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一章
約翰福音 第十一章 經文

1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姊姊馬大的村莊。

2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3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

4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

6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7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8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

9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致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10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11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12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13耶穌這話是指着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

14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

15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

16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17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

18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

19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

20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

21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22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上帝求甚麼,上帝也必賜給你。」

23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

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

25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26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27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28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

29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

30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

31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着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

32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33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

34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

35耶穌哭了。

36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

37其中有人說:「他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

38耶穌又心裏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着。

39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姊姊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40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嗎?」

41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

42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着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43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44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着布,臉上包着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45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

46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做的事告訴他們。

47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

48若這樣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

49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麼。

50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

51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52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上帝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

53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54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裏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裏和門徒同住。

55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節前潔淨自己。

56他們就尋找耶穌,站在殿裏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他不來過節嗎?」

57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裏,就要報明,好去拿他。

第十一章

約翰福音 第11章

【引言】本章記載拉撒路患病之事(約11:1)。他的姊妹馬大和馬利亞差人去請基督(約11:2)。主與門徒論及此病及其隨後的死亡(約11:3-16)。祂在拉撒路安葬四天後抵達伯大尼(約11:17-18)。馬大迎接基督——他們之間的對話(約11:19-27)。她回去,馬利亞極度悲傷地出來迎接祂(約11:28-33)。基督來到墳墓——祂在那裡的對話(約11:34-42)。祂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約11:43-46)。祭司和法利賽人聽聞此事,召開公會,密謀殺害祂(約11:47-48)。該亞法的著名預言,以及隨後猶太人的行動(約11:49-53)。耶穌退到一個名叫以法蓮的城(約11:54)。他們在逾越節設下埋伏要捉拿祂(約11:55-57)。

【第1節】

拉撒路,伯大尼的——聖約翰,他很少記載其他福音書已提及之事,並未告訴我們主與這家人之間親密友誼的緣由。令人驚訝的是,其他福音書作者竟省略了如此顯著的記載,其中展現了主品格中最美好的特質。格羅提烏(Grotius)的推測頗具份量。他認為其他三位福音書作者是在拉撒路生前撰寫其歷史的;他們之所以沒有提及他,是為了避免激起猶太人對他的惡意。事實上,我們從約12:10得知,他們也想殺害拉撒路,以免主在地上留下任何祂能力和良善的見證。或許拉撒路和他的姊妹在聖約翰寫作之前都已去世。伯大尼位於橄欖山腳下,距離耶路撒冷約兩英里。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觀察到:「約翰在此處基督生平的記載中有一個很大的空白。前一章所提及之事發生在獻殿節(約10:22),大約在我們十二月中旬;而拉撒路從死裡復活這個神蹟似乎發生在隨後的逾越節前不久,即三月底,那時耶穌被釘十字架,這可以(他認為)從本章第54和55節以及約12:9推斷出來。」因此,根據主教的計算,約翰省略了主在前一章所提及之事後三個月內所行的幾個神蹟。加爾梅(Calmet)說,基督在獻殿節次日,即十二月十八日離開耶路撒冷。祂隨後前往伯大巴拉,在那裡繼續傳道,門徒則施洗。次年一月中旬,拉撒路病倒了:基督直到拉撒路去世後才離開伯大巴拉,拉撒路去世大約在同月十八日。紐康主教(Bishop Newcome)推測主可能在伯大巴拉停留了一個月左右。和諧福音書作者和年代學家在確定日期和時間方面差異很大。在這種情況下,我相信人們可以無害地盡力猜測;但他們不應斷言任何事。

【第2節】

這馬利亞就是那曾用香膏抹主腳的——關於主兩次受膏以及執行這些行為的人,學者們之間存在許多分歧。讀者可以在太26:7等處的注釋中找到關於這些問題的各種推測,尤其是在該章末尾。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問道:「為何伯大尼被稱為馬大和馬利亞的村莊,而不是拉撒路的?」他認為原因在於馬大和馬利亞因路7:37所提及的抹膏事件而廣為人知(參閱該處注釋);但拉撒路的名字直到現在才被提及,因為沒有任何事件能適當地將他帶入視野。因此,他認為我們翻譯為「曾用香膏抹」的過去不定詞**ἀλείψασα**(aleipsasa,抹)應充分發揮其語氣,翻譯為「曾於先前抹膏的」;他認為這就是主與這家人之間親密關係的緣由;基於此,當拉撒路生病時,他們可以自信地差人去請主。這似乎是一個非常合理的推測;而且這種親密關係很可能源於抹膏事件。另一些人認為福音書作者所說的抹膏事件是約12:1等處所提及的,發生在逾越節前約六天。因此,聖約翰被認為是預先記載了這件事,因為它更特別地指明了他所說的那個人。

