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就叫了他大兒子以掃來,說:「我兒。」以掃說:「我在這裏。」
2他說:「我如今老了,不知道哪一天死。
3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獵,
4照我所愛的做成美味,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5以撒對他兒子以掃說話,利百加也聽見了。以掃往田野去打獵,要得野味帶來。
6利百加就對她兒子雅各說:「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
7『你去把野獸帶來,做成美味給我吃,我好在未死之先,在耶和華面前給你祝福。』
8現在,我兒,你要照着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
9你到羊群裏去,給我拿兩隻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
10你拿到你父親那裏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11雅各對他母親利百加說:「我哥哥以掃渾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
12倘若我父親摸着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
13他母親對他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
14他便去拿來,交給他母親;他母親就照他父親所愛的做成美味。
15利百加又把家裏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她小兒子雅各穿上,
16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
17就把所做的美味和餅交在她兒子雅各的手裏。
18雅各到他父親那裏說:「我父親!」他說:「我在這裏。我兒,你是誰?」
19雅各對他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我已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請起來坐着,吃我的野味,好給我祝福。」
20以撒對他兒子說:「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他說:「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使我遇見好機會得着的。」
21以撒對雅各說:「我兒,你近前來,我摸摸你,知道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不是。」
22雅各就挨近他父親以撒。以撒摸着他,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
23以撒就辨不出他來;因為他手上有毛,像他哥哥以掃的手一樣,就給他祝福;
24又說:「你真是我兒子以掃嗎?」他說:「我是。」
25以撒說:「你遞給我,我好吃我兒子的野味,給你祝福。」雅各就遞給他,他便吃了,又拿酒給他,他也喝了。
26他父親以撒對他說:「我兒,你上前來與我親嘴。」
27他就上前與父親親嘴。他父親一聞他衣服上的香氣,就給他祝福,說: 我兒的香氣 如同耶和華賜福之田地的香氣一樣。
28願上帝賜你天上的甘露, 地上的肥土, 並許多五穀新酒。
29願多民事奉你, 多國跪拜你。 願你作你弟兄的主; 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 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 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
