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六十五章
以賽亞書 第六十五章 經文

1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 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 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 我在這裏!我在這裏!

2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 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3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 在園中獻祭, 在壇上燒香;

4在墳墓間坐着, 在隱密處住宿, 吃豬肉; 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

5且對人說:你站開吧! 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 [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 是整天燒着的火。

6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 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 必將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 就是在山上燒香, 在岡上褻瀆我的罪孽, 一同報應在他們後人懷中, 我先要把他們所行的量給他們; 這是耶和華說的。

8耶和華如此說:葡萄中尋得新酒, 人就說:不要毀壞, 因為福在其中。 我因我僕人的緣故也必照樣而行, 不將他們全然毀滅。

9我必從雅各中領出後裔, 從猶大中領出承受我眾山的。 我的選民必承受; 我的僕人要在那裏居住。

10沙崙[平原]必成為羊群的圈; 亞割谷必成為牛群躺臥之處, 都為尋求我的民所得。

11但你們這些離棄耶和華、 忘記我的聖山、給時運擺筵席、 給天命盛滿調和酒的,

12我要命定你們歸在刀下, 都必屈身被殺; 因為我呼喚,你們沒有答應; 我說話,你們沒有聽從; 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 揀選我所不喜悅的。

13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 我的僕人必得吃,你們卻飢餓; 我的僕人必得喝,你們卻乾渴; 我的僕人必歡喜,你們卻蒙羞。

14我的僕人因心中高興歡呼, 你們卻因心中憂愁哀哭, 又因心裏憂傷哀號。

15你們必留下自己的名, 為我選民指着賭咒。 主耶和華必殺你們, 另起別名稱呼他的僕人。

16這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 必憑真實的上帝求福; 在地上起誓的, 必指真實的上帝起誓。 因為,從前的患難已經忘記, 也從我眼前隱藏了。

17看哪!我造新天新地; 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

18你們當因我所造的永遠歡喜快樂; 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 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

19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 因我的百姓快樂; 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

20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 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 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 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

21他們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 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

22他們建造的,別人不得住; 他們栽種的,別人不得吃; 因為我民的日子必像樹木的日子; 我選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

23他們必不徒然勞碌, 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 因為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

24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 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

25豺狼必與羊羔同食; 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塵土必作蛇的食物。 在我聖山的遍處, 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 這是耶和華說的。

第六十五章

以賽亞書 第65章

【第4節】

「月亮的光輝也不再照亮你」——此句按現有文本來看,似乎有所缺漏。《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都表達了「夜晚」之意,這幾乎是為了與前一句的「白天」相對應所必需的,同時也使此處的意義更為完整。因此,我認為我們應當根據《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的權威,將**וּלְנֹגַהּ**(ulenogah,為光輝)讀作**וְלַיְלָה**(velailah,並且在夜間),或者在**וּלְנֹגַהּ**(ulenogah)之後加上**בַּלַּיְלָה**(ballailah,在夜間)一詞。——L.

【第6節】

「我所栽種的」——**מַטָּעַי**(mattai);根據**Keri**(克里,讀法),有四十四份手稿(其中七份為古老手稿)和六個版本如此讀,敘利亞譯本、他爾根和拉丁通行本也與此一致。

【第7節】

「我耶和華必按時候速成這事」——這預言的應驗有其既定時間:那時間必須先到,預言才會開始應驗;但一旦開始,整個過程將在短時間內完成。因此,並非事件的既定時間會被加速,而是事件的所有情境;預言的所有部分都將迅速完成。古老手稿聖經譯為:「我主必按其時速成此。」因為這是主所為,所以必將成就:儘管困難重重,祂卻是全能的。

【導言】本章延續了前一章的主題;為了賦予其更大的莊嚴性,彌賽亞被引入,描述祂的品格和職事,並確認了之前所作的宏大應許(賽61:1-9)。隨後,猶太教會被引入,讚美上帝因她恢復恩寵和外邦人的加入而賜予的榮耀,這被巧妙地比喻為大祭司華麗的祭司服飾;這是一個恰當的比喻,用以表達一個復興的民族和一個更新的心靈的裝飾(賽61:10)。預言的確定性透過植物界的比喻加以闡明(賽61:11)。

