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五章
約翰福音 第五章 經文

1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2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

3裏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

5在那裏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

6耶穌看見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

7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

8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

9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

10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

11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吧。』」

12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甚麼人?」

13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因為那裏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

14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15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

16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

17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18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19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20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21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

22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5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30「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31「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32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33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34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35約翰是點着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36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37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38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39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40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41「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

42但我知道,你們心裏沒有上帝的愛。

43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

44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45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

46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着我寫的話。

47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第五章

約翰福音 第5章

【第1節】

**引言**
一個患病三十八年的人在安息日得醫治(約5:1-9)。猶太人因此爭論、逼迫基督,並企圖殺害祂,因為祂在安息日行了這醫治(約5:10-16)。我們的主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並從父神、聖經、施洗約翰的見證以及祂自己的工作證明,祂是從神而來,為要成為世人的光和救恩(約5:17-39)。祂責備猶太人的頑固(約5:40)、對神的憎恨(約5:41-42)、驕傲(約5:43-44),以及不信自己的律法(約5:45-47)。

**一個節期**——最好的解經家普遍認為,這是一個逾越節,是猶太人最重要的節期。在幾份優秀的手稿中,加了冠詞,**ἡ ἑορτη**(he heorte,這個節期),意指那盛大、主要的節期。佩塔維烏斯(Petavius)認為這裡指的是普珥節,或稱抽籤節;而一份手稿則讀作**ἡ σκηνοπηγια**(he skenopegia,住棚節)。幾位早期教父認為是指五旬節;許多現代學者也跟隨此說,因為在約7:2提到住棚節,它在五旬節之後,約在九月底;而在約10:22提到修殿節,約在十一月底舉行。參見皮爾斯主教(Bp. Pearce)。參見約10:22。然而,加爾梅(Calmet)認為,沒有其他節期能像逾越節一樣,與這裡所標示的所有情況如此吻合;而與加爾梅意見相同的紐康主教(Bp. Newcome)則認為皮爾斯主教關於節期順序的論證不具說服力,因為他假設而非證明他上述提到的三個節期必須發生在同一年。關於此主題的更多討論,請參見紐康主教《和諧福音注釋》(Harmony)第15頁等。萊特富特(Lightfoot)指出,其他福音書對我們主在猶太地的作為記載甚少。除了最後一次逾越節外,他們沒有提到我們主受洗到祂去世之間的任何逾越節;但約翰福音則一一指出。他提到第一次逾越節在約2:13;第三次在約6:4;第四次在約13:1;而第二次就在此處:因為雖然他沒有稱之為逾越節,而只是一般的節期,但其情況最符合逾越節;而我們主在約4:35的話語似乎也為此提供了線索。參見該處注釋。

【第2節】

**有**——有些人認為這是約翰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前寫作福音書的證據;並且池子和其廊子當時仍然存在。雖然約翰寫作時耶路撒冷已被毀多年,這點幾乎無疑,但這不必然意味著池子和其廊子也必須被毀。直到今日,旅行者仍能看到它,或其原址上的某物。參見曼德雷爾遊記(Maundrell's Jour.)第108頁。但除了**εϚι**(esti,是)之外,敘利亞文譯本、所有阿拉伯文譯本、波斯文譯本、亞美尼亞文譯本和農努斯(Nonnus)都讀作**ην**(en,是/曾是);這對我來說是一個證明,即這些譯本製作時它已不存在,而現在展示的池子並非原來的。
**在羊門旁**——更確切地說,是羊門:參見尼3:1,尼3:32;尼12:39。這很可能就是那些獻祭用的羊被帶入聖殿的門。
**一個池子**——皮爾斯主教認為**κολυμβηθρα**(kolymbethra)這個詞應翻譯為「浴池」,並且這個地方是為沐浴和游泳而建造的。他指出**κολυμβᾳν**(kolymban)在徒27:43中意為「游泳」。為證明此點,他引用了三份古拉丁譯本(Itala),它們都譯作**natatoria**(一個沐浴或游泳的地方)。
**畢士大**——這個詞在手稿和譯本中有多種寫法:Bezatha、Bethzatha、Betzetha、Belzetha、Belzatha、Berzeta;許多則寫作Bethsaida。但前一種讀法是真實的。畢士大,或根據希伯來文**בֵּית חַסְדָּה**(Bethchasdah),字面意思為「憐憫之家」。它可能因神在此仁慈地施行醫治而得此名。這些廊子很可能是為方便接待那些前來醫治的貧困和受苦之人而建造的。似乎沒有人需要為神白白賜予的憐憫付費。儘管猶太人是邪惡的,他們從未想過對那些在這些醫治之水中獲得痊癒的貧困和受苦之人徵稅。像大英帝國這樣一個管理完善的國家,怎能允許個人或公司利用神在布里斯托、巴斯、巴克斯頓等地療養水域中顯明的憐憫來致富呢?難道不應該由公共開支來提供住宿,讓窮人能夠免費享受大自然之神賜予這些水域的巨大祝福,而他們自己是無法負擔的嗎?在這些地方,大多數都聲稱窮人可以免費飲用和沐浴;但這不過是個藉口,相關規定使得整個措施幾乎無效。然而,仍有一些益處。

