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九章
約伯記 第二十九章 經文

1約伯又接着說:

2惟願我[的景況]如從前的月份, 如上帝保守我的日子。

3那時他的燈照在我頭上; 我藉他的光行過黑暗。

4我願如壯年的時候: 那時我在帳棚中, 上帝待我有密友之情;

5全能者仍與我同在; 我的兒女都環繞我。

6奶多可洗我的腳; 磐石為我出油成河。

7我出到城門, 在街上設立座位;

8少年人見我而迴避, 老年人也起身站立;

9王子都停止說話, 用手摀口;

10首領靜默無聲, 舌頭貼住上膛。

11耳朵聽我的,就稱我有福; 眼睛看我的,便稱讚我;

12因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 和無人幫助的孤兒。

13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 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

14我以公義為衣服, 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

15我為瞎子的眼, 瘸子的腳。

16我為窮乏人的父; 素不認識的人,我查明他的案件。

17我打破不義之人的牙床, 從他牙齒中奪了所搶的。

18我便說:我必死在家中, 必增添我的日子,多如塵沙。

19我的根長到水邊; 露水終夜霑在我的枝上。

20我的榮耀在身上增新; 我的弓在手中日強。

21人聽見我而仰望, 靜默等候我的指教。

22我說話之後,他們就不再說; 我的言語[像雨露]滴在他們身上。

23他們仰望我如仰望雨, 又張開口如切慕春雨。

24他們不敢自信,我就向他們含笑; 他們不使我臉上的光改變。

25我為他們選擇道路,又坐首位; 我如君王在軍隊中居住, 又如弔喪的安慰傷心的人。

第二十九章

約伯記 第29章

【第1節】

他行在諸天之上——他將自己限制在那些無限崇高的領域,對地上居民毫不在意。

【第2節】

你豈遵守上古之道嗎?——這被認為是另一項指控;彷彿他是在說:「你走的是古時惡人所走的老路。」這裡明顯暗示著洪水,下一節特別指出。

【第3節】

其根基被洪水沖去——挪亞時代的惡人,他們似乎擁有豐富的世間財物(約伯記 22:18),並且超越了所有前代惡人的行徑,實際上對上帝說:「離開我們吧。」當挪亞向他們傳講主的威嚴和悔改的必要性時,他們拒絕了他的講道,說:「全能者能為我們做什麼呢?讓他盡其所能吧;我們不在乎他。」(約伯記 22:17)。對於**למו**(lamo,對他們),《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顯然讀作**לנו**(lanu,對我們)。這個讀法引用了他們自己的話;前一個讀法則以第三人稱敘述。然而,其意義是相同的。

【第5節】

惡人的計謀離我甚遠——諷刺地引用了約伯的話(約伯記 21:14,約伯記 21:16)。約伯在前一章描述了那些對全能者說「離開我們吧」的惡人,然後補充說:「惡人的計謀離我甚遠。」以利法在此描述了那些不敬虔的人,他顯然將約伯歸入其中,並使用了相同的表達,彷彿在說:「感謝上帝,我與你和你的同伴毫無瓜葛,我的心也未被你的信條所玷污。」

【第6節】

義人看見就歡喜——他們看見上帝對那些不可救藥的惡人施行的審判,並知道全地的主行事公義;因此,他們為上帝護理的一切安排而歡欣。

【7節】我們的財物未被剪除——我們這些敬畏主的人,仍然健康平安;而那些離棄他的人,甚至連他們的餘民都被毀滅了。古德先生認為,**קימנו**(kimanu),我們翻譯為「我們的財物」,與阿拉伯語的「我們的人民或部落」相同;因此他將這句話翻譯為:「因為我們的部落未被剪除;而這些人的餘民甚至被一場大火吞噬。」這裡的參考據信是指所多瑪和蛾摩拉人的毀滅。挪亞時代,一場洪水審判了不敬虔的世界。他們的餘民,那些以同樣不敬虔方式生活的人,在羅得時代被火的審判所除滅。以利法引入這兩個例子,是為了恐嚇約伯,使他順從隨後的勸勉。

