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
2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
3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
4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着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
5羊不跟着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 必要逃跑。」
6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甚麼意思。
7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8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
9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10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13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
14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15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19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紛爭。
20內中有好些人說:「他是被鬼附着,而且瘋了,為甚麼聽他呢?」
21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
22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
23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
24猶太人圍着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25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
26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
27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着我。
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29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
30我與父原為一。」
31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
32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33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上帝。」
34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35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36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上帝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37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38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
39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
40耶穌又往約旦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
41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着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
42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約翰福音 第10章
【第1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從約翰福音10:6我們得知,這是一個比喻,即透過地上事物來描繪天上事物。有些人認為我們的主在上一章所提的談話之後,立即發表了這篇講論;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是在至少三個月之後才說的。主教皮爾斯(Bishop Pearce)說,前者是在住棚節(見約翰福音第7章,約在九月底)說的,而後者是在獻殿節(約在十二月)說的。見約翰福音10:22。加爾梅(Calmet)說,基督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這光使一些人盲目,同時照亮另一些人(約翰福音9:41),他繼續他的講論,並以牧羊人與羊群的比喻,表明他將要從猶太人和外邦人中建立他的教會,並且只會接納那些聽他聲音的人進入其中。那些不信和自以為是的猶太人,藐視他的教導,就是不聽牧羊人聲音的羊;那些驕傲自滿的法利賽人,就是那些自以為看得清楚卻是盲目的人。那些盲目而得著光照的,就是那些轉離罪惡並信靠耶穌的外邦人和猶太人。世界的光、好牧人、以及進入羊圈的門,都應理解為耶穌基督;那些雇工牧人,是故意盲目的;那些兇手和強盜,是假基督、假先知、文士、法利賽人、邪惡的雇工祭司,以及各種不敬虔的傳道人,無論是古代猶太人還是現代基督徒。我們的主以最莊嚴的方式引入這篇講論:「我實實在在地!」——「阿們,阿們!」——「這是真的,這是真的!」——這是一個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意指:「這是一個最重要、最引人入勝的真理;一個對人類至關重要的真理。」我們的主所說的,無論何時都是絕對真實的;但當他以這種特別的斷言來傳達任何真理時,要麼是:1. 因為這些真理更為重要;要麼是,2. 因為人心對它們更為抗拒;要麼是,3. 因為實踐這些真理的人數稀少,可能使它們難以置信。奎斯內爾(Quesnel)。「不從門進去」——基督在約翰福音10:7向我們保證,他就是門;因此,凡不藉著耶穌基督進入牧職的人,在羊圈裡不過是個賊和強盜。凡進入牧職時,其目的除了基督和他的子民的利益之外,還有其他任何利益的,就不是藉著耶穌基督進入的。野心、貪婪、安逸的愛好、渴望享受生活的便利、渴望與眾不同、促進家族利益,甚至僅僅是為了應付匱乏——這些都是賊和強盜進入教會的方式。凡藉著這些方式,或藉著買賣聖職、詭計、拉攏等方式進入的,都不配更好的稱呼。出於自私動機,並為了養活自己和家人而行動,在世俗事務中是無辜的,甚至是值得稱讚的;但若出於此類動機進入聖職,在上帝面前則是極其有罪的。
【第2節】凡從門進去的——請注意這裡一個好牧人的標誌、特質和職責:第一個標誌是,他藉著基督內在的呼召,合法地進入聖職,即藉著聖靈的感動,其考慮只關乎基督的榮耀,其動機只旨在教會的益處、靈魂的救贖、遵行上帝的旨意,並將自己完全獻給他的事奉,以及獻給他羊群中最卑微的成員。
【第3節】看門的就給他開門——艾薩克·牛頓爵士觀察到,我們的主當時靠近聖殿,那裡有羊圈飼養待售的祭牲,他便用許多比喻講述羊、牧羊人以及羊圈的門;他揭示他所指的是市場上可租用的羊圈,因為他提到賊無法從門進入,牧羊人自己也無法開門,而是看門的給牧羊人開門。在看門的給真牧羊人開門這件事上,我們可以發現真傳道人的第二個標誌——他的勞苦蒙受成功。聖靈為他打開進入聽眾心靈的道路,他成為他們得救的工具。見歌羅西書4:3;哥林多後書2:12;哥林多前書16:9;啟示錄3:8。羊也聽他的聲音——好牧人的第三個標誌是,他講道能教導百姓——羊聽他的聲音;他不會只取肥肉和羊毛,卻讓另一個雇工以較低的薪水來做牧職的工作。不:他自己傳講主耶穌基督,而且是以最能教導普通百姓的簡樸方式。一個用百姓無法理解的語言講道的人,或許適合做戲子或江湖郎中,卻不適合做基督的僕人。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好牧人的第四個標誌是,他非常熟悉他的羊群;他按著名叫牠們——他會仔細了解所有託付給他的人的屬靈狀況。