【第3節】

**瞎眼的、瘸腿的、枯乾的**——《別撒抄本》(Codex Bezae)、三份古拉丁譯本(Itala)和兩份波斯文譯本在此處加上**παραλυτικων**(paralytikon,癱瘓的);但他們可能已包含在「枯乾的」之中。
**等候水動**——這一句,連同第四節的全部內容,在一些手稿和譯本中缺失;但我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反對其真實性。格里斯巴赫(Griesbach)似乎也持相同意見;因為儘管他用懷疑的標記標註了整段經文,但他仍將其保留在正文中。
有些人曾想像,水的療效是透過清洗獻祭動物的內臟而傳遞的;而天使的意思不過是派一個人去攪動底部腐敗的沉澱物,這些沉澱物分佈在水中,浸泡者皮膚的毛孔被這些物質滲透,從而擊退了疾病!但這是一種可悲的推託之詞,旨在擺脫神的權能和良善,建立在最純粹的猜測之上,自相矛盾,而且無論如何都同樣不可信且站不住腳。從未有令人滿意的證據證明祭物曾被清洗過;即使能證明這一點,誰又能證明它們是在畢士大池中清洗的呢?這些水能在一瞬間醫治任何疾病的人。然而,天下沒有任何一種原因能做到這一點。如果這裡只醫治一種疾病,這種自然神論的猜測或許還有點道理——但事實並非如此;我們不得不相信這段記載的本來面貌,從而承認神的至高主權和憐憫,否則就只能採取不信者的絕望飛躍,徹底擺脫這段經文。

【第4節】

**天使**——「主的」一詞由AKL、約20份其他手稿、衣索比亞文譯本、亞美尼亞文譯本、斯拉夫文譯本、拉丁通行本(Vulgate)、古英文譯本(Anglo-Saxon)和六份古拉丁譯本(Itala)添加:西里爾(Cyril)和安波羅修(Ambrose)也有此讀法。如果此讀法是真實的,並且支持它的權威既古老又受人尊敬,那麼它就推翻了哈蒙德博士(Dr. Hammond)的猜測,即「天使」僅指從公會派來的使者,並且這些醫治都是以自然方式進行的。那些在自己心中很少或根本沒有感受到神工作的人,不願承認神在他人身上工作。許多人否認神聖靈的影響,僅僅因為他們從未感受過。這等於將任何人的經驗作為解釋整本神話語的規則;因此,聖經中就不會比解釋者心中所發現的更多神性。
**下去**——**Κατεβαινεν**(katebainen),降下。這個詞似乎暗示約翰寫作時,天使已停止降下。在第二節中,他提到池子仍然存在;而在這一節中,他暗示神聖的影響已從這些水中停止。它何時開始,我們不得而知;但很可能它持續到我們主被釘十字架為止。有些人認為這在此之前或之後從未發生過。約瑟夫(Josephus)、斐羅(Philo)或任何猶太作者都沒有提到這個池子;因此,很可能它在當時並未因其醫治能力而聞名很久,並且當這些作者寫作時,它已不復存在。
**定時**——這可能指節期期間,在此期間,這種神蹟般的功效才持續。天使不太可能向人們顯現——祂的降臨可能只透過水中引起的沸騰而為人所知。這一切不都是基督的預表嗎?參見亞13:1。祂是真正的畢士大,或稱憐憫之家,是為大衛家和耶路撒冷居民所開的泉源,為罪和不潔;所有患病者都可以來到這裡,找到健康和永生。

【第5節】

**患病三十八年**——金口約翰(St. Chrysostom)推測此人的病是失明:但受感示的作者並未說明是什麼病——很可能是癱瘓:他的情況令人悲慘——他無法自行進入池中,也沒有人幫助他;因此,貧困與疾病在此處結合。他受苦的時間之長,使他得醫治的神蹟更為顯著。此案不可能有任何串通:由於他的病已持續三十八年,必定為眾人所知;因此他不可能是一個為此場合預備的人。基督所有的神蹟都是以這樣的方式,在這樣的人和場合下施行的,絕對排除了任何欺騙的嫌疑。

【第6節】

**你要痊癒嗎?**——基督問這個問題,旨在激發此人的信心、盼望和更強烈的痊癒渴望。祂希望他反思自己悲慘的境況,以便更好地準備接受醫治,並在醫治來臨時珍視它。福音傳道者提出這類問題總是恰當的,以便激發那些心硬和絕望的罪人渴望並期待救恩。你希望痊癒嗎?你知道自己正處於一種最根深蒂固、最危險的疾病之下嗎?如果是這樣,就有補救之道——立即求助於醫生。神聖靈的感動,常常在我們靈魂深處提出這類問題。那些留意並給予正確答案的人有福了。

【第7節】

**先生,我沒有人**——**Ναι, Κυριε**(Nai, Kyrie)——「是的,先生;但我沒有人」:這是C*GH、其他十四份手稿、兩份敘利亞文譯本、後來的波斯文譯本、阿拉伯文譯本和金口約翰(Chrysostom)的讀法。讀者啊,為健康和外在的舒適感謝神吧。當長期的苦難與深度的貧困結合時,情況是多麼悲慘啊!

