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章
路加福音 第十章 經文

1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2就對他們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

3你們去吧!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狼群。

4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

5無論進哪一家,先要說:『願這一家平安。』

6那裏若有當得平安的人,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

7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8無論進哪一城,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甚麼,你們就吃甚麼。

9要醫治那城裏的病人,對他們說:『上帝的國臨近你們了。』

10無論進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

11說:『就是你們城裏的塵土黏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着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上帝的國臨近了。』

12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13「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

14當審判的日子,泰爾、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15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推下陰間。」

16[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17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20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21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22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23耶穌轉身暗暗地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24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33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

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38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裏。

39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着聽他的道。

40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裏忙亂,就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

41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42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第十章

路加福音 第10章

【第1節】

主另外設立了七十個人——更確切地說,是七十個「其他人」,而非「另外七十個」,因為我們的譯文似乎暗示他在此之前已經設立了七十個人,儘管「另外」這個詞很可能指的是最初選出的十二使徒:他不僅選了十二個門徒常與他同在,還選了七十個其他人走在他前面。我們蒙福的主在教會中凡事都依循猶太教會的模式;為何如此?因為那是上帝親自指示的樣式,是神聖的形式,指明了現在開始建立其地位的屬天實質。正如他之前選了十二位使徒,以對應十二位族長(他們是十二支派的首領,也是猶太教會的領袖),他現在公開設立(**ἀνέδειξεν**,anedeixen,意即「公開設立」)七十個其他人,正如摩西設立七十位長老與他一同治理百姓一樣(出埃及記 18:19;24:1-9)。基督差遣這些人「兩個兩個地」去:1. 教導他們義的僕人之間和睦的必要性。2. 讓凡事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得以確立。3. 讓他們在艱難的工作中彼此安慰和扶持。參閱馬可福音 6:7 的注釋。有些抄本和譯本寫作「七十二個」。有時猶太人從每個支派中選出六個人:這就是大公會的人數。這七十位門徒的名字在一些古老抄本的旁註中可以找到,但其權威性值得商榷。

【第2節】

他會差遣——**ἐκβάλῃ**(ekbalē)。這裡似乎暗示了收割者的情況,他們雖然莊稼完全成熟,卻不急於收割。這消息傳到莊稼的主人(農夫)那裡,他被懇求運用權柄,催促他們出去;他這樣做是因為莊稼因缺乏收割和收集而正在腐爛。參閱馬太福音 9:37, 38 的注釋。

【第3節】

羊羔在狼群中——參閱馬太福音 10:16 的注釋。

【第4節】

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參閱馬太福音 10:9 等處,以及馬可福音 6:8 等處的注釋。路上不要向任何人問安——根據猶太人的律法,一個正在執行神聖工作的人,在此期間可免除一切世俗義務;因為順服上帝的意義遠大於培養私人友誼或回報世俗禮節。

【第5節】

願平安歸與這家——參閱馬太福音 10:12 的注釋。

【第6節】

平安之子——在猶太人的語氣中,一個具有某種好或壞品質的人被稱為該品質的「兒子」。因此,有智慧的人被稱為智慧之子(馬太福音 11:19;路加福音 7:35)。同樣,一個人被註定要承受什麼,他就被稱為什麼的「兒子」,例如在以弗所書 2:3 中,惡人被稱為可怒之子;猶大被稱為滅亡之子(約翰福音 17:12);一個該死的人在撒母耳記下 12:5 中被稱為死之子。經文中的「平安之子」不僅指一個和平、安靜的人,也指一個因其正直和仁慈而享有良好聲譽的人。如果傳道人住在那些在外面沒有好名聲的人家裡,那將是對這項使命的羞辱。

【第7節】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參閱馬太福音 10:8, 12 的注釋。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參閱馬太福音 10:11 的注釋。在印度教徒中,如果一位客人受到熱情款待後離開並前往另一家,那將是極大的冒犯。

