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三十六章
創世記 第三十六章 經文

1以掃就是以東,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2以掃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就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和希未人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

3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巴實抹。

4亞大給以掃生了以利法;巴實抹生了流珥;

5阿何利巴瑪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這都是以掃的兒子,是在迦南地生的。

6以掃帶着他的妻子、兒女,與家中一切的人口,並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貨財,就是他在迦南地所得的,往別處去,離了他兄弟雅各。

7因為二人的財物群畜甚多,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所以不能同居。

8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裏;以掃就是以東。

9以掃是西珥山裏以東人的始祖,他的後代記在下面。

10以掃眾子的名字如下。以掃的妻子亞大生以利法;以掃的妻子巴實抹生流珥。

11以利法的兒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納斯。

12亭納是以掃兒子以利法的妾;她給以利法生了亞瑪力。這是以掃的妻子亞大的子孫。

13流珥的兒子是拿哈、謝拉、沙瑪、米撒。這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

14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是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她給以掃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

15以掃子孫中作族長的記在下面。以掃的長子以利法的子孫中,有提幔族長、阿抹族長、洗玻族長、基納斯族長、

16可拉族長、迦坦族長、亞瑪力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以利法所出的族長,都是亞大的子孫。

17以掃的兒子流珥的子孫中,有拿哈族長、謝拉族長、沙瑪族長、米撒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流珥所出的族長,都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

18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的子孫中,有耶烏施族長、雅蘭族長、可拉族長。這是從以掃妻子,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子孫中所出的族長。

19以上的族長都是以掃的子孫;以掃就是以東。

20那地原有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朔巴、祭便、亞拿、

21底順、以察、底珊。這是從以東地的何利人西珥子孫中所出的族長。

22羅坍的兒子是何利、希幔;羅坍的妹子是亭納。

23朔巴的兒子是亞勒文、瑪拿轄、以巴錄、示玻、阿南。

24祭便的兒子是亞雅、亞拿(當時在曠野放他父親祭便的驢,遇着溫泉的,就是這亞拿)。

25亞拿的兒子是底順;亞拿的女兒是阿何利巴瑪。

26底順的兒子是欣但、伊是班、益蘭、基蘭。

27以察的兒子是辟罕、撒番、亞干。

28底珊的兒子是烏斯、亞蘭。

29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族長、朔巴族長、祭便族長、亞拿族長、

30底順族長、以察族長、底珊族長。這是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都在西珥地,按着宗族作族長。

31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

32比珥的兒子比拉在以東作王,他的[京]城名叫亭哈巴。

33比拉死了,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約巴接續他作王。

34約巴死了,提幔地的人戶珊接續他作王。

35戶珊死了,比達的兒子哈達接續他作王;這哈達就是在摩押地殺敗米甸人的,他的[京]城名叫亞未得。

36哈達死了,瑪士利加人桑拉接續他作王。

37桑拉死了,大河邊的利河伯人掃羅接續他作王。

38掃羅死了,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接續他作王。

39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死了,哈達接續他作王,他的[京]城名叫巴烏;他的妻子名叫米希她別,是米‧薩合的孫女,瑪特列的女兒。

40從以掃所出的族長,按着他們的宗族、住處、名字記在下面:就是亭納族長、亞勒瓦族長、耶帖族長、

41阿何利巴瑪族長、以拉族長、比嫩族長、

42基納斯族長、提幔族長、米比薩族長、

43瑪基疊族長、以蘭族長。這是以東人在所得為業的地上,按着他們的住處。(所有的族長都是以東人的始祖以掃的後代。)

第三十六章

創世記 第36章

【引言】以掃的家譜,即他與迦南妻子亞大、阿何利巴瑪和巴實抹所生的兒子們(創36:1-3)。亞大和巴實抹的兒女(創36:4)。阿何利巴瑪的兒女(創36:5)。以掃離開迦南,前往西珥山(創36:6-8)。以掃在西珥時的後代,即他的孫輩(創36:7-19)。亞拿在曠野中發現騾子(Yemim)(創36:24)。何利人西珥的後代(創36:29-30)。在以東作王的諸王(創36:31-39)。繼任他們的族長(創36:40-43)。