【第8節】

**起來,拿起你的褥子走吧**——耶穌在此以神的身份說話。祂不以任何其他名義,只以祂自己的名義說話,並帶著唯獨屬於神的權柄。結果如何?那人立刻痊癒了;這種突然恢復健康和力量,是基督全能的無可爭辯的證明。
有人指出,我們的主在施行神蹟之後,習慣於將一些情況與之聯繫起來,以證明其真實性。在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後,祂吩咐收集碎屑,碎屑的數量比餅本身還多,儘管有數千人吃飽了。當祂將水變成酒時,祂吩咐先取一些給宴席的管家,讓他品嚐並證明其真實性和卓越性。當祂醫治麻瘋病人時,祂吩咐他們去見祭司,祭司的職責是判斷醫治是否完成。所以在這裡,祂認為有必要,在醫治了這個病人之後,不僅吩咐他起來,還要他拿起他的褥子走,這充分證明了祂所行的神蹟。神的工作總是因其卓越和良好效果而為人所知。
一個貧窮的印度人的褥子通常只是一張單薄的墊子,或一塊像被子一樣厚的布。每天在公路上都可以看到人們背著這樣的褥子。

【第9節】

**那天是安息日**——托伊納德先生(Mr. Toynard)認為這個神蹟發生在尼散月11日,即逾越節前的安息日,逾越節在尼散月14日或3月28日慶祝。
但我們的主為何吩咐這個人在安息日背起他的褥子呢?因為律法禁止一切勞役,特別是搬運重物。參見出20:8;耶17:21;尼13:15。對此可以回答:
1. 這人是個窮人,如果他留下褥子,可能會丟失;而且他無法方便地看守它直到第二天早上。
2. 基督藉此表明祂是安息日的主:參見太12:8。
3. 這並不違背律法的精神:安息日是為尊榮神而設的,而這是一個公開的紀念碑,彰顯了祂的權能和良善。
4. 基督的智慧在於祂施行神蹟的方式,使許多人,特別是在作為國家首都和猶太宗教中心的耶路撒冷,能夠看見並認識這些神蹟;而這個被醫治的人在安息日背起褥子的情況,必定會引起許多人對此事的注意,並使神蹟更廣為人知。

【第11節】

**那使我痊癒的,祂對我說……**——這個窮人推論得很確鑿:能行這樣神蹟的人,至少是最好的人;一個好人既不會自己作惡,也不會命令別人作惡;但醫治我的人命令我背起我的褥子;因此,這其中不可能有惡。

【第13節】

**耶穌卻已避開了**——或說,已退去了。祂很容易做到這一點,因為那裡有許多人。有些人認為這些詞語暗示,耶穌看到那裡有許多人,即因那人背著褥子而引起騷動(旁注:或,從那群人中)。祂尚未完成祂的工作,不願讓自己暴露在猶太統治者的嫉妒和惡意之下。

【第14節】

**耶穌後來在殿裡遇見他**——那人意識到自己是因神的憐憫而康復的(儘管他當時還不清楚基督是誰),便到聖殿感謝神醫治了他。這是否在同一天,或在其他日子,並不清楚:很可能是在同一天,在他把褥子帶回家之後。
有多少人在康復後,忘記了醫治他們的手,反而將他們恢復的健康和力量用於罪惡的服事!那些如此利用神憐憫的人,可以將他們的康復視為僅僅是從滅亡中暫時的喘息。
**不要再犯罪了,免得你遭遇更壞的事**——我們的主為了向這個人顯明祂是誰,給了他兩個證明祂知識完全的證據。1. 祂向他表明祂知道過去的秘密——不要再犯罪了:藉此暗示他以前的罪是他長期受苦的原因。2. 祂向他表明祂知道未來——免得你遭遇更壞的事:如果你的罪孽重犯,你的懲罰將會加重。

【第15節】

**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他沒有說耶穌命令他背褥子,而是說耶穌醫治了他;他讓他們自己去推斷,即:這位耶穌必定是神的神蹟大能。

【第16節】

**就想要殺祂**——這句話在BCD L、其他一些手稿和幾份古老譯本中省略了。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已將其從正文中刪除;懷特教授(Professor White)說:「**certissime delenda**」(絕對應該刪除):但我認為它不應該被省略。然而,無論這些詞語是否最初在福音書作者的文本中,這對猶太人來說都是真實的。
這些人為何要殺害我們的主?因為祂醫治了一個患病三十八年的窮人,並命令他把躺臥的褥子帶回家!他們的惡意是多麼不可饒恕啊!宗教迫害的精神一直是所有罪惡中最惡毒、最危險的。其他所有傾向似乎都有其節制者;但這種精神完全受撒旦的引導,其目標是那些認識真理、為榮耀神而活、為人類謀福利的人。多麼奇怪,這樣的人竟然會成為惡意和仇恨的對象!但墮落之人內在的撒旦本性,總是與一切來自神的作對。

