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2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
3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4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5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7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8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9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10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着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11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
12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14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着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
15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裏,被人埋葬。
16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着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
19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21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創世記 第15章
【第1節】耶和華的話臨到亞伯蘭——這是聖經中首次記載上帝藉著祂的「話語」啟示自己。一些學者認為,這裡翻譯為「耶和華的話」的希伯來文 **דבר יהוה**(debar Yehovah),與聖約翰福音1:1中「上帝的道」**λογος του Θεου**(logos tou Theou)意義相同。在下一句中,迦勒底語他爾根將其稱為 **מימרי**(meimeri),即「我的話語」,而在其他地方則稱為 **מימרא דיי**(meimera daiya),即「耶和華的話語」(**Yeya** 是 **Yehovah** 的縮寫)。他們似乎總是將其視為一個位格,並將其與 **פתגמא**(pithgama)區分開來,後者僅指說出的話語或任何詞語。關於上帝如何向列祖、先知、傳福音者和使徒啟示祂的旨意,有各種不同的推測。這似乎是以不同的方式完成的:
1. 藉著那位後來為人類救贖而道成肉身者的親自顯現。
2. 藉著可聽見的聲音,有時伴隨著象徵性的顯現。
3. 藉著異象,這些異象發生在夜間的正常睡眠中,或在白天人們被投入暫時的恍惚狀態時,或在他們日常事務中。
4. 藉著天使以人形顯現,並施行某些神蹟以證明其使命。
5. 藉著上帝聖靈在人心中的強大作用,使人對藉著悟性所感知到的真理產生強烈的領悟和超自然的確信。
我們將在本書的過程中看到所有這些例子。經文中的啟示很可能屬於第三種方式;因為經上說,上帝在異象中向亞伯蘭顯現,**מחזה**(machazeh),源自 **חזה**(chazah),意為「看見」,或根據其他人的說法,意為「固定、繫牢、安定」。因此,**chozeh**(先見)是指看見神聖事物的人,這些事物唯獨向他啟示,固定在他的心靈中,並在他的記憶和判斷中被確定和安定。因此,異象是心靈所感知的,並藉著其神聖起源對靈魂的證明,固定並安定在心靈中。
「不要懼怕」——已故的杜德博士對這段經文有一個很好的想法:「我會將第二節讀作括號中的內容,如下:因為亞伯蘭曾說:『主耶和華啊,你還賜我什麼呢?我既無子,……』亞伯蘭在心中懼怕時說了這話,於是耶和華賜給他這個預言性的景象,並強烈地更新了聖約。這樣一來,一切都順理成章。亞伯蘭在創世記15:2中說了這些話,於是上帝顯現並說:『我是你的盾牌,你極大的賞賜。』然後,這位族長在創世記15:3中坦率地表達了他心中焦慮的擔憂:『你沒有賜給我後裔,……』於是上帝繼續向他保證會有後裔。」
