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章
約翰福音 第二章 經文

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2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耶穌說:「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6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8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12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13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14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

15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16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17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着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

18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

19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20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21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22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23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

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25也用不着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第二章

約翰福音 第2章

【引言】
主耶穌在加利利的迦拿行了神蹟,將水變為酒(約2:1-11)。祂前往迦百農(約2:12)。在逾越節期間,祂潔淨了聖殿(約2:13-17)。猶太人要求一個神蹟,以證明祂有權柄行這些事(約2:18)。祂回答時,提及自己的死與復活(約2:19-22)。許多人在逾越節期間信了祂,但耶穌不將自己交託給他們(約2:23-25)。

【第1節】

迦拿的加利利——這是一個位於亞設支派的小城(書19:28),福音書作者特意指出這是「加利利的迦拿」,以區別於另一個位於以法蓮支派、撒馬利亞地區的迦拿(參書16:8;書17:9)。有些人認為這裡提到的「第三日」是指婚宴的第三日:因為猶太人的婚宴通常持續七天(參士14:12, 14:17, 14:18,以及皮爾斯主教的觀點)。耶穌的母親在那裡——一些古代學者認為這是使徒約翰的婚禮,他被認為是我們主的近親(參本注釋前言中約翰生平簡述)。

【第2節】

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這裡有幾個值得注意的情況:
1. 這很可能是世上第一場基督徒婚禮。
2. 基督教的偉大創始者,與祂的門徒(當時可能只有四五人,參約1:37等),受邀參加。
3. 耶穌基督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此婚禮上,為尊榮這婚禮而行。
4. 基督的母親,最純潔的童貞女,最聖潔的妻子,也是第一位基督徒母親,也出席了。
5. 這場婚姻是合乎上帝心意的,否則這些聖潔的人不會參加。
6. 新郎新娘必定是一對聖潔的夫婦,否則他們不會與如此聖潔的團體有任何瓜葛。
婚姻本身永遠是可敬的;但並非所有時候都被人以可敬的方式對待。若沒有邀請耶穌來祝福這結合,就不能指望有什麼好結果;若在這種場合,罪惡和撒旦的門徒比基督的門徒更受歡迎,這是一個令人憂傷的暗示,預示著一個糟糕的開始將會有一個糟糕的結局。我恐怕我們需要長時間尋找,才能在那些自稱信奉基督宗教的人當中,找到一場像這場婚禮一樣,以如此原則進行的婚姻。

【第3節】

他們沒有酒了——儘管聖母馬利亞在此之前被認為從未見過她的兒子行神蹟,但她似乎預期祂會在這次場合做一些非凡的事;因為她對祂的了解,必定對祂的能力和良善有相當的認識。

【第4節】

婦人,我與妳有什麼相干?——**Τι εμοι και σοι, γυναι**(Ti emoi kai soi, gynai),「婦人,這與妳我何干?」這是一個唐突的拒絕,彷彿祂在說:「我們並非受僱為這宴席提供必需品:這件事屬於其他人,他們應該為所邀請的客人預備充足的供應。」這些話語似乎是對聖母的責備,因為她干預了與她無關的事。最聖潔的人也總會犯判斷上的錯誤:他們應當時常謙遜自持,尤其是在那些與上帝的護理特別相關的事情上。
然而,這裡似乎並沒有什麼可責備之處。很可能新郎或新娘的家人是聖母的親戚;她自然會認為我們的主會關心這家人的榮譽和舒適,並且知道祂擁有非凡的能力,因此向祂提出請求,希望祂能伸出援手。
我們的主對祂母親的回答,如果翻譯得當,絕非不敬。祂稱呼聖母的方式,與祂稱呼敘利腓尼基婦人(太15:28)、撒馬利亞婦人(約4:21)、祂在十字架上時稱呼祂悲傷的母親(約19:26)、祂最親愛的朋友抹大拉的馬利亞(約20:15)的方式相同;天使之前也曾如此稱呼她(約20:13);保羅也如此稱呼信主的基督徒婦女(林前7:16);在所有這些地方,都使用了與本節相同的詞**γυναι**(gynai,婦人);而且這些地方絕無任何不敬之意,反之,是表示恭敬、和藹、溫柔和關懷;在最好的希臘作家中,這個詞也是以這種意義使用的。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或者說,我的時機,因為**ὥρα**(hora)這個詞常作此解。我行神蹟的時機尚未完全成熟。我所做的,是在必要時才做,而非在此之前。人性是不穩定的——充滿急躁;因此常常出錯。人類的愚蠢和罪惡在於他們總是抱怨上帝的護理。在他們看來,上帝從未在適當的時機做任何事——祂不是太早就是太遲:然而,上帝的智慧絕不可能超前自己;上帝的良善也絕不可能延遲必要之事。

