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六章
利未記 第十六章 經文

1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死了之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要告訴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到櫃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

3亞倫進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4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腰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冠冕;這都是聖服。他要用水洗身,然後穿戴。

5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6「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為自己和本家贖罪;

7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8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

9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

10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着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11「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為自己和本家贖罪;

12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

13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

14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

15「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

16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

17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裏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

18他出來,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裏,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

19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

20「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隻活着的公山羊奉上。

21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着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

22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

23「亞倫要進會幕,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裏,

24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贖罪。

25贖罪祭牲的脂油要在壇上焚燒。

26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

27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聖所贖罪,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

28焚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

29「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做;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

30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

31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刻苦己心;這為永遠的定例。

32那受膏、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的聖衣,行贖罪之禮。

33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

34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 於是,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第十六章

利未記 第16章

【第1節】

亞倫的兩個兒子死了以後——從本節看來,本章的自然位置應緊接第十章之後,很可能它最初就置於那裡;但若真有此調動,那也必定是極其古老的,因為所有譯本都承認本章現今的位置。

【第2節】

他不可隨時進入聖所——這裡所說的「聖所」,我們應理解為通常所稱的「至聖所」,即幔子內存放約櫃等物的地點,也是上帝在基路伯之間顯現祂同在之處。在一般情況下,大祭司每年只能進入此地一次,即在年度贖罪日;但在特殊情況下,他可以更頻繁地進入,例如在曠野中,當他們拔營或安營時,他必須進入以拆卸或整理聖物;在莊嚴而緊急的公共場合,他也必須進入以求問主。但他每次進入都必須懷著最深的敬畏和充分的預備。為了表明本章的核心主題——代罪羔羊的條例——預表了基督的受死與復活,以及藉此成就的代贖,我懇請讀者參閱《希伯來書》9:7-12和9:24-26,我將在此抄錄,因為它是本章全貌的關鍵:「至於第二層帳幕,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的,是為自己和百姓的過失獻上。聖靈以此指明,當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尚未顯明。這帳幕是現今的一個預表,其中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良心說,都不能使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不過是飲食和各種潔淨的禮儀,以及屬肉體的條例,都命定到改革的時候為止。但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祂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祂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為我們成就了永遠的救贖。因為基督並不是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那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祂乃是進入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祂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大祭司每年帶著別人的血進入聖所一樣;如果那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須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世代的末期,祂只一次顯現,藉著獻上自己為祭,好除掉罪。」

【第3節】

用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這隻公牛犢是為他自己、他的家人、整個祭司團,以及可能包括利未人獻上的贖罪祭。那隻公綿羊是作燔祭,象徵他與他的同工完全奉獻,並將完全投入這事奉的工作。這兩種祭物所伴隨的儀式將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詳述。

【第4節】

他要穿上聖潔的細麻內袍——他不可穿戴大祭司的華麗祭服,而應穿著簡單的祭司服,或利未人的服裝,因為這是一個謙卑的日子;由於他要為自己的罪獻祭,所以他必須穿著適合此場合的服裝。因此,他沒有穿戴外袍、以弗得、胸牌、冠冕等;這些是作為上帝大祭司的尊貴服飾,代表基督為他人事奉:但現在他以罪人的身份出現在上帝面前,為自己的過犯獻上代贖,他的服裝是謙卑的。

