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你將亞倫和他兒子一同帶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隻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帶來,
3又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
4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門口。
5摩西告訴會眾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6摩西帶了亞倫和他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
7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用其上巧工織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8又給他戴上胸牌,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內,
9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在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10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成聖;
11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聖;
12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
13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14他牽了贖罪祭的公牛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
15就宰了公牛。摩西用指頭蘸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使壇潔淨,把血倒在壇的腳那裏,使壇成聖,壇就潔淨了;
16又取臟上所有的脂油和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與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17惟有公牛,連皮帶肉並糞,用火燒在營外,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18他奉上燔祭的公綿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19就宰了公羊。摩西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20把羊切成塊子,把頭和肉塊並脂油都燒了。
21用水洗了臟腑和腿,就把全羊燒在壇上為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22他又奉上第二隻公綿羊,就是承接聖職之禮的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23就宰了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24又帶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些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25取脂油和肥尾巴,並臟上一切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
26再從耶和華面前、盛無酵餅的筐子裏取出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一個薄餅,都放在脂油和右腿上,
27把這一切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28摩西從他們的手上拿下來,燒在壇上的燔祭上,都是為承接聖職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29摩西拿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是承接聖職之禮,歸摩西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0摩西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使他和他們的衣服一同成聖。
31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說:「把肉煮在會幕門口,在那裏吃,又吃承接聖職筐子裏的餅,按我所吩咐的說 :『這是亞倫和他兒子要吃的。』
32剩下的肉和餅,你們要用火焚燒。
33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叫你們七天承接聖職。
34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
35七天你們要晝夜住在會幕門口,遵守耶和華的吩咐,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36於是亞倫和他兒子行了耶和華藉着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利未記 第8章
【引言】摩西奉命膏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利8:1-3)。摩西召集會眾;為亞倫洗濯、穿衣、膏抹(利8:4-12)。他也為亞倫的兒子們穿衣(利8:13)。為他們獻一隻公牛作贖罪祭(利8:14-17)。又獻一隻公綿羊作燔祭(利8:18-21)。再獻一隻公綿羊作承接聖職的祭(利8:22-24)。他將脂油、無酵餅和公綿羊的右腿獻為搖祭,然後焚燒(利8:25-28)。他將胸肉(這是摩西所得的部分)也搖一搖(利8:29)。並將油和血灑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身上(利8:30)。承接聖職之羊的肉要在會幕門口煮熟並吃掉(利8:31-32)。摩西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在會幕門口住七天,他們也照辦了(利8:33-36)。
【第2節】「你要帶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本章的全部內容已在《出埃及記》第28章第1節及以後,以及第29章第1節及以後的注釋中預先闡述,其中所有祭物、禮儀和典禮都已相當詳細地解釋過;讀者可參閱那些注釋。只需指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直到此時才被膏抹。此前,這事是受命的;現在,才首次執行。
【第8節】「又把胸牌戴在他身上,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裡」——這裡假定烏陵和土明與胸牌本身是不同的東西。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第28章第15節、第28章第16節、第28章第30節的注釋。
【第9節】「又把冠冕戴在他頭上」——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第28章第36節的注釋。
【第14節】「獻贖罪祭的公牛」——這是在承接聖職的七天中每天獻上的。參閱《出埃及記》第29章第36節。
【第23節】「把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請參閱《出埃及記》第29章第20節的注釋,其中解釋了這個意義深遠的儀式。加爾梅(Calmet)指出,羅馬大祭司的承接聖職儀式與猶太大祭司的承接聖職儀式有相當大的相似之處。「羅馬祭司身穿絲綢長袍,頭戴金冠,飾以聖潔的綵帶,被引導進入一個地下室,上面鋪著一層有許多孔洞的木板。在這木板上,他們宰殺一隻公牛,其血自由地傾倒在木板或地板上,血透過孔洞流下,落在站在下方接受這神聖灑血的祭司身上。為了完全被血覆蓋,他小心翼翼地將全身、衣服、臉、眼睛、鼻子、嘴唇,甚至舌頭,都呈獻出來,以接受從上方穿孔地板滴落的血滴。當他完全被這血腥的淋浴覆蓋後,他從地下室升起,被人民承認為『大祭司』(Pontifex Maximus)或最高大祭司,並受到崇拜。」這些儀式與膏立亞倫所用的儀式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很可能從中借鑒而來,並因引入他們自己的迷信而有所變形。奧雷利烏斯·普魯登提烏斯(Aurelius Prudentius)在他的詩歌《羅馬殉道者之苦》(Romani Martyris Supplicium)中詳細描述了這些儀式,我將從中選取上述主題的詩句,因為這段文字很奇特,而且這部作品並不常見。
「Summus sacerdos nempe sub terram scrobe
Acta in profundum consecrandus mergitur,
Mire infulatus, festa vittis tempora
Nectens, corona tum repexus aurea,
Cinctu Gabino sericam fultus togam.
