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五章
士師記 第五章 經文

1那時,底波拉和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作歌,說:

2因為以色列中有軍長率領, 百姓也甘心犧牲自己, 你們應當頌讚耶和華!

3君王啊,要聽! 王子啊,要側耳而聽! 我要向耶和華歌唱; 我要歌頌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

4耶和華啊,你從西珥出來, 由以東地行走。 那時地震天漏, 雲也落[雨]。

5山見耶和華的面就震動, 西奈山見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面也是如此。

6在亞拿之子珊迦的時候, 又在雅億的日子, 大道無人行走, 都是繞道而行。

7以色列中的官長停職, 直到我底波拉興起, 等我興起作以色列的母。

8以色列人選擇新神, 爭戰的事就臨到城門。 那時,以色列四萬人中 豈能見盾牌槍矛呢?

9我心傾向以色列的首領, 他們在民中甘心犧牲自己。 你們應當頌讚耶和華!

10騎白驢的、坐繡花毯子的、行路的, 你們都當傳揚!

11在遠離弓箭響聲打水之處, 人必述說耶和華公義的作為, 就是他治理以色列公義的作為。 那時耶和華的民下到城門。

12底波拉啊,興起!興起! 你當興起,興起,唱歌。 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啊,你當奮興, 擄掠你的敵人。

13那時有餘剩的貴冑和百姓一同下來; 耶和華降臨,為我攻擊勇士。

14有根本在亞瑪力[人的地], 從以法蓮[下來]的; 便雅憫在民中跟隨你。 有掌權的從瑪吉下來; 有持杖檢點民數的從西布倫下來;

15以薩迦的首領與底波拉同來; 以薩迦怎樣,巴拉也怎樣。 眾人都跟隨巴拉衝下平原; 在呂便的溪水旁有心中定大志的。

16你為何坐在羊圈內 聽群中吹笛的聲音呢? 在呂便的溪水旁有心中設大謀的。

17基列人安居在約旦河外。 但人為何等在船上? 亞設人在海口靜坐, 在港口安居。

18西布倫人是拚命敢死的; 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處也是如此。

19君王都來爭戰。 那時迦南諸王在米吉多水旁的他納爭戰, 卻未得擄掠銀錢。

20星宿從天上爭戰, 從其軌道攻擊西西拉。

21基順古河把敵人沖沒; 我的靈啊,應當努力前行。

22那時壯馬馳驅, 踢跳,奔騰。

23耶和華的使者說: 應當咒詛米羅斯, 大大咒詛其中的居民; 因為他們不來幫助耶和華, 不來幫助耶和華攻擊勇士。

24願基尼人希百的妻雅億比眾婦人多得福氣, 比住帳棚的婦人更蒙福祉。

25西西拉求水, 雅億給他奶子, 用寶貴的盤子給他奶油。

26雅億左手拿着帳棚的橛子, 右手拿着匠人的錘子, 擊打西西拉, 打傷他的頭, 把他的鬢角打破穿通。

27西西拉在她腳前曲身仆倒, 在她腳前曲身倒臥; 在那裏曲身,就在那裏死亡。

28西西拉的母親從窗戶裏往外觀看, 從窗櫺中呼叫說: 他的戰車為何耽延不來呢? 他的車輪為何行得慢呢?

29聰明的宮女安慰她, 她也自言自語地說:

30他們莫非得財而分? 每人得了一兩個女子? 西西拉得了彩衣為擄物, 得繡花的彩衣為掠物。 這彩衣兩面繡花, 乃是披在被擄之人頸項上的。

31耶和華啊, 願你的仇敵都這樣滅亡! 願愛你的人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 這樣,國中太平四十年。

