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
2「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
3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
4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裏,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
5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裏;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6他要住在那城裏,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
7於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蓮山地分定示劍;在猶大山地分定基列‧亞巴(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8又在約旦河外耶利哥東,從呂便支派中,在曠野的平原,設立比悉;從迦得支派中設立基列的拉末;從瑪拿西支派中設立巴珊的哥蘭。
9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導言** 約書亞年邁之際,主告知他尚有許多未得之地(約書亞記 13:1)。其中有非利士人未被征服之地(約書亞記 13:2-3),以及迦南人、西頓人、亞摩利人之地(約書亞記 13:4-5)。山區居民和西頓人將被趕出(約書亞記 13:6)。約旦河東之地將分給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約書亞記 13:7-12)。基述人和瑪迦人未被驅逐(約書亞記 13:13)。利未支派未得產業(約書亞記 13:14)。描述流便支派的產業(約書亞記 13:15-23)。迦得支派的產業(約書亞記 13:24-28)。瑪拿西半支派的產業(約書亞記 13:29-31)。本章內容的總結(約書亞記 13:32-33)。
**約書亞年老**——他此時通常被認為約一百歲。他花了約七年時間征服這地,據推測又花了一年時間分地;他約在十年後去世,享年一百一十歲。他很可能原打算在分地之前征服全地;但神認為不宜如此行。以色列人是如此不忠,以至於神似乎有意讓一些原住民留下,以制約他們,並讓各支派付出一些努力,將迦南民族的殘餘從他們劃定的邊界內趕出去。
**還有許多未得之地**——也就是說,與約旦河對岸之地相比,還有很多,而約旦河對岸之地是目前唯一可以說在以色列人手中的。
【第2節】**非利士人的境界,和基述全地**——非利士人的境界可能指他們在迦南地西南沿海所佔據之地。有幾個地方名叫基述,但這裡所說的可能是在迦南地南部,靠近阿拉伯或埃及的地區。——加爾梅(Calmet)。塞拉里烏斯(Cellarius)認為它是一個靠近亞瑪力人的國家。
【第3節】**從示曷河,就是埃及前的河**——有些人認為這是尼羅河的培魯西亞支流,靠近阿拉伯沙漠;在民數記 34:5 和耶利米書 2:18 中也稱為埃及河。關於這個問題,一位博學的朋友向我提供了以下意見:——「示曷河(Sihor)有些人認為是尼羅河,或是尼羅河的一條支流。另一些人認為它就是經常被稱為埃及河的河流,位於埃及之前或靠近埃及邊界;它發源於巴蘭山脈,向西流,注入地中海的一個海灣,該海灣位於非利士地南部。這條河經常被提及為以色列人西南方的邊界,正如幼發拉底河,那條大河,是以色列人東北方的邊界。
「在所謂的埃及河和蘇伊士地峽之間,有一片相當大的沙漠。所羅門的統治範圍到達埃及的邊界,即這片沙漠;但不在埃及境內,也不到尼羅河。
「總之(儘管此事存在困難),我傾向於認為所討論的河流不是尼羅河。示曷(Sihor,黑色)可能由於某些情況,可以應用於另一條河流,而不僅僅是尼羅河;儘管以賽亞書和耶利米書中的一些地方似乎將其限定為尼羅河。」——J. C.
