你們說**——或者,**人若對你們說**。有兩份手稿,敘利亞文和亞美尼亞文,有**εαν**(ean,如果)。**看哪,在這裡**——KM,另有十六份手稿,以及後期的敘利亞文,有**ὁ χριστος**(ho Christos),「看哪,基督在這裡」。這無疑是這段經文的意思。參閱馬太福音24:23的注釋。
【第24節】**【第24節】因為人子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參閱馬太福音24:27-28的注釋,該處有詳細解釋。
【第25節】**【第25節】只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正如這民族罪孽的杯,直到他們最終拒絕並釘死生命和榮耀的主,才算滿盈;所以這毀滅必須在我死後才能發生。
【第26節】**【第26節】挪亞的日子怎樣**——參閱馬太福音24:38的注釋。
【第27節】**【第27節】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他們一生都只顧及這個世界;對他們不朽的靈魂毫無預備。羅馬人來毀滅猶大時也是如此;普遍的漫不經心,似乎沒有人理會神子所發出的警告。
【第29節】**【第29節】天就降下火與硫磺**——創世記19:24證明了動詞**εβρεξε**(ebrexe)中隱含的代詞「他」的插入是合理的;因為那裡說耶和華從天上將火與硫磺降給耶和華。
【第31節】**【第31節】在房上的**——參閱馬太福音24:17的注釋,該處有解釋。
【第32節】**【第32節】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寧可捨棄一切,也不要喪失你的靈魂。她回頭看(創19:26);她可能也轉身回去拿走一些財物——因為前一節經文似乎暗示了這一點,結果她成了神不悅和她自己愚蠢與罪惡的紀念碑。如果我們因主的命令而不得不放棄某物時,卻帶著悲傷和焦慮離開,這證明我們曾以一種罪惡的愛戀來愛它。
【第33節】**【第33節】凡想要保全生命的**——這些或類似的話語曾在另一個場合說過。參閱馬太福音10:39的注釋;馬太福音16:25-26的注釋。
【第34節】**【第34節】關於這些經文的主題,請參閱馬太福音24:40-41的注釋。第36節無疑是插補的。它很可能借鑒自馬太福音24:40。整個第36節在A、B、E、G、H、K、L、Q、S等五十多份手稿,以及科普特語、衣索比亞語、哥特語、斯拉夫語和許多教父著作中都缺失: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已將其從正文中刪除。我們的譯者在旁註中說「這第36節在大多數希臘文抄本中缺失」是很有道理的。格里斯巴赫認為它可能是因為結尾相似而被省略(參閱前一節),或者它是借鑒自馬太福音24:40。**
【第37節】**【第37節】主啊,在哪裡呢?**——所有這些可怕的災難將降臨在什麼地方呢?我們的主用一個比喻來回答,他們必須自己去應用。**屍首在哪裡,鷹(或禿鷲)也必聚在那裡**——罪在哪裡,懲罰也必在哪裡。參閱馬太福音24:28的注釋。豺狼或胡狼是食腐動物;禿鷲也同樣如此:這些鳥類在野外動物死亡後,會非常突然地出現,儘管之前很長一段時間可能都沒有在該地看到過一隻。下一章似乎是這段講論的延續:至少它們很可能是在同一場合說的。兩章都包含讀者應當仔細思考的真理,並以禱告和信心的精神來領受,以免落入這些人所遭受的同樣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