【第3節】

你所愛的人病了——這禱告再簡單、再謙遜不過了:他們沒有說:「來醫治他」;也沒有說:「即使你在那裡,吩咐疾病離開,它就會順服你」——他們只是簡單地陳述了情況,並用一種間接但極其有力的論據來促使主顯明祂的能力和良善:「他病了,而你愛他」;因此,你既不會拋棄他,也不會拋棄我們。

【第4節】

這病不至於死——此時不會導致最終的生命喪失;但現在將允許暫時的死亡,以便上帝的榮耀在祂復活的神蹟中顯現。這節經文很可能包含基督透過受苦姊妹所差遣的人傳回的信息;這無疑大大增強了她們的信心,儘管她們的信心因兄弟的死亡而受到極大考驗:因為當這事發生時,儘管她們安葬了他,但她們甚至在那時,可能基於這個信息,相信耶穌可以使他從死裡復活。參閱約11:22。

【第5節】

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因此,祂在伯大巴拉多停留兩天,並非缺乏對這受苦家庭的愛,而僅僅是為了有更合適的機會向他們證明祂多麼愛他們。基督從不拒絕較小的恩惠,除非是為了賜予更大的恩惠。上帝在回應受困者的禱告時的延遲,往往是祂旨意要賜予某種巨大恩惠的證明,同時也證明祂的智慧認為有必要允許苦難加劇,以便祂的良善在苦難解除時更加顯著。

【第8節】

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就在幾週前,他們在獻殿節那天,在聖殿裡正要拿石頭打祂(約10:31)。

【第9節】

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猶太人以及大多數其他民族,將從日出到日落的白日分為十二個相等的部分;但這些部分或小時,根據一年中不同的季節而或長或短。參閱約1:39的注釋。主暗指一個必須走一整天的旅行者:白日代表生命的時光——黑夜代表死亡的時光。祂已經用過同樣的說法(約9:4):「我必須趁著白日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這裡祂指的是使徒們剛才說的話——猶太人剛才正要拿石頭打你。祂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我還沒有走完這十二小時——我的最後時刻還沒有到;猶太人,儘管他們充滿惡意和仇恨,也無法讓它比上帝所預定的早一刻到來。在我的工作完成之前,我是不死的;而我現在要去伯大尼執行的這件事,就是其中的一部分。當一切都完成時,他們的時刻,以及黑暗權勢的時刻,就將開始。參閱路22:53。人若在白日走路,就不致跌倒——旅行者應該在白日走路,而不是在黑夜。在白日,他有太陽,這世界的亮光:他看清道路,就不致跌倒:但如果他在黑夜走路,他就會跌倒,因為黑夜沒有光(約11:10);即,太陽不在地平線之上。約11:10中的**ἐν αὐτῷ**(en autō,在其中)不是指那人,而是指世界,太陽,它的光,不在地平線之上。生命是完成上帝旨意,預備得榮耀的時光。耶穌是世界的光;凡在祂的靈裡,並按祂的指引行事的人,就不會跌倒——不會陷入罪中,也不會被意外的死亡所驚嚇。但凡在黑夜中,在自己內心的黑暗中,並按照這黑暗世界的準則行事的人,他就會跌倒——陷入罪中,最終墜入地獄。讀者!不要夢想在你的死亡之夜走向天堂。上帝已經給了你警告:接受它,並開始為祂,為永恆而活。

【第11節】

拉撒路睡了——猶太人常用「睡覺」來表達死亡;「睡著了」、「與列祖同睡」等表達方式在他們中間非常普遍。希伯來人可能使用這種說法來表達他們對靈魂不朽和身體復活的信仰。可以肯定的是,主沒有從任何人那裡得到拉撒路去世的通知,祂是透過祂無所不知的能力得知此事的。

【第12節】

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也就是說,如果他只是睡著了,等等。雖然「睡覺」這個詞經常指死亡(參閱徒7:60;林前11:30;林前15:18,15:20),但由於它是一個模棱兩可的詞,門徒們在這裡似乎誤解了它的意思。因為在某些急性疾病中,讓病人休息是一個好兆頭;因此,「他若睡了,就必好了」或「會康復」這句話,成為猶太人中一句諺語。在大多數疾病中,睡眠是一個非常有利的預後:因此有米南德(Menander)的這句話:**Ὕπνος δὲ πάσης ἐστὶν ὑγίεια νόσου**(Hypnos de pasēs estin hygieia nosou,睡眠是萬病的良藥)。參閱格羅提烏在此處的注釋。門徒們的意思似乎是:「你沒有必要去猶太地喚醒我們的朋友拉撒路;他會及時醒來,而且他的睡眠本身就是他康復的預兆:所以不要冒險去那裡。」

【第15節】

我為你們的緣故歡喜,我沒有在那裡——「我坦白告訴你們,拉撒路死了:我很高興我不在那裡——如果我在那裡,我幾乎在他剛生病時就會被說服醫治他,我就不會有如此顯著的機會向你們顯明上帝的榮耀,並堅固你們的信心。」發現拉撒路死了是一個神蹟,因為沒有人來報告此事。使死人復活比醫治病人是一個更大的神蹟。而使一個已埋葬三四天,身體可能已開始腐爛的人復活,比使一個剛死的人復活,是一個更大的神蹟。參閱約11:39。