第五章
【第1節】

【第27節】巴珊的歌蘭——關於此處及其他所提及的逃城,請參閱《約書亞記》20:7的注釋。

【第9節】

【第35節】底拿和她的郊野,等等——眾所周知,每一位希伯來學者都明白,接下來的兩節經文完全被馬所拉學派(Masora)省略了;在一些最正確、最權威的希伯來聖經版本中也未收錄。關於這兩節經文的真實性,批評家們之間存在不小的爭議;那些希望詳細了解雙方論點的人,必須查閱德·羅西(De Rossi)關於此處的《異讀集》(Variae Lectiones)。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是這兩節經文真實性的堅定擁護者,他為其辯護如下:「《約書亞記》21:41和21:42告訴我們,利未人的城邑共有四十八座,並且都已如此描述;因此,它們必須都在本章中被詳細列出:然而現在,在所有完全遵循馬所拉學派(Masora)的希伯來印刷版本中(馬所拉學派排除了包含其中四座城邑的兩節經文),城邑總數僅為四十四座。這些城邑首先被籠統地提及,分別是十三座和十座,以及十三座和十二座,總計確實是四十八座。然而當它們被具體命名時,《約書亞記》21:13-19列出十三座城邑;21:20-26列出十座城邑;21:27-33列出十三座;21:34-36列出四座;21:35-36又列出四座,所有這些加起來只有四十四座。更令人驚訝的是,21:40從緊接其前的經文推斷,分給米拉利子孫的城邑是十二座,但這裡卻只有八座,除非我們承認那兩節被盲目引導的馬所拉學派(Masora)所拒絕的經文中所表達的另外四座城邑。無視這一權威,這兩節絕對必要的經文被插入到最早期的希伯來文本版本中,並在沃爾頓的《多語對照聖經》(Walton's Polyglot)以及我們的英文聖經中都能找到。但它們幾乎從未被完整地印刷出來,如下:『又從流便支派中,給殺人的逃城,就是曠野的比悉和屬她的郊野,雅雜和屬她的郊野,基底末和屬她的郊野,米法押和屬她的郊野;共四座城。』請參閱我編輯的希伯來聖經中關於此處的注釋,其中描述了一百四十九份抄本,這些抄本幸運地保留了這些經文,它們對於本章的真實性和連貫性顯然至關重要。另請參閱《總論》(General Discourse),第19、26、54頁。」儘管肯尼科特博士的這一論證看似非常確鑿,但保留這些經文的抄本與拒絕這些經文的抄本之間存在如此多且重要的差異,使得其真實性問題難以確定。除了肯尼科特博士的一百四十九份包含這兩節經文的抄本外,德·羅西(De Rossi)還校勘了四十多份。那些否認其真實性的人說,這些經文是從《歷代志上》6:78、6:79插入到這裡的,雖然它們確實在那裡被籠統地找到,但與這裡以及肯尼科特博士的希伯來聖經中的記載並不完全相同。

【第10節】

【第36節】雅雜——請參閱《約書亞記》13:18(注釋)。

【第15節】

【第41節】四十八座城——在《民數記》26章記載的希伯來人最後一次人口普查中,我們從《民數記》26:62得知,利未支派的人數僅為23,000人;有人認為四十八座城對於這個支派來說比例過大,因為其他支派的城邑很少。但是,
1. 其他支派的所有城邑並未全部列舉。
2. 他們除了城邑之外,還有周圍的鄉村。
3. 利未人除了所列舉的城邑外,沒有其他城邑。
4. 他們的城邑沒有附屬的鄉村,除了為他們的牲畜等預留的2,000肘之地。
5. 在那些古老的時代,城邑都非常小,大多數村莊都以這個名稱稱呼。
6. 利未人現在的任命是為了適應他們隨後的增長。其他支派可以擴大他們的邊界並進行征服,但這不適合單純作為神的僕人;此外,如果他們進行征服,他們就會成為被征服土地的所有者;而神已決定他們在以色列中沒有產業,祂自己就是他們的份。

【第17節】

【第43節】耶和華將……所起誓賜給他們的地——現在一切都已藉著抽籤分給他們,他們的敵人被徹底擊敗,迦南人沒有一支軍隊能夠抵抗他們;那些留在地上的則服役納貢,他們所繳納的貢物是他們完全被征服的最充分證明。此外,他們實際佔有的土地已足夠他們居住;隨著他們人數的增加,神使他們能夠趕出其餘的古老居民;但由於以色列人的不忠,神允許他們的敵人經常使他們受困,有時甚至戰勝他們。還應記住,神從未應許賜給他們土地或使他們保有土地,除非他們順服;祂如此精確地實現了這一意圖,以至於在他們順服並忠於他們的神時,從未有任何一次他們受困或被征服的記錄。那種「以色列人從未佔有應許給他們的全部土地,因此那個應許不可能是來自神聖啟示」的詭辯,既愚蠢又毫無原則。同樣的道理,也可以說大英帝國尚未征服法屬西印度群島和巴達維亞(1812年2月),因為古老的居民仍然留在其中;但他們納貢服役,難道不是他們已被征服並在大英帝國統治下的絕對證明嗎?同樣,整個迦南地都被征服,其居民被制服,儘管直到大衛和所羅門時代,以色列人才完全佔據了全部土地。在最正確和字面意義上,可以說:「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一切好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祂對祂的任何追隨者所說的話,也絕不會有一句落空,直到日月長存。

