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
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
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
5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
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
7但他為得潔淨,將身體給祭司察看以後,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他要再將身體給祭司察看。
8祭司要察看,癬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
9「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
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長了白癤,使毛變白,在長白癤之處有了紅瘀肉,
11這是肉皮上的舊大痲瘋,祭司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淨了。
12大痲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長滿了患災病人的皮,據祭司察看,從頭到腳無處不有,
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痲瘋,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
14但紅肉幾時顯在他的身上就幾時不潔淨。
15祭司一看那紅肉就定他為不潔淨。紅肉本是不潔淨,是大痲瘋。
16紅肉若復原,又變白了,他就要來見祭司。
17祭司要察看,災病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他乃潔淨了。
18「人若在皮肉上長瘡,卻治好了,
19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癤,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就要給祭司察看。
20祭司要察看,若現象窪於皮,其上的毛也變白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發在瘡中。
21祭司若察看,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22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災病。
23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發散,便是瘡的痕跡,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
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的,或是全白的,
25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於皮,是大痲瘋在火毒中發出,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
26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27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發散開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
28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上發散,乃是發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為潔淨,不過是火毒的痕跡。
29「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有災病,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
30祭司就要察看;這災病現象若深於皮,其間有細黃毛,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頭疥,是頭上或是鬍鬚上的大痲瘋。
31祭司若察看頭疥的災病,現象不深於皮,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長頭疥災病的關鎖七天。
32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災病,若頭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頭疥的現象不深於皮,
33那人就要剃去鬚髮,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祭司要將那長頭疥的,再關鎖七天。
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疥,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便成為潔淨。
35但他得潔淨以後,頭疥若在皮上發散開了,
36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疥若在皮上發散,就不必找那黃毛,他是不潔淨了。
37祭司若看頭疥已經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頭疥已然痊癒,那人是潔淨了,就要定他為潔淨。
38「無論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39祭司就要察看,他們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帶黑,這是皮上發出的白癬,那人是潔淨了。
40「人頭上的髮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淨。
41他頂前若掉了頭髮,他不過是頂門禿,還是潔淨。
42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這就是大痲瘋發在他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