【第16節】

多馬,又稱低土馬——多馬,或**תאום**(Thaom),是他的希伯來名字,意為「雙生子」——指與他同時出生的一個兄弟或姊妹:**Δίδυμος**(Didymos,低土馬)是希伯來詞的希臘文直譯。在創25:24中,以掃和雅各被稱為**תומים**(thomeem,雙生子);七十士譯本為**δίδυμα**(diduma),源自**δίδυμος**(didymos,雙生子)——源自古英語的「雙倍」。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也就是說,「既然我們無法勸阻主不去,而祂的死很可能是不可避免的結果,那麼讓我們盡我們所能地證明我們的愛,去與祂一同受死吧。」有些人認為多馬說這些話時帶有不滿,應該翻譯為:「難道我們也必須去,和他一同陷入毀滅嗎?」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他執意要去冒如此迫在眉睫的危險,那麼我們就應該更謹慎小心。」但我認為第一種解釋更可取。當所說之事涉及一個人的道德品格,並且可以從好壞兩方面理解時,當然應該採用對該人最有利的解釋。這是從最好的角度看待事物,公義和憐憫都要求如此。大多數人的行為與此大相徑庭:關於這樣的人,一句古老的諺語說:「他們像蒼蠅一樣——飛過一個人全身,只為停留在他的瘡疤上。」

【第17節】

他已經在墳墓裡四天了——主可能在拉撒路去世的當天或次日離開伯大巴拉。祂三天後抵達伯大尼;拉撒路似乎已經安葬了約四天,因此他是在去世的當天或次日被安葬的。雖然猶太人有防腐的習俗,但我們從約11:39得知,他並未被防腐;上帝如此安排是出於智慧,以便神蹟顯得更加驚人。

【第18節】

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十五里路——約兩英里:因為猶太里路約為七點五弗隆。參閱萊特富特(Lightfoot)和旁註。

【第19節】

有好些猶太人來——伯大尼離耶路撒冷如此近,許多親戚和朋友都來了,按照猶太人的習俗,與受苦的姊妹們一同哀悼。猶太人的哀悼期約為三十天:前三天稱為「哭泣日」;隨後是七天的「哀號日」。在這三天裡,哀悼者不做任何勞役;如果有人向他問安,他也不回禮。在這七天裡,他除了私下勞作外,不做任何勞役——睡在地上——不穿涼鞋——不洗澡也不抹油——頭上蒙著——也不讀律法、米示拿或他勒目。在整個三十天裡,他繼續不剃鬚,不穿白色或新衣服,也不縫補他撕裂的衣服。參閱萊特富特,並參閱約11:31(注釋)。

【第20節】

馬大就去迎接耶穌——有些人認為她是兩個姊妹中較年長的——她似乎負責管理家務。參閱路10:40。馬利亞卻坐在家裡——福音書作者很可能藉此情境表達她的悲傷和痛苦;因為古時受苦的人習慣採取這種姿勢,以表達他們的痛苦;他們的悲傷使他們彷彿無法動彈。參閱拉9:3-4;尼1:4;詩137:1;賽47:1;路1:79;太27:61。

【第21節】

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就不會死——馬利亞稍後也對祂說了同樣的話(約11:32),這證明這兩位姊妹對基督的全能沒有完全的認識:她們認為祂可以在近處醫治,但不能在遠處醫治;或者她們認為祂之所以允許她們的兄弟死去,是因為祂不知道她們兄弟的病情。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清楚地表明她們對祂的神性沒有正確的認識;事實上,下一節經文證明她們只將祂視為一位先知。疑問——基督是否應該普遍地,盡可能地,向那些祂經常同住的人隱藏祂神性的知識?如果他們完全認識祂,這種知識所帶來的敬畏和威嚴難道不會使他們不知所措嗎?

【第22節】

我也知道,就是現在——她不敢直接請求如此大的恩惠;她只是謙遜地暗示她知道祂能做到。

【第23節】

你兄弟必然復活——也就是說,立刻復活;因為祂打算透過立即使他從死裡復活來安慰她。

【第24節】

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死人復活的教義當時普遍被接受;雖然是主透過祂自己的復活完全闡明了它,但這種觀點不僅在上帝的子民中普遍存在,而且在所有相信以色列上帝的人中也普遍存在。被擄後的猶太著作充滿了這一教義。參閱《馬加比二書》7:9, 14, 23, 36;12:43;14:46;《智慧書》5:1, 7, 17;6:6, 7。另參閱約瑟夫和《他爾根》各處。

