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國啊,要近前來聽! 眾民哪,要側耳而聽! 地和其上所充滿的, 世界和其中一切所出的都應當聽!
2因為耶和華向萬國發忿恨, 向他們的全軍發烈怒, 將他們滅盡,交出他們受殺戮。
3被殺的必然拋棄, 屍首臭氣上騰; 諸山被他們的血融化。
4天上的萬象都要消沒; 天被捲起,好像書卷。 其上的萬象要殘敗, 像葡萄樹的葉子殘敗, 又像無花果樹的[葉子]殘敗一樣。
5因為我的刀在天上已經喝足; 這刀必臨到以東和我所咒詛的民, 要施行審判。
6耶和華的刀滿了血, 用脂油和羊羔、公山羊的血, 並公綿羊腰子的脂油滋潤的; 因為耶和華在波斯拉有獻祭的事, 在以東地大行殺戮。
7野牛、牛犢,和公牛要一同下來。 他們的地喝醉了血; 他們的塵土因脂油肥潤。
8因耶和華有報仇之日, 為錫安的爭辯有報應之年。
9以東的河水要變為石油, 塵埃要變為硫磺; 地土成為燒着的石油,
10晝夜總不熄滅, 煙氣永遠上騰, 必世世代代成為荒廢, 永永遠遠無人經過。
11鵜鶘、箭豬卻要得為業; 貓頭鷹、烏鴉要住在其間。 耶和華必將空虛的準繩, 混沌的線鉈,拉在其上。
12以東人要召貴冑來治國; 那裏卻無一個, 首領也都歸於無有。
13以東的宮殿要長荊棘; 保障要長蒺藜和刺草; 要作野狗的住處, 鴕鳥的居所。
14曠野的走獸要和豺狼相遇; 野山羊要與伴偶對叫。 夜間的怪物必在那裏棲身, 自找安歇之處。
15箭蛇要在那裏做窩, 下蛋,菢蛋,生子, 聚子在其影下; 鷂鷹各與伴偶聚集在那裏。
16你們要查考宣讀耶和華的書。 這都無一缺少, 無一沒有伴偶; 因為我的口已經吩咐, 他的靈將牠們聚集。
17他也為牠們拈鬮, 又親手用準繩給牠們分地; 牠們必永得為業, 世世代代住在其間。
當高塔傾倒時——**מגדלים**(migdalim),《七十士譯本》作**μεγαλους**(megalous,偉大的),亞居拉譯本作**μεγαλυνομενους**(megalynomenous,被尊崇的),《他爾根》作**רברבין**(rabrebin,巨大的);這些詞都表示「巨大的尺寸」或「強大的」。
【第2節】將是七倍——原文增添了**כאור שבעת הימים**(keor shibath haiyamayim),意為「如同七日之光」,這顯然是從旁註引入的明顯注釋;《七十士譯本》的大部分抄本中並無此句。它打斷了詩歌的韻律結構,並以錯誤或至少是不必要的解釋模糊了意義。這裡的「月亮」、「太陽」、「光」應理解為彌賽亞時代上帝將賜予他們的豐盛屬靈與物質福樂,這福樂將是七倍,即遠遠超越他們以往所擁有的一切。
【第3節】其重擔沉重——「火焰猛烈燃燒」——**משאה**(massaah);這個詞在我們的譯本中似乎被正確地譯為「火焰」(參《士師記》20:38, 40等);它是火的標誌(參《耶利米書》6:1);它被恰當地稱為**משאת**(masseeth),意為「升起」,因為它向上升騰。
【第4節】用虛空的篩子篩選列國——「用毀滅的簸箕簸揚列國」——**להנפה**(lahanaphah)這個詞的形式非常不規則。金奇(Kimchi)說它是**להניף**(lehaniph)的變體。豪比根(Houbigant)認為這是一個錯誤,並指出了原因:它與應該開始下一個詞的**ה**(he)連在一起了。正確的讀法是**להניף הגוים**(lehaniph haggoyim),意為「篩選列國」。《拉丁通行本》似乎是唯一正確解釋其意義的古代譯本,但它捨棄了意象:**ad perdendas gentes in nihilum**,「將列國化為烏有」。