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
3他患漏症,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
4他所躺的床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也為不潔淨。
5凡摸那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6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7那摸患漏症人身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8若患漏症人吐在潔淨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9患漏症人所騎的鞍子也為不潔淨。
10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拿了那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11患漏症的人沒有用水涮手,無論摸了誰,誰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12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
13「患漏症的人痊癒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
14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司。
15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16「人若[夢]遺,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
17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
18若男女交合,兩個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澡。
19「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0女人在污穢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淨。
21凡摸她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22凡摸她所坐甚麼物件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23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別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
24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淨;所躺的床也為不潔淨。
25「女人若在經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經期過長,有了漏症,她就因這漏症不潔淨,與她在經期不潔淨一樣。
26她在患漏症的日子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要看為不潔淨,與她月經的時候一樣。
27凡摸這些物件的,就為不潔淨,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28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計算七天,然後才為潔淨。
29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給祭司。
30祭司要獻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潔,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
31「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
32這是患漏症和[夢]遺而不潔淨的,
33並有月經病的和患漏症的,無論男女,並人與不潔淨女人同房的條例。
利未記 第15章
【第1節】導言:本章律法關乎男子的不潔淨,利未記 15:1-12。潔淨之法,利未記 15:13-15。關於意外或偶然的不潔淨,利未記 15:16-18。關於婦女不潔淨的律法,利未記 15:10-27。潔淨之法,利未記 15:28-30。重申前述條例,利未記 15:31-33。