【第25節】

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你說你的兄弟在末日復活時必復活;但他若不藉著我,這復活的創始者和生命的源頭,他怎能復活呢?我現在使他復活,豈不比那時使他復活更容易嗎?因此,我們蒙福的主提升了她的希望,激勵了她的信心,並教導她祂不僅僅是一個人,而是存在的本質原則和創始者。雖然他死了——凡信我或將信我的人,雖然他的相信不能阻止他經歷自然的死亡,但他的身體將被重新賦予生命,他將與我一同活在永恆的榮耀中。凡現在死了的人,對上帝死了,死在過犯和罪惡中,如果他信我,信靠我為他唯一的救主,他必活著,必被我的靈所活化,活出一個因愛而工作的信心生命。

【第26節】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或作:必不永遠死亡。雖然他會經歷暫時的死亡,但他不會永遠處於死亡的權勢之下;他將復活得永生。你信這話嗎?——上帝已決定只按著人對祂的信心程度來為他們行事:因此,這些人必須對祂的本性有充分的認識,以便他們在信心上不遇到任何障礙。這些姊妹迄今只將祂視為一位先知;現在有必要進一步教導她們,既然上帝要施展大能,她們就應該相信上帝在那裡。

【第27節】

主啊,是的,我信——**Πεπίστευκα**(Pepisteuka),我已經相信了。這可能意味著她過去一段時間以來一直相信,或者自從祂開始教導她以來,她的信心已大大增強;但希臘文的過去式動詞常被用來表示現在。馬大在這裡承認基督是應許給他們列祖的彌賽亞;但她的信心僅止於此;她對她兄弟目前的復活抱有希望後,便不再等待進一步的教導,而是跑去叫她的姊妹。

【第28節】

夫子來了——這是祂在這家人中的稱呼;從這些話看來,基督曾詢問馬利亞,希望她也在場,以便在使她兄弟復活之前堅固她的信心。

【第30節】

耶穌還沒有進村——由於猶太人的墓地都在城鎮之外,所以馬大遇見救主的地方,似乎離拉撒路安葬的地方不遠。參閱路7:12的注釋。

【第31節】

她往墳墓那裡去哭——看來,在三天哭泣期間,死者最親近的親屬習慣在朋友和鄰居的陪伴下,不時地到死者墳墓附近哀悼。他們認為靈魂在身體安放的地方徘徊三天,看是否能再次被允許進入,但當它看到面容改變時,就知道所有的希望都已破滅。正是在這個基礎上,七天的哀號期接續在三天的哭泣期之後,因為所有的希望都已消失。他們有傳統說,在三天之內,已死的人會再次復活。參閱萊特富特(Lightfoot)。沃德先生(Mr. Ward)說:「我曾看見一些穆斯林婦女,在加爾各答附近,躺在親人新築的墳墓上,痛哭流涕。穆斯林婦女就是這樣在安葬後四天和四十天,在親人的墳墓上哭泣並撒花。」

【第33節】

耶穌心裡悲嘆,又甚憂愁——在此,蒙福的耶穌顯明祂是真真正正的人;而且,儘管祂擁有驚人的尊貴和卓越,祂並不認為同情受苦者、與哀哭者同哭是低於祂身份的事。在主這個榜樣之後,我們還能說為失去親人而哭泣是軟弱、愚蠢和罪惡嗎?說這種話,並能在上述類似情況下按照自己的教義行事的人,是對「人」這個稱號的羞辱。這種冷漠絕非來自上帝:它通常是一個惡劣的枝條,植入在一個極度墮落的本性中,從一個扭曲的靈魂或一顆剛硬的心中汲取養分;儘管在某些情況下,它是錯誤的、禁慾主義的紀律模式的結果。說祂在這裡哭泣和哀悼是因為罪及其後果,是抹殺了主人性中最美好的特質之一。不:耶穌擁有完美的人性,而純粹的人性是慷慨和富有同情心的。耶穌的一位特別的朋友死了;作為祂的朋友,基督充滿愛的心靈感到憂愁,祂將祂神聖的淚水與受苦親屬的淚水混合在一起。看哪,這個人,在祂深沉、發自內心的憂愁中,在祂流淌的淚水中!但當祂說:「拉撒路,出來!」時,看哪,上帝!而且是無限仁慈、愛和能力的上帝。這樣的耶穌會拒絕安慰受苦者,或拯救失喪者嗎?祂會抑制祂對悔改之靈的憐憫,或拒絕傾聽祂內心深處的渴望嗎?這樣一位人物會對祂受造物的福祉漠不關心嗎?看哪,上帝在肉身顯現!活在人性中,感受受苦者的痛苦,並為失喪者受苦!讀者!問問你的靈魂,問問你的心,問問你憐憫的深處,如果你有的話,這位耶穌會無條件地從永恆中預定任何人的靈魂被棄絕嗎?你回答:不!上帝重複:不!普世萬物迴響:不!耶穌的淚水和寶血永遠說:不!

