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四章
士師記 第四章 經文

1以笏死後,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2耶和華就把他們付與在夏瑣作王的迦南王耶賓手中;他的將軍是西西拉,住在外邦人的夏羅設。

3耶賓王有鐵車九百輛。他大大欺壓以色列人二十年,以色列人就呼求耶和華。

4有一位女先知名叫底波拉,是拉比多的妻,當時作以色列的士師。

5她住在以法蓮山地拉瑪和伯特利中間,在底波拉的棕樹下。以色列人都上她那裏去聽判斷。

6她打發人從拿弗他利的基低斯將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召了來,對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吩咐你說:『你率領一萬拿弗他利和西布倫人上他泊山去。

7我必使耶賓的將軍西西拉率領他的車輛和全軍往基順河,到你那裏去;我必將他交在你手中。』」

8巴拉說:「你若同我去,我就去;你若不同我去,我就不去。」

9底波拉說:「我必與你同去,只是你在所行的路上得不着榮耀,因為耶和華要將西西拉交在一個婦人手裏。」於是底波拉起來,與巴拉一同往基低斯去了。

10巴拉就招聚西布倫人和拿弗他利人到基低斯,跟他上去的有一萬人。底波拉也同他上去。

11摩西岳父 何巴的後裔,基尼人希百曾離開基尼族,到靠近基低斯、撒拿音的橡樹旁支搭帳棚。

12有人告訴西西拉說:「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已經上他泊山了。」

13西西拉就聚集所有的鐵車九百輛和跟隨他的全軍,從外邦人的夏羅設出來,到了基順河。

14底波拉對巴拉說:「你起來,今日就是耶和華將西西拉交在你手的日子。耶和華豈不在你前頭行嗎?」於是巴拉下了他泊山,跟隨他有一萬人。

15耶和華使西西拉和他一切車輛全軍潰亂,在巴拉面前被刀殺敗;西西拉下車步行逃跑。

16巴拉追趕車輛、軍隊,直到外邦人的夏羅設。西西拉的全軍都倒在刀下,沒有留下一人。

17只有西西拉步行逃跑,到了基尼人希百之妻雅億的帳棚,因為夏瑣王耶賓與基尼人希百家和好。

18雅億出來迎接西西拉,對他說:「請我主進來,不要懼怕」;西西拉就進了她的帳棚。雅億用被將他遮蓋。

19西西拉對雅億說:「我渴了,求你給我一點水喝。」雅億就打開皮袋,給他奶子喝,仍舊把他遮蓋。

20西西拉又對雅億說:「請你站在帳棚門口,若有人來問你說:『有人在這裏沒有?』你就說:『沒有。』」

21西西拉疲乏沉睡。希百的妻雅億取了帳棚的橛子,手裏拿着錘子,輕悄悄地到他旁邊,將橛子從他鬢邊釘進去,釘入地裏。西西拉就死了。

22巴拉追趕西西拉的時候,雅億出來迎接他說:「來吧,我將你所尋找的人給你看。」他就進入帳棚,看見西西拉已經死了,倒在地上,橛子還在他鬢中。

23這樣,上帝使迦南王耶賓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24從此以色列人的手越發有力,勝了迦南王耶賓,直到將他滅絕了。

第四章

士師記 第4章

【導言】利未人向以利亞撒、約書亞和長老們申請摩西所應許的居住城邑(書21:1-2)。他們的請求獲得批准(書21:3)。祭司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中獲得十三座城邑(書21:4)。利未人從以法蓮、但和瑪拿西半支派中獲得十座城邑(書21:5);又從瑪拿西另一半支派、以薩迦、亞設和拿弗他利支派中獲得十三座城邑(書21:6)。米拉利的子孫從流便、迦得和西布倫支派中獲得十二座城邑(書21:7)。列出從猶大和西緬支派中分出的城邑名稱(書21:8-16)。從便雅憫支派中分出的城邑(書21:17-19)。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出的城邑(書21:20-22)。從但支派中分出的城邑(書21:23-24)。從瑪拿西兩個半支派中分出的城邑(書21:25-27)。從以薩迦支派中分出的城邑(書21:28-29)。從亞設支派中分出的城邑(書21:30-31)。從拿弗他利支派中分出的城邑(書21:32)。這些是革順人的城邑(書21:33)。米拉利人的城邑(書21:34-40)。分給利未人的城邑總數為四十八座(書21:41-42)。上帝所有應許的精確實現(書21:43-45)。

