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耶穌就用比喻說:
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
5找着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
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8「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着嗎?
9找着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0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路加福音 第15章
【第1節】稅吏和罪人——**Τελωναι και ἁμαρτωλοι**(telonai kai hamartoloi),即稅吏和外邦人;這些人既不信基督,也不信摩西。參閱路加福音7:36的注釋。關於稅吏,參閱馬太福音5:46的注釋。
【第2節】接待罪人——**Προσδεχεται**(prosdechetai)。祂熱情、親切地接待他們——將他們擁入懷中;這個詞就蘊含此意。何等憐憫!耶穌以最慈愛、最親切的方式接待罪人,並拯救他們進入永生!讀者啊,永遠將榮耀歸於上帝!
【第4節】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主耶穌講述這個比喻和接下來的比喻,是為了證明祂接待並與罪人或外邦人交往的行為是正當的。一百隻羊——類似的比喻在猶太著作中屢見不鮮。全人類,無論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屬於這位神聖的牧者;因此,這位慈愛的牧者會尋找那些迷失的羊,並將牠們帶回羊群,這是合情合理的。迷失的羊象徵著一個粗心大意、漫不經心的罪人:一個隨從自己內心敗壞的指令,從不反思自己的行為,也不考慮自己不聖潔生活方式的結局的人。沒有任何生物比羊更容易迷失;沒有任何生物比羊更漫不經心;一旦迷失,也沒有任何生物比羊更無力找到回羊群的路:牠會為羊群咩咩叫,卻仍朝著與羊群相反的方向跑去:我曾多次注意到這一點。沒有任何生物比羊更無助,更容易被狗和野獸吞噬。甚至空中的飛鳥也尋求牠們的毀滅。我曾見過烏鴉多次試圖啄瞎羊羔的眼睛來毀滅牠們,一旦成功,由於這生物看不見方向,很快就會成為毀滅者輕易的獵物。撒旦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為了成功,牠蒙蔽罪人的悟性,然後輕而易舉地將他們推入滅亡的深淵。除了法利賽人或魔鬼,誰會指責那位努力將羊從如此多的危險和毀滅中拯救出來的牧者呢!
【第7節】不用悔改的義人——那些不需要像這些人一樣改變心意和目的的人——那些沒有那麼放蕩,也無法為他們從未犯過的罪悔改的人。這類區分在猶太著作中經常出現。有許多人從小過著清醒規律的生活,遵守上帝的典章,在一切交易中誠實正直;這些人與路加福音15:1中提到的外邦人有著實質性的區別,因為他們相信上帝,並參與恩典之道:他們也與同處提到的稅吏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他們不虧負任何人,在交易中正直。因此,他們無法為他們從未實踐過的外邦人的罪悔改;也無法為他們從未犯過的稅吏的搶奪悔改。既然這些義人與稅吏和外邦人相對立,我們便能立刻明白主耶穌話語的範圍和用意:與其他人相比,這些人不需要悔改,因為他們沒有犯下那些罪行。而且,由於這些人至少在外在的信仰上屬於上帝的羊群,並且按照他們所領受的光照是真誠正直的,他們被認為沒有迷失的危險;既然他們敬畏上帝,並按照他們所領受的光照行義,上帝會確保向他們進一步啟示祂本性的純潔、祂律法的聖潔,以及代贖的必要性,這些都是祂認為必要的。參閱哥尼流的案例,使徒行傳10:1等。基於此,主人被描繪成因找回一隻迷失的羊而感到更大的喜樂,因為幾乎沒有希望找回牠,這比看到九十九隻羊仍在他的照管下安全無恙所感受到的喜樂更大。