【第35節】

耶穌哭了——聖經中最短的經文,卻不遜於任何其他經文。一些無情的古人,被不恰當地稱為教父,認為哭泣有損基督的品格;因此,根據伊皮法紐(Epiphanius)的見證(《錨定者》第13章),他們從聖路加福音中刪除了基督為耶路撒冷哭泣的地方(路19:41)。

【第36節】

你看,他多麼愛他!——當我們看見祂在十字架上為人類傾流寶血和生命時,我們也可以歡欣鼓舞地喊道:「看哪,祂多麼愛我們!」

【第37節】

這開了瞎子眼睛的人,難道不能叫這人不死嗎?——這些猶太人因心懷惡意,將耶穌的眼淚視為祂軟弱的證明。我們可以想像他們這樣說:「如果他那麼愛他,為什麼不醫治他呢?如果他能醫治他,為什麼不醫治呢,既然他對他的死表現出如此多的悲傷?以後誰也不要再誇耀醫治瞎子的神蹟了;如果他有能力做那件事,他就不會讓他的朋友死去。」人們就是這樣論斷,或者說瘋狂地論斷上帝的作為和護理;直到祂藉著祂更多的憐憫或審判的神蹟,使他們歸正或使他們困惑。

【第38節】

那是一個洞穴,等等——很可能一些猶太人的墓地是鑿在岩石側面;有些可能像井一樣從上方挖下去,然後在下面挖成壁龕,上面鋪一塊平石作為門。然而,從福音書作者所說的來看,這個墳墓的構造似乎有些特別。它可能是一個天然的石窟,或者鑿在岩石或山坡側面,門的下部與地面齊平,否則拉撒路怎麼能像約11:44所說的那樣出來呢?

【第39節】

你們把石頭挪開——祂希望說服在場的所有人,特別是那些挪開石頭的人,拉撒路不僅死了,而且腐爛已經開始,這樣以後就不能說拉撒路只是陷入昏迷;而是要充分證明神蹟的偉大。他已經臭了——身體處於腐爛狀態。希臘詞**ὄζω**(ozō)僅指「聞到氣味」,無論氣味好壞;但情況的上下文足以表明這裡指的是後者。我們的譯者本可以省略普通文本中這個不雅的詞;但他們選擇直譯古英語,現在試圖改變已無用,因為常見的讀法會不斷出現,使任何修改嘗試聽起來甚至比文本中的更糟。因為他已經死了四天了——**τεταρταῖος γάρ ἐστι**(tetartaios gar esti),這是第四天,即從他安葬算起。基督自己是在被釘十字架的同一天被安葬的(參閱約19:42),拉撒路很可能也是在他去世的同一天被安葬的。參閱約11:17(注釋)。

【第40節】

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由此可見,唯有信心才能使上帝的神蹟和救贖大能為人所用。在**δόξαν**(doxan,榮耀)一詞處,有一份手稿讀作**δύναμιν**(dynamin,神蹟能力)。

【第41節】

死人安放的地方——這些詞在BC*DL,另有三份手稿;敘利亞文、波斯文、阿拉伯文、科普特文、衣索比亞文、亞美尼亞文、拉丁通行本、撒克遜文以及所有古拉丁譯本中都缺失。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將它們從文本中刪除。父啊,我感謝你——由於當時普遍認為魔鬼的能力和名義可以行大奇蹟,耶穌舉目望天,在這些不信的猶太人面前呼求至高上帝,使他們看見這神蹟是藉著祂的能力,且唯獨藉著祂的能力所行的;這樣,這百姓信心的一切障礙就可以完全被挪開,他們的信心就不在乎人的智慧,而在乎至高者的能力。因此,主說,祂說話是為了眾人,使他們看見這裡沒有魔鬼的影響,並且上帝以祂的憐憫眷顧了祂的百姓。

【第43節】

他大聲呼叫——在約5:25,主曾說,時候將到,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就活了。祂現在應驗了那個預言,大聲呼叫,讓眾人注意,看見連死亡也服從基督至高無上的命令。耶穌基督,奎斯內爾(Quesnel)說,為了拯救這個死人,祂無所不為:祂忍受旅途的疲憊,祂哭泣,祂禱告,祂悲嘆,祂大聲呼叫,並命令死人出來。一個傳道人為了喚醒一個靈魂,特別是一個長期死在過犯和罪惡中的靈魂,豈不更應如此嗎!

【第44節】

手腳都纏著布——用布條纏繞著——**κειρίαις**(keiriais),源自**κείρω**(keirō,我剪)。這些是幾英寸寬的長亞麻布條,用來纏裹死者的身體和四肢,特別是那些經過防腐處理的,以便香料能與肉體保持接觸。但由於拉撒路顯然沒有經過防腐處理,所以他的四肢可能不是像那些經過防腐處理的人那樣纏在一起,而是分開纏裹的,這樣他才能在基督的命令下走出墳墓,儘管在布條被解開之前他無法自由行走。但有些人認為他被纏裹得像木乃伊一樣,而他以那種狀態出來是另一個神蹟。但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增加神蹟:已經行了一個神蹟,這是上帝無限能力和良善的最有力證明。幾位早期教父曾引用拉撒路的復活作為死人普遍復活的典範、預表、證明和保證。解開他,讓他走——祂希望門徒和在場的人參與這件事,以便每個人都能對所行之事的真實性產生最充分的確信。凡蒙基督恩典歸正並恢復生命的人,在祂的呼召下,從他靈魂長期埋葬的罪惡黑暗、陰森的墳墓中出來:他按照基督的命令,活出新生的樣式;並藉著他聖潔的行為,向所有認識他的人提供最充分的證明,他已從死裡復活。