【第1節】

利未人宗族的首領——利未人由三個主要家族組成:革順人、哥轄人和米拉利人,此外還有亞倫的家族,可以說形成了第四個家族。上帝在分地時沒有給這些家族中的任何一個分配產業。但在這次總體分地中,顯然意圖是各支派要為他們提供住處;這也是根據上帝明確的命令(民35:2等)。現在,當每個支派都已分得其產業時,利未人的首領們來到以利亞撒、約書亞和負責分地的各支派首領面前,請求按照上帝的命令,將城邑和郊野賜給他們。

【第3節】

以色列人就將這些城邑給了利未人——他們欣然順從了上帝的命令,並透過抽籤從各支派中為他們指定了居住的城邑,以便充分顯明上帝為他們預備住處,正如祂為其他支派預備產業一樣。

【第4節】

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中,分出十三座城邑——這些支派按比例為利未人提供了比其他任何支派更多的住處,因為他們擁有更廣闊的產業;摩西曾吩咐(民35:8):「從多的,你們要多給;從少的,你們要少給。各人要照自己所得的產業,將城邑分給利未人。」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支派的主要部分,其職責是在聖所事奉,而聖所後來將建立在耶路撒冷,他們的住處被安排在離那城最近的地方;這樣他們就能隨時接觸到上帝所指派的聖工。

【第5節】

哥轄其餘的子孫——也就是說,這個家族中不是祭司的其餘部分,因為那些是祭司的已在前面的支派中分得了產業。因此,哥轄家族中僅僅是利未人,而非祭司或亞倫家族的(見書21:10),他們的住處在以法蓮、但和瑪拿西半支派中。有人問,利未人既然沒有產業,他們是如何擁有這些城邑的呢?對此可以回答說,利未人不太可能擁有他們所居住城邑的專屬所有權,因為顯然其他以色列人也住在他們中間。加爾梅(Calmet)說,我們從歷史中得知,利未人的城邑幾乎完全住滿了其他支派的以色列人。例如,這裡分給利未人的便雅憫的基比亞(書21:17),一直由便雅憫人居住,這從利未人的妻妾被他們殘酷虐待的故事中可見一斑(士19:22-27)。掃羅和他的全家都住在同一座城裡;大衛和他的朝廷在希伯崙度過了他統治的最初幾年,希伯崙也是利未人的城邑(書21:10)。因此,他們對這些城邑的所有權似乎僅限於某些房屋的權利,他們可以出售這些房屋,但始終保留永久贖回的權利,因為他們最終不能完全轉讓任何東西;如果擁有這樣房屋的人,在出售後沒有在禧年贖回,房屋就會歸還給利未人。至於他們為牲畜預備的土地,即城外兩千肘的郊野,他們是不允許出售的:這些被視為主的產業。參閱利25:32-34(注)及相關注釋。因此,很可能在最初,利未人只是有權在所有分給他們的城邑中選擇他們要居住的房屋,而屬於該城邑所屬支派的人則佔據所有其他住處。也有理由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當利未人的家族增多時,他們會被分配更多的住處,這些住處很可能是由公共費用建造的。我們還可以觀察到,利未人並非絕對必須只住在這些城邑,不能住在其他地方:因為當會幕在挪伯時,祭司和利未人就住在那裡(參閱撒上21:1等);當上帝的敬拜在耶路撒冷建立後,大量的祭司和利未人都住在耶路撒冷,儘管它不是利未人的城邑:正如後來祭司的班次也住在耶利哥一樣。這是摩西預見到並為之預備的情況。參閱申18:6等。

【第11節】

亞巴的城——參閱書14:15的注釋。

【第12節】

城邑的郊野卻給了迦勒——這是他及其家族的專屬特權,與分給利未人的產業並不衝突。參閱書14:14的注釋。

【第18節】

亞拿突——以利米亞的出生地而聞名,根據聖耶羅米(St. Jerome)的說法,它位於耶路撒冷以北約三英里處。

【第19節】

十三座城邑和它們的郊野——在此處提及的時期,十三座城邑對於祭司來說確實是過大的比例,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家人數量很少:但這豐厚的供應是為了他們日後的大幅增長而預備的,就像在大衛時代,他們組成了二十四個班次一樣。

【第22節】

伯和崙——有兩座同名的城邑,上伯和崙和下伯和崙;但這裡指的是哪一座,無法確定。

【第24節】

亞雅崙——參閱書10:12(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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