「我是你的盾牌,你極大的賞賜」——難道可以認為亞伯蘭理解這些話語是應許他與這些宏偉應許相稱的物質利益嗎?如果他這樣理解,那麼他一生都將失望,因為他從未享受過足以證明經文中強烈措辭的世俗繁榮狀態。我們是否要忽略亞伯蘭,而說這些應許是指他的後裔,亞伯蘭也將這些應許理解為與他們有關,而不是與他自己或他的直系家庭有關?那麼問題又來了,以色列人是否曾享受過上述應許所暗示的物質豐裕狀態?對此,任何熟悉他們歷史的人都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沒有。那麼,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正是這些話語所表達的。上帝是亞伯蘭的份,祂也是每個義人靈魂的份;因為上帝並沒有在今生賜給亞伯蘭和那些因信而成為他兒女的人一份產業。加爾梅神父說:「沒有什麼比這更能無可辯駁地證明靈魂不朽、宗教真理和來世永恆的了,那就是看到義人在今生很少得到他們美德的獎賞,而且在物質方面,他們往往不如作惡者幸福。」
全能者說:「我是你的盾牌」——你恆常的遮蓋和保護者,「你極大的賞賜」**שכרך הרבה מאד**(sekarcha harbeh meod),「你那超乎尋常地倍增的賞賜。」我所應許的不是迦南地,而是將藉著所應許的後裔而來的救贖。因此,亞伯蘭歡喜地看見祂的日子。迦勒底語他爾根將此處翻譯為:「我的話語將是你的力量,等等。」
【第2節】「你還賜我什麼呢?我既無子」——亞洲人對擁有後裔的渴望是強烈而普遍的。在印度教徒中,沒有孩子會使所有其他福分都變得毫無價值。參見沃德(Ward)。
「並且管理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將這應許理解為與將從他家族中誕生的一位人物有關,萬國都將因他得福,他對竟然有這樣的應許感到驚訝,然而他卻將無子而死!那麼,這應許如何能實現呢?他不僅沒有屬靈的後裔,甚至家中也沒有一個對他的財產擁有自然權利的人,而且一個陌生人很可能成為他的繼承人!這似乎是這段經文的普遍含義;但這位管理他家業的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究竟是誰,解經家們意見不一。
《七十士譯本》的翻譯至少很有趣:**Ὁδε υἱος Μασεκ της οικολενους μου, οὑτος Δαμασκος Ελιεζερ**(Hode huios Masek tes oikolenous mou, houtos Damaskos Eliezer),「我家中婢女馬色之子,這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是我的繼承人。」這暗示他們認為我們翻譯為「管家」的希伯來文 **משק**(meshek)是一個女奴的名字,她出生在亞伯蘭的家中,以利以謝是她的兒子,他因父親或母親的國籍而被稱為大馬士革人。
我們的救主在祂關於財主和拉撒路的寓言中(路加福音16:19),極有可能指的就是這段經文。從「以利以謝」(Eliezer)這個名字,去掉第一個字母,就形成了「利以謝」(Liezer),這在《新約》中變成了「拉撒路」(Lazarus),這個人從卑微困苦的境地被提升到亞伯拉罕的懷裡,在樂園中安息。
【第5節】「你向天觀看」——看來這整個事件發生在晚上;參見創世記13:14的注釋。亞伯蘭可能看到了兩個異象,一個記錄在創世記15:1,另一個在創世記15:12等;或者本章開頭所提及的,是創世記15:9等所提及的獻祭之後發生事件的一部分:但更可能的是,先有了一種已經描述過的異象,然後是第二次異象,其中他得到了創世記15:13-16所提及的啟示。在第一次異象之後,他被帶到外面,看他是否能數算星星;當他發現這是不可能的時候,他被告知,正如星星對他來說是數不清的,他的後裔也將如此;而且所有後裔都將來自一個從他自己腹中而出的人——一個將是他自己的合法孩子。
【第6節】「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我認為這是整本《舊約》中最重要的一段經文之一。它恰當地包含並闡明了因信稱義的教義,這教義在聖保羅的書信中佔據了相當大的篇幅,其基礎是上帝之子所成就的代贖:
「他(亞伯蘭)信」**האמן**(heemin,他將信心置於)「耶和華」,**ויחשבה לו**(vaiyachshebeita lo),「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צדקה**(tsedakah),或稱義;儘管在此事中沒有任何行為,只有心靈和思想的行動,沒有任何形式的「功德」。因此,因信稱義的教義,不憑任何行為的功德;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有任何功德——亞伯蘭的任何行為都無法賺取全人類的救贖。他所相信的是上帝的應許,並藉著信心成為其福分的分享者。參見創世記15:19的注釋;也參見羅馬書第4章的注釋。
【第7節】「迦勒底的吾珥」——參見創世記40章的注釋。
【第8節】「他說:主耶和華啊」——**אדני יהוה**(Adonai Yehovah),我的主耶和華。**Adonai** 是猶太人在讀經時總是代替 **Yehovah** 的詞,因為他們認為發音這個名字是不敬虔的。**Adonai** 意為「我的引導者、基礎、支持者、支柱或依靠」;對於那位塑造和引導每一個公義言行、作為每一個理性希望的基礎、支持人類靈魂和身體以及整個宇宙、扶持軟弱和昏厥者的支柱和依靠、以及支撐否則必然倒塌的建築物的扶壁的上帝來說,幾乎沒有比這更恰當的名字了。這個詞在希伯來聖經中經常出現,在我們的譯本中被譯為「主」;與表達 **Yehovah** 的詞相同:但為了區分兩者,並向讀者顯示原文何時是 **יהוה**(Yehovah),何時是 **אדני**(Adonai),前者總是使用大寫字母「主」(LORD),後者則使用普通羅馬字體「主」(Lord)。關於 **Yehovah** 這個詞,參見創世記2:4的注釋和出埃及記34:6的注釋。
「我憑什麼知道」——我憑什麼記號能確信我將繼承這地?看來他期待某種記號,而且在這種場合通常會給予記號。
【第9節】「給我拿一隻三年的母牛」——**עגלה**(eglah),一隻小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עז**(ez),一隻山羊,不分公母,但這裡用陰性形容詞來區分;**משלשת**(meshullesheth),三歲的;「一隻三年的公綿羊」**איל**(ayil);「一隻斑鳩」**תר**(tor),由此而來 turtur 和 turtle;「一隻雛鴿」**גוזל**(gozal),一個指鴿子和老鷹幼鳥的詞。參見申命記32:11。
值得注意的是,摩西律法下允許或命令獻祭的每種動物都可以在這個清單中找到。這難道不是一個證明,上帝現在正在向亞伯蘭提供那將更充分地向摩西啟示的律法及其獻祭的縮影嗎?其精髓在於其獻祭,這些獻祭預表了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的羔羊。
關於上帝命令亞伯蘭所取的幾種動物,拉比所羅門·雅爾基(Jarchi)評論道:「在聖經中,偶像崇拜的國家被比作公牛、公綿羊和山羊;因為經上寫著,詩篇22:12:『許多公牛圍繞我。』但以理書8:20:『你所看見雙角的公綿羊,就是瑪代和波斯王。』『那公山羊就是希臘王。』但以理書8:21。但以色列人被比作鴿子等;雅歌2:14:『我的鴿子啊,你在磐石穴中。』將上述牲畜屍體劈開,表示偶像崇拜的國家將被分裂和滅絕;但鳥類不被劈開,則表明以色列人將永遠存留。」參見雅爾基對此處的注釋。
【第10節】「把牠們劈開」——古代立約的方式以及原始詞義,我們已經提及並概括性地解釋過。參見創世記6:18。
「聖約」(covenant)一詞源自拉丁文 con(一起)和 venio(來),意指兩方或多方之間的協議、聯合或會面;因為不可能在個人與自己之間立約,無論是上帝還是人。這是一個許多人陷入的神學謬誤;至少必須有兩方才能彼此立約。而且通常會有第三方來調解協議,並在協議達成時作見證。
拉比所羅門·雅爾基說:「那些彼此立約的人,習慣上會取一隻母牛,將其劈成兩半,然後立約雙方從這些肉塊中間經過。」參見創世記6:18,其中詳細解釋了這一點以及相關的經文。
聖約總是預設以下四種情況之一:
1. 立約雙方此前互不相識,藉著聖約進入相識狀態。
2. 他們此前處於敵對或仇恨狀態,藉著聖約進入和解與友誼狀態。
3. 或者,他們彼此相識,現在同意聯合他們的謀劃、力量、財產等,以實現一個特定的目的,互利互惠。
4. 它暗示著同意在受壓迫和困苦的情況下,援助和保護第三方。