30以撒為雅各祝福已畢,雅各從他父親那裏才出來,他哥哥以掃正打獵回來,
31也做了美味,拿來給他父親,說:「請父親起來,吃你兒子的野味,好給我祝福。」
32他父親以撒對他說:「你是誰?」他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
33以撒就大大地戰兢,說:「你未來之先,是誰得了野味拿來給我呢?我已經吃了,為他祝福;他將來也必蒙福。」
34以掃聽了他父親的話,就放聲痛哭,說:「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
35以撒說:「你兄弟已經用詭計來將你的福分奪去了。」
36以掃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以掃又說:「你沒有留下為我可祝的福嗎?」
37以撒回答以掃說:「我已立他為你的主,使他的弟兄都給他作僕人,並賜他五穀新酒可以養生。我兒,現在我還能為你做甚麼呢?」
38以掃對他父親說:「父啊,你只有一樣可祝的福嗎?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以掃就放聲而哭。
39他父親以撒說: 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 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
40你必倚靠刀劍度日, 又必事奉你的兄弟; 到你強盛的時候, 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
41以掃因他父親給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裏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
42有人把利百加大兒子以掃的話告訴利百加,她就打發人去,叫了她小兒子雅各來,對他說:「你哥哥以掃[想要]殺你,報仇雪恨。
43現在,我兒,你要聽我的話:起來,逃往哈蘭、我哥哥拉班那裏去,
44同他住些日子,直等你哥哥的怒氣消了。
45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氣,忘了你向他所做的事,我便打發人去把你從那裏帶回來。為甚麼一日喪你們二人呢?」
46利百加對以撒說:「我因這赫人的女子連性命都厭煩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為妻,像這些一樣,我活着還有甚麼益處呢?」
創世記 第27章
【第1節】以撒年老,眼睛昏花,預感死期將近,便吩咐兒子以掃為他預備美味,好在吃過之後,將長子的福分賜給他(創27:1-4)。利百加聽見這話,便告訴雅各,並指示他如何假扮哥哥,欺騙父親,以獲得祝福(創27:5-10)。雅各起初猶豫不決(創27:11-12),但在母親的勸說和鼓勵下,最終同意採用她所建議的方法(創27:13-14)。利百加將雅各裝扮一番,打發他去假冒哥哥(創27:15-17)。雅各來到父親面前,自稱是以掃(創27:18-19)。以撒心生疑慮,仔細盤問和檢查,卻未能識破騙局(創27:20-24)。他吃了美味,便將祝福賜給了雅各(創27:25-27)。祝福的內容見(創27:28-29)。以掃打獵回來,帶著他所預備的肉,來到父親面前(創27:30-31)。以撒發現雅各的欺騙,大受震驚(創27:32-33)。以掃聽聞祝福已被他人領受,極其悲痛(創27:34)。以撒指責雅各的詭詐(創27:35)。以掃懇求並祈求祝福(創27:36)。以撒描述了他已賜予的祝福(創27:37)。以掃哭泣,懇切祈求祝福(創27:38)。以撒宣告了對以掃的祝福,並預言他的後裔將來會擺脫雅各後裔的附庸地位(創27:39-40)。以掃決意殺害他的兄弟(創27:41)。利百加聽聞此事,勸雅各逃往巴旦亞蘭,投奔她的哥哥拉班(創27:42-45)。她聲稱極其擔憂雅各會娶迦南女子為妻(創27:46)。