【第7節】

他要取兩隻公山羊——各方都承認,這儀式,從其所有部分來看,都指向主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又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祂在肉身中被處死,卻藉著聖靈得以活過來。兩隻公山羊被帶來,一隻被宰殺作贖罪祭,另一隻則要將百姓的過犯歸到牠頭上,然後被送到曠野。這動物藉此行動被描繪為帶走或除去百姓的罪。這兩隻山羊只構成一個祭物,但只有一隻被宰殺。一隻動物無法同時指出基督的神人二性,也無法同時顯示祂的死與復活,因為被殺的山羊無法再活過來。基督的神人二性對於偉大的代贖至關重要:然而只有人性受苦,因為神性不能受苦;但神性在人性經歷死亡痛苦時的同在,賦予了這些痛苦和隨後的死亡無限的功德。因此,被宰殺的山羊預表了祂的人性及其死亡;逃脫的山羊則指向祂的復活。前者顯示了罪的代贖,作為稱義的基礎;後者則顯示了基督的勝利,以及在靈魂成聖中罪的完全除去。關於這些儀式,我們將在後續內容中看到更多細節。根據邁蒙尼德的說法,這一天獻上了十五隻牲畜。「每日的獻祭,即早晚祭,照常獻上:此外還有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和七隻羔羊,都是燔祭;還有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在晚上吃掉。然後一隻公牛作贖罪祭,他們將其焚燒;一隻公綿羊作燔祭:這兩隻都是為大祭司獻的。然後是為奉獻而獻的公綿羊(見利未記16:5),這被稱為百姓的公綿羊。他們也為會眾帶來兩隻公山羊;一隻作贖罪祭,另一隻作代罪羔羊。因此,在這莊嚴的大日子所獻的所有牲畜共有十五隻:兩隻每日祭,一隻公牛,兩隻公綿羊,和七隻羔羊:所有這些都是燔祭。兩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一隻在外面獻上並在晚上吃掉,另一隻在裡面獻上並焚燒;還有一隻公牛作大祭司的贖罪祭。所有這十五隻牲畜的獻祭儀式,在這一天只由大祭司一人執行。」參閱邁蒙尼德和艾因斯沃思對此處的注釋。

【第8節】

亞倫要為那兩隻公山羊拈鬮——猶太人告訴我們,有兩塊鬮,可能是木頭、石頭或任何金屬製成。一塊上面寫著**לשם**(Lashshem,為名),即**יהוה**(Jehovah),猶太人既不寫也不讀;另一塊上面寫著**לעזאזל**(Laazazel,為代罪羔羊):然後他們將兩塊鬮放入一個稱為**קלפי**(kalpey)的器皿中,兩隻山羊面朝西方站立。然後祭司走上前,山羊站在他面前,一隻在右邊,一隻在左邊;**קלפי**(kalpey)被搖動後,祭司將雙手伸入,每隻手取出一塊鬮:他右手拿到的鬮放在右邊的山羊上,左手拿到的鬮放在左邊的山羊上;根據鬮上所寫的,代罪羔羊和作祭物的山羊就確定了。參閱《米示拿》中《約瑪篇》。藉著拈鬮來決定這莊嚴的事務,而鬮的定奪在於主(箴言16:33),這表明唯有上帝才能揀選並指出成就這偉大代贖的人;因此祂說:「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是蒙揀選(即祂自己所選)的寶貴石頭」——具有無限的價值。