【第1節】

這些是以掃的後代——我們在此看到以掃的家譜,包括他的兒子和孫子,以及何利人西珥的家譜。以掃在迦南所生的兒子們的家譜記載於創36:1-8;他在西珥所生的孫輩家譜記載於創36:9-19;何利人西珥的家譜記載於創36:20-30。以掃的後代被特別標記出來,是為了顯示上帝如何精確地實現了祂在創世記25章和27章中對他所作的應許;而何利人西珥的後代則被加入,因為他的家族在某種程度上與以掃的家族融合了。

【第2節】

他的妻子們——看來以掃的妻子們有著非常不同的名字。阿何利巴瑪在創26:34被稱為猶大;亞大在同一處被稱為巴實抹;而這裡被稱為巴實抹的,在創28:9則被稱為瑪哈拉。這些差異難以解釋;它們的重要性也不足以讓我們花費太多時間。眾所周知,聖經中同一個人常有不同的名字。西比翁的女兒亞拿——但這位亞拿在創36:24被稱為西比翁的兒子,儘管在此處和創36:14她被稱為西比翁的女兒。然而,《撒馬利亞五經》、《七十士譯本》(以及《敘利亞譯本》在創36:2)都讀作「兒子」而非「女兒」,侯比根(Houbigant)和肯尼科特(Kennicott)認為這是正確的讀法。另一些人則說「女兒」應指阿何利巴瑪,她是亞拿的女兒,西比翁的孫女。我寧願採用《撒馬利亞五經》、《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的讀法,在此處和創36:14都讀作「阿何利巴瑪,西比翁的兒子亞拿的女兒」,這樣就與創36:24完全一致了。

【第6節】

以掃帶著他的妻子們等等——由此可見,以掃和雅各曾一同住在迦南,前者可能在雅各歸來後不久從西珥遷居此地。他們之間最友好的關係足以證明這一點;以掃在此處也展現了與其他場合相同的尊貴品格,他將迦南留給雅各,自己返回西珥山;西珥山顯然比他現在為兄弟自願放棄的地區貧瘠得多。

【第12節】

亭納是以利法的妾——由於亭納是何利人羅坍的妹妹(創36:22),我們看到以掃的家族和何利人是如何混雜在一起的。這可能給了以掃的兒子們藉口去佔領這片土地,並驅逐原住民,正如我們在申2:12所見。亞瑪力——亞瑪力人的祖先,他們後來成為猶太人苦毒的仇敵,上帝曾命令將他們徹底滅絕(申25:17,申25:19)。

【第15節】

以掃兒子們的族長——「族長」(duke)一詞源自拉丁文**dux**,意為「首領」或「領袖」。希伯來文**אלוף**(alluph)具有相同的含義;由於它也是「一千」的術語,而「一千」是一個重要的基數或領頭數,因此這些**אלופי**(alluphey)或族長們可能因作為一千人的領袖或首領而得此名;就像希臘人稱之為「千夫長」(chiliarchs)一樣,其含義相同;羅馬人稱那些統領一百人的首領為「百夫長」(centurions),源自拉丁文**centum**,意為「一百」。族長制政府是以東人或以掃後裔中首先盛行的。這裡列舉了以掃的十四位族長,其中七位來自他的妻子亞大,四位來自巴實抹,三位來自阿何利巴瑪。

【第16節】

可拉族長——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斷言這是一個插補。「從創36:4可知,以利法是以掃與亞大所生的兒子;從創36:11、創36:12可知,以利法只有六個兒子:提幔、阿抹、西玻、迦坦、基納斯和亞瑪力。從創36:5、創36:14可知,可拉是以掃(而非以利法)與阿何利巴瑪所生的兒子;因此,他在創36:18中被恰當地提及:『這些是阿何利巴瑪,以掃的妻子的兒子:耶烏施族長、雅蘭族長、可拉族長。』因此,很明顯,某位抄寫員不當地將『可拉族長』插入了創36:16;《撒馬利亞五經》和《撒馬利亞譯本》都沒有這個插補。」——肯尼科特《評注》。綜合考慮,我傾向於認為這些詞語最初並不在原文中。