【第17節】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或說,「正如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其中**καθως**(kathos,正如)被理解。神在六天內創造了世界:第七天祂歇了所有創造之工,並將其分別為聖,作為祂工作的永恆紀念。然而,儘管祂歇了創造之工,祂從未停止維護和治理祂所創造的一切:在這方面,祂不能守安息日;因為沒有任何事物能在沒有神持續的能量下繼續存在,或達成神聖智慧和良善所預定的目的。
**我也作事**——我也不斷地以同樣的方式工作,治理和支持萬物,安慰困苦者,拯救失喪者;在這方面,對我來說沒有安息日。

【第18節】

**使自己與神平等**——猶太人從前一節經文理解了這一點:他們對我們主的話語並沒有誤解;因為祂清楚地表明,無論父神的工作是什麼,祂的工作也是一樣;這表明祂與父神是合一的。他們現在找到了兩個藉口來奪取祂的生命:一個是祂破壞了安息日——**ελυε**(elye),他們聲稱祂「廢除了」守安息日為聖的義務。另一個是祂犯了褻瀆罪,使自己與神平等:根據律法,這兩種罪都必須處死。參見民15:32;利24:11,利24:14,利24:16。

【第19節】

**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因為祂與父神不可分離的聯合:父神也不能憑著自己做什麼,因為祂與子神無限的合一。
**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神所做的一切,基督也做。神所做的是神的工作,是任何受造物所不能做的——耶穌做神所做的一切,因此祂不是受造物。子不能做什麼,除非祂看見父神所做的:現在,任何有智慧的受造物都可以做神不能做的事:他可能會犯錯——他可能會犯罪。如果耶穌不能做什麼,除非是神所做的,那麼祂就不是受造物——祂既不能犯罪,也不能犯錯,也不能不完全地行事。我們主論證的結論是:如果我破壞了安息日,那麼神也破壞了;因為我不能做什麼,除非我看到祂在做。祂總是在治理和保守;我總是在拯救。

【第20節】

**比這更大的事**——祂立刻提到了其中兩件:使死人復活(約5:21),以及審判世界(約5:22)。
**叫你們希奇**——或說,使你們驚奇。我們的主有時以神的身份說話,有時以神的使者的身份說話。由於祂具有人性和神性,這種區分是絕對必要的。許多錯誤都源於未能注意這一點。

【第21節】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祂藉著先知以利亞的服事,在撒勒法寡婦的兒子身上這樣做了(王上17:22)。又藉著先知以利沙的服事,在書念婦人的兒子身上這樣做了(王下4:32-35)。
**子也隨自己的意思叫人活著**——祂隨自己的意思使人從死裡復活。祂確實這樣做了,因為祂使管會堂的女兒復活(可5:35-42);使拿因寡婦的兒子復活(路7:11-15);以及使伯大尼的拉撒路復活(約11:14-44)。
**隨自己的意思**。在這裡,我們的主指出了祂的至高主權和獨立性;祂按照自己的意願賜予生命——不像先知那樣需要懇求能力來完成;祂自己的意願在任何情況下都是絕對且充足的。

【第22節】

**父不審判什麼人**——這證實了祂之前所說的(約5:17,約5:19),即父神不離棄子神行事,子神也不離棄父神行事;他們的行為是共同的,他們的能力是平等的。

【第23節】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那麼,如果子要受尊敬,**如同**父受尊敬一樣,那麼子就必須是神,因為祂接受了唯獨屬於神的敬拜。敬拜任何受造物都是偶像崇拜:基督要受尊敬,如同父受尊敬一樣;因此基督不是受造物;如果不是受造物,那麼祂就是創造主。參見約1:3。
**不尊敬子的**——神不會接受那個拒絕尊敬耶穌,如同尊敬祂一樣的人的敬拜。猶太人期待彌賽亞是一位偉大而有權能的君王;但他們從未想過會有一位帶著神性所有屬性的人物以這種身份降臨。為了引導他們脫離這個錯誤,我們的主說了這些經文中的話。

【第24節】

**那聽我話**——我的教導——**又信差我來者的**——那相信我神聖使命的人,即我來是藉著我的教導和死亡賜予世界光明和生命的人——**就有永生**——這生命的種子在他相信的那一刻就已撒在他的心中——**不至於定罪**,**εις κρισιν**(eis krisin),進入審判——那將迅速臨到這不信的世代的審判;以及那將在大日淹沒惡人的審判。
**是已經出死入生了**——**Μεταβεβηκεν**(metabebeken),已改變了他的國家或居住地。死亡是每個沒有基督的靈魂所居住的國家。不認識神的人過著一種垂死的生命,或一種活著的死亡;但那相信神兒子的人,則從死亡的帝國過渡到生命的帝國。讀者啊!你生於死亡:你是否已經改變了你自然的居住地?請記住,活在罪中就是活在死亡中;那些如此生而死的人將永遠死亡。