【第5節】

祂母親對用人說——聖母似乎理解我們主的意思,如上所述。現在還不是提供供應的時候,因為缺乏尚未普遍感受到。但她默默地接受了這恭敬的提醒,明白神蹟應在最符合神聖智慧目的的時候施行。

【第6節】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或者說,為了猶太人潔淨的目的。我翻譯為「為了……目的」的介詞**κατα**(kata),在最好的希臘作家中,常表示事物的最終目的。參拉斐利烏斯從亞里安和希羅多德那裡引用的幾個例子。這六個石缸被放置在一個方便的地方,供猶太人在飯前洗手,也可能用於其他潔淨目的(參太15:2注釋中提及此習俗)。至於「六」這個數字,我們無需尋求其中的奧秘;缸的數量是根據客人的數量來決定的。
每缸可以盛兩三桶水——**μετρητας**(metretas),即「量器」或「桶」。坎伯蘭主教認為這裡指的是敘利亞的**μετρητας**,他計算每桶約可盛七品脫又八分之一品脫;如果這個計算正確,那麼六個石缸總共可盛約十四加侖又一夸脫。其他人則認為每桶可盛十加侖又兩品脫(參阿布斯諾特)。但古代度量衡的容量非常不確定,因此在這種情況和無數其他情況下,最好不要試圖確定任何事情。

【第8節】

管筵席的——原文**ἀρχιτρικλῖνος**(architriklinos)意指「三張臥榻或餐桌的首領」。在亞洲國家,人們用餐時是坐著或更確切地說是斜躺在低矮的臥榻上。當客人眾多,無法全部一起用餐時,會將三張這樣的低矮餐桌或臥榻擺成新月形,並指定一位客人負責管理坐在這些餐桌旁的人。因此有了**architriklinus**這個稱謂,即「三張臥榻或餐桌的首領」,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詞被用來指宴席的管家或總管,無論客人多寡;而這樣的人,如果把宴席辦得好,在宴席結束時會由客人為他戴上節慶的冠冕(參《次經·西拉書》32:1-3)。印度人很常指定一位擅長主持宴席儀式的人擔任管家。這個人很少是主人。
他們就送去——有人問:「我們的主是否將六個石缸裡所有的水都變成了酒?」我回答:沒有證據表明祂這樣做了;我認為祂沒有。或許會問:「怎麼可能只將一部分水變成酒,而不是全部?」我回答:水很可能是在被舀出來的時候才變成酒的,而不是其他方式。「但是經文暗示,在奇蹟般地增加酒之前,客人們已經幾乎喝醉了;因為福音書作者說,**ὅταν μεθυσθῶσι**(hotan methysthōsi),當他們喝醉的時候。」我回答:
1. 經文甚至沒有以最間接的方式暗示這些客人有任何醉酒。
2. 這些話根本不是指那場婚禮上的客人:管筵席的只是說明這是此類宴席的普遍習俗;並未暗示那裡有任何此類習俗。
3. 原文的含義與反對意見強加於其上的含義大相徑庭。動詞**μεθύσκω**(methyskō)和**μεθύω**(methyō),源自**μέθυ**(methy,酒),而**μέθυ**又源自**μετὰ θύειν**(meta thyein,獻祭後飲酒),不僅指「使醉」,也指「飲酒」、「喝足酒」;在這種意義上,這個動詞顯然在《七十士譯本》中被使用(創43:34;歌5:1;《馬加比一書》16:16;哈1:6;《次經·西拉書》1:16)。先知以賽亞在賽58:11中,論及敬虔之人的豐盛祝福時,將他們比作「有水的園子」,《七十士譯本》翻譯為**ὡς κῆπος μεθύων**(hōs kēpos methyōn),這當然不是指被水淹沒的園子,而是指被水充分滋潤、不多不少的園子。