他與他們談論他們的靈魂,因此對他們的狀況有了透徹的了解,他就能更好地透過公開的服事使他們受益。一個對基督的教會沒有適當了解的人,絕不能透過他的講道在他們至聖的信心上建立他們。他把羊領出來——好牧人的第五個標誌是,他引導羊群,而不是轄制上帝的產業;他也不會試圖透過任何不基於基督福音的嚴厲管教,將人趕入生命之道;更不會將他們趕出生命之道,許多人就是這樣做的,他們的嚴厲是和平與慈愛之神的溫和福音的恥辱。他將他們從自我中引導到基督那裡,從世界的愚昧、消遣和娛樂中引導到基督徒聖潔的道路上:總之,他透過那些溫和而有力的勸說,這些勸說源自一顆充滿基督話語和愛的心,將他們引導到他上帝的國度和榮耀中。
【第4節】他走在羊的前頭——真牧者的第六個標誌是,他為羊群樹立好榜樣:他不僅傳講福音的真理,也活出福音的真理;他深入上帝救恩的奧秘;如此探索了這條道路之後,他便知道如何引導那些託付給他照管的人進入和平福音的豐盛祝福。凡不努力在自己靈魂中實現他向他人傳講的真理的人,很快就會變成失了味的鹽;他的講道將無法伴隨著那唯獨能使那些心與上帝相合的人接受並受益的恩膏。當傳道人處於這種救恩狀態時,羊群,即真正的基督徒,就會跟隨,因為牠們認識他的聲音。在東方國家,牧羊人走在羊群前面,羊群跟隨他從一個牧場到另一個牧場,這是一種習俗。我曾見過英格蘭西部廣闊的丘陵上,數百隻羊這樣跟隨牠們的牧羊人。
【第5節】羊不跟從生人——也就是說,一個自稱是上帝羊群的牧羊人,卻對他所宣稱傳講的救恩一無所知。他的講道方式很快就會向那些心靈認識上帝真理的人證明,他對這些真理是陌生的;因此,知道他是以不當方式進入羊圈的,他們就認為他是賊、是強盜、是兇手;如果他們完全放棄他的事奉,誰能責怪他們呢?各類傳道人中都有這種人。
【第7節】我就是羊的門——唯獨藉著我,人才能合法地進入聖職;也唯獨藉著我,人類才能得救。撒海地語譯本(Sahidic version)將「我就是門」譯作「我就是牧羊人」;但這個讀法在其他譯本或任何手稿中都找不到。這顯然是抄寫員的錯誤。
【第8節】凡在我以前來的——或者,如有些人翻譯的,凡代替我來的,**προ εμου**(pro emou,在我以前),即凡以基督或彌賽亞身份來的,例如提烏達和加利利人猶大,使徒行傳5:36-37中提到他們;他們確實不過是賊,所到之處都搶劫鄉村;也是兇手,不僅殺害那些反抗他們的單純百姓,還將他們眾多的追隨者引向屠殺。但我們的主可能指的是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自稱向百姓指明救恩之道——他們實際上是偷入羊圈,披上羊毛,吞噬羊群。**προ εμου**(pro emou,在我以前)這幾個字在EGMS、Mt. BKV、七十多個其他手稿;敘利亞語、波斯語、敘利亞希羅尼米語、哥特語、撒克遜語、拉丁通行本、十一個伊塔拉語抄本;巴西爾、西里爾、金口約翰、提奧菲拉克特、尤西米烏斯和一些其他教父的著作中缺失。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將它們保留在文本中,並附上一個存疑的註釋。這些字在如此多受人尊敬的手稿、譯本和教父著作中缺失的原因,可能是提奧菲拉克特(Theophylact)所說的,他認為摩尼教徒從這些字推斷所有猶太先知都是騙子。但我們的主在許多地方都充分證明了他們的受默示。**Κλεπτης**(kleptes,賊)和**λῃστης**(lestes,強盜)應當適當地加以區分;前者是藉著狡猾和偷竊,後者是公開地藉著暴力。要找到符合這兩種特徵的壞傳道人並不難。什一奉獻常常以最令人反感的方式和最可恥的精神被強制執行和收取。虔誠的奎斯內爾(Quesnel)對這節經文的反思值得注意:「一個牧者應當記住,凡自誇是救恩之道和天堂之門的人,都顯明自己是賊和騙子;雖然很少有人達到這種愚蠢的程度,但有許多人過於依賴自己的才能、口才和勞苦,彷彿羊群的救恩必然依賴於此:在這方面,他們總是強盜,因為他們竊取了基督恩典拯救羊群的榮耀。上帝常常使這樣的牧者蒙羞,不開啟百姓的心來接受他們的話語:而他卻祝福那些謙卑的人,使他們被專心聆聽,並使他們的講道伴隨著恩膏,轉化並拯救靈魂。願每個人都知道,在這方面,他的能力和成功都來自於主。」
