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
2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裏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
3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
4有金香爐,有包金的約櫃,櫃裏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
5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座。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
6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上帝的禮。
7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着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8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
9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10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11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12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14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
15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16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
17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
18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19因為摩西當日照着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
20「這血就是上帝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21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
22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23照着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24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
25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着牛羊的血進入聖所,
26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27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誰事奉**(Oitines latreuousi,誰執行神聖的敬拜)。**照著天上事物的樣本和影兒**(Hypodeigmati kai skia,帶著表徵和影兒);這是麥克奈特博士的翻譯,很可能是正確的。整個利未人的事奉都是天上事物的表徵和影兒;因此,說祭司們「照著天上事物的樣本或表徵」事奉,似乎是荒謬的;他們寧可說是「帶著適當的表徵和影兒」事奉那些事物的實體。**正如摩西蒙神指示**(Kathos kechreematistai Moosees,正如摩西蒙神神聖地警告或指示)。**照著所指示的樣式**(Kata ton typon,照著樣式、計畫或形式)。很可能神將會幕及其所有部分的完整計畫和規格賜給摩西;而整個會幕就是根據這個神聖的計畫建造的。參閱 Gen 25:40(注)。
【第6節】**如今他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他的祭司職任比利未人的更美,因為這聖約更佳,且建立在更美的應許上:舊約指向地上的事物;新約指向天上的事物。舊約有世俗福樂的應許;新約有屬靈和永恆福樂的應許。基督教優於猶太教的程度,基督優於摩西的程度,屬靈福樂優於地上福樂的程度,以及在永恆中享受神優於在時間中領受地上福樂的程度,都表明新約超越舊約。
【第7節】**那前約若沒有瑕疵**——這與 Heb 7:11 的論點幾乎相同。簡單的意思是:如果第一個聖約已經為赦免和潔淨提供了預備,並實際賜予了赦免和潔淨,且賦予了永生權利,那麼就不需要第二個聖約了;但第一個聖約沒有賜予這些,因此第二個聖約是必要的;而賜予這些的聖約就是基督徒的聖約。