【第1節】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七十士譯本》、《拉丁通行本》、路加福音(路4:18),以及一份手稿和兩個古老版本都省略了**אֲדֹנָי**(Adonai,主)一詞;這可能是猶太人出於迷信而添加到文本中的,以避免發音緊隨其**יהוה**(Jehovah)一詞。參見肯尼科特(Kennicott)關於印刷希伯來文本狀況的論述,卷一,第610頁。在以賽亞的大部分預言中,都有一個主要和次要的意義,或者說一個遙遠的主題透過一個近在眼前的主題來闡明。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中得釋放,不斷被用來預表耶穌基督對人類的救贖。甚至先知本人也是一個預表性的人物,有時旨在代表偉大的救主。從路加福音4:18可以明顯看出,這是關於我們蒙福的主和祂傳道的預言;然而,同樣明顯的是,它主要指的是以賽亞向猶太人傳講得釋放的喜訊。「開監牢的」——「完全的自由」——**פְּקַח קוֹחַ**(pekach koach)。肯尼科特的十份手稿、德羅西(De Rossi)的幾份手稿,以及我本人的一份手稿,加上《康普魯頓多語聖經》,都將**פְּקַח קוֹחַ**(pekachkoach)寫成一個詞;《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似乎也如此理解:不僅僅是打開監牢,而是各種形式的自由——完全的救贖。宣告被捆綁者得享完全的自由,以及耶和華悅納的禧年,明顯是暗指吹號角宣告禧年。參見利未記25:9等。這是一個普遍免除債務和義務、釋放奴僕、歸還從家族和支派中售出的土地和產業的年份。我們的救主將這段經文(路4:18-19)應用於自己,這段經文明顯與上述制度相關,清楚地宣告了該制度的預表性目的。

【第11節】

「賜給錫安悲哀的人」——「賜予錫安哀慟者喜樂」——此處顯然遺失了一個對意義而言必需的詞,古老的譯本中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侯比根(Houbigant)推測性地插入了**שָׂשׂוֹן**(sason,喜樂)一詞,取自下一行,該詞與**אֵבֶל**(ebel,悲傷或哀慟)相對,正如此處遺失的詞與**אֲבֵלֵי**(abeley,哀慟者)相對。我採納他的看法。——L.「以華冠代替灰塵」——在哀慟時期,猶太人穿麻衣,或粗糙污穢的衣服,並將塵土和灰燼撒在頭上;相反,華麗的衣服和倒在頭上的膏油則是喜樂的標誌。約押對提哥亞婦人說:「你裝作居喪的婦人,穿上喪服,不要用油抹身」(撒下14:2)。這些習俗在《猶滴傳》中有詳細記載:「她脫去身上所穿的麻衣,除去寡婦的衣服,全身用水洗淨,用寶貴的膏油抹身,梳理頭髮,戴上頭飾(邊註:冠冕);穿上她喜樂的衣服」(猶滴傳10:3)。——L. **פְּאֵר תַּחַת אֵפֶר**(peer tachath ephar),榮耀代替灰燼;這是先知常用的一種諧音雙關語:頭上的華冠、冠冕或其他飾物(《拉丁通行本》在此處和第3節都如此翻譯此詞;在後一處,《七十士譯本》也同意此譯法),代替了之前覆蓋其上的塵土和灰燼;以及在節慶場合使用的昂貴膏油,代替了悲傷的標誌。——L.「公義樹」——希伯來文為「公義或真理的橡樹」;即那些藉著其繁茂的狀態,顯示他們確實是「上帝所栽種的枝子,祂手所作的工」的人;在上一章(賽60:21)中,上帝的真僕人在教會高度改良的狀態下,就是以這些意象來代表的;維特林加(Vitringa)在此處說,這意味著「因其信心的堅固、持久和堅定而值得稱讚」。

