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四章
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 經文

1安息日,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裏去吃飯,他們就窺探他。

2在他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

3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4他們卻不言語。耶穌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

5便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裏,不立時拉牠上來呢?」

6他們不能對答這話。

7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

8「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

9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上去了。

10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座。』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

11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2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

13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

14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着報答。」

15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上帝國裏吃飯的有福了!」

16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17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

18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

19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

20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21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22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23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24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26「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27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30『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33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34「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

35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第十四章

路加福音 第14章

【第1節】

**引言** 基督在安息日醫治一個患水腫的人(路14:1-6)。祂藉著一個比喻教導謙卑(路14:7-11)。應當款待窮人而非富人(路14:12-14)。大筵席的比喻(路14:15-24)。人如何才能成為基督的門徒(路14:25-27)。精明建造者的比喻,他在動工前先估計費用(路14:28-30)。以及有遠見的君王的比喻(路14:31-32)。這些比喻的用途(路14:33)。鹽在強效和完美時的功用,以及失去鹹味時的全然無用(路14:34-35)。

**法利賽人中的一個首領**——或者說,法利賽人中的一位官長。這個人屬於法利賽教派,也是百姓中的一位首領。**在安息日吃飯**——但為何要在安息日設宴或用晚餐呢?答案是:猶太人會為安息日購買和預備他們能找到的最好食物,以示對安息日的尊崇。參見萊特富特(Lightfoot)的諸多證明。由於安息日旨在造福人的身體和靈魂,它不應是嚴峻或禁食的日子,尤其對於勞動階層的窮人而言。若有可能,應當預備最健康和最有營養的食物,使身體和靈魂都能感受到這神聖安排的影響,並將榮耀歸給神的恩典。在這蒙福的日子,願每個人都以喜樂和單純的心吃餅,讚美神。這樣做,人當然沒有理由「無所懼怕地吃喝」。如果安息日是節期,就當為著主而遵守;不應做任何不必要的事;並避免宗教莊嚴的禍害——在主日進行探訪和接待。**他們窺探他**——或者說,惡意地窺探他,**παρατηρουμενοι**(parateroumenoi)——源自**παρα**(para),表示加強或惡意,以及**τηρεω**(tereo),意為觀察、窺探。拉斐利烏斯(Raphelius)在馬可福音3:2的注釋中,已從多方權威證明這是該詞的常見含義:「**clam et insidiose observare, quid alter agat**」——秘密而陰險地觀察別人在做什麼。上下文清楚證明這裡應取此義。這位法利賽人的行為極其可憎。他假裝友誼和情誼,邀請我們蒙福的主到他家赴宴,僅僅是為了有更便利的機會觀察祂的行為,以便控告祂,並奪取祂的性命。人們在飲食時通常比其他時候更少拘束,更容易自由交談。一個能利用自己的客人來達到這種目的的人,其靈魂的卑劣和惡意的兇殘,我們本以為,為了人類的榮譽,只有魔鬼才具備。在土耳其人中,如果一個人與另一個人只是嘗過鹽,他就會以最莊嚴的方式約束自己,絕不傷害那個人。我將不加任何歉意地插入以下軼事:波斯有一位著名的強盜,名叫雅各布·伊本·萊茨·薩法爾(Yacoub, ibn Leits Saffer),他闖入了錫斯坦總督迪爾赫姆(Dirhem)的寶庫。儘管地方昏暗,他在前行時注意到有東西閃爍。他以為是寶石,便伸手觸摸,拿起某物,用舌頭一嘗,發現是鹽。他立刻離開寶庫,沒有帶走任何一件物品!總督早上發現寶庫被闖入,但什麼都沒被拿走,便下令公告:「無論是誰闖入寶庫的強盜,如果他自首,將獲得完全赦免,不僅不會受到任何傷害,還會得到總督的恩寵。」雅各布信任迪爾赫姆的承諾,便現身了。總督問道:為何闖入寶庫後卻什麼都沒拿走?雅各布如實講述了事情經過,並補充說:「我相信我吃了您的鹽,就成了您的朋友,而友誼的法則不允許我觸碰任何屬於您的東西。」(德赫貝洛特,《東方圖書館》,第415頁)。一個自稱基督徒,卻將自己的餐桌變成朋友陷阱的人,該是多麼卑劣啊!