【第8節】**所以主指責他們**——其意思顯然是:神為了表明第一個聖約是無效的,就對他們,即以色列人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他指責這個聖約,並向百姓宣告他要賜下另一個聖約的旨意,這個聖約將滿足人類的需要。由於此處引用了 Jer 31:31-34,所以「指責他們」可能指猶太百姓,主抱怨他們破壞了他的聖約,儘管他曾是他們的丈夫。詳見下文。**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即雅各十二個兒子的所有後裔。這被認為是應許所有猶太人歸信基督教;包括失散的支派,以及已知存在於亞洲和歐洲國家的猶太人。
【第9節】**不像我與他們祖宗所立的約**——新約的性質與舊約截然不同;舊約本身只是暫時和屬世的,儘管它指向屬靈和永恆的事物。新約與此完全不同,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而猶太人應該預備好期待這樣一個聖約或宗教體系,因為先知耶利米在上述經文中已經如此清楚地預言了。**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應當注意的是,我們翻譯為「聖約」的詞 **διαθηκη**(diatheke),常常指宗教本身及其各種誡命。舊約總體上規定,在神的一方:「我必作你們的神」;在以色列人的一方:「我們必作你的子民」。他們破壞了這個聖約;他們事奉別神,並忽略了神賜給他們的聖潔宗教的誡命。**我也不理他們**(Kagoo eemeleesa autoon,我也不顧他們或輕視他們);但先知希伯來文原文是 **וְאָנֹכִי בָּעַלְתִּי בָם**(veanochi baalti bam),我們翻譯為「雖然我作他們的丈夫」。如果我們的翻譯是正確的,那麼使徒和先知之間如此奇怪的差異,甚至可以說是矛盾的翻譯,如何解釋呢?神的靈會是如此奇怪,甚至矛盾的同一詞語翻譯的作者嗎?請注意:1. 使徒引用的是七十士譯本;在引用一個被猶太人認可並普遍使用的譯本時,他應該按照他所發現的文本來引用,除非神的靈指示了意義的擴展,就像有時發生的那樣;但在本例中似乎沒有必要改變意義。2. 希伯來文的詞語可以翻譯得比我們的翻譯更接近七十士譯本和使徒的表達。這些詞語可以直譯為「我作他們的主」,或「我轄制他們」;即我因他們的過犯懲罰他們,因他們的罪孽刑罰他們;**ημελησα**(eemeleesa),我不再關心他們,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於是他們被擄。這幾乎調和了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因為當考慮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詞語的正確含義時,它表明神對他們的行為幾乎是相同的。有些人認為 **בָּעַלְתִּי**(baalti)中的字母 **ע**(ayin)被改為 **ח**(cheth),而這個詞應該讀作 **בָּחַלְתִּי**(bachalti),「我恨惡或輕視他們」。一位古老而博學的猶太拉比帕爾洪(Rab. Parchon)對這段經文有這些引人注目的話:「**וְאָנֹכִי בָּעַלְתִּי בָם׃ פ שְׂנֵאתִים וְזוֹ הָעַיִן מִתְחַלְפָה כְּחֵית שֶׁג וְגַם נִכְשָׁם כְּחָלָה בִי׃ פ שְׂנֵאָה אוֹתִי**(veanochi baalti baam, translate, I hated them; for ע ain is here changed and stands for ח cheth, as it is said, their soul bachalah bi, translate, hath hated me.)」肯尼科特(Kennicott)和德羅西(De Rossi)校勘的希伯來文手稿中沒有任何關於這個詞的異讀。一些譯本在翻譯希伯來文時,其自由度與七十士譯本一樣大。但沒有必要再進一步討論這個問題;**בָּעַל**(baal)這個詞本身,經大多數博學之士同意,意為「輕蔑」或「輕視」,這與使徒的表達幾乎相同。
【第10節】**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這就是我在那些日子之後,即在福音時代,將在他們中間頒布的榮耀宗教體系的性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我將以律法、真理、聖潔等原則影響他們;他們的悟性將完全被光照,以理解這些。**寫在他們心上**——他們所有的情感、熱情和慾望都將被潔淨,充滿對神和人的聖潔與愛;這樣他們就會甘心順服,並感受到愛是律法的成全:它們將不再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他們心版上。**我要作他們的神**——這是此聖約或協議中雙方受約束的兩個主要條件:1. 我要作你們的神。2. 你們要作我的子民。由於任何人的宗教崇拜對象都是他期望從中獲得光照、引導、保護、支持和幸福的存有:所以神應許作他們的神,實際上就是應許賜予他們所有這些偉大而美好的事物。作神的子民意味著他們應當將全心獻給神,盡其所能地事奉他,除了他以外沒有其他崇拜或依賴的對象。任何這些條件被破壞,聖約就歸於無效,另一方也從其承諾中解脫。