【第9節】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那些藉著基督來到上帝面前尋求救恩的人,必將得著救恩:他必得救——他的罪必被塗抹,他的靈魂必得潔淨,他自己必蒙保守直到永生。這是文士和法利賽人既不能應許也不能賜予的。出入——這個詞組在希伯來人的語氣中,指明一個人生命中的所有行動,以及他行動或不行動的自由。一個好牧人引導他的羊群到有良好牧草的田野;在那裡看顧牠們,然後再帶牠們回來並將牠們安全地關在羊圈裡。同樣,凡蒙上帝教導和呼召的人,用他恩典之道中的真理餵養基督的羊群,這些真理滋養牠們直到永生;上帝同時祝福牧人和羊群,使牠們出入都得著草吃:每一件事都對牠們有益;萬事都互相效力,叫牠們得益處。
【第10節】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壞——那些進入聖職是為了享受教會收入的人,是最卑鄙、最邪惡的賊和兇手。他們不敬虔的行為是單純人的網羅,也是基督事業的許多醜聞的起因。他們的教義是致命的;他們沒有受基督的差遣,因此不能使百姓得益。他們的品格被先知以西結清楚地指出,以西結書34:2等:「以色列的牧人有禍了!他們只顧餵養自己。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群羊。」那些世俗化、雇工、愛打獵、愛打牌的祭司們,怎能讀到主這些話而不從心底顫抖呢!那些只為教會榮譽和俸祿而養育子女的父母有禍了!假設一個人擁有教會所有的收入,如果他有上帝的禍,他的份是何等悲慘!願無人將此責備專門應用於任何一類傳道人。叫羊得生命——我的教義導向生命,因為它是真理——而那些假牧人和壞牧人的教義導向死亡,因為它既不來自那生命之源的上帝,也不能引導人到他那裡。並且得的更豐盛——使他們得著豐盛,意指生命或一切必需的美好事物;比摩西律法時期所享受的更大的福樂;而且基督徒確實享受了比猶太人,甚至在應許之地所擁有的更大的祝福和特權。如果**περισσον**(perisson)被視為陰性賓格(Attic),與**ζωην**(zoen,生命)一致(見帕克赫斯特),那麼它表示更豐盛的生命;即永生;或比以往傳給人類的更偉大的屬靈祝福,為榮耀的永生做準備。耶穌來了,為要使人得著豐盛;豐盛的恩典、平安、愛、生命和救恩。願耶穌受頌讚。
【第11節】我是好牧人——他的品格與之前所描述的完全相反。在約翰福音10:7、10:9,我們的主稱自己為羊的門,因為他是通往榮耀和進入永生的唯一道路;在這裡他改變了思想,稱自己為牧人,因為他將為那些信他的人做什麼,以預備他們進入永恆的榮耀。為羊捨命——也就是說,獻上自己的靈魂作為祭物,以拯救他們脫離永恆的死亡。有些人認為這裡的短語僅指冒著生命危險保護他人;但第15、17、18節,以及新約的整體主旨,都充分證明我們主的話應當理解為第一種意義。
【第12節】若是雇工——或者,如我的古老手稿聖經所讀的,是商人,他將人的靈魂商品化;為了不義之財,將他們的靈魂和自己的靈魂都出賣了。讀者請勿將此或之前任何責備應用於任何特定階層或群體的人:每個宗教團體都可能有雇工祭司或傳道人;而供應越豐厚的地方,危險就越大。羊不是他自己的——一個雇工祭司,從未成為引導靈魂歸向上帝的工具,在危險或迫害時不會與他們同在。他們不是他勞苦、信心和禱告的成果:他對他們的福祉沒有其他興趣,除了來自羊毛和肥肉的利益。雇工只在羊對他有利時才將羊視為自己的;好牧人則在自己能對羊有利時才將羊視為自己的。在古代猶太人中,有些人自己牧養羊群,另一些人則雇牧羊人為他們牧養。每個主人自然會比雇工更關心羊群的保存。
【第14節】我認識我的羊——我認識**τα εμα**(ta ema,屬於我的):我認識他們的心、他們的願望、他們的意圖、他們的情況;我認可他們;因為在聖經中,「認識」這個詞常取此義。荷馬(Homer)描寫牧羊人即使羊群與其他羊混雜在一起,也能輕易辨認出自己的羊。**Τους δ', ὡς' αιπολια πλατε' αιγων αιπολοι ανδρες Ῥεια διακρινεωσιν, επει κε νομῳ μιγεωσιν.**(Tous d', hos' aipolia plate' aigōn aipoloi andres Rheia diakrineōsin, epei ke nomō migeōsin.)《伊利亞特》第二卷474行:「正如牧羊人輕易地將他們眾多的羊群分開,即使牠們混雜在一起。」我的羊也認識我——他們認識我為他們的父、保護者和救主;他們在世人面前承認我和我的真理;他們認可我、我的話語、我的典章和我的子民,並藉著他們對我的忠誠和對我榮耀的熱心來表明這一點。第15節的第一句應與第14節連接。