【第20節】

這些是何利人西珥的兒子——這些何利人是西珥地的原住民,該地被稱為何利人之地,後來當以掃的後裔將他們驅逐出去後,則被稱為以東地。這些人最早在創14:6被提及。

【第21節】

這些是何利人的族長——顯然,何利人與以掃的後裔在同一片土地上混居,如前所述;加爾梅(Calmet)非常恰當地指出,如果我們將此節與創36:30比較,西珥地和以東地都有西珥的王子;而比較西珥和以掃的後代,我們不得不將這些王子視為同時代的人。

【第24節】

這就是那在曠野中發現騾子的亞拿——這裡翻譯為「騾子」的詞**את הימם**(eth kaiyemim)引發了各種各樣的猜測和意見分歧。聖耶柔米(St. Jerome)將其譯為**aquas calidas**(溫泉或熱水浴),他說關於這個詞的意見之多,簡直與注釋家一樣多。《七十士譯本》作**τον Ιαμειν**(ton Iamein),這似乎是一個人的名字;但在該譯本的不同手稿中,其表達方式多種多樣。《敘利亞譯本》譯作**mayé**(水);該譯本的作者在翻譯時,其希伯來文底本將**ימם**(yemim)讀作**מים**(mayim,水),前兩個字母被調換了。安革羅斯(Onkelos)將此詞譯作**גבריא**(gibbaraiya),意為「巨人」或「強壯有力的人」。《撒馬利亞五經》作**haaimim**,而《撒馬利亞譯本》作**am aimai**,意為「以米人」(Emim),一個與何利人接壤的好戰民族。約拿單·本·烏西爾(Jonathan ben Uzziel)的《他爾根》對此處的解釋是:「這就是亞拿,他將野驢與家驢配種,久而久之,他發現了由此產生的騾子。」拉比大衛·金奇(R. D. Kimchi)說:「西比翁既是亞拿的父親,也是他的兄弟;而這位亞拿熱衷於異種雜交,使驢和馬交配,從而產生了騾子。」拉比所羅門·雅爾奇(R. S. Jarchi)持相同觀點。參見他對此處的注釋。波夏特(Bochart)認為是指以米人;他有力地論證:1. **מצא**(matsa,他發現)從不表示「發明」,而是指「遇到」或「偶然碰到」已經存在的東西。2. 聖經中從未將騾子稱為**ימם**(yemim),而是**פרדים**(peradim)。3. 亞拿只餵養驢,不餵養馬。4. 直到大衛時代,巴勒斯坦才提及騾子。綜合以上,他得出結論,是指以米人,亞拿與他們作戰;他引用了許多聖經經文,其中「他或他們發現」的相同表達形式表示「發動戰鬥」(士1:5;撒上31:3;王上13:24;代下22:8;民35:27;創4:14;以及許多其他經文)。參見《動物學》(Hierozoicon),第1卷,第21章,第238頁,1692年版。古塞特(Gusset)在《希伯來語注釋》(Comment. Heb. Ling.)中審視了波夏特的主張,並認為亞拿發現的是騾子,而非以米人。瓦根塞爾(Wagenseil)本會相信波夏特的主張,但更強烈的理由使他相信這個詞指的是一種植物!從上述意見和譯本中,讀者可以選擇自己最喜歡的,或者自己發明一個。我個人的意見是,騾子在亞拿時代之前並不為人所知;他很可能是第一個將母馬和驢配種以產生這種雜種的人,或者是在曠野中某個非常隱蔽的地方首次遇到這種動物的人。難道不是很有可能,荷馬(Homer)所提及的以其野騾聞名的埃涅塔人(Enetae),至少其傳說中的起源來自這位亞拿(Anah)或**ענה**(enah)嗎?

**Παφλαγονων δ' ἡγειτο Πυλαιμενεος λασιον κηρ,**
**Εξ Ενετων, ὁθεν ἡμιονων γενος αγροτεραων.**
《伊利亞特》,第2卷,第852行。

帕夫拉戈尼亞人由皮萊墨涅斯統治,
來自埃涅塔,那裡盛產野騾。
——蒲柏(Pope)

埃涅塔人(Enetae或Henetae)是與帕夫拉戈尼亞、卡帕多奇亞和加拉太接壤的一個民族,他們可能起源於這位亞拿(Anah)或赫納(Henah),古希臘作家筆下的**Ενετοι**(Enetoi)可能由此形成;根據提奧弗拉斯圖斯(Theophrastus)、斯特拉波(Strabo)和普魯塔克(Plutarch)的記載,第一批騾子就是這些人中見到的。參見路德維希·德·迪厄(Ludov. De Dieu)和舍赫策爾(Scheuchzer)。