【第11節】**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鄰舍**——在舊約之下,嚴格來說,沒有公開的教導;在會堂建立之前,所有敬拜最初都限於會幕,後來限於聖殿。當會堂建立後,它們主要用於單純地誦讀律法和先知書;直到施洗約翰、我們的主和他的使徒時代,幾乎沒有在全國範圍內為普通百姓提供持續教導的公共事工。的確,有先知作為一種普遍的教師,但他們的事工也沒有普及到所有百姓;而且有先知學校和拉比學校,但這些是為選定的人提供教導的。因此,在那個時代,每個人都必須盡其所能教導他的鄰舍和弟兄。但這裡的預言表明,在福音時代,將有豐富的神聖光照;我們發現情況確實如此,因為聖經的廣泛傳播和豐富的福音事工:這些福分不限於聖殿或宮殿,而是遍布全國各地;因此,從最小的到最大的所有百姓,都確實認識並承認獨一的真神,以及他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幾乎每個人,至少在這個國家,都有一本聖經,並且能夠閱讀;沒有一個家庭沒有機會聽到福音的宣講、解釋和實施。有些人認為「從最小的到最大的」旨在表明神進行恩典工作的順序;他通常從窮人開始,並通過這些人,偉大和高貴的人常常聽到基督的福音。
【第12節】**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為了作他們的神,如前一節所述,他們的罪孽必須得到赦免;這藉著耶穌基督作為聖約祭物的獻祭而得到預備。藉著他的血,救贖已經買贖,所有懷著悔改之心相信主耶穌的人都領受罪的赦免,神不再因他們的罪孽而懲罰他們。所有違背神性情和律法的屬靈邪惡,在此處以以下術語表示:1. **不義**(adikia),不公正或錯誤。這是針對神、鄰舍和自己的。2. **罪**(hamartia),偏離神聖律法;**射不中目標**;追求幸福卻從未達到,因為是在神之外,並在違背他的律法中尋求。3. **罪孽**(anomia),無法無天,沒有、不知道或不承認律法;心中沒有律法,生活中也沒有任何約束。所有這些都將藉著神的憐憫而被除去;這應當理解為他在基督耶穌裡的憐憫。
【第13節】**他既說新約,就已經把前約作舊了**——也就是說:他已將其視為過時,不再具有任何效力。**那漸舊漸衰的**——這裡暗示古代的律法,它們要麼因年代久遠而從刻寫的石版上消失,要麼已不再使用,要麼已被廢除。**就快歸於無有了**(Engys aphanismou,就快要被廢除了)。哈利卡納蘇斯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談到努馬(Numa)的律法,這些律法曾寫在橡木板上,他說:「**Ἁς ἀφανισθῆναι συνέβη τῷ χρόνῳ**(has aphanisthenai synebee too chronoo),這些律法因年代久遠而消失了。」而 **ἀφανίζειν**(aphanizein)這個詞被用來表達律法的廢除。因此,使徒暗示舊約即將被廢除;但他表達得謹慎而溫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冒犯。當使徒說,在新約之下,「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認識主」時,他有充分的權威,來自拉比們自己。在《索哈爾哈達什》(Sohar Chadash)第42頁中說:「在彌賽亞的日子,知識將在世上更新,律法將在所有人中闡明;正如 Jer 31:33 所寫:『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我們在《米大示雅勒庫特西蒙尼》(Midrash Yalcut Simeoni)第二部分第46頁中發現以下傳說:「聖潔蒙福的神將坐在樂園中解釋律法;所有義人將坐在他面前,整個天上的家族將站立;聖潔蒙福的神將坐下,他將藉著彌賽亞賜予的新律法將被解釋。」在《索哈爾創世記》(Sohar Genes.)第74頁第291欄中,我們發現這些引人注目的話:「當彌賽亞的日子臨近時,即使是這個世界上的小孩子也將發現智慧的隱藏事物;在那時,所有事物都將向所有人顯明。」在《索哈爾利未記》(Sohar Levit.)第24頁第95欄中:「直到彌賽亞來臨,將沒有像這個時代一樣的時代,那時神的知識將遍布世界的每個角落。」今天,所有這些話語都在我們耳中應驗:神的話語倍增;許多人來回奔跑,知識增長;地上所有國家都在領受神的書;各個氣候和各個階層的人——帕提亞人、米底亞人、以攔人;住在美索不達米亞、猶太、加帕多家、本都和亞細亞、弗呂家和旁非利亞、埃及、利比亞的人;羅馬的客旅、猶太人和歸信者;克里特人和阿拉伯人;美洲人、印度人和中國人——都用自己的語言聽到神奇妙的作為。
【第1節】**我們所講的事,其中最重要的**——我們翻譯為「最重要的」的詞 **κεφάλαιον**(kephalaion),意為「首要的」、「主要的」或「頭」。正如聖金口約翰(St. Chrysostom)所解釋的:「**κεφάλαιον ἀεὶ τὸ μέγιστον λέγεται**(kephalaion aei to megiston legetai),最大的事物總是稱為 kephalaion」,即頭或首要。**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這是使徒所說的他迄今所討論的一切中最主要或最重要的點。他坐在神寶座的右邊,證明:1. 他比所有曾經存在的大祭司都更高。2. 他為世人的罪所獻的祭物是充足而有效的,並蒙神悅納。3. 他在天上地下擁有所有權柄,能夠拯救並徹底保護所有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4. 他不像猶太大祭司那樣,獻完贖罪祭後就離開至聖所;而是常住在神的寶座那裡,作為一位持續的祭司,永久地將他被釘十字架的身體獻給神,為著人類後世的世代。難怪使徒會將這種坐在神聖威嚴寶座右邊的行為,稱為他之前所說的一切的首要或主要。