【第12節】

「你所生的」——此處也遺失了一個詞。在**וּבָנוּ**(ubanu,他們必建造)之後,加上**מִמֵּךְ**(mimmecha,從你而出的)。有四份手稿(其中兩份為古老手稿)如此記載,我本人的一份手稿在邊註中也有此詞,並且以賽亞書58:12證實了這一點,該處的句子完全相同,只是此詞在此處被添加了。金奇(Kimchi)也作了同樣的評論:「**מִמֵּךְ**(mimmecha)一詞在此處被省略了;但在以賽亞書58:12中可以找到。」「多代的荒涼」——這些詞似乎不能指巴比倫被擄中的猶太人,因為他們在那裡並非多代;但它可能指自我們主降臨以來他們的散居和毀滅狀態;因此,這可能是一個關於猶太民族復興的應許。

【第13節】

「外邦人必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將首先向你們傳講基督的救恩,並以神聖的知識餵養猶太會眾。

【第15節】

「你們所受的羞辱」——「代替你們的羞辱」——本節的譯文非常混亂,希伯來文可能也已受損,此譯文取自敘利亞譯本;只是後者在第一處沒有表達**מִשְׁנֶה**(mishneh,雙倍)一詞。五份手稿添加了連詞**ו**(vau)到**שִׂמְחַת**(simchath)。敘利亞譯本讀作**תָּרֹנּוּ**(taronnu)和**תִּירְשׁוּ**(tirashu),為第二人稱,「你們必歡喜,你們必承受。」而對於**לָהֶם**(lahem,給他們),兩份手稿(其中一份為古老手稿)、德羅西(De Rossi)的三份手稿和敘利亞譯本都讀作**לָכֶם**(lachem,給你們),同樣是第二人稱。《七十士譯本》在此處不完整;所有印刷版本都完全省略了本節的前半部分。帕科姆(Pachom.)和1. D. 2號手稿以以下方式補充:「**Ἀντὶ τῆς αἰσχύνης ὑμῶν τῆς διπλῆς, Καὶ ἀντὶ τῆς ἐντροπῆς ἀγαλλιάσεται ἡ μερὶς αὐτῶν· Διὰ τοῦτο τὴν γῆν αὐτῶν ἐκ δευτέρου**」——「你們必得雙倍的榮耀代替你們的羞辱,他們的份必因羞辱而歡喜;因此,他們必再次擁有自己的土地。」兩份手稿在此處一致,除了1. D. 2號手稿誤將**ἡμέρας**(hemeras,日子)寫作**ἡ μερὶς**(he meris,份)。而馬歇爾抄本(Cod. Marchal.)的邊註中,也幾乎有相同的補充,來自提奧多田(Theodotion)。——L.

【第16節】

「我恨惡搶奪為燔祭」——「我恨惡搶奪和不義」——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在**עוֹלָה**(olah)之前加上了連詞**ו**(vau),而不是介詞**ב**(beth),他們將其譯為不義或壓迫;《七十士譯本》也譯為**ἀδικίας**(adikias,不義)。區別在於標點符號;**בְּעוֹלָה**(beolah,在燔祭中)與**בְּעָוְלָה**(beavelah,在不義中)。兩個詞的字母是相同的。德羅西(De Rossi)的五份手稿證實了這一讀法。

【第17節】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猶太人和外邦人將在一位牧者耶穌基督之下成為一個羊圈。然而,儘管如此,他們仍可保留其獨特性和民族區別;因此,雖然他們被認為是基督徒,但他們仍將顯現為歸信的猶太人。在他們歸信基督教之後,這種情況必然會持續很長時間。不同的民族不會如此迅速地融合,以至於失去其獨特的容貌特徵和其他民族區別。