【第10節】

作代罪羔羊——**עזאזל**(azazel),源自**עז**(az,山羊)和**אזל**(azal,打發走);即被遣散或送走的山羊,以區別於將被獻為祭物的山羊。大多數古代民族都有替代性祭祀,他們藉著某些儀式將整個社群的罪過轉移到祭物上,其方式與猶太人使用代罪羔羊相似。埃及人獻給他們的神阿匹斯(Apis)的白公牛就是這種祭祀;他們將所獻祭牲的頭砍下,並在上面施加咒詛,「如果他們或埃及地有任何邪惡臨到,願其傾倒在這頭上」,然後他們或將其賣給希臘人,或將其投入尼羅河——參閱希羅多德《歷史》第二卷,第104頁,蓋爾版。佩特羅尼烏斯·阿爾比特(Petronius Arbiter)說,馬賽的古老居民有一個習俗,每當他們遭受瘟疫時,就會選取一個自願獻身的貧窮公民,用最純淨最好的食物餵養他一整年,然後用馬鞭草裝飾他,並給他穿上聖潔的衣服:然後他們帶他繞城遊行,對他施加咒詛;並祈禱所有城市可能遭受的邪惡都降在他身上,然後將他從懸崖頂端推下——《薩蒂利孔》末尾。蘇伊達斯(Suidas)在**περιψημα**(peripsēma)一詞下指出,有一個習俗是每年獻一個人去死以保全百姓,並說這些話:「**Περιψἡμα ημων γενου**」(Peripsēma hēmōn genou,願你成為我們的潔淨者);說完後,將他投入海中作為獻給海神波塞冬的祭物。維吉爾在談到舵手帕利努魯斯(Palinurus)落海溺亡時,可能就是暗指這個習俗,他說:「**Unum pro multis dabitur caput**」(《埃涅阿斯紀》第五卷,第815行)——「一人之命為眾人之保全而獻。」但與希伯來人的代罪羔羊最接近的,是在印度教的「阿什米德·賈格」(Ashummeed Jugg)中發現的,那裡用馬代替山羊,我將在此引用哈爾赫德先生《印度教法典》導論第十九頁的描述:「為了讓好奇者能對這種印度教祭祀形成一些概念,無論是作為符號,還是從法典第九章第127頁隨後給出的簡明記述中,這裡插入了達魯·謝赫(Darul Shekh)對印度斯坦四部《吠陀經》或原始經文的一些注釋的著名波斯語譯本中的解釋。這部作品本身極為罕見,這個小樣本純屬偶然獲得:——『阿什米德·賈格』不僅僅包括向世人展示的儀式,即牽來一匹馬並將其獻祭;『阿什米德』應作神秘的解釋,意指獻祭者必須將自己視為那匹馬的預表,正如將要描述的那樣;因為『阿什米德·賈格』的宗教義務包含了所有其他宗教義務,而智者和聖者將所有行動都導向這些義務的履行,並且所有不同信仰的真誠信徒都藉此追求完美。其神秘意義如下:那匹無瑕之馬的頭是早晨的象徵;牠的眼睛是太陽;牠的呼吸是風;牠張開的嘴是**bish-waner**,即激勵全世界的內在溫暖;牠的身體預表一整年;牠的背是天堂;牠的腹部是平原;牠的蹄是這大地;牠的兩側是天之四方;牠的骨骼是四方之間的空間;牠其餘的肢體代表所有不同的物質;這些肢體相接之處,即牠的關節,意味著月份和半個月,稱為**peche**(或半個月);牠的腳象徵晝夜;晝夜有四種:1. 梵天的晝夜;2. 天使的晝夜;3. 已故祖先靈魂世界的晝夜;4. 凡人的晝夜。這四種晝夜都預表在牠的四隻腳上。牠其餘的骨骼是恆星的星座,即月亮運行二十八個階段,稱為太陰年;牠的肉是雲;牠的食物是沙;牠的肌腱是河流;牠的脾臟和肝臟是山脈;牠身體的毛髮是植物;牠的長毛是樹木;牠身體的前部預表白天的前半部分,後部預表後半部分;牠的打哈欠是閃電的閃光,牠的轉身是雲的雷聲;牠的尿液代表雨水,牠的心理反思是牠唯一的言語。在馬被放走之前準備好的金器皿是白天的光,存放這些器皿的地方是東方海洋的象徵;在馬被放走之後準備好的銀器皿是夜晚的光,存放這些器皿的地方是西方海洋的象徵。這兩種器皿總是在馬的前後。因其速度而稱為**Hy**的阿拉伯馬,是天使旅程的執行者;**Tajee**,屬於波斯馬種,是**Kundherps**(或善靈)旅程的執行者;**Wazba**,屬於畸形**Tazee**馬種,是**Jins**(或惡魔)旅程的執行者;而**Ashov**,屬於土耳其馬種,是人類旅程的執行者:這匹馬因其四種不同騎手而執行這些不同服務,獲得了四種不同的稱謂。這匹馬停留的地方是浩瀚的海洋,象徵著**Perm-Atma**的偉大精神,即宇宙靈魂,它也源自**Perm-Atma**,並包含在同一**Perm-Atma**中。這種祭祀的目的是,一個人應該將自己視為那匹馬,並將所有這些事物視為在自己身上預表;並將**Atma**(或神聖靈魂)視為海洋,將所有自我意識都融入那**Atma**中。』這種祭祀在《印度教法典》第九章第127頁中解釋如下:——『阿什米德·賈格』是指一個人開始**Jugg**(即宗教儀式)時,在一匹馬的脖子上寫下各種條款,然後放走這匹馬,並派一個強壯勇敢的人,配備最好的必需品和裝備,日夜陪伴這匹馬,無論牠選擇去哪裡;如果任何生物,無論是人、精靈或龍,試圖抓住這匹馬,那個人就會反對這種嘗試,並在戰鬥中獲勝後,再次讓馬自由。如果世上、天上或地下任何人抓住這匹馬,而這匹馬自己來到**Jugg**慶祝者的家中,那麼在宰殺這匹馬後,他必須將牠的肉扔到**Juk**的火上,並念誦他神明的禱告;這樣的**Jugg**稱為**Jugg Ashummeed**,其作為宗教功德的價值是無限的。』這是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兩個可能從未有過任何接觸的民族,其宗教儀式之間的巧合非常顯著。然而,我不會說印度教的儀式不可能借鑒自猶太人(儘管可能性很小);就像我也不會像某些人那樣說,猶太人的儀式是借鑒自上文提到的埃及人獻給阿匹斯的祭祀,這可能性更小。特別參閱克拉克對《利未記》1:4的注釋。

