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三十一章
創世記 第三十一章 經文

1雅各聽見拉班的兒子們有話說:「雅各把我們父親所有的都奪了去,並藉着我們父親的,得了這一切的榮耀。」

2雅各見拉班的氣色向他不如從前了。

3耶和華對雅各說:「你要回你祖、你父之地,到你親族那裏去,我必與你同在。」

4雅各就打發人,叫拉結和利亞到田野羊群那裏來,

5對她們說:「我看你們父親的氣色向我不如從前了;但我父親的上帝向來與我同在。

6你們也知道,我盡了我的力量服事你們的父親。

7你們的父親欺哄我,十次改了我的工價;然而上帝不容他害我。

8他若說:『有點的歸你作工價』,羊群所生的都有點;他若說:『有紋的歸你作工價』,羊群所生的都有紋。

9這樣,上帝把你們父親的牲畜奪來賜給我了。

10羊配合的時候,我夢中舉目一看,見跳母羊的公羊都是有紋的、有點的、有花斑的。

11上帝的使者在那夢中呼叫我說:『雅各。』我說:『我在這裏。』

12他說:『你舉目觀看,跳母羊的公羊都是有紋的、有點的、有花斑的;凡拉班向你所做的,我都看見了。

13我是伯特利的上帝;你在那裏[用油]澆過柱子,向我許過願。現今你起來,離開這地,回你本地去吧!』」

14拉結和利亞回答雅各說:「在我們父親的家裏還有我們可得的分嗎?還有我們的產業嗎?

15我們不是被他當作外人嗎?因為他賣了我們,吞了我們的價值。

16上帝從我們父親所奪出來的一切財物,那就是我們和我們孩子們的。現今凡上帝所吩咐你的,你只管去行吧!」

17雅各起來,使他的兒子和妻子都騎上駱駝,

18又帶着他在巴旦‧亞蘭所得的一切牲畜和財物,往迦南地、他父親以撒那裏去了。

19當時拉班剪羊毛去了,拉結偷了他父親家中的神像。

20雅各背着亞蘭人拉班偷走了,並不告訴他,

21就帶着所有的逃跑。他起身過大河,面向基列山行去。

22到第三日,有人告訴拉班,雅各逃跑了。

23拉班帶領他的眾弟兄去追趕,追了七日,在基列山就追上了。

24夜間,上帝到亞蘭人拉班那裏,在夢中對他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

25拉班追上雅各。雅各在山上支搭帳棚;拉班和他的眾弟兄也在基列山上支搭帳棚。

26拉班對雅各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你背着我偷走了,又把我的女兒們帶了去,如同用刀劍擄去的一般。

27你為甚麼暗暗地逃跑,偷着走,並不告訴我,叫我可以歡樂、唱歌、擊鼓、彈琴地送你回去?

28又不容我與外孫和女兒親嘴?你所行的真是愚昧!

29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只是你父親的上帝昨夜對我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

30現在你雖然想你父家,不得不去,為甚麼又偷了我的神像呢?」

31雅各回答拉班說:「恐怕你把你的女兒從我奪去,所以我逃跑。

32至於你的神像,你在誰那裏搜出來,就不容誰存活。當着我們的眾弟兄,你認一認,在我這裏有甚麼東西是你的,就拿去。」原來雅各不知道拉結偷了那些神像。

33拉班進了雅各、利亞,並兩個使女的帳棚,都沒有搜出來,就從利亞的帳棚出來,進了拉結的帳棚。

34拉結已經把神像藏在駱駝的馱簍裏,便坐在上頭。拉班摸遍了那帳棚,並沒有摸着。

35拉結對她父親說:「現在我身上不便,不能在你面前起來,求我主不要生氣。」這樣,拉班搜尋神像,竟沒有搜出來。

36雅各就發怒斥責拉班說:「我有甚麼過犯,有甚麼罪惡,你竟這樣火速地追我?

37你摸遍了我一切的家具,你搜出甚麼來呢?可以放在你我弟兄面前,叫他們在你我中間辨別辨別。

38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吃過;

39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上。無論是白日,是黑夜,被偷去的,你都向我索要。

40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着,我常是這樣。

41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裏,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

42若不是我父親以撒所敬畏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與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發我空手而去。上帝看見我的苦情和我的勞碌,就在昨夜責備你。」

43拉班回答雅各說:「這女兒是我的女兒,這些孩子是我的孩子,這些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在你眼前的都是我的。我的女兒並她們所生的孩子,我今日能向他們做甚麼呢?