【第9節】

上帝的國臨近你們了——**ἐφ’ ὑμᾶς**(eph’ hymas),「就在你們身上」。這是他們所有講道所依據的總體經文。參閱馬太福音 3:2 的解釋。

【第11節】

連你們城裡的塵土——參閱馬太福音 10:14, 15 的注釋。

【第13節】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參閱馬太福音 11:21-24 的注釋。

【第15節】

下到陰間——下到**hades**(陰間)。參閱馬太福音 11:23 的解釋。

【第16節】

輕看你們的,就是輕看我——「聖潔蒙福的上帝說:『尊重我的律例,因為它們是我的使者:一個人的使者就像他自己。如果你尊重我的誡命,就如同你尊重我;如果你輕視它們,就是輕視我。』」——拉比坦庫姆。「對老師發怨言的人,就如同對神聖的**Shekinah**(榮耀)發怨言。」——《公會篇》第110頁。

【第17節】

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皮爾斯主教認為他們是在主緩慢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返回的,而且他們只離開了幾天。

【第18節】

我曾看見撒但——或者說,「撒但自己」,**τὸν Σατανᾶν**(ton Satanan),就是那至高的仇敵,如同閃電般墜落,極其突然,如同閃電從雲中落下,同時以最顯著的方式。這次墜落既突然又明顯。腐敗的猶太國家將如此墜落,外邦世界的偶像崇拜也如此墜落。

【第19節】

踐踏蛇和蠍子——很可能主所說的蛇和蠍子是指文士和法利賽人,他稱他們為蛇和毒蛇的種類(馬太福音 23:33,參閱該處注釋),因為他們藉著古蛇魔鬼的詭計和毒害來反對他和他的教義;而踐踏這些,很可能意味著他們將完全戰勝這些人:因為古時的習俗是踐踏在戰鬥中被俘的君王和將軍,以表示對他們取得了完全的勝利。參閱約書亞記 10:24。另參閱羅馬書 16:20。參閱馬可福音 16:17, 18 的注釋。

【第20節】

因為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這種說法源於古代將所有公民的名字記錄在公共登記冊上的習俗,以便各家族得以辨識,繼承權得以妥善保存。這種習俗在這些王國中仍然存在,儘管沒有特別提及。每個在這片土地上出生的孩子都被要求登記,包括其父母的名字、出生時間、受洗或登記時間;這份登記冊通常保存在教區教堂或某個公共安全場所。腓立比書 4:3;啟示錄 3:5 等處稱這種登記冊為「生命冊」,即記錄人們出生時被登記的冊子。似乎也可能,當任何人死亡或行為不當時,他們的名字會被找出並從冊中抹去,以防止因不當之人聲稱擁有財產而可能發生的混亂,並將不配之人從和平、正直公民的權利和特權中剔除。關於將已故和行為不檢之人從公共登記冊中抹去的習俗,似乎在出埃及記 32:32(參閱該處注釋);啟示錄 3:5;申命記 9:14;25:19;29:20;列王紀下 14:27;詩篇 69:28;109:13 等處有所暗示。

【第21節】

心裡歡喜——真正地、由衷地歡喜:感受到內心的勝利。但**τῷ πνεύματι τῷ ἁγίῳ**(tō pneumati tō hagiō),「聖靈」,是 BCDKL、其他六個抄本;三個敘利亞語譯本、後來的波斯語譯本、科普特語譯本、衣索比亞語譯本、亞美尼亞語譯本、拉丁通行本、除了其中一個之外的所有古拉丁譯本,以及奧古斯丁和比德的讀法。這些可以被認為是足夠的權威,將這個詞納入經文。我感謝你——皮爾斯主教公正地指出,感謝是為了上帝將這些事啟示給嬰孩,而不是為了向其他人隱藏。參閱馬太福音 11:25 的注釋。你已經隱藏了——也就是說,你沒有將這些事啟示給那些崇拜自己智慧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但你卻將它們啟示給那些單純謙卑的人。