【第21節】

亞倫要兩手按在牠頭上,等等——關於這種按手禮的意義,請參閱《出埃及記》29:10和《利未記》1:4的注釋。並承認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過犯、罪惡——這裡使用的三個術語:「罪孽」(**עונת**,avonoth,源自**עוה**,avah,意為歪曲、扭曲或偏離);「過犯」(**פשעים**,peshaim,源自**פשע**,pasha,意為越界、反叛);以及「罪惡」(**חטאת**,chattaoth,源自**חטא**,chata,意為射不中目標),猶太人認為它們涵蓋了所有違反神聖律法或冒犯上帝的行為。參閱克拉克對《創世記》12:13的注釋。邁蒙尼德給出了以下懺悔詞:「主啊,你的百姓以色列家,在你面前犯了罪,行了罪孽,犯了過犯。主啊,現在求你為你的百姓以色列家所犯的罪孽、過犯和罪惡作代贖;正如你僕人摩西的律法上所寫的:『在這一天,他要為你們作代贖,潔淨你們,使你們在耶和華面前脫離一切的罪,你們就潔淨了。』」——參閱《米示拿》第二卷,第329頁。當這懺悔完成後,山羊由專人送到曠野,在那裡被放走;此後再也沒有聽說過牠。這一切難道不是表明基督已經如此背負並帶走了我們的罪,以至於對於那些接受祂為唯一真正代贖祭的人,他們的罪將永不再被記念嗎?在代罪羔羊的頭上,繫著一塊朱紅色的布條,猶太人的傳統記載,如果上帝悅納了祭物,當山羊被牽往曠野時,朱紅色的布條就會變成白色;但如果上帝沒有悅納這代贖,紅色就會持續不變,而那一年剩下的時間就會在哀悼中度過。從上帝教會建立以來,祂的追隨者一直相信,上帝會藉著某些確鑿的記號,向真正的信徒顯明祂悅納了他們和他們的服事。這有時是藉著從天上降下的火吞噬祭物;有時是藉著對祭司或先知的神諭傳達;而在其他時候,根據猶太人的說法,是藉著將代罪羔羊頭上的布條從朱紅色變成白色:但最常見的,尤其是在福音時代,祂藉著聖靈在信徒良心中的見證,向真正的信徒保證,祂已經因著那背負他們憂患、擔當他們痛苦的基督,赦免了他們的罪孽、過犯和罪惡。