44來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約,作你我中間的證據。」

45雅各就拿一塊石頭立作柱子,

46又對眾弟兄說:「你們堆聚石頭。」他們就拿石頭來堆成一堆,大家便在旁邊吃喝。

47拉班稱那石堆為伊迦爾‧撒哈杜他,雅各卻稱那石堆為迦累得。

48拉班說:「今日這石堆作你我中間的證據。」因此這地方名叫迦累得,

49又叫米斯巴,意思說:「我們彼此離別以後,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鑒察。

50你若苦待我的女兒,又在我的女兒以外另娶妻,雖沒有人知道,卻有上帝在你我中間作見證。」

51拉班又說:「你看我在你我中間所立的這石堆和柱子。

52這石堆作證據,這柱子也作證據。我必不過這石堆去害你;你也不可過這石堆和柱子來害我。

53但願亞伯拉罕的上帝和拿鶴的上帝,就是他們父親的上帝,在你我中間判斷。」雅各就指着他父親以撒所敬畏的[上帝]起誓,

54又在山上獻祭,請眾弟兄來吃飯。他們吃了飯,便在山上住宿。

55拉班清早起來,與他外孫和女兒親嘴,給他們祝福,回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第三十一章

【創世記 第31章】

【引言】拉班和他的兒子們嫉妒雅各(創31:1-2);因此,耶和華吩咐雅各回到自己的故鄉(創31:3)。雅各召集他的妻子們,向她們詳細說明他與她們父親之間的處境(創31:4-5);他為拉班所做的服事(創31:6);拉班多次試圖欺詐他的工價(創31:7);以及神的護理如何挫敗了拉班的惡意圖謀(創31:8-12);然後告知她們,他現在蒙召回到自己的故鄉(創31:13)。利亞和拉結同意立即動身,並以額外的理由強化了此舉的合理性(創31:14-16);於是雅各召集了他所有的家人、羊群和財物,準備啟程(創31:17-18)。拉班去剪羊毛時,拉結偷走了他的神像(創31:19)。雅各和他的家人在拉班不知情的情況下離開(創31:20-21)。第三天,拉班得知他們逃走的消息(創31:22);並追趕他們到基列山(創31:23)。神在夢中向拉班顯現,警告他不要騷擾雅各(創31:24)。拉班在基列山追上雅各(創31:25);責備他偷偷離開(創31:26-29);並指控他偷走了他的神像(創31:30)。雅各為自己辯護,並聲明自己在盜竊一事上是無辜的(創31:31-32)。拉班在雅各、利亞、辟拉和悉帕的帳篷裡全面搜查他的神像;沒有找到,便繼續檢查拉結的帳篷(創31:33)。拉結將神像藏在駱駝的鞍具中,並坐在上面(創31:34);她以巧妙的藉口不起來,拉班便停止了進一步的搜查(創31:35)。雅各不知道拉結的盜竊行為,責備拉班的猜疑(創31:36-37);列舉了他長期忠實的服事、他的辛勞以及拉班的不公(創31:38-41);並表明他擁有任何財產,完全是出於神的良善(創31:42)。拉班態度軟化,提議立約(創31:43-44)。雅各立了一塊石頭,其他人也帶來石頭堆成一堆,拉班稱之為「耶迦薩哈杜他」,雅各稱之為「基列」(創31:45-47)。他們立約,並以起誓確認(創31:48-53)。雅各獻祭;他們一同吃飯;拉班和他的同伴在山上過夜後,第二天早上與雅各和他的家人友好告別,然後離開(創31:54-55)。

【第1節】

他聽見拉班兒子們的話——雅各牲畜的增多,以及拉班牲畜的減少和退化,足以激起拉班兒子們的嫉妒。這件事,加上拉班不公平的對待,以及他從神那裡得到的指示,使他決定回到自己的故鄉。他得了這一切榮耀——這一切財富、資產或產業。原文**כבד**(kaved)既指富有,也指沉重;或許正是因為這個簡單的原因,財富總是伴隨著沉重的擔憂和焦慮。

【第3節】

耶和華對雅各說:「你回你祖宗之地,到你親族那裡去,我必與你同在。」——我必在你回程中像在你前往此地時一樣看顧你。《他爾根》讀作:「我的道必幫助你。」參創15:1。這種應許對雅各的鼓勵至關重要,尤其是在這個時候;毫無疑問,這在整個旅程中給了他強大的支持;當他聽說他哥哥帶著四百人來迎接他時,這尤其如此(創32:6)。那時他去向神懇求,正是引用了這個應許的話(創32:9)。

【第4節】

雅各打發人去叫拉結和利亞——他可能與羊群在相當遠的地方;為了更大的隱密性,他寧願派人去田野叫她們來,就這件最重要的事情徵求她們的意見,而不是去她們的帳篷探望她們,因為在那裡拉班家裡的人可能會偷聽到他們的談話,儘管拉班本人當時離他們有三天的路程。雅各可能同時在剪羊毛;他派人去叫他的妻子和家俱,以便在現場搭帳篷,讓她們可以參加這種場合常見的慶祝活動。這樣他們就可以在不被懷疑的情況下離開。