【第8節】

你現在要與他親近——或許動詞**הסכן**(hasken)在這裡應翻譯為「積蓄」或「儲存」。現在就與他建立關係,並得享平安。獲得神聖的恩寵,然後你就會與上帝和好,並在你的靈魂中擁有幸福。如此,福樂必臨到你——**בהם**(bahem),「在其中」,福樂必臨到你。也就是說,在獲得神聖恩寵並使你的靈魂與他和平相處的過程中;如此,在它們(這兩件事)中,福樂必臨到你。首先,你將擁有他的恩寵,從中你可以期待一切祝福;其次,從他賜予你良心的平安中,你將感受到無法言喻的幸福。現在就獲得這些祝福吧,因為你不知道明天會帶來什麼。讀者,你擁有這些祝福嗎?

【第9節】

我懇求你,從他口中領受律法——有些人希望將約伯置於摩西律法之前,他們說這指的是挪亞的誡命;另一些人則認為是指自然律!胡說八道!這裡明顯暗示的是上帝賜給以色列子民的律法,這裡特別強調為**תורה**(torah),即「律法」,其中包含**אמריו**(amaraiv),即「他的話語」,上帝自己的話語或訓言;因此,它不是挪亞的誡命,也不是自然律,這兩者都從未被寫下或記錄為上帝口中的話語。

【第10節】

你必被建立——上帝必使你恢復往日的昌盛;你必再次擁有家室,不僅有僕人,也有兒女。這句話「你必被建立」可能暗示了這麼多。請參閱我關於約伯記 22:21-23 的講道。

【第11節】

那時你必將金子視為塵土——原文在此譯本中並未完全呈現,**ושית על עפר בצר**(veshith al aphar batser),蒙塔努斯譯為:「並在塵土上建立防禦工事」,**ובצור נחלים אופיר**(ubetsur nechalim Ophir),「並在岩石中,俄斐的溪流」。《拉丁通行本》則大相徑庭:「他必賜你燧石代替泥土,並賜你金溪代替燧石」;加爾梅特如此意譯:「你必用堅固的石頭代替磚塊建造;至於裝飾品,你必擁有純金,而非像以前那樣的石頭!」所有譯本都不同。古德先生翻譯為:「那時你必將財寶視為塵土:那時他必使泉水在岩石中湧出。」科弗代爾譯本與所有譯本都不同:「我們必賜你豐收,其豐盛和富饒必超越地上的塵土,俄斐的金子如同河石。」

【第12節】

你必有豐富的銀子——這裡各譯本和評論家再次意見不一。評論家們或許意見相左;但以利法的教義卻是相當清楚的:「上帝最愛的人,他賜予最多的世間財富。富人和權貴是他的寵兒:窮人和受苦的人他視為敵人。」在上述經文中,似乎暗示了獲取貴金屬的方式:1. 塵土中的金子;2. 從山丘和山脈流出的金子;3. 礦井中的銀子;**כסף תועפות**(keseph toaphoth),「令人眩暈的銀子」,指深到令人望而生畏的礦井。參見古德先生。

【第13節】

因為那時你必以全能者為樂——你必從你世俗的昌盛中得知上帝眷顧你;你必因他的慷慨而感恩。這教義與聖保羅和聖約翰的教義何等不同!「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你們既為兒子,上帝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我們也在患難中歡喜,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上帝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患難本身常常是上帝恩寵的標誌。

【第14節】

你必向他祈禱——**תעתיר**(tatir),你必敞開心扉或傾訴。當心靈祈禱時,上帝必垂聽;那蒙福的人,必許下忠誠的誓言,繼續祈禱,蒙受扶持,並能償還他的誓言。

【第15節】

你所定的事——凡你靠著他的力量所立定的,你必能成就。

【第16節】

人使你降卑——這節經文有很大的難度;然而,其意義相當明顯,以下幾乎是字面翻譯:當他們謙卑自己時,你必說:「被高舉」,或者說:「有高舉」;因為他必拯救那眼目低垂的人。這與我們主耶穌的教訓相同:「凡自高的,必降為卑;凡自卑的,必升為高。」

