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2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4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6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於是又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13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
14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15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16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17你們的律法上也記着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18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19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哪裏?」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20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2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22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
23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24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25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
26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裏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
27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着父說的。
28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着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着父所教訓我的。
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30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33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35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
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37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
38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聽見的。」
39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40我將在上帝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41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上帝。」
42耶穌說:「倘若上帝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上帝,也是從上帝而來,並不是由着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43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45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
46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
47出於上帝的,必聽上帝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上帝。」
48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着的,這話豈不正對嗎?」
49耶穌說:「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
50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
5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52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
53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麼人呢?」
54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上帝。
55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
56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57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
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59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裏出去了。
【引言】約翰福音第8章:關於行淫時被拿的婦人的故事,約翰福音8:1-11。耶穌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約翰福音8:12。法利賽人爭辯,約翰福音8:13。耶穌回答並顯示他的權柄,約翰福音8:14-20。他發表第二次講論,其中他定他們的罪,並預言他們將因不信而死在罪中,約翰福音8:21-24。他們質問他;他回答並預言自己的死,約翰福音8:25-29。因著這最後的講論,許多人信了他,約翰福音8:30。他給予他們適當的勸告,約翰福音8:31-32。猶太人再次爭辯,並以他們高貴的出身和優勢為由,約翰福音8:33。耶穌揭示他們主張的虛妄和他們內心的邪惡,約翰福音8:34-47。他們褻瀆,基督定他們的罪並責備他們,並宣稱他的神性,約翰福音8:48-58。他們試圖用石頭打他,約翰福音8:59。
【第3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一些天主教作家說她的名字叫蘇珊娜;她嫁給了一個年老體衰的男人,名叫瑪拿西;她跟隨聖雅各去了西班牙,並在那裡以聖徒的身份去世。這些記載被明智的加爾梅(Calmet)恰當地稱為寓言。當時通姦行為極為普遍,以至於他們已不再執行針對它的律法。嫉妒之水不再被飲用,因為犯此罪或被懷疑犯此罪的人數眾多;而那些自己有罪的男人不敢審判他們被懷疑的妻子,因為人們相信如果丈夫自己有罪,嫉妒之水對妻子不會產生任何不良影響。關於嫉妒之水的所有程序,請參閱民數記5:14等處的注釋;並參閱第18章末尾的注釋。
【第5節】這樣的人應當用石頭打死——嚴格來說,摩西並沒有命令所有通姦行為都應當用石頭打死。律法只是說通姦的男人和女人都應當處死。利未記20:10;申命記22:22。拉比們說他們是被勒死的。他們聲稱,這是律法中沒有明確規定死刑種類時的通常懲罰方式。如果犯此類罪的人已經訂婚但尚未結婚,她應當被石頭打死:申命記22:23。但如果她是祭司的女兒,她應當被活活燒死:利未記16:9。從以西結書16:38、16:40來看,在先知以西結時代,行淫的婦女是被石頭打死並用刀刺死的。塞爾登(Selden)和法吉烏斯(Fagius)認為這個婦人的情況與申命記22:23所提及的相同:如果一個處女已經許配給人,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同寢;你們就要用石頭打死他們,那女子因為她在城裡沒有呼救,那男人因為他玷污了鄰舍的妻子。由於法利賽人提到用石頭打死這個婦人,這可能是她的情況;有些人認為我們主對她的明顯寬容暗示她遭受了某種暴力,儘管她並非完全無辜。因此他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即不定你的死罪,因為她曾遭受暴力。但「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然而,你在某些方面是有罪的;你本可以做更多的抵抗。
【第6節】他們好有話柄控告他——如果我們的主判這婦人死刑,他們就可以向彼拉多控告他,說他僭越了生殺大權,而羅馬人已經從猶太人手中奪走了這權力;此外,羅馬法律並不判通姦婦女死刑。另一方面,如果他說她不應被處死,他們就可以向百姓描繪他是一個違背律法、偏袒婦人所犯之罪的人。用指頭寫字——有幾份手稿補充說,寫的是控告她的人的罪,以及所有人的罪。關於我們主在地上寫了什麼,有許多無稽的猜測,其中一些可以在加爾梅(Calmet)的著作中看到。我們從未發現基督在此之前或之後寫過任何東西;而他這次寫了什麼,我們也無從得知。對此,虔誠的凱斯內爾(Quesnel)作了以下反思:「1. 既然耶穌基督一生中我們所知的只寫過一次字;2. 既然他只在塵土上寫字;3. 既然他這樣做只是為了避免定一個罪人的罪;4. 既然他不想讓自己所寫的內容為人所知;那麼人們就應當從中學習,除非必要或有用,否則不要寫字;要以謙卑和謙遜的態度寫字;並要出於愛心。基督與世人何等不同!他將他的神聖思想寫在塵土上:而世人卻希望將他們的思想刻在大理石上,鐫刻在銅板上。」在孟加拉,兒童學校經常在樹下舉行,初學寫字的兒童在塵土上寫字母。這省去了筆、墨和紙。沃德(Ward)。