【第16節】我另外有羊——指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彷彿我們的主說:「不要以為我只為猶太人捨命,而排斥所有其他人;不:我也要為外邦人死;因為藉著上帝的恩典、慈悲的旨意和慈愛的目的,我將為每個人嘗死味(希伯來書2:9);雖然他們現在不屬於這個羊圈,但他們中間那些信的人將與信主的猶太人聯合,成為一個羊圈,歸一個牧人(以弗所書2:13-17)。」原文**αυλη**(aule),這裡譯作「圈」,原意是「院子」。很可能我們蒙福的主當時正站在聖殿中所謂的內院,或百姓院(見約翰福音10:23);他指的是外院,或外邦人院,因為那些歸信的門徒(proselytes of the gate)被允許在那裡敬拜;但只有受過割禮的人才被允許進入內院,內院入口上方用大大的金字寫著:「未受割禮者不得入內!」因此,我們的主此時可能指著那個院子裡的敬拜者說這些話,而百姓會立刻明白他指的是外邦人。
【第17節】我父愛我,因為我將捨命——既然我很快就要被你們釘十字架,不要以為我被天父離棄了,因此才落入你們手中。父愛我,特別是因此,因為我將為世人的生命捨命。再者,不要以為我會被你們的官長處死,因為我沒有力量抵抗他們。我自願且樂意捨棄我的生命;沒有人能從我手中奪去(見約翰福音10:18);我將在三天內使那被釘十字架、受傷的身體從墳墓中復活,以此給你們最充分的證明,證明我至高無上的權能。
【第18節】我有權柄——或作「權力」,**εξουσιαν**(exousian)。我們的主在這裡以人或彌賽亞的身份說話,作為上帝的使者,被差遣到地上來成就上帝的旨意,為拯救世人而死而復活。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也就是說,我按照上帝的命令執行這些事,並給你們這些信息。
【第19節】猶太人又起了紛爭——**Σχισμα**(schisma),分裂,裂痕。他們意見不一;一部分人接受了光,另一部分人則抗拒了光。又——這種紛爭以前在同一群人中也發生過;見約翰福音9:16。
【第20節】他被鬼附著,他瘋了——那麼,在猶太人的理解中,被鬼附著的人和瘋子並不完全相同;就像結果與產生它的原因不同一樣。有些人認為,當猶太人告訴我們的主他被鬼附著時,他們的意思不過是他精神錯亂;但這裡這些事情顯然是區分開來的。他們相信他被鬼附著,鬼使他的心智錯亂,而且他一定是個邪惡的人和騙子,才會被這樣的靈所控制。
【第21節】這不是被鬼附之人所說的話——如果他被污靈弄得精神錯亂,他的話語會與產生它們的靈相似;但這些話語充滿深刻的意義、清醒和虔誠:此外,被鬼附的人能開盲人的眼睛嗎?這不是鬼的工作。現在我們已經看到這個人使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復明了。因此,這顯然證明他既不是瘋子也不是被鬼附的人。看哪,蒙福的主從他的受造物那裡受到了怎樣的待遇!看哪,他是何等溫柔和藹地行事!——沒有一句不耐煩的話從他口中說出;臉上也沒有一絲輕蔑或憤怒的表情。他做了什麼才配得上這一切呢?他正在教導無知的人,並告訴那些可憐的人,他即將為拯救他們的靈魂而死!上帝的愛何等奇妙,而人的忘恩負義和頑固不化又是何等驚人!願門徒不要以為在這方面他會高於他的老師。當基督的僕人盡力為他的同胞行善時,如果他從許多人那裡得到的只是責罵和迫害,他也不要感到驚訝。最重要的是以耶穌為受苦的榜樣,並以同樣的心志武裝自己。看來那些友善的猶太人所說的話奏效了;而其他人則被迫放棄了爭論。
【第22節】修殿節——這是猶大·馬加比(Judas Maccabeus)為紀念他潔淨聖殿,因聖殿曾被安提阿哥·伊皮法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玷污而設立的節期。這個節期從基斯流月(相當於我們十二月的十八日)的二十五日開始,持續八天。當安提阿哥聽說猶太人因他死亡的傳聞而大肆慶祝時,他急忙從埃及趕到耶路撒冷,攻佔了這座城市,三天內殺害了四萬居民;另有四萬人被賣為奴隸給鄰近的國家。他還不滿足於此,在燔祭壇上獻了一頭大母豬;並按照他的命令,用一些豬肉煮湯,然後將湯灑遍整個聖殿,以期徹底玷污它。見普萊多(Prideaux)的《連結》(Connection),第三卷,第236頁,1725年版。此後,整個聖殿的禮儀似乎中斷了三年,建築物的各部分也遭受了嚴重的破壞:見《馬加比一書》4:36等。由於猶大·馬加比不僅恢復了聖殿禮儀,潔淨了聖殿的污穢等,還修復了聖殿的廢墟,所以這個節期被稱為**τα εγκαινια**(ta enkainia),即「更新」。那時是冬天——**Χειμων ην**(cheimōn ēn),或者說,天氣是暴風雨或下雨。這很可能是我們的主被描繪成在所羅門的廊下行走的原因(約翰福音10:23)。