金奇的解釋大致如下:「**נפה**(naphah)是一種簸箕,用來簸揚穀物,其作用是將穀物與糠秕和秸稈分離;但上帝用來簸揚列國的簸箕將是虛空或毀滅的簸箕;因為沒有任何有用的東西會留下,一切都將歸於虛無,滅亡。同樣,韁繩的目的是引導馬匹走上正路;但上帝將套在列國口中的韁繩不會引導他們走正路,反而會使他們迷失,引向毀滅。」先知後來將後一個意象應用於同一主題(參《以賽亞書》37:29):「我必將我的嚼環放在你鼻子上,把我的韁繩放在你口中,使你從你來的原路回去。」至於前一個意象,需要注意的是,古人的簸箕是一種大型工具,有點像帶長柄的鏟子,他們用它將混有糠秕和碎秸稈的穀物拋向空中,讓風將它們分離。參哈蒙德(Hammond)對《馬太福音》3:12的注釋。口中將有韁繩——這是一個比喻,取自一匹倔強、不馴的馬:韁繩能勒住、約束和引導它。真神約束罪人的作為,也被歸因於異教的假神。例如埃斯庫羅斯(Aeschylus)的《被縛的普羅米修斯》691行:「**αλλ' επηναγκαζε νιν Διος χαλινος προς βιαν πρασσειν ταδε.**」(但宙斯的韁繩強迫他做這些事。)
【第6節】耶和華必使他榮耀的聲音被聽見——金奇將此理解為耶和華的使者對亞述軍隊的大毀滅。對於**בזעף אץ**(bezaaph ats),「帶著迅速的憤怒」,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的五份手稿和我自己的其中一份手稿讀作**בזעם אף**(bezaam aph),「帶著憤怒的憎惡」。對於常見讀法**אץ**(ats),「迅速」,肯尼科特的四十二份手稿、德羅西(De Rossi)的四十三份手稿以及我自己的兩份手稿都讀作**אץ**(ats),「憤怒或狂怒」。前一種讀法**אץ**(ats)在1705年范德胡特(Van der Hooght)的聖經之前未見於任何聖經;在那裡它似乎是一個排印錯誤。
【第7節】那用杖擊打的——「那準備用杖擊打的」——「在**אשור**(ashshur)之後,可能遺漏了**אשר**(asher)。」——塞克爾(Secker)。在**אשור**(ashshur)之後,可能遺漏了**אשר**(asher),「那」。
【第8節】那堅固的杖——「他懲戒的杖」——對於**מוסדה**(musadah),「堅固的杖」,至今無人能給出一個尚可接受的解釋。勒克萊爾(Le Clerc)推測是**מוסרה**(musarah),「懲戒的」(參《箴言》22:15);兩份手稿(其中一份是古老的)也是如此,博德利圖書館(Bodleian MS.)的手稿似乎也是如此。《敘利亞譯本》作**דשוע בדה**(deshuebedah),意為「馴服的杖」或「順服的杖」。帶著手鼓和豎琴——以一切歡樂和感恩的表示,慶祝敵人以如此奇妙的方式被毀滅:以讚美詩歌,伴隨著樂器。參《以賽亞書》30:29。與它——「對付他們」——對於**בה**(bah),「對付她」,五十二份手稿和五個版本讀作**בם**(bam),「對付他們」。
【第9節】因為陀斐特早已預備——陀斐特是耶路撒冷東南方的一個山谷,非常靠近耶路撒冷,也稱為欣嫩子谷或革赫拿(Gehenna);迦南人,後來是以色列人,在那裡獻祭他們的兒女,使他們經火,即在火中焚燒他們獻給摩洛(有些人如此認為)。因此,它被用作火刑之地;我們的蒙福救主在福音書中也用它來指地獄之火,正如猶太人自己所應用的。參《他爾根》對《以賽亞書》33:14的注釋,其中**מוקדי עלם**(mokedey olam)被譯為「永火的革赫拿」。這裡,亞述軍隊被毀滅的地方被轉喻為陀斐特;因為亞述軍隊可能在離耶路撒冷更遠、完全在另一邊的地方被毀滅:因為挪伯被提及為亞述王威脅耶路撒冷的最後一站(參《以賽亞書》10:32),先知在那裡似乎對他進攻城市的行軍路線給出了非常精確的地理描述;然而他從未到達那裡。——L.
