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九章
耶利米書 第十九章 經文

1耶和華如此說:「你去買窯匠的瓦瓶,又帶百姓中的長老和祭司中的長老,

2出去到欣嫩子谷、哈珥西的門口那裏,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3說:『猶大君王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當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這地方,凡聽見的人都必耳鳴;

4因為他們和他們列祖,並猶大君王離棄我,將這地方看為平常,在這裏向素不認識的別神燒香,又使這地方滿了無辜人的血,

5又建築巴力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子,作為燔祭獻給巴力。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提說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6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

7我必在這地方使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計謀落空,也必使他們在仇敵面前倒於刀下,並尋索其命的人手下。他們的屍首,我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8我必使這城令人驚駭嗤笑;凡經過的人,必因這城所遭的災驚駭嗤笑。

9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10「你要在同去的人眼前打碎那瓶,

11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要照樣打碎這民和這城,正如人打碎窯匠的瓦器,以致不能再囫圇。並且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

12耶和華說:我必向這地方和其中的居民如此行,使這城與陀斐特一樣。

13耶路撒冷的房屋和猶大君王的宮殿是已經被玷污的,就是他們在其上向天上的萬象燒香、向別神澆奠祭的宮殿房屋,都必與陀斐特一樣。』」

14耶利米從陀斐特-就是耶和華差他去說預言的地方-回來,站在耶和華殿的院中,對眾人說:

15「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必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這城和屬城的一切城邑,因為他們硬着頸項不聽我的話。」

第十九章
【第8節】

你也不可進入宴樂之家——喪宴是為了紀念逝者,並安慰倖存的親屬;而「安慰之杯」,即濃烈的調和酒,則會給予那些極度悲傷的人,以轉移他們的心思,撫慰他們的哀愁。這類儀式在幾乎所有民族的喪葬場合中都很常見。迦南人、猶太人、波斯人、阿拉伯人、紐西蘭人、匈奴人等等,皆是如此。

【第4節】

【第12節】你們所行的比你們的列祖更惡——列祖的罪若非子孫效法其惡,甚至變本加厲,就不會報應在他們身上。

【第5節】

【第13節】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去——參閱耶利米書7:15和9:15。

【第6節】

【第14節】耶和華是活神,他曾領上來——參閱以賽亞書43:18。

【第7節】

【第15節】北方之地——指迦勒底:他們從那裡得蒙拯救,將如同他們的列祖從埃及地得蒙拯救一樣顯著。

【第8節】

【第16節】我必打發許多漁夫——許多獵人——我必興起敵人攻擊他們,其中一些將以詭計毀滅他們,另一些則以暴力摧毀他們。這似乎是這些象徵性漁夫和獵人的含義。

【第10節】

【第18節】他們可憎之物的屍體——這可能指偶像本身,它們只是沒有生命的屍體;或者指獻給它們的祭物。

【第11節】

【第19節】外邦人必來——甚至日子將到,外邦人自己也會因其自信而羞愧,他們將棄絕偶像,承認他們的列祖所信的是謊言,所敬拜的是虛無。這可能是預言藉著基督的福音呼召外邦人;若果真如此,這便是黑暗中的一道光。在如此悲慘的記載中,確實需要一些關於世界改善狀態的恩典應許。

【第12節】

【第20節】人豈可為自己造神呢?——難道有人會如此愚蠢,如此荒謬絕倫嗎?是的,墮落的人類在未受基督的**恩典**影響和**重生**之前,能夠做出任何卑劣、低賤、邪惡和惡毒之事。

【第13節】

【第21節】所以,看哪,我這一次——我現在不會改變我的旨意。他們必受懲罰,被擄去;沒有什麼能阻止這事:他們必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既然他們不願領受我豐盛的**憐憫**,他們就必知道真神在審判方面能做什麼。

【第15節】

【導言】本章首先闡明猶大百姓對偶像崇拜的強烈偏好,及其致命後果(耶利米書17:1-4)。接著,信靠耶和華之人的幸福與其對立者的特徵形成美麗的對比(耶利米書17:5-8)。唯有神知道人心詭詐和悲慘(耶利米書17:9-10)。鳥孵化異種鳥蛋,而異種鳥蛋很快就會離棄牠的比喻,極其生動地表達了不義之財的虛妄,這些財富常常令其主人失望(耶利米書17:11)。先知以自己的身份繼續同一主題,向上帝申明他的真誠,並祈求敵人對他所圖謀的惡事反轉到他們自己頭上(耶利米書17:12-18)。本章其餘部分是一段獨立的預言,關於遵守安息日,並以應許和威脅來加強其重要性(耶利米書17:19-27)。

【第1節】

猶大的罪——即偶像崇拜。是用鐵筆寫的——它深深地、不可磨滅地刻在他們心上,也將不可磨滅地刻在他們的刑罰中。用金剛石尖寫字,必然是指玻璃或某種玻璃化物質,因為這裡將其與用鋼製雕刻刀或雕刻工具刻字區分開來。他們的祭壇顯示了他們所敬拜的神祇是什麼。這裡可能指當時記錄事件的不同方法:
1. 鐵筆或鐵針,用於刻在鉛或木頭上。
2. 金剛石尖,用於寫在玻璃狀物質上。
3. 寫在銅或黃銅板上。
4. 在祭壇的角上寫下所敬拜神祇的名字。這是有可能性的。在印度多處以及整個錫蘭,鐵筆或鋼筆被普遍使用;當地人用這些筆在棕櫚葉的外皮上刻劃字母。以這種方式寫成的書籍非常耐用。這種筆頂部寬闊,尖端非常鋒利,一側像刀一樣鋒利,用於刮削和準備棕櫚葉。現在我面前就有一支這樣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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