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2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3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4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5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6「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
7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8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9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10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11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12「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13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14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給耶和華為火祭。
16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
17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 第3章
【第1節】引言:平安祭的律法,總體而言,見利未記 3:1-5。從羊群中取出的平安祭,見利未記 3:6-11;以及當祭物是山羊時的平安祭,見利未記 3:12-17。
平安祭——**שלמים**(shelamim),一種在神與人之間建立和平的祭物;參閱利未記 7(注釋)和創世記 14:18(注釋)。
【第2節】將手按在祭物的頭上——此儀式之解釋,參閱出埃及記 29:10(注釋)和利未記 1:4(注釋)。艾因斯沃思先生(Mr. Ainsworth)說:「正如燔祭(利未記 1)預表我們藉著基督的死與神和好,素祭(利未記 2)預表我們在基督裡在神面前的成聖,同樣,這平安祭則象徵著基督獻上自己,藉此成為我們的平安與救贖(以弗所書 2:14-16;使徒行傳 13:47;希伯來書 5:9;希伯來書 9:28),也象徵著我們向神獻上讚美、感恩和禱告。」
【第3節】【第3節】蓋臟腑的脂油——即網膜、大網膜或稱之為「網狀物」。臟腑上的脂油;可能指腸繫膜,或連接消化道(小腸)盤繞部分的脂肪組織。
【第5節】【第5節】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一切燒在壇上——由於脂油被認為是動物最寶貴的部分,因此它比其他任何部分都優先獻上;異教徒可能從猶太人那裡借鑒了這個習俗,因為他們也焚燒網膜以尊崇他們的神祇。
【第9節】【第9節】又要把肥尾巴整條取下,靠近脊骨——關於東方綿羊尾巴的論述,除了出埃及記 29:22 的注釋外,我們還可以補充羅素博士(Dr. Russel)關於阿勒頗綿羊的觀察:「牠們的尾巴,」他說,「是一種介於脂肪和骨髓之間的物質,不會單獨食用,而是與瘦肉混合在許多菜餚中,也常用來代替奶油。」他還指出,一隻普通的這種綿羊,不含頭、脂肪、皮和內臟,重約六十到七十英磅,其中尾巴通常重十五磅或更多;但最大品種的綿羊,養肥後可重達一百五十磅,尾巴重五十磅,這與上面提到的魯道夫(Ludolf)的記載相符。耶路撒冷附近的綿羊與魯道夫提到的阿比西尼亞綿羊和羅素博士提到的敘利亞綿羊是同一種。
【第11節】【第11節】這是獻給耶和華的食物——我們已經指出,神經常被描繪成與祂的子民一同享用他們所獻的祭物;由於這些祭物被從天上降下的火所焚燒,因此它們被視為那火的食物,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代表神的食物。「以同樣的語氣,」多德(Dodd)說,「申命記 32:38 記載異教徒的神祇吃脂油、喝祭壇上所焚燒的酒。」
【第12節】【第12節】山羊——意指整個物種,包括公山羊、母山羊和小山羊,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
【第17節】【第17節】你們不可吃脂油,也不可吃血——脂油被禁止的方式和程度,與血被禁止的方式和程度,不太可能相同。血是獸的生命,是為他們的靈魂作代贖的;因此,在他們世世代代中,血從未被食用。然而,將脂油從肉中完全分離是不可能的,因為在許多部位,脂油與肌肉纖維緊密混合;但血被包含在獨立的血管(動脈和靜脈)中,可以通過割斷動物的喉嚨(這是猶太人的方法)而輕易地完全清除。因此,這裡和前一節所提到的脂油,我們可以理解為任何以分離或未混合狀態存在的脂油,例如網膜、腸繫膜的脂油、腎臟上的脂油,以及其他任何容易分離的內臟脂油,連同前面描述的整個尾巴。而且,可能只有獻給神的祭牲的脂油,才是不允許食用的。由於所有屬世和屬靈的祝福都來自神,祂有權要求將祂認為合適的部分獻給祂的事奉。祂要求所有動物中最完美的,以及這些完美動物中最好的部分。祂這樣做並非因為祂需要任何東西,而是為了彰顯祂本性的完全和祂事奉的純潔。如果祂屈尊接受最卑微的動物和動物最卑微的部分作為祂的祭物,那麼祂的敬拜者會對祂本性的完全抱持何種看法呢?如果這樣不完美的祭物配得上這位神,那麼祂的本性就只配得上這樣的祭物。在敬拜神的一切事物中,都必須是當時和環境所能提供的最完美的。由於感官事物通常是傳達屬靈印象的媒介,而印象通常會帶有傳達這些印象的媒介的性質;因此,在敬拜神時,一切不僅應當莊重,而且在環境允許的範圍內,應當盡可能地尊貴:宗教敬拜的對象、敬拜的場所和敬拜本身,都應當具有最強烈、最深刻的對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