【第31節】

在以色列人中有君王治理之先——我認為從創36:31到39節,都已從代上1:43-50轉移到此處,因為摩西不太可能寫下這些內容;而且很可能在早期,這些內容被寫在某個權威抄本的邊緣,以補足掃羅受膏之前以東的王室繼承譜系;這些詞語後來在一個有價值的抄本的邊緣被發現,而其他抄本都是從這個抄本轉錄的,抄寫員便認為它們是正文的一部分,由於原作者的疏忽而遺漏,後來被添加以彌補不足;基於這種信念,他會毫不猶豫地將它們連續抄錄到他的抄本中。在大多數手稿中,抄寫員會遺漏句子和段落,當發現時,會由原作者或後來的筆跡在邊緣添加。現在,由於邊緣是寫注釋或解釋性說明的地方,很容易想像注釋以及在邊緣發現的原始文本部分,是如何被後來的抄寫員全部併入正文的;而他的手稿,經常被抄寫,自然會增加帶有這些添加內容的副本,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情況確實如此。這在《拉丁通行本》和《七十士譯本》中非常常見;我手頭一本約十四世紀的英文聖經,也展示了這一原則的幾個證據。參見本書序言。我知道還有另一種解釋這些詞語的方式,基於它們最初是由摩西所寫;但對我來說,這並不令人滿意。它只是這樣:這裡的「王」應被視為指任何形式的正規政府,無論是首領、族長、士師等,因此當摩西說這些是以東的諸王,在以色列人中有君王治理之先,他可能只是說這些王在以東人中作王,而雅各的家族尚未獲得任何顯著權力,或者在他的十二個兒子成為眾多支派的父親之前,他自己作為耶書崙的王,正站在這些支派的首領地位。以掃在族長之後,有八位王相繼統治他們的人民,而以色列人則在埃及受苦。

【第33節】

謝拉的兒子約巴——許多人認為約巴就是約伯,那位以其苦難和忍耐而聞名的人;並且認為創36:10等處提到的以利法,就是約伯記中被稱為他朋友之一的那位:但這沒有確鑿的證據,而且有許多理由反對這一說法。

【第35節】

在摩押地擊殺米甸人——坎伯蘭主教(Bishop Cumberland)認為,這是亞伯拉罕與基土拉所生的兒子米甸,他被哈達擊殺時,年齡約在一百零九歲之前;摩西記錄此事,可能是因為這是他岳父葉忒羅的祖先所遭遇的災難——《自然起源》(Orig. of Nat.),第14頁。

【第40節】

這些是以掃後裔的族長名字——這些族長並非統治整個以東民族,而是他們各自家族的首領,在他們所治理的地區,並以他們的名字命名。加爾梅(Calmet)認為,上述提及的族長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以東或以土買地的族長。

【第43節】

他就是以掃,以東人的父親——也就是說,前面的列表包含了以掃的後裔的記載,他就是以東人的父親。以掃的歷史至此結束;此後,《摩西五經》中再沒有關於他生平、事蹟或死亡的記載。