【第22節】

亞歷山大抄本、其他幾份非常古老的抄本和一些古老的譯本,以及我們自己譯本的旁註,都以「耶穌轉向門徒說」開始這一節。但由於這句話開始了路加福音 10:23,它不太可能同時出現在兩處。格里斯巴赫已將這些詞從經文中刪除,懷特教授說:「**Certissime delenda**(這些詞最肯定應該刪除)。」一切所有的都交付給我——參閱馬太福音 11:27 的注釋。

【第23節】

看見你們所看見之事的眼睛是有福的——拉比們在《光輝之書》的《創世記》部分有類似的說法:「當彌賽亞君王降臨時,那世代的土地所承載的人是有福的。」

【第24節】

許多先知——參閱馬太福音 13:11, 17 的注釋。

【第25節】

一個律法師——參閱馬太福音 22:35 的注釋。

【第27節】

你要盡心愛主——參閱馬太福音 22:37-40 的注釋,該處詳細解釋了這個重要主題。愛鄰舍如同自己——參閱馬太福音 19:19 的注釋,該處解釋了自愛的本質。

【第29節】

想要為自己辯護——他想表明自己是個義人,因此正走在通往上帝國度的康莊大道上,便說:「誰是我的鄰舍呢?」他以為主會立刻回答:「每個猶太人都應被視為鄰舍,而且只有猶太人。」既然他認為自己對本國的任何人從未有過失,他便認為自己已充分遵守了律法。這是猶太人理解「鄰舍」一詞的含義,可參閱利未記 19:15-18。但主在此表明,一個人對處於困境中的鄰舍所應履行的善行,應當對任何有需要的人履行,無論其國籍、宗教或親屬關係如何。由於**πλησίον**(plēsion)這個詞意指「靠近的」,古英語「**he that is next**」(下一個),這使得我們所認識的任何人,只要在困境中,都是我們最富有憐憫之心的對象。即使一個人來自地球最遙遠的地方,他一靠近你,就有權得到你的憐憫和善意,就像你若被轉移到他的故鄉,你也會有權得到他的憐憫和善意一樣。顯然,主使用**πλησίον**(plēsion)(從**nae**或**naer**,近,和**buer**,居住,翻譯為「鄰舍」非常恰當)這個詞,是按其字面意義來理解的。任何你認識的、住在附近或從你身邊經過的人,只要在你觸及範圍內,就是你的鄰舍。

【第30節】

耶穌回答說——更確切地說,是「耶穌便接過他的話」。我相信這就是**ὑπολαβών**(hypolabōn)這個詞的意思;律法師提出了一個挑戰,而主則在律法師自己的立場上接過他的話。參閱韋克菲爾德的《新約》。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或者說,「一個耶路撒冷人下耶利哥去」。這是猶太全地最繁忙的道路,因為它是祭司班次往返這兩座城市的主要通道,據說有十二萬名祭司居住在耶利哥。參閱萊特富特。落在強盜手中——當時猶太全地盜匪橫行;主所指的這條路上很可能發生過許多搶劫案。

【第31節】

偶然——**κατὰ συγκυρίαν**(kata synkyrian)恰當地指時間和環境的巧合。就在那可憐的猶太人因所受的傷而半死不活的時候,一個祭司來到他所在的地方。因此,祭司的到來與那人處於那種狀態的巧合,正是原文所標示的巧合。這裡提到祭司和利未人,部分是因為他們是這條路上最常旅行的人,部分是為了表明這些人從其職責性質來看,最有義務行憐憫工作;而且處於困境中的人有權期望他們立即提供幫助和安慰;而他們在此處的不人道行為,公然違反了律法(申命記 22:1-4)。

