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七章
以賽亞書 第二十七章 經文

1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海中的大魚。

2當那日,有出酒的葡萄園, 你們要指這園唱歌[說]:

3我-耶和華是看守葡萄園的; 我必時刻澆灌, 晝夜看守, 免得有人損害。

4我心中不存忿怒。 惟願荊棘蒺藜與我交戰, 我就勇往直前, 把它一同焚燒。

5不然,讓它持住我的能力, 使它與我和好, 願它與我和好。

6將來雅各要扎根, 以色列要發芽開花; 他們的果實必充滿世界。

7主擊打他們, 豈像擊打那些擊打他們的人嗎? 他們被殺戮, 豈像被他們所殺戮的嗎?

8你打發他們去, 是相機宜與他們相爭; 颳東風的日子, 就用暴風將他們逐去。

9所以,雅各的罪孽得赦免, 他的罪過得除掉的果效,全在乎此: 就是他叫祭壇的石頭變為打碎的灰石, 以致木偶和日像不再立起。

10因為堅固城變為淒涼, 成了撇下離棄的居所,像曠野一樣; 牛犢必在那裏吃草, 在那裏躺臥,並吃盡其中的樹枝。

11枝條枯乾,必被折斷; 婦女要來點火燒着。 因為這百姓蒙昧無知, 所以,創造他們的必不憐恤他們; 造成他們的也不施恩與他們。

12以色列人哪,到那日,耶和華必從大河,直到埃及小河,將你們一一地收集,如同人打樹拾果一樣。

13當那日,必大發角聲,在亞述地將要滅亡的,並在埃及地被趕散的,都要來,他們就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

第二十七章
【第1節】

【第13節】看哪,迦勒底人的地——這節經文極其晦澀;其晦澀源於動詞所屬主體和代詞所指客體的歧義,以及動詞數和代詞性的變化。手稿未能提供幫助,古譯本也甚少。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讀作**שמוה**(samoah),為複數。我採納了在眾多不同解釋中,看似最有可能的詮釋,即佩里佐尼烏斯(Perizonius)和維特林加(Vitringa)的觀點。迦勒底人(**כַּשְׂדִּים**,Chasdim)被認為起源於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兒子基斯(Chesed),並因此得名。在摩西時代,他們已為人所知,摩西稱亞伯拉罕的故鄉美索不達米亞的吾珥為「迦勒底的吾珥」,以區別於其他同名之地。耶利米稱他們為「古老的民族」。這與以賽亞在此對他們的描述並不矛盾:「這民族本不存在」,意思是他們微不足道(參申命記 32:21);直到近代,他們才被列入世上強大而顯赫的民族之列;他們曾是粗野、未開化、野蠻的民族,沒有法律,沒有固定的居所;他們在廣闊的沙漠地帶(**צִיִּים**,tsiyim)遊蕩,像野蠻的阿拉伯人一樣熱衷於掠奪。約伯記 1:17 記載約伯時代他們就是如此,他們一直保持這種狀態,直到亞述某位強大的國王將他們聚集起來,並將他們安置在鄰近的巴比倫。這位國王很可能是寧錄(Ninus),我認為他生活在士師時代。在此,我與許多傑出的年代學家一樣,遵循希羅多德的權威,他指出亞述帝國僅持續了五百二十年。寧錄從古提亞阿拉伯人手中奪取了巴比倫;寧錄帝國的繼承者們聚集了迦勒底人,並在那裡建立了一個殖民地,以確保對這座城市的佔領,他和他的繼承者們極大地擴建和美化了這座城市。他們可能在戰爭中對他有所助益,並且可能在壓制該城及其所屬地區的舊居民方面進一步發揮作用;這符合亞述國王的政策,他們通常將新民族遷入被征服的地區;參以賽亞書 36:17;列王紀下 17:6,17:24。與亞歷山大同時代的希臘歷史學家狄凱阿爾庫斯(Dicaearchus)(見斯特凡努斯《論城市》,詞條:Χαλδαιος)關於此事實的證詞值得注意,儘管他對所提及的國王名字有誤。他說:「亞述某位國王,寧錄的第十四代繼承者(如果寧錄像通常的年代學一樣,比我們上面所設定的早八百年,他可能就是如此),據說名叫迦勒底人,他聚集並聯合了所有稱為迦勒底人的民族,在幼發拉底河上建立了著名的巴比倫城。」——L.

【第2節】

【第14節】哀號吧,你們的商鋪——先知以西結以極大的力量和優雅,詳盡闡述了同一主題的這一部分:
「主耶和華論到推羅如此說:
在你傾覆的響聲中,在你受傷者的哀號中,
在你中間的大屠殺中,海島豈不戰兢嗎?
海上所有的君王豈不從他們的寶座上下來,
脫下他們的長袍,剝去他們繡花的衣服嗎?
他們必披上戰兢,坐在地上;
他們必時刻戰兢,因你而驚駭。
他們必為你發出哀歌,對你說:
你這曾被海洋環繞的城市,何竟滅亡!
這座在海上強盛的著名城市,她和她的居民!
她曾使所有鄰邦驚恐!
現在,在你傾覆的日子,沿海地區必戰兢,
海中的眾海島必因你的離去而不安。」
以西結書 26:15-18。

