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裏七年。
2米甸人壓制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因為米甸人,就在山中挖穴、挖洞、建造營寨。
3以色列人每逢撒種之後,米甸人、亞瑪力人,和東方人都上來攻打他們,
4對着他們安營,毀壞土產,直到迦薩,沒有給以色列人留下食物,牛、羊、驢也沒有留下;
5因為那些人帶着牲畜帳棚來,像蝗蟲那樣多,人和駱駝無數,都進入國內,毀壞全地。
6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極其窮乏,就呼求耶和華。
7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呼求耶和華,
8耶和華就差遣先知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曾領你們從埃及上來,出了為奴之家,
9救你們脫離埃及人的手,並脫離一切欺壓你們之人的手,把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將他們的地賜給你們』;
10又對你們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住在亞摩利人的地,不可敬畏他們的神。你們竟不聽從我的話。』」
11耶和華的使者到了俄弗拉,坐在亞比以謝族人約阿施的橡樹下。約阿施的兒子基甸正在酒醡那裏打麥子,為要防備米甸人。
12耶和華的使者向基甸顯現,對他說:「大能的勇士啊,耶和華與你同在!」
13基甸說:「主啊,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致遭遇這一切事呢?我們的列祖不是向我們說『耶和華領我們從埃及上來』嗎?他那樣奇妙的作為在哪裏呢?現在他卻丟棄我們,將我們交在米甸人手裏。」
14耶和華觀看基甸,說:「你靠着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裏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嗎?」
15基甸說:「主啊,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
16耶和華對他說:「我與你同在,你就必擊打米甸人,如擊打一人一樣。」
17基甸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給我一個證據,使我知道與我說話的就是主。
18求你不要離開這裏,等我歸回將禮物帶來供在你面前。」主說:「我必等你回來。」
19基甸去預備了一隻山羊羔,用一伊法細麵做了無酵餅,將肉放在筐內,把湯盛在壺中,帶到橡樹下,獻在使者面前。
20上帝的使者吩咐基甸說:「將肉和無酵餅放在這磐石上,把湯倒出來。」他就這樣行了。
21耶和華的使者伸出手內的杖,杖頭挨了肉和無酵餅,就有火從磐石中出來,燒盡了肉和無酵餅。耶和華的使者也就不見了。
22基甸見他是耶和華的使者,就說:「哀哉!主耶和華啊,我不好了,因為我覿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
23耶和華對他說:「你放心,不要懼怕,你必不致死。」
24於是基甸在那裏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沙龍」。(這壇在亞比以謝族的俄弗拉直到如今。)
25當那夜,耶和華吩咐基甸說:「你取你父親的牛來,就是那七歲的第二隻牛,並拆毀你父親為巴力所築的壇,砍下壇旁的木偶,
26在這磐石上整整齊齊地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一座壇,將第二隻牛獻為燔祭,用你所砍下的木偶作柴。」
27基甸就從他僕人中挑了十個人,照着耶和華吩咐他的行了。他因怕父家和本城的人,不敢在白晝行這事,就在夜間行了。
28城裏的人清早起來,見巴力的壇拆毀,壇旁的木偶砍下,第二隻牛獻在新築的壇上,
29就彼此說:「這事是誰做的呢?」他們訪查之後,就說:「這是約阿施的兒子基甸做的。」