【第7節】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ἀναμάρτητος**(anamartētos,沒有罪的),指的是同樣的罪,如通姦、淫亂等。基普克(Kypke)已大量證明,動詞**ἁμαρτάνειν**(hamartanein,犯罪)在最好的希臘作家中就是這個意思。讓他先拿石頭打她——或說,向她扔石頭,**ἐπ’ αὐτῇ**(ep’ autē)。根據拉比們的說法,猶太人用石頭打人的方法如下:犯人半裸,雙手反綁在背後,被放在十到十二英尺高的腳手架上;證人站在她旁邊,用力將她推下:如果她因跌落而死亡,就沒有進一步的行動;但如果沒有,其中一名證人會拿起一塊非常大的石頭,砸向她的胸部,這通常是致命一擊,或最後一擊。這種懲罰方式似乎在馬太福音21:44中有所提及。然而,這種程序似乎並非總是遵循的。參見利未記24:16,以及本章約翰福音8:59。
【第9節】被自己的良心所定罪——因此,他們很可能都犯有類似的罪行。原文中沒有「自己的」,這是多餘的:被良心所定罪已經足夠表達了。從年長的到年幼的——**ἀπὸ τῶν πρεσβυτέρων ἕως τῶν ἐσχάτων**(apo tōn presbyterōn heōs tōn eschatōn,從最尊貴的到最卑微的)。這些詞無疑應當這樣理解。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但如果他們都出去了,她怎麼還能在當中呢?經文並沒有說我們主一直在教導的所有人都出去了,而只是她的控告者:參見約翰福音8:2。其餘的人無疑繼續與他們的老師在一起。
【第11節】我也不定你的罪——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說:「如果耶穌不是一位地方官,也沒有證人在他面前接受審問,而且她也沒有經過律法和合法法官的審判和定罪,他就擅自定她的罪,那將是奇怪的。既然如此,耶穌為何避免回答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問題,以及從此推斷基督似乎在此案中對通姦行為不夠阻止,儘管他稱之為罪,這理由是多麼微不足道,就顯而易見了。然而,這種觀點在基督徒中很早就出現了,以至於在教會的公共禮拜中,福音書中朗讀的經文刻意避免讀這個故事;彷彿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給了犯此罪的婦女太多的縱容。因此,由於它從未在教會中讀過,現在也未見於任何福音書選讀本中,而且它可能在手稿中被標記為不應在此處讀的部分,所以整個故事,從約翰福音8:1-11,最終在一些手稿中被省略了,儘管在大多數手稿中它仍然存在。」明智而博學的主教的論述到此為止。這段經文在所有已校對的手稿中的情況,可以在韋茨斯坦(Wetstein)和格里斯巴赫(Griesbach)的著作中看到。在權衡了支持其真實性的論據,並認真考慮了它在格里斯巴赫的《異讀本》(Var. Lect.)中所示的手稿狀態後,我必須承認,支持它的證據在我看來並不顯著。然而,我絕不希望將它從文本中刪除。它在許多手稿中的缺失,以及它在其他手稿中出現的混亂方式,可以很容易地用皮爾斯主教上面提出的原則來解釋。然而,可能有必要指出,約翰福音7:52和約翰福音8:12之間存在著非常完美的聯繫——所有中間的經文都被最古老和最有權威的手稿省略了。在一些手稿中,它出現在這本福音書的末尾;在另一些手稿中,本章留有空白;在另一些手稿中,它被放在路加福音第21章之後。請參閱本章末尾。
【第12節】於是耶穌又對他們說——如果關於行淫時被拿的婦人的故事是真實的,並且放在這裡恰當的位置,我們可以認為我們的主在聖殿裡開始教導百姓時,被文士和法利賽人帶入這個婦人而打斷了;現在,他打發了他們和那個婦人之後,他繼續他的講論。我是世界的光——智慧之光和屬靈悟性的源泉:沒有我,一切都是黑暗、痛苦和死亡。神被拉比們稱為「世界的光」。正如《巴米德巴拉拉比》(Bamidbar Rabba)所說:「以色列人對神說:『宇宙之主啊,你命令我們為你點燈,然而你卻是世界的光:光與你同住。』」因此,我們的主在這裡承擔了至高者的一個眾所周知的特徵;我們發現猶太人對此大為不悅。就不在黑暗裡走——他將從無知、不信和罪中得救。如果他跟隨我,成為我的門徒,並信我的名,他將有我的靈與他的靈同證,他是神的兒女。他將有生命的光——這樣的光帶來並支持生命。太陽,光的源泉,也是生命的源泉:藉著它賦予生命的影響,萬物得以生存——如果沒有它的影響,動物和植物的生命都無法存在。耶穌,公義的日頭(瑪拉基書4:2),是所有屬靈和永恆生命的源泉。他的光帶來生命,那些行在他光中的人活在他的生命中。這種情感在以下這首無與倫比的詩句(除一個詞外,皆為單音節詞)中得到了優美的表達和闡釋,出自第二位斯賓塞(Spenser),菲尼亞斯·弗萊徹(Phineas Fletcher)。談到一個靈魂歸向上帝時,他說:——「新光生新愛,新愛生新生命;生命因愛而活,因光而愛:愛他,萬愛歸一;光,太陽在他面前是漆黑的夜:他是眼的亮光,心的愛,靈魂唯一的生命:生命、靈魂、愛、心、光、眼,一切都是他的:他眼、光、心、愛、靈魂;他是我所有的喜樂和福氣。」《紫島》(Purple Island),第一章,第七節。有些人認為我們的主暗示了住棚節第一天點燈或火把的習俗。但由於這些話似乎是在住棚節最後一天(約翰福音7:37)之後說的,它們可能更指的是以下習俗:已經提到,猶太人為這個節日增加了一天,他們稱之為「律法之樂節」;在那一天,他們習慣將所有聖書從存放的箱子中取出,並在原處放一盞點燃的蠟燭,以暗示箴言6:23:「因為誡命是燈,律法是生命」;或詩篇119:105:「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如果這個習俗在我們主時代存在,那麼他很可能在此處暗示的就是它;因為它發生的時間與這些話語說出的時間大致相同。