【第33節】

撒馬利亞人——這裡提到撒馬利亞人,僅僅是為了表明他是一個猶太人無權期望得到任何幫助或救濟的人,因為兩國之間存在敵意。

【第34節】

倒上油和酒——這些混合在一起,似乎在古代常用作治療新傷的藥物。將新傷口立即用浸有純橄欖油的軟布或棉絮包紮起來,傷口會以所謂的「第一意圖」癒合,比任何其他方法都快。客店——**πανδοχεῖον**(pandocheion),源自**πᾶν**(pan,所有)和**δέχομαι**(dechomai,我接受);因為它接待所有來客。

【第35節】

二錢銀子——兩個**denarii**(得拿利),約合十五便士英鎊;當時其價值可能比現在我們這裡的十五便士高出十倍。

【第36節】

哪一個是他的鄰舍——哪一個履行了鄰舍之間應盡的義務?

【第37節】

那憐憫他的——或者說,「那施予如此多憐憫的」。他的偏見不允許他稱呼撒馬利亞人的名字,但他的良心卻迫使他承認撒馬利亞人是三人中唯一正直的人。你去照樣行吧——對你處於困境中的敵人,也要像這個撒馬利亞人一樣仁慈、人道和憐憫。由於困境發生在猶太人身上,而幫助是由撒馬利亞人提供的,律法師若要與他已作出的判斷保持一致,就必須感受到主推論的力量,即他有責任對任何一個人,無論其國籍或宗教如何,都像這個撒馬利亞人對他的同胞所做的那樣。很可能主在這裡所講述的是一個真實的事實,而不是一個比喻;否則,那個好辯的律法師可能會反駁說從未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從中得出的任何推論都只是循環論證;但由於他很可能自己也知道這個事實,他被迫承認主推論和建議的恰當性。那些決心在最平白的經文中也找到寓意的人,斷言這整個故事都應從寓意上考慮;根據他們,以下是經文的真實闡釋。那「某個人」指亞當——「下」去,指他的墮落——從「耶路撒冷」(**יְרוּשָׁלַיִם**,yorih shalom,他將看見平安、完全等),指他原始的純真和卓越狀態——到「耶利哥」(**יְרֵחוֹ**,yareacho,他的月亮),指這個世界短暫而多變的存在狀態——「強盜」,指罪和撒但——「剝去」,奪走了他的義,那是靈魂的衣裳——「打傷」,用一切邪惡和有害的慾望感染了他的心,這些是靈魂的傷口——「半死不活」,擁有一個活著的身體,卻帶著一個在罪中死去的靈魂。「祭司」,指道德律法——「利未人」,指儀式律法——「從旁邊經過」,要麼不能,要麼不願提供任何幫助,因為律法是使人知罪,而非治癒罪。「一個撒馬利亞人」,指基督;因為猶太人就是這樣稱呼他的(約翰福音 8:48)——「他走路的時候」,指他從天上來到地上;他的道成肉身——「來到他那裡」,將自己置於人的位置,並承擔了因人的罪而應受的懲罰——「動了慈心」,正是藉著基督的愛和慈心,救贖的工作才得以完成——「上前去」,基督首先尋找罪人,罪人因其悲慘的境況而無法尋找或走向基督——「包紮他的傷口」,賜予他安慰的應許,並以他的愛吸引他——「倒上油」,赦免的憐憫——「酒」,聖靈的安慰——「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完全藉著他的恩典和良善支持他,使他不再活著,而是基督活在他裡面——「帶他到客店」,他的教會,使他與他的人民聯合——「照顧他」,將他置於他護理和愛的持續關注之下——「當他離開的時候」,當他離開世界並升到父那裡時——「拿出二錢銀子」,或**denarii**(得拿利),指律法和福音;一個使人知罪,另一個指示如何除去罪——「交給店主」,福音的僕人,為基督教會的造就——「照顧他」,作為上帝的守望者和上帝的管家,他們要看顧基督的羊群,並在適當的時候將各人的食物分給他們。「你所多花的」,如果你在這項工作中失去健康和生命——「我回來的時候」,審判世界時,我會償還你,我會以永恆的榮耀獎賞你。一些早期和現代的教父以這種方式解釋這段經文。我之前給出的,我相信是我們蒙福的主的意思。我這裡給出的通常本身是真實的,但肯定不是從經文中推導出來的。巴克斯特先生在這裡的注釋很好:「那些將受傷的人視為亞當,將好撒馬利亞人視為基督的人,濫用了這段經文。」這種做法不應受到過於強烈的譴責。人們可以利用案例中的情況來闡明上述事實和教義;但不要說這就是故事的意義;不:但他可以說,我們可以這樣利用它。雖然我不能推薦這種講道方式,但我知道一些單純正直的靈魂因此得到了造就。我不敢禁止一個上帝可能選擇藉以行神蹟的人工作,因為他沒有與我們同行。但我絕不能推薦這種解釋模式。