「人們通常為意想不到的小收穫而感到更大的喜樂,而不是為他們已經習慣的更大好處。」有些人認為,主耶穌所說的九十九個義人是指天使——他們與人的比例是九十九比一,而且主耶穌為一個罪人的歸回和得救所感到的喜樂,比為九十九個聖潔天使不間斷的順服所感到的喜樂更大;並且是出於祂對墮落人類的超凡之愛,祂才取了人的本性,而不是天使的本性。我曾遇到過以下對此的薄弱反對意見:「經文說義人;然而,天使不是人,因此不可能是指天使。」這極其愚蠢;天使可以有位格,就像人一樣;我們甚至承認上帝有位格;此外,原文**δικαιοις**(dikaios)僅指「義者」,同樣可以恰當地應用於天使和人類。歸根結底,主耶穌可能指的是艾賽尼派,這是主耶穌時代猶太人中的一個教派,他們嚴格而有良心地遵守道德;他們與同胞的虛偽和污穢保持著最大的距離。與大多數猶太人相比,這些人不需要悔改。讀者可以選擇這些解釋,或者自己提出更好的解釋。我曾見過其他解釋這些話語的方法;但它們在我看來要麼過於荒謬,要麼過於不可信,不值得特別注意。
【第8節】十塊錢——**Δραχμας δεκα**(drachmas deka),十個德拉克馬。我認為最好始終保留這些古錢幣的名稱,並說明它們在英國貨幣中的價值。每位讀者自然都想知道這些錢幣在它們流通的國家被稱為什麼。希臘德拉克馬約值我們貨幣的七便士三法新;與羅馬第納爾的價值大致相同。那失落的德拉克馬也是一個非常富有表現力的象徵,象徵著一個與上帝疏遠、被罪惡習慣奴役的罪人。錢幣失落的時間越長,被找回的可能性就越小;因為它不僅可能失去光澤,不易被發現,而且會越來越被灰塵和污垢覆蓋:或者它的價值可能因被踐踏而大大降低,以至於一部分物質以及圖像和銘文可能被磨損。同樣,罪人也越來越深地陷入罪惡的污穢中,甚至在人中間失去名聲,並使造物主的形象和銘文從他心中被抹去。那些希望找回因罪而失去的上帝形象的人,必須留意那作為他們腳前燈的道,並接受那作為靈魂之光、使人知罪、知義、知審判的聖靈。他必須打掃房屋——除去他行為中的邪惡;並殷勤尋找——使用一切恩典之道,並不斷向上帝呼求,直到上帝恢復他臉上的光。雖然這類比喻不必「四腳齊全」(all fours),但它們為福音傳道者提供了許多有用的提示,藉此他們可以造就聽眾。只是所有這些傳道者都應注意,不要強行解釋基督的話語,使其與其莊重和威嚴相悖。
【第12節】把屬於我的那一份家產給我——這種要求似乎很奇怪,而且父親竟然同意了,因為他知道他那放蕩的兒子提出這個要求是為了滿足他的放蕩。但當我們考慮到,在東方,兒子在父親生前要求並獲得繼承權中的一份家產是一種由來已久的習俗時,這件事就會變得清楚了;而且,無論父親多麼清楚孩子的放蕩傾向,他都不能合法地拒絕這個要求。事實上,這條法律的精神似乎是為了在父親虐待孩子的情況下為孩子提供保障:然而,必須首先同意這個要求,然後才能合法地進行調查;然後,「如果發現父親品格無可指摘,沒有給兒子任何正當理由與他分開,在這種情況下,民事長官會對兒子處以兩百個貝殼幣的罰款。」參閱《印度教法典》(Code of Gentoo laws),序言,第56頁;另參閱該法典第2章第9節,第81、82頁;第21章第10節,第301頁。
【第13節】過了不多幾日——他可能急於離開,是怕他必須支付的罰款,以及如果此事提交給民事長官,他將遭受的羞辱。參見上文。放蕩度日——**Ζων ασωτως**(zon asotos),過著一種導致他揮霍一切的生活:源自**α**(a,不)和**σωω**(soo,我拯救)。路加福音15:30告訴我們,這是在妓女中度過的;這是世界上最快耗盡身體、貶低心靈、毀滅靈魂、敗壞家產的方式。
【第14節】那地方又遇著大饑荒——既然他本身就是一個放蕩不羈的人,他很可能尋找一個居民以放縱和過度為主要特徵的地方;而貧困是揮霍的必然結果,所以整個國家遭受饑荒也就不足為奇了。
【第15節】去放豬——這是所有職業中最卑賤、最下流的;對猶太人來說,更是特別的羞辱。羞恥、輕蔑和困苦與罪惡緊密相連,永不分離。在猶太人眼中,沒有任何職業比養豬人更卑賤:希羅多德告訴我們,在埃及,養豬人不得與公民社會混居,也不得參與敬拜神明,甚至最底層的人也不會與他們有任何婚姻關係。《歷史》(Herod. lib. ii. cap. 47)。