參見布克斯托夫(Buxtorf)的《猶太會堂》(Synagog. Jud. c. xxi.)。由於彌賽亞經常被先知們以光的象徵來提及,參見以賽亞書60:1;以賽亞書49:6;以賽亞書9:2,法利賽人一定立刻意識到,當他說「我是世界的光」時,他意圖向百姓推薦自己為彌賽亞。拉比們認為創世記1:8中的彌賽亞:「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從中我們可以學到,聖潔蒙福的神在世界被創造之前就看到了彌賽亞的光和他的作為;並將它為彌賽亞和他的世代保留在他的榮耀寶座之下。撒旦對聖潔蒙福的神說:『你為誰保留那在你榮耀寶座之下的光呢?』神回答說:『為那將要制服你,並使你蒙羞的人。』撒旦反駁說:『宇宙之主啊,把那個人給我看看!』神說:『來看看他。』當他看到他時,他極其激動,俯伏在地,說:『這真是彌賽亞,他將把我與偶像崇拜者一同投入地獄。』」《亞勒庫特·魯貝尼》(Yalcut Rubeni),第六頁。這是一個非常引人注目的說法;由於它可能存在於我們主時代,他可能在我們面前的經文中暗示了它。事情本身是真實的:彌賽亞是世界的光,藉著他,撒旦的偶像崇拜帝國在世上被摧毀,光明與生命的國度得以建立。參見施特根(Schoettgen)的幾處類似見證。
【第13節】你為自己作見證——彷彿他們說:「你以為我們會憑你單方面的斷言,就相信你如此重要的事情嗎?」如果這些人曾留意基督的教導和神蹟,他們就會看到他對彌賽亞身份的主張,是由最無可辯駁的見證所支持的。
【第14節】我知道我從何而來——我從神而來,也將歸於神,我所做所說的一切,無不引導並榮耀他。
【第15節】你們是憑著外貌判斷人——因為我以人的形體出現,你們憑著這外貌判斷,就認為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請留意我的教導和神蹟,你們就會看到,除了無限的智慧和無限的能力,沒有什麼能教導和成就我所教導和成就的。我們的主在這裡完全以大使的身份說話。這樣的人不會帶第二個人來證明他的真實性;他從君王那裡得到的憑證確定了他的身份:他代表君王的位格。因此,我們的主代表父與他一同作見證。他所行的神蹟是來自天堂的證明,證明他是所應許的彌賽亞:這些是他所有主張的巨大印證。
【第19節】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父——你們既不認識彌賽亞,也不認識差他來的神。你們若認識我——你們若接受我的教導,就會對神的本性和屬性有前所未有的認識,而且永遠無法以其他方式獲得。這是一句真話:「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神的本性和完全,除非藉著耶穌基督福音的光照,否則永遠無法真正認識。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整個講論中,我們蒙福的主總是將父和自己說成兩個不同的位格。因此,父不是子,子也不是父,正如有些人徒然想像的那樣;儘管他們之間存在著最完全的合一和平等,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
【第20節】庫房——萊特富特(Lightfoot)從拉比們那裡觀察到,庫房位於所謂的婦女院中——那裡有十三個箱子;只有在第十三個箱子裡,婦女才被允許放入她們的奉獻。可能其他十二個箱子是為了紀念十二支派而放置的;每個箱子可能都刻有雅各十二個兒子中的一個的名字。看來我們的主有時會坐在這個院子裡教導百姓。參見馬可福音12:41等。他的時候還沒有到——他決定將自己交給那些要釘他十字架的人的時間還沒有到。
【第21節】於是耶穌又對他們說——他前一天已經對他們說過同樣的話。參見約翰福音7:34。你們要尋找我——當災難臨到你們時,你們將徒然尋找你們現在拒絕並即將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彌賽亞的幫助。
【第22節】他要自盡嗎?——他們現在明白他說的是關於他的死;但之前,約翰福音7:35,他們以為他說的是要去希臘的某些省份,向散居的猶太人傳道。
【第23節】你們是從下頭來的——你們有能力殺人,也有能力自殺,因為你們裡面沒有神的任何東西。你們完全是屬地的、屬肉體的、屬魔鬼的。他們在謀殺主耶穌時證實了這個特徵;後來他們中的許多人為了逃避飢荒等,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25節】你是誰?——這標誌著法利賽人的憤怒——彷彿他們說:「你是誰,竟敢這樣威脅我們?」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對你們所說的。」——更確切地說,就是我已經告訴你們的,即我是世界的光——基督——人類的救主。對於這節經文,評論家們有各種不同的譯法。有些人將**τὴν ἀρχήν**(tēn archēn,起初/首要的)(這構成了文本的主要難點)視為我們主的回答。你是誰?我是**τὴν ἀρχήν**,首要的,至高無上的;因此我有權審判並執行審判。但如果我們的主意圖表達這個意思,他無疑會說**ἡ Ἀρχή**(hē Archē)或**ὁ Ἄρχων**(ho Archōn),而不是賓格的**τὴν ἀρχήν**。這種讀法似乎被《拉丁通行本》(Vulgate)、一些《古拉丁譯本》(Itala)手稿和一些教父所遵循;但這種結構永遠無法與希臘文本協調。另一些人將**τὴν ἀρχήν**視為副詞,在這種意義上,它被最好的希臘作家反覆使用;他們將第25節與第26節連接起來,翻譯如下:「我確實,正如我向你們保證的,有許多關於你們的事情要說,也有許多要定你們的罪。」參見韋克菲爾德(Wakefield)。拉斐利烏斯(Raphelius)以幾乎相同的方式理解這些詞,並以大量的批判性學術來捍衛他的解釋方式;我將讀者引向他。我給出了我認為最簡單明了的含義,如果認為有必要偏離我們自己的譯本的話:兩者都傳達了一個良好且一致的意義。