【第7節】

他改了我的工價十次——關於這些話的含義,古代譯本以及古今解經家之間存在著奇特的差異。希伯來文是**עשרת מנים**(asereth monim),《亞居拉譯本》翻譯為「十個數字」;《辛馬庫斯譯本》翻譯為「按數字十次」;《七十士譯本》翻譯為「十隻羊羔」,俄利根似乎也同意此說。聖奧古斯丁認為「十隻羊羔」是指五年的工價:拉班扣留了他五年來所有斑點羊羔的產出,因為母羊一年生產兩次,**bis gravidae pecudes**,所以使用了「十」這個數字,雅各被剝奪了十次生產的份額。據推測,《七十士譯本》用「羊羔」指「年」,就像維吉爾用**aristas**一樣。**En unquam patrios longo post tempore fines, Pauperis et tuguri congestum cespite culmen, Post aliquot mea regna videns mirabor aristas?**(維吉爾《牧歌》第一首,第68節)。德萊頓的翻譯如此不足:**O must the wretched exiles ever mourn; Nor, after length of rolling years, return? Are we condemn'd by Fate's unjust decree, No more our harvests and our homes to see? Or shall we mount again the rural throng, And rule the country, kingdoms once our own?**這裡的**aristas**,意為「麥穗」,被用來指「收穫」,「收穫」指「秋天」,「秋天」指「年」。歸根結底,最自然的解釋是雅各用「十次」來表示一個不確定的數字,我們可以安全地翻譯為「多次」;在聖經的其他部分,它也表示一個不確定的數字,這從利26:26中可以明顯看出:「十個婦人要在一個爐子裡烤餅。」傳7:19:「智慧使智慧人比城中十個掌權的更有能力。」民14:22:「因為這些人試探我這十次。」伯19:3:「你們這十次羞辱我。」亞8:23:「在那些日子,必有十個人從列國各方來,拉住一個猶大人的衣襟。」啟2:10:「你們必受患難十日。」

【第11節】

神的使者在夢中對我說——奇怪的是,我們之前沒有聽說過這個夢;然而它似乎發生在牲畜生產之前,就在他與拉班達成協議之後。如果我們遵循《撒馬利亞五經》,這個困難就迎刃而解了,因為它在上一章創30:36之後給出了這個夢的全部內容。

【第12節】

有斑點的——**ברדים**(beruddim);**ברד**(barad)意為冰雹,其含義必然是它們身上有類似冰雹的白色斑點。我們的詞「grisled」(有斑點的)來自古法語**gresl**(冰雹),現在寫作**grêle**;因此**gresl**,**grisled**,指在深色背景上有白色斑點。

【第15節】

我們豈不是被他算為外人嗎?——拉結和利亞深知她們父親的性情,在此給了他真實的寫照。他待我們如同外人——如同他有權隨意處置的奴隸;因此,他把我們賣了——純粹是為了從買賣中獲利而處置我們。並且也把我們的錢財都吞吃了——他將買賣所得的利潤據為己有,既不給我們份額,也不給我們產業。

【第19節】

拉班去剪羊毛——拉班已經走了;這不僅是偷走他的神像,而且是在不被察覺的情況下返回迦南的有利時機。拉結偷了神像——**תרפים**(teraphim)。**teraphim**是什麼完全不清楚。在創31:30中,它們被稱為**אלהי**(elohai),即「神」;對某些人來說,它們似乎很可能是某種用於迷信目的的偶像,不被視為神,而是某些神聖屬性的代表。舒克福德博士(Dr. Shuckford)認為它們是一種刻有祖先名字或形象的瓦片。提奧多雷特(Theodoret)在他的第89個問題中稱它們為偶像;並說拉結,作為真教會的預表,從她父親那裡偷走了它們,以便他能擺脫偶像崇拜。拉比所羅門·雅爾奇(R. S. Jarchi)給出了幾乎相同的理由。《約拿單本烏西爾他爾根》對整段經文給出了一個奇怪的轉折:「拉結偷了她父親的神像:因為他們殺了一個人,他是長子;砍下他的頭後,他們用鹽和香料將其防腐,並在金牌上寫下占卜之詞,放在他的舌下;然後將其靠牆放置,它便與他們交談,拉班崇拜它。雅各偷走了敘利亞人拉班的知識,以免它發現他的離開。」如果這個詞源自**רפא**(rapha),意為「醫治」或「恢復」,那麼**teraphim**可以被視為一種護身符,用於避邪和治療疾病;拉班可能保留它們的目的與羅馬人保留他們的家神(lares)和灶神(penates)的目的相同。然而,**תרפים**(teraphim)很可能與**שרפים**(seraphim)相同,因為**ת**(tau)和**ש**(sin)的互換在敘利亞語或迦勒底語中非常常見;我們知道拉班是亞蘭人或敘利亞人。從最早的時代起,火就被視為神性的象徵;由於**seraphim**一詞來自**שרף**(saraph),意為「燃燒」,因此有人推測拉班的**teraphim**是閃亮的形狀,由拋光的黃銅等製成,他可能認為這是神與敬拜者之間溝通的適當媒介。帕克赫斯特先生(Mr. Parkhurst)觀察到,**teraphim**在信徒和非信徒中都有使用。在信徒中,見本章;因為他否認拉班是偶像崇拜者。另見士17:5;士18:14, 18:18, 18:20;撒上19:13, 19:16。在非信徒中,見王下23:24;結21:21;亞10:2。比較撒上15:23和何3:4。這些是原文出現的所有地方。波斯譯者似乎將這些**teraphim**視為用於占星術目的的圖表或儀器,因此將該詞翻譯為**asterlabha**,即「星盤」。由於星盤是用來測量北極星、太陽等高度的儀器,在波斯譯者的概念中,它可能意味著可以確定特定恆星中天時刻的圖表等,整個儀器用於占星術目的。現在,既然許多自稱信奉基督教的人仍然沉迷於占星術,我們可以在這種情況下假設這樣的事情,並且仍然認為拉班不是偶像崇拜者。如果波斯譯者沒有找到真實的含義,他已經形成了最有可能的推測。