【第16節】用豆莢——**Κερατιων**(keration)。我認為波查特(Bochart)已經證明**κερατια**(keratia)並非指豆莢:希臘植物學作家用**λοβοι**(loboi)來表示豆莢;他從提奧弗拉斯圖斯(Theophrastus)那裡舉了幾個例子。他也指出,這個詞原指角豆樹(ceratonia或charub tree)的果實,這種樹在敘利亞大量生長。科盧梅拉(Columella)觀察到,這種豆類被用來餵豬。參閱波查特,《動物學》(Hieroz. lib. ii. cap. lvi. col. 707-10)。
【第17節】他醒悟過來——聖經中將罪惡的狀態描繪成愚昧和瘋狂的過程;而悔改則被描繪成恢復清醒的理智。參閱馬太福音3:2(注釋)對此的詳細解釋。我餓死了!——或者,我在這裡餓死了。**Ὡδε**(hode,這裡)由B、D、L、敘利亞文、所有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科普特文、衣索比亞文、哥特文、撒克遜文、拉丁通行本、所有古拉丁文譯本以及幾位教父增補。
【第18節】得罪了天——**Εις τον ουρανον**(eis ton ouranon);也就是說,得罪了上帝。猶太人經常使用這種轉述方式,以避免提及上帝的名字,他們一直對此極為敬畏。但有些人認為應該翻譯為「甚至達到天」,這是一個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意指「我犯了極大的罪——無法形容」。
【第20節】與他親嘴——或者,一再親吻他;這是**καταεφιλησεν αυτον**(kataephilesen auton)的確切含義。父親以此表達了他對兒子的極大溫柔和深厚情感。
【第21節】「把我當作你的一個雇工吧」這句話被一些手稿和譯本添加在這裡;但顯然這只是為了使他的行為與他在路加福音15:19中的決心相符。然而,這樣做卻失去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美感:因為受聖靈感動的作者的目的是,不僅要展示這個放蕩兒子的悔改之深和歸正之真誠,更要展示父親的深厚情感和樂意饒恕他悖逆兒子的心。他溫柔的心無法等到兒子認罪;他對兒子心生憐憫,並以最充分的赦罪之愛保證,打斷了他懺悔和自責的敘述。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把那件主要的衣服,**την στολην την πρωτην**(ten stolen ten proten),那件只在生日或節慶時才穿的衣服拿出來。就像利百加為以掃準備的,她讓雅各穿上那件衣服,使他冒充他的哥哥。參閱創世記27:15的注釋。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在古代,戴戒指是尊貴和地位的標誌。參閱創世記41:42;列王紀上21:8;以斯帖記8:2;但以理書6:17;雅各書2:2。把鞋穿在他腳上——以前被擄的人會被脫掉鞋子,以賽亞書20:1;當他們恢復自由時,鞋子也會被歸還。參閱歷代志下28:15。在孟加拉,優質的鞋子是個人服飾中一個顯著的部分。有些鞋子一雙價值高達一百盧比;約10或12英鎊。這裡可能指的是一些昂貴的鞋子。中國人也是如此:我面前就有一些非常昂貴的中國鞋子和靴子。
【第23節】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Θυσατε**(thysate),獻祭。在古代,為公共宴席準備的動物首先要獻祭給上帝。獸的血被傾倒在上帝面前,作為罪的代贖,肉則被視為聖潔的,客人則被視為享用神聖的食物。這種習俗至今仍在亞洲人中遵守。
【第24節】是死了的——對一切良善都已失喪——完全沉溺於一切邪惡。在這個比喻的意義上,這個詞被最好的希臘作家使用。參閱基普克(Kypke)的許多例子。
【第25節】他大兒子——可能指那些生活規律、道德高尚的人,與前面描述的浪子相比,他們不需要悔改。在田裡——處理農場事務。他聽見音樂——**Συμφωνιας**(symphonias),許多聲音混合在一起,如同合奏。跳舞——**Χορων**(choron)。但勒克萊爾(Le Clerc)否認這個詞是指跳舞,因為它主要指合唱團。前面提到的交響樂可能指伴隨合唱團的樂器。