【第18節】

「我必因耶和華大大歡喜」——這可能是已歸信並進入基督教會的猶太人所說的話,他們與外邦人一同成為新聖約祝福的共同繼承人。「新郎戴上華冠」——「如同新郎戴上祭司的冠冕」——這是暗指大祭司執行職務時的華麗服飾,特別是頭巾和其前額上的金牌或冠冕(出29:6)。祭司的頭巾或冠冕,摩西也說,是「為榮耀,為華美」(出28:40)。很難用另一種語言完全表達先知比喻的全部力量。亞居拉(Aquila)和辛馬庫(Symmachus)的譯文最接近:「**ὡς νυμφίον ἱερατευόμενον στεφάνῳ**」(hos nymphion hierateuomenon stephano),「如同新郎戴上祭司的冠冕」。——L.

【第19節】

「主耶和華」——「**אֲדֹנָי**(Adonai,主)使此行比前一行和後一行更長;《七十士譯本》、亞歷山大抄本(以及帕科姆和1. D. II號手稿)和阿拉伯譯本都沒有如此翻譯。因此,它似乎是插補的。」——朱布博士(Dr. Jubb)。三份手稿沒有此詞。參見以賽亞書61:1(註)的註釋。**אֲדֹנָי יְהוָה**(Adonai Jehovah)這兩個詞在我的一份手稿中都缺失了;但由後來的筆跡在邊註中補上了。

【導言】先知以熱切的禱告開啟本章,祈求加速實現剛才應許並在此再次預言的和好幸福時期(賽62:1-5)。然後他呼籲信徒,特別是祭司和利未人,與他一同禱告,以耶和華的應許,甚至祂的誓言,作為他們祈求的基礎(賽62:6-9)。他依靠這誓言,繼續談論所應許的普遍復興,彷彿已經在進行中;他呼籲百姓出發,並呼籲他們分散在其中的各國為他們預備道路,因為上帝已使他們歸回的命令普世宣告(賽62:10-12)。

【第1節】

「我為錫安的緣故必不靜默」——這些是耶和華的話語,宣告祂對前一章所預言事件的旨意。「你必得一個新名」——即基督徒——或如第四節所說,**חֶפְצִי בָהּ**(chephtsi bah),「我喜悅她」——因為她現在已領受了這命令:「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

【第24節】

「你的地必稱為『有夫之婦』」——**בְּעוּלָה**(beulah),已婚的。在先知書中,荒涼之地被描繪成寡婦;有人居住之地則被描繪成有丈夫和兒女的已婚婦人。

【第25節】

「因為少年人怎樣……」——比較詞目前不在希伯來文本中:但《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似乎在他們的手稿中讀到動詞前綴**כּ**(kaph),**כִּי כִּיבַעַל**(ki keyibal),這似乎是抄寫員因重複相同的兩個字母而誤刪的。在第二行的動詞之前,一份手稿添加了**כֵּן**(ken,如此);《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似乎在他們的手稿中也有此詞。在本節的第三行,同一份手稿同樣有**וְכִמְשׂוֹשׂ**(vechimsos),兩份手稿和巴比倫他勒目有**כִּמְשׂוֹשׂ**(kimsos),添加了**כּ**(kaph);在第四行,巴比倫他勒目同樣在動詞之前添加了**כֵּן**(ken,如此)。約翰·查爾丁爵士(Sir John Chardin)在此處的註釋中告訴我們:「東方習俗是,從未結婚的年輕人總是娶處女;而鰥夫,無論多麼年輕,都娶寡婦。」——哈默(Harmer),《觀察》(Observ.)2,第482頁。「你的眾子必娶你」——對於**בָּנַיִךְ**(banayich,你的眾子),洛特主教(Bishop Lowth)讀作「復興者」或「建造者」,因為他不認為這個詞是**בֵּן**(ben,兒子)的複數,而是動詞**בָּנָה**(banah,他建造)的**benoni**(現在分詞)。我看不出這種翻譯能帶來多少益處。《拉丁通行本》譯為「你的眾子必住在你裡面」;《七十士譯本》和他爾根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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