30城裏的人對約阿施說:「將你兒子交出來,好治死他;因為他拆毀了巴力的壇,砍下壇旁的木偶。」
31約阿施回答站着攻擊他的眾人說:「你們是為巴力爭論嗎?你們要救他嗎?誰為他爭論,趁早將誰治死!巴力若果是神,有人拆毀他的壇,讓他為自己爭論吧!」
32所以當日人稱基甸為耶路‧巴力,意思說:「他拆毀巴力的壇,讓巴力與他爭論。」
33那時,米甸人、亞瑪力人,和東方人都聚集過河,在耶斯列平原安營。
34耶和華的靈降在基甸身上,他就吹角;亞比以謝族都聚集跟隨他。
35他打發人走遍瑪拿西地,瑪拿西人也聚集跟隨他;又打發人去見亞設人、西布倫人、拿弗他利人,他們也都出來與他們會合。
36基甸對上帝說:「你若果照着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
37我就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若單是羊毛上有露水,別的地方都是乾的,我就知道你必照着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
38次日早晨基甸起來,見果然是這樣;將羊毛擠一擠,從羊毛中擰出滿盆的露水來。
39基甸又對上帝說:「求你不要向我發怒,我再說這一次:讓我將羊毛再試一次。但願羊毛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
40這夜上帝也如此行:獨羊毛上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
去與他們爭戰——他們認為這些支派所築的祭壇,是為了對抗摩西奉神命令所設立的祭壇,因此他們已成為背叛神和以色列憲法的叛徒,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置。他們對神的榮耀極為關切,促使他們採取這一步驟,這在初看之下可能顯得倉促;然而,為了避免草率行事,他們首先派遣了非尼哈和十位首領,每支派一位,要求他們解釋築壇的動機。
【第5節】【第17節】毘珥的罪孽還算小嗎?——請參閱《民數記》第25章第3節及其後的歷史記載與注釋。非尼哈斷定這祭壇是為了對抗摩西所設立的上帝祭壇而建,並且他們意圖建立獨立的敬拜、祭司制度等,這將是對上帝的背叛,並會招致上帝對他們及其後代的咒詛;為了表明上帝對祂的榮耀是忌邪的,他提到了巴力毘珥事件,這事件就發生在他們即將佔領的這片土地上,而他因著對上帝榮耀的熱心,正是阻止其毀滅性後果的關鍵人物。
【第7節】【第19節】如果你們所佔有的土地不潔淨——非尼哈慷慨的心靈促使他為他們找了這個藉口。如果你們認為這片土地不潔淨,因為它最初未被納入聖約之中,並且你們認為除非有祭壇、祭物等,否則無法期望神的賜福,那麼你們就當過到耶和華所賜為業之地,就是耶和華帳幕所在之處,那是唯一合法獻祭和獻供的地方。我們願意與你們分享這片土地,寧願自己受限制,也不願你們認為有必要在我們主神的祭壇之外另立新壇。
【第8節】【第20節】亞干不是犯了罪嗎?——你們的罪不僅僅是針對你們自己;你們的過犯將會招致神的憤怒降臨在所有百姓身上;亞干的過犯就是如此;他一人犯罪,然而神卻因此轉臉不顧整個會眾,以致他們在敵人面前敗退。因此,我們不能對你們的過犯袖手旁觀,我們所有人都可能牽涉其中;願這件事以及我們所擔憂的對我們神的羞辱,成為我們的藉口,並證明我們現在以戰備姿態出現在你們面前的必要性。請參閱此處所提及的亞干事件(《約書亞記》第7章第11-26節及其注釋)。
【第9節】【第21節】於是流便子孫……回答說——儘管他們深知自己的清白,卻允許非尼哈講完他的話,儘管他的話幾乎全是控訴;這其中展現了一種得體的舉止,以及充分的教養證明,這為他們贏得了最高的讚譽。現今有許多自稱極其文明的公共集會,或許可以從這些流便人及其同伴身上學到非常有益的一課。