雖然這個節期確實是在冬天舉行,但上面這個詞似乎並非指一年中的時間,而是指天氣狀況。事實上,當提到修殿節時,沒有必要補充說是冬天,因為每個人都知道,這個節期在基斯流月二十五日舉行,正值冬季。約翰在這裡省略了耶穌從住棚節(九月)結束離開耶路撒冷,直到次年十二月的修殿節之間所做的一切:他這樣做很可能是因為他發現其他福音書作者已經記載了我們的主在這段時間內所做的事。路加福音記載了我們的主從加利利前往耶路撒冷參加這個節期時所做的事(路加福音17:11-37;路加18:1-14)。同樣請注意,這裡提到的時間是耶穌在一年內第四次上耶路撒冷過節(根據約翰的記載):首先,他上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約翰福音2:13);其次,似乎是過五旬節(約翰福音5:1);然後是住棚節(約翰福音7:2,7:10);最後是他在其中被釘十字架的逾越節。約翰似乎特意指出他在這四個節期都在耶路撒冷,因為所有其他福音書作者都省略了對這些節期的記載。見主教皮爾斯(Bishop Pearce);並見約翰福音5:1的註釋。
【第23節】所羅門的廊下——根據約瑟夫《猶太古史》卷二十第八章第七節的記載,所羅門在聖殿外院東側建造的一座廊子,在希律重建聖殿時被保留下來。這座廊子長四百肘,被保留下來很可能是因為它的宏偉和美麗。但當亞基帕(Agrippa)在羅馬人毀城前幾年,也就是希律開始建造聖殿約八十年後(直到那時希律所開始的工程尚未完成)來到耶路撒冷時,猶太人請求亞基帕自費修復這座廊子,他們提出的理由不僅是建築物日益破敗,而且否則一萬八千名工人,他們直到那時一直受僱於聖殿工程,將會一下子失去生計。
【第24節】你叫我們猶豫不定要到幾時呢?——或者說,你叫我們懸而未決要到幾時呢?**Ἑως ποτε την ψυχην ἡμων αιρεις**(Heōs pote tēn psychēn hēmōn aireis),字面意思是「你還要奪去我們的生命多久?」馬克蘭先生(Mr. Markland)建議將**αιρεις**(aireis)讀作**αιωρεις**(aiōreis),這與上述意思幾乎相同。猶太人提出這個問題是出於極度的背信棄義:他們希望他宣稱自己是猶太人的王,以便向羅馬總督控告他;他們藉此傲慢地暗示,他迄今為止給他們的所有神聖使命的證據都毫無用處。
【第25節】我已經告訴你們了,你們不信——也就是說,我以前告訴你們的,現在再告訴你們一次,我所做的工作為我作證。我已經告訴你們,我是世界的光:上帝的兒子:好牧人:我來是為了拯救——為了賜予生命——為了賜予自由——為了救贖你們: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必須死而復活;而且我是我生命和死亡的絕對主宰。你們難道沒有注意到我的全知,探查並揭示你們內心深處的秘密嗎?你們難道沒有看到我在所行的神蹟中的全能嗎?所有這些難道不足以說服你們嗎?——然而你們還是不信!——見馬太福音11:5(註釋)中列舉的為他作證的彌賽亞工作。
【第26節】你們不屬我的羊——你們沒有那些來到我這裡受教和得救的人的心志:見下文。
【第27節】我的羊聽我的聲音——但你們不肯聽:——我的羊跟隨我;但你們既不跟隨也不承認我。任何不帶偏見的讀者都可以輕易看出,我們的主絕不是暗示這些人不能相信,因為上帝使他們不可能相信;而只是因為他們不聽從和跟隨基督,而我們蒙福的主的整個講論都證明他們本可以這樣做。基督的羊不是那些被包含在任何永恆預定中,而將其他人排除在永恆慈悲的憐憫之外的人;他們是那些聽從、相信、跟隨和順服世人救主的人。
【第28節】他們永不滅亡——為什麼?因為他們聽我的聲音,也跟隨我;所以我認識他們,我認可並愛他們,並賜給他們永生。凡持續聽從基督的聲音並跟隨他的人,永不滅亡。他們將自己獻給上帝——如此信靠耶穌,以致耶穌活在他們心中:上帝已賜給他們永生,這生命在他兒子裡面;凡有兒子的,就有生命(約翰一書5:11,5:12)。現在顯然,只有那些讓基督活在並掌管他們靈魂,以致他們擁有基督心志的人,才是他的羊——才是那些永不滅亡的人,因為他們裡面有這永生。因此,談論一個人是蒙揀選的——是永不滅亡的——是將得永生的——是永不從上帝手中被奪去的,等等,而他卻活在罪中,心中沒有基督,要麼從未領受,要麼已從上帝的恩典中墮落,這與常識以及至高者的本性和見證都是相悖的。最終的堅忍意味著最終的忠心——那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那忠心至死的,必得生命的冠冕。難道還有人會試圖說,那不忍耐到底、不忠心的人,也能進入生命嗎?