【第28節】他就生氣——這指的是路加福音15:1、15:2所提及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憤怒。從各方面來看,大兒子的憤怒都是不恰當和不合理的。他已經得到了他那份產業,參閱路加福音15:12,而他那放蕩的兄弟所得到的也不過是他應得的份額。此外,父親在分家後所獲得的財產,他有權隨意處置,甚至可以全部給一個兒子;而且亞洲國家的古老習俗也不允許其他子女對這樣處置的財產提出任何份額要求。以下是《印度教法典》關於此主題的規定(法典,第2章第9節,第79頁):「如果父親憑自己的意願,將土地、房屋、果園以及自己勞動所得的收入給予其中一個兒子,其他兒子不得分得任何份額。」此外,根據上述亞洲法律的另一條規定(參閱第2章第11節,第85頁),父親在上述分家後所獲得的任何財產,兒子或眾子(如經文中的浪子)都無權要求,但父親可以將其分給那些與他同住的兒子:因此經文中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加福音15:31)。
【第29節】從來沒有——一隻小山羊——從路加福音15:12可以清楚看出,當他那放蕩的兄弟要求他的那份時,父親就給了他那份;因為他把全部家產分給了他們。雖然他沒有要求分家,以便與父親分開獨立生活,但他隨時都可以這樣做;因此他的抱怨既不孝順也不公平。
【第30節】你這個兒子——你這個兒子——這些話語表達了極度的輕蔑:這個兒子——他甚至不屑於稱呼他的名字,也不承認他是他的兄弟;同時,他惡毒地責備他慈愛的父親,因為他對他曾經悖逆、但現在悔改的孩子所表現出的深情和樂意接納!為他——我用小寫大寫字母標註了那些在發音時應重讀的詞:最後這個詞顯示了他對他可憐不幸的兄弟的極度輕蔑。
【第31節】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參閱路加福音15:28(注釋)。
【第32節】你這個兄弟——或者,你這個兄弟。為了喚醒這個心胸狹窄、憤怒、不人道的人,使他對父母和兄弟盡到應有的責任,這位慈愛的父親以截然不同的精神,回報了他自己不友善的話語。我所施憐憫的這個兒子是你的兄弟,你應該對他表現出溫柔和愛心;特別是,他不再是以前那個人了:他曾死在罪中——他現在被上帝的大能所復甦:他曾對你、對我、對他自己、對我們的上帝都已失喪;但現在他被找回了:他將成為我的安慰,你的幫助,並成為至高者榮耀的持久證明,證明上帝接納罪人。這個比喻,以及前兩個比喻,都是為了證明我們蒙福的主接納稅吏和外邦人的行為是正當的;而且,既然受眾猶太人不能不贊同這位仁慈父親的行為,並譴責他大兒子的行為,那麼他們也不能不為基督對那些被社會排斥的人的行為辯護,並且,至少在他們內心深處,對自己作出定罪的判決。論其崇高、優美、感人肺腑和教益,舊約中的約瑟故事和新約中的浪子比喻,在聖經或世俗歷史中都無可匹敵。以下主要取自虔誠的凱斯內爾(Quesnel)的反思,必能使這個無與倫比的比喻更具教益。這裡可以考慮三點:一、他墮落的程度。二、他恢復的程度;三、他歸正的結果。一、浪子是拒絕依賴和順服上帝的罪人的象徵。我們渴望自主、獨立生活、自我管理是多麼危險啊!上帝對可憐的人類最大的憤怒證明莫過於任憑他墮落的心腐敗。過了不多幾日,等等,路加福音15:13。罪人的苦難有其程度;他很快就會一步步達到他苦難的最高點。他苦難的第一個程度是,他失去了對上帝的視線,並遠離了祂。上帝的愛與不潔的自愛之間有著無限的距離;然而,說來奇怪,我們卻在一瞬間從一個轉向另一個!罪人苦難的第二個程度是,上帝的愛不再存留在心中,肉體的愛和不潔的慾望必然進入,在那裡作王,並敗壞他所有的行為。第三個程度是,他揮霍了所有屬靈的財富,並在放蕩和縱慾中耗盡了他慈愛父親的家產。他花盡了所有的,等等,路加福音15:14。一個背道罪人苦難的第四個程度是,他既然離棄了上帝,失去了祂的恩典和愛,現在除了貧窮、苦難和缺乏,什麼也找不到。一個沒有上帝充滿的靈魂是多麼空虛啊!一個不再被生命之糧滋養的心是多麼饑荒啊!在這種狀態下,他去投靠——**εκολληθη**(ekollethe),他緊密地結合,與那地方的一個居民緊密聯合,並熱切地依附於他,路加福音15:15。