【第21節】

過了河——《他爾根》正確地指出是幼發拉底河。但他如何能帶著他的羊群等渡過這樣一條河呢?這個困難似乎沒有普遍引起評論家的注意。拉比們感受到了這個問題,並斷言神在此次為雅各行了神蹟,他得以乾腳過河。由於我們不知道他還能以何種方式渡過,將其歸因於神的能力是明智的,神的能力伴隨他整個旅程。然而,可能存在雅各和拉班都熟知的淺灘,他們可以輕易渡過。基列山——這座山古老的名稱我們不得而知;但很可能直到創31:47所提及的事件之後,它才被稱為基列山。基列山脈位於流便和迦得支派所佔領土地的東部;從黑門山延伸到摩押山脈——加爾梅(Calmet)。它與黎巴嫩山相連,包括新約中稱為特拉可尼(Trachonitis)的山區——多德(Dodd)。

【第24節】

神到拉班那裡——神對拉班的警告對雅各至關重要——「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或者更確切地說,按照希伯來文的字面意思,**מטוב עד רע**(mittob ad ra),「從好到壞」;因為如果他既不對雅各說好話也不說壞話,他們就根本無法交流。因此,原文特別恰當;因為當人們相遇時,最初的語言是友誼的語言;所以這個命令意味著:「不要以『願你平安』開始,然後再說出傷害性的話語和暴力行為。」如果遵守這個神聖的指示,那麼許多所謂的「榮譽事件」,那些以「我希望你一切安好」——「我非常高興見到你」——「很高興見到你安好」等開始,卻以短劍和手槍子彈結束的事件,將會被阻止!在神和真宗教的引導下,一切都是公平、仁慈、誠實和正直的;但若不諮詢這些,一切都是虛偽、欺騙或惡意的。謹防無意義的恭維,特別是說出你心裡沒有感受到的話。神憎恨偽君子和騙子。

【第27節】

我本可以歡歡喜喜地送你回去——**בשמחה**(besimchah),帶著歡樂,為此舉行宴會或款待;並用歌唱,**בשרים**(beshirim),讚美神的頌歌,或紀念祖先輝煌事蹟的頌歌;用手鼓,**בתף**(bethoph),至今仍在東方使用的鼓,在那裡稱為**diff**,一個薄而寬的木圈,一端蒙著羊皮,上面附有小塊黃銅、錫等,發出叮噹聲;它用一隻手舉在空中,用另一隻手指敲擊。它似乎與我們街頭常見的鈴鼓完全相同。並用豎琴,**בכנור**(bekinnor),一種弦樂器,琵琶或豎琴;可能與希臘文**κινυρα**(kinura),豎琴相同;這個名字顯然是從希伯來文借來的。這四樣東西似乎包含了那些原始時代在最歡樂的場合表達喜悅和滿足所用的一切。

【第29節】

我手中有能力害你——字面意思是:「我的手歸於神,可以害你」,即我已向神起誓,要懲罰你逃跑和偷竊我的神像;但你父親的神阻止了我這樣做。這是一個獨特的例子,即在稱呼個人時,複數代詞在此處被使用了兩次——「你父親的神」,**אביכם**(abichem),而不是**אביך**(abicha),「你的父親」。

【第32節】

他必不得存活——看來古代盜竊罪是要處以死刑的;我們知道列祖手中握有生殺大權。但在律法之前,死刑幾乎只用於謀殺。拉比們認為這是雅各所發的一個咒詛,彷彿他說:「願神奪去偷竊它們之人的生命!」而這在拉結不久後的死亡中得到了應驗(創35:16-19)。

【第35節】

婦人的規矩在我身上——她知道這對她父親來說必然是一個令人滿意的理由;因為如果**teraphim**用於任何宗教目的(它們似乎確實如此,因為拉班稱它們為他的神),那麼他就不會懷疑一個處於這種情況的婦女,其觸摸被認為是不潔的,會坐在那些要麼是他崇拜的對象,要麼用於任何神聖目的的物品上。這個計策如她所願地成功了,拉班毫無懷疑地離開了。似乎很自然地可以假設拉結確實相信,通過使用這些**teraphim**,拉班可以發現他們的逃跑和他們所走的方向,因此她偷走了它們;而偷走它們之後,她害怕承認盜竊,並且可能認為它們對她自己可能有用。因此,由於這些原因,她帶走了它們。