【第11節】引言:猶太人再次因信賴埃及而受責備,這與他們忽視上帝的能力和保護形成了鮮明對比(《以賽亞書》31:1-3)。儘管如此,仍應許了拯救和保護,以兩個比喻表達;第一個顯著地崇高而富有詩意,後一個則異常優美而溫柔(《以賽亞書》31:4, 5)。勸勉悔改,並預言一個更為改革的時期(《以賽亞書》31:6, 7)。本章與前一章一樣,以預言西拿基立的敗亡作結(《以賽亞書》31:8, 9)。
【第11節】禍哉,那些下埃及求助的——這是責備以色列人與埃及結盟,而不信靠耶和華。並倚靠馬匹——「信賴馬匹」——對於**ועל**(veal),「和在……上」,肯尼科特(Kennicott)的前二十份手稿、德羅西(De Rossi)的三十份手稿、我自己的其中一份手稿,以及《七十士譯本》、《阿拉伯譯本》和《拉丁通行本》都讀作**על**(al),「在……上」,沒有連詞,因為連詞會擾亂語義。
【第12節】他的話——「他的話語」——**דברו**(debaro),單數,沒有**י**(yod),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的兩份手稿、《七十士譯本》和《耶路撒冷他爾根》皆如此。**דרכיו**(derachaiv),「他的道路」,見於一份手稿。
【第13節】那幫助者(埃及人)必跌倒,那受幫助者(以色列人)也必一同仆倒。
【第14節】如同獅子——這個比喻在精神和風格上與荷馬(Homer)非常相似,且表達方式也極為接近。**Βη ρ' ιμεν, ὡστε λεων ορεσιτροφος, ὁστ' επιδευης Δηρον εῃ κρειων, κελεται δε ἑ θυμος αγηνωρ, Μηλων πειρησοντα, και ες πυκινον δομον ελθειν· Ειπερ γαρ χ' εὑρῃσι παρ' αυτοψι βωτορας ανδρας Συν κυσι και δουρεσσι φυλασσοντας περι μηλα, Ου ρα τ' απειρητος μεμονε σταθμοιο διεσθαι. Αλλ' ὁγ' αῥ η ἡρπαξε μεταλμενος, ηε και αυτος Εβλητ' εν πρωτοισι θοης απο χειρος ακοντι.**(《伊利亞特》12:299)「如同山中長大的雄獅,久已飢餓,被勇氣和飢餓所激勵,牠那驕傲的心催促牠去襲擊羊群,進入堅固的羊圈;即使牠在那裡發現牧羊人帶著狗和長矛守護著羊群,牠也不會未經嘗試就離開羊圈。牠要麼跳進去搶奪,要麼自己被投擲而來的利矛擊中。」關於希伯來詩人將神性與屬性以動物和其他低級事物形象化的比喻、寓言和比較,以及它們的效果、崇高性及其原因,請參見《論希伯來聖詩》(De Sac. Poes. Heb.),第16講末尾。
【第15節】越過——「跳躍前進」——大多數解經家在此處注意到一個典故,指上帝在擊殺埃及長子時,以特殊干預使寄居在他們中間的以色列人免受災難,從而拯救了他們。這裡使用的詞與當時使用的詞相同,這個詞也為紀念那次拯救而設立的節日命名,即**פסח**(pesach)。但困難在於如何將這個詞的普遍意義與此處用來闡明與埃及拯救平行之拯救的比喻情境相協調:「正如母鳥盤旋在雛鳥上空,照樣,萬軍之耶和華也必保護耶路撒冷;保護並拯救,越過並搭救她。」我認為維特林加(Vitringa)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困難,他的評論更值得注意,因為它引導我們找到了一個重要詞彙的真正意義,這個詞彙迄今為止似乎被大大誤解了,儘管維特林加本人,在我看來,也未能精確地定義其確切含義。他說,**פסח**(pasach)意為「遮蓋,以遮蓋來保護」:《七十士譯本》作**σκεπασω ὑμας**(skepasō hymas,我必遮蓋你們)。「耶和華必遮蓋門口」;「主必遮蓋或保護門口」:然而,它指的是上帝當時採取的一種特定行動或姿態,以保護以色列人的房屋免受滅命天使的侵害;即「向前跳躍,投身於途中,以便遮蓋和保護」。