【第45節】

有好些猶太人……就信了耶穌——他們看見這神蹟是無可爭辯的;他們決心不再抗拒真理。他們對這些受苦姊妹的友好探訪,成為他們歸信的媒介。智者所說的話多麼真實:「往哀慟的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去」(傳7:2)。上帝從不允許人出於對他人的善意而做任何事,而不使其成為對自己有益的工具。「施恩的,必蒙施恩」(箴11:25)。因此,當手有能力行善時,不要停止行善(箴3:27)。

【第46節】

其中卻也有人去見法利賽人——令人驚訝!有些人甚至看見了這個神蹟,卻硬著心抗拒它;不僅如此,他們還密謀毀滅這位最仁慈、最可愛、最榮耀的救主!那些頑固抗拒上帝真理的人,能夠做出一切卑鄙、背信和殘酷的事。

【第47節】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就聚集公會——法利賽人本身沒有權力召開公會;因此,這裡所指的只是那些作為文士或百姓長老的人,與亞那和他的女婿該亞法一同,他們就是這裡提到的祭司長。參閱約18:13,18:24。我們怎麼辦呢?——這最後一個神蹟如此清晰、明白、無可爭辯,以至於他們現在束手無策。他們自己的探子回來作證。他們告訴他們所看見的,而他們可以自信地依賴他們的話,因為他們與自己一同密謀反對耶穌。

【第48節】

「所有的人都會信他」——如果我們再讓他行幾件像最近這兩件(醫治瞎子和使拉撒路復活)的奇蹟,他就會被普世承認為彌賽亞;百姓會擁立他為王;而羅馬人,他們不允許這裡有任何政府存在,只允許他們自己的政府,就會被激怒,派兵攻打我們,摧毀我們的聖殿,徹底瓦解我們的民事和宗教體制。因此,這些嗜血之徒假借「公共利益」之名,掩飾他們對基督的仇恨,並決意要將他處死。為了爭取百姓的支持,他們必須發出國家將被毀滅的警報:「如果任由這個人活著,我們都會被毀滅!」他們以前的武器現在已無效用。在守安息日的問題上,他們已經被駁倒;而他最近的奇蹟是如此無可爭辯,他們再也無法高喊「他是個騙子」。

「我們的聖殿和國家」——字面意思是「這個地方」,**τὸν τόπον**(ton topon,這個地方);但從《使徒行傳》6:13-14;《馬加比書》上1:14;2:18;3:18;5:16-17;10:7 可清楚看出,這裡僅指聖殿,因為他們認為它是世上最榮耀、最卓越的地方,故常稱之為「這地方」或「聖地」。當人違背神的護理時,他們原以為可以避免的禍患,反而會臨到他們身上。他們說:「如果我們不處死耶穌,羅馬人就會毀滅我們的聖殿和國家。」然而,正是因為他們處死了他,羅馬人才焚燒並夷平了他們的聖殿,並終結了他們的政治存在。參閱《馬太福音》22:7;以及第24章的注釋。

【第49節】

「那一年作大祭司的該亞法」——根據《摩西律法》(《出埃及記》40:15),大祭司的職位是終身的,且亞倫後裔的兒子總是繼承父親的職位。但在當時,大祭司的職位幾乎是每年一換:羅馬人和希律隨心所欲地廢立大祭司,不遵循任何規則,只要求擔任此職位的人必須是祭司家族的成員。根據約瑟夫的《猶太古史》第18卷第3章,此人的本名是約瑟,該亞法是他的別名。他擔任大祭司八或九年,後被猶太巡撫維特利烏斯罷免。參閱《路加福音》3:2(注釋)。

「你們什麼都不知道」——指你們對自己所處的危險境地一無所知。

【第50節】

「也不思想」——你們說話更像是信口開河,而非根據理性和實際情況。這裡有些抄本有不同的讀法,值得注意。我們翻譯為「你們不思想」的**οὐδὲ διαλογίζεσθε**(oude dialogizesthe),其原意是「商議」或「交談」,而**οὐδὲ λογίζεσθε**(oude logizesthe,你們也不正確地推理或思想)則是A、B、D、L等三個抄本以及一些早期教父的讀法。格里斯巴赫將其置於內邊緣,表明他認為這很可能是正確的讀法。懷特博士認為這個讀法與正文中的讀法同等重要,甚至可能更佳:「Lectio aequalis, forsitan praeferenda receptae.」(此讀法與公認讀法同等,或許更佳)。