【第10節】【第22節】耶和華萬神之神——原文措辭極其強調,不易翻譯。**אֵל אֱלֹהִים יְהוָה**(El Elohim Yehovah)是至高神在希伯來人中為人所知的三個主要名稱,可譯為「強大的神,伊羅欣,耶和華」,這與路德的譯本「der starcte Gott der Herr」(強大的神,主)非常接近。流便人使用這些名稱進行莊嚴的呼籲,同時表達了他們對以色列神的堅定不移的信心;藉此,他們充分向十個支派的代表團表明,他們的信仰並未改變;在他們辯護的後續部分,他們也表明他們的行為與信仰相符。流便人等重複這些莊嚴的名稱,顯示他們對神榮耀的深切關懷,以及他們急於洗刷因被懷疑背離純粹的敬拜神或對弟兄不忠而蒙受的羞辱。今日不拯救我們——這將事情推向最莊嚴的結局;除了對自身正直的極度確信,沒有什麼能促使他們發出這樣的呼籲,並要求這樣的裁決。「願審判者神今日使我們滅亡,如果我們在原則或實踐上曾故意偏離祂。」
【第12節】【第24節】因懼怕這事——驅使我們的動機,與我們所被懷疑的恰恰相反。
【第14節】【第26節】一個祭壇,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祭——因為這將公然違反律法,如《利未記》第17章第8、9節;《申命記》第12章第4-6、10、11、13、14節,這些經文明確禁止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唯一地方之外獻任何祭物或供物。因此,流便人等所築的祭壇並非用於任何宗教目的,而僅僅作為一個見證,表明他們與約旦河西岸的人民是同一民族,擁有相同的宗教和民事憲法,並受相同的利益約束,以維護該憲法不受侵犯。
【第17節】【第29節】我們斷不敢背叛——這些話不僅表達了他們對此罪行的強烈憎惡,也表明若無神,他們就不能行任何善事,並且他們依賴神所賜的力量,唯有藉此他們才能遠離邪惡。
【第19節】【第31節】我們知道耶和華在我們中間——或者,根據約拿單他爾根的說法:「今日我們知道耶和華的威嚴住在我們中間,因為你們沒有對耶和華的道犯下這背信的行為,因此你們將以色列子孫從耶和華的道手中拯救出來。」他們因發現他們無辜而歡喜,並且同一個家族的子孫之間沒有爭執的理由。從中他們得出一個非常有利的結論:既然神作為他們唯一敬拜的對象在他們中間,祂也將作為他們的保護者和產業與他們同在;既然他們是祂的朋友,他們就認為祂必將他們從敵人手中拯救出來。
【第21節】【第33節】並且不打算與他們爭戰——也就是說,他們現在放棄了與他們爭戰的意圖,因為這個解釋證明沒有採取此措施的理由。
【第22節】【第34節】稱那壇為「證」——「證」**עֵד**(Ed)這個詞,意為「見證」或「證據」,在希伯來聖經的普通版本中並未出現,而是由我們的譯者以斜體字補充,至少在我們現代的版本中是如此;因為在此譯本的第一版中,它直接出現在正文中,沒有任何此類標記;它也見於肯尼科特(Kennicott)和德羅西(De Rossi)的幾份手稿,以及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譯本。一些早期印刷的希伯來聖經版本也將**עֵד**(Ed)這個詞放在正文或頁邊空白處,而且必須承認它對於補足語義是必要的。很可能這祭壇上刻有銘文,指明了其設立的目的。從本章的內容我們得知,以色列人對他們內部可能發生的分裂感到極度恐慌,無論是在教會事務還是民事事務上。關於這個主題的一些觀察可能會有益處。宗教上的分裂是一件危險的事,所有敬畏神的人都應當小心避免。但這個詞應當被充分理解。**Σχισμα**(schisma),在神學上,通常被認為是指在使徒的教義和實踐中產生裂痕或偏離,特別是在那些先前在該教義和實踐中聯合的人之間。偏離人類在宗教上的制度並非分裂,原因在於神的道是基督徒信仰和實踐的唯一充分準則;至於人類的制度、形式、模式等,一方的可能與另一方的同樣好。當一個國家的大多數人在其宗教禮儀中同意某些特定的形式和模式時,任何有良心的人都不會輕易偏離這些;除非他發現這些不僅未經神的道授權,而且與之相悖,否則絕不偏離。一個全體人民,在同一法律下生活,盡可能地不僅同心,而且同口榮耀神,這是一個極其值得嚮往的目標。但可能存在對既定形式的異議而無分裂;因為如果這種異議並未在《新約》所闡明的基督教教義或實踐中造成裂痕,那麼稱之為分裂就是濫用詞語;此外,宗教人士之間可能在信仰和實踐的某些點上存在異議,這些異議不影響基督教的本質,也沒有任何直接傾向於疏遠基督徒彼此的感情,因此不能稱之為分裂;但是,當自稱基督徒的人彼此分離,為了設立一個不必要或非本質的形式等,來取代他們稱之為不必要或非本質的其他形式時,他們是極其應受譴責的。這不僅不會產生任何好處,反而會導致許多邪惡;因為雙方為了使他們分歧的點具有足夠的重要性來證明他們的分裂是正當的,他們會將這些非本質的事物誇大到不合情理,有時甚至超越良心本身:因此,他們什一奉獻薄荷和茴香,卻完全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判斷和愛神。如果基督徒不能或不願在所有點上思想一致,他們當然可以同意彼此不同意,讓每個人以自己的方式上天堂。「但是,如果我們採納這個建議,難道不會導致對宗教的完全漠不關心嗎?」絕不會;因為在關乎基督教教義和實踐本質的事上,我們應當永遠熱心,並為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