【第2節】【第2節】「人若有漏症」——本章所提及的男女自然不潔淨之情況,從神學角度來看,對我們而言並非至關重要,因為經文本身通常已足夠清晰。本章前半部分所提及的疾病,在某些人看來,似乎是嚴重感染或某些犯罪放縱的後果;因為他們發現這種疾病可以透過多種方式傳播,他們認為這些方式在此處有明確的說明。基於此,患者被宣告為不潔淨,並嚴格禁止與其進行一切商業和社交往來。七十士譯本將**הזב**(hazzab,有漏症的人)翻譯為**ὁ γονορῥυης**(ho gonorrhuēs,患淋病的人),在本章中出現了不下九次;他們認為,這指的是現今通常所理解的淋病,不僅包括其輕微形式,也包括其最嚴重形式,對此幾乎沒有疑問。因此,他們推斷,這種在歐洲被認為相對較新的疾病,在亞洲國家幾乎自古以來就已存在;它在一定程度上一直如此,並且將永遠是感官放縱以及男女之間非法和過度性行為的結果。這裡所指的這種可恥疾病,是神的公義在護理過程中,通常使其成為這些犯罪放縱不可避免的後果,並在一定程度上糾正和抑制了這種惡習。在允許公開賣淫的國家,甚至在偶像崇拜者中,賣淫是一種宗教儀式,這種疾病必然頻繁且普遍。考慮到過去的污染和放蕩,醫學界竟然採納了這種疾病是現代才有的觀點,並花費大量時間試圖證明它,這似乎相當奇怪。自從賣淫在世上盛行以來,這種疾病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而賣淫自地球上每個民族的最早時代就已存在。以色列人可能從埃及人那裡感染了它,並且透過他們所學習和實踐的巴力毗珥和亞斯他錄的憎惡行為,它必然在摩押人等民族中盛行,對此幾乎沒有理由懷疑。假設這裡確實暗示了這種疾病,那麼所頒布的律法和條例,既明智又恩慈地旨在消除和預防它。透過接觸,各種傳染病都容易傳播;因此,將健康者與病患隔離,對於遏制和根除傳染病至關重要。這就是這位開明的立法者在本章所頒布條例中的明智而宏偉的目標。然而,我承認,它在古代可能是一種較輕微的疾病;它透過持續存在而增強了強度和毒性;並且,與某些外來因素結合,它在約1493年左右在歐洲大大惡化,有些人認為這是它首次出現的時間,儘管自11世紀以來,在我國就有其存在的有力證據。
【第11節】【第11節】「凡他所摸的」——這裡我們發現,唾液、坐在同一座位、躺在同一張床、騎在同一馬鞍上,或簡單的接觸,都足以使人成為不潔淨,這可能意味著在某些情況下會傳播疾病;眾所周知,透過所有這些方式,這種疾病的傳染性都可能被傳播。難道甚至感染者身體散發的氣味,也可能成為傳播疾病的媒介嗎?西登漢(Sydenham)明確指出,它可能透過哺乳、觸摸、唾液、汗水,甚至呼吸本身傳播,以及那些無可爭議的更粗俗的方式。但在本節和接下來的案例中,「不潔淨」一詞通常僅在法律意義上理解,即使人無法參與神聖的禮儀。由於有一種輕微的淋病是由過度疲勞等原因引起的,因此律法在上述條例中可能只考慮了這種情況。
【第18節】【第18節】「他們二人都要洗澡」——這些條例對於預防一切過度行為,具有多麼奇妙的傾向!這些人必須付出的辛勞,他們必須遵守的隔離,以及因此在商業、貿易等方面必須承受的剝奪,將會阻止他們非法使用合法的事物。
【第24節】【第24節】所有人類的常識都引導他們避免本節所指的嚴重不當行為——而且普遍認為,以這種方式懷上的後代會感染麻風病、淋巴結核病和其他根深蒂固的疾病,他們及其後代幾乎無法擺脫。在利未記 20:18 中,犯此罪的人被判處死刑;這裡只判處七天的隔離;因為在前一種情況下,摩西談論的是男人和女人都知情的情況下的行為:在後一種情況下,他談論的是直到事後才得知情況的案例;至少,這兩個地方似乎應該這樣理解,才能使它們和解。
【第29節】【第29節】「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在所有這些情況下,道德上的污染始終被認為或多或少地存在,因為即使是這些身體上的軟弱也源於人類最初的墮落。因此,必須獻上祭物;在婦女的情況下,上述鳥類中的一隻必須作為贖罪祭獻上,另一隻作為燔祭獻上,利未記 15:30。
【第31節】【第31節】「這樣,你們就要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不潔淨隔絕」——透過這種隔離,不潔淨的原因變得不那麼頻繁,如果傳染確實存在,也能防止其蔓延。因此,隔離病房和發燒病房的建造,目的就是將感染者與健康者分開;這樣,傳染病就能減少,其傳播也能得到預防。「免得他們死亡」——透過這些謹慎的護理,生命得以延長;並且,道德上和法律上不潔淨的人,在未潔淨之前,不得擅自進入神的會幕,免得他以污穢的心和不潔的手試圖敬拜時,激怒神的公義將他毀滅。1. 這章乍看之下多麼令人沮喪和排斥!然而,它卻充滿了智慧、人道和道德的規範,同時彰顯了這位偉大立法者的智慧和仁慈!神的每一句話本身都是純潔的,對我們而言都至關重要。若有人無法從眼前的章節中汲取教訓,也無法透過適當思考其內容而敬拜神的智慧和良善,那麼他必然是心智遲鈍或敗壞。2. 在所有這些條例中,我們都可以清楚地看到,神始終以心靈的純潔為念——為了使靈魂聖潔,祂斷絕了犯罪的機會;為了使人必須守住界限,並以聖潔和尊貴持守自己的身體,祂用荊棘和蒺藜圍堵他們的道路,使過犯變得痛苦、羞恥且代價高昂。3. 先行恩典(Prevenient Grace)與拯救和保守的恩典同樣不可或缺。這三章,雖然大多數人迴避和忽視,卻包含著對所有人的教訓;儘管其中許多內容在字面上專屬於猶太民族,但在其精神和恩慈的設計上,它們構成了那些為我們和我們的子孫所啟示之事的一部分;雖然它們不能成為公開口頭教導的主題,但它們卻極其有必要被認識,因此,按順序私下閱讀聖經的益處顯而易見。願我們閱讀時能理解,並實踐我們所知的,好使我們因信得救而有智慧,行事為人如同光明之子和白晝之子,在我們裡面沒有任何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