【導言】關於第一個聖約及其條例,Heb 9:1。會幕、燈臺、桌子、陳設餅、幔子、至聖所、香爐、約櫃、嗎哪罐、亞倫的杖、約版、榮耀的基路伯和施恩座,Heb 9:2-5。祭司如何事奉,Heb 9:6, Heb 9:7。事奉所預表的意義,Heb 9:8-10。基督事工和獻祭的卓越優越性,以及他寶血的功效,vv. 11-26。正如人必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照樣基督也曾一次被獻,為要擔當多人的罪,將來他要第二次顯現,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那些等候他的人,Heb 9:27, Heb 9:28。
【第1節】**原來前約有禮儀**——我們的譯者引入了「聖約」一詞,彷彿 **διαθηκη**(diatheke)即使不是原文中原有的,也存在於使徒的心中。一些手稿(但非優質手稿)以及印刷版本,連同科普特譯本,都有 **σκηνη**(skeenee,會幕);但ABDE、其他一些手稿(包括敘利亞文、衣索比亞文、亞美尼亞文、拉丁通行本)、一些古拉丁文譯本和幾位希臘教父都省略了這個詞;這很可能是一個偽造的讀法,因為整個上下文都表明使徒所指的是聖約,因為那是前一章的主題,而這是同一篇講論的延續。**禮儀**(Dikaiomata,儀式和典禮)。**屬世的聖所**(Hagion kosmikon)。據推測,這裡的「屬世的」一詞與 Heb 8:5 的「天上的」一詞相對;並且整個應當指會幕事奉的屬肉體或世俗性質。但我認為沒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了,使徒在這裡是在讚美這種崇高而具象徵意義的事奉,因此他接著列舉了第一個會幕中所包含的各種事物,這些事物極大地增加了它的輝煌和重要性;例如陳設餅的桌子、金燈臺、金香爐、約櫃周圍包金、其中有盛嗎哪的金罐、發芽的亞倫的杖,以及神親手寫的兩塊法版:因此我傾向於相信 **κοσμικός**(kosmikos)在這裡取其本義,意為「裝飾華麗的、精美的、輝煌的」;因此 **κόσμος**(kosmos),世界:**Tota hujus universi machina, coelum et terram complectens et quicquid utroque continetur, κόσμος dicitur, quod nihil ea est mundius, pulchrius, et ornatius.**(整個宇宙的機器,包括天地及其所包含的一切,稱為 κόσμος,因為沒有什麼比它更潔淨、更美麗、更優雅的了。)普林尼(Pliny)在《自然史》(Hist. Nat.)第二卷第五章中說:「**Nam quem κόσμον Graeci nomine ornamenti appellaverunt, eum nos a perfecta absolutaque elegantia, Mundum.**(希臘人稱之為 κόσμος,即裝飾,我們(拉丁人)則因其完美而絕對的優雅稱之為 Mundum,即世界。)」參閱 Gen 2:1(注)。猶太人相信會幕是世界的縮影;值得注意的是,當他們談論自己的城市時,他們用使徒在這裡使用的同一個希臘詞,以希伯來字母表達這種情感:所以在《創世記拉比》(Bereshith Rabba)第19章第19頁中說:「**כָּל קוֹזְמִיקוֹן שֶׁלּוֹ שָׁם הוּא**(col kozmikon (κοσμικον) shelo sham hu),他所有的世界都放在那裡。」斐羅(Philo)也說了類似的話。如果我的解釋不被接受,那麼第二個最可能的解釋是,神有一個屬世的會幕,也有一個屬天的會幕;他真實地住在猶太會幕中,就像他住在天上之天一樣;一個是他的屬世之家,另一個是他的屬天之家。
【第2節】**因為有帳幕為預備;頭一層,裡面有**——這裡的意思非常模糊,結構也很複雜:如果省略所有標點符號(所有非常古老的手稿都是如此),這節經文是這樣:「**Σκηνὴ γὰρ κατεσκευάσθη ἡ πρώτη ἐν ᾗ ἥ τε λυχνία, κ. τ. λ.**(Skeenee gar kateskeuasthee hee prootee en hee hee te lychnia, k. t. l.)」,我認為一個懂語言的普通人會毫不猶豫地翻譯為:「因為,第一層帳幕已經建造,裡面有燈臺等等。」這個帳幕或居所可以稱為神在人間的第一個居所,以區別於第二個居所,即所羅門建造的聖殿;因為這裡的「帳幕」應當理解為其一般意義,即居所。為了正確理解使徒在這裡所說的,我們應該努力簡要地了解摩西在曠野中建造的會幕。這個會幕是猶太聖殿的縮影;或者說,猶太聖殿是按照這個模型建造的。它包括:1. 院子,百姓可以進入。2. 院子裡有燔祭壇,上面獻上一般的祭物,此外還有餅、酒和其他供物。3. 院子的底部或下端是約櫃的帳篷;會幕的兩個主要部分是聖所和至聖所。在所羅門建造的聖殿中,有利未人的院子,與百姓的院子不同;在聖所入口處,有一個前廳。但在摩西建造的會幕中沒有這些部分,使徒在這裡也沒有提及。在聖所中,正如使徒所觀察到的,有:1. 南邊的七燈金燈臺。2. 北邊的金壇,或香壇。3. 陳設餅的桌子,或擺放十二個餅(代表十二支派)在主面前的地方。1. 金燈臺的每個枝子都有一盞燈;這些燈每天晚上點亮,每天早上熄滅。它們旨在夜間提供光照。2. 香壇是金的;每週抽籤選出一位祭司,每天早晚在金香爐中獻香,他可能在獻祭完成後將香爐留在壇上。