【第2節】

**患水腫的**——**Ὑδρωπικος**(hydropikos),水腫的;源自**ὑδωρ**(hydor,水)和**ωψ**(ops,面容),因為這種病症患者的面部常會非常浮腫。很可能這位陰險的法利賽人將這個水腫病人帶到那裡,毫不懷疑我們主的目光會觸動祂的心,祂會立刻醫治他;然後他就可以最合理地控告祂違反安息日。如果情況確實如此(而且很可能),那麼這位法利賽人的背信棄義和惡意該有多深啊!

【第4節】

**他們就默不作聲**——他們無法肯定地回答這個問題;而且既然他們決意如果祂醫治那人就要控告祂,他們就無法給出一個不會定自己罪的答案,因此他們保持了沉默。

【第5節】

**驢或牛**——參見路加福音13:15(注)。

【第7節】

**他們選擇了首位**——當習俗和法律規定並確定了公共集會中的座位時,一個必須出席的人可以坐在屬於他的位置,而不會傷害自己或他人:當沒有這類規定時,謙卑的法則和對秩序的愛是判斷何為適當的唯一標準。佔據不屬於自己的最高位是公開的虛榮:當被提供時卻固執地拒絕,是同一種惡習的另一種表現;儘管是隱蔽的。謙卑既要避免矯揉造作的拒絕所帶來的炫耀,也要避免公開尋求優越的座位。參見凱斯內爾(Quesnel)。在這個比喻中,我們的主只是重複了拉比們給予門徒的建議,但他們自己卻過於驕傲而不願遵從。拉比阿基巴(Rabbi Akiba)說:「坐到比你應得的座位低兩三個位置,坐在那裡,直到他們對你說:『請上座。』但不要佔據最上面的座位,免得他們對你說:『請下來。』因為他們對你說:『請上座,請上座』,總比他們對你說:『請下來,請下來』要好。」參見肖特根(Schoettgen)。

【第11節】

**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這是神不變的作為:祂總是使驕傲的降卑,並將恩典、尊榮和榮耀賜給謙卑的人。

【第12節】

**不要請你的朋友**——我們的主當然不是指一個人不應在特定時間款待他的朋友等;但祂在這裡教導的是對窮人的憐憫工作;祂譴責的是那些為了奉承富人或換取類似回報而設的宴席;因為這樣犯罪地花費的錢財,本應屬於窮人。

【第14節】

**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的**——因為你這樣做只是為了神的緣故,他們無法報答你,因此神會將自己視為你的債務人,並在義人復活時報答你。拉比們關於憐憫工作的卓越之處有許多非常好的說法。他們以約伯和亞伯拉罕為榜樣,說明他們極其仁慈的性情。「他們說,約伯的房子四面都有敞開的門,這樣窮人無論從哪個方向來,都能找到敞開的門接待他們。但亞伯拉罕比約伯更有憐憫之心,因為他走遍全地尋找窮人,以便引導他們到他家。」

【第15節】

**在神的國裡吃飯的**——這句話是符合猶太人普遍的期望,他們想像彌賽亞的國度將完全是世俗的性質。在**αρτον**(arton,餅)一詞上,EKMS-V版本和一百多個其他版本,以及一些譯本和教父,都讀作**αριϚον**(ariston,晚餐)。這可能是最好的讀法,因為他們當時很可能正在用晚餐;那人自然會說:「在神的國裡用晚餐的人有福了。」似乎除了這個人之外,當時沒有其他人能夠領會我們主的談話,或完全理解其屬靈的意義。