【第10節】

把好酒留到現在——我們的主現在所造的酒是完全純淨、營養豐富的!

【第11節】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這很可能是祂所行的第一個神蹟:無論如何,這是祂受洗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也是祂公開所行的第一個神蹟。
祂的榮耀——祂至高的神性(約1:14)。
祂的門徒就信了祂——他們更加堅定地相信祂就是所應許的彌賽亞,或是一位與永受稱頌的上帝有最充分交通的非凡先知。

【第13節】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這就是祂在迦百農只住了幾天的原因(約2:12),因為祂希望在耶路撒冷參加這個節期的慶祝。這是基督受洗後的第一個逾越節。第二個逾越節在路6:1提及。第三個在約6:4提及。第四個,也就是祂被釘十字架的那個逾越節,在約11:55提及。由此可見:
1. 我們蒙福的主繼續祂的公開事奉約三年半,正如但以理的預言(但9:27)。
2. 祂大約在三十歲年初受洗,並在祂三十三歲半時被釘十字架。參馬丁。

【第14節】

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這與太21:12;可11:15;路19:45所提及的事實相似。請參閱太21:12的注釋。如果這是同一件事,那麼約翰在此敘述時,時間上提前了三年;因為其他福音書作者所提及的潔淨聖殿發生在我們主生命中的最後一週。曼恩先生、普里斯特利博士和皮爾斯主教堅持認為我們的主只潔淨聖殿一次;那是在最後的逾越節。加爾文、米德先生、朗方和博索布爾、拉德納博士、赫德主教和紐康主教則堅持認為祂潔淨聖殿兩次;約翰所提及的這次是第一次潔淨,其他福音書作者都沒有提及。
紐康主教說,讀者請注意事件的順序:「耶穌在加利利的迦拿行了祂的第一個神蹟(約2:11);然後祂在迦百農住了幾天,這使祂前往耶路撒冷(約2:12)。逾越節臨近,祂上耶路撒冷去(約2:13),並將商人趕出聖殿(約2:15, 2:16)。在逾越節期間,祂行了許多神蹟(約2:23)。當祂在耶路撒冷時,直到約3:22才離開這城,尼哥德慕夜裡來見祂(約3:1, 3:2)。約3:2提及約2:23。這些事以後,耶穌離開耶路撒冷,住在猶太地並施洗(約3:22)。所有這些事件都發生在約翰被下監之前(約3:24)。但第二次潔淨聖殿顯然發生在我們主生命中的最後一週,在施洗約翰死後,那時如果說耶穌之後住在猶太地並施洗,將是荒謬的。」
維護上帝的殿免受褻瀆是我們主的首要和最終關懷;祂很可能以這項意義深遠的行動開始和結束祂的公開事奉。約翰的歷史敘述確實直接證實了聖殿的早期潔淨;而其他三位福音書作者則證實了後期的潔淨。儘管這裡提及的行動似乎與其他福音書作者提及的行動幾乎相同,但仍有一些差異。只有聖約翰提及了用繩子做的鞭子,以及趕出牛羊。此外,我們主行事的方式也有相當大的不同:在三位福音書作者提及的潔淨中,祂展現了極大的權柄,並更明確地談論自己,這與聖約翰提及的這次潔淨中祂所表現的有所不同:所給出的理由是,在第一次潔淨中,祂剛開始公開事奉,因此(在不影響完成祂工作的前提下)避免冒犯猶太統治者;但在最後一次潔淨中,祂的事奉即將結束,即將為世界的救贖獻上自己的生命,因此祂說話完全且毫無保留。關於所有反對聖殿兩次潔淨的異議,請參閱紐康主教《希臘福音書和諧本》末尾的注釋,第7-9頁。

【第17節】

你殿裡的熱心——參詩59:10。熱心促進你的榮耀,並保持你的敬拜純潔。

【第18節】

你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參太12:38注釋;太16:1注釋。當摩西來拯救以色列時,他顯出神蹟,證明他是在神聖的委任下行事。你行什麼神蹟來向我們證明你擁有類似的權柄呢?