【第1節】以撒老了——根據充分的推測,以撒此時約一百一十七歲,雅各約五十七歲;儘管普遍的看法是以撒一百三十七歲,雅各七十七歲;但請參閱創31:55等處的注釋。眼睛昏花——這很可能是以撒當時所患疾病(我們不知是何種疾病)的影響;他很可能從這疾病中康復,因為他在此事之後又活了至少四十年,甚至四十三年,直到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創35:27-29)。
【第2節】我不知道我死期——從他目前的虛弱狀況來看,他有理由認為自己的死期不遠了,因此他不想留下任何他認為是自己職責所在而未完成的事。一個不為永恆而活的人,根本就沒有活著。
【第3節】你的兵器——原文**כלי**(keley,器皿、工具)指任何種類的器皿和工具;這裡可能指獵矛、標槍、刀劍等。箭袋——**תלי**(teli),源自**תלה**(talah,懸掛)。若非《七十士譯本》將此詞譯為**φαρετραν**(pharetran,箭袋),《拉丁通行本》譯為**pharetram**(箭袋),我會更傾向於認為是指某種盾牌;但無論是箭袋還是盾牌,都可以掛在手臂上或肩上。有些人認為是指刀劍;因為原文有懸掛之意,所以他們認為我們的詞「hanger」(掛刀)由此而來,因其通常呈懸掛狀佩戴;但「hanger」這個詞在十字軍東征之前並不存在於我們的語言中,我們顯然是從波斯語**khanjar**(短劍、匕首)借用而來,這種武器不僅在戰鬥中,也在私人暗殺中廣為人知。
【第4節】美味——**מטעמים**(matammim),源自**טעם**(taam,品嚐、滋味);如何烹製我們不得而知,但其名稱表明了它的性質。我好吃了——以撒要賜給兒子的祝福是一種神聖的權利,必須透過適當的儀式來傳達。由於飲食在亞洲人幾乎所有宗教場合中都被使用,尤其是在立約和確認聖約時,因此有理由認為,在此場合,某種形式的飲食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以撒在吃了將要領受祝福的人為此目的所預備的肉之前,不能傳達這項權利。由於以撒年事已高,身體虛弱,精神萎靡,因此在此場合所用的肉必須烹製得能引人食慾,以便他能攝取足夠的量來恢復和補充他衰弱的體力,使他能更好地完成整個儀式。這似乎是經文中如此特別提及美味的唯一原因。當我們考慮到:1. 除非雙方一同進食,否則任何聖約都不被視為具有約束力;2. 為了傳達這項祝福,某種形式的儀式是必要的;3. 以撒的體力此時已極度耗盡,以至於他認為自己將要死去;我們就會立刻明白為何在此場合需要肉,以及為何這肉必須烹製得配得上「美味」的稱號。由於我相信這是此處的真實含義,我便不再用我認為有問題或錯誤的解釋來困擾我的讀者。
【第5節】利百加聽見了——她決心盡一切可能阻止以撒的意圖,為她偏愛的兒子雅各取得祝福。有些人聲稱她為此得到了神聖的啟示;但如果她真的得到了,她就不需要訴諸欺騙來幫助實現。以撒一旦得知,他會因敬虔而寧願遵從造物主的旨意,而非偏袒他的長子;但利百加沒有任何這樣的理由可辯,因此她訴諸最不可取的方法來達成目的。
【第12節】我反要招咒詛——因為即使在那個早期時代,申27:18那條律法的精神也已為人所理解:「使盲人走錯路的,必受咒詛。」雅各此時的良心似乎比他母親更為敏銳。
【第13節】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翁克羅斯(Onkelos)對此有著奇特的解釋:「先知已向我啟示,咒詛不會臨到你身上,我的兒子。」這位婦人當時承擔了多麼可怕的責任啊!聖經作者只是陳述事實,我們可以相信其陳述的真實性;但他從未說過上帝會讓任何人效仿這種行為。他經常記載事實和言論,卻從不推薦。
【第15節】上好的衣服——艾因斯沃思先生(Mr. Ainsworth)對此處有一段明智的注釋:「律法中的祭司有聖衣供事奉之用(出28:2-4),《七十士譯本》在此處和該處都稱之為**την στολην**(ten stolen,袍子),以及**στολην ἁγιαν**(stolen hagian,聖袍)。在律法之前,長子是否有此類衣物供事奉之用尚不確定,但從這個例子來看是可能的;因為如果它們是普通衣物,為何以掃自己或他的妻子不保管呢?但它們很可能是從祖先傳下來的聖袍,家族的母親將它們存放在香木箱中,以防蟲蛀等,因此創27:27說:『以撒聞他衣服上的香氣。』」艾因斯沃思的觀點為許多評論家所採納。