【第17節】

他必拯救無辜的島嶼——**אי**(ai)這個詞,我們翻譯為「島嶼」,很可能就是阿拉伯語的介詞「無論誰,無論什麼,任何,無論他是誰」,例如「無論他是什麼人」。而且很可能這兩個詞都是阿拉伯語的「任何無辜的、貞潔的、純潔的或聖潔的人」;因為這個詞在希伯來語和阿拉伯語中都有相同的含義。因此,這段經文可以翻譯為:「他必拯救每一個無辜的人:他,無辜的人,必因你雙手的純潔而被拯救」;也就是說,你既然愛公義,你就會行公義。與**כפיך**(cappeyca,你的手)相對,《拉丁通行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讀作**כפיו**(cappaiv,他或他們的手)。古德先生認為**אי**(ai)意為「房屋」,如同阿拉伯語中「居住,有家」等詞的含義;因此他將這段經文翻譯為:「無辜者的房屋必被拯救;並因你雙手的純潔而被拯救。」讀者可以選擇任何一種;但「島嶼」這個詞必須放棄,因為它無法構成任何連貫的意義。提幔人以利法就此結束,他以一連串最惡毒的指控開始,以最殘酷的暗示繼續,最後以勸人悔改和隨之而來的世俗祝福的陳詞濫調結束:從他整個演講中,幾乎無法得出任何新的或重要的格言。感謝上帝賜下摩西和先知們!感謝耶穌、福音書作者和使徒們!他們的號角發出清晰的聲音:但約伯朋友的號角,誰能為戰鬥做好準備呢?

【第19節】

約伯回答;為自己的抱怨道歉;希望在造物主面前為自己辯護,他知道自己必從造物主那裡得到公義;但他遺憾自己找不到他(約伯記 23:1-9)。然而,他將自己和自己的案件交託給上帝,深信自己的無辜,以及上帝的公義和良善(約伯記 23:10-14)。儘管如此,當他思量造物主的威嚴時,他仍然感到懼怕(約伯記 23:15-17)。

【第20節】

甚至今日我的抱怨仍是苦澀的——約伯繼續堅持自己的無辜,並表明他從朋友的言論中既沒有得到定罪,也沒有得到安慰。他承認自己的抱怨是苦澀的;但他指出,儘管他的抱怨聲很大,他所承受的苦難卻比他的抱怨聲更沉重。古德先生翻譯為:「我的抱怨仍然是悖逆嗎?」你們是否將我對無與倫比的苦難的哀嘆解釋為對上帝的悖逆?事實上,他們從一開始就這樣做了:原文可以支持古德先生的譯本;因為**מרי**(meri),我們翻譯為「苦澀」,可以源自**מרה**(marah),「他悖逆」。

【第21節】

巴不得我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他!——這節和下一節可以這樣讀:「誰能賜我認識上帝的知識,使我能尋見他呢?我必來到他的居所;(他應許與人交通的地方或方式);我必在他面前詳細陳述我的判斷(我希望受審的案件);我的口必充滿令人信服或決定性的論據」;這些論據將從他拯救罪人的常用方法中提取,我將證明這些方法完全適用於我的情況。因此他講話時充滿信心(約伯記 23:6)。

【第23節】

我必知道他會如何回答我——他所說的無非是真理,所定的無非是公義,所發出的無非是我能理解的。

【第24節】

他豈會與我爭辯?——他不會展現他的威嚴和至高主權來使我啞口無言,或過度威嚇我,使我無法為自己辯護。不;他反而會加添我力量——相反地,他會溫柔地對待我,糾正我的錯誤,向我展示對我有利之處,並以溫和的公平解釋來調和公義的嚴格要求;在律法無法使我清白之處,憐憫會引導一切走向最有利的結果。

【第25節】

在那裡,義人可以與他爭辯——**נוכח**(nochach),可以爭論或辯護。「與上帝爭辯」聽起來非常刺耳。這樣我就可以永遠得救——古德先生翻譯為:「我必凱旋地擺脫我的定罪。」希伯來詞**לנצח**(lanetsach)既可以翻譯為「勝利」,也可以翻譯為「永遠」:而《拉丁通行本》就是從這個意義上理解這些詞的:「他必以公平對待我;我的判斷必達致勝利。」科弗代爾譯本如此翻譯:「——但願他賜我同樣的權力去訴訟,那我必能贏得我的案件。」若非對自己無辜的完全確信,約伯絕不可能向活人死人的審判者如此表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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