3. 陳設餅的桌子覆蓋著金板;每個安息日,他們在上面擺放十二個餅,分兩堆,每堆六個,這些餅在那裡放置一週,直到下一個安息日才被移走,換上新鮮的餅。所有這些細節都可以在《出埃及記》第35章到 Exo 40:1 中看到。也請參閱卡爾梅特(Calmet)。**這叫作聖所**(Heetis legetai hagia,這稱為聖潔)。這個子句可以應用於本節中任何主格名詞,它們都是陰性;而形容詞 **ἁγία**(hagia,聖潔)在這裡可以被視為與 **ἥτις**(heetis)一致的陰性單數主格。一些版本根據這種結構來標註重音。**σκηνη**(skeenee,帳幕)這個詞可能是正確的先行詞;那麼我們可以讀作 **ἁγία**(hagia),而不是 **ἅγια**(hagia):但這些細微之處主要屬於語法學家。
【第3節】**第二層幔子後**——使徒尚未提及的第一層幔子在聖所的入口處,將聖殿與院子隔開,並阻止百姓甚至利未人看到聖所裡的東西。使徒在這裡所說的第二層幔子,將聖所與至聖所隔開。**那稱為至聖所的帳幕**——也就是說,會幕中稱為至聖所的部分。
【第4節】**有金香爐**——顯然,使徒在這裡談論的是摩西建造的會幕,以及該會幕在摩西生前的狀態和內容。因為,正如卡爾梅特(Calmet)所指出的,後來建造的聖殿增加了許多會幕中沒有的東西,也省略了一些東西。約櫃和兩塊法版在巴比倫被擄歸回後就再也沒有找到。我們沒有證據表明,即使在所羅門時代,嗎哪的金罐或亞倫的杖是在約櫃裡面或附近。在所羅門聖殿中,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是用實心牆而不是幔子隔開的,並有堅固的木門,1Kgs 6:31-33。在同一聖殿中,聖所前面有一個大前廳;圍繞著這個前廳和至聖所,有許多三層的房間,1Kgs 6:5, 1Kgs 6:6。但摩西的會幕中沒有所有這些;因此,卡爾梅特說,我們不需要費心去調和提及此主題的各種經文;其中一些指的是會幕,另一些指的是所羅門聖殿,還有一些指的是所羅巴伯建造的聖殿;這些地方彼此非常不同。使徒說金香爐在至聖所裡;但摩西從未提及此事。但他告訴我們,大祭司每年一次帶著金香爐進去燒香;卡爾梅特認為這個香爐全年都留在裡面,第二年祭司帶來一個新的香爐來替換它。其他人認為它就放在幔子裡面,這樣祭司可以把手伸到幔子下面把它拿出來,為下次進入至聖所做準備。**約櫃**——這是一種用金板包覆的箱子,裡面存放著兩塊法版、亞倫的杖、嗎哪罐等。它的頂部或蓋子是施恩座或贖罪蓋。
【第5節】**櫃上面有榮耀的基路伯**——「基路伯」是希伯來文 **כְּרוּב**(cherub)的複數,在希伯來文複數詞尾後再加我們的複數詞尾(s)是荒謬的。這裡的「榮耀」指**舍吉拿**(shechinah)或神同在的象徵。**遮掩施恩座**——約櫃兩端各有一個,臉朝向彼此,但俯視著蓋子或**挽回祭**(hilasteerion),這裡稱為施恩座。**現在不能一一細說**——使徒認為沒有必要再進一步詳細說明這些;我也可免於在此處詳細討論它們,因為我已在五經中它們出現的地方對每一項都說了很多。這些所指或所象徵的意義,聖西里爾(St. Cyril)解釋如下:**Christus licet unus sit, multifariam tamen a nobis intelligitur: Ipse est Tabernaculum propter carnis tegumenturn: Ipse est Mensa, quia noster cibus est et vita: Ipse est Arca habens legem Dei reconditam, quia est Verbum Patris: Ipse est Candelabrum, quia est lux spiritualis: Ipse est Altare incensi, quia est odor suavitatis in sanctificationem: Ipse est Altare holocausti, quia est hostia pro totius mundi vita in cruce oblata.**(基督雖然只有一位,但我們卻以多種方式理解他:他是會幕,因為他有肉身的遮蓋;他是桌子,因為他是我們的食物和生命;他是約櫃,裡面藏有神的律法,因為他是父的道;他是燈臺,因為他是屬靈的光;他是香壇,因為他是使人成聖的馨香之氣;他是燔祭壇,因為他是為全世界的生命在十字架上獻上的祭物。)這位教父用簡短的幾句話,說出了其他人用整卷書來精煉、屬靈化和寓意化的內容。
【第6節】**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當會幕建造完成,其器具按照神的指示擺放妥當之後。**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也就是說,進入會幕的第一部分,即聖所,他每天進去兩次,**執行事奉**(tas latreias epitelountes),這包括他在早晚獻祭時燒香,整理燈盞,更換舊的陳設餅並擺上新的,以及在幔子前灑贖罪祭的血 Lev 4:6:為了這些工作,他必須經常進入那個地方。