【第25節】

**死人要聽見神的兒子的聲音**——聖經中提到了三種死亡:肉體的、屬靈的和永恆的。第一種是身體與靈魂的分離。第二種是神與靈魂的分離。第三種是身體與靈魂在另一個世界與神的分離。與這三種死亡相對應,有三種生命:肉體生命,即靈魂與身體的結合。屬靈生命,即神與靈魂藉著信心和愛結合。永恆生命,即身體與靈魂藉著聖潔,在福樂的國度中與神相交。
關於死人,我們的主說:「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的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時候將到,所有在塵土中沉睡的人都將在人子的聲音中醒來,並來到審判台前:因為祂賜生命給死人(約5:21,約5:28,約5:29)。
再者,時候將到,一些已經肉體死亡的人將聽見神的兒子的聲音,並在此處再次活過來。很可能我們的主當時尚未使任何人從死裡復活;祂指的是祂打算復活的人:參見約5:21(注)。
最後,現在就是時候,許多在過犯和罪惡中死去的人,將聽見神的兒子(話語)的聲音,相信,並藉著祂領受屬靈的生命。

【第26節】

**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在這裡,我們的主以彌賽亞或神使者的身份談論自己。

【第27節】

**因為祂是人子**——因為祂是彌賽亞;因為「人子」這個詞組常常應當作此理解。但有些人將此與下一節連接起來,如下:「不要為此希奇,因為祂是人子。」

【第28節】

**你們不要為這事希奇**——我認為在這裡,如上所述,遵循敘利亞文譯本、亞美尼亞文譯本、金口約翰(Chrysostom)、大馬士革的約翰(Damascenus)、提奧非拉(Theophylact)、優西米烏斯(Euthymius)和其他人的標點符號是絕對必要的;這在一些非常好的手稿中也發現。提奧非拉說,他極力反對的這種常見讀法,是薩摩撒他保羅(Paul of Samosata)的發明。
在約5:26,約5:27中,我們的主以神使者的身份談論自己,說父神已賜給祂在自己有生命,因此,像任何一位古代先知一樣,祂可以使他人活過來;並且父神已賜給祂執行審判的權柄,這可能指的是祂即將對這個不信的民族執行的審判,並且顯然直接指向但7:13:「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猶太人將此處解釋為所應許的彌賽亞。
在這一節中,祂預料到一個反對意見,彷彿他們會說:「這不可能:你是個人——你生在我們中間。」我們的主回答說:「不要為此希奇,因為我是人——因為比這些更大的事將由我來完成:現在向你們說話的這位,儘管偽裝成人形,但在大日將顯現為活人死人的審判者:藉著祂全能的權柄,祂將使所有死人復活;藉著祂無誤的智慧和公義,祂將判惡人入地獄,義人入天堂。」然而,這段經文的第一種解釋對某些人來說似乎最有可能;儘管兩者幾乎達到相同的意義。

【第30節】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因為我與神親密的聯合。參見約5:19(注)。
**我不尋求自己的意思**——我不會,我不能在沒有神的情況下嘗試做任何事。這,即人子,作為我神性殿堂的人性(約1:14),完全順服於居住其中的神性。在這方面,我們蒙福的主是所有跟隨祂之人的完美典範。在一切事上,他們的意志都應順服於他們天父的旨意。
沒有什麼比聽到人們說「我會做,因為我選擇」更常見的了。那些除了自己的意志之外沒有更好理由來解釋自己行為的人,最終將為自己的永恆毀滅提供同樣的理由。「我違背神的旨意,追隨自己的意志,現在我已沉淪在火與硫磺燃燒的湖中。」讀者啊,神也差遣你去做祂的旨意:祂的旨意是你要離棄你的罪,並相信主耶穌。你做到了嗎?

【第31節】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如果我沒有證據證明我是彌賽亞,並與神平等,常識會引導你們拒絕我的見證;但神的大能,我藉此行神蹟,充分證明我的主張是有充分根據的。
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對這節經文給出了不同的解釋,將其翻譯為疑問句:「如果我只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實嗎?即,難道因此就不真實嗎?在約8:14,祂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在約8:18,祂說:『我就是為自己作見證的。』」