【第26節】我還有許多事論到你們,要判斷你們——或者說,要說和要定罪,等等。我很快就能揭露你們所有的罪孽——你們的驕傲和野心,你們的虛偽和不敬虔,你們對光的仇恨,以及你們對真理的惡意,以及你們現在心中頑固的不信,並表明這些就是我說你們將死在罪中的原因;但這些將在你們把我釘上十字架之後,神的審判降臨並毀滅你們時,顯出它們的真面目。那差我來的是真實的——他藉著先知們所說關於你們的一切,都必成就;他的話語不會落空。
【第28節】你們舉起——當你們把我釘上十字架,從而填滿你們的罪孽時,你們將藉著隨後而來的徵兆知道我是基督;你們也將藉著隨後而來的審判知道我所說的是真實的。「被舉起」是猶太作家中常見的表達方式,意指死亡或被殺。
【第29節】父沒有撇下我獨自一人——雖然你們有權力將我處死,但這並非因為他離棄了我。不——他永遠與我同在,因為我做那討他喜悅的事;而他喜悅我為世界的救贖捨棄生命。我們的主是否暗示了以下經文?——祭物和供物你都不喜悅;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或說,你為我預備了身體:希伯來書10:5):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詩篇40:6-8。
【第30節】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同一道陽光,既能使泥土變硬,也能使蠟變軟。這篇講論,對頑固的法利賽人來說是致死的氣味,對許多心地單純的人來說卻是生命的氣味。
【第31節】你們若常在我的道裡——或者說,在我的教義裡。單單接受神的真理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持守並遵行它。只有當我們接受真理、愛它、持守它並遵行它時,我們才是基督真正的門徒。
【第32節】你們就必曉得真理——將持續地體驗其能力和功效。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猶太人有一句格言:「除了那些專心默想律法的人,沒有人是自由的。」沒有人是真正自由的,除非他心中的罪惡權勢被摧毀,並且他已經領受了兒子的靈,藉著這靈他呼叫:「阿爸!父!」參見羅馬書8:15。罪的捆綁是最沉重的捆綁;而從罪的罪咎和影響中得自由是最大的自由。
【第33節】他們回答——也就是那些還沒有相信的猶太人——那些已經提到的吹毛求疵、好爭辯的法利賽人;因為這些話不能指那些已經相信的單純百姓。參見約翰福音8:30。我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這個斷言不僅是虛假的,而且是極其荒謬的;因為他們的全部歷史,無論是聖經記載還是世俗記載,都充滿了他們在埃及、在迦勒底、在波斯人之下、在馬其頓人之下、在羅馬人之下受奴役的記載。但那些不受神真理影響的人,將會按照虛假和錯誤之靈的影響說話和行事。如果這些話僅限於他們自己,那麼可以這樣理解: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從未受過奴役。這兩個命題都帶有一絲微弱的真實性。
【第34節】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或者說,**δοῦλός ἐστι**(doulos esti),等等,就是罪的奴隸。這就是基督所說的奴役;從中得釋放,就是他所應許的自由。
【第35節】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或者更確切地說,現在奴隸不能永遠住在家庭裡。彷彿耶穌說:「既然我正在談論奴隸,我還要補充一點,即奴隸無權繼承他所屬家庭的任何部分;但兒子,合法的兒子,有權利。他可以使家庭中的任何僕人自由,儘管奴隸不能。他可以隨意分配或贈予產業。」我們的主在這裡似乎指的是創世記21:10-14中提到以實瑪利被送走的事。只有真正的兒女才能繼承產業。如果是兒子,就是後嗣:神的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加拉太書4:21-31;羅馬書8:17;並參閱皮爾斯主教的釋義。
【第37節】我的道在你們心裡沒有地方——或者說,我的教義在你們心裡沒有地方。你們聽見神的真理,卻不留意:生命之道對你們沒有影響;當你們因為我向你們宣揚這真理而尋求殺害我時,它又怎能有影響呢?當一個人對神的真理漠不關心時,這是一個可怕的預兆:對它感到憤怒更是如此:但迫害並試圖毀滅那些傳講它的人,則是極度的悖逆和頑固。神的話語需要一顆空虛的心。一顆充滿世俗計劃、肉體利益、野心、發財致富的念頭,以及對生命中多餘和享樂的熱愛的心,不適合接受天國的種子。當一個人因自己的情慾而對它關閉心門時,他同時也向各種罪行敞開了心門。凱斯內爾(Quesnel)。從這裡所說的,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說,顯而易見,我們救主講論的全部傾向是向猶太人表明,他們是那將要傷彌賽亞腳跟的蛇的後裔:否則約翰福音8:44那句話是什麼意思:「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即你們是蛇的後裔。