【第3節】

【第15節】照著一個王的年日——即一個王國的年日;參但以理書 7:17,8:20。尼布甲尼撒在他的統治第一年開始征服;從那時到古列攻取巴比倫,共有七十年,屆時被尼布甲尼撒征服的列國將恢復自由。這七十年限制了巴比倫君主制的持續時間。推羅在他統治中期被攻取;因此,它並未在整個時期服事巴比倫王,而僅僅是餘下的部分。這似乎是以賽亞的意思;分配給一個王或王國的年日是七十年;推羅與其他被征服的國家一樣,將持續處於臣服和荒涼的狀態,直到該時期結束。並非從該時期的開始並貫穿始終;因為作為最晚被征服的國家之一,它臣服狀態的持續時間,還不到該時期的一半。「這些國家,」耶利米說(耶利米書 25:11),「都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其中一些國家較早被征服,一些較晚;但這個時期的結束是所有國家獲得解放的共同期限。還有另一種計算七十年的方式,從推羅實際被攻取的那一年算起,直到大利烏·希斯塔斯普(Darius Hystaspis)的第十九年;腓尼基人或推羅人曾協助他對抗愛奧尼亞人,可能因此在當時恢復了他們原有的自由和特權。但我認為前一種解釋更為可能。——L. 唱妓女的歌——多納圖斯(Donatus)在《特倫提烏斯》(Terence)的《閹人》(Eunuch.)3:2, 4中說:「**Fidicinam esse meretricum est**」(彈琴是妓女的行當)。賀拉斯(Horace)《書信集》1:14:25:「**Nec meretrix tibicina, cujus Ad strepitum salias**」(也沒有妓女吹笛,你隨著那粗野的聲音跳舞)。弗朗西斯(Francis)譯:「也沒有妓女樂師歌唱,當那粗野的聲音引誘你用沉重的腳跟跺地。」約翰·沙爾丹爵士(Sir John Chardin)在此處的手稿筆記中說:「**C'est que les vielles prostituees, - ne font que chanter quand les jeunes dancent, et les animer par l'instrument et par la voix**」(老妓女們只管唱歌,年輕的則跳舞,她們用樂器和歌聲來激勵她們)。

【第5節】

【第17節】七十年期滿之後——推羅在被尼布甲尼撒毀滅之後,正如這裡所預言的,恢復了其古老的貿易、財富和宏偉;在亞歷山大第二次毀滅之後也同樣如此。它與鄰近的其他國家一樣,很早就成為基督教徒。使徒保羅本人在使徒行傳 21:4 中發現那裡有許多基督徒。它在戴克里先(Diocletian)迫害中遭受了許多苦難。它曾是耶路撒冷宗主教區下的一個大主教區,管轄十四個主教區。它一直保持基督教信仰,直到公元639年被撒拉遜人攻取;於1124年被基督徒收復;但在1280年被馬穆魯克人征服,隨後於1517年被土耳其人從他們手中奪走。從那時起,它便徹底衰落;現在只是一片廢墟,一塊光禿禿的岩石,「一個撒網的地方」,正如先知以西結在以西結書 26:14 中所預言的。參見桑迪斯(Sandy)的《遊記》;維特林加(Vitringa)對此處的注釋;牛頓主教(Bp. Newton)的《預言論》,第十一篇論文。

【第8節】

【引言】上帝子民面臨的可怕審判(以賽亞書 24:1-4)。詳細列舉了激怒神聖報應的可怕罪惡(以賽亞書 24:5-6)。犯罪者巨大的政治苦難(以賽亞書 24:7-12)。災難將如此巨大,以至於土地上只剩下少數餘民,如同葡萄收割後的零星果實(以賽亞書 24:13)。其餘的人散佈在不同的國家,在那裡傳播上帝的知識(以賽亞書 24:14-16)。強烈的比喻描繪了犯罪者巨大的困境和漫長的被擄(以賽亞書 24:17-22)。恩典的應許,預言從被擄中得贖;以及上帝國度在末世的擴展,伴隨著如此榮耀的景況,以至於完全掩蓋了先前恩典之約的光輝和榮耀(以賽亞書 24:23)。從第十三章到第二十三章,預言了幾個城市和國家的命運:巴比倫、非利士、摩押、大馬士革、埃及、推羅。在預言了猶大外邦仇敵的毀滅之後,先知宣告了上帝子民因其邪惡和背道而面臨的審判,以及將降臨在他們整個國家上的荒涼。第二十四章和接下來的三章似乎是在同一時期發出的:在撒縵以色(Shalmaneser)毀滅摩押之前(參以賽亞書 25:10),因此,在撒馬利亞毀滅之前;可能是在希西家(Hezekiah)統治初期。但關於第二十四章的具體主題,解經家們意見不一:一些人認為它指的是撒縵以色入侵造成的荒涼;另一些人認為是尼布甲尼撒的入侵;還有一些人認為是羅馬人對城市和國家的毀滅。維特林加(Vitringa)的觀點獨特,他將其應用於安提阿哥·伊皮法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的迫害。或許它可能同時指向該國的三次大荒涼:撒縵以色、尼布甲尼撒和羅馬人;特別是最後一次,其中某些部分似乎更為適用。然而,先知主要採用普遍的意象;這些意象描繪了這些重大變革將給國家帶來的巨大而普遍的毀滅和荒涼,涉及所有階層和等級的人,徹底改變了事物的面貌,並摧毀了整個政治體制,無論是宗教還是民事;而沒有深入細節,也沒有通過特定的標誌將其必然限制在一個重大事件上,排除其他同類事件。——L.

【第11節】

【第4節】世界衰敗——「世界」與「地」是同一回事;即猶大和以色列的國度,**orbis Israeliticus**(以色列世界)。參以賽亞書 13:11 的注釋。

【第12節】

【第5節】律法——**תּוֹרָה**(torah),單數: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皆如此讀。

【第13節】

【第6節】被燒毀——「被毀滅」——將**חָרוּ**(charu)讀作**חָרְבוּ**(charebu)。參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他爾根和西馬庫斯(Symmac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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