【第19節】我是你的長子以掃——這裡有許多明顯的謊言,既不應效仿,也不應寬恕。「雅各,」加爾梅(Calmet)說,「以三種不同的方式欺騙了他的父親。1. 透過他的言語:『我是你的長子以掃。』2. 透過他的行動:他給父親吃小山羊肉,卻說是野味,並說他已遵照父親的吩咐,打獵得來。3. 透過他的衣著:他穿上以掃的衣服,並將小山羊皮披在他的手和光滑的頸項上。簡而言之,他利用了所有可能施行的欺騙手段,以達成目的。」試圖為這種行為開脫或尋找藉口,非但無益,反而有損宗教和真理的事業。人們不僅努力為利百加和雅各的這些行為開脫,甚至試圖證明它們是合乎情理的,並且完全符合上帝的心意和旨意!**Non tali auxilio, non defensoribus istis**(不需要這樣的幫助,不需要這樣的辯護者)。上帝和真理的事業不需要這樣的辯護者;他們的手比烏撒的手更不聖潔;無論抬約櫃的人如何跌倒,上帝的約櫃不需要他們的扶持。上帝的旨意是大的要服事小的,他會以他自己智慧和公義的護理方式來成就此事;但他絕不會認可或推薦這裡所使用的手段。
【第23節】他卻沒有認出他來,因為他的手多毛——從這個情況我們可以得知,以撒的觸覺因他當時的疾病而大受損害。當他無法分辨小山羊皮和他兒子的肉體時,我們看到他因身體虛弱,處於一種容易被妻子欺騙和幼子詭計所利用的狀態。
【第27節】我兒的香氣如同田野的香氣一樣——這些衣服,即存放在家中的上好衣服的香氣,很可能是由一些芳香草本植物引起的,我們可以自然地推測這些植物與衣服一同存放;這種習俗至今仍在許多國家盛行。百里香、薰衣草等常被放在衣櫃中,以散發宜人的香氣,並認為這樣可以防止蛀蟲蛀蝕衣物。我曾多次見過東方手稿中放置芳香植物的葉子,有時甚至是整枝,以散發宜人的香氣,並防止蟲蛀。從歐洲前往東印度的人們也會在衣服中放置俄羅斯皮革,目的相同。這種香氣會讓以撒回想起芳香植物遍布的田野,在那裡他曾多次被香氣所陶醉。
【第28節】願神賜你天上的甘露——牛頓主教(Bp. Newton)對這些預言的看法非常正確和恰當,以至於在此問題上無需再多言。「這裡預言(創27:39也預言)這兩兄弟,在地理位置和其他世俗優勢上,將會非常相似。對雅各說:『願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豐富的五穀新酒。』對以掃也說了大致相同的話(創27:39):『看哪,你的住處必得地上的肥土,並天上的甘露。』屬靈的祝福,即蒙福後裔的應許,只能賜給一人;但世俗的福分可以賜給兩人。西珥山和鄰近地區最初為以東人所佔有;他們後來又向阿拉伯和猶大南部擴展。但無論他們身在何處,我們事實上發現以東人在世俗優勢上與以色列人相差無幾。以掃擁有豐富的牲畜、野獸和財物,他自願去西珥居住;但他若非那裡並非如某些人所說的貧瘠荒涼之地,他不會帶著如此多的牲畜遷往那裡。以東人有公爵和君王統治他們,而以色列人卻在埃及為奴。當以色列人歸回時,請求獲准經過以東的領土,可見該地遍布肥沃的田地和葡萄園:『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我們不從田間和葡萄園經過,也不喝井裡的水。』(民20:17)。而瑪拉基書的預言,通常被引用作為該地貧瘠的證據,反而證明了相反的情況:『我恨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瑪1:3);因為這暗示該地以前是肥沃的,而其目前的貧瘠更多是戰爭的結果,而非土壤的自然缺陷。如果該地現在貧瘠,猶大也非昔日之猶大。」由於猶大地區雨水稀少,除了春初的「早雨」和九月左右的「晚雨」之外,降雨不足由早晚,或者說整夜豐沛的甘露來補充。加爾梅(Calmet)說,我們可以從基甸羊毛上的露水判斷其豐沛程度(士6:38),羊毛擰出的水裝滿了一碗。