43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災病若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有白中帶紅的,像肉皮上大痲瘋的現象,
44那人就是長大痲瘋,不潔淨的,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淨,他的災病是在頭上。
45「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着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46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
47「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48無論是在經上、在緯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
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災病若是發綠,或是發紅,是大痲瘋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
50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
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或在衣服上,經上、緯上,皮子上,若發散,這皮子無論當作何用,這災病是蠶食的大痲瘋,都是不潔淨了。
52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緯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蠶食的大痲瘋,必在火中焚燒。
53「祭司要察看,若災病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沒有發散,
54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
55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
56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都撕去。
57若仍現在衣服上,或是經上、緯上、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就是災病又發了,必用火焚燒那染災病的物件。
58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若災病離開了,要再洗,就潔淨了。」
59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經上、緯上,和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可以定為潔淨或是不潔淨。
利未記 第13章
【引言】關於痲瘋病的律法。痲瘋病可由肉中的腫塊、癬或白斑來辨識(利13:1-2)。當祭司看見這些徵兆,他應宣告此人為不潔,感染了痲瘋病,不適合與社會接觸(利13:3)。關於此病症的模糊或不明確徵兆,以及如何處理出現這些徵兆的人(利13:4-8)。在何種病況下,祭司可宣告某人潔淨或不潔淨(利13:9-13)。關於生肉,不潔痲瘋病的徵兆(利13:14-15)。關於白肉,潔淨痲瘋病的徵兆(利13:16-17)。關於膿瘡後的痲瘋病(利13:18-20)。關於此類痲瘋病的不明確標記(利13:21-22)。關於燒傷的膿瘡(利13:23)。關於燒傷膿瘡引起的痲瘋病(利13:24-25)。關於此類痲瘋病的不明確標記(利13:26-28)。關於頭部或鬍鬚上的災病(利13:29)。關於癬,以及如何處理(利13:30-37)。關於發亮的白斑災病(利13:38-39)。關於禿頭(利13:40-41)。關於禿頭上的紅白瘡(利13:42-44)。痲瘋病人應撕裂衣服,遮住上唇,並喊叫「不潔」(利13:45)。他必須避開社會,獨自住在營外(利13:46)。關於被痲瘋病感染的衣服,以及感染的徵兆(利13:47-52)。關於此類感染的不明確標記,以及如何處理衣服,是洗滌還是焚燒(利13:53-58)。關於上述細節的結論(利13:59)。
【第2節】痲瘋病的災病——這種可怕的疾病,其名稱「痲瘋病」(leprosy)源自希臘文 **λεποα**(lepoa),又來自 **λεπις**(lepis,鱗片),因為在此病中,身體常覆蓋著薄薄的白色鱗片,使其看起來像雪。因此,出埃及記4:6論及摩西的手時說,他的手「長了大痲瘋,像雪那樣白」;民數記12:10論及米利暗時說,她「長了大痲瘋,像雪那樣白」;列王紀下5:27論及基哈西時說,他因受神審判而染上乃縵的病,從以利沙面前出去時,「長了大痲瘋,像雪那樣白」。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4:6的注釋。在希伯來文中,此病稱為 **צָרַעַת**(tsaraath),源自 **צָרַע**(tsara,擊打或打擊);但在阿拉伯文中,此詞根意為「擊倒」或「使俯臥」,在衣索比亞文中則意為「使停止」,因為,正如斯托基烏斯(Stockius)所說,「它使人的力量衰竭,迫使他停止一切工作和勞動。」
痲瘋病有三個已知的徵兆:
1. 白斑。
2. 表面隆起(像琺瑯質)。
3. 癬;琺瑯質狀的部位會產生多層鱗片,層層疊疊。
蒙德雷爾先生(Mr. Maundrell)對他在巴勒斯坦見到幾位感染此病者的描述,將最清楚地揭示其可怕的性質和趨勢。他在給埃克塞特學院(Exeter College)研究員奧斯本牧師(Rev. Mr. Osborn)的信中說:「當我在聖地時,我見到幾位患有基哈西病症的人;特別是在示劍(現稱納布盧斯),一次就有不少於十人前來向我們乞討。他們習慣手持小桶,以接受慈善人士的施捨;因為他們的觸摸仍被認為具有傳染性,或至少是不潔的。我從他們身上看到的病症,與我在英國見到的完全不同;它不僅用污穢的皮屑玷污了整個身體表面,而且還使身體的關節變形,特別是手腕和腳踝,使其腫脹成痛風性淋巴結核物質,令人極其厭惡。我認為他們的腿像老舊的疲憊馬匹的腿,就像在英國的運貨馬車上常見的那種。事實上,整個病症在那裡顯得如此令人作嘔,以至於它完全可以被視為人類身體在墳墓此岸的極致腐敗。當然,受默示的作者不可能找到更合適的象徵,來表達罪惡的不潔和可憎。」——蒙德雷爾《遊記》,末尾書信。讀者最好將此描述與米德博士(Dr. Mead)的描述進行比對;請參閱出埃及記4:6的注釋。