科克修斯(Cocceius)比維特林加更接近真實含義,他將其譯為**gradum facere**,「行進,向前邁步」;見其詞典。**פסח**(pasach)在其他場合的常見含義是「跛行,瘸腿,跳躍」,如同粗野的舞蹈方式(如巴力的先知所做的,參《列王紀上》18:26),所有這些都非常吻合;因為跛行者的動作是一種不斷向前跳躍,從較弱的腿轉移到較強的腿。關於上帝越過以色列人房屋的普遍觀念是,當祂穿過埃及地擊殺長子時,看到以色列人房屋門上的血,祂就越過或跳過那些房屋,不擊殺他們。但這並非事情的真實觀念,從聖經歷史學家明確描述該行動的詞語中可以清楚看出:「因為耶和華要巡行擊殺埃及人;祂看見門楣和兩邊門框上的血,耶和華就必**פסח יהוה על הפתח**(upasach Yehovah al happethach),跳過(或在)門前,不容滅命的進你們的房屋擊殺你們」(《出埃及記》12:23)。這裡顯然有兩個不同的行動者,而「越過」的觀念與此不符,因為那只假設一個行動者。這兩個行動者是:滅命天使巡行擊殺每一家,以及保護者耶和華與他同步;當祂看見以色列人門上標記的血,即所規定的記號時,祂就向前跳躍,以突然的動作投身於途中,阻擋滅命天使,並遮蓋和保護那家免受滅命天使的侵害,不容他擊殺。以這種方式看待這個行動,母鳥保護雛鳥的美麗比喻,與藉由埃及拯救的典故所作的應用完全吻合。正如母鳥展開翅膀遮蓋雛鳥,將自己擋在牠們前面,並抵抗襲擊牠們的猛禽,照樣,耶和華也必像盾牌一樣保護耶路撒冷免受敵人侵害,保護並拯救,向前跳躍並搭救她;《七十士譯本》作**περιποιησεται**(peripoiēsetai,祂必保護),而帕科米烏斯(Pachomius)手稿則作**περιβησεται**(peribēsetai),**circumeundo proteget**,「巡行保護」,我認為這是正確的讀法。——荷馬(Homer)在《伊利亞特》第8卷329行用這個詞表達了同樣的意象:「**Αιας δ' ουκ αμελησε κασιγνητοιο πεσοντος, Αλλα θεων περιβη, και οἱ σακος αμφεκαλυψε:**」(但埃阿斯沒有忽視倒下的兄弟,而是上前保護,用盾牌將他完全遮蓋。)——**Ὁς Χρυσην αμφιβεβηκας.**(《伊利亞特》1:37)學者對此解釋為**περιβεβηκας, ὑπερμαχεις**,即「你嚴密守護著克律塞斯」。——L. 關於這節經文,金奇說:「毀滅亞述人的耶和華使者,因其力量被比作獅子(《以賽亞書》31:4);而在此處(《以賽亞書》31:5),則因其迅速被比作飛鳥。」
【第16節】已深深背叛——「已如此深陷於背叛」——所有古譯本都讀作第二人稱的**תעמיקו**(taamiku),而不是**העמיקו**(heemiku),「他們已深深背叛」等。
【第17節】你們自己的手為你們所造的罪——「他們自己的手所造的罪」——**חטא**(chet),「罪」這個詞在此處的結構不易理解。《七十士譯本》省略了它:帕科米烏斯(Pachomius)手稿、1. D. 2手稿和馬爾沙爾(Marchal)抄本的旁註,以**ἁμαρτιαν**(hamartian),「罪」,或**ἁμαρτημα**(hamartēma)來補充這個遺漏,據說是來自亞居拉譯本,我已採納。學識淵博的施羅德教授(Professor Schroeder)在《希伯來語文法》(Institut. Ling. Hebrews)第298頁中,將其視為與**ידיכם**(yedeychem)構成連屬關係,作為一個形容詞,意為「你們有罪的手」。《七十士譯本》將代詞譯為第三人稱**αἱ χειρες αυτων**(hai cheires autōn),「他們的手」;一份古老的手稿也與此譯法一致,將**לכם**(lachem),「給你們」,改為**להם**(lahem),「給他們」;他們也省略了這個詞,因為它對於完成語義並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