【第29節】我父是比萬人大的——比所有人類和惡魔聯合起來的力量更強大。愛上帝的人必蒙福;敬畏他的人,在永恆之前,無需懼怕任何事物。
【第30節】我與父原為一——如果耶穌基督不是神,他怎能說出這些話而不犯褻瀆罪呢?值得注意的是,基督並沒有說「我與我的父」,我們的譯本很不恰當地加上了「我的」,這在此處會傳達一個截然不同的意思:因為那樣會暗示基督的人性(我認為,聖經中唯獨指著人性才說神是其父)與至高者是平等的。但他卻說,當時他以「萬有之上的神」的身份說話:「我與父原為一」——**ἐγὼ καὶ ὁ πατὴρ ἓν ἐσμεν**(ego kai ho pater hen esmen,我與父原為一)——萬物的創造者,眾人的審判者,凡有血氣之靈的父——是「一」,在神性本質上是一,在神性的一切屬性上是一,在這些屬性的一切運作上也是一:猶太人顯然就是這樣理解他的。參閱約翰福音 17:11,約翰福音 17:22。
【第31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用石頭打死他,視他為褻瀆者(利未記 24:14-16),因為他說他與神原為一。傳道者加上「又」字,是因為他們之前曾試圖這樣做(參閱約翰福音 8:59);但看來他們這次因接下來的談話而未能得逞。
【第32節】我向你們顯出許多善事——我醫治了你們的病人,使你們中被鬼附的人脫離了惡魔的權勢;我餵飽了你們許多窮人,我在各處、隨時、不收費用、耐心教導你們;這就是我的回報嗎?「顯出善事」或「顯出好事」是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意指真正地行善,慷慨地施予好事。這句話與以下類似:「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詩篇 4:6;即誰能賜給我們好處。「求你使我們得見你的慈愛。」詩篇 85:7;即求你使我們感受你的慈愛。「你叫你的百姓遇見艱難。」詩篇 60:3;即你嚴厲地對待他們。「你叫我經歷許多艱難困苦。」詩篇 71:20;即你使我遭受可怕的困境。
【第33節】但為著褻瀆——我曾在別處指出,原文**βλασφημεῖν**(blasphemein,褻瀆)一詞,當用於人時,意指惡意中傷其人身、品格、關係等;但當用於神時,則意指不敬地說話,即與神的本性、完全、護理的智慧或其作為的良善相悖。你本是個人——即僅僅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當基督之前在約翰福音 10:30 說「我與父原為一」時,如果猶太人像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所聲稱的那樣,只理解為他與父在情感上合一,他們就不會因此試圖將他視為褻瀆者;因為在這個意義上,亞伯拉罕、以撒、摩西、大衛和所有先知都與神合一。但真正激怒他們的是,他們理解他是在談論本質上的合一。因此他們在這裡說:「你將自己當作神」;他們理解這個詞,不是在比喻、隱喻或不恰當的意義上,而是在這個詞最字面的意義上。
【第34節】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們主所引用的話取自詩篇 82:6,這表明我們主在「律法」一詞下,包含了猶太人一般的聖經著作。參閱約翰福音 12:34;約翰福音 15:25。你們是神嗎?——即指審判官,他們被稱為**אֱלֹהִים**(elohim,神)。這裡所指是審判官,從詩篇 82:2 等節以及接下來的內容可以清楚看出。這可能也是**אֱלֹהִים**一詞除了指真神之外,唯一被應用於其他對象的地方。參閱帕克赫斯特(Parkhurst)在**אלה**詞根下的解釋。
【第35節】神的話臨到他們——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認為,「這裡的**λόγος**(logos,話語)一詞,是**λόγος κρίσεως**(logos kriseos,審判的話語或事情)的縮寫,如歷代志下 19:6,約沙法在猶大設立審判官時說:『你們辦事應當謹慎;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他在判斷的事上與你們同在』——七十士譯本為**λόγοι τῆς κρίσεως**(logoi tes kriseos,在審判的話語或事情上),這與希伯來文**בִּדְבַר מִשְׁפָּט**(bedebar mishpat,在審判的話語或事情上)幾乎一致。在申命記 1:17,當吩咐審判官不可懼怕人面時,給出的理由是:『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由此看來,**λόγος**在這裡很可能被用作**λόγος κρίσεως**:它被稱為**λόγος Θεοῦ**(logos Theou,神的話語),因為審判本來就屬於神,而那些在地上執行審判的人,只是作為神的代表行事。希伯來書 4:13 中有一種非常相似的說法,作者說:**πρὸς ὃν ἡμῖν ὁ λόγος**(pros hon hemin ho logos,我們與他有關係),即我們將受他審判。」但這裡的**λόγος Θεοῦ**也可以理解為神的命令、委任或吩咐;路加福音 3:2 正是這個意思;在舊約中也常以此義使用。當舊約說「耶和華的話臨到」等等,意指神給予某人命令、委任等,去宣告或做某事。並且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λυθῆναι**(lythenai,廢除),即不能被駁斥或擱置;每個人都必須相信這一點,因為這是神的宣告。如果那些僅僅是地上的官長、會犯錯的凡人,且沒有神聖靈的特別影響的人,都被稱為神(而他們被稱為神,從那不能被駁斥的經文來看是顯而易見的);那麼,當我作為彌賽亞被分別為聖,被差遣到世上教導和拯救世人;當我作為神,行了除了全能者之外任何能力都無法行的神蹟時,我豈不是更有理由說我是神的兒子,並且與神原為一嗎?
