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章
利未記 第十章 經文

1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2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3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4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5於是二人上前來,把他們穿着袍子抬到營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6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

7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

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

9「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0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11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12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因為是至聖的。

13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

14所搖的胸,所舉的腿,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吃;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給你,當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

15所舉的腿,所搖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要歸你和你兒子,當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16當下摩西急切地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誰知已經焚燒了,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發怒,說:

17「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

18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裏去,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裏吃這祭肉。」

19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

20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

第十章

利未記 第10章

【第1節】

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根據猶太人的說法,聖殿事奉中焚香的方式如下:
一、 有人去把祭壇上的灰燼收集到一個金器皿裡。
二、 第二個人帶來一滿器皿的香。
三、 第三個人帶來一個裝有火的香爐,把炭放在祭壇上。
四、 負責焚香的祭司,在主管的命令下,把香撒在火上。
同時,所有百姓都從聖殿的廊子和祭壇之間出去。他們每天焚燒一百第拿利重的香,早上五十,晚上五十。一百第拿利重五十舍客勒聖所的重量,每個舍客勒重三百二十粒大麥。祭司焚香完畢後,便俯身出去。參見邁蒙尼德《每日事奉論》第三章。因此,當撒迦利亞按著抽籤的結果在聖殿裡焚香時,眾百姓都在外面禱告,直到香燒完(路1:9-10)。藉著這項事奉,上帝教導他們,他忠信子民的禱告是蒙他悅納的,因為我們的大祭司基督耶穌藉著他的中保工作,將香加在他們的禱告中(參詩141:2;羅8:34;來8:1-2;來9:24;啟8:3-4);因為律法下的祭司所事奉的,是天上事物的榜樣和影兒(來8:5)。參見艾因斯沃斯(Ainsworth)對此處的注釋。

在上一章中,我們看到上帝如何預定他事奉的每個環節都應當如何進行;為了使每個祭物都蒙他悅納,他差遣自己的火作為他同在的象徵,也是焚燒祭物的方式——在這裡,我們發現亞倫的兒子們忽略了神聖的條例,用「凡火」(即非源於天上的普通火)獻香;因此,上帝的火吞滅了他們。那本來若正確使用,會使他們的禮物成聖並焚燒的火,如今卻成了他們毀滅的工具!「耶和華是烈火」這句話何等真實!他要麼使我們成聖,要麼毀滅我們:他要麼藉著他聖靈的影響潔淨我們的靈魂,要麼用他口中的氣息吞滅它們!一棵樹若正確地栽種在肥沃的土壤中,會被陽光溫和的影響所滋養:若將它連根拔起,那曾是它生命和完美之源的陽光,現在卻會使它的汁液乾涸,分解它的各部分,使它腐朽成塵土。那些使上帝的靈擔憂並藐視他的人,也必如此。讀者,你擁有這天上的火嗎?那麼請聽上帝的聲音:「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有些評論家認為,亞倫的兒子們所用的火是聖火,只是因為他們放置香的方式不同,才被稱為「凡火」。我看不出這種觀點有何說服力。

他沒有吩咐他們——上帝信仰的每個部分都是神聖的。唯有他知道他藉著其禮儀和儀式所預定的意義,因為它們所預表的——藉著基督的救贖的整個恩典之約——是出自他自己的心意,超乎人類智慧和猜測所能及。因此,凡改變這代表性系統的任何部分,或省略或增添任何東西的人,都僭越了唯獨屬於上帝的特權,無疑是對其創造主的智慧、公義和正直犯下了極大的罪。這似乎就是拿答和亞比戶的罪,這也立刻解釋了他們為何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那些增添或刪減上帝話語的人,都將面臨最可怕的審判。參申4:2;箴30:6;啟22:18-19。

【第3節】

亞倫就默默無聲——**וַיִּדֹּם אַהֲרֹן**(vaiyiddom Aharon),亞倫就啞口無言。這句話多麼優雅地表達了他為人父的深情、他對兒子們僭越行為的深刻體會,以及他自己對上帝公義的順服!他家族的希望之花在萌芽時就被摧毀和枯萎了;他作為父親感受著極度的痛苦,卻毫無怨言地順服了這可怕的神聖公義的安排。將創新引入基督信仰的儀式、禮儀或真理中,是一件可怕的事:這樣行的人,在上帝面前不能算為無罪。人們常說,過度的悲傷會使人心智麻木,以至於驚愕和深切的痛苦會同時阻止眼淚和抱怨;因此塞涅卡(Seneca)有句名言:「輕微的悲傷會說話;深沉的痛苦則無聲。」參見克拉克對利10:19的注釋。

【第4節】

亞倫的叔叔烏薛——他是亞倫父親暗蘭的兄弟;參出6:18-22。

【第5節】

把他們連同衣服抬到營外——當時還沒有引入在城鎮、城市或有人居住的地方埋葬死者的現代不當做法;更沒有那種令虔誠和常識都感到震驚的惡行——在獻給上帝敬拜的地方周圍甚至內部埋葬死者!