【第38節】

一個村莊——如果這個村莊是伯大尼,馬大和馬利亞住在那裡,距離耶路撒冷不到兩英里(參閱約翰福音 11:1, 18;12:2),那麼這件事發生的時間就比路加所記載的要晚;因為在路加福音 19:29 中,他記載耶穌在此之後才到達伯大尼;而路加福音 13:22 和 17:11 所說的,似乎證實耶穌這次拜訪馬大和馬利亞應該放在更晚的時間。皮爾斯主教。接待他——親切地接待,**ὑπεδέξατο**(hypedexato),她友善地接待他到她家中;並熱情款待他。這個詞在最好的希臘作家中也是這樣使用的。有些人認為馬大是個寡婦,她的兄弟拉撒路和妹妹馬利亞與她同住。

【第39節】

坐在耶穌腳前——這是猶太學者聽拉比教導時的姿勢。保羅說他是在迦瑪列門下受教的(使徒行傳 22:3),就是這個意思。

【第40節】

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περιεσπᾶτο**(periespatō),「困惑」,源自**περί**(peri,關於)和**σπάω**(spaō,我拉)。她同時被不同的憂慮和事務困擾;一個往這邊拉,另一個往那邊拉:這是對世俗心態的恰當描述。但為馬大辯護,可以公正地說,她所有的焦慮都是為了為我們的主和他的門徒提供合適和及時的款待;因為**διακονίαν**(diakonian),「服事」,應當作此理解。我們不應僅憑猜測,就將世俗心態歸咎於一位在福音中品格無可指摘的婦女;她款待基督和他的門徒,並慷慨地為他們預備,這最高程度地證明她受慷慨和仁慈的影響,而非吝嗇或貪婪。你不在意嗎——你難道不認為這是不對的嗎,我的妹妹竟然這樣讓我獨自預備和準備這頓晚餐?幫助我——**συναντιλάβηται**(synantilabētai),源自**σύν**(syn,一同)和**ἀντιλαμβάνομαι**(antilambanomai,支持)。這個概念取自兩根柱子在頂部相交,恰好位於它們基座之間距離的中心上方,從而相互支撐。命令她將她的技巧和力量與我結合,以便當前的事情能夠以必要性和重要性所要求的速度和秩序完成。

【第41節】

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你心煩意亂,**μεριμνᾷς**(merimnas),你的心被分散了(參閱馬太福音 13:22 的注釋),結果,**τυρβάζῃ**(tyrbazē),你感到不安,你的心靈陷入混亂。為許多的事——為這次款待準備各種各樣的東西,遠遠超過這種場合所必需的。