【第36節】

雅各就發怒,責備拉班——雅各與拉班的爭辯以及隨後的和解,在此處以極大的氣魄和尊嚴敘述。雅各意識到,儘管他曾使用計謀來增加他的羊群,但拉班總體上因他的服事而獲益匪淺。他至少服事了他二十年,為拉結和利亞服事了十四年,為牲畜服事了六年;有些人認為他除了上述時間外還服事了二十年,這並非不可能:參見本章結尾的評論(參見創31:55的克拉克注釋)。一個人生命中的四十年甚至二十年,投入到不間斷的勞動中,並不斷暴露在各種惡劣天氣下(參見創31:40),值得非凡的獎賞。拉班的本性之罪是貪婪,這是一種容易纏繞的罪;因為它似乎支配了他所有的行為,使他對自己孩子的利益漠不關心,只要他能確保自己的利益。他曾多次違背與雅各的協議,儘管沒有具體說明細節,我們已經有理由從創31:7推測,雅各也以最肯定的方式指責他的岳父(創31:41)。或許之前一些不公平的交易是雅各採取智勝拉班的策略,在斑點、有斑紋、有條紋和有斑點的牲畜事件中。如果這確實發生了,儘管不能證明此舉是正當的,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罪責;雅各對拉班的幾乎所有行為,都可以比他傷害拉班的品種,只留下虛弱、不健康和退化的牲畜,更容易被原諒。

【第39節】

被野獸撕裂的,你都向我索要——這更特別地標誌了拉班貪婪和嚴苛的性情;因為神的律法要求,被野獸撕裂的,牧人不必賠償(出22:10, 22:13)。而且很可能這條律法從最早的時代就已生效。

【第40節】

白日受盡炎熱,黑夜受盡寒霜——白日暴露在酷熱中,黑夜暴露在嚴寒中,被埃斯庫羅斯(Aeschylus)視為普羅米修斯最嚴厲的懲罰之一。**Σταθευτος δ' ἡλιου φοιβῃ φλογι, Χροιας αμευψεις· ασμενῳ δε σοι Ἡ ποικιλεμων νυξ αποκρυψει φαος· Παχνην θ' ἑῳαν ἡλιος σκεδᾳ παλιν.**(埃斯庫羅斯《被縛的普羅米修斯》,第22節)。約翰·巴普蒂斯特·布萊克本·克拉克(J. B. B. C.)如此翻譯:**Opposed to the sun's most fervid beam, The hue of beauty changed; till parch'd by heat The night with spangled stole shall hide its light From thee rejoicing, but again the sun Chases the hoar frost from thy harass'd form.**(面對太陽最熾熱的光芒,美麗的色彩改變;直到被熱氣烤焦,夜晚以其閃爍的披風將光芒從你歡樂的身上隱藏,但太陽再次將霜凍從你疲憊的身軀上驅散。)

【第41節】

二十年——參見結尾的評論,創31:55(注)。

【第42節】

我父親以撒所敬畏的——奇怪的是,雅各會說「亞伯拉罕的神」和「以撒所敬畏的」,而這兩個詞都指同一個存在。原因或許是這樣:亞伯拉罕早已去世,神是他永遠不可剝奪的份。以撒當時還活著,處於試驗狀態,活在對神的敬畏中,並非沒有跌倒的危險;因此神被稱為他所敬畏的,不僅是他一般意義上的宗教崇拜對象,更是那位聖潔公義的神,在他面前他仍然存著敬畏戰兢的心作成自己的救恩,敬畏是怕他跌倒,戰兢是怕他得罪神。

【第46節】

堆了一堆——**גל**(gal),譯為「堆」,原意是指圓形的堆;這堆很可能兼作祭壇和桌子,而雅各的石頭或柱子則立在上面作為紀念。

【第47節】

拉班稱那地方為耶迦薩哈杜他——**יגר שהדותא**(yegar sahadutha),意為「見證的堆」或「見證的圓堆」;但雅各稱之為**גלעד**(galed),意思相同。前者是純粹的迦勒底語,後者是純粹的希伯來語。**אגר**(agar)意為「收集」,因此**יגר**(yegar)和**אוגר**(ogar)指「收集物」或「由收集的石頭堆成的堆」;因此也指**אגורא**(egora),「祭壇」,迦勒底語意譯者經常使用。參王上12:33;士6:31;王下21:3;耶17:1。參卡斯特爾詞典(Castel's Lexicon)。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推斷,迦勒底語與希伯來語幾乎是同時期的。聖耶柔米(St. Jerome)的一個旁注,可能只是他寫在頁邊的筆記,卻混入了《拉丁通行本》的文本中。它出現在該譯本的每個副本中,內容如下:**Uterque juxta proprietatem linguae suae**,即「各按其語言的特點」。

【第48節】

我認為這兩節經文劃分不當,應讀作:創31:48——拉班說:「這堆石頭今日在你我中間作見證。」創31:49——因此那地方名叫基列,又叫米斯巴;因為他說:「我們彼此離別以後,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鑒察。」米斯巴——**מעפה**(mitspah)意為「瞭望塔」;拉班認為,由於此地的奉獻以及現在莊嚴立定並確認的聖約,神將佔有這堆石頭,並像在瞭望塔上那樣站立其上,以防止他們任何一方違反聖約的條件。

【第50節】

沒有人在我們這裡——雖然所有人都出席了所獻的祭,但看來在立約時,雅各和拉班退到一旁,私下處理此事,並呼求神作見證。雅各已經有四個妻子;但拉班擔心他可能會再娶其他妻子,她們的孩子自然會分得一份產業,損害他女兒和孫子的利益。儘管《古蘭經》允許一個男人在能供養的情況下娶四個妻子,但我們得知在許多情況下,當一個男人娶妻時,女方的父母或親屬會約定該男人在現任妻子有生之年不得再娶;儘管《古蘭經》允許,他仍必須履行這項協議。