【第24節】【導言】約書亞年邁之際,召集以色列的官長和各族首領(《約書亞記》第23章第1、2節),向他們講述神如何使他們佔有應許之地(《約書亞記》第23章第3、4節);所有剩餘的敵人也將被驅逐(《約書亞記》第23章第5節)。他勸勉他們要忠於神,避免與拜偶像的列國有任何瓜葛(《約書亞記》第23章第6-8節)。他以最強烈的應許鼓勵他們,只要他們繼續愛主他們的上帝,就沒有敵人能勝過他們(《約書亞記》第23章第9-11節)。他也向他們陳明不順服的後果(《約書亞記》第23章第12、13節)。他向他們表明,正如神所有的應許在他們順服時都已實現,同樣,如果他們背離神的服事,祂的威脅也必在他們身上實現;如果他們這樣做,他們將從那美地上被徹底毀滅(《約書亞記》第23章第14-16節)。
【第1節】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安靜,脫離四圍一切仇敵,過了許久——這被認為是約書亞生命中的最後一年,即一百一十歲那年,約在征服迦南之後十三或十四年,以及土地分給各支派之後七年。
【第25節】【第2節】約書亞召了以色列眾人來——這裡提到了四個民事區分等級:1. **זְקֵנִים**(zekenim),長老或元老院,即各支派的首領。2. **רָאשִׁים**(rashim)或**רָאשֵׁי אָבוֹת**(rashey aboth),族長或家族首領。3. **שֹׁפְטִים**(shophetim),法官,他們根據律法解釋和裁決。4. **שֹׁטְרִים**(shoterim),官員、軍官等,他們執行法官的裁決。這次集會是在約書亞居住的亭拿西拉,還是在約櫃所在的示羅,或是在示劍,如《約書亞記》第24章第1節所載,我們不得而知。有些人認為這裡所指的與《約書亞記》第24章第1節所提的是同一回事,如果是這樣,示劍就是集會地點;但更可能的是,這兩章講述的是兩次不同的集會,無論是否在同一地點舉行。
【第26節】【第3節】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是為你們爭戰的——這番話充滿了虔誠與謙遜。以色列人自然會以崇高的敬意看待他們這位身經百戰、疲憊不堪的將軍,他曾帶領他們從一個勝利走向另一個勝利;他們可能會說:「如果沒有這樣一位指揮官,我們絕不可能佔有這片美地。」約書亞糾正了這種觀點,向他們表明,他們所有的敵人之所以被擊敗,是因為耶和華他們的神為他們爭戰。這場戰役是耶和華的,而不是他的;唯有神應當得榮耀。
【第27節】【第4節】我已將……這些剩下的國民分給你們——應許之地已全部分配完畢,包括那些尚未被征服的部分,以及那些古老居民已被驅逐的部分。迦南人的軍隊早已被擊潰,因此他們無法再與以色列人對抗,但在許多地區,古老的居民仍然存在,這更多是因為以色列人的怠惰,而非他們自身的勇敢。從約旦河……直到大海——所有位於約旦河(從其發源地斐亞拉到死海南端)與地中海之間,沿著其整個海岸線,與約旦河相對的土地。
【第28節】【第5節】他必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去——你們就必得他們的地——這裡使用的希伯來文**יָרַשׁ**(yarash)一詞,既表示將人從產業中驅逐,也表示繼承那些被驅逐者的產業。你們必將他們從你們眼前趕走,你們必繼承他們的地。
【第29節】【第6節】所以你們要大大壯膽,謹守遵行……——在嘲諷者中堅守純正的信仰需要不小的勇氣,而在褻瀆和放蕩者中維持敬虔的行為則需要更大的勇氣。那寫在書上的——神的跟隨者唯獨受神的道約束。凡神未曾說過的話,都不可作為信仰的條款來接受。