【第21節】

導言 約書亞召集、稱讚、祝福,然後遣散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約書亞記》22:1-8)。他們回去,在約旦河邊築了一座壇(《約書亞記》22:9-10)。其餘的以色列人聽聞此事,懷疑他們築壇是為了偶像崇拜,或是為了在國家敬拜中製造分裂,於是準備與他們開戰(《約書亞記》22:11-12);但首先派代表團去查明真相(《約書亞記》22:13-14)。代表團抵達後,與他們的弟兄們辯論(《約書亞記》22:15-20)。流便人、迦得人及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作了有力的辯護,表明他們築壇只是作為一個紀念碑,以防止偶像崇拜(《約書亞記》22:21-29)。代表團感到滿意,返回十個支派並報告(《約書亞記》22:30-32)。百姓歡喜讚美神(《約書亞記》22:33);流便人和迦得人將他們所築的壇命名為「證壇」(Ed),作為他們與約旦河對岸弟兄們之間的見證(《約書亞記》22:34)。
【第1節】於是約書亞召了流便人,等等——我們已經看到,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四萬人,按照他們與摩西的約定,與他們的弟兄們一同武裝過約旦河。戰爭現在結束了,約書亞召集這些戰士,稱讚他們的服務和忠誠,然後遣散他們,並首先給予他們最虔誠和適當的勸告。他們已經離開各自的家庭約七年了;儘管吉甲營地與他們的產業之間只有約旦河,但他們在這段時間內似乎從未回家探望,儘管除了收穫季節外,一年中的任何時候,那條河都容易涉水而過。

【第25節】

【第5節】但要切切謹守,等等——讓我們審視這項卓越勸告的力量;他們必須永遠記住,他們的繁榮和對土地的持續佔有,取決於他們對神的忠誠和順服;對此他們必須切切謹守。
1. 遵行誡命——他們必須最嚴格地遵守每一條道德誡命。
2. 和律法——他們必須遵守他們聖潔宗教的所有儀式和典禮。
3. 愛耶和華你們的神——如果沒有對造物主深情的子女般的依戀,職責將會是令人厭煩、痛苦且不可能的。
4. 遵行祂一切的道——他們不僅要相信和愛,還要順服:不要走自己的路,而要走神所指明的路。
5. 遵守祂的誡命——他們必須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祂,並愛鄰舍如同自己。
6. 緊緊跟隨祂——他們必須與祂緊密結合,形成永不解散的聯合。
7. 事奉祂——他們必須將祂視為他們的主人,祂擁有絕對的權利來指定他們何時、何地、如何以及以何種程度來完成祂的工作。
8. 盡心——讓他們所有的情感和激情都得到聖化並與祂聯合。
9. 盡性——將他們的一生完全獻給祂,並運用他們的悟性、判斷力和意志來默想和敬拜祂的完美;這樣他們的愛和順服就能隨著他們悟性的培養和提升而增長。

【第27節】

【第7節】於是約書亞祝福他們——他尊重地談論他們的忠誠和努力,祝願他們一切屬靈和屬世的福氣,祈求神保護和拯救他們,並可能贈送禮物給那些在這七年戰爭中最傑出的領袖。在所有上述意義上,「祝福」這個詞在聖經中經常被使用。

【第28節】

【第8節】帶著許多財物回去——看來他們從迦南人那裡奪取的戰利品中獲得了充分的份額,這些戰利品包括牲畜、銀子、金子、銅、鐵和衣服。
1. 分享戰利品——與你們的弟兄們——那些留在家中保衛參戰者家屬並耕種土地的人,理應從敵人那裡奪取的戰利品中獲得適當的份額,因為如果他們沒有這樣做,其他人就無法安全地離開他們的家庭。

【第30節】

【第10節】約旦河邊,在迦南地——這節經文絕不能理解為他們在約旦河西岸築壇,因為那不是他們的領土;如果築在約旦河對岸,那也不是他們自己百姓公開敬拜的地方;此外,下一節經文說它築在迦南地對面。看來他們來到河邊時就決定築壇;過河後就執行了他們的決定。
1. 一座高大的壇——一大堆泥土、石頭等,高高地堆起,作為已發生事件的紀念碑。它可能也意圖作為一種瞭望塔,因為它高聳入雲,拉丁通行本(Vulgate)稱之為 **altare infinitae magnitudinis**(altare infinitae magnitudinis,一座巨大無比的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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