【第3節】祭司要……宣告他為不潔——**וְטִמֵּא אֹתוֹ**(vetimme otho);字面意思是「要使他污穢」,即在希伯來語的慣用語中,要宣告或宣布他污穢。在利未記13:23中說:「祭司要宣告他潔淨」,**וְטִהֲרוֹ הַכֹּהֵן**(vetiharo haccohen),祭司要潔淨他,即宣告他潔淨。
在這句話中,我們看到了馬太福音16:19的正確含義:「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主耶穌藉此暗示,門徒因擁有天國的鑰匙,即對天國教義的真知,應當能夠隨時根據具體證據,區分潔淨與不潔淨、真誠與偽善;並像祭司根據已指明的徵兆在痲瘋病案例中作出無誤的判斷一樣,作出無誤的判斷。而且,由於這種捆綁和釋放,或宣告適合或不適合與基督的肢體相交,在門徒的案例中必須始終符合天國的教義,因此,這個判決應被視為直接來自天國,並因此被神聖地認可。祭司使人污穢或潔淨,即根據眾所周知且無誤的徵兆,宣告此人潔淨或不潔淨。基督的門徒或牧者則根據無可辯駁的無辜或有罪證據,捆綁或釋放,宣告適合或不適合教會團契。在前一種情況下,祭司宣告此人適合或不適合公民社會;在後一種情況下,基督的牧者宣告被懷疑有罪的人,適合或不適合繼續與神的教會相交。兩者的職責相同,都是宣告真理,並非憑藉他們所擁有的潔淨或污穢、捆綁或釋放的權力,而是憑藉他們從各個案例中產生的無誤徵兆和證據所獲得的知識。
【第13節】若痲瘋病已遍滿他全身,祭司就要宣告他潔淨——為何部分患痲瘋病的人被宣告不潔,而全身覆蓋病症的人卻被宣告潔淨?這可能歸因於疾病的不同種類或階段;部分病症具有傳染性,而全身病症則不具傳染性。這裡描述了兩種不同種類或程度的疾病,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在其中一種情況下,身體完全覆蓋著白色的琺瑯質狀皮屑;在另一種情況下,隆起處有鮮紅的生肉。因此,前者可能被視為不潔,即具有傳染性,而後者則不然;因為接觸鮮紅的生肉比接觸堅硬乾燥的皮屑更有可能傳播疾病。從前者流出的漿液,一旦與他人的肉體接觸,很快就會透過吸收血管進入體內;但如果整個表面完全乾燥,與患病者接觸的另一個人的吸收血管就無法吸收任何東西,因此傳染的危險相對較小。因此,呈現鮮紅生肉隆起的病症種類或階段,由於上述原因,能夠傳播感染,而另一種則不能。米德博士(Dr. Mead)如此解釋經文中所述的情況。請參閱利未記13:18的注釋。
由於痲瘋病會感染身體、衣服,甚至房屋的牆壁,我們是否可以合理地推測,它是由於一種在皮膚下鑽洞的微小動物或寄生蟲引起的?這種觀點有一些學術支持者。
【第18節】在皮膚上,曾有膿瘡——舍烏赫策爾(Scheuchzer)認為這一節和下一節談論的是蜂窩性組織炎、丹毒、壞疽性潰瘍和蝕性潰瘍,所有這些都需經祭司檢查,以判斷它們是否具有傳染性,或者痲瘋病是否可能源於這些潰瘍。一個有任何瘡口或易受感染傾向的人,比皮膚完整健康、體質良好的人,更容易因接觸患病者而感染。
【第29節】頭上或鬍鬚上有災病——這指的是一種疾病,根據猶太人的說法,頭部或下巴上的毛髮會從根部脫落。
【第33節】他不可剃那癬——以免該處受到刺激和發炎,並因此呈現出除了痲瘋病感染之外的其他外觀;在這種情況下,祭司可能無法作出準確的判斷。
【第45節】他的衣服要撕裂,等等——痲瘋病人被要求像為死者或某種重大公共災難哀悼的人一樣。他必須撕裂衣服,以示極度悲傷;他的頭要光著,不戴平常的帽子或頭巾;他的上唇要遮蓋,下巴用亞麻布綁起來,就像猶太人綁死者的方式一樣,這種習俗在巴爾巴里(Barbary)的猶太人中,在葬禮場合仍被遵守:我們從以西結書24:17得知,這種習俗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中早已盛行。他還必須喊叫:「不潔!不潔!」以防止任何人靠近他,以免傳染病因此傳播並擴散到社會中;因此,他爾根(Targumist)將其譯為:「你們不要被玷污!你們不要被玷污!」這是對他人的一種警告,不要靠近他。
【第47節】衣服上——這裡的整個描述似乎暗示衣服被這種傳染病侵蝕;因此,很可能它是由一種小動物引起的,我們知道這種動物是引起疥瘡的原因;這些動物在衣服中繁殖,必然會大量增長,並侵蝕衣服,即像蛀蟲一樣,為了獲取營養而腐蝕衣服中較細的部分。請參閱利未記13:52的注釋。
【第52節】他就要把那衣服燒了——因為幾乎沒有徹底治癒這種感染的方法。眾所周知,被疥蟎(psora)或疥瘡動物感染的衣服,即使在初次感染後六七年,仍能傳播疾病。一些造紙廠的碎布分類工人也曾有過這種經歷。
【第54節】他要再將它關鎖七天——這是為了給予時間,讓傳染病(如果存在的話)擴散,以便有最明確的標記和證據,證明衣服是否受到感染。
【第58節】要再洗第二次——根據猶太人的說法,第一次洗滌是為了除去災病,第二次是為了潔淨。
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痲瘋病一直被視為罪惡最生動的象徵,兩者的特性和情況相互映照。這種相似性或平行關係通常以以下方式呈現:
1. 痲瘋病始於一個斑點,其起因是簡單而隱藏的感染。
2. 這個斑點非常顯眼,並表明了其來源。
3. 它具有擴散性,很快就會蔓延到全身。
4. 它不僅將其傳染性傳播給感染者的整個身體,還傳播給他的衣服和住所。
5. 它使感染者變得令人厭惡,不適合社會,並因其傳染性而對社會構成危險。
6. 感染者必須與社會(包括宗教和公民社會)隔離;獨自住在營外或城外,不與任何人往來。
7. 他必須宣告自己的不潔,公開承認自己的污穢,並意識到自己的災病,在神和人面前保持謙卑和自卑。
所有這些如何生動地表達了罪的本質和罪人的狀態,一個屬靈的心靈會立刻領悟。
1. 原罪或本性的敗壞是所有過犯的巨大隱藏原因、源頭和泉源。
2. 罪孽是一種有其生長、逐漸增加和完善的種子。隨著心靈各種能力的發展,它也隨之擴散,感染每一種情感和慾望,貫穿其全部範圍和運作。
3. 罪孽在心靈中蔓延,也在生活中擴散;每一個行為都受到其影響,直到整個行為模式都成為過犯的織錦,因為罪人心中思想的一切意念,終日都是惡的(創世記6章)。這是人的自然狀態。
4. 罪人既被感染,也具有傳染性;他藉著教訓和榜樣,將地獄般的傳染病傳播到他所到之處;與眾人一同作惡,在罪惡和死亡的道路上互相加強,並特別成為自己家庭的網羅和咒詛。
5. 罪人在神和所有良善的人眼中是可憎的,他不適合與義人為伍,並且作為罪人,他不能被接納進入神的國度,這無需證明。
6. 正是因為罪惡的普遍性,罪人才沒有像最危險的怪物一樣被逐出社會,被迫獨自生活,不與同胞往來。十個痲瘋病人可以聚集在一起,因為他們都感染了同樣的疾病:而公民社會之所以普遍得以維持,是因為它由一個痲瘋病社群組成。
7. 凡希望從罪中得救的人,必須在神和人面前謙卑自己,意識到自己的瘡病和心靈的災病;承認自己的過犯;仰望神得醫治,因為唯有從神那裡才能得到醫治;並獻上那唯獨能除去罪孽、潔淨他靈魂脫離一切不義的犧牲。請參閱下一章利未記14:53的結尾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