【第32節】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的**——父神,祂藉著祂的靈在你們的先知中,描述了我的位格、職分和神蹟。你們閱讀這些經文,你們不能不看到它們為我作見證:——除了我自己,沒有人能符合那裡所給出的描述;而我以最充分的意義符合那個描述。參見約5:39。
**我知道**——除了**οἶδα**(oida,我知道)之外,**οἴδατε**(oidate,你們知道)是《別撒抄本》(Codex Bezae)、亞美尼亞文譯本和兩份古拉丁譯本(Itala)的讀法。你們相信聖經是出於神,而且祂不能說謊;然而你們卻不相信我,儘管這些聖經如此清楚地預言和描述了我!不信的其中一個最不好的惡果是,它不僅與神作對,而且與自身不一致。它整體接受聖經,承認它們是出於神聖的啟示;但卻不單獨相信任何部分。對它來說,整體是真的,但沒有任何部分是真的!這種行為的極度不合理性,即使沒有其他證據,也表明其原則是來自地獄。

【第33節】

**你們曾打發人到約翰那裡**——我並非沒有最受尊敬的人的見證:——你們曾打發人到約翰那裡,他為我作了見證。約翰的品格中有幾個情況使他的見證無可非議。1. 他被基督的敵人諮詢,被視為一個非常聖潔和非凡的人。2. 他完全沒有任何私利,拒絕利用自己的聲譽謀取絲毫好處。3. 他真誠、無畏,並且厭惡一切奉承,以至於冒著自由和生命的危險責備希律。4. 他遠非受基督請求作見證,甚至在作見證時還沒有見過祂。參見約1:19-28。

【第34節】

**我卻不受人的見證**——我不需要約翰的見證:我所行的工作已充分為我作見證(約5:36)。
**但我說這些事,為要叫你們得救**——你們相信約翰是先知——先知不能說謊:他作見證說我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因此,為了叫你們藉著相信我而得救,我引用了約翰的見證。

【第35節】

他是一盞點著的明燈——**Ην ὁ λυχνος ὁ καιομενος και φαινων**(ēn ho lykhnos ho kaiomenos kai phainōn),應翻譯為「他是一盞點著的明燈」。他不是**το φως του κοσμου**(to phōs tou kosmou),世界的真光,即太陽;但他是一盞**ὁ λυχνος**(ho lykhnos),一盞燈,提供清晰穩定的光,直到太陽升起。據推測,約翰在此之前約四個月已被投入監獄。參閱約翰福音4:35的注釋。由於他的光不再照耀,我們的主說他「是」。我們的主使用「燈」這個詞,是取自猶太人的慣例,他們稱其傑出的拉比為「以色列的燈」。一盞點亮的燈是上帝僕人的恰當象徵;而「**Alteri serviens consumor**」(為他人服務,我耗盡自己)則是一個恰當的座右銘。很少有忠心傳講福音的人不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點著」可能指約翰執行其使命的熱忱;「明亮」可能指他對基督所作見證的清晰度。僅僅發光是虛榮;而燃燒卻不發光,永遠無法造就上帝的教會。有些人發光,有些人燃燒,但很少有人既發光又燃燒;而許多被稱為牧者的人,既不發光也不燃燒。凡渴望拯救靈魂的人,必須既燃燒又發光:聖經知識的清晰光芒必須充滿他的悟性;而愛心熱忱的聖火必須佔據他的心。沒有知識的熱忱會不斷犯錯;而沒有熱忱的知識無法使人歸信基督。一時之間——指他開始傳道到被投入監獄之間的時間。歡喜——**Αγαλλιασθηναι**(agalliasthēnai),意為「雀躍歡喜」,正如我們所說。他們聽到彌賽亞已來臨,都極其歡喜,因為他們期望他將他們從羅馬人手中解救出來;但當一個無限重要、屬靈的救贖向他們傳講時,他們卻拒絕了它,也拒絕了顯明它的光。

【第36節】

但我有比這更大的見證——儘管像約翰這樣的人的判斷可能具有決定性,他是以色列的燈,是恩典的奇蹟,充滿了以利亞的靈,並且比任何先知都大,因為他所指出的不是將要來的彌賽亞,而是已經來臨的彌賽亞:然而,我無需單獨依賴他的見證;因為我有更大的見證,就是你們所承認的上帝的見證。我如何證明這位上帝為我作見證呢?藉著我的工作:這些神蹟證明了我的使命,並本身證明唯有無窮的力量和無限的愛才能產生它們。我僅憑我的話語,就完美而即刻地醫治了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你們看見了神蹟——那人就在你們面前,完全康復。那麼,你們為何不相信我的使命,以便你們可以接受我的教義並得救呢?

【第37節】

父自己……為我作證——即藉著他的先知們。你們從未聽見他的聲音——我將這些話,與皮爾斯主教(Bp. Pearce)一樣,視為括號內的插句:其意義是——「並非我的父曾顯現可見的形體或發出可聽的聲音給你們任何人;而是他藉著先知們的口這樣做了。」然而,最近他已在基督受洗之日,從天上發出自己的聲音,為他們的見證增添了力量。參閱馬太福音3:17。

【第38節】

你們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裡——雖然你們相信聖經是出於上帝,但你們卻不讓它們抓住你們的心——他的話語在你們口中,卻不在你們心裡。這是多麼悲慘的命運!閱讀聖經,視之為上帝真實的話語,卻從中得不到救恩!大衛說(詩篇119:11),「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這些猶太人沒有這樣做。讀者,你做到了嗎?