罪人苦難的第五個程度是,他使自己成為魔鬼的奴隸,成為魔鬼本性的一部分,並融入了地獄的家族。罪人離上帝越遠,就越接近永恆的毀滅。他苦難的第六個程度是,他很快就親身體驗到他奴役的艱辛和嚴酷。沒有任何主人比魔鬼更殘酷;沒有任何軛比罪惡的軛更沉重;沒有任何奴役比一個人成為自己肉體、可恥和獸性情慾的苦役更卑賤和下流。罪人苦難的第七個程度是,他對幸福有著永不滿足的饑渴;而這只能在上帝裡面找到,但他卻在受造物中尋找,所以他的苦難必然是極端的。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路加福音15:16。感官和食慾的快樂是豬的快樂,那些經常沉溺於此的人就像這樣的生物,彼得後書2:22。二、接下來,讓我們觀察罪人歸正和得救的幾個程度。第一個是,他開始認識並感受到自己的苦難、良心的罪惡和內心的敗壞。他醒悟過來,因為上帝的聖靈首先來到他那裡,路加福音15:17。第二個是,他決心離棄罪惡和所有導致罪惡的機會;並在靈魂中堅定地決意立即回到他的上帝那裡。我要起來,等等,路加福音15:18。第三個是,當他在信心之靈的影響下,能夠將上帝視為一位富有憐憫和慈愛的父親時。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第四個是,當他認罪,並感到自己完全不配上帝的一切恩惠時,路加福音15:19。第五個是,當他帶著順服的精神來到,決心藉著恩典順服上帝的權柄;並將祂的話語作為他所有行為的準則,將祂的聖靈作為他所有情感和慾望的引導。第六個是,他毫不遲延地將他聖潔的決心付諸實踐;運用已經蒙憐憫恢復給他的光和能力,並在上帝所指定的方式中尋求上帝。於是他起來,來到,等等,路加福音15:20。第七個是,上帝以平安和愛的親吻溫柔地接納他,塗抹他所有的罪,並恢復他,使他重新回到天上的家庭。他父親——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路加福音15:20。第八個是,他穿上聖潔,與上帝聯合,彷彿與基督耶穌結婚,哥林多後書11:2,並且腳上穿著平安福音的鞋,以弗所書6:15,這樣他就可以歡快喜樂地奔跑上帝誡命的道路。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把戒指戴上——把鞋穿上,等等,路加福音15:22。三、罪人恢復上帝恩典和形象的結果是:首先,為他向上帝獻上感恩的祭;他與他的創造主立約,並享用至高者家中的豐盛。其次,整個天上的家庭都被召來分享這普遍的喜樂;天上的教會和地上的教會都歡慶;因為在上帝的使者面前,為一個悔改的罪人有喜樂(特別的喜樂)。參閱路加福音15:10。第三,上帝公開承認他是祂的兒子,不僅使他能夠遠離一切惡事,而且能在新生的樣式中在祂面前行事,路加福音15:24。這位慈愛的父親在路加福音15:32重複這些話,更具體地表明,靈魂與上帝分離時是死的;只有當它藉著祂所愛的兒子與祂聯合時,才能說它是活的。一個基督徒的罪是一個兄弟的死亡;我們對此的關切程度,將決定我們為他恢復屬靈生命而感到的喜樂。讓我們對我們的弟兄懷有兄弟般的心,就像上帝對祂的兒女懷有父親般的心一樣,祂似乎為他們的失喪而憂傷,並為他們被找回而歡喜,彷彿他們對祂的幸福是不可或缺的。在這個比喻中,年輕的浪子可以代表外邦世界;而那個長期服侍父親的大兒子,路加福音15:20,則代表猶太民族。大兒子的憤怒立刻不言自明——它意味著猶太人對外邦人被接納進入上帝的恩典,並與他們一同成為天國的後嗣所表現出的憤怒。也可以指出,後來被稱為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人,最初是同一個家庭,是同一個父親的兒女:哈姆和雅弗的後裔,他們構成了外邦世界的主要部分,在他們的祖先中屬於原始的大家庭,但後來卻偏離了真宗教:浪子比喻可以很好地代表外邦世界的歸正,以便在時機成熟時,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能成為一個羊群,在一位牧者和所有靈魂的監督者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