【第16節】

**有一個人擺設大筵席**——參見一個類似的比喻,雖然不是在同一場合講的,已在馬太福音22:1-14(注)中解釋。

【第17節】

**打發他的僕人**——在印度教的宴席上,會派使者去邀請客人;不僅親戚,而且附近同一種姓的所有人都會被邀請。拒絕出席被視為極大的冒犯。

【第22節】

**還有空座**——在某些場合,客人眾多,以至於設宴者的院子裡沒有足夠的座位,因此需要借用更大的地方。

【第23節】

**勉強他們進來**——**αναγκασον**(anagkason),以最懇切的請求說服他們。馬太福音14:22和馬可福音6:45都使用了這個詞;在這兩個地方,當說基督**αναγκαζειν**(anagkazein)強迫他的門徒上船時,合理的理解只能是祂命令或說服他們這樣做。拉丁文使用**cogo**和**compello**,其含義完全相同,即通過祈禱、勸告、懇求等方式說服。參見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和基普克(Kypke)的幾個例子。基督的福音從未推薦任何其他形式的強迫;任何其他形式的強迫都是反基督的,只能被懦夫和惡棍所屈服,並且只能產生偽君子。參見本章末尾。

【第26節】

**不恨**——馬太福音10:37表達了這個詞的真正含義,他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在馬太福音6:24中,他以同樣的意義使用「恨」這個詞。當我們讀到羅馬書9:13,「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恨的」,其意思僅僅是:我愛雅各——以色列人,勝過以掃——以東人;而且這並非對「恨」這個詞的任意解釋,而是符合希伯來語慣用語的,這從創世記29:30-31所說的可以看出來,其中利亞被恨被解釋為拉結比利亞更受愛。另參申命記21:15-17;以及皮爾斯主教對此處的注釋。另參馬太福音10:37(注)。

【第27節】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參見馬太福音10:38(注);馬太福音16:24(注)。

【第28節】

**蓋一座樓**——這可能僅指一座住宅,其頂部按照亞洲習俗建造了城垛,既可用於乘涼,也可用作抵禦敵人的避難所和防禦工事。它也用於禱告和默想。這個比喻代表了那些未考慮將會遇到的困難,以及他們是否有能力完成這項事業,就承諾成為基督門徒的人的荒謬。一個真正成為耶穌基督門徒的人,將需要神的大能來支持他;因為地獄和地上的一切都將聯合起來毀滅他。

【第33節】

**你們無論何人**——這似乎是特別針對那些當時和將來要傳揚祂福音的人,他們將走遍各國,向失喪的世界宣揚救恩。

【第34節】

**鹽本是好的**——參見馬太福音5:13(注)和馬可福音9:50(注)。

關於路加福音14:23中「勉強他們進來」這個主題,它曾被援引來支持宗教迫害,我在多德博士(Dr. Dodd)的注釋中發現了以下明智而公正的觀察:

1. 「為良心緣故的迫害,即僅僅因為人們的宗教原則或崇拜而施加懲罰,顯然是建立在一個人有權在宗教事務上替他人判斷的假設之上,這顯然是荒謬的,並且已被我們教會的許多傑出作家充分證明是如此。」
2. 「迫害顯然與道德的基本原則不符,即我們應當待人如己,這條規則本身就帶有其證明,旨在消除自愛的偏見,這種偏見會使我們偏離公平的直線,使我們在鄰居和自己之間成為偏頗的判官。我會問那些『有益的嚴厲』的倡導者,如果他們的論點轉向他們自己,他們會作何感想?如果他作為一個新教徒,到天主教徒中去;如果他作為一個基督徒,到穆斯林中去,會怎樣?假設他行為正直,是個好鄰居,守法的公民,避免一切傷害,並抓住一切機會服務和幫助周圍的人;他會認為,僅僅因為他拒絕跟隨鄰居去他們的祭壇或清真寺,他就應該被逮捕和監禁,財產被沒收,人身被判處酷刑或死亡嗎?毫無疑問,他會抱怨這是一個極大的苦難,並且當這種待遇降臨到他身上,當他對待他人的方式被同樣地對待時,他很快就會看到這種待遇的荒謬和不公正。」
3. 「迫害是荒謬的,因為它根本無法達到其支持者聲稱的目的;即神的榮耀和人的救恩。現在,如果它對人有任何好處,那一定是使他們真正虔誠;但宗教不僅僅是一個名稱或儀式。真正的宗教意味著心靈的完全改變,它必須建立在內心的確信之上,否則它就不可能成為,但它必須成為,一種合理的敬拜。只需考慮暴力和迫害能對產生這種內心確信做些什麼。一個人期望用繩索捆綁一個非物質的靈魂,或用論證擊倒一堵牆,就像期望通過威脅和酷刑來說服理解一樣荒謬。迫害更有可能使人成為偽君子而不是真誠的歸信者。他們或許,如果沒有堅定而英勇的勇氣,會改變他們的信仰,同時保留他們的觀點;並且,假設他們之前是不經意地犯錯,他們可能會學會將謊言和邪惡加諸於錯誤之上。這是多麼光榮的獎賞啊!特別是當一個人考慮到它是以何等代價獲得的。但是,」
4. 「迫害傾向於在世界上造成許多禍害和混亂。它對那些受害者有害;其後果對其他人也如此有害,以至於人們會奇怪任何明智的君主為何會允許它進入他們的領土,或者為何他們沒有立即將其驅逐;因為,即使它成功到足以改變人們的崇拜形式,它通常也只會使他們成為不相信自己所宣稱的偽善者,這無疑會敗壞他們的品格;因此,既然他們在一個方面是惡棍,那麼他們很可能在另一個方面也是如此,並且,既然他們將欺騙和虛假帶入他們的宗教,他們也將輕易地將其帶入他們的談話和商業中。這將是迫害被屈服時的影響;而當它被反對時(正如正直和有良心的人常常會反對,他們對政府的保護和恩惠有更大的要求),其狂怒的有害後果將更加明顯和令人震驚。甚至,或許在沒有真正宗教的地方,慷慨之心的天生榮譽感可能會激勵它為真理的事業忍受一些艱難。『固執,』正如一位觀察家所說,『可能會隨著理解力受到壓制而增長,並持續其反對一段時間,僅僅是為了報復其受損自由的事業。』」
5. 「甚至,從人類的角度來看,真理本身不僅會受到阻礙,而且會被摧毀,如果迫害原則普遍盛行。因為,即使假設在某些國家它可能會有助於促進和建立福音的純潔性,但它肯定會極大地阻礙其進展。任何明智的異教徒或穆斯林君主,如果知道基督徒的宗教原則是,一旦大多數人通過論證歸信,其餘的人,如果他繼續頑固不化,連同他自己,都必須通過火與劍來歸信或滅絕,他會允許基督徒傳教士進入他的領土嗎?如果像迫害的倡導者普遍假設的那樣,通過劍來傳播真宗教是自然法的命令;那麼一個穆斯林或偶像崇拜者,如果他持有相同的觀念,並假設他站在真理一邊,他肯定會認為自己有良心義務武裝其力量來消滅基督教;這樣一場聖戰將覆蓋整個地球,其中除了奇蹟之外,基督徒不可能在如此巨大的數量差異下取得成功。現在,很難相信一個自然會導致真理在世界上被消滅的原則是真理;或者一個神聖的宗教會在其自身內部攜帶其毀滅的原則。」
6. 「但是,這一點已由真理之口本身清楚地確定;迫害不僅沒有受到福音的鼓勵,反而與其許多誡命,甚至與其整個精神直接相悖。它受到基督榜樣的譴責,祂周遊各地行善;祂來不是要毀滅人的生命,而是要拯救他們;祂甚至在敵人最不公正和殘酷地攻擊祂時,也放棄了運用祂的神蹟能力對付他們,從未將其用於對那些最應受懲罰的人施加肉體懲罰。祂的教義,以及祂的榜樣,也教導我們要馴良如鴿子;要愛我們的仇敵;要善待恨我們的人;並為那些惡意利用和迫害我們的人禱告。」

從這一切我們可以得知,一個以關心信仰純潔和對神榮耀的熱心為藉口,容忍、鼓勵和實行迫害的教會,不是基督的教會;任何屬於這樣一個教會的人,都會危及他的救恩。願新教教會,特別是英國國教,永遠以其不贊成和憎惡一切基於宗教原因的迫害為榮;並且它已將同樣仁慈的性情傳播到與之相關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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