【第26節】

那放走山羊的人——要洗衣服,等等——不僅是帶走山羊的人,連獻祭的祭司也被視為不潔,因為山羊本身是不潔的,被認為背負了整個會眾的罪。因此,祭司和帶山羊到曠野的人都必須洗衣服和沐浴,然後才能進入營地。

【第29節】

七月十日——關於禁食和聖化這十日的誡命在《利未記》23:27-32中再次重複;但在最後一節中,它被稱為「九日晚上」,因為猶太人的日子是從晚上開始的。贖罪日比其他日子應有的額外祭物,在《民數記》29:7-11中提及;而每五十年慶祝一次的禧年,則是在這十日藉著號角聲莊嚴宣告的(利未記25:8-9)。艾因斯沃思先生說,這是「主悅納的禧年,自由之年」的影子,基督藉著祂福音的號角宣告了這禧年(路加福音4:18-21;哥林多後書6:2)。這七月是提斯利月(Tisri),相當於我們九月和十月的一部分。它是聖曆的第七個月,也是民曆的第一個月。大贖罪日及其所規定的祭祀、禮儀和儀式,被命令由猶太人在他們整個時代中,以及只要上帝承認他們為祂的百姓,就必須莊嚴舉行:然而在現今,這些事物幾乎沒有留下任何影子;他們在任何地方都不再提供代罪羔羊,也沒有作祭物的山羊。他們是罪人,卻沒有代贖。多麼奇怪,他們竟然沒有看到他們宗教的精髓已經消失,因此上帝已經將他們完全排除在與祂的聖約之外!他們拒絕接受真正的代贖,即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因此沒有聖殿、祭壇、代罪羔羊、代贖,或任何得救的途徑!外邦世界的狀況很糟,但猶太人的狀況更是雙重可悲。除了他們完全被剪除之外,忿怒已經臨到他們,直到極點。這是多麼有力地證明了他們自己律法中預言的真實性,以及基督福音中預言的真實性!誰能將猶太人和聖經擺在眼前,卻懷疑聖經作為神聖啟示的真實性呢?如果這個民族已經滅絕,我們可能會懷疑世上是否曾有過一個民族承認這樣的律法,或遵守這樣的條例;但這個民族、他們的律法和他們的先知仍然存在,所有這些都宣告了上帝所成就的,以及祂現在已經停止在他們中間工作,因為他們拒絕接受並從偉大的代贖中獲益;然而祂卻保守他們存活,並在他們分散到各地時,與地上所有民族完全分離!猶太人作為一個獨特民族的保存,多麼有力地同時見證了他們自己所承認的律法,以及他們所拒絕的基督福音的真實性!2. 然而,當猶太人因心上的帕子而坐在厚厚的黑暗中時,儘管上帝榮耀的光輝環繞著他們,卻因他們的不信而無法照進他們心中;那些自稱看見他們的不信和頑固,承認新約的真實性,卻沒有將代贖應用到他們靈魂中以除去他們的罪孽、過犯和罪惡的人,他們又處於什麼狀態呢?這些人也處於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新約中提供的全足救主,對他們而言,與律法中描述的代罪羔羊和贖罪日對猶太人而言,沒有更多益處。一個人想像「麵包」這個詞可以滋養他的身體,就像想像「基督」這個名字可以拯救他的靈魂一樣。兩者都必須被接受和應用,人才能活著。3. 猶太人藉著最深的謙卑來預備自己,以從這最莊嚴的條例中獲益。根據他們的規條,他們必須禁食禁飲——禁沐浴——禁塗油——赤腳——並保持完全的貞潔。那些可能藉著基督裡的救贖而使靈魂獲益的人,必須在上帝大能的手下謙卑自己,承認自己的罪孽,遠離一切惡事,並相信那位為他們的過犯而死,又為他們的稱義而復活的基督。不尋求的靈魂,即使在基督的福音之下,也將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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