【第42節】

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根據本格爾的說法,這是句子的結尾。「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開始了一個新句子。一道菜,最簡單、最樸素的菜,最適合我和我的門徒,因為我們的飲食就是遵行我們天父的旨意。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也就是說,聽我的話,這福分是她不會被奪去的;因為目前,專心聽我的教導比處理任何家務事都無限重要。當你忙於為必朽壞的身體預備那必朽壞的食物時,馬利亞卻選擇了那存到永遠的屬靈福分,這福分是不會從她那裡被奪去的;因此,我不能命令她離開她現在的工作,去幫助你準備各種各樣的事情,這些事情在此時絕非必要。我們的主既傳講也實踐了捨己的教義;他和他的門徒知足於少,而奢華的款待則被他福音的精神和宗旨所譴責。**Multos morbos, multa fercula fecerunt.**(許多菜餚,許多疾病。)——塞內卡。皮爾斯主教指出,**χρεία**(chreia,需要)這個詞在馬可福音 2:25 中以同樣的方式用於指食物的缺乏,那裡說大衛「**χρείαν ἔσχε**」(chreian esche),他有需要,意思是他餓了。我相信以上是對這些經文的真實解釋;但其他人對它們有不同的理解:特別是當他們認為主所說的「不可少的一件」是指靈魂的救恩時。關注這一點無疑是所有事情中最必要的,應該是每個人的首要、最重要的關切;但在我看來,這並不是經文中的意思。只有對這些詞的普遍用法所產生的偏見,才能使這種解釋變得可以接受。基普克在該處有幾種解釋這段經文的方法。許多傑出的解經家,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都以我所做的方式來理解這段經文。但這被一些人稱為「解釋這段經文的冷淡方法」;好吧,就讓它如此吧;但敬畏上帝的人會將一切犧牲在真理的祭壇上。我相信這才是這段經文的唯一真實含義,我不敢給予它任何其他解釋。本格爾對整段經文的標點如下: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這福分是不會從她那裡被奪去的。我在注釋中已經表明,馬大為她的客人準備了比所需更多的食物;正是因此她才需要她妹妹的幫助;耶穌溫柔地責備她不必要的焦慮和過多的準備,並斷言在這種場合只需要一件東西,無論稱之為菜餚或餐點,但她卻準備了許多;而這種不必要的準備是焦慮和額外勞動的原因。然後,藉著當時的情況,為馬利亞的行為辯護,並更直接地將他愛的責備指向馬大的心,他補充說:「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也就是說,她利用現在的機會聽我的教導,並了解那些對靈魂救恩至關重要的事情。因此,我不能命令她離開我的教導,去從事我認為不必要的服事,無論其用意多麼好:因為剝奪她如此渴望的生命之糧,就像剝奪你或你的客人維持生命所需的普通食物一樣不公正。所有世俗的福分都是必朽壞的:「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上帝要將這兩樣都廢掉;然而主的作為存到永遠」;因此,她的福分是不會從她那裡被奪去的。這是我對整個主題的看法;而且原文中的所有詞語,不僅支持這個意思,而且必然要求這個意思。我們如此強調的「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這句話,在一些最古老的抄本中是缺失的,並且被一些引用了這段經文其餘部分的教父所省略:這清楚地證明,我們從中得出的意思在非常古老的時代並未被想到;而在其他抄本、譯本和教父著作中,即使保留了這個詞或類似的詞,讀法也異常多樣。有些版本是這樣:「馬大,馬大,你勞苦甚多,然而一點點就夠了,是的,只有一件。」另一些:「而且只需要一件。」另一些:「你為許多的事好奇和困惑,而所需甚少。」另一些:「但這裡只需要幾樣東西。」另一些:「但幾樣東西,或只有一樣,是必要的。」現在這些幾乎是所有古老譯本的讀法;我們從中清楚地看出,我們所稱的「不可少的一件」,沒有一個譯本將其理解為指靈魂的救恩,而是指當時要預備的食物。要列舉更多的權威很容易,但我會節省我自己的時間和讀者的時間。簡而言之,我驚訝於目前這種極其值得商榷的解釋模式是如何盛行的;因為它在經文、古老抄本或譯本中都沒有依據,而且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即使基督自己也不能說,坐在他腳前聽他的話就是「不可少的一件」。悔改、信心、禱告、順服,以及其他千百件事,除了僅僅以最謙卑的心聽基督的教義之外,對我們的救恩都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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