【第51節】

拉班又對雅各說:「你看這石堆,又看我立在你我中間的柱子。」——但這柱子,不是「我立」而是「你立」的,確實是雅各立的;因為在創31:45我們讀到:「雅各拿一塊石頭,立作柱子。」因此,為了尊重一份希伯來文和一份撒馬利亞文手稿,它們在創31:51中保留了正確的讀法,**ירית**(yaritha),「你立了」——肯尼科特(Kennicott)。撒馬利亞文本沒有上述任何一種讀法,而是**yarata**,「你所看見在你我中間的柱子」。

【第53節】

他們父親的神——既然拉班在此處確實談論的是真神,他怎能說這位神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的神呢?他拉是偶像崇拜者,我們有最確鑿的證據(書24:2)。因為這句話不在《七十士譯本》中,而且在一些手稿中也缺失,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認為它是插補的。但如果我們採用**אביכם**(abichem),「你們的父親」,而不是**אביהם**(abihem),「他們的父親」的讀法,就不需要訴諸這種權宜之計了,因為這種讀法得到了肯尼科特和德羅西(De Rossi)的幾份手稿的支持,而且與拉班在創31:29中稱呼雅各時所用的形式完全相同,在我看來,這裡也是以同樣的方式使用;因為他在那裡顯然使用了複數代詞,儘管只對雅各本人說話。因此,這應被視為拉班特有的說話方式;至少我們在本章中有兩個他使用這種方式的例子。雅各指著他父親以撒所敬畏的起誓——參見創31:42的克拉克注釋。

【第54節】

在山上獻祭——拉班很可能也參與了這莊嚴的宗教儀式,他們獻上血和脂肪給神後,便一同享用祭物。

【第55節】

親吻他的兒子和女兒——這指的是他的孫輩,雅各的十一個兒子,連同他們唯一的妹妹底拿,以及他們的母親利亞和拉結。雅各稱這些人為他的兒女(創31:43)。並為他們祝福——他衷心為他們的昌盛禱告,儘管我們從創31:29得知,他來的時候曾向上帝許願要傷害他們。因此,上帝將他原打算的咒詛變成了祝福。本章最重要的主題已在注釋中討論過,讀者可參閱。雅各的品格我們已經看過,到目前為止,其中少有值得稱讚之處;但我們很快就會發現他的心靈和行為都發生了蒙福的改變。拉班的品格幾乎在每個方面都顯得不利;他似乎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惡人,但他確實既軟弱又貪婪;而貪婪在他身上,正如在所有追隨者身上一樣,熄滅了公義和仁慈的原則,以及人類生活的基本慈善。只要能增加財產,他就不顧誰受了委屈或誰受了苦。在這種情況下,他甚至對自己的骨肉也隱藏起來,不顧自己的孩子是否缺乏生活必需品,只要能增加自己的儲蓄!我們應當多麼警惕這種毀滅性、不自然和墮落的惡習啊!一個愛錢的人不可能愛上帝或愛人;因此,他必然走在通往毀滅的寬闊道路上。關於雅各在巴旦亞蘭寄居的年代學難題,請允許我參考以下評論。

關於創31:38等經文,涉及雅各在米所波大米為岳父拉班服務的時間;引自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的評論。

「如果每一個引入單一難題的讀法都值得我們關注,那麼當任何一個錯誤或任何一個誤譯導致多個難題時,這種關注就必須大得多。我們面前的這段經文就屬於這種性質,因此這裡將更充分地加以考慮,特別是因為我尚未就此主題向學者們提交任何評論。雅各去拉班那裡時的年齡(直到最近)一直被普遍定為七十七歲。但我認為,斯金納先生(Mr. Skinner)在一篇優秀的論文(1765年,第四版)中已經證明,七十七這個數字在這裡不可能是正確的。

「雅各一百三十歲時(帶著六十六人)下到埃及。約瑟那時已擔任總督十年;而他被立為總督時是三十歲;因此雅各在約瑟出生時不可能超過九十歲。現在,假設雅各去拉班那裡時是七十七歲,並且直到八十五歲才生兒子,然後在九十七歲時帶著十一個兒子離開拉班,那麼將會產生以下這些(以及斯金納先生在第11頁等處列舉的其他)奇怪的結果:

1. 儘管以撒和以掃在四十歲時結婚,雅各卻在七十七歲時去尋找妻子,並同意在七年後結婚。
2. 以薩迦是在風茄事件之後出生的,當時流便(約四歲)找到並帶回家;也就是說,如果以薩迦在約瑟之前出生,這與創30:18,創30:25相符。
3. 猶大在十三歲時生了珥;因為在下面的第一個表格中,猶大在雅各八十八歲時出生,珥在一百零二歲時出生。
4. 珥在九歲時結婚,並因放蕩而被毀滅。珥在一百零二歲時出生,在一百一十一歲時結婚。另見創38:7。
5. 俄南在八歲時結婚;因為俄南在一百零三歲時出生,在一百一十一歲時結婚。
6. 示拉在十歲時已長大,應該結婚;因為示拉在一百零四歲時出生,在一百一十四歲時已達適婚年齡,但尚未與他瑪結婚。見創38:14。
7. 法勒斯年輕時被阻止結婚,卻在十三歲時生了兒子;因為法勒斯在一百一十五歲時出生,在一百三十歲下埃及時已有兩個兒子。
8. 以掃在雅各七十七歲去拉班之後,去以實瑪利那裡娶了他的女兒;儘管以實瑪利在雅各六十三歲時就去世了。
9. 如果雅各直到八十五歲才生兒子,如果約瑟在父親九十歲時出生,那麼十一個兒子和底拿是在五年內出生的。
10. 最後,如果雅各直到八十五歲才生兒子,並且在一百三十歲時帶著六十六人去埃及,那麼他的家庭只被允許有四十五年的時間;而六十五年這個較大的數字似乎是生這麼多孩子和孫輩所必需的。

關於這個主題,勒克萊爾(Le Clerc)曾斷言:**Hisce in rebus occurrunt nodi, quos nemo hactenus solvit; neque porro, ut opinor, solvet.**(這裡存在一些難題,迄今無人能解,我認為將來也無人能解。)但只要依據斯金納先生的單一原則,即雅各在五十七歲時(而非七十七歲)去拉班那裡,這些難題就迎刃而解了。現在只剩下希望能夠找到一些權威來支持這個基於**exigentia loci**(情境要求)而如此堅實的推測。

普遍的觀點是通過從約瑟在埃及擔任總督的年齡,回溯到他出生時,以及雅各與拉班在一起的二十年來計算的。斯金納先生認為,這個數字最初是四十;我認為現存的希伯來文文本證實了這個推測,並提供了急需的權威。

「雅各為他的兩個妻子服事拉班十四年後,雅各應該住在哪裡呢?以掃仍然活著;雅各很可能害怕回到他那裡,直到更多的歲月消除了他的怨恨;如果以掃去世了,雅各就會安全了。但我們也必須記住,以撒仍然活著,而且以掃已決定在他們父親去世時殺死雅各。因此,雅各希望在哈蘭繼續居住更長時間,這不足為奇。為了更有效地實現這一點,他可能會提出照顧拉班的牲畜,並住在拉班附近,條件是對拉班有利,以至於難以拒絕。最後,當拉班從這種關係中獲得了二十年的良好效果,而雅各卻沒有獲利,甚至遭受了一些損失時,雅各自然會厭倦這樣幫助拉班而沒有為自己日益壯大的家庭提供保障。因此,我們發現雅各與拉班立約,在拉班家中更密切地服事六年,為此明確規定了工資。

與上述可能性相符的事實似乎是,雅各在哈蘭居住了四十年,方式如下:

* 14年:在拉班家中,作為立約的僕人,為他的妻子們服務。
* 20年:在拉班附近,作為朋友。
* 6年:在拉班家中,作為立約的僕人,為牲畜服務。
* 總計:40年

「現在,這二十年同時進行的鄰里協助,以及這二十年分開的立約服務,似乎都在歷史本身中有所區分。因為當拉班追趕雅各時,他兩次提到二十年;如果這兩組二十年確實不同,那麼就是四十年。每次提到二十年都引入了**זה**(zeh,這)這個詞,當這個詞重複使用時,是用來區分;就像我們說『這個和那個』,『這一個或那一個』。因此,出14:20:『以致這一個不能靠近那一個。』傳6:5:『這比那更有安息。』而在相距很遠的兩個詞中,伯21:23:『這人死』;伯21:25:『那人死』等等。所以在這裡,創31:38,雅各對拉班說:**זה עשרים שנה אנכי עמך**(zeh esrim shanah anochi immach),『這二十年我與你同在』等等;指的是他不住在拉班家中,而是住在拉班附近的時間;不是作為僕人,而是作為朋友;在他為拉班的女兒們服事十四年之後,以及在他為牲畜服事六年之前。但至於另外的二十年,他在創31:41對拉班說,措辭非常顯著地改變了:**זה לי עשרים שנה בביתך עבדתיך**(zeh li esrim shanah bebeithecha abadticha),『這二十年(**לי**,li)為我自己(為我自己的益處)在你的家中;我服事你十四年,又六年』等等。在這最後一個時期,儘管只有六年,他卻指責拉班十次更改他的工資。因此,雅各堅持認為他在為工資服務的二十年中,工資是應得的;但他更強調在另外二十年中,他無償地幫助了拉班,甚至遭受了一些損失;因此,他特別恰當地首先提醒拉班那組二十年。

以下表格主要取自斯金納先生,將極大地闡明雅各的真實年代學:

**表1 - 雅各在哈蘭只待了二十年**

* 0 雅各(和以掃)出生。
* 40 以掃娶了兩個赫人妻子(創26:34)。
* 63 以實瑪利去世,享年137歲(創25:17)。
* 77 雅各去哈蘭。
* 84 娶利亞和拉結(創29:20, 創29:21, 創29:27, 創29:28)。
* 85 利亞生流便。
* 86 利亞生西緬(創29:32-35)。
* 87 利亞生利未。
* 88 利亞生猶大。
* 89 辟拉生但。
* 辟拉生拿弗他利。
* 悉帕生迦得。
* 悉帕生亞設。
* 利亞生以薩迦。
* 利亞生西布倫和底拿(創30:6-24)。
* 91 拉結生約瑟。
* 97 雅各從哈蘭返回。
* 98 住在疏割。
* 99 來到沙冷,並在那裡住了八年。
* 101 猶大娶書亞的女兒。
* 102 珥出生。
* 103 俄南出生。
* 104 示拉出生。
* 106 示劍人被西緬和利未毀滅。
* 107 便雅憫出生,拉結去世。
* 108 約瑟十七歲時被賣(創37:2)。
* 111 他瑪嫁給珥,隨後嫁給俄南。
* 114 他瑪與猶大亂倫。
* 115 法勒斯和謝拉出生給猶大。
* 120 以撒去世,享年180歲(創35:28)。
* 121 約瑟被立為埃及總督(創41:46)。
* 130 雅各下埃及(創47:9)。
* 147 雅各去世(創47:28; 創49:33)。

**表2 - 雅各在哈蘭待了四十年**

* 0 雅各(和以掃)出生。
* 40 以掃娶了兩個赫人妻子(創26:34)。
* 57 雅各去哈蘭。
* 58 以掃去以實瑪利那裡,娶了他的女兒(創28:9)。
* 63 以實瑪利去世,享年137歲(創25:17)。
* 64 雅各娶利亞和拉結(創29:20, 創29:21, 創29:27, 創29:28)。
* 65 利亞生流便。
* 66 利亞生西緬(創29:32-35)。
* 67 利亞生利未。
* 68 利亞生猶大,拉結不生育,給了辟拉。
* 69 辟拉生但。
* 71 辟拉生拿弗他利。利亞不生育,給了悉帕(創30:6-24)。
* 72 悉帕生迦得。
* 74 悉帕生亞設。
* 78 流便十三歲時找到風茄。
* 79 利亞生以薩迦。
* 81 利亞生西布倫。
* 82 利亞生底拿。
* 86 猶大十八歲時娶書亞的女兒。
* 87 珥出生。
* 88 俄南出生。
* 89 示拉出生。
* 91 拉結生約瑟。
* 97 雅各從哈蘭來到疏割和沙冷。底拿被玷污,示劍人被毀滅。
* 98 便雅憫出生,拉結去世。
* 103 亞設的第四個兒子比利亞出生。
* 105 他瑪嫁給珥。
* 106 他瑪嫁給俄南。
* 108 約瑟十七歲時被帶到埃及(創37:2)。
* 109 示拉二十歲時,沒有給他瑪。
* 110 法勒斯和謝拉由他瑪為猶大所生。
* 120 以撒去世,享年180歲(創35:28)。
* 121 約瑟三十歲時,成為埃及總督(創41:46)。
* 123 比利亞二十歲時結婚。
* 125 希伯出生給比利亞。
* 127 瑪基列出生給比利亞。
* 128 法勒斯十八歲時結婚。
* 129 希斯崙出生給法勒斯。
* 130 哈母勒出生給法勒斯。
* 130 便雅憫三十二歲時,有十個兒子。雅各下埃及(創47:9)。
* 147 雅各去世(創47:28; 創49:33)。

*未按時間順序排列,創世記38章。(57-71 = 14年服務;72-91 = 20年協助)

「我們現在的譯文是,創31:38:『這二十年我與你同在;你的母綿羊和母山羊沒有掉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吃。』創31:39:『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給你帶來;我承擔了損失;無論是白天被偷還是夜間被偷,你都向我索要。』創31:40:『我就是這樣;白天受盡炎熱,夜間受盡寒霜,我的睡眠從我眼中奪去。』創31:41:『這樣,我在你家裡二十年:我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牲畜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更改我的工價。』

「這裡建議的修改是,創31:38:『這**一組**二十年我與你同在;你的母綿羊和母山羊沒有掉胎,公羊等等。』創31:41:『這**另一組**二十年為我自己,在你的家中,我服事等等。』同樣的區別在創30:29中也有表達:『你知道我怎樣服事你,你的牲畜在我手下怎樣;』即,我作為你的僕人與你同在期間的行為,以及你的牲畜作為你的朋友與我同在期間的狀況。

「不能忽略的是,烏雪大主教(Archbishop Usher)和勞埃德主教(Bishop Lloyd)認為雅各在來到拉班之後很快就有了兒子;甚至斷言他幾乎一到哈蘭就結婚了,而不是像他顯然那樣等待了七年。而傑克遜先生(Mr. Jackson)則認為,便雅憫的一些兒子,那些明確被列為與雅各一同下埃及的人,可能是在埃及出生的!從這些困境和矛盾中,兩組二十年的區分巧妙地將我們解救出來,**Hoc temporis intervallo nemo concipere poterit tot res contingere potuisse.**(在如此短的時間內,不可能發生這麼多事情。)斯賓諾莎(Spinosa)。我將把這個主題留給年代學家和評論家,不試圖對任何一種觀點做出決定。我認為肯尼科特博士的觀點最有可能,並且我已將年代學應用於與之相關的案例;但在兩種情況下都存在困難。參見克拉克對創38:1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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