【第30節】【第7節】不可與這些國民來往——不要與他們有民事或社會契約(參《約書亞記》第23章第12節),因為這些必然會導致屬靈上的親近,結果你們會尊崇他們神的名,指著他們的神起誓,將他們視為你們動機和行為的判斷者,在他們可憎的儀式中事奉他們,並向他們俯伏,將他們視為你們的創造者和保守者;如此一來,你們將把對神的一切敬拜都獻給偶像:而所有這些都將僅僅因為與他們來往而發生。行惡人的計謀者,很快就會站在罪人的道路上,不久就會坐在褻慢人的座位上。**Nemo repente fuit turpissimus**。「沒有人會突然達到邪惡的最高階段。」尼祿本人在塞內卡的教導下,曾是一個有前途的青年。
【第33節】【第10節】你們一人能追趕千人——不要因為認為你們必須人數眾多才能趕出敵人而保持不活躍,因為是耶和華將趕出強大而有力的國家;在祂的引導和影響下,你們一人就能追趕千人。
【第34節】【第11節】你們要分外謹慎,愛耶和華——**לְנַפְשֹׁתֵיכֶם**(lenaphshotheychem),字面意思是「謹慎你們的靈魂」;但**נֶפֶשׁ**(nephesh)和**nefs**,無論在希伯來文還是阿拉伯文中,都指整個自我,以及靈魂和生命;靈魂和身體都必須參與這項工作,因為經上寫著:「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第35節】【第12節】你們若轉去——士兵在迎戰敵人時退縮,就會喪失生命。這些是以色列的士兵,如果他們退縮,他們就是退縮以致滅亡,他們的生命因不忠而喪失。
【第36節】【第13節】他們就必成為你們的網羅——**לְפַח**(lephach),指狡猾的捕鳥人所設的網或陷阱,用來捕捉不留意的鳥。又成為你們的圈套——**מוֹקֵשׁ**(mokesh),指任何設在地上,用來捕捉不留意的旅人或野獸腳部的羅網、陷阱或圈套。你們肋下的鞭子,眼中的荊棘——沒有什麼比肋下持續的刺痛或眼中持續的荊棘更令人煩惱和痛苦了。他們會驅使你們順從他們的假神,並用他們的偶像崇拜蒙蔽你們的悟性。而神將保留他們,僅僅是為了折磨和懲罰你們。
【第37節】【第14節】世人所走的路——我將要死了;我將要歸入墳墓。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賜福的話,沒有一句落空——神如此顯著而字面地實現了祂的應許,以至於祂的敵人沒有一個能聲稱即使是最小的應許也沒有得到最字面上的應驗:這一切以色列人都能作證。
【第38節】【第15節】照樣,耶和華也必使各樣禍患臨到你們——祂信實地履行應許,證明祂也必同樣信實地成就祂的威脅,因為神的誠實對兩者都同樣有保證。
【第39節】【第16節】你們就必速速從這美地上滅亡——約翰·特拉普先生(Mr. John Trapp)的以下注釋非常明智:「約書亞在《約書亞記》第23章第13、15節和這裡反覆強調這個審判,因為他知道對他們來說,放棄這片如此美好、剛得不久、享受時間又如此短暫的土地,將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在演講開頭,**τὰ ἤθη**(ta ethe),即較溫和的情感,最為合適;但接近結尾時,**τὰ πάθη**(ta pathe),即激動人心和深刻的段落,則更為恰當,正如演說家所言。約書亞遵守了這條規則,他既是凱撒,也是演說家,兩者兼備。」在這整個勸勉中,我們看到約書亞如何緊密地效法他的偉大導師摩西的榜樣。參見《利未記》第26章第7、8、14節等;《申命記》第28章第7節;《申命記》第32章第30節。他深切關懷百姓的福祉,並以一顆深受感動的心向他們的心說話。沒有任何民族曾如此公平而充分地被警告,也沒有任何民族因此獲益更少。這裡所宣告的威脅在巴比倫之囚中實現,但在我們主被釘十字架之後,在他們普遍的分散中更為完全。難道每個基督徒讀到「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時,不應當懼怕嗎?當然,一個世俗、屬肉體、不敬虔的基督徒,沒有比一個放蕩的猶太人更有理由期望神的公義給予寬容。我們擁有一片美地,但神的公義可以判決從中被擄,或在其中受奴役。被濫用的特權因此喪失。這同樣適用於個人和整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