戶篩(Hushal)將一支準備攻擊敵人的軍隊比作落在地上的露水(撒下17:12),這給我們一種印象,即這種液體大量降下,足以浸透萬物。這些國家的旅行者向我們保證,那裡的露水異常豐沛。地上的肥土——荷馬稱之為**ουθαρ αρουρης**(outhar aroures,《伊利亞特》第九卷141行),維吉爾稱之為**uber glebae**(uber glebae,《埃涅阿斯紀》第一卷531行),兩者都指自然肥沃的土壤。因此,在這些和前述的表達下,以撒祝願他的兒子擁有豐饒之地所能產生的一切祝福;因為,正如勒克萊爾(Le Clerc)正確觀察到的,如果天上的甘露和適時的雨水降落在肥沃的土壤上,那麼除了人類的勤勞之外,一切世俗的福分都將豐盛地享用。因此,它們在聖經中被描繪為繁榮、豐盛和上帝祝福的象徵(申33:13,申33:28;彌5:7;亞8:12);另一方面,缺乏這些則表示貧瘠、困苦和上帝的咒詛(撒下1:21)。參見多德(Dodd)。
【第29節】願多民事奉你——牛頓主教說:「儘管他們在世俗優勢上彼此相似,但在所有屬靈恩賜和恩典上,弟弟將擁有優越性,將成為將祝福傳給萬國的蒙福工具:『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這些話語應充分地指涉:『願多民事奉你,多國向你下拜。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祝福你的,願他蒙福。』同樣的應許曾以神的名義賜給亞伯拉罕:『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創12:3);這裡又向雅各重複,耶路撒冷他爾根(Jerusalem Targum)如此釋義:『咒詛你的,必像比珥的兒子巴蘭一樣受咒詛;祝福你的,必像先知摩西,以色列的立法者一樣蒙福。』看來雅各總體而言是個更有信仰的人,比以掃更相信神的應許。雅各的後裔也保守了真宗教和對獨一神的敬拜,而以東人則沉溺於偶像崇拜;最終,世界的救主從雅各的後裔中誕生。這是雅各獨特的特權和優勢,成為將這些祝福傳給萬國的蒙福工具。這是他超越以掃的最大優勢;保羅使徒就是從這個意義上理解和應用這個預言的:『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羅9:12)。基督,世界的救主,將從某個家族中誕生;雅各的家族被選中而非以掃的家族,是出於全能上帝的美意,他當然最能判斷合適性和權宜之計,並且有絕對的權利按他認為合適的方式施予恩惠;因為他對摩西說,正如使徒繼續論證的(羅9:15):『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當外邦人歸信基督教時,這個預言就字面應驗了:『願多民事奉你,多國向你下拜。』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全以色列都得救時,這個預言將更充分地應驗。」
【第33節】以撒大大地戰兢——邊註的譯法非常貼切:「以撒大大地戰兢。」這表明他對自己的受騙以及導致此事的手段之不義深感不安。儘管以撒一定聽過上帝對利百加所說的「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這句話,而且他從未希望推翻這個神聖的旨意;但他當然可能認為屬靈的祝福可以傳給以掃,並透過他傳給地上的萬國,儘管世俗的統治權在另一方。是的,他必蒙福——從本節所說的,與來12:17對照,我們看到長子名分的傳遞,一旦透過前述的儀式傳達,是多麼具有約束力。當以撒發現自己被雅各欺騙時,如果可能,他當然會撤銷祝福;但由於祝福已透過聖禮的方式傳達,這是不可能的。他說:「我已經為他祝福了,是的,他必蒙福。」因此使徒說,以掃「尋不著悔改的餘地」(**μετανοιας γαρ τοπον ουχ εὑρε**,metanoias gar topon ouch heure),即在他父親那裡尋不著改變心意或目的的餘地,儘管他流淚懇求。父親無法撤銷,因為恩賜已經賜下並確認。但這與可憐的被騙的以掃最終的救恩無關,也與他那不自然的兄弟的救恩無關。