【第38節】我說我所看見的——我所說的無非是我從神懷中領受的、不變的、永恆的真理。你們行你們所看見的——我認為我們應該根據BCKL、其他十五份手稿;科普特語、埃塞俄比亞語、亞美尼亞語、後期敘利亞語旁註、哥特語、一份《古拉丁譯本》(Itala)手稿;俄利根(Origen)、西里爾(Cyril)和金口約翰(Chrysostom)的權威,將**ἑωράκατε**(heōrakate,你們看見的)讀作**ἠκούσατε**(ēkousate,你們聽見的)。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他採用了這個讀法)說,這個讀法似乎比另一個更好,因為不能同樣恰當地說猶太人與他們的父魔鬼看見了什麼,而耶穌卻可以說他看見了什麼。耶穌看見了父,因為他是從永恆就與神同在的道。猶太人沒有看見,他們只是感覺和聽見他們的父魔鬼。撒旦的利益在於讓自己隱藏起來,並在黑暗中工作。
【第39節】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女——格里斯巴赫(Griesbach)根據BDL、《拉丁通行本》(Vulgate)、四份《古拉丁譯本》(Itala)手稿;俄利根(Origen)和奧古斯丁(Augustin)的權威,將**ἦτε**(ēte,你們是)讀作**ἔστε**(este,你們是)。你們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正如兒子具有父親的本性,並自然地模仿他,所以,如果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兒女,你們就會在信心、順服和正直上模仿他;但你們沒有這樣做,因為你們尋求殺害我——你們正在尋找機會毀滅我,僅僅因為我告訴你們真理:亞伯拉罕從未做過這樣的事;因此,你們與他沒有屬靈的關係。
【第41節】你們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你們當然有另一個父親,而不是亞伯拉罕——一個將他自己的惡毒本性灌輸給你們的父親;而且,既然你們因為我告訴你們真理而尋求謀殺我,你們就必然是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不守真理的那個的後裔,約翰福音8:44。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不是混雜的、不純正的血統——我們的支派和家族一直保持獨立——我們是亞伯拉罕與他的合法妻子撒拉的後裔;我們也不是拜偶像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在父與子的屬靈意義上,我們不是不純正的,即拜偶像的種族;因為我們不承認任何人為我們的屬靈父親,也不敬拜任何人為我們的屬靈父親,除了真神。參見皮爾斯主教。
【第42節】如果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會愛我——我從神而來,如果你們受神的影響,卻迫害我,那是荒謬的。同一個父親的兒女不應該互相殘殺。
【第43節】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τὴν λαλιάν τὴν ἐμήν**(tēn lalian tēn emēn,我這種說話方式)——當用自然事物闡明屬靈事物時:**λαλιά**(lalia)指的是說話的方式;**λόγος**(logos)指的是他所說的內容或主題。對於**λαλιά**,貝撒抄本(Codex Bezae)最初是**ἀλήθειαν**(alētheian):你們為什麼不承認我這真理呢?其他一些手稿也同意這個讀法。因為你們不能聽我的道——也就是說,你們不能忍受我的教義:它對你們來說太過貼近;它探究你們的心,揭露你們的虛偽,並暴露你們邪惡的意圖和計劃;既然你們決心不放棄你們的罪,所以你們也決心不聽我的教義。
【第44節】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是那古蛇的後裔。請參閱約翰福音 8:37(注)。你們父的私慾——有其父必有其子。撒旦所渴望的,你們也渴望;因為你們充滿了他的本性。未重生之人何等可怕的境況!他們與撒旦有最親密的聯盟;他們分享他的本性,並擁有與魔鬼本質和精髓相同的原則和傾向!讀者,你能在這種狀態下安息嗎?藉著基督向神祈求,使你得以重生。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亞當是藉著他而犯罪的;結果死亡進入世界,殺死了亞當和他所有的後裔。這正是猶太人自己的觀點。在《索哈爾卡達什》(Sohar Kadash)中,惡人被稱為「古蛇的兒女,牠殺死了亞當和他的所有後裔」。參閱施特根(Schoettgen)。不守真理——他沒有持守真理——他曾處於榮耀的幸福狀態,卻從中墮落;他自己被剝奪了一切美善,就不能忍受別人享受任何美善;因此,他用謊言欺騙了夏娃,並將她、她的丈夫,以及透過他們,他們的後裔,帶入他自己的定罪之中。他說謊是出於他自己——**ἐκ τῶν ἰδίων λαλεῖ**(ek tōn idiōn lalei),他所說的是出於他自己的本性,或出於他自己的性情,因為他是所有錯誤和虛假的父和源頭;所有被他欺騙、並分享他性情、虛假和殘酷的人,都是他的後裔,因為他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καὶ ὁ πατὴρ αὐτοῦ**(kai ho patēr autou)——字面意思是「他的父也是」。