無論聖約的目的是什麼,它總是藉著獻給上帝的祭物來批准;而從受害者被劈開的兩半之間經過,似乎意味著雙方都同意,如果他們違背承諾,就將遭受被劈開的懲罰;我們從馬太福音24:51和路加福音12:46中發現,這是一種古老的懲罰方式。希羅多德進一步證實了這一點,他說埃塞俄比亞國王薩巴庫斯(Sabacus)做了一個異象,其中他被命令 **μεσους διατεμειν**(mesous diatemein),將所有埃及祭司劈成兩半;《歷史》第二卷。我們還從同一作者的第七卷中發現,薛西斯命令將皮提烏斯(Pythius)的一個兒子 **μεσον διατεμειν**(meson diatemein),劈成兩半,一半放在路的一邊,另一半放在另一邊,以便他的軍隊可以從中間經過。這種懲罰在波斯人中被使用,我們有但以理書2:5和3:29的證明。蘇珊娜的故事,第55、59節。參見撒母耳記下12:31和歷代志上20:3。這些權威足以表明,從被劈開的祭牲之間經過,意味著那些違背聖約承諾的人所面臨的懲罰。
而這種聖約獻祭從最遠古時代就被如此劈開,我們從荷馬的《伊利亞特》第一卷第460行中得知:
**Μηρους τ' εξεταμον κατα τε κνισοῃ εκαλυψαν,**
**Διπτυχα ποιησαντες, επ' αυτων δ' ωμοθετησαν.**
「他們切下大腿,用脂肪覆蓋;將它們分成兩半,然後將生肉放在上面。」但這段話可能有不同的理解。聖西里爾(St. Cyril)在他的反對尤利安(Julian)的著作中指出,從祭牲被劈開的兩半之間經過,在迦勒底人和其他民族中也曾使用。由於獻祭是為了向上帝贖罪,所以動物的死亡對於向立約雙方表明,如果他們不忠,他們將面臨的懲罰是必要的。
李維(Livy)在他的羅馬人與阿爾巴人結盟的記載中,保留了在這種場合使用的咒詛形式。當羅馬人準備締結某種莊嚴的盟約或聖約時,他們會獻祭一頭豬;在上述場合,祭司或 pater patratus 在宰殺動物之前,站著這樣祈求朱庇特:「**Audi, Jupiter! Si prior defecerit publico consilio dolo malo, tum illo die, Diespiter, Populum Romanum sic ferito, ut ego hunc porcum hic hodie feriam; tantoque magis ferito, quanto magis potes pollesque!**」——李維《歷史》第一卷,第24章。「聽啊,朱庇特!如果羅馬人在公共議會中,因任何惡意詭計而首先違背這些律法,那麼在那一天,朱庇特啊,請你這樣擊打羅馬人民,就像我今天在這裡擊打這頭豬一樣;並且以你力量和權能的偉大程度,更加嚴厲地擊打他們!」
「惟有鳥沒有劈開」——根據律法(利未記1:17),鳥類不應被劈開,而只應被剖開以取出內臟。
【第11節】「有鷙鳥下來」——**העיט**(haayit),猛禽,下來落在屍體上要吞吃,亞伯蘭站在他的祭物旁,等候上帝的顯現,上帝曾命令他預備以批准聖約,他將牠們趕走,以免牠們玷污或吞吃這些已獻給上帝的祭物。
【第12節】「沉睡」——**תרדמה**(tardemah),與用來形容亞當在夏娃被造之前所陷入的沉睡是同一個詞;創世記2:21。
「黑暗的驚懼」——上帝旨在藉此表達他的後裔在埃及為奴的四百年期間將遭受的苦難和悲慘;正如下一節特別指出的。
【第13節】「四百年」——艾因斯沃思先生說:「這始於夏甲的兒子以實瑪利嘲笑並迫害以撒之時(創世記21:9;加拉太書4:29);這發生在應許之後三十年(創世記12:3);這應許在律法之前四百三十年(加拉太書3:17);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那應許之後四百三十年(出埃及記12:41)。」
【第14節】「並且他們所事奉的那國」——這個應許是如何奇妙地實現的,在以色列人從為奴之地被救贖出來,在埃及人遭受的瘟疫和毀滅中,以及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的巨大財富中!在聖經中找不到比這更詳細或更按字面應驗的應許了。
【第15節】「你必安然歸到你列祖那裡」——這節經文強烈暗示了靈魂的不朽和一種獨立存在的狀態。他被歸到他列祖那裡——被引入到那些獨立的靈魂被保存的地方,等候普遍的復活。這裡似乎清楚地標明了兩件事:1. 亞伯蘭的靈魂將被引入到頭生者的聚會中;「你必安然歸到你列祖那裡。」2. 他的身體將在長壽之後被埋葬,一百七十五歲(創世記25:7)。身體被埋葬;靈魂去了屬靈的世界,與列祖——那些在主裡生前死去的族長們——同住。參見創世記25:8的注釋。