【第37節】我若不行我父的事——我只希望你們憑藉我的作為來相信:如果我沒有行出唯有神才能行的事,那麼就不要相信我。
【第38節】你們當信這些事——雖然你們現在不相信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但請你們思想我的作為,然後你們就會明白這些作為證明我是在父裡面,父是在我裡面;因此,我與父原為一。這似乎是我們主論證的重點;每個人都必須看到並感受到這是確鑿無疑的。要削弱這個論證的力量,除了斷言這些神蹟不是藉著神的能力行的之外,別無他法;而那樣他們就必須證明,不僅一個人,而且一個壞人(就像他們說耶穌是那樣的壞人)也能行這些神蹟。由於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基督的論證取得了完全的勝利。
【第39節】他們又要拿他——他們無法用言語反駁他的論證,只能訴諸石頭。真理的證據是無法抗拒的;他們試圖毀滅說出真理的人。真理或許能使頑固的惡人困惑,但卻不能使他們悔改;讓那些頑固不化、繼續反駁和不信的人在他們的悖逆中滅亡,這是神公義的審判。但他卻逃脫了——我們不知道他是如何逃脫的,因為傳道者沒有具體說明其方式。
【第40節】到約旦河外——更確切地說,是到約旦河邊,而不是河對岸。參閱約翰福音 6:22 和馬太福音 19:1 的注釋。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即伯大尼(Bethabara):參閱約翰福音 1:28。後來,約翰在艾嫩(Aenon)施洗:約翰福音 3:23。
【第42節】在那裡信他的人很多——人們相信他:1. 因為施洗約翰的見證,他們知道約翰是個善良、智慧的人,是主的先知;他們知道他在這件事上既不會欺騙,也不會受騙;2. 他們相信是因為他們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這些神蹟充分證明了約翰所說關於他的一切都是真實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憑藉他們所有的學問,也無法得出如此公正的結論。真理和常識往往站在普通百姓一邊,而那些傲慢自大的智者、未經成聖的學者和專橫跋扈的權貴,有時卻不誠實地將他們冠以「暴民」和「豬群」的稱號。1. 本章和前一章記載了猶太教士兩次顯著的失敗。在前一章中,他們被一個樸實無華、未受教育的人的見證所困惑,那人只是簡單地訴說一個事實的各種情況,而他們卻對此吹毛求疵,並試圖詆毀。在本章中,智者被自己的詭計所困:法利賽人被那來自上頭的智慧所困惑,這智慧談論並彰顯了神的深奧之事。有時神親自堵住反對者的口;有時他使他最簡單的跟隨者勝過最博學的教士。古今神的子民的殉道史中,充滿了這兩方面事實的證據。瑪麗女王統治時期天主教徒對新教徒的迫害,提供了大量的證據。在這些事件中,神的大能和真理的盛行顯得榮耀非凡。神的道和新教事業都因這些事件而得到崇高的闡明。願那行毀壞可憎的,永不再坐在聖地!2. 每位認真的讀者都必須注意到,我們主經常向猶太人談論自己,不僅是被神差遣的彌賽亞,而且是與神原為一的。同樣明顯的是,祭司和法利賽人正是從這個意義上理解他的;而他們之所以指控他褻瀆,正是因為他們不願相信這一點。現在,如果我們主並非他們所理解的那樣宣稱自己,那麼他本有最好的機會,從他們強烈的抗議中,糾正他們對他話語的誤解(如果他們真的誤解了他的意思)——但他從未嘗試這樣做。他反而在隨後的談話中加強了他的主張;如果他的立場不真實,即使作為一個誠實的人,他也無法這樣做。他不僅宣稱自己與神平等,而且希望他們相信這是真的;他藉著所行的神蹟,充分證實了這項屬天的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