1. 由於以掃在護教神學中是一個相當重要的人物,在此處特別有必要進一步闡述他的行為和品格。我已在多處努力,並希望成功地,洗刷了加諸於此人身上的惡名(參見創世記27章和創世記33章的注釋),而沒有試圖減輕他的過錯;公正的讀者必須看到,在我們對他最後的記載之前,他的品格是無可指摘的,除了出賣長子名分和意圖殺害他兄弟的事件。對於前者,他是被飢餓的處境和兄弟的無情所驅使,他的兄弟拒絕救他的命,除非他同意這個條件;而後者,是在惱怒和激情中作出的決定,他從未試圖執行,即使他有最充分的手段和最好的機會這樣做。舒克福德博士(Dr. Shuckford)對以掃作了公正的評價,我從中摘錄以下幾點:「以掃是一個坦率、慷慨、誠實的人,因為從他的生平或行為中,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他比同時代的其他人更邪惡;他對待兄弟的所有行為都顯示出他的慷慨和善良。當他們初次相遇時,他充滿了人性和親情,當他發現雅各沒有跟隨他到西珥,而是去靠近他父親的地方居住時,他並沒有感到不安。在以撒去世時,我們也沒有發現他對離開迦南有任何困難,這正是如果他懷有任何潛在(邪惡)意圖,會重新激發他所有怨恨的關鍵點。他確實被聖經稱為『世俗的以掃』;並且寫道:『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但我認為,從這些表達中,沒有理由推斷以掃是一個非常邪惡的人,或者上帝因他不道德的生活而恨他或懲罰他。因為,1. 這裡對他的判決明確指出,並非基於他的行為,因為這是在孩子們行善或作惡之前就已決定的。2. 上帝對以掃的恨並非導致祂以任何惡事懲罰他的恨,因為他在今生所有的祝福中,與亞伯拉罕、以撒或雅各一樣幸福;他的後裔也有一塊上帝指定為他們產業的土地,就像雅各的兒女一樣,而且他們比以色列人更早佔有這塊土地;上帝樂意保護他們享受這塊土地,並以顯著的嚴格性告誡以色列人不要侵犯他們(申2:4,申2:5)。既然上帝樂意這樣在今生的祝福中賜福以掃和他的兒女,甚至與祂賜福亞伯拉罕、以撒或雅各一樣多,如果不是更多的話,我們為何不能希望他在末日與他們同在,就像羅得或約伯或任何其他善良正直的人一樣,他們並非被指定為亞伯拉罕所賜祝福的分享者呢?3. 加諸於以掃的所有懲罰,是將他排除在繼承亞伯拉罕及其後裔所應許的祝福之外,這是一種未賜予羅得、約伯以及其他幾位非常正直善良之人的恩惠。4. 聖保羅在前面引用的經文中,只是想向猶太人表明,上帝一直以來都將引向彌賽亞的恩惠賜給祂所喜悅的人;賜給亞伯拉罕,而非羅得;賜給雅各,而非以掃;正如聖保羅寫作時,外邦人被立為上帝的子民,而非猶太人。5. 以掃確實被稱為『世俗的』(**βεβηλος**),但我認為這個詞並不意味著邪惡或不道德,**ασεβης**或**ἁμαρτωλος**;他被稱為世俗的,是因為他沒有對祭司職分給予應有的重視;因此,雖然我認為他並非因其生平中的任何特定行為而被剝奪應許的繼承權,但他的心態和思想確實顯明,上帝對雅各的旨意是建立在最真實的智慧之上的。」——舒克福德《連結》(Shuckford's Connections),第2卷,第174頁等。事實是,彌賽亞必須出自某一個家族,上帝選擇了亞伯拉罕透過以撒、雅各等人的家族,而不是透過以實瑪利、以掃以及該支系中的其他人;但從這個選擇中,並不能推斷前者都必然得救,而後者都必然失喪。

2. 對某些人來說,本章中的家譜列表無疑會顯得枯燥無味,特別是那些關於以掃及其後裔的列表;但記錄以掃的後代與記錄雅各的後代一樣必要,目的是為了表明彌賽亞並非出自前者,而是出自後者。聖經中頻繁出現的家譜表,雖然普遍不被基督徒重視,卻極其有用。1. 它們是預言真實性的常存證據,這些預言指出彌賽亞將出自一個特定的家族,這些預言在基督的誕生中得到了清晰的應驗。2. 它們向猶太人證明,所應許的彌賽亞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祂無可爭辯地出自大衛家族最後、也是唯一僅存的支系。這些記錄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前,一直被猶太人虔誠地保存著,此後它們全部被毀,以至於宇宙中沒有一個猶太人能夠追溯自己是大衛家族的後裔;因此,即使根據他們自己的原則,所有對彌賽亞將要來臨的期望都是無效和荒謬的,因為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證明他的出生合法性。當基督來臨時,所有這些記錄都存在。當聖馬太和聖路加寫作時,所有這些記錄仍然存在;如果他們聲稱無法支持的事情,訴諸記錄就會證明他們是虛假的。但沒有一個猶太人試圖這樣做,儘管他們對基督及其追隨者懷有極度的惡意;正因為他們沒有這樣做,我們可以安全地斷言沒有猶太人能夠這樣做。因此,根基是穩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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