「一個人替百姓死」——該亞法說出這些引人注目的話時,其本意只是想表達:處死耶穌比讓整個國家因他而陷入毀滅更好。他的原則是:犧牲一個人比犧牲整個國家更好。在政治上,這無疑是極其公正的;但對此有兩點需要說明:第一,神的宗教教導我們不可作惡以成善(《羅馬書》3:8)。第二,基督是否會被所有百姓承認為王,他是否會反抗羅馬人,以及羅馬人是否會因他而毀滅聖殿、城市和國家,這些都尚不確定。該亞法本應考慮這些。一個人在試圖從前提中得出結論之前,應當始終確保其前提是確鑿無疑的。參閱加爾梅。這句話在猶太人中是句諺語:參閱朔特根的數個例子。

【第51節】

「這話不是出於自己」——儘管他邪惡且不配,神卻引導他的舌頭,使他違背本意,說出關於耶穌基督之死的預言。我已經提過,替代性代贖的教義在此之前早已在世上獲得普遍的認可。羅馬詩歌之王維吉爾,在向維納斯承諾埃涅阿斯的艦隊將被保存,除了唯一一人外,所有船員都將獲救時,將類似該亞法的話語放在海神尼普頓口中,他以這些引人注目的話語談論那個人的死亡:

「**Unum pro multis dabitur caput.**」
「一人之命將為眾人而犧牲。」

詩人告訴我們,這個犧牲者是帕利努魯斯,埃涅阿斯自己船上的舵手,他因神聖的影響而被拋入深海。參閱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5卷第815行等。詩人沒有必要引入這個情節。這不是歷史事實,也無助於美化詩歌。它甚至讓讀者感到痛苦;因為在經歷了虔誠的英雄及其船員的諸多苦難之後,讀者因一位神的介入而立刻得到解脫,這位神承諾平息風暴,驅散烏雲,保存艦隊和船員的生命;但是——一個人必須滅亡!讀者再次感到痛苦,而這本書卻以慷慨的帕利努魯斯之死不祥地結束,他奮鬥到最後,忠於職守,並努力保全主人和朋友的生命。那麼,詩人為何要引入這個情節呢?在我看來,僅僅是為了有機會用幾句話表達他對世上最重要的教義之一的宗教信仰;而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獻祭制度證明,世上所有國家都相信這一教義。由於該亞法是大祭司,他的意見在議會中分量最重;因此神將這些話語放在他口中,而非議會中其他任何成員的口中。猶太人中有一句格言:除了摩西和以賽亞,沒有先知知道自己預言的真正含義。他們通常是神選擇說話的工具。

【第52節】

「也不但為那國家」——這些話,以及《約翰福音》11:51中前面的話,是約翰對該亞法話語中預言部分的闡釋;彷彿約翰在說:他確實要為猶太民族的罪而死,但不僅僅是為他們的罪,更是為全世界的罪而死:參閱他後來自己的話,《約翰一書》2:1-2。

「使神的兒女從四散的歸一」——他要將猶太和外邦信徒聚集在一個身體裡,形成一個教會。

「四散的兒女」——約翰可能僅指自羅馬人征服猶太以來,散居在各國的猶太人;這些人被稱為「分散的」(《約翰福音》7:35;《雅各書》1:1);正是因為他只指這些人,所以他在此稱他們為「神的兒女」,這是猶太民族的一個古老稱號:參閱《申命記》32:5;《以賽亞書》43:6;45:11;《耶利米書》32:1。若按此義理解他的話,那麼他的意思是:基督不僅要為當時猶太地的居民而死,也要為所有散居各地的猶太民族而死;其結果是,他們將從各處分散之地被聚集起來,成為一個身體。這與聖保羅的預言相符:《羅馬書》11:1-32。這很可能是這段經文的含義;儘管根據這種解釋,使徒似乎將基督之死的益處僅限於猶太人,但我們從他第一封書信中已引用的經文發現,他對此主題的看法後來擴展了許多;他看到耶穌基督不僅是為他們的罪(猶太人)作挽回祭,也是為全世界的罪作挽回祭:參閱他的第一封書信,《約翰一書》2:2。福音的所有真理並非一次性啟示,即使對使徒們自己也是如此。

【第53節】

「他們就商議」——**συνεβουλευσαντο**(syneboulousanto,他們商議),他們在這件事上意見一致,並且已經完全下定決心;他們只等待一個合適的機會來處死他。