這節經文有相當大的難度。伊皮法紐(Epiphanius)提到的該隱派(Cainites)和執政者派(Archontites)讀作:「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的兒女,因為他是說謊的,他的父也是說謊的。他是殺人的,他沒有持守真理。當他說謊時,他是出於他自己的(指祖先)說謊,因為他的父也是說謊的。」上述異端從這節經文得出的結論如下。他們說猶太人的父是一個惡魔;那個惡魔也有一個惡魔作他的父;而那個惡魔也有一個惡魔作他的父,等等。執政者派堅持認為該隱有一個惡魔作他的父,就是我們主在這裡所說的靈;而猶太人是該隱的後裔。格勞修斯(Grotius)認為引誘夏娃的魔鬼不是魔鬼之王,而是一個次級的魔鬼,他似乎認為這裡可以理解為「他是說謊的,他的父也是」,這是經文後半句**ὡς καὶ ὁ πατὴρ αὐτοῦ**(hōs kai ho patēr autou)的字面翻譯,許多早期教父都曾這樣讀過。韋克菲爾德先生(Mr. Wakefield)將**τὸ**(to)改為**τις**(tis),將經文翻譯如下:「魔鬼是你們的父,你們甘心樂意地行你們父的私慾。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也沒有持守真理,因為他裡面沒有真理。當任何人說謊時,他是按著他自己的本性說謊:因為他的父也是說謊的。」我們自己的譯本將**πατὴρ αὐτοῦ**(patēr autou)歸於**ψευδός**(pseudos,謊言),而不是**ψεύστης**(pseustēs,說謊者),這可能是最正確的。
【第46節】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你們是否假裝拒絕我所宣佈的真理,因為我的生活與我所教導的教義不符?但你們中間誰能證明我有任何過失呢?你們惡意地監視我的一舉一動;你們在我的任何行為中,曾發現最小的值得責備之處嗎?但**ἁμαρτία**(hamartia,罪)在這裡很可能與同一節經文中的**ἀλήθεια**(alētheia,真理)相對,那麼它就應該翻譯為「虛假」。最優秀的希臘作家也以同樣的意義使用這個詞:凱普克(Kypke)引用波利比烏斯(Polybius)、路西安(Lucian)、哈利卡納蘇斯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Halicarnassensis)、普魯塔克(Plutarch)、修昔底德(Thucydides)和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的著作證明了這一點。拉斐利烏斯(Raphelius)補充了希羅多德(Herodotus)的一段相關引文,並指出最純粹的拉丁作家也曾以「錯誤」或「虛假」的意義使用**peccatum**(peccatum,罪)這個詞。參閱創世記 13:13 的注釋。
【第47節】出於神的——很可能指他自己:那從神而來,或由神而生的人——聽神的話——他有聖靈持續的啟示,只說真理,絕不可能犯錯。
【第48節】你是撒馬利亞人——這在他們中間,就像我們中間的異端或分裂主義者一樣。這是猶太人唯一一次用這個侮辱性的稱號稱呼我們的主;他們很可能基於他在他們中間傳道並住在他們的村莊。參閱約翰福音 4:39,約翰福音 4:40 的記載;但在他們中間,「撒馬利亞人」意味著一個不值得任何信任的人。你被鬼附著?——你被邪靈附身;因此精神錯亂。
【第49節】我沒有鬼——第一部分指控太過微不足道:如果按字面理解,它既荒謬又不可能;他們自己也不相信,因此我們的主沒有停下來反駁它;但他以極度的溫柔和確鑿的結論回答了第二部分:我尊榮神。這是任何惡魔都不能做的,任何受惡魔影響的人也不能。
【第50節】我不求自己的榮耀——這是另一個證明,我不是受任何靈的影響,除了那來自神的靈。但有一位是尋求的——即我的榮耀——並且審判——將會懲罰你們頑固不化的悖逆和不義。
【第51節】永不見死——正如摩西應許那些遵守他律例典章的人將得享長壽和豐盛的物質祝福,同樣,凡遵守我教訓的人,不僅將得享長壽,而且永不見死——他將永遠不會落入靈魂死亡的權勢之下,而是將與我一同在榮耀中永生。
【第54節】你們的神——許多手稿和大多數譯本讀作**ἡμῶν**(hēmōn,我們的),而不是**ὑμῶν**(hymōn,你們的)。這個差異微不足道。他們稱神為他們的神,儘管他們在靈性和行為上都與他為敵。
【第56節】亞伯拉罕歡喜地盼望看見我的日子——或者,他熱切地渴望看見我的日子;**ἠγαλλιάσατο**(ēgalliasato),源自**ἄγαν**(agan,非常)和**ἅλλομαι**(hallomai,我跳躍)——他的靈魂熱切地盼望,強烈地期待他能看見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這個比喻似乎取自一個人,他渴望見到一位久候的朋友,這位朋友正在前來,他跑上前去,不時跳起來看看是否能發現他。在《索哈爾數碼》(Sohar Numer)第61頁有一句非常相似的話:「亞伯拉罕歡喜,因為他能認識、感知並緊隨神聖之名。」神聖之名是**יהוה**(Yehovah);他們以此簡單地指神自己。他也看見了——不僅在創世記 3:15 的第一個應許中,因為其他列祖也看見了這個應許;也不僅在特別賜給他自己的應許中,創世記 12:7;創世記 22:18(與加拉太書 3:16 比較),即彌賽亞將出自他的家族;但他尤其看見這個日子,當耶和華以人形向他顯現時,創世記 18:2,創世記 18:17,許多人認為這是主耶穌的顯現。