【第35節】奪去了你的福分——這福分與長子名分不同,似乎包含兩部分:1. 普遍且最終地統治家族的另一部分;2. 成為彌賽亞的祖先。但前者比後者更明確地宣告。參見創25:31的注釋。
【第36節】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參見創25:26的注釋。他奪了我的長子名分——他這樣說相當恰當;因為儘管他將其賣給了雅各,但由於雅各利用了他瀕臨死亡的處境,他將此行為視為一種搶劫。
【第37節】我已立他為你的主——參見創27:28的注釋。
【第40節】你必倚靠刀劍度日——這並非絕對意味著以東人將不斷戰爭;而是指他們將性情兇猛好戰,靠打獵和掠奪他人財物為生。牛頓主教(Bishop Newton)對此問題以他一貫的明智和判斷力發表意見:「這裡預言,長子支系將更喜愛戰爭和暴力,但最終將被幼子征服。『你必倚靠刀劍度日,也必服事你的兄弟。』以掃可以說很大程度上靠刀劍為生;因為他是一個精明的獵人,一個田野之人。他和他的子孫透過武力佔領了西珥山,將原住民何利人驅逐出去。他們如何進一步擴展到阿拉伯人中尚不清楚;但看來在巴比倫被擄期間,由於一次叛亂和分裂,一些以東人來到並佔領了猶大西南地區,從此定居在那裡。在此之前和之後,他們幾乎不斷與猶太人交戰;每逢機會,他們都樂於與猶太人的敵人聯合;當尼布甲尼撒圍攻耶路撒冷時,他們鼓勵他徹底摧毀這座城市,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詩137:7)。甚至在他們被猶太人征服很久之後,他們仍保留著同樣的尚武精神;因為約瑟夫(Josephus)在他那個時代給予他們『一個騷亂不安的民族,總是準備發動動亂,並樂於改變;只要那些懇求他們的人稍加奉承,他們就開始戰爭,急於投入戰鬥,如同赴宴一般』的評價。在耶路撒冷最後一次圍城之前不久,他們應狂熱派的請求,前來協助他們對抗祭司和百姓;在那裡,他們與狂熱派一同犯下了聞所未聞的殘暴行為,並殘忍地謀殺了大祭司亞拿(Annas),約瑟夫將耶路撒冷的毀滅歸因於他的死。」參見多德博士(Dr. Dodd)。並且——你強盛的時候——這裡預言將有一個時期,長子將擁有統治權,並擺脫幼子的軛。**תריד**(tarid)這個詞,我們譯為「有權勢」,其含義頗為可疑,因為它可以從三個不同的詞根推導出來:**ירד**(yarad,下降、被降卑或被貶低);**דרה**(radah,獲得統治權或擁有統治權);以及**רוד**(rud,抱怨);這意味著,當他們被降到極低時,上帝將為他們彰顯他的大能,將他們從兄弟的軛下解救出來;或者當他們壯大到足以冒險為自己設立君王時;或者當他們為自己的過犯哀悼時,上帝將使他們脫離被擄。耶路撒冷他爾根(Jerusalem Targum)將這些話語解釋為:「當雅各的子孫遵守律法並遵行誡命時,他們將把奴役的軛加在你的頸項上;但當他們偏離律法研究並忽視誡命時,你將掙脫奴役的軛。」「是大衛施加了這個軛,當時猶太人遵守律法;但這個軛從一開始就讓以東人感到非常痛苦;在所羅門統治末期,以東王室血統的哈達(Hadad),從小被帶到埃及,回到了自己的國家,並引起了一些騷亂,但未能奪回王位,因為他的臣民被大衛在他們中間設立的駐軍所震懾;但在猶大王約沙法之子約蘭統治時期,以東人從猶大的統治下背叛,為自己立了王。約蘭曾試圖再次征服他們,但未能成功;於是『以東人背叛,脫離猶大的權下,直到今日。』(代下21:8,代下21:10),至此,這個預言的一部分在大約九百年後應驗了。」參見牛頓主教。「因此,」牛頓主教說,「我們在本章和第25章的注釋中,追溯了這個預言從一開始的應驗;我們發現以東民族曾多次被猶太人征服並成為其附庸,但猶太民族從未成為以東人的附庸;猶太人一直是更重要的民族,在世界上更為人所知,在歷史上更為著名。我們對以東人歷史的了解,除了與猶太人歷史相關的部分之外,確實所知甚少;而現在,他們的名稱或民族在哪裡呢?他們部分被那巴提亞阿拉伯人(Nabathean Arabs)吞噬並消失,部分被猶太人吞噬;正如普賴多克斯博士(Dr. Prideaux)所觀察到的,這個名稱在大約公元一世紀末期就被廢除和不再使用了。