【第54節】

「不再公開行走」——**παρρησίᾳ**(parrēsia,公開地),他不再像以前那樣穿梭於城鎮鄉村,教導、傳道和醫治病人。

「靠近曠野」——有些抄本補充說:「撒弗林(Samphourein)或撒弗林(Samphourim)或撒弗林(Sapfurim)的曠野」。

「一個城名叫以法蓮」——在抄本中有多種寫法:Ephraim、Ephrem、Ephram和Ephratha。這是一個位於伯特利附近的村莊;因為《聖經》(《歷代志下》13:19)和約瑟夫的《猶太戰記》第4卷第8章第9節都將它們並列提及。許多人認為這個城或村莊與《馬加比書》上5:46;《馬加比書》下12:27中提到的地方是同一個。約書亞將它分給猶大支派(《約書亞記》15:9);優西比烏和耶柔米說它位於耶路撒冷以北約二十英里處。

「在那裡住下」——加爾梅特說,根據托伊納爾的說法,他在那裡住了兩個月,從1月24日到3月24日。

【第55節】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沒有必要假設這節經文與前一節有任何特殊聯繫。大多數年代學家都同意,我們的主在以法蓮至少住了兩個月。這是我們的主最後一次參加逾越節;也正是在這次逾越節,他為拯救失喪的世界而受死。由於逾越節臨近,許多以法蓮及其附近的居民提前一段時間(或許七八天,因為潔淨那些接觸過死人的人需要這麼長時間)上耶路撒冷,以便潔淨自己,不以不合律法的方式吃逾越節筵席。希西家時代的許多鄉下人,因未遵守此規定而犯了罪:參閱《歷代志下》30:18-19。經文中提到的人希望避免這種不便。

【第56節】

「他們就尋找耶穌」——可能是以法蓮的人,基督被認為與他們一同前往節期,但他可能在耶利哥或其附近停留,其他人直到抵達聖殿才發現他不在,然後彼此詢問他是否會參加節期。或者,經文中提到的人可能是大祭司等的代理人,他們聽說基督曾在以法蓮,便向從該地區來的人詢問耶穌是否會參加節期,因為他們知道他一向準時參加所有猶太節期。

【第57節】

「已經吩咐」——已經下達命令;**ἐντολὴν**(entolēn,命令),明確的命令或禁令,或許還附帶嚴厲的懲罰,不許任何人隱瞞他的住處。這是他們的時刻,也是黑暗的權勢;現在他們已完全決意要取他的性命。這裡所說的命令是根據《約翰福音》11:48-53中提到的議會決議而發出的。基督的同情和溫柔,本章的主要主題之一,已在《約翰福音》11:33中特別指出。他永恆的能力和神性在拉撒路的復活中已充分彰顯。整章充滿了偉大而重要的真理,以最令人印象深刻和啟發性的語言傳達。在主處理拉撒路及其姊妹事件的整個過程中,我們看到威嚴、人性、友誼和崇高的虔誠以最親密的方式融合在一起,並以各自的光輝和卓越相互輝映。在每一個行動、每一句話語中,我們都看到神道成肉身:——人展現其本性中最可愛和最仁慈的一面;神展現其能力和良善的豐盛。

「耶穌哭了!」這句話所傳達的教訓是何等崇高!感受不到這句話的心,必然處於苦膽和罪惡的捆綁中,因此對一切高尚的情感都已麻木。

關於第50節中引用的維吉爾詩句,一位博學的朋友寄給我以下詩句。

親愛的先生:
我注意到在您的注釋中,您引用了維吉爾的這句話:「**Unum pro multis dabitur caput**」(一人之命將為眾人而犧牲);您認為維吉爾在此認可了代贖的教義。在盧坎的詩中,有段經文更清楚、更完整地闡述了這個教義。它在第二卷第306行。加圖在對布魯圖斯的演講中,表明他打算在龐培的旗幟下作戰,然後表達了以下情感:

**O utinam, coelique Deis Erebique liberet,**
**Hoc caput in cunctas damnatum exponere poenas!**
**Devotum hostiles Decium pressere catervae:**
**Me geminae figant acies, me barbara telis**
**Rheni turba petat: cunctis ego pervius hastis**
**Excipiam medius totius vulnera belli.**
**Hic redimat sanguis populos: hac caede luatur,**
**Quidquid Romani meruerunt pendere mores.**

哦,但願上天和冥府的神祇能允許,
我這被判受盡一切刑罰的頭顱,
能為眾人獻上!
敵軍曾壓迫獻身的德西烏斯:
願兩軍的矛頭刺穿我,願萊茵河的野蠻部落用箭射我:
我願被所有長矛穿透,
在戰場中央承受所有戰爭的創傷。
願我的血贖回百姓:願這場殺戮,
償清羅馬人應當付出的所有罪孽。
——羅威(Rowe)譯

稍後,在第377行,盧坎以非常精湛的筆法描繪了加圖的性格;但他將適用於基督的詞語應用於凡人。

**Uni quippe vacat, studiisque odiisque carenti,**
**Humanum lugere genus.**

唯獨他,超脫於愛恨,
為人類的命運哀傷。
堅定不移地追求中庸之道;
始終如一地堅守既定目標;
虔誠地遵循自然法則;
樂意為國家事業而死,
認為自己並非為己而生,
而是為造福全人類而降世。
——羅威(Rowe)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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