【第57節】你還沒有五十歲——有些手稿讀作四十歲。我們蒙福之主的年齡從未被適當地確定。一些早期教父相信他被釘十字架時是五十歲;但他們的根據,除了猶太人的這些話之外,非常不確定。加爾梅(Calmet)認為我們的主當時大約三十四歲零十個月,並在大約三十六歲半時被釘十字架;他斷言通行的紀元晚了三年。另一方面,有些人認為他只有三十一歲,並且他的事工只持續了一年。關於這個主題的許多觀點,幾乎不值得抄錄,可以在加爾梅的著作中找到。
【第58節】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以下是加爾梅對這段經文注釋的字面翻譯:「我從永恆就存在。我在萬古之先就存在。你們只把我視為對你們說話,並在特定時間向你們顯現的人。但在你們認為你們認識的人性之外,我裡面還有一個神聖而永恆的本性。兩者結合,在我的位格中並存。亞伯拉罕知道如何區分它們。他敬拜我為他的神;並渴望我為他的救主。他在我的永恆中看見了我,他預言了我將降世。」關於同一節經文,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如此說道:「我認為耶穌在這裡所說的,是指他在亞伯拉罕時代之前的存在,而不是指他在那之前被指定和預言為基督;因為,如果耶穌是這個意思,我認為這個回答就不恰當了。他可能被指定和預言為基督;但如果他在亞伯拉罕時代之前沒有存在,那麼他既不可能看見亞伯拉罕(正如我們的英文譯本所說,猶太人認為他這樣說),亞伯拉罕也不可能看見他(正如我認為猶太人理解他在前一節經文中所說的),而耶穌在這裡的話正是為了回答猶太人的這些話。」
【第59節】於是他們拿起石頭來,等等——看來猶太人明白他是在宣稱自己的神性;他們認為他是褻瀆者,便按照律法(利未記 24:16)準備用石頭打死他。但耶穌卻藏起來了——很可能他使自己隱形了——儘管有些人認為他是藉著混入許多相信他的人(約翰福音 8:30,約翰福音 8:31)中,從那些與他為敵的猶太人那裡脫身,我們或許可以假設這些人幫助他逃脫。皮爾斯(Pearce)。但他們在哪裡找到石頭呢,基督和他們都在聖殿裡?回答是:1. 很可能,由於聖殿的建築尚未完工,附近可能有很多石頭;或者,2. 他們可能出去到外院去取石頭;而在他們回來之前,我們的主已經逃脫了。參閱萊特富特(Lightfoot)和加爾梅(Calmet)。從他們中間經過,就這樣走了——這些詞在《貝撒抄本》(Codex Bezae)以及一些版本和譯本中缺失。伊拉斯謨(Erasmus)、格勞修斯(Grotius)、貝撒(Beza)、皮爾斯(Pearce)和格里斯巴赫(Griesbach)認為它們不是真跡。後者已將它們從文本中刪除。但是,儘管這些批評家如此說,這些詞似乎對於解釋我們主逃脫的方式是必要的。1. 他藉著隱形而藏起來;然後,2. 他從他們中間經過,就這樣從那地方脫身了。參閱路加福音 4:30 中提到的類似逃脫,以及那裡的注釋。本章的主題既不尋常又極其重要。1. 那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的案例,如果適當而公正地考慮,既易於理解又富有教益。很可能指控是確鑿的;而文士和法利賽人惡意地利用這個事實,企圖使我們的主與民事權力發生衝突,或毀壞他的道德聲譽。我們的主不是地方官,因此不能適當地對此案作出判決;如果他這樣做了,那將被視為侵犯地方官的權利和職責,並會為他們提供起訴他的理由。另一方面,如果他宣告婦人無罪,他可能不僅被視為廢除摩西律法,而且被視為縱容一種道德敗壞的重罪,而這個消息必然會毀壞他的道德品格。他藉著拒絕介入此案來挫敗這種惡意;並藉著揭露他們的心思,指出他們私下的可憎之事,使他的對手們羞愧不已。人們普遍認為我們的主宣告婦人無罪:這是錯誤的;他既沒有宣告她無罪,也沒有定她的罪:他根本沒有從法律上介入此事。他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只不過是簡單地聲明他不會干預此事——因為那是地方官的職責;但作為一位公義的傳道者,他勸誡她放棄她的惡行,以免她現在可能逃脫的懲罰,因她再次犯罪而降臨在她身上。2. 在本章的幾個地方,我們的主顯示了他與父在旨意、教義和行為上的親密合一;儘管他從未說話以致混淆位格,但他清楚地表明,父與子之間存在著不可分割的合一,以致一位所見證的,另一位也見證;一位所做的,另一位也做;看見一位的人,必然也看見另一位。3. 撒旦的原始狀態在這裡被指出——他沒有持守真理,約翰福音 8:44。因此,他曾一度在真理、公義和真正的聖潔中——他從那真理墮落到罪惡和虛假中,以致他成為謊言之父和第一個殺人犯。我們的主在這裡證實了摩西關於人類墮落的記載,並表明這次墮落是由他的謊言造成的,而這些謊言導致了人類身體和靈魂的謀殺或毀滅。4. 我們的主對他最兇惡和無情的敵人所表現出的忍耐和溫柔,值得所有為義受逼迫的人特別留意。——當他被辱罵時,他沒有還口。作為鑒察人心的主,他只是簡單地宣告他們的狀態,約翰福音 8:44,以便他們悔改歸正:若不這樣做,就是背叛他們的靈魂。在他的這種行為中,我們發現兩種偉大的美德結合在一起,這在人身上是很少見的,即溫柔和忠誠——忍耐一切侮辱和人身傷害;以及在逼迫和死亡面前,大膽地宣揚真理。溫柔的人通常不責備罪人:大膽而熱心的人常常表現出缺乏適當的自我管理,並以一種阻礙責備深入人心的精神來責備罪惡。在這方面,我們蒙福的主也為我們留下了榜樣,使我們跟隨他的腳蹤。願讀者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