**以革倫以北**——以革倫是非利士人五個領地之一,也是他們所佔據地區中最北的一個。其偶像巴力西卜在聖經中很有名;見列王紀下 1:2 等。非利士人的五個領地是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迦特和以革倫。沒有證據表明以色列人曾佔領以革倫;儘管根據約書亞記 15:11,有些人認為它最初是分給猶大支派的,但經文並未如此說明;它只說猶大支派的邊界「直到以革倫的旁邊」。從約書亞記 19:43 我們得知,它是但支派的產業之一,但似乎沒有被這些支派中的任何一個佔領。
**算為迦南人之地**——普遍認為,這片土地的原始居民是含的幼子迦南的後裔。非利士人源於含的次子麥西,他們將亞衛人從這片土地上所佔據的地方驅逐出去,取而代之。見創世記 10:13-14。
**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這些王朝在聖經中因其成功地與以色列人作戰而聞名,他們幾乎是以色列人永久的禍患。
**還有亞衛人**——這些人不可與希未人混淆。亞衛人似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支派,居住在巴勒斯坦的一些邊緣地區。他們最初被迦斐託人剝奪了國家;儘管他們作為一個獨立的民族生活,但此後從未獲得任何權力。
【第4節】**迦南人的地**——這片地在非利士地南部,靠近海岸。
**米亞拉**——據推測是地中海上的馬拉他城。——加爾梅。或是馬約拉河,它在西頓和貝魯特之間流入地中海。見老普林尼(Pliny)《自然史》(Hist. Nat.)第五卷,第二十章。
**亞弗**——見約書亞記 12:18(注)。
**直到亞摩利人的境界**——儘管「亞摩利人」一詞有時泛指迦南地的居民,但在這裡必須以更受限制的意義來理解。由於沒有亞摩利人被認為居住在這個地區,加爾梅推測我們應該讀作亞蘭人或敘利亞人。他說,約書亞從西頓前往亞弗,這是敘利亞的一座城市,位於赫利奧波利斯(Heliopolis)和巴比倫之間,那裡有亞弗的維納斯神廟,在列王紀上 20:26 和列王紀下 13:17 中被提及為敘利亞諸王的首都。從這裡,約書亞經過敘利亞的邊界,朝向迦巴勒(Gebal)或迦巴拉(Gabala),根據托勒密(Ptolemy)的說法,它位於腓尼基。加爾梅的這一推測沒有得到任何古代譯本或手稿的支持。然而,胡比根(Houbigant)贊同它:這個修正很簡單,因為它只涉及同一個詞中兩個字母的互換,即將**הָאֲרַמִּי**(haarammi,亞蘭人)改為**הָאֱמֹרִי**(haemori,亞摩利人)。
【第5節】**迦巴勒人的地**——這些人居住在迦南地界之外,在推羅和西頓的東邊。見以西結書 27:9;詩篇 83:7;他們的首都名叫迦巴勒。見多德(Dodd)。
**全黎巴嫩**——見約書亞記 11:17(注)。
【第6節】**米斯利弗瑪音**——見約書亞記 11:7(注)。
**我必將他們趕出**——也就是說,如果以色列人繼續順服;但他們沒有,因此他們從未完全佔有神在這一條件下應許他們的全地:西頓人從未被以色列人驅逐,只是在大衛和所羅門時代才達到相對臣服的狀態。
有些人擅自否認關於這件事的神聖啟示的真實性,他們說:「因為聖經記載神絕對應許約書亞將征服全地,並使以色列人佔有它。」這完全是一個錯誤。
1. 神從未絕對地,即無條件地,應許讓他們佔有這片土地。他們佔有全地的應許是懸於他們對神的忠誠之上的。他們不忠誠,因此在他們第一次全國性背離神的敬拜之後,神就沒有義務按照他的應許將這片土地的任何部分賜給他們。
2. 神從未說過約書亞將征服全地並將其賜給他們;應許只是:「你必領他們進入這地,你必將這地分給他們。」這兩件事他都做了,並藉著他的征服為他們取得了立足之地,足以使他們永遠在這片土地上安居。
3. 神從未說過:「你必征服全地,然後再分地。」不。有幾個支派在分得他們的份額之後,仍需將原住民趕出去。見約書亞記 11:18(注)。
【第7節】**九個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瑪拿西的另半支派,以及流便和迦得兩個支派,已經在約旦河對岸,在原屬巴珊王噩和亞摩利王西宏之地得了他們的產業。
【第9節】**從亞羅珥**——見約書亞記 12:2(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