他們因侮辱和壓迫他們的兄弟猶太人而得到了報應;至此,其他預言也應驗了,即耶49:7等;結25:12等;珥3:19;摩1:11等;特別是俄巴底亞書;因為今天我們看到猶太人作為一個獨特的民族而存在,而以東卻不復存在,這與俄巴底亞書的話語相符(俄1:10):『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強暴,他後裔從埃及歸回時,羞愧必將你遮蓋,你必永遠斷絕。』又說(俄1:18):『以掃家必無一人存留,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上帝以多麼廣泛和詳細的方式應驗了所有這些預言啊!這又是何等證明了《摩西五經》的神聖啟示和上帝的全知!」
【第41節】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以撒當時的健康狀況如此,儘管他後來又活了四十多年,但所有人都預料他會去世;以掃認為那將是他報復兄弟雅各的有利時機,因為按照當時的習俗,兒子們總是在父親的葬禮上在場。以實瑪利從自己的國家趕來協助以撒埋葬亞伯拉罕;雅各和以掃都協助埋葬他們的父親以撒,但他們之間的仇恨在那之前很久就已平息了。
【第42節】他安慰自己,想要殺你——**מתנחם לך**(mithnachem lecha),胡比根(Houbigant)將其譯為**cogitat super te**(他思念或謀劃殺你)。這個意思在這裡很自然,但似乎不是原文的含義;胡比根本人在他的《希伯來詞根》(Racines Hebraiques)中也沒有給予這個意思。毫無疑問,以掃因對他兄弟的仇恨,想到自己很快就有機會報復他的冤屈,便感到高興。
【第44節】同他住些日子——他可能四十年後才回來,利百加很可能再也沒有見過他;因為猶太拉比普遍認為,利百加在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之前就去世了,無論他停留的時間是二十年還是四十年。參見創31:55等處的注釋。
【第45節】我何必一日喪你們二人呢——如果以掃殺了雅各,那麼雅各最近的親屬,按照族長律法(創9:6)是報血仇者,就會殺了以掃;這兩起死亡很可能發生在同一天。這似乎是利百加的意思。那些總是試圖以目的來聖化手段的人,充滿了困惑和痛苦。即使是神聖的事奉,如果不是按照上帝自己的方式,基於真理和公義的原則來完成,上帝也不會賜福。利百加和她的兒子想要把手段從上帝手中奪走;他們用自己的火花圍繞自己,用自己的火取暖;他們從上帝手中得到的就是,他們躺臥在悲傷之中。上帝會以符合他自己完美的方式來成就他的旨意;因為他已完全決定大的要服事小的,而且彌賽亞將不是出自以掃的家族,而是出自雅各的家族;他不需要人的狡猾詭詐或欺騙來成就他的目的。然而,在他的憐憫中,他超越了所有這些情況,並產生了善,而如果任由事物自行運作和發展,只會產生惡。然而,在這件應受譴責的事件之後,我們再也沒有聽到利百加的消息。聖靈不再提及她,除了她的埋葬(創49:31)。參見創35:8的注釋。
【第46節】我厭煩我的性命——利百加很可能對以撒隱瞞了上述許多情況;但雅各若要前往巴旦亞蘭,必須得到以撒的同意,因此她在此完全展現了她的本性,為雅各的離開編造藉口,並隱瞞了真正的原因。亞伯拉罕曾懇切地為他的兒子以撒從他自己的家族中尋找妻子;因此利百加是從敘利亞被帶來的。她現在害怕,或者假裝害怕,她的兒子雅各會像以掃一樣娶赫人女子為妻;因此她以此為表面理由,向以撒提出雅各應立即前往巴旦亞蘭,以便在那裡娶妻。以撒不知道送走雅各的真正原因,欣然同意了利百加的提議,並立即召喚雅各,給予他適當的指示和祝福,然後將他送走。這種觀點使所有事情都連貫且自然;我們立刻明白了本節中突兀言論的原因,這段話應放在下一章的開頭。