【第39節】

你們查考聖經——**Ερευνατε τας γραφας**(ereunate tas graphas)。這句話不應翻譯為命令式,而應翻譯為陳述式——因此,應為「你們勤奮查考聖經」。眾所周知,這些詞通常被讀作命令式;但這種讀法與下一節無法很好地協調,而且這種譯法也無法體現這些詞的力量和能量。拉比們極力推薦研讀聖經。《他勒目》(Talmud),《安息日篇》(Tract. Shabbath),第30頁,記載上帝如此對大衛說:「我寧願你坐下來研讀律法的一天,勝過你兒子所羅門在我壇上獻上的一千祭物。」或許聖經從未像當時那樣被勤奮查考:首先,因為他們期待彌賽亞的即將顯現;其次,因為他們希望在其中找到寓意(參閱斐羅);第三,因為他們發現這些經文包含永生的應許。他們說,每天研讀律法的人,配得在來世有份。《光輝之書》(Sohar. Genes.)第31頁。由此我們可以推斷:1. 猶太人在基督來臨之前就已知道來世;2. 他們是從舊約聖經中獲得這些知識的。**ερευνατε**(ereunate)這個詞,可以翻譯為「你們勤奮查考」,非常富有表現力。荷馬在《伊利亞特》第十八卷第321行中,用它來形容一隻失去幼崽的獅子,「在平原上奔跑,追蹤人的腳印」。在《奧德賽》第十九卷第436行中,用它來形容狗憑著氣味追蹤獵物。在七十士譯本中,動詞**ερευναω**(ereunaō)對應希伯來文**חפש**(chapash),意為「通過揭開來搜尋」;對應**חקר**(chakar),意為「仔細搜尋,探索」;對應**חשף**(chashaph),意為「剝去,使赤裸」;對應**משש**(mashash),意為「觸摸,通過觸摸來搜尋」。它由**ερεω**(ereō,我尋求)和**ευνη**(eunē,床)組成;聖金口約翰(St. Chrysostom)說:「這是一個比喻,取自那些深挖並在地球深處尋找金屬的人。他們尋找金屬所在的礦床,敲碎每一塊泥土,篩選並檢查所有東西,以發現礦石。」那些將這節經文讀作命令式的人,認為它是在勸勉人勤奮研讀聖經。查考;也就是說,搖動和篩選它們,這個詞也有此意:仔細查考,直到每一句話、每一個詞、每一個音節,甚至每一個字母和其中的一點一劃的真正力量和意義都被認識和理解。將一處經文與另一處經文對照;一處經文的範圍與另一處經文的範圍對照;前文與後文對照:詞與詞、字母與字母對照,並徹底查考整個經文。參閱帕克赫斯特(Parkhurst)、明特特(Mintert)和利(Leigh)。撇開對當前這段經文的任何翻譯不談,這是閱讀和查考聖經的正確方法,以便藉著聖經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使人有得救的智慧。

【第40節】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雖然你們如此查考聖經,希望在其中找到彌賽亞和永生,但你們卻不肯到我這裡來,相信我,作我的門徒,儘管聖經如此清楚地指明了我,以便你們可以擁有那唯獨藉著我才能得到的永生。

【第41節】

我不接受從人來的榮耀——我不需要你們或你們的見證。我行事既非出於私利,亦非出於虛榮。你們的救恩不能增添我什麼,你們的毀滅也不能傷害我:我說話只是出於對你們靈魂的愛,為要使你們得救。

【第42節】

但我知道你們,你們沒有……等——不要說你們是出於對上帝榮耀的熱忱和對他聖名的愛而反對我,因為我使自己與他平等:不,情況並非如此。我知道你們靈魂的性情;我知道你們既沒有愛他的聖名,也沒有為他的榮耀發熱心。不可救藥的無知和惡意的嫉妒驅動著你們的心。你們閱讀聖經,卻不領會其意義。如果你們像勤奮尋找寓意、錯誤的解釋和為你們的罪行找藉口那樣,勤奮尋找真理,你們就會知道,與上帝平等的彌賽亞,也必須是人子,是大衛寶座的繼承者;而且我所行的這些工作,正是先知們預言彌賽亞將要成就的。參閱但以理書7:13-14;以賽亞書9:6-7;以賽亞書11:1-5, 10;以賽亞書35:4-6。

【第43節】

我奉我父的名來——帶著他一切的影響力和權柄。在拉比中,一位教師的信譽至關重要,他必須能夠藉著一些前輩傑出人物的權威來支持他的教義。因此有了「奉某人的名來」這種形式。如果另一個人奉自己的名來——沒有神聖的影響力,也沒有其他權柄,只有他自己的權柄,你們就會接受他。約瑟夫(《猶太古史》第十八卷第十四章)、使徒行傳5:36-37、優西比烏(《教會史》第四卷第六章)都證明了這種情況的臭名昭著。這是上帝公義的審判,那些不相信上帝真理的人,將會被任憑去相信最荒謬的謊言。關於這些假基督的記載,請參閱馬太福音24:5的注釋。