【第7節】**至於第二層帳幕**——也就是至聖所,或會幕的第二部分,只有大祭司每年一次,即一年中只有一天,就是舉行普世贖罪的日子。大祭司一年中只能在一天進入這個地方;但在那一天他可以進入數次。參閱 Lev. 16。**不是沒有血**——律法規定舉行這個盛大儀式的日子是提斯利月(Tisri)的第十天,在這一天大祭司帶著香或香料進入,放在金香爐裡;他也帶著公牛的血;並在約櫃和將聖所與至聖所隔開的幔子前灑血七次。參閱 Lev 16:14。然後他出來,取一些已獻祭的山羊血,灑在幔子和約櫃之間,Lev 16:15。**為自己和百姓的過失獻上**(Hyper toon tou laou agnooeematon,為他們無意識的過犯獻上):猶太人的禮儀崇拜中有如此多的細節,以及許多可能觸犯律法並招致罪責的方式,以至於有必要設立獻祭來為這些無知之罪贖罪。由於大祭司也帶著軟弱,他同樣需要從同一獻祭中受益。這是一個全國性的獻祭;藉著它,百姓明白他們過去一年的所有過失都已得到赦免,並且他們現在重新獲得了接近施恩座的權利。
【第8節】**聖靈藉此指明**——這些事奉是神所命定的,聖靈藉著每一項事奉說話。**進入至聖所的路**——在摩西律法時期,完全親近神並非百姓普遍的特權。使徒的意思是,只有藉著基督,任何人和每個人才能親近神,這從 Heb 10:19-22 中顯而易見,他在此處討論的是這個,而不是這個世界的會幕。我已經指出,使徒似乎將 **σκηνη**(skeenee)或「帳幕」一詞用於「居所」的一般意義;因此將其應用於聖殿,聖殿被視為神的殿或居所,就像古老的會幕一樣。因此,他在此處關於第一個帳幕所說的,可以恰當地理解為適用於當時的猶太聖殿,以及古老的會幕,即使有他們所有的獻祭和儀式,也無法使聖潔之路清晰,也無法使獲得神恩典的道路成為可能。
【第9節】這會幕及其事奉,是一個**figure**(比喻,**παραβολη**,一個晦澀難解的表徵),是為**當時**(**for the time then present**,指那個時代和那個恩典時期,以及所有生活在其中之人)而設。在其中(**in which**,**καθ' ὁν**,指在這段時間或恩典時期),獻上了**禮物和祭物**(**both gifts and sacrifices**)——感恩祭和贖罪祭,這些都**不能使行禮的人**(**him that did the service**),無論是獻祭的祭司,還是為自己靈魂帶來祭物的人,**在良心上得以完全**(**perfect as pertaining to the conscience**)——不能除去心中的罪咎,也不能潔淨良心脫離**死行**(**dead works**)。整個舊約體系是一個比喻,或是一個晦澀的表徵,預示著一個屬靈且更榮耀的體系。雖然一個罪人,若按照律法獻上這些禮物和祭物,可能被認為已盡其職責,從而免除許多教會和法律上的限制與懲罰;然而,他的良心會不斷告訴他,罪的罪咎依然存在,牛羊的血不可能將其除去。因此,即使是那些最盡忠職守的人,也仍然**不完全**(**imperfect**)——他們有罪咎的良心和不聖潔的心。
**καθ' ὁν**(在其中)這個詞,在上述釋義中指的是**τον καιρον**(時間),但在ABD及其他幾份手稿、一份斯拉夫語譯本、《拉丁通行本》和一些教父著作中,則讀作**καθ' ἡν**,因此指的是**την σκηνην**(會幕);這也是我們的譯者似乎採用的讀法。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將其置於旁註,認為是一個極有可能的讀法;但我更傾向於前者。
【第10節】**在飲食和各種洗禮**(**In meats and drinks, and divers washings**)——他已經提到了感恩祭和贖罪祭,現在只剩下不同種類的潔淨與不潔淨動物,這些動物可用作或禁用作食物;以及不同種類的飲料、**洗禮**(**washings**,**βαπτισμοις**,浸禮、灑禮和身體與衣物的洗滌),以及**屬肉體的條例**(**carnal ordinances**),或僅與身體有關,對靈魂沒有道德影響的事物,除非將其視為所預表或預示之事的參考。**屬肉體的條例**(**Carnal ordinances**)——**Δικαιωματα σαρκος**(dikaimata sarkos):僅與身體有關的禮儀和儀式。這裡的「屬肉體」(carnal)一詞,以及《新約》中幾乎所有地方,都不是以許多基督教傳道人和信徒隨意使用的那種貶義或誤用義來使用的。**加在他們身上,直到改革的時候**(**Imposed on them until the time of reformation**)——這些禮儀和儀式是藉由神聖權柄所制定,作為福音體系的適當表徵,福音將改革並糾正一切。**改革的時候**(**The time of reformation**,**καιρος διορθωσεως**,糾正的時候)指的是福音恩典時期,在此時期,一切都得以糾正;一切都歸於其應有的目的和終點;禮儀律法得以成全並廢除;道德律法得以闡明並更嚴格地頒布(參見我們主在山上的教訓);神的敬拜之屬靈本質得以教導,並應許賜下恩典以潔淨人心:因此,藉著永恆聖靈的大能,靈魂中所有錯誤之處都得以糾正;情感、情慾和慾望得以潔淨;悟性得以啟迪;判斷力得以修正;意志得以煉淨;簡而言之,**萬事都更新了**。
【第11節】**但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But Christ being come a high priest of good things**)——我認為這一節及隨後的經文翻譯得不夠理想:事實上,它們的劃分導致了錯誤的翻譯;因此,它們必須一起理解,如下:
「但基督,那將來美事(或事奉)的大祭司,藉著一個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的,也就是說,不是出於同樣的工藝,一次進入了聖所;祂不是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是用自己的血,為我們成就了永遠的救贖(來9:13)。因為如果山羊、公牛和牛犢的血,以及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尚且能使他們成聖,以潔淨肉體(來9:14),何況基督藉著永恆的聖靈,將自己無瑕疵地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潔淨你們的良心,脫離死行,使你們得以事奉(或使你們可以事奉)永生神嗎?」
在上述翻譯中,我在來9:13中根據ABDE、其他三份手稿、敘利亞語譯本、埃爾彭(Erpen)的阿拉伯語譯本、科普特語譯本、《拉丁通行本》、兩份《古拉丁譯本》(Itala)和提奧多雷特(Theodoret)的權威,增添了**τραγων**(山羊的)。我將**εις το λατρευειν**(來9:14)譯為「**為了事奉**」(**In Order to worship**)或「**使你們可以事奉**」(**That Ye May worship**);因為這兩個詞**εις το**在《新約》許多地方就是這個意思。
我現在將對一些主要表達方式作幾點說明。
**將來美事的大祭司**(**High priest of good things**)——或**將來的事奉**(**services, to come**),**των μελλοντων αγαθων**。祂是基督教的大祭司;祂為全人類代職;因為藉著祂,人類所有的禱告、讚美和事奉都獻給神;祂也常在神面前為我們代求。
**一個更大、更全備的帳幕**(**A greater and more perfect tabernacle**)——這似乎是指我們主的人性。那「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其中」的,被會幕和聖殿恰當地預表,因為神的威嚴曾居住在這兩者之中。
**不是人手所造的**(**Not made with hands**)——雖然我們主的身體是一個完全的人體,但它並非經由自然生育而來;祂的神蹟受孕將充分證明使徒在此所用的表達。
**乃是用自己的血**(**But by his own blood**)——這裡將人類的救贖歸因於基督的血;並且這血被描述為以獻祭的方式流出,正如律法下牛羊的血被流出一樣。
**一次**(**Once**)——**一次獻上,永遠有效**(**Once for all**),**εφαπαξ**,與大祭司每年帶著年度祭牲的血進入至聖所形成對比。
**聖所**(**The holy place**)——或**至聖所**(**sanctuary**),**τα ἁγιᾳ**,指天堂,耶穌帶著自己的血進入其中,正如大祭司帶著他所獻祭牲的血進入至聖所一樣。
**永遠的救贖**(**Eternal redemption**)——**Αιωνιαν λυτρωσιν**(aionian lutrosin):一個救贖的代價,一旦獻上,就永遠有效;以及從罪中得到的無盡救贖,就其赦免和與神和好而言,不再需要其他祭物:它的功德和功效是永恆的。
**使肉體潔淨**(**Sanctifieth to the purifying of the flesh**)——達成了律法所預定的目的;即除去法律上的限制和懲罰,特別著眼於身體及其利益,儘管這也預表或預示著靈魂及其關切。
【第14節】**祂藉著永遠的靈**(**Who through the eternal Spirit**)——這個表達有兩種理解方式:
1. 指聖靈本身。正如基督的神蹟受孕是藉著聖靈,祂行一切神蹟是藉著神的靈,所以祂的死或最終獻祭是藉著或透過**永遠的靈**完成的;並且藉著那靈,祂從死裡復活(彼前3:18)。事實上,祂一生都藉著聖靈稱義;我們發現,在這項偉大的人類救贖工作中,父、子和聖靈持續不斷地參與其中:因此,這些話可以恰當地理解為指聖靈。
2. 指居住在人子耶穌基督裡面的**永恆的道**(**eternal Logos**)或神性,藉著其大能,祂人性的獻祭成為無限有功德的祭物;因此,這裡指的是基督的神性。但我們不能將這兩者截然分開;這也可能是手稿和譯本在此處出現不同讀法的原因。
代替**δια Πνευματος αιωνιου**(藉著永遠的靈),**δια Πνευματος Ἁγιου**(藉著聖靈)是D*及其他二十多份重要手稿,以及科普特語譯本、斯拉夫語譯本、《拉丁通行本》、兩份《古拉丁譯本》(Itala)、西里爾(Cyril)、亞他那修(Athanasius)有時、大馬士革的約翰(Damascenus)、金口約翰(Chrysostom)及其他一些人的讀法。但普遍的讀法得到ABD**及其他手稿,以及敘利亞語譯本、所有阿拉伯語譯本、亞美尼亞語譯本、衣索比亞語譯本、亞他那修通常、提奧多雷特(Theodoret)、提奧菲拉克特(Theophylact)和安布羅修(Ambrosius)的支持。因此,應當優先採用此讀法,因為使徒可能更直接地指的是聖靈,而非**道**(Logos)。但我們仍然必須說,聖靈與**永恆的道**(eternal Logos)和全能的父,同樣地共同參與獻上基督人性的祭物,以代贖世人的罪。