Tabulis superne strata texunt pulpita,
Rimosa rari pegmatis compagibus,
Scindunt subinde vel terebrant aream,
Crebroque lignum perforant acumine,
Pateat minutis ut frequens hiatibus -
Hic ut statuta est immolanda bellua,
Pectus sacrata dividunt venabulo,
Eructat amplum volnus undam sanguinis - etc.
Tum per frequentes mille rimarum vias
Illapsus imber, tabidum rorem pluit,
Defossus intus quem sacerdos excipit,
Guttas ad omnes turpe subjectans caput,
Et veste et omni putrefactus corpore:
Quin os supinat, obvias offert genas
Supponit aures, labra, nares objicit,
Oculos et ipsos perluit liquoribus,
Nec jam palato parcit, et linguam rigat,
Donec cruorem totus atrum combibat -
Procedit inde pontifex vlsu horridus - etc.
Omnes salutant atque adorant eminus,
Vilis quod illum sanguls, et bos mortuus
Foedis latentem sub cavernis laverint."
讀者會很高興看到以下詩意的譯文:
「當羅馬人以神聖的盛典與莊嚴的儀式,
膏立他們偉大的大祭司時,
他的絲綢長袍以加比尼亞式束帶繫緊,
節日的綵帶纏繞著他的太陽穴:
當華麗的冠冕高高閃耀時,
金冠束縛著他莊嚴的額頭。
在為神秘儀式挖出的深溝中,
他站立著,被恐怖的陰影環繞。
他們在他聖潔的頭頂上方放置一個高台,
以繪畫和雕像裝飾;
然後用鋒利的穿孔器穿透地板,
直到密集的孔洞無法再容納。
於是,祭牲公牛被帶到那裡,
以滿足嗜血刀刃的復仇。
聖矛劃開它強壯的喉嚨,
血流瞬間湧出,血腥的潮水奔騰而下,
透過無數的裂縫,張開的木頭
滴下腐敗的露水和冒煙的血;
一滴又一滴,迅速連續地灑下,
落在聖潔大祭司戴著冠冕的頭上;
當他展開的衣袍飲盡這血紅的淋浴時,
以吸收那聖化的力量;
然後他躺在沾滿血跡的溪流中,
用青紫的血洗滌他的嘴唇和眼睛;
露出每一肢體,暴露每一個毛孔,
以捕捉那流淌的血的功效;
張開嘴巴等待落下的洪流,
用血潤濕他的上顎和舌頭;
伸出耳朵迎接那血腥的雨,
不讓一滴白白落下。
然後他從陰暗的洞穴中出來,
渾身沾滿黑血,面目可憎!——
被那卑賤的洪流和被宰殺的祭牲,
在黑暗的洞穴中洗淨了凡人的污穢,
他們的祭司,被贖罪的血所籠罩,
周圍的群眾以顫抖的敬畏崇拜他。」
普魯登提烏斯出生於四世紀中葉,無疑對他所描述的情境非常熟悉。
【第27節】「摩西把這些都作了搖祭」——請參閱《出埃及記》第29章第27節的注釋,其中解釋了搖祭和舉祭的性質。
【第30節】「摩西又拿些膏油和壇上的血,灑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因此我們發現,大祭司本人也必須被祭牲的血所灑;而我們蒙福的主,亞倫所預表的,也曾被他自己的血所灑。一、在他客西馬尼園的痛苦中。二、在他被戴上荊棘冠冕時。三、在他手腳被釘穿時。四、在他肋旁被槍刺穿時。所有這些都是大祭司所行的代贖行為。
【第33節】「七天之久,他要承接你們的聖職」——這個數字在希伯來人中是完全的數字;而七天的承接聖職意味著對祭司職分完全而徹底的奉獻。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第29章第30節的注釋。
【第36節】「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就照摩西所吩咐的行了」——本章顯示了《出埃及記》第29章中向摩西所傳達的命令的精確實現;因此,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已完全預備好擔任祭司和上帝與以色列之間中保的極其重要的職分,為百姓的罪獻祭並行代贖。艾因斯沃思先生(Mr. Ainsworth)說:「因此,祭司的聖約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身上,向利未支派確認了,這聖約是生命與平安(瑪2:5)。但這些人作祭司並沒有起誓;而且,祭司眾多,因為他們不能因死亡而長存;他們所事奉的,是天上事物的榜樣和影兒,獻上禮物和祭物,並不能使行禮的人在良心上得以完全;因為這些都是屬肉體的條例,加在他們身上,直到改革的時候,也就是直到基督的時候。基督是上帝憑著誓言所立的祭司,也是建立在更美應許之上的更美聖約的保證。又因為他永遠長存,他就有不能更改的祭司職分,是真會幕的執事,是上帝所支搭的,不是人所支搭的。他不是憑著公牛和山羊的血,乃是憑著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為我們取得了永遠的救贖;所以,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就基督的祭司職分和犧牲而言,所有這些禮儀和典禮都具有意義和教益;但若脫離與基督的關係,它們將像普魯登提烏斯上述所提及的羅馬大祭司的承接聖職儀式一樣,既荒謬又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