1. 在前面的注釋中,我已努力如實呈現事情的本來面貌。我沒有效仿許多解經家的做法,他們費盡心力為雅各和他母親在這些記載中的行為辯護。我敬畏上帝,並渴望跟隨祂,我不敢祝福祂未曾祝福的,也不敢咒詛祂未曾咒詛的。我認為利百加和雅各的全部行為,在某些方面是極其罪惡的,在所有方面都是高度可議的。而本章和第25章所載事實的公正敘述,給予我對神聖原著真實性和可靠性的最充分證據。上帝所寫的歷史是何等公正!我們可以從一些解經家那裡看到,如果人要敘述同樣的事實,他們會怎麼做。上帝所賜的歷史,詳細記載了其主題人物的惡行和美德。與《聖經》中的傳記相比,當今的傳記是何等不同!從未實行的美德行為,從未承受的自願犧牲,從未感受到的虔誠,簡而言之,從未活過的人生,是我們傳記敘述的主要內容。這些可以被稱為「聖徒傳」,因為所有能裝飾人類品格的美德都被歸於他們,幾乎沒有任何過失或瑕疵;而另一方面,聖經中普遍提及的人物,卻被深深的陰影所標記。一個熟悉人性、有反思能力的人,從《聖經》傳記與非受默示作者的傳記比較中,會得出什麼推論呢?推論是:聖經歷史是自然的,是可信的,具有真實性的所有特徵,敘述了似乎有損其自身榮譽的情況,卻仍舊詳述,並常常尋找機會重複。它是真實的!絕對真實的!在這個結論上,常識、理性和批判都一致。另一方面,對於一般的傳記,我們必須說它常常是不自然的,不可信的;缺乏許多真實性的基本特徵;刻意避免提及對其主題人物不光彩的情況;熱切地努力將那些無法完全隱藏的投射到深沉的陰影中,或者將其昇華為美德。這是眾所周知的,我們無需遠求眾多例子。從這些事實中,一個有反思能力的人將得出這個普遍結論——一份公正、在各方面都真實的歷史,只能從上帝自己那裡獲得。
2. 這些本應只是對利百加和她的兩個兒子之品格與行為進行廣泛檢視的初步觀察;但詳細探討將是一項吃力不討好的任務,我只想引導讀者注意那些在上帝的祝福下,可能促進其道德益處的事物。沒有一個虔誠的人能不帶著悲傷和痛苦的情緒閱讀眼前的這一章。一位母親教導她偏愛的兒子欺騙和詐取他的兄弟,欺瞞他的父親,並說出最可憎的謊言!而上帝,這位公義、公正的上帝,卻以最詳盡、最細微的方式敘述了所有情況!我已經暗示過,這是聖經真實性的一個有力證明。如果《聖經》是騙子的作品,這段歷史的任何一個細節都不會出現。上帝確實曾預定長子要服事幼子;但祂從未設計讓這種至高主權以這種方式實現。如果雅各那毫無原則的母親將此事交託在上帝的護理手中,她偏愛的兒子將以一種不僅能彰顯上帝的公義和聖潔,而且對他自己而言既榮耀又持久的方式獲得優先權。他得到了長子名分,也得到了祝福;但他個人從中獲得的益處卻是何等微薄!從那時起直到他從巴旦亞蘭歸來,他的生活是怎樣的?簡直是一連串的煩惱、失望和災難。人們或許會試圖為這些交易中的不義行為開脫;但這必然源於軟弱或錯誤的熱心。上帝已充分地以祂的不悅標記了這一切。
3. 以掃對他兄弟雅各的仇恨似乎已傳給了他的所有後裔;毫無疑問,長子名分和祝福之事是維持這兩個家族——以東人和以色列人——後裔之間永久仇恨的基礎。古老的家族宿怨是如此不幸,它建立在一個家族的某個分支在某個時期(無論多麼遙遠)造成了傷害的觀念上,只要其影響仍在持續,並導致一方遭受某些世俗的剝奪。這種仇恨能夠持續到任何可預見的時期,鄰近島嶼的狀況足以證明;而就本主題而言,本國約克家族和蘭開斯特家族之間血腥的爭鬥,也是一個不容輕視的注釋。然而,與此相關的事實可以歸納為幾句話:
1. 雅各的後裔特別蒙上帝眷顧。
2. 他們通常擁有統治權,並在各方面都被認為優於以東人。
3. 以東人通常是以色列人的附庸。
4. 他們經常反叛,有時在反叛中取得成功,成為獨立的民族。
5. 猶太人從未被以東人征服。
6. 就像以掃和雅各在長期仇恨之後和好一樣,以東人和猶太人也和好了,最終他們成為一個民族。
7. 以東人作為一個民族,現在已完全滅絕;而猶太人仍然作為一個與地上所有居民不同的民族而存在!上帝藉著祂的先知所說的一切話語,都如此精確地應驗了!
4. 關於對雅各和以掃所宣告的祝福,自然會提出這些問題:
1. 這些祝福中是否有任何具有屬靈性質,足以影響他們任何一方永恆利益的內容?當然沒有,至少就絕對涉及一方的救恩或另一方的沉淪而言。
2. 除了暫時的統治權和成為彌賽亞的祖先之外,對以掃所宣告的祝福是否與對雅各所宣告的祝福一樣好?顯然如此。
3. 如果這些祝福指的是他們永恆的狀態,以掃是否與他那無情的兄弟一樣,擁有同樣美好的永恆榮耀前景?公義和憐憫都說——是的。事實是,這些祝福的對象是他們的後裔,而不是他們自己。雅各個人沒有獲得益處;以掃個人也沒有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