**潔淨你們的良心**(**Purge your conscience**)——**Καθαριει την συνειδησιν**(kathariei ten syneidesin):**潔淨你們的良心**。在聖經翻譯和福音傳講中,應當處處優先使用「潔淨」(purify)一詞,而非「洗淨」(purge),因為後者目前幾乎不再用於我們的譯者所採用的意義。
**死行**(**Dead works**)——泛指罪,或律法規定處以死刑的行為。參見來6:1(注)對此詞的解釋。
**為此**(**And for this cause**)——有些人將**δια τουτο**譯為「因這(血)之故」。或許它僅僅表示一個推論,如「因此」或「所以」。
**祂是新約的中保**(**He is the Mediator of the new testament**)——我們的譯者在此處將**διαθηκη**譯為「遺囑」(testament)並沒有充分的理由,因為在幾乎所有其他情況下,他們都將其譯為「聖約」(covenant),這才是其恰當的教會學意義,與希伯來文**בְּרִית**(berith)相對應,關於此詞的詳細解釋,請參見創15:10及《摩西五經》其他地方的注釋。很少有人對接下來到第20節的翻譯感到滿意,特別是第16和17節;無論如何,「聖約」(covenant)一詞必須保留。
**祂**——耶穌基督,是**中保**(**Mediator**);**μεσιτης**(mesites),或中保,是見證兩方簽訂契約、宰殺祭牲並用其血灑在雙方身上的人。
**新約**(**Of the new testament**)——指神與全人類藉著中保耶穌基督所立的新約,這裡與神與以色列人藉著摩西為中保所立的舊約區分開來。
**藉著祂的死**(**That by means of death**)——指祂在十字架上的死。
**為贖舊約之下的過犯**(**For the redemption of the transgressions**)——為舊約之下所犯的過犯代贖,這是牛羊的血所不能做到的;因此,耶穌的死既關乎其之前的所有時間,也關乎其之後直到世界末了的所有時間。
**蒙召之人**(**They which are called**)——指外邦人,**可以得著所應許的**(**might receive the promise**)——藉著與神立約,可以與猶太人享有同等的權利,不僅是應許之地那樣的產業,更是**永遠的產業**(**an eternal inheritance**),因此在各方面都遠遠優於猶太人的產業,正如新約在各方面都優於舊約一樣。聖保羅的所有書信都顯示,外邦人被稱為**οἱ κλητοι**和**οἱ κεκλημενοι**(蒙召的)是多麼頻繁。他們之所以被這樣稱呼,是因為他們被召選來取代猶太人,那些古老的蒙召者和選民,因其不順服而現在被離棄和棄絕。
**凡有遺命的地方**(**For where a testament is**)——一位博學而明智的朋友為我提供了這節和第17節的以下翻譯:
「因為凡有聖約的地方,就必須展示所指定祭牲的死亡,因為聖約是藉著死去的祭牲來確認的,因為只要所指定的祭牲還活著,聖約就完全無效。」
他觀察到:「原文中沒有表示『立遺囑者』或『人』的詞。**Διαθεμενος**(diathemenos)不是名詞,而是分詞,或分詞形容詞,源自與**διαθηκη**(diatheke)相同的詞根,必須有一個省略的名詞。因此,我將其譯為『**所處置或指定的祭牲**』(**the disposed or appointed victim**),暗指在確認聖約時,處置或分開祭牲各部分的方式;你很清楚使徒所暗指的古老確認聖約的習俗。我指的是你自己在創6:18(注)和創15:10(注)上的注釋。——J. C.」
韋克菲爾德先生(Mr. Wakefield)的翻譯與此幾乎相同:「因為凡有聖約的地方,就必須引入那確立聖約之物的死亡;因為聖約是藉著死物來確認的,而只要那確立聖約之物還活著,聖約就完全無效。」
這無疑是這段經文的意義;我們應該努力忘記「遺囑」(testament)和「立遺囑者」(testator)曾被引入,因為它們完全改變了使徒的原意。參見本章末的評論。
**所以**(**Whereupon**)——**Ὁθεν**(hothen)。因此,由於每個聖約的確認都需要祭牲,神與希伯來人藉著摩西為中保所立的**第一個聖約**(**the first covenant**),**沒有血**(**without blood**)——沒有祭牲的死亡和其血的灑灑,就**沒有被設立**(**was not dedicated**),**εγκεκαινισται**(enkekainistai),即沒有被更新或莊嚴地舉行。
【第19節】**摩西向眾百姓講明了一切律法上的誡命**(**When Moses had spoken every precept**)——使徒所指的地方是出24:4-8,請讀者查閱該處的注釋。
**又灑了書卷**(**And sprinkled both the book**)——灑書卷在使徒所指的地方(見上文)並未提及,事實上也沒有發生。**αυτο τε το βιβλιον**(auto te to biblion,以及書卷本身)應當歸於**λαβων**(labon,拿著),而非**ερῥαντισε**(errhantise,他灑了);因此,這節經文應當讀作:
「因為摩西向眾百姓講明了律法上的一切誡命之後,他拿著牛犢和山羊的血,和水、朱紅色絨線,以及書卷本身,灑在眾百姓身上。」
這個儀式是這樣進行的:將牛犢和山羊的血盛在盆中,並與水混合以防止凝固,然後他拿一束牛膝草,用朱紅色絨線將其綁好,浸入盆中,將血和水灑在離他最近的百姓身上,這些人在此場合可以被視為所有其餘人的代表;因為他不可能有足夠的血灑遍整個會眾。有些人認為血確實灑在了書卷本身,書卷中包含著書面的聖約,以表明聖約本身是藉著血來確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