【第16節】「到第四代」——在過去,大多數人以「代」來計算,每代被賦予一段年限,從20、25、30、33、100、108或110年不等;因為在不同時期,不同民族的「代」長度各異。這裡的「第四代」很可能與前一節的「四百年」意義相同。有些人認為它指的是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他是暗蘭的兒子,暗蘭是哥轄的兒子,他出埃及並將迦南地分給以色列人(約書亞記14:1)的時候。另一些人認為是指亞摩利人的第四代,因為緊接著就說:「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但在第四代,他們將被驅逐,亞伯蘭的後裔將取代他們。從這些話語中我們得知,一個國家在被毀滅之前,其罪孽會達到一定的程度,超過這個程度,神的公義就不允許他們繼續存在。
【第17節】「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冒煙的爐可能象徵以色列人在埃及所受的深重苦難;但燒著的火把無疑是神同在的象徵,它從祭牲的肉塊中間經過,批准了與亞伯蘭所立的聖約,正如下一節立即指出的。
【第18節】「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כרת ברית**(carath berith)意為「切立聖約」,或更確切地說,是「切立聖約祭物」;因為沒有祭物就無法立約,而且祭牲被劈成兩半,以便立約雙方可以從肉塊中間經過,因此「切立聖約」就意味著「立約」。羅馬人也有同樣的說法;因為在立約時,他們總是宰殺一隻動物,無論是割喉還是用石頭或斧頭擊殺,然後像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將其劈開,因此「**percutere faedus**」(擊打聖約)和「**scindere faedus**」(劈開聖約)這些詞就簡單地表示「立約」或「進入聖約」。
「從埃及河」——不是尼羅河,而是稱為西曷河(Sichor)的河流,它位於埃及之前或邊界,靠近蘇伊士地峽;參見約書亞記13:3;儘管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尼羅河的一個支流。這個應許在大衛和所羅門時代完全實現了。參見撒母耳記下8:3等,以及歷代志下9:26。
【第19節】「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這裡提到了十個民族,儘管後來只算作七個;參見申命記7:1;使徒行傳13:19。可能其中一些在亞伯蘭時代存在的民族,在摩西時代之前已經與其他民族融合,因此當時只剩下十個中的七個;參見創世記第10章中提到的一部分。
在本章中,有三個主題對虔誠的讀者來說特別有趣:
1. 上帝的謙卑,祂以多種方式向人類啟示自己,使其絕對顯明祂已經說話,祂愛人類,並且祂為人類的永恆福祉做了一切預備。上帝對自己的啟示是如此明確,以至於那些接受啟示的人,對主題的真實性或啟示者是上帝本身,都沒有留下任何疑問。啟示的主題本身也足以向後代證明其真實性,因為它涉及未來之事,被如此清晰地標記,如此肯定地應許,如此高度地引人入勝,以至於在它們實現之前,它們一直是人們關注、記憶和渴望的對象;而在事實發生之後,則因它們所傳遞的永久福分而世代感恩。
2. 藉著對所應許的救主的信心而得救之道,現在開始被明確宣告。上帝賜下救贖的應許,而且是以人類而言不可能實現的方式;這教導我們:
1. 整個工作是屬靈的、超自然的、神聖的;
2. 任何人類力量都不足以產生它。
亞伯蘭在未受割禮時就相信了這一點,這信心被算為他的義或稱義;上帝藉此教導說,祂將赦免、接納並悅納所有信靠主耶穌基督的人。這個案例從那時起就一直是因信稱義的標準;數百萬人的經驗,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充分證明了其真實性和堅固性。
3. 教義本身的基礎在於上帝與亞伯蘭為地上萬族所立的聖約,這個聖約藉著獻祭來批准。藉著這個聖約,人被束縛於上帝,而上帝也恩慈地將自己束縛於人。由於這個聖約指向基督的道成肉身;而亞伯蘭,無論是他自己還是他的後裔,都將藉著信心分享其益處;因此,信心而非行為,是上帝藉著基督赦免罪孽並引導人進入所應許的屬靈產業的唯一條件。這個聖約仍然敞開;人類世代相傳都是一方,而耶穌同時是祭物和中保。因此,既然聖約仍然敞開,耶穌仍然是寶座前被殺的羔羊,每個人的靈魂都必須為自己批准這個聖約;而只有那些意識到自己有罪,並接受上帝為他預備的祭物的人,才會這樣做。讀者啊,你這樣做了嗎?你是否以一顆歸向公義的心,繼續相信上帝的兒子?上帝是何等慈悲,祂找到了這樣一條救贖之路,為可憐、墮落、有罪的人預備了一位完全合適的救主!一位聖潔、無邪、無玷污、與罪人分離的救主;祂高過諸天,將祂忠實的追隨者提升到祂自己永恆榮耀的寶座!讀者啊,將讚美歸給上帝,並利用那擺在門口的贖罪祭吧。