【第6節】

不可蓬頭散髮,等等——他們不可表現出任何悲傷或哀悼的跡象:
一、 因為那些在聖所事奉的人,應當避免任何可能使他們無法勝任該事奉的事情。
二、 因為他們兄弟的罪行極其觸怒上帝,完全應得他所施加的懲罰,所以他們的哀悼可能會被視為指責神聖公義過於嚴厲。

【第7節】

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被分別為聖,歸於神聖的事奉,這要求他們持續的出席,以及最樂意和愉快的服事。

【第9節】

你和你的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卡巴拉派注釋家巴力·哈圖林(Baal Hatturim)和其他人從此處引入這條命令,推測亞倫的兒子們是因酒醉而犯罪,並且他們試圖在醉酒狀態下舉行神聖的事奉。「濃酒」——**שֵׁכָר**(shechar),源自**שָׁכַר**(shachar),意為「使人醉酒」,指任何種類的發酵酒。這與施洗約翰的情況所給予的禁令完全相同(路1:15):**Οἶνον καὶ σίκερα οὐ μὴ πίῃ**(Oinon kai sikera ou me pie),「清酒濃酒都不可喝」。聖耶柔米(St. Jerome,致侄子書信)說,任何使人醉酒的液體都稱為**sicera**,無論是用穀物、蘋果、蜂蜜、棗子或其他水果製成的。印度穆斯林禁止的四種飲料之一稱為**sakar**(參《赫達亞》第四卷,第158頁),它泛指醉酒的飲料,但特指棗酒或亞力酒。我們的「cider」或「sider」一詞可能源自這個希伯來詞,在我們這裡專指發酵的蘋果汁。參見路1:15的注釋。

【第10節】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這是他們不應飲用任何醉酒之物的有力理由,好讓他們頭腦清醒,判斷正確,始終能夠分辨潔淨與不潔淨,並永遠作出公義的判斷。埃及人、迦太基人和希臘人中也有類似的禁令。事實上,常識本身就表明,醉漢或酒鬼絕不應被允許在聖事中供職。

【第14節】

搖的胸和舉的腿——參利未記第7章和出29:27的注釋。

【第16節】

摩西急切地尋找那隻公山羊——那隻當天為祭司和百姓的罪獻上的公山羊(參利9:15-16),因拿答和亞比戶的死亡所造成的混亂,被燒掉了,而不是被吃掉。參利10:16-18。

【第17節】

擔當會眾的罪孽——參利6:26等的注釋。

【第19節】

這樣的事臨到我,等等——亞倫為自己沒有按律法吃贖罪祭而提出的藉口,既恰當又莊重;他彷彿在說:「上帝確實吩咐我吃贖罪祭;但當這樣的事臨到我時,這在耶和華眼中會是好的嗎?在這樣痛苦的境況下,他難道不期望我像一個父親一樣感受嗎?」摩西對這個充滿力量的回答感到滿意;而上帝,他知道亞倫的處境,並沒有追究這莊嚴事奉中發生的不合規矩之處。上帝賦予人性在苦難和困境時哭泣的特權。在他無限的慈愛中,他命定眼淚——這只是我們悲傷的外在表現——成為我們憂愁的宣洩口,並有助於耗盡其源頭。參見利10:3的注釋。

【第20節】

摩西聽見這話,就以為美——亞倫所用的論點既有道理又有強烈的說服力,摩西作為一個理性的人,感受到了它的力量;既然上帝對這種不合規矩之處沒有表現出任何不悅,而這在某種程度上至少是因當時的必要性而合理的,他便認為不宜再追究此事。儘管拿答和亞比戶的懲罰可能顯得嚴厲,因為聖經文本沒有清楚說明他們罪行的性質和程度,但我們可以確信,他們的罪行性質足以證明並要求這樣的懲罰。上帝在此給了我們充分的證明,他不會容許人類的制度取代他所規定的敬拜。的確,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因為許多人將所謂的自然宗教置於神聖啟示之上;而上帝似乎不予理會:但儘管對惡行的報應沒有迅速執行,因此世人的心傾向於作惡,然而上帝並沒有停止公義;那些增添或刪減他的話語,或將自己的發明置於其位的人,在審判大日必受責備,並被發現是說謊者。他的恆久忍耐引導人悔改;但如果人們硬著心,將自己的儀式、禮節和信條,置於神聖的條例和永恆的真理之上,他們就必須預備向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交出可怕的帳。如果基督的信仰能剝去所有國家政策、肉體利益和粗俗迷信所附加的一切,它將會顯得多麼簡樸、簡單,我們豈不也可以說,多麼可愛和榮耀呢!我們完全可以將人類在神聖敬拜中的發明,比作有人形容舊教堂彩繪玻璃窗的話:它們的主要作用是阻止光線進入。拿答和亞比戶想要按照自己的方式,而不是按照上帝的命令來敬拜上帝;上帝不僅不從他們手中接受祭物,而且當他們「圍繞著自己的火花,用自己的火取暖」時,他們從耶和華手中得了這報應——他們躺臥在悲傷中,因為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吞滅了他們。以上所寫的,應當理解為那些為自己創造宗教,離棄神聖啟示的人;因為他們故意不認識上帝的義,反而想要建立自己的義。這在上帝眼中是極大的冒犯。讀者,上帝是個靈,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父正在尋找這樣的敬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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