【第19節】

拆毀這殿——**Τὸν ναὸν τοῦτον**(ton naon touton),「這殿」;或許同時指著祂的身體。

【第20節】

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猶太人所說的這殿,是希律大帝在他統治的第18年開始重建的(約瑟夫,《猶太古史》卷15章11節1段;卷20章9節5, 7段)。但儘管他用了九年半的時間完成了主要工程,但此後許多年間,一些附加建築或修復工程仍在不斷進行。希律在我們主出生前十六年開始這項工程:這裡所記載的事件發生在我們主三十歲那年,這使得時間恰好是四十六年(羅森穆勒)。約瑟夫在《猶太古史》卷20章8節5, 7段中告訴我們,所有屬於聖殿的建築直到尼祿統治時期才完工,當時猶太地的總督阿爾比努斯被格西烏斯·弗洛魯斯接替,這是在希律統治第十八年之後的八十年。參皮爾斯主教。

【第21節】

祂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更確切地說,是「殿,祂的身體」:祂的身體沒有特定的殿:但它是祂神性的殿——如同古老的聖殿一樣,是祂神性居住的地方;參看猶太人如何曲解這些話(太26:60注釋及相關注釋)。

【第22節】

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Αὐτοῖς**(autois,對他們)在AEHLMS、馬太福音BV、以及一百多個其他抄本中缺失;敘利亞文、波斯文、阿拉伯文、科普特文、衣索比亞文、亞美尼亞文、斯拉夫文、拉丁通行本和古拉丁譯本中也缺失。格里斯巴赫已將其從正文中刪除。
他們就信了聖經——福音書作者這裡直接提及的聖經可能是詩16:10。將此與徒2:31, 2:32以及徒13:35-37比較。另參詩2:7,並將其與來1:5和來5:5以及徒13:33比較。他們以一種他們以前從未理解的方式理解了這些經文。許多預言的特性是除非應驗,否則永遠無法被理解;但這些預言被標記得如此清楚,以至於當它們應驗時,就不可能被誤解,或應用於任何其他事件。

【第23節】

許多人信了祂的名——他們相信祂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但並沒有信祂以致靈魂得救:因為我們從下一節經文發現,他們的心根本沒有改變,因為我們蒙福的主不能將自己交託給他們。

【第24節】

祂知道萬人——**πάντας**(pantas,萬人)一詞,在EGH和約三十個其他抄本中,讀作**πάντα**(panta,萬事/每個人);我傾向於相信這是正確的讀法。耶穌知道萬事;為什麼?因為祂創造了萬物(約1:3),因為祂是全智的上帝(約1:1);祂知道萬人,因為唯有祂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祂知道誰是真誠的,誰是虛偽的:祂知道祂可以信賴誰,以及祂不能將自己或祂的恩賜交託給誰。
讀者,祂也認識你:你的憂慮、恐懼、困惑、試探、苦難、渴望和希望;你的幫助和阻礙;你在神聖生命中的進步,或你的退步。如果祂知道你是虛偽或不義的,祂會厭惡地看著你:如果祂知道你心存溫柔和破碎,祂會憐憫、喜悅和歡欣地看著你。鼓起勇氣——你可以說:「主啊,你無所不知,你知道我愛你,並因我愛你、事奉你如此之少而悲傷。」那麼,期待祂進入你裡面,與你同住:只要你的眼睛和心靈單純,祂就會愛你,你的整個靈魂都將充滿光明。願榮耀和權柄永遠歸於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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