【第44節】

你們怎樣能信,你們彼此受榮耀……等——文士和法利賽人得救的最大障礙是他們的驕傲、虛榮和自愛。他們活在彼此的讚美中。如果他們承認基督是唯一的教師,他們就必須放棄群眾的好評;他們寧願失去靈魂,也不願失去在人中的名聲!這是數百萬人的毀滅。如果宗教與世俗榮譽相連,他們就會信教;但由於基督的國度不屬這世界,而他們的心靈與靈魂都與塵世結合,他們就不會接受以這些條件——「捨己,背起你的十字架,跟從我」——提供給他們的救恩。我們從未見到那些與世界混雜,並在任何方面按照其反基督的習俗、準則和時尚來規範自己行為的人,在宗教上取得任何進步,這不足為奇。唯獨從上帝來的榮耀?——或作「從獨一的上帝來的榮耀」——**Παρα του μονου Θεου**(para tou monou Theou)。兩部古斯拉夫語譯本讀作:「從上帝的獨生子來的榮耀」。

【第45節】

不要以為我要控告你們——你們控告我違反安息日,我已證明這控告是虛假的:我本可以反過來控告你們,並證實你們違反了整條律法;但我無需這樣做,因為你們所信賴的摩西控告你們。你們閱讀他的律法,承認你們應該遵守它,卻在字面和精神上都違反了它。因此,這律法控告並定你們的罪。猶太人有一條格言,認為除了摩西,沒有人能控告他們:其精神似乎是,只有如此純潔和開明的立法者才能挑剔如此高貴和優秀的人民!因為,儘管他們有種種可憎之事,他們仍自認為是人類中最優秀的!

【第46節】

他寫過我——例如,在引述雅各的預言時,創世記49:10:「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以及申命記18:18:「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我的話傳給他口中,等等。」將此與使徒行傳3:22和7:37對照。此外,摩西在眾多象徵和預表中指出了彌賽亞,這些都可以在列祖的歷史、禮儀律法,特別是整個獻祭制度中找到。所有這些都是對世界救主降生、生命、受苦、死亡和復活的清晰而雖是影子的描繪。除此之外,摩西還給了你們某些標誌,以區分假先知和真先知,申命記13:1-3;18:22,如果你們將這些應用在我身上,你們就會發現我不是假先知,而是至高上帝的真先知。

【第47節】

但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如果你們不將它們銘記於心——如果你們不從中得出其字面和精神都授權你們得出的結論,你們怎能相信我的話呢?你們對我的話抱持著最毫無根據的偏見。我們發現猶太人仍然活在苦毒的膽汁和罪惡的捆綁中,這不足為奇:既然他們不相信摩西和先知們關於彌賽亞的預言,那麼他們拒絕基督和使徒們也就不足為奇了。除非他們從律法和先知書中看到並承認基督必須來臨,否則他們永遠不會相信福音。聖保羅說,哥林多後書3:15,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即律法)的時候,帕子還蒙在他們心上:——所以他們看不見那廢掉之物的結局:哥林多後書3:13。這帕子也不會被除去,直到他們從世俗的利益和無神論(這似乎是他們普遍的體系)轉向主,哥林多後書3:16;那時,上帝榮耀的光輝將在耶穌基督的臉上(藉著他的中保和功勞)照耀他們。看來我們主這次的講論有效地使這些猶太人困惑,因為他們沒有回答就離開了——這明顯證明他們無話可說。1. 在他們歷史的所有時期,猶太人都是一個不信和悖逆的民族:或許正是基於此,上帝最初選擇他們作他見證的保管者;因為如果他們沒有最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上帝確實說話,他們就不會相信或保存他的神諭。因此,他們的不信是律法和先知書神聖權威的一個不小的證明。使徒們,他們都是猶太人,也深深地帶有同樣的精神,正如福音書中多處所證明;如果他們沒有最充分的證據證明他們夫子的神性,他們就不會相信,更不會用他們的血來印證真理。因此,他們的不信是福音真實性的一個有力證明。2. 當一個人因偏見、偏執或惡意而決心不相信時,證據和證明對他都將失去作用:他無法被說服,因為他決心不屈服。這就是猶太人的情況——他們眼前有足夠的事實可以說服和使他們困惑;但他們與不信立了約,因此他們繼續盲目、無知和邪惡;頑固地閉上眼睛不看光;因此上帝的憤怒正臨到他們,直到極點。但是,一個悖逆和邪惡的基督徒難道不應被判處更重的刑罰嗎?當然:因為他聲稱相信那能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使他有得救智慧的真理。讀者,輕視福音是一件可怕的事!——福音的上帝是純潔、嫉妒